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农田水利论文,现在弄成养殖场了怎么赔偿

我市依法关闭整改一批畜禽养殖场|养殖场|畜禽|养殖_新浪新闻
  原标题:我市依法关闭整改一批畜禽养殖场  据重庆日报消息 12月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入驻我市期间,全市扎实办理督察组转办案件,各区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了养殖废水直排、养殖废气异味扰民、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等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依法关闭、整改了一批畜禽养殖场。
  “南川区古花镇一组有3家养猪场散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后,南川区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当地3家农户利用自家房屋周边空地建设圈舍进行生猪养殖,养殖废水和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管理相关要求,古花镇政府依法对3家养猪场实施关闭。目前,镇政府已与相关养殖户签订关闭补偿协议,养殖户正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处理剩余生猪,并在限期内拆除养殖设施。
  铜梁、忠县等区县的相关部门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了多家养殖场向附近农田直排养殖废水的违法行为。
  铜梁区庆隆镇冬笋村一家养猪场向附近农田直排养殖废水。目前,该养猪场已被拆除,生猪已被转移,镇政府正牵头制定农用地污染治理方案。
  忠县磨子乡白河村五社的卢家河院子内设有养鸡场,并将动物粪便直排至周边农田。目前,忠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养鸡场主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该养鸡场正按要求实施蛋鸡处理、动物粪便清理、污水处理、场内消毒等关闭前准备工作。
  除了查处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违法行为外,还有多家养殖场因环保手续不完善、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被立案查处。例如,长寿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责令刘德富生猪养殖场、来帮生猪养殖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保验收手续;要求英瑞农业有限公司、刘德富生猪养殖场、来帮生猪养殖场加强巡查,消除暴雨天沼液溢池给周边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
  根据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基本完成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
  截至12月15日,我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1234件,均在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办理,已办结912件。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日~12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专门邮政信箱:6010,接受群众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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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下搞了一个养殖场,现在政府上说这里马上就要被征收了,养殖场征地补
我在乡下搞了一个养殖场,现在政府上说这里马上就要被征收了,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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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果与当地政府就耕地补偿一事,无法协商一致,你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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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农村的,家里就我奶奶在,奶奶打电话说是,国家要有偿征收土地,所以我就想请问一下,国家在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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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国家征收养殖场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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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如有不明白的,可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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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现在,无论想要养猪的还是打算扩大养殖规模的老板,屡屡被土地问题所困扰。以往养殖业没有形成规模,养猪在于解决日常的生活开销,小户违法行为也不受关注。但随着一些小型养殖场被大批关停后,规模化养殖的出现和壮大,养殖逐渐进入公司化和法制化轨道,养殖业与土地法规和政策的矛盾逐渐突出。那么养殖场要如何选址?
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公害污染严重的地区等禁养区建场以外,土地性质和规划也同样重要,在选址前要重点了解,不然会给猪场带来灾难性的损失。
选址时首先要了解土地的性质,这是至关重要而又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一点。我们在选择猪场用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选择。因为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保护政策,不允许改变用途。一旦建设了就会有人出面清理,到那时悔之晚矣。
选址时还要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以后的近远期规划有所了解,避免选择的场地与以后政府的其他重大开发项目有所冲突。现在很多地方因为经济发展速度快,以前的城市近,甚至远郊区,几年之间高楼大厦林立,变成了开发区、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养猪场不得不搬迁到更偏远的地方,甚至因为选不到合适的场址使养殖无法继续进行。
了解这些情况,一是要到该土地所在地的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查看该地块的地籍,二是要到政府规划部门看土地规划。
基本农田碰不得
即便地不种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养猪依然是一条红线。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十分严格,不但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占用基本农田还需国务院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山上或荒滩的基本农田,也是目前需面对的一类现实尴尬。当初国务院要求镇一级划定基本农田,不少基层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将不少山旮旯地划为基本农田。这些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不少农民将山旮旯、猪场周边的田地丢荒,导致这部分基本农田已经长起了树木,这些地也用不了。
严禁在基本农田里修建任何养殖小区。但因一些地方在无闲滩、和一般耕地可以利用的情况下,在基本农田内规划规模化养殖小区现象普遍,特别是一些土地相对平整的地区,这给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此类事情,养殖场不敢报,国土部门不愿管,现实的情况与当时政策相矛盾。但想在基本农田上报建猪场,国土部门肯定是不批的。
养猪附属设施用地禁超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附属设施用地的定位为: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它包括:1.管理和生活住房用地,即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2.仓库用地,即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为禁止一些超大型养殖企业以养猪名义行房地产开发之实,《通知》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如果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超过上述比例,则要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与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缴纳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非法占用五亩林地要坐牢
养殖场通常地处山沟,周边不是山就是树。随着养殖事业的逐步发展,周边林地也成为了猪场扩张的第一选择。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非法占用林地五亩就要面临刑事处罚。
如何才能合法使用林地?依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养猪场迫切用地该怎么办?
&禁养&一词就像一把刀悬在了养殖户头上。随着对养殖业环保政策的趋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进入了最后的倒计时。不论是暴力拆迁还是民主决策都给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有的农户疑惑,是否能够开垦荒地来继续完成自己的养殖大业?而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呢?是否需要缴纳地租、合法开荒地能使用的年限为多少、开荒地是否具有等问题充斥着大家的头脑。
原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首先我们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国有荒原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而村集体的荒地在一定条件也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农民只要在开垦荒地时付出金钱以及劳力,村集体会优先承包给你,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此外,根据《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荒滩从事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属于,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那么猪场应该建设在什么地方,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1.猪场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
2.猪场应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
4.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5.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指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工程,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分享到:相关土地分类:57人有用51人有用67人有用263人有用蚂蚱,又名蝗虫,在乡下经常会看到绿色或褐色的蚂蚱,这种不起眼的小动物可以食用哦,而且还营养丰富,这里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关乎我们生活的地方,自然而然湖北阳新:暴雨致使土豚、河虾养殖基地经济损失上百万
长江云报道 (垄上频道记者 王凯)记者目前在阳新县三溪镇的横山村。6月28号的大雨横山村是重灾区。原本是一片农田和虾池,现在成了&湖泊&。一个阳新土豚和河虾养殖里的养殖基地,大雨过后,土豚死的死伤的伤,原先的几千只,只剩下了几百只。河虾全部跑光,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陈师傅的700亩虾田全部被淹没,目前虾田里的水还有三米深。说起这场洪灾。陈师傅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目前,他得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估计五年都回不了本。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水赶快褪去,还有希望有虾苗的乡亲可以帮帮他,水退去后,补点苗进去,还能挽回点损失。
垄上频道垄上行已经有了为受灾乡亲捐赠秧苗的,如果有可以帮助捐赠虾苗的我们会跟进。在灾情下凸现互帮互助的正能量。
(见习编辑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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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不能挖溏、种树!那能建养殖场吗?
&  隔壁老刘家里有几亩地,但这两年的收成都不是很好,于是他琢磨着,换种果树,或是别的种养类项目。但谁知,他那几亩地竟是基本农田&&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并非都可以栽种果树。我国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 禁止土地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土地管理法》第36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于是,种树、挖溏成了泡影,老刘又寻思着,能不能改成养殖场呢?实际上,这农田改种、改建的事情看似平常,但真不是个人能做决定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违法!首先,你需要了解一下基本农田吧!
  什么是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对于基本农田,有&五不准&:
  ①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②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③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④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这几类田地很可能是基本农田
  改造前一定要咨询清楚!
  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而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基本农田是国家为保持农业基本生产能力而对农村土地实行的一种保护制度,也可以说是一个保护区的概念。土地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但也有少数特殊情况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曾提出,可以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上调整种植业生产格局,发展油料、瓜菜、花木、桑茶、特产产品和其他经济作物,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建造临时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畜牧业;也可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农用地发展水产养殖和林果业。但仍然是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
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政府在向村民进行征地的时候,需要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政府征地拆迁批文。看到批文后村民应该要积极的配合相关的征地活动,
中国地大物博,要到各地去必须要建设好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就是让国内交通发展起来的重要道路。
在之前农村很多的地方都是泥巴路,好一点的是石头路,不过都不平,石头的棱角都露出来很多,现在都有农村公路的,有的时候被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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