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督察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努力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
警务督察局局长 余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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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努力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国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警务督察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举措,努力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实现新跨越,为服务和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紧紧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警务督察部门承担着监督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重要职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对于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把握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布局、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立足当前,围绕中心,找准督察职能定位,以更加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创新举措,服务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警务督察部门和广大督察民警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按照中央和部党委的要求,在认真学、用心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上狠下功夫,真正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找准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紧密把握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密围绕部党委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谋划和总体部署,紧密联系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警务督察职责任务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督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方向。要坚定不移地把督察工作放在维护稳定的全局中来谋划,深入思考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应对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压力挑战,立足全局,高站位着眼,高起点谋划,更充分地发挥督察抓落实的职能优势,履行好监督保障职责;要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督察工作,着眼督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督察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督察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督察工作的水平和效能;要坚定不移地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督察工作,增强敢为人先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决心,克服惰性思维和惯性思维,着力解决督察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新任务新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模式、勤务机制等问题;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把适应民愿、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利益为念,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执法为民更好地落到实处;要坚定不移地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努力开创警务督察工作新局面
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既要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好推动督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又要立足当前,从现在做起,从当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抓起,扎实完成各项督察任务,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促进工作的措施、干事创业的本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一要进一步融入中心工作,强化抓落实的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对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部党委对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出了全面部署。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党委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基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抓落实。警务督察部门必须立足于部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把握定位,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理清抓落实的重点,创新抓落实的方法,健全抓落实的机制,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强化随警督察、实时督察,及时发现查纠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警令不畅通等问题,及时反映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促进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收到实效。二要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的渠道”。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依法履行好警务评议职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狠抓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和引起舆论炒作的重点案件的核查处置和跟踪督办,建立健全督察受理群众投诉现场处置机制,确保对正在发生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快速出警处置,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反应迅速、机动灵活、贴近一线的优势,强化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的现场督察,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督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促进执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推进督察机制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警务督察部门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以建立健全与新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相适应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为重点,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狠抓以专项督察、投诉现场处置、现役督察、派出督察、警务评议、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督察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督察基础工作,为警务督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要主动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科技创新带动督察工作发展,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和公安信息化资源,加快推进部、省、市、县网上督察平台的整合联通,深化网上督察实战应用,不断提高督察动态监督的效能。四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打牢督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作为监督警察的警察,在自身建设方面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警务督察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按照新《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的要求,以创新的思路加强督察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督察警力。要大力提高督察民警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力度,建立分层级培训制度,把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与开展实战练兵相结合,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督察队伍。要充分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发扬忠诚奉献、坚韧执着、协作拼搏、敢打必胜的“清网精神”,培养督察队伍的过硬作风,建立完善轮岗交流、优来高走、派出督察等制度措施,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使督察队伍始终保持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履职的锋芒和战斗力。
(责编:高雷、权娟)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
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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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潢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肖超
警务督察工作,是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公安机关的职能任务将日趋繁重,其执法形象也更为社会所关注,形势发展对公安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怎样强化警务督察如何提高警务督察实效,推进警务督察工作的规范化,为完成公安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为此,本人就怎样提升警务督察工作谈一些肤浅认识与大家交流。
一、从思想认识上下功夫。督察民警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职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虽然其特殊的监督职能涉及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但并不意味着督察的监督权力大到无边无际,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和限制。这就要求督察民警要克服高高在上的不正常心态,不以管人者自居,不干扰办案,尽量定好坐标,找准位置,充分发挥督察的特殊职能作用。
二、从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公安督察民警应当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执法素质、服务素质以及警容和言行素质。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责任感,既要对上级警务督察部门和本级行政首长负责,又要实事求是地对基层民警负责。不仅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也要维护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为民警提供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为此,督察队员必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督察业务和技巧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的学习,提升督察工作水平。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把警务督察队建设成为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于督察和善于纠正的监督队伍。通过随案督察、随警督察、专项督察、指令督察、明查暗访等各种督察形式,确保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三、从预警防范上下功夫。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督察工作具有“惩处、教育、监督、保护”四项职能。督察工作既是主动发现不足、预防问题的过程,也是总结教训、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督察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依法履行督察职责,强化前瞻意识,抓早、抓小、抓苗头,侧重事前、事中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的发生或造成现实影响。督察重点要做好防范工作,做到走在前头、关口前移,尽量减少事后查纠,当事后诸葛亮。在工作方法上,要由过去的被动工作向主动工作改进,在发现、查纠问题的同时,注重做好民警的思想工作,对被诬告、乱告的民警给予必要的安慰和鼓励支持,必要时要为民警正名,恢复名誉。要注意树立好的典型,弘扬正气,鼓舞士气,使督察部门进一步成为领导与民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应该把教育放在第一位,处罚放在第二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让民警充分认识到督察是在帮助领导管理,是在保护民警,从“我不要督察变为我要督察”,从而增强民警的认可度、信任感,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从和谐督察上下功夫。督察工作难做,但只有凭着正直宽厚的人格魅力做好督察工作,才能赢得民警的信任。做好督察工作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实
事求是,以坚持原则,不带偏见,不以个人感情为左右作为督察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督察工作涉及到公安机关的所有业务、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不仅仅是督察,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把督察与指导帮助相结合,避免事事发通报的做法,积极帮助被督察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指导落后单位改变工作面貌,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这样既能得到基层单位的理解,又能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从而提高督察的威信和亲和力。
五、从核查群众检举控告上下功夫。督察是群众眼里的包公,是主张权利的保障,在群众的心目中就是说理的地方。督察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投诉无小事的思想,绝不能包庇袒护,对投诉的一切问题都要认真查处。同时,在发现、查纠问题依法依纪处理方面,对专门诬告、陷害、欺负民警的投诉人也要坚决予以震慑,绝不能让其先入为主、得寸进尺,真正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六、从强化警务督察上下功夫。要把督察重点放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主要部位和环节;要始终不渝地以公安中心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为重点;要以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动态和日常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对民警经常性纪律监督和遵规守纪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确保执法为民为重点;要以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为重点。督察工作要抓好惩教并举,通过各种教育手段,加强民警的法制观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和纪律观念教育,抓好源头治理,同时必须“严”字当头,“敢”字当先,坚持原则,只要是队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不管是谁,都要坚决查处。通过强化督察监督不断地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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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大创新”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
警务督察是一种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立体内部监督机制,是公安机关与时俱进、加大依法从严治警力度的直接、有效方式。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以来,警务督察经历了从初创、摸索到巩固、提高的过程,各地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紧紧围绕“怎样做好督察工作”这个中心主题边实践边总结,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作为一名基层公安局长,本人结合平时工作实践,对如何运用督察工作艺术,开拓创新督察工作谈几点自已粗浅的想法。
一、创新督察工作理念,坚持与时俱进,注重观念更新。(一)突破单一警务督察的观念,树立督察工作无盲区意识。以往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只注重对警容风纪、值班备勤等面上的现场督察,导致对队伍的监督力度不够,作用体现不明显。要把督察工作进行延伸,要选准、选好切入点,探索新方法、新途径。要对少数单位及民警受利益驱动,插手经济纠纷,越权执法进行专项督察;对刑事案件立案及刑事强制措施、留、超期羁押等进行跟踪督察;对收取保证金及当事人财物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察;对少数以罚代处、以罚代刑、收钱放人的情况进行有效督察;对行政案件中收费、罚款等情况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蹲点督察。要彻底改变以往督察工作只偏重查纠的做法,实行纠防并举,充分发挥督察部门的监督、查纠、防范、保障、服务作用。
(二)突破熟人熟面不敢较真的观念,树立督察工作责
任意识。督察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公安民警,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致使个别督察队员在工作中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顾虑,以及种种模糊认识,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责任意识,好人主义作怪,这也是督察工作停滞较低水平的症结所在。要注重强化督察队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并引导全体督察队员消除各种模糊认识,明确责任与要求,增强敢于督察,勤于督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使他们摒弃个人私利,从队伍建设的整体利益出发思考问题,深入开展督察工作。
(三)突破督察工作重发现问题的观念,树立肃纪的主体意识。督察工作如果只注重发现问题,而忽视跟踪问效,就会造成一些问题的反复发生,屡禁不止。因此,要求重视纠偏,保持守纪与肃纪的一致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对存在的问题不能搞内部消化或失之于宽,真正起到督察的作用。
(四)突破督察工作是配角的观念,树立敢打头阵的意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督察工作主要是起监管作用,因此,安心当配角过悠闲日子。由于履行任务单一,工作面较窄,地位作用不明显,往往是队伍出了问题,才能引起重视和注意。这种督察工作缺少自主性,导致被动应付多,完成任务的质量弱。所以,督察工作必须走出平庸,敢于打头阵,变被动为主动,要于与其他工作任务同等重要的位,一起部署、同步开展,作为队伍管理工作的延伸。要成为站党委掌控队伍的“左右手”,现场纠偏堵漏的“杀手锏”,研究和发现问题的“千里眼”。
(五)突破督察工作是“管警察的警察就是老大”的观念,树立服务全局的意识。要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当好领导、民警和群众的“服务员”,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队”,做基层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执勤执法的“保健医生”,做新型警察公共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切实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和执法权威,关心民警疾苦和困扰基层民警执法的问题。
二、创新督察工作方式,坚持多条腿走路,增强督察活力。
督察工作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队伍管理,维护队伍安全稳定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所以,加强督察工作,需要改进工作方法,深化督察工作内涵,不断推进方法创新。要把督察活动跟进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每个角落,督察触角延伸到执勤执法的深层领域,通过督察一个问题,彻底解决一个问题,杜绝一系列问题。
(一)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开展明查,只能发现队伍面上的一些问题,而深层次的问题发现不了,如果采取暗访进行督察,则可以弥补明查的不足。要重视证据收集,常常通过录音、录相来固定证据,用直观、忠实展示场景的方法来教育民警,对广大民警触动很大。
(二)面上督察与设点盘查相结合。面上督察主要是针对各单位日常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情况的督察,而设点盘查
则是针对外出民警、车辆遵纪守法的督察。通过两者结合可以及时掌握队伍的日常管理、民警外出和队伍车辆的使用及派遣情况,有效扼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护队伍的稳定。
(三)重点督察与全方位督察相结合。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管理的重点对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环节上的督察,同时也要搞好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监管,实施全方位督察,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重点督察和全方位督察的高密集和大区域的监督网络,把民警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等情况于动态监督之下。
(四)专门督察与群众督察相结合。在新的形势下,单打独斗的督察工作思想已不适应队伍建设发展需要。要充分利用和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来开展督察工作,实现专门督察和群众督察相结合,把队伍管理、执勤执法与公安工作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内部督察信息员队伍,使群众监督经常化,以提高督察工作效能,增强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公安工作全面发展,促进队伍全面建设。
三、创新督察工作机制,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服务保障。(一)构建督察网络,完善监督体系。公安工作涵盖面十分广泛,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公安行政、刑事法律法规将越来越多,督察民警不可能掌握所有公安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精通所有公安业务工作。因此,督察部门必须加强横向联系,建立督察、政工、纪检、法制、信访
及治安、刑侦、交警等业务部门联合监督体系。督察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开展联合督察,充分发挥督察部门的职能优势和业务部门的业务优势,实现双向联动互补,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依托信息网络,实行网上督察。实施网上督察是优化和改革监督工作机制及其模式的必要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安综合信息网的建立应用,特别是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的全面启动使用,使公安执法行为在计算机平台上更加公开、透明,为督察部门开展督察工作,及时全面了解各单位执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提供了条件。督察部门应充分运用网络优势,建立健全网上督察的各项制度,对公安工作全面开展网上督察,特别是对基层办案单位受理的各类案件,要从立案到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办结的办案流程从网上进行督察,超前预防、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办案中的错误和偏差。
(三)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理。一是案件受理查结督察报备制度。督察部门从报备的案件中,进行网上动态督察,发现有“异常”情况,进行重点督察。二是候问人员督察报备制度。通过实施该项制度,可以使督察部门及时掌握候问人员的动态情况,能有效地防止或减少超期限、超范围候问现象,也能及时发现民警在办案中有无动手动脚和刑讯逼供现象。三是执法质量考评跟踪督察制度。督察部门对法制部门每月评出的“十差案件”进行跟踪督察,督促办案单位和民警及时分析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使执法督察由
重点去发现问题向整改问题、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转变,从而更加规范执法工作。四是警务督察卡制度。通过实施该制度,规定民警在受理案件,行使管理职能等任务时,应当向当事人发送警务督察卡。督察卡规定民警应遵守的纪律和要求,以及当事人可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这样既能加强对民警的约束,又能方便群众监督,使内外监督形成合力,提升督察效能。
四、创新督察工作思路,坚持与时俱进,实现最大效能。(一)加强公安中心工作与重大警务活动的全程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公安工作千头万绪,往往会导致督察工作繁杂琐碎、督不胜督。督察队要适应公安实战需要,紧紧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通过随警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项重大警务活动的措施落实、民警到岗到位、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抓重点、抓典型,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真正发挥警务督察部门人少精干、组织严密、反应迅速的优势,督促各部门、各基层派出所深挖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二)加强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的实时督察,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采用明查、暗访、案件倒查等方法,对各单位使用强制措施和基层办案单位有无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察,了解对案犯审讯和监管场所管理过程中是否存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要对办案单位受立案、侦查、法律程序、
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察,杜绝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久侦未破的案件,要坚持深入办案单位,了解办案民警、查阅案卷,同办案单位一起研究侦查方向和重点,对因证据不足一时难以结案的,及时回访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并要求办案民警定期与当事人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督察,确保公安机关社会满意度提高。人民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为了不断强化人民警察的宗旨观念,增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意识,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察工作。反映民警冷硬横推拖的问题和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反映不依法办案,耍特权、打骂群众、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徇私舞弊、吃拿卡要问题、对一些老大难案件、久拖不决的推诿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公、滥用强制措施、随意扣押款物、鉴定不实、处罚不公等问题是群众反映的“难点”。要通过查阅台帐、调阅卷宗、了解犯罪嫌疑人、走访发案地群众等方式,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履行职责情况开展责任倒查,凡查证属实的,纠错态度要坚决,及时查纠处理,该向投诉人道歉的要道歉,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作出纪律处分的要实施纪律处分,对民警的“失范”行为决不遮掩庇护,同时对一些群众的不实投诉也要作严肃纠正,提高、促进民警工作的积极性,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
威,切实把警民之间的桥梁架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来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赞誉。
(四)加强队伍管理与建设的预警督察,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安机关存在的各类常见病、多发病,警务督察部门应责无旁贷、无可推卸地做好有心人,当好“啄木鸟”。要本着对领导负责、对民警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坚持抓大不放小,认真查纠,严肃处理。要针对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车辆、财务管理不尽规范,特别是执法办案环节失范等情况,下猛药,出重拳,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作者:洪湖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德智)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浅谈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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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执法篇  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在延津县公安局召开  本报讯&&近日,新乡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延津县公安局隆重召开,介绍推广该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上,该县副县长刘校保作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会议最后,副市长孟钢作讲话。他说,近年来,延津县公安局综合绩效及多项业务持续保持全市领先,与班子成员的态度端正、责任落实和决心坚定密不可分,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延津县公安的工作态度和方法经验,坚定不移地加快场所规范化建设进度。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延津县公安局王楼派出所、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三个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就四区改造、设备功能及收效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和互动交流,对延津县公安局勇于探索尝试的践行力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好评。&&&&&&&&&&&(姬冰君)  加强和改进警务督察工作理念创新  本报讯&&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适应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结合日常督导检查,积极调研,树立四个理念:一、维权优先理念。二、保稳促建理念。以力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促进公安工作长足发展和队伍建设健康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摒弃片面追求督察查究,把工作重心放在日常性的防范教育上,通过督导、警示,促使整改提高。三、效益至上理念。在新时期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的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努力探索用最少的成本实现最佳效益的路径。四、信息导督理念。该队始终坚持以信息为主导,通过信息的广泛收集、深度分析、科学研判,最大限度地提高督察工作效能。县公安局加大投入,增加督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进网上督察视频系统建设,进而实现网络督察的全天候、全覆盖、全时效。&&&&&&&&&&&&&&&&(赵冬祥&王福强)  新乡督察:加强民警私家车管理工作  本报讯&&为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成果,针对当前民警私家车逐渐增多的现状,今年以来,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采取有力措施,严管民警私家车,着重加强对私家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严管民警私家车号牌。二、严查民警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目前少数民警在驾驶私家车过程中仍存在特权思想,时不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现状,该支队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在城区主要路段,对民警私家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设卡检查。三、强化民警驾驶员警示教育。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经常涉及车辆使用,该支队要求民警在驾驶私家车外出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刻以一名公安民警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争做文明行车示范者,树立民警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马研&王福强)  新乡督察:对协勤队伍管理专项督察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协勤队伍管理,杜绝协勤队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近日,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全局协勤队伍管理进行现场专项督察。从检查情况的结果看,多数单位协勤管理严格、工作积极性高、工作中能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单独执法的现象。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参加值班的协勤队员有使用公安网的现象;二是个别协勤队员着装不规范;三是投诉协勤态度不好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要求各单位一是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使协勤员熟悉法律,不断提高协勤素质,形成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二是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了解思想状况,帮助并指导学习和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四是责任到人,分管领导有失职行为的严肃问责。&(赵冬祥&&王福强)  新乡督察:“亮剑”行动三查法成效显著  本报讯&&今年以来,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回访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现场督察力度,有效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行动取得显著成绩。一、对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该支队紧紧围绕案件侦破工作,对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开展工作,及时破获20余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二、对部门之间协作情况进行迂回检查。三、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访检查。督察人员充分结合“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深入村庄、企业询问群众是否知晓“亮剑”专项行动,从社会效果查看打击工作是否有力,舆论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赵冬祥&王福强)  新乡督察:对“亮剑”行动进行专项督察  本报讯&&为推动“亮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制订“亮剑”行动专项督察方案。近期,该局延津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按照方案要求,联合经侦、治安等部门对全局各单位“亮剑”行动进行专项督察。在专项行动中,该支队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延伸触角。各基层办案单位要进行专项行动的再动员、再部署,发挥好经侦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络,开展线索收集和有针对性的侦查、经营,经侦、治安部门的指导要跟上。二是突出重点。三是强化宣传。四是严厉查处。各单位要严厉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大案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大力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马研&王福强)  “三四五”督察制度&全力构建督察大格局  本报讯&&为充分运用督察手段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督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人都是督察员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建立“三四五”督察制度,全力构建大督察大格局。从局领导层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督察点评制度。二是建立督察会诊制度。三是建立督察问责制度。从督察支队层面,重点完成四项任务。一是狠抓局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二是狠抓重大警务活动的督察。三是狠抓执法活动的督察。四是狠抓执行纪律条令的督察。从执法执纪监督员层面,重点发挥五个作用:一是发挥“风向标”作用。二是发挥“防疫员”的作用。三是发挥“加压泵”的作用。四是发挥“传话筒”的作用。五是发挥“排气阀”的作用。根据市局的授权,执法执纪督察员旗帜鲜明地为民警维权。&&&&&&&&&&&&(马研&王福强)  “三提”督察模式&全面促进中心工作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警务督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各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灵活运用“三提”督察法,对各基层单位进行集中督察检查。一是提示。督察人员将工作进展状况,特别针对各基层单位的“短板”予以提示,促进基层所队各项工作均衡可持续发展。二是提醒。督察人员通过突击检查方式,真正发现一些实质性问题,弥补现场督察不能从侧面、间接方面了解情况的不足,对这些存在不足的单位提醒督促。三是提升。该支队充分运用独有的职能优势,围绕县局中心工作、服务基层一线,既当好配角,又主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树立督察权威,积极充当主角,着重强化督察工作事后的成果转化和运用,发挥督察工作的实效性,保证上级决策与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绩效。&&&&&&&&&&&&&(马研&王福强)  完善机制&发挥监督职能  本报讯&&为扎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新乡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积极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在依法行政、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廉政建设、警容警纪等方面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一、完善随案督察机制,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察员的作用。一方面在随案督察过程中重点治理“三个顽症”,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另一方面是针对极少数民警中存在的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不够高等现象,及时提醒、通报,强化勤政意识和群众观念。二、完善督察教育机制,认真做好廉政教育工作。三、完善日常警务督察机制,注重警容警纪等日常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内务条例》加强对值班备勤、接处警、警用车辆使用情况、枪支弹药管理情况、“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等日常警务督察。&&&&&&&&&&(马研&王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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