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生活垃圾清理制度,请问一下这该由物业公司清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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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成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该由谁来收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云南法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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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于2011年1月在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与金广路交叉口新开楼盘红星国际一期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39.72平方米的商品房期房,今年6月底,楼盘竣工交房。张女士8月中旬去云南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剩余费用接房,在交费过程中,张女士注意到,其中一张写着&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的发票,是由该物管公司收取,按照每月10元的标准,收取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这就意味着每一位接房的业主,都交纳了120元的生活垃圾清运费。
  生活垃圾清运费谁来收
  自今年7月1日起,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全市的垃圾清运费和水费捆绑收费,由昆明市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代收。
  在红星国际一期物管处,记者了解到不少来接房的业主均有这样的疑问:会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况?如果生活垃圾清运费以后都从水费中收取,物管部门会不会退还之前代收的此项费用?针对许多业主的疑问,物管处的工作人员在收费时承诺,若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自来水费中产生过生活垃圾清运费的业主,可以凭水费单和代收发票到物管处进行退款。
张女士不免产生疑问:为何在8月份,新规实施一个多月后,还会出现物管部门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情况。业主黄先生表示,代收的每户一年的垃圾清运费是120元,&小区成百上千户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强烈关注这笔资金的去向。&小区业主孔小姐也表示,支持黄先生的观点。
  物管部门:没有收到相关通知
  关于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这一问题,红星国际一期物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政府的许多细节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职能部门缺少衔接,我们按照发改委20094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前期进行过备案,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我们并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要退还代收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发改委目前没有下发相关文件,如果有的话会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前来退钱。&
  相关部门说法不一
  记者致电昆明市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生活垃圾清运费与自来水费捆绑后,小区物管就不再代收该项费用,如果在今年初交纳了整年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由代收部门退还7月1日以后收取的费用,如果代收部门继续代收该项费用,市民可以拨打12319城管热线投诉。&针对红星国际一期物管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代收了。&&因为从2012年7月1日以后,这笔费用和自来水费捆绑,由自来水公司代收。&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山区物价局工作人员,针对红星国际一期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是合理的&。&新建成的小区接房后要装修,装修这一块产生的费用政府有相关文件规定允许收取,新规定针对的是已经入住的住户。物管公司收取了你们一年的费用,承诺过如果水费中收取了这个费用,物管会退还给业主,这个做法是合理的,媒体报道的只是一种收费方式,钱不管是交给物管还是自来水公司,最后还是交到政府。我们的建议是可以由物管写承诺书,如果重复收费可以要求物管退还,并保留好相关收据。&
  在上述两个部门说法不一致的前提下,记者联系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说:&实行捆绑收费前,基本是由各小区物管部门代收生活垃圾清运费,但根据昆明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对于已交纳2012年7月1日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合同关系用户,由原收费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垃圾清运费该收,但7月1日以后不应由物管公司代收,应以市政府下发的文件为准。&目前,针对这个问题,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成立了退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主管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和物管将多收部分及时退还给业主。
  业主如果遇到拒不退费的情况,可以拨打数字城管热线12319或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市城管局电话3190922或联系辖区环卫部门进行投诉。另悉,如果收费单位在退费过程中出现缓退、少退、不退和变相缓退、少退、不退的,或与交费者发生冲突等情况的,除追究责任外,将从分配到该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除数额5倍的应退生活垃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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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区生活垃圾清理费有统一标准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家2013年在周浦镇买了房,当时一次***了400元垃圾费,昨天物业公司又让一次性补交,12元X面积一400元=1750元,请问合乎规定吗?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有这些: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车辆行驶及停泊;8.住宅区档案管理;9.政策法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事项。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11、政策法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依照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依照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七、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八、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假如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四)假如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依照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十、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五)(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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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1.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2.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法规和政策法规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2)由乙方承担;(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1)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非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法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依照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依照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第九条风险抵押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条奖罚措施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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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计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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