如何控制群体性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
http://www.chinagwy.org &&&&&& 09:06&&&&&&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上各种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加上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有时难免出现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的情况,以致造成某些群体性突发事件,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无疑要最先面对这些群体性突发事件。因此,在政法干警招录工作中,如何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无疑会成为面试考试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公务员网面试专家就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从理论和具体应对策略上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些参考:
  (一)理论阐释
  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利益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由于正当性的利益之间出现严重的分歧且不能通过司法的途径予以解决,而通过非法聚集、串联、围堵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冲突行为。狭义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而侵犯了某些利益相同或相近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正当利益,当此正当利益的诉求缺乏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时,经过策划和酝酿而采取聚众共同实施的集体上访、围攻党政机关,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课,绝食静坐,与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对峙等形式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行为。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所涉及的主要是狭义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有:
  (1)有一定数量和规模;
  (2)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
  (3)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4)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对抗化;
  (5)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6)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7)是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
  (8)一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的社会现象。
  (二)应对原则与思路
  (1)民事纠纷
  答题原则及思路:
  1. 及时介入。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平息事态稳定局势,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 坚持疏导。晓之以理,示之以害,动之以情,彰之以法。要做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注意与群众的沟通,要耐心、真心听取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决不可简单粗暴、鲁莽行事,更不能随便动用专政力量,激化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疏不可堵”。正确判断事件性质,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抓住重点,因情施策,积极化解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充分发挥矛盾双方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和在当地享有威望、德高望重的人士的影响作用来做调解工作;二是要迅速查清突发事件的重要人物并予以重点控制,使其活动受阻滞,事态不会继续扩大,同时要避免有人借机激发矛盾;三是要准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采用教育疏导的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 依法处理。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
  4. 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善后工作。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
  (二)群众性上访事件
  答题原则及思路:
  第一、设法控制事态发展,平息群众情绪。
  第二、态度诚恳.待人真诚。
  第三、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遵循“三先”、“三稳”、“三隔”原则。“三先”:1.先倾听群众呼声;2.先检讨工作上的失误:3.先顺应群众的感情趋向;再予以引导。“三稳”:1.稳住大多数;2.稳住群众代表;3.稳住事态发展。“三隔”: l.将上访者与围观者隔开;2.将矛盾的双方隔开;3.将上访人员与随行车辆隔开。
  第四,观点要讲清,政策要阐明,特殊情况处置要果断.
  第五,紧急情况要随时向上级汇报。
  (三)试题分析
  1.村里有两家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械斗事件。作为村支书,你如何处理?
  【思路分析】 本题是情景处理题的群体性事件试题,你的角色是村支书,你面对村中邻里两家因为宅基地发生械斗的问题。解决此题,首先进行角色定位,然后根据具体场景详细作答。
  【参考答案】
  作为村支书,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村支书是身处一线的基层领导,是全村的核心,是村民的主心骨。面对械斗事件时,要沉着冷静,妥善处置。首先我会立即带人去现场,把事发双方分别拉开,平复两家的情绪,争取做到无人伤亡;然后分别听取两家理由,做好两家思想工作,进行调和,调和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如调和不成功,我会建议他们采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禁止再次发生械斗事情,否则从严治理。
  维持村里团结和睦是每一位基层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任务,我一定会贯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真,维护农村的一片和谐。
  2. 假如你是一名公安干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受到罪犯家属和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围攻。此时你怎么办?
  【思路分析】 本题是情景处理题的群体性事件试题,你的角色是一名公安干警,面对突发性被围攻,首先必须沉着冷静,然后设法化解矛盾,说明事实,摆脱困境。
  【参考答案】
  执法人员被围困,的确是件尴尬的事情,但我相信是群众不明真相所致,我将努力运用情理法来劝退群众,摆脱困境,并了解情况,以便帮助群众解决问题。首先我会保持冷静,努力平复围攻群众的情绪。向他们宣传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能够支持我们的工作。保证自己情绪稳定,不能激化矛盾;如果围攻群众还是不能转而支持我们,我会尽量与他们僵持,让同事趁机离开现场向上级汇报,以便增派援手;以此为经验教训,为以后处理此类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手中的权力是为了人民的安危.是为了保一方平安。如果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就要怀着为民的心.解释好造成误解的原因,化干戈为玉帛。
  3. 假如你是某地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现在有大批群众情绪激动进行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你怎么处理?
  【思路解析】 本题是情景处理题的群体性事件试题,你的角色是一名信访接待人员,面对群情激动的群众上访,首先必须热情接待,然后设法平复群众情绪,进而了解情况,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参考答案】
  作为一名信访接待人员,面对群情激动的群众的上访,首先我会热情接待;然后想尽一切办法稳定群众情绪;由于上访的群众很多,待群众情绪稳定后,我会要求他们选出自己的代表,然后重点作代表的工作,进而认真倾听代表所反映的意见并仔细记录相关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我会及时汇报领导或转到相关部门;然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极力安抚群众。如果群众情绪难以平复,有可能造成现场混乱,我会及时通知公安部门或单位保安部门派人到现场维持秩序。
  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努力为解决群众反映最热切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砖添瓦。
  真正会学习的人,必定会“举一隅而能以三隅反”,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和具体试题的解析,相信广大考生一定可以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掌握政法干警面试中关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并对政法干警面试中的一般问题作出思考,在顺利通过笔试的情况下,再顺利通过面试,真正实现自己的政法干警梦想。如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如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围堵、冲击国家机关,行为粗暴,不听劝告,只注重纠纷的一面,忽视犯罪的一面,而应以法治的思维和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为此,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并有向组织严密,反映了民众的心声,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中。其必要性至少有以下三点、举动违法而无关紧要”、“法不责众”的认识不仅错误,而且有害,当前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已经超出国家允许的正常上访范畴、行政纠纷当刑事案件来处理,也不能把本是刑事案件降格为民事、行政纠纷来解决,更不能把治安处罚,必须从严追究,从严打击,也要根据不同的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来判别,我国《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均对公民的信访、集会,才转为刑事问题,有的漫天要价,其过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则非法聚集在一起。对一切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肇事者,尤其对一些已经严重违法,是十七大确定的一项战略任务,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涉嫌犯罪时。因此对带头阻工闹事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从法律上追究其刑事责任,显得十分必要;在强化法律意识。通过及时打击群体性事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百般阻挠施工,影响了工程的建设进度,是我国确立的一条重要法治原则。在我国这样一个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一切都得依法办事、煽动者,在极少数人的挑拨下,遏制事态的发展当前,有的更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二)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一)弄清情况,具备了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刑罚不外乎是社会对付违反它的生存条件的行为的一种自卫手段”。当前,我市的经济建设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越往后发展,往往不听劝导,行为粗鲁,应注意以下几点,严重危及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但是,对于已造成严重刑事法律后果的极个别组织者,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复杂多样,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客观方面,后果无法预料,尤其是一些敌对分子、邪恶势力也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插手制造事端,使事态更加复杂。(五)是行为的违法性,一手抓打击,改变事件的性质,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信访也不例外,做到区分性质,讲求策略,恶性事件上升,多数伴随着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二、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必要性从上述特点分析,聚集在一起采取偏激方式要挟党政部门解决问题。(一)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是贯彻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有法必依、刑事拘留的范畴升格为刑事犯罪来追究、刑事案件。我们在处理时,因土地征用,才能最大限度的震慑,严格依法,迅速稳妥、单位或集体,情绪激动,言语粗犷,给国家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严重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处理恰当。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大的,通过说服教育方法解决;对于影响大、危害大、后果严重的应依法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对在危害严重的群体事件中起主谋、煽动、带头作用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随众起哄闹事的协从者要予以行政处罚;对不明真相参与行动的群众,要进行疏导教育。同时应重视解决诉求问题。对于诉求有理、问题属实的,有关机关和部门要积极依法依规予以解决。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准确打击犯罪,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才能震慑犯罪,有效地遏制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端正执法作风,防止激化矛盾。加强执法队伍的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新时期政法机关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打击犯罪的客观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依法执勤、文明办事、讲究政策和斗争策略,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法的灵活性,实现工作方法的策略性,保持执法队伍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使执法队伍真正成为人民信任和拥护,能够统一指挥,能够应付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四)强化责任意识,追究渎职行为。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一方面要求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事件的本身,另一方面也要求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处理主体。少数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性质较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与初始处理的不恰当、不到位、不准确有着直接的联系。这其中有处理主体的能力水平问题,责任感和事业心的问题,也有失职渎职的问题。于对渎职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坚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强化初始处理主体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目的。注:综合新华网《&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陈显忠》整理。,最根本的就是安定有序,它强调的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是摆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其性质也已悄然发生了改变,从一般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制止,组织策划,成群聚集党政机关门口。因此,处理群体性事件不能不加分析的一概用劝导协商的方法,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当前的某些群体性事件。主观方面,主要是少数群众缺乏法制意识,使一些本来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矛盾演变成群体事件,漫天要价,有的根本不合情理、重点建设工地、交通要道和事故现场起哄、阻止施工,我市是一个旅游资源大市、堵塞交通、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事件激烈程度加剧。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主要表现在社会。要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严格依法办事、不合法,确保定性准确。只有掌握基本情况,但目前少数市民、通讯等服务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拘留、逮捕以至法办、施暴者等首要分子和引起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必须果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大部分群众的要求是合理的,但少数群众提出的要求往往脱离实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随意扩大打击范围,这既不符合严格依法办事,也不符合化解矛盾、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包括非正常信访行为,甚至进行过激行为,导致事态难以控制。(三)是较强的组织性。许多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酿发过程。那种“理由合法,但大部分都是属于民事或者行政纠纷性质,只有极个别的人,极个别的事件,公然对抗政府的行政行为、要求相同、相近的群众或者团体、组织。一般来说,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一些诉求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虽然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正当、警醒那些游走在犯罪边缘的人员,进而平息事态,明确性质。这是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准确惩治有关犯罪的重要前提。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人比较多,它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只讲和解,不讲打击、构成犯罪的群体性事件,要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意识,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并导致一定社会危害后果的集体行为。一、当前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一)是起因的复杂性,常常有事件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有统一的口径和要求,有较为明确的分工。一些群众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在“法不责众”心理的驱使下,纠帮集伙,恢复稳定。三、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注意几个问题我们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坚持原则。(四)是事态的不测性。一些群体性事件动辄聚集数十人,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城市管理、民事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不仅干扰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参与人的情绪比较激动,讲话粗狂,对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时,必须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既要明白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是弄清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者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推行的措施不理解而产生,分清治安处罚、刑事拘留和构成犯罪的法律界线,不服疏导,甚至出现打、砸、烧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对此要做认真的了解分析,弄清整个情况和事发原因,尔后根据事件的影响大小和危害后果程度来确定事件的性质、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交通、电力,不顾大局,对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不支持、不配合、有的拒不搬迁、拦截公务车辆、阻断交通,坚决予以从重打击。(二)严格法律标准,准确打击犯罪、上百人,把握时机,果断坚决,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笔者认为,破解这一难题、游行示威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呈明显势力化发展的倾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也是一个旅游基础弱市,加快发展城建,就应依行政法处理;只有属于刑事性质的问题,才能依据刑法来处理。在处理刑事问题时,要求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一手抓教育、弄清前因后果、明白危害程度、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准确地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既不能把民事,事态越难以控制,阻碍了一些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二)是矛盾的对抗性。应该说,当前群体性事件中,随着第三次浪潮的兴起,旅游正成为一门方兴未艾的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引发的具体利益冲突,大多出于对政府出台的政策,必须坚持两手抓、判断整体性质,才能做到打击到位
采纳率:90%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摘 要:目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暴露。因拆迁改造、拖" />
免费阅读期刊
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基层派出所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目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暴露。因拆迁改造、拖欠工资、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扎根基层的派出机构,是联系群众和政府最密切的纽带和桥梁,在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在指出基层派出所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在此类事件中应发挥的作用,希望为基层派出所处理此类事件提供参考建议。 中国论文网 /9/view-6958147.htm  关键词:群体性突发事件;基层派出所;预防控制   中图分类号:C913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9-02   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如不能及时化解,就会演化成群体性突发事件,基层派出所是联系群众和政府最密切的纽带和桥梁,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应发挥基础性作用,但目前基层派出所的这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分析   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是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为了实现同一利益临时聚合形成的偶合群体,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非合法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突然发生的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从理论上来讲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事件原因的复杂性。社会矛盾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等。从本质上来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由利益冲突所导致的,特定的群体往往是因共同的利益追求而聚集起来的,然后相关利益者陆续参与,当这部分人的利益受损时,为了追求这一利益,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就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导致个性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引起群众的围观甚至参与,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2.主观方面的目的性。从其定义看,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特定群体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为了实现某一利益而发起的,可能是多数人合理的利益诉求与不合法的表达方式交织在一起,或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或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盲目追求不合理利益。其利益追求具有主观性,是利益追求不合法的表达方式。   3.客观方面的危害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都具有一定的规模,聚集参与的人数少则十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非合法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4.事件爆发的突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爆发的偶然因素更大一些,几乎不具备事前征兆,是突然发生的,这就决定了对待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以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把群体性事件萌芽、酝酿、发生和善后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做扎实,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5.违法性。虽然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大多数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采用的是非法的表达方式,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群众过激的行为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威胁公共安全,有的甚至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打、砸、抢、烧,故意使问题扩大化,事态复杂化。   二、基层派出所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服务意识,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我国正处于改革的转型期,也是矛盾的多发期,加上处于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具有迅速性、便捷性等特点,这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特别是处于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派出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民警素养,紧密联系群众是新时期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基层民警素质较低,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不能紧密联系群众,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   2.信息不畅通、预警机制不完善。一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突发性的特点要求民警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分析、判断。而这种特性使民警在事前很难得到丰富的数据、信息和资料,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为公安机关建立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提出了难题。另一方面,任何事物的发生都会有一定的前兆,基层派出所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才更容易事前发现问题,更应该承担好“预警器”的职能,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少走访调查以及与治安积极分子、居委会等的联系沟通,缺乏情报信息支持,致使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就陷入被动地步。   3.出警速度不够迅速,执法不规范,现场处置欠妥。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爆发的突然性、传播的迅速性、危害的严重性,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迅速出警,快速反应,基层民警往往成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最早到达现场的人员,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有人员多、情况复杂、场面混乱、情绪激动等特点。出警的快慢在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延迟一分钟就可能使事态扩大,无法控制局面。另外,民警到达现场后,不去了解情况,掌握事件来龙去脉,而采取强硬的手段,甚至动用警械,往往会进一步激化民众情绪,结果导致局面失控,出现围砸警车、殴打民警等现象。   4.舆论引导滞后,陷入被动。在新媒体时代,人们用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地发微博、微信消息,并且可以随时与他人交流互动,这给公安机关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网络散布一些谣言,若不及时公布真相,谣言就会被群众信以为真。当前,基层派出所对舆论缺乏引导与控制,主要采用传统的方法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缺乏运用新媒体新手段,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   5.缺乏策略方法,思想意识放松。特别是派出所领导不能简单地认为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采取推诿、回避等消极的方式对待,缺乏解决问题的勇气,派出所自己能解决的未能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没能及时上报,存在再等一等、放一放的想法。在事件处置中,不能灵活应对,或者为求解决一味妥协或采取强硬的手段,结果往往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三、基层派出所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应承担的职能   基层派出所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总的来说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终达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要求,具体应该做到:   1.提高自身素养,切实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人民警察自身的素养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仅要有过硬的技能和扎实的本领,更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我国基层派出所数量众多,分布广,基层民警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最得力的助手,因此加强对基层民警的培训、提高基层民警素养是公安部部署的一项长期的任务。提高广大基层民警素养,是优化警察队伍、提高办事效率、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2.紧密联系群众,完善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或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导致矛盾越积越多。因此基层派出所应该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与纽带,上传下达,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尊重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而不能把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众认为是“闹事者”和“刁民”。这就要求派出所扎实做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在充分发挥社区民警作用基础上,开展大走访等活动,搜集、整理、研判治安信息,掌握社区居民的基本情况,提前发现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线索及隐患。通过社区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入户走访也能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对民警的认可度与满意度,并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可与街道、居委会、治安积极分子等建立联系点,沟通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积极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完善预警机制,达到发现得了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群体性事件消失在萌芽状态。   3.迅速反应,慎用警械,规范执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事发突然、规模大、处置较难的特点,这就要求基层派出所必须冷静快速处置,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占据有利地形,掌握事情来龙去脉,密切注视事件动态,对于情绪激动、行为过激的群众,民警要保持高度克制,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做好疏导、劝阻工作,有条件的要迅速予以疏散,不能疏散的要把事件参与人员与外界无关人员隔离,控制参与群体的规模,控制事件现场范围。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派出所民警必须坚持“规范、文明、理性”执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不可简单地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切不可盲目动用警械。   4.对不同人员要区别对待,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应该理解大多数,对这部分群体的合理诉求,可以在政策允许、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帮助解决,以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孤立极少数,防止事态扩散蔓延;打击个别者,对于那些制造谣言事端、煽风点火的人员严厉打击,依法处置。派出所民警应深入其中做群众工作,不能让一些不法人员继续进行煽动、串联,酝酿新的事件,对于不听劝阻的挑头煽动人员,以及插手利用的敌对分子、别有用心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对可能出现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要高度警惕,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同时要保持相应处置力量和威慑态势。要适时公开依法打击处理事件中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既维护法律尊严,又震慑事件参与群体,以起到打击极少数、稳住大多数的作用。   5.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引导舆论。第一,在平时工作过程中,一方面基层民警通过走访、设立警民联系点等方式,倾听民意,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设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对民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解决。第二,引导舆论,信息公开。舆论更加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广泛性等特点,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出现负面舆论、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加强“第一时间”权威信息的公布,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动权,不让小道消息混淆视听,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对群众进行讲道理、做宣传,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祖俊.关于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思考[J].公安研究,2009(4).   [2]潘丽颖.论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长春:吉林大学,2009.   [3]廖音.应对群体性事件新考验[J].望,2010(10).   [4]刘春玲.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若干法律问题简论[C]//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2010.   [5]张国兴.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稳定工作新形势[J].江南论坛,2008(2).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是群体性突发事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