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读关于中国传统文化有哪些文化的文章比较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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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情感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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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传承中华文化》有感 1100字
六年一班黄燕珑巍巍华夏,幅员辽阔,山川壮丽,历史悠久。有着源远流长、魅力永恒的中华文化,其文化有着博大精深的内涵,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支柱。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讲述的就是爱国英雄们的英勇事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国家危亡之时,英雄们的爱国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谱写着一片片感人的乐章,留下了一首首慷慨激昂的爱国诗歌。联想到近代,我颇感欣慰,因为爱国主义文化依然存在。当国家被蹂躏,陷入水深火热的困境之中时,中华儿女奋起抵抗,不顾自身危险,挽救民族危难,拯救民族危亡,赶跑侵略者。周恩来总理从小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伟大理想,勤奋学习,为中华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科学家钱学森、数学家华罗庚等一些旅居国外的爱国人士,抛下金钱、名誉,冲破西方国家的重重阻挠,回到祖国,用所学知识建设祖国。在钓鱼岛国土问题上,中华儿女更是态度坚决,一寸国土也不让,始终捍卫国土完整。驰名世界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邀请姚明作他们的形象代言人,姚明一口否定,他说:“我是中国人,我绝不会给侵略自己祖国的国家办事的!”他真这么做了,虽然丰田汽车公司高薪利诱,但姚明始终如一,放弃诱人的金钱,回到祖国打拼创造……是什么让他们做出了如此选择?是传统文化的伟大力量!由他们再想到我,我觉得我是在做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每个星期一的早上,我都庄重地站着看五星红旗徐徐升起,然后双腿并拢举起右手向国旗敬礼,最后唱起雄浑的国歌。在学校若看到有红领巾飘落在地,总是立即上前捡起来,拂去上面的灰尘,交给老师,因为它是国旗的一角。在课堂上,我专心听讲,认真学习,增长知识,争取将来做个有用之才,报效祖国。今天,我们进入历史新的发展时期,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国与国之间的激烈战争,我们更需要继承和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把中国几千年积累下来的优良传统当成我们解决问题、迎接问题的指明灯,推进中国的伟大复兴!老师的话:小作者能按时间介绍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还能联系自己谈用实际行动去爱国。我喜欢姚明,更喜欢小作者,因为她“懂得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国与国之间的激烈战争,我们更需要继承和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把中国几千年积累下来的优良传统当成我们解决问题、迎接问题的指明灯,推进中国的伟大复兴!”
本篇读《传承中华文化》有感约1000字-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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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有意义的书――《丛林历险记》,深受启发。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莫格里的小男孩被狼的一家从老虎口中救下并收留,在棕熊巴鲁的教育下,他学会了《丛林法则》。他和丛林里的动物们一起奔跑、成长。那只没有吃到莫格里的老虎十分生气,给莫格里制造了种种麻烦。但莫格里和同伴们一起,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逃脱了老虎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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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民族精神代代传》有感我最近读了《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名著,内心涌现出一份感动、一份欣喜。我们民族爱国主义者形象、我们新中国日新月异的面貌,也似乎都鲜活地呈现在我的眼前。记得抗日战争时,日本人对中国人进行了大屠杀。来百姓恨透了日本鬼子。郑和七次下西洋,和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并立下了历史创举;大禹为了治水,三次路过家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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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安徒生先生所写的《丑小鸭》的这篇文章,我获益匪浅。本章中的丑小鸭一生下来就被所有的动物,人们排泄,唾弃,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安稳的好日子过。但我很佩服它的另外一种精神,就是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对美的向往已经达到了无可禁止的境界。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只小鸭子,从蛋里出来,天生就是那么的丑陋。在家里,没有一个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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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偶奇遇记》有感暑假里,我在哥哥家读了一本书叫《木偶奇遇记》。书里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了一个老头要做一个既会耍剑、跑步,又会打仗的木偶。于是他来到一个老木匠家里,问他要了一块木头,就开始做了起来。他先做木偶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嘴巴刚刻好。嘴巴就笑了起来。然后再刻木偶的身子、胳膊和手。刚刻完手,老头就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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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林语堂通过他的英文著作,让西方人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留下了深刻、美好而又持久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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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林语堂通过他的英文著作,让西方人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留下了深刻、美好而又持久的印象。瑞典皇家人文科学院院士马悦然原本打算在瑞典高中教拉丁文和希腊文的诗歌散文的,林语堂的书使他走上了研究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路。马悦然是透过林语堂的著作去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的。他在纪念林语堂的文章里,长段地征引了小说《京华烟云》中对北京近乎完美的叙述。1980年,马悦然到了北京,但找不到林语堂笔下的古都了。于是他大为悲恸:“真的哭得出眼泪。那时的北京完全不像林语堂先生所描写的城市。”这种催人泪下的力量正是林语堂在给郁达夫的信中所说的“使读者如历其境,如见其人”。透过这种文学的力量,林语堂在读者的心目中为北京的事事物物铸就了一种永恒的形象,这个形象不因时间之推移而稍有改变。马悦然的眼泪,说明了林语堂文学技巧的成功,也说明了他为林语堂所误导。当然,林语堂绝非有意误导,而是读者情不自禁地受了他的催眠。林语堂笔下的北京是林语堂心中的北京,感受和真实的存在之间当然是有距离的。永恒的形象常使外国人怀着看博物馆的心理来看中国,结果真实的中国反而成了一定的虚幻,而心中的形象反而成了真实。林语堂的著作常能使读者发“思古之幽情”,感到当前的种种都是过往的一种堕落或变形。1.简要概括林语堂的作品对马悦然的影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根据文意,分条陈述林语堂作品中“永恒的形象”的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如何理解“当前的种种都是过往的一种堕落或变形”这句话的含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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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陶渊明——魏晋风流的杰出代表安贫乐道与崇尚自然,是陶渊明思考人生后得出的两个主要结论,也是他人生的两大支柱和艺术化人生的具体表现。“安贫乐道”是陶渊明的为人准则。他的所谓“道”,偏重于个人的品德节操方面,体现了儒家思想。他特别推崇颜回、黔娄、袁安、荣启期等安贫乐道的贫士,立志要像他们那样努力保持高洁的品德节操,绝不为追求高官厚禄而玷污自己。他并不是鄙视出仕,而是不肯同流合污。他既希望建功立业,又想要功成身退。他也考虑贫富的问题,安贫和求富在他心中也常常发生矛盾,但是他能用“道”来求得平衡:“贫富常交战,道胜无戚颜。”(《咏贫士(其五)》)而那些安贫乐道的古代贤人,也就成为他的榜样:“何以慰吾怀,赖古多此贤。”(《咏贫士(其二)》)他的晚年很贫穷,到了几乎挨饿的程度,却并没有丧失其为人的准则。“崇尚自然”是陶渊明对人生更为深刻的哲学思考。“自然”一词不见于《论语》《孟子》,而是老庄哲学特有的范畴。老庄所谓“自然”不同于近代与人类社会相对而言的客观的物质性的“自然界”,它是一种状态,非人为的、本来如此的、自然而然的。世间万物皆按其本来的面貌而存在,依其自身固有的规律而变化,无需任何外在的条件和力量。人应当顺应自然的状态和变化,抱朴而含真。陶渊明希望返归和保持自己本来的、未经世俗异化的、天真的性情。所谓“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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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指的是个人的品德和节操。这样的“道”,体现了儒家思想,即要努力保持自己高尚而纯洁的品德和节操。B.“崇尚自然”是陶渊明人生的又一大支柱。陶渊明所崇尚的“自然”,是一种非人为的、本来如此的、自然而然的人生状态。这样的人生状态,体现了他对人生的更深刻的哲学思考。C.陶渊明之所以把“安贫乐道”与“崇尚自然”当做自己人生的两大支柱,原因在于他对人生进行了严肃的思考,从中得出了“安贫乐道”与“崇尚自然”这两个主要结论。D.在“人生的两大支柱”的支撑下,陶渊明坚守为人的准则,努力保持未经世俗异化的天真性情,用自己的言行和诗文构建了自己艺术化的人生大厦,成为了魏晋风流的杰出代表。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陶渊明决心保持高洁的品德节操,对颜回、黔娄、袁安、荣启期等安贫乐道的贫寒之士特别推崇。因此,即使贫穷到挨饿的地步,他也能用“道”来求得平衡,不丧失其为人的准则。B.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并序》中说:“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表明他天性如此,受不了绳墨束缚。因此,他不肯与官场同流合污,绝不为追求高官厚禄而使自己的天性受到扭曲。C.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陶渊明也会遭遇某些方面的矛盾冲突。因此,他写下了《形影神》这篇文章,用“形”和“影”代指人的某种愿望,“神”则以自然之义化解它们的苦恼。D.陶渊明看到了社会的腐朽和危机,但没有力量而且找不到正确的路去改变它,因此,他只好追求自身道德的完善,求助于人性的复归。对他个人而言,这样做便能够部分地达到。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A.老庄所谓“自然”,不同于近代与人类社会相对而言的客观的物质性的“自然界”,而是老庄哲学特有的范畴。陶渊明崇尚的“自然”与老庄说的“自然”,其内涵是一致的。B.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归去来兮辞》《归园田居》等作品,在艺术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只有站在艺术的高度,我们才能看清陶渊明的一生不是“枯槁”的,而是艺术的。C.使后天的经过世俗熏染的“伪我”泯灭,以求得返归一个抱朴而含真的“真我”。陶渊明的这种思想,作为救世的药方虽然是无效的,但是作为一种人格美的追求却是有益的。D.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已相当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陶渊明的“安贫乐道”与“崇尚自然”这两大人生支柱,对现代人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定风珠魏继新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十分有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有人来往。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着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小镇上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他便活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顺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纸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的人把自己喂的猪,都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也过得十分滋润。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说,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的人看病。不知何故,他却对屠夫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忘返。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老者说:我是看你的案桌呢。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掏钱给你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已置新案桌,并说: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日: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复何言?!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于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病。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竞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济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言罢,大笑而归。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自己弄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听到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迭,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有删改)(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里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B.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一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C.老者说将给屠夫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D.小镇屠夫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泊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E.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其新的含意,结尾令人回味。(2)小说第一段所写“小镇”有什么特点?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麻鞋之歌叶梓天水谣曰:秦安褐子清水麻。清水,多美妙的名字,多美妙的地方!这样的地方,的确如其所名,有一条碧波荡漾的河,日牛头河;这样的地方,因为有清清的河水,自然就有上好的麻--如果说清水是深藏于秦州大地东北角的一块绿松石,那遍及四野的麻就是这块绿松石上一簇簇鲜嫩的绒毛。其实,早在久远的“诗经年代”,麻作为一种传统种植作物,就已经成为人们衣着的原料了。这种远至“诗经年代”的植物,至今还在清水一带广泛种植,想想,这是一件多么诗意的事。就像小麦、玉米、洋芋一样,麻乃生灵饮食之需。而麻鞋,显然是饮食之需的一次延伸,但亦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几乎每年夏天,天一热起来,就能看到天水人穿着一双双精致的麻鞋出门。当然,那些所谓爱美的女子,已经不穿了,宁愿去穿一双走起来发出响亮声音的高跟鞋。你穿你的高跟鞋,我穿我的清水麻鞋--盛载着时光痕迹的麻鞋,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年代里大抵属于那些老年人和中年人了。像我这种刚过而立之年却喜欢穿麻鞋的人,常常被别人视为神经质。其实,燠热的夏天,穿一双麻鞋,有什么不好呢!防潮防滑又透气,还有按摩之功效,鞋帮上的种种变化万千的图案还有审美效果。况且,一双麻鞋的诞生,是真正来自于双手,不似流水线土出来的皮鞋、运动鞋那么枯燥和乏味。它浸染着手艺的光芒,是农业文明的一则注脚,是一段固定下来的美好时光。有一年夏天,我在清水县草川乡的一户贫寒人家,见证了一双麻鞋诞生的漫长过程。主人五十开外,憨厚、本分。他每年都种麻,不是为了食麻籽油,而是为了穿麻鞋。秋天的阳光照在这家的院落里,安静、美好。他在门外大树过滤后的点点阳光里,埋着头,认真地做一双麻鞋。先把早就编成的麻辫置于一平案上,盘成底,后用麻绳左右穿紧。这时,他抬头,有点木讷地说: “这就叫千层底。这样,走的路长,脚也舒服。”然后,像栽秧苗一样,在鞋底的边上栽上稍粗一些的麻绳,做成鞋帮,一一串起来,再做成鼻梁。这时,就得用一种清水人名日楦头的工具,把鞋鼓起来--一双麻鞋的雏形,大抵就出来了--但还远远不够,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需要不断地打磨一样,麻鞋亦然。主人找出一种专门用来编织的钩针,钩出麻花辫鞋面和鞋耳,做工前备染。鞋遂成。主人老了,但眼睛不花,有着和女人一样灵巧的手。他说: “做惯了,手哪会生呢!那双有着刀刻般纹理的双手,一挑一钩地完成这些动作时,他的额角流下点点汗水。他用袖口一擦,讪讪一笑:“太紧张啦!”平常,他一定是一个人在院落里做的。那一定会更加自如、得心应手。他还拿出家里攒下来的几双麻鞋。有脚尖顶端是红色麻穗的“慈母思亲”,有“单鞭救主”等。每种样式,各有寓意,甚至有的还藏着一个远古的故事或者传说呢。想想,古人真含蓄,把所思所想,隐藏在一双鞋里。这时候,再看它,就会发现,最伟大的文化常常深藏在遥远偏僻的民间。我不知道,公元759年流落天水且留下“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之佳句的大诗人杜甫,到底是穿一双什么样的麻鞋踟蹰在秦州大地上的。但在他诗句的背后,我看到了一个诗人的伤感和无奈。莫非正是一双产自清水的麻鞋,陪着他从天水到陇南,从陇南再南下成都?我想,古人既有“革皮之良,莫贵于麻”之说,这就是对麻的一种尊重,是对一种手艺的尊重,更是对大地恩情的尊重。我们善于忘记的现代人,真应该学会尊重手艺和大地。所幸的是,至今,在夏天的清水,尚能看到一双双走在大街上的麻鞋,散发着自然的本质之美,如同大自然移动的展览。但我更想穿上一双清水麻鞋,流浪在祖国西北的土地上。1.文章第一段引用天水谣有什么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作者说麻鞋“隐隐显现出沉淀在天水人身上深沉的文化情趣”,请简要分析麻鞋显现出了哪些“文化情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文中的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作品塑造这一形象有什么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阅读全文,探究“麻鞋之歌”的内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下面问题。北岛:当代诗人、作家。林思浩:出版人,任职于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林思浩:您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北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我也去过我的祖籍地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至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也全都在自己的故乡迷失了。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您怎样看待这种关系?北岛:我既没有让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想法和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林思浩:您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北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一样,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您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您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北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时,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分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您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就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北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横平竖直、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都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和北京的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意义。(选自《南方周末》,有删改)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城门开》一书前三篇为什么写光和影、味道和声音这些细微之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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