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技术是酒量能练出来吗还是天生的

一个人出拳的力度是,天生的还是可以练出来的_百度知道
一个人出拳的力度是,天生的还是可以练出来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练出来的没有谁天生就会出拳的出拳的力度完全可以通过规范的训练达到理想的力度一般出拳力度取决于爆发力,身体协调性等多个方面如果想要了解
可以找相关的拳击教学视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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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音是练出来的吗?还是有些人天生就会?收藏
有些唱歌很好的人声音出来就很“灵动”,每一个字都可以微颤。我感觉自己就比较“大白嗓”,一字一句。这种颤音是练出来的吗?还是要看天赋
可以练出来。
练出来的大家好,我是酷酷的大侠,请眼熟我。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天生会也不好听啊
晚上不敢大声语音将就听…多听颤音有特点的歌手学哇
通常都是练出来的,
要有尾音才能颤
我也想学习
我的就是练的,虽然我的颤音不太好,但我也是从没颤音到现在的有颤音
我也想多练练什么 的~!
我只有在感觉到闭合的时候才能颤得自然,所以应该是练出来的。
练练就有了,吐气方式就是模仿周星驰大笑时腹部的动作
大白嗓是指没位置没气息
去听 张学友的 大地恩情 颤音多多
张宇的歌能帮到你
一般喜欢唱歌的经常唱的时间久了不自觉的就会有颤音了,刻意练的话估计会不自然。
多唱张学友的歌。
当然可以练,manning有专门的mastering vibrato(掌握颤音)的颤音教程。我觉得平时做狗喘气和弱延音练习就足够了,和练声一起搭配,颤音自然会有的。获得的快慢就看自己练声勤奋程度了
颤音什么的练练就会了。
在上课,用最小的音量唱的,但是也要有气息支持
最主要的是气足,其次靠悟性,我从前练歌的时候,发现一句没唱完,但我的气还有,下一句的节奏还没到,所以就自然地用到了颤音消耗掉好换气...
气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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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龙:直觉不是天生的,它自来于大量的理性训练
作者:allenzhang
  导语:都知道自然、简单好,但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实现的。
  互联网创业浪潮下,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互联网产品开发过程中的绝对关键词。那用户体验究竟是什么东西?如何评价用户体验的好坏?
  个人对用户体验的目标是,做到“自然”。举几个例子,
  需要用文字来解释的交互不是好交互
  1、我观察3岁的小孩用iphone很容易上手。
  比如,iphone的开锁,小孩甚至不用学就会用。因为触摸是人的天性,同时iphone通过箭头图标,向右滑动的文字条(小孩看不懂文字),来暗示手指触摸向右滑动来解锁。自然和人的天性是一致的。大人因为成年后受污染较多,反而不一定立即学会iphone解锁,可能需要看文字解释来理解。所以不识字的小孩可能比老年人更快学会使用iphone。需要用文字来解释的交互不是好交互。
  2、Apple在“自然”体验上做了很多尝试。
  比如,通常PC下的“文件夹”(甚至“文件”)是不太自然的电脑概念,被从iOS里面取消(文件只有和能解释它的应用关联才有意义)。MacOS尝试改变触控板的传统滚动方向,将手指滑动改为和内容一致的方向,并称之为“自然”模式,即,以前的触控板的滑动方向是“不自然”的。这样的改变很需要勇气,但也许Apple觉得长远来看更自然的模式才更有生命力,哪怕暂时会改变用户习惯而让用户不适应。
  自然往往和人的本性相关的
  3、自然往往和人的本性相关的。
  微信的摇一摇是个以“自然”为目标的设计。“抓握”,“摇晃”,是人在远古时代没有工具时必须具备的本能。手机提供了激发人类这项远古本能的条件。设计“摇一摇”时,目标是和人的“自然”或者说“本能”动作体验做到一致。摇一摇的体验包括:
  动作 - 摇动;
  视觉 - 屏幕裂开并合上来响应动作;
  听觉 - 有吸引力(男性是来福枪,女性是铃铛)的声音来响应动作;
  结果 - 从屏幕中央滑下的一张名片。整个界面没有菜单和按钮。
  但几乎没有比它更简单的交互体验了。感谢手机,让远古时代人们通过投掷石头来“连接”到其他人,进化到摇动手机来虚拟地“连接”人。
  摇一摇上线后,很快就达到每天一亿次以上的摇一摇使用次数。“简单而自然”的体验人人都会用,并且因为“自然”,而“自然而然”地去用它。它也没有高端和低端人群之分。摇一摇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一种通过肢体而非鼠标(甚至触屏)来完成的交互,也许代表了未来移动设备的交互方向(bump在这方面做得更早)。(顺便说下,经常有人说微信摇一摇是学line的,事实上,我们做摇一摇的时候,还不知道有line这个软件。考据一个应用“抄袭”了谁,除了获得心理安慰之外,并不能提升自身的能力)
  自然的体验不需要用户去思考
  pony三年前曾经送给很多人一本书,《don't make me
think》,光从字面理解,也是这个意思。自然的体验是不需要用户去思考的。我个人也欣赏原研哉等设计师的设计理念,设计应当挖掘人的本原的体验倾向。
  “自然”并不只是在交互等体验上体现,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程序员都知道面向对象的方法的核心是更“自然”的对复杂事物的建模方法,“分类”是其核心之一。同样地,产品经理在面对一个复杂问题时,需要有一种符合“自然”原则的建模方法,来通过产品结构模块以及模块之间的联系来映射和解决问题。没有开发训练的人同样可以建立“自然”思维方式,事实上,“分类”是人类模式化和识别外部世界的本能方式,如果有意识地对任何问题都从“分类是否合理”的角度来考察,时间长了,会建立起直觉式的分类感觉,而避免形成“大杂烩”式的结果。而对任何一个界面和交互,同样可以用“don't
make me think”或者“是否自然到人人都能自然而然地使用”来反复思考。
  比如,我们会鼓励每个界面尽可能有且只有一个突出的按钮作为用户不用思考就默认去点的操作点。当思考过一千个界面的交互后,对哪些交互是自然的哪些是不自然的就会很容易判断到。即便对于司空见惯的体验点,加以反思也会发现改进余地,比如,对一个列表,需要显示总的条目数吗(比如通讯录有多少人,用户需要这个数字吗)?一个进度条,需要显示百分比吗?数字对用户是自然能接受的反馈吗?
  “自然”可能容易导致玄学,因此这里想强调的是,“自然”的思维方式一般是需要长期的非常理性的训练才能获得,而不是突然幻想自己获得了一种使用“自然原则”的能力。记得知乎上有个问题问“乔布斯为什么能凭直觉知道该怎么做”。
  我认为没有任何人有天生的可重复的直觉来立即成为一个领域的专业人员。比如,对于复杂事物,如何“抽象”为一个简单模型,是需要大量案例锻炼的。
  但是,如果经过一万小时的有意识的朝某个方向的训练(比如对“自然”的反复思考和实际工作练习),并且是极为理性的思维和实践训练,是可以获得一些直觉的。大量的理性训练有助于形成一种对同类事物的识别模式,这种模式形成直觉。比如大部分中国人其实是没有经受过“简单是美”的训练的,表现在现实中,很多人其实是很难接受一套极简主义的装修风格的居室的。只有当对“极简”有反复体验和思考,才能将“简单是美”变成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体现在设计中。
  简单和自然是什么关系?简单为什么就美了?留给你去想。
(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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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一些事,已超50万小伙伴关注!97被浏览25,914分享邀请回答461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cfm?id=dark-knight-shift-why-bat)的基本观点不谋而合。
好的,「对个人力量所能达到极限的极致化的追求」。这里有两件事应该分开叙述:一是个人力量的极限,二是追求这个极限时用到的极致手法。
首先说「个人极限」。在稍嫌虚幻的角度上——在功夫电影里成长起来的人,谁未曾在小时候看武侠稍微走火入魔,开始思考诸如「轻功是怎样练成的」这种事情?当你执迷于铁砂掌的时候,一口气劈开若干快砖头这件事在不理解你的人眼里,自然是傻事一桩。但只要你还能为自己独自喝彩,你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即便是在现实角度上,假如你在特定时刻曾经好奇自己能达到最健美的身体状态会是什么,或者没事测试一下自己能坚持多少小时不睡觉还能去跑个一千米之类,那也称得上对「个人极限」的一种思考。不管手法有多无稽,我认为思考和丈量才是关键。 一生人里,不管是什么样的社会地位、什么样的生活状况,但凡有过一次对自己的极限产生「身体力行」式好奇,依我看来,那都算是没有白活一场。然后说「极致手法」。此事可参照三岛由纪夫的自我强健之道。具体看他传记便很清楚了。简言之,三岛从小因为自己孱弱的体格而深感自卑,并且多少因此建立起对男性身体的眷恋(参见《假面的告白》),后来去了一趟欧洲受到希腊神像的启示回来决定开始健身,迅速凭借超人的毅力练成足以经常裸露上身炫耀性到处行走的体格。当然了,他健身的目的最终变成了要积蓄足够体力以便能(在四十五岁这等难以想象的高龄)忍受剖腹死(这个印象应该是来自三岛由纪夫的某本传记里的访谈)——当然了,对这个至高无上的健身目的,大家尽可保有质疑。武术训练的根本不是为了改善人的肌肉外观,而是为了达到机体高度灵活、力量、强韧的综合。此点参照李小龙。个人观点,李小龙的健身之路(目标明确,方法简洁,循序渐进)比三岛的更值得推崇——哪怕只是在健身目的这个「哲学性」超强的事情上——至少在出于把自己训练成蝙蝠侠的目的的时候如此。东方式健身的结果应该是像李小龙或者泰拳高手那样没有任何多余的肉,骨骼强健,力量来自内里而非展示在块儿上,这种身体非常之有用,哪怕看上去有干瘪的嫌疑。因此我真的觉得克里斯汀贝尔添那么多(肥≠肌)肉相当的瞎折腾??但是,蝙蝠侠所用到的达到个人身体极致的手法,远远不止于「锻炼身体」这一节。
你还必须注意到蝙蝠侠他对高科技何等灵活和丰富多彩的运用!可惜这方面我记得实在不大清楚——记忆中蝙蝠侠对所有科技的利用态度,就是一点:提高个人能力。他的外套不仅可以作防风、拉风、坚持个人专属时尚潮流、在万圣节传统服饰里长期占据重要地位之用,而且能挡、子、弹。而「用之即弃」而非「缝缝补补又三年」(就像猫女郎那样)的使用态度,不光光是为了炫富,更说明他的外套纯粹为了满足个人能力上的需要。这同时,他汽车里的任何一个部件都高度灵活,随时可以添卸,整个存在的目的就是作为血肉之身的延续,这跟钢铁人很相似——可是后者强调更多玄虚、夸大的功能,而蝙蝠侠的高科技使用可实在、平民化得多了。 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为什么,蝙蝠侠的次次惊世之举,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建立在他的蝙蝠车的协力之下。与此同时,蝙蝠侠这个资深修车师傅的光辉形象,也算是在人们心目中给牢牢建立了。题外话 1:我要是个「科技控」,或者能在这个话题上多说很多。不过,我的话到这就说完了。或者说,我被自己的唠叨给腻味着了??(虽然写此贴的最初用意,就是为了找点「我也能写长」的自信。)
题外话 2:Quora原帖()里那个800多票的答案太牛了,从对学习小时的计算去分解这个问题!当然那个帖子里还有不少五花八门的答案,看起来都很有爱。唯一的感叹是他们对中国武侠了解不深,因此也不至于能把蝙蝠侠往武侠上扯。所以,我的答案就当成是从这方面作点补充吧。(评论关闭了)48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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