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为什么看到别人虐杀动物园的动物有哪些会偾怒

人类为何虐杀野生动物?
来源:凤凰科技
作者:涤心
四川泸山,&一位男子提着刚刚剥完皮的猴子
近日,网上频频爆出人类虐杀动物的视频,日,四川泸山脚下,一位男子提着刚刚剥完皮的猴子,面带微笑,血腥和笑容的不对称引起了网友的震撼和愤怒;而近日,一部名为《奢华美丽背后的残忍》的视频中,展现的人间地狱般的血腥场景更是挑战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视频中,浣熊、水獭、狐狸被活生生的剥去皮毛,在整个残杀过程中,这些动物一直都在挣扎、嘶叫,它们在最后走向死亡的过程中所承受的痛苦是人类无法想象的,而当一只浣熊被剥完皮后回头看自己身体的一幕,更让观者感到痛心,而笔者写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
虐而杀之,是变态的倚强凌弱心理在作祟
我们知道,那残酷的剥皮行为是为了保持动物皮毛的鲜亮,满足人类对奢华的需求,而四川男子虐猴的行为,则让人感到费解与心惊。尽管,人类历史上一直都在食用动物,并拿动物的皮毛和骨骼制成衣物用具,但以动物的生命取乐的行为虽然存在,却并不广泛,而且极少以如此残酷的方式出现。比如,打猎,是人类和动物的一场角逐,当然,随着武器的不断进步,这场战争已经越来越不平等,动物也因此大规模的消失,甚至灭绝;而斗牛、斗狗、斗鸡等拿动物取乐的行为,在近些年也开始被动物保护组织所反对;至于残杀动物来满足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不正常的。
人类在幼儿时期会残杀和虐待小动物获得乐趣,在那种行为中,幼儿感到了自己的强大,但大多数成年人则不会通过这种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权威。但极个别的人,则依然保留了这种通过虐待弱小来满足自尊心的行为,比如虐童,以及残杀比自己弱小的动物。
近日,央视播出一则江西省资溪县偷猎食用野生动物的新闻,在新闻视频中一位偷猎者告诉暗访的记者,野生动物被强光灯照射后,眼睛会发亮,他说动物就是吃了眼睛的亏,它们就是傻瓜,如果它们知道自己的眼睛会出卖生命,那一定会闭上眼睛的。动物真的是傻瓜吗?假如,现在有一个强大的外星物种入侵地球,将人类当做这些野生动物一样残杀。而我们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在那个时候,我们不也被别人当做傻瓜吗?动物不傻,它们只是不了解人性的复杂与残酷。
在人类历史上,并非没有一个民族将另一个民族视为&低级动物&的先例,屠杀犹太人的行径正是这种理论最惨绝人寰的表演。如果,我们放弃众生平等这个无论是佛教、基督教还是儒教、道教都在阐述的理论,而是自大的以为人类是主人,其他动物都是可以宰杀的牲畜,我们离人吃人的最终结局或许也不远了。
因为,人吃人正是将另一种人当做低级动物,可得而食之。
食用野生动物,满足的不只是口腹之欲
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有一个词叫做&珍馐&,意思是吃的东西很珍贵。熊掌、鲍鱼、鱼翅,这些都是富贵人家的美味。而穷人只能通过打猎吃到&野味&&&也就是家畜家禽之外,自然界生活的动物。这种饮食文化,让人们都思慕佳肴,期待野味,这已经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而是寻求一种自我社会地位的认知感。许多人以吃到了熊掌、鲍鱼和鱼翅为荣,许多人也曾炫耀自己吃到了珍馐以及野味。而正是这种炫耀心理,把许多野生动物推向了灭绝。
近日,央视爆出江西省资溪县当地餐馆、酒楼偷偷宰杀猕猴、大雁、獾猪、竹鼠等动物,这些酒楼白天关门,晚上营业,而每天晚上酒楼都宾客盈门,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每天能做10几桌。
这些野生动物的味道真的好过我们常吃的禽畜?还是它们的营养价值格外高呢?其实都不尽然。大多数野生动物食用营养价值与禽畜无异,如白鹭蛋营养价值和普通鸡蛋一样;鱼肉比熊掌更有利于人体健康;而野猪肉更粗糙,鳄鱼肉腥味重,味道远远差于我们常食用的肉类。另外,这些野生动物生长在自然中,没有经过任何免疫措施,它们身上带有的病菌很容易传染给人类。事实上,2003年SARS病毒就是由人类食用野生鸟类而引起的。因此,放弃野味,也是保护人类自己免遭&末日瘟疫&荼毒的必须选择。
当奢华与血腥相伴,你还要这种光新亮丽吗?
动物皮毛原本是古人用于御寒所穿,在远古时期,只要有能力猎杀动物的人,就可以拥有一件皮草;而当贫富差距和等级的建立,皮毛开始成为富贵与权力的象征;到今日,皮草则是奢华与时尚的代表。皮草成为世界上一项重要的产业。2011年全球的毛皮销售达到150亿美元,而中国则占四分之一。我国成为世界上毛皮动物(狐、貉、貂、獭兔)养殖与裘皮的加工大国,也成为全球最大的毛皮消费国。
可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动物的哀鸣,它们出生后居住在狭小的空间,等长到足够大的时候,就会被活生生的剥皮,最终满足人类对时尚的奢求。
然而,皮草对我们真的是必需品吗?
如果在古代皮草是为了御寒,那今天的我们,居住、办公、车上、地铁里到处都是暖气,即便冬天,随着全球变暖,也没有过去那么寒冷。皮草的作用根本就是为了炫耀我们的身份。
一件貂皮大衣需要80多只水貂的皮毛,这80多条生命被无辜的剥皮,就是为了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心。难道,人类真正的高贵是需要用动物的牺牲来成全的吗?这种由血腥换来的高贵,我们真的需要吗?假如,真的存在末日审判,谁该为这80多条生命负责呢?
放弃皮草,真的没有那么难!
[责任编辑:杜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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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为什麼人类可以随意的虐杀各种动物,但是杀人就是犯法的!_百度知道
为什麼人类可以随意的虐杀各种动物,但是杀人就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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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野生动物也是犯法的。一般来说,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是道德最低原则的具体化。
你的想法有点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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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不是动物,是高于一切生命的是神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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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您为什么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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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血腥虐杀野生动物,人类恶行何时休?
  平日在网上看多了诸多虐待动物的事件,每次看到这样的事例发生的时候,心里不免对这些弱小的受害者悲惨的命运产生深深的同情。我真的希望这类与现代文明不相符的残忍事件今后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人类能够真正学会和其他物种的生命和谐共处。但是今天,我却亲眼目睹了这种虐杀动物的恶行再次上演,而且其过程之残忍、之血腥,以及路人神情之冷漠麻木,让我顿感心寒之极。那只被宰杀的动物临死前的种种惨状和那双凄凉求生的眼神,整天都在我眼前浮现,挥之不去,以至于使我觉得,我必须要为这只已遭到人类毒手的小动物,和将来要遭到人类毒手的动物发出一声微弱的呐喊:请善待我们,就想善待你们的同类一样,因为我们也有和你们一样尊贵的生命!  整个虐杀过程是这样的。(附图)  今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我有事途经武汉市香港路一家名为“杏花村老酒”小商店门口旁边,那里围着大概七八个人正兴致勃勃地看着什么,我好奇,便伸进脑袋看了一眼,只见一只一尺多长的,长的很像宠物狗的动物侧身昏躺在地上,血从头顶顺着鼻梁流到嘴边,满嘴也都是血。听旁边人说,这种动物好像叫狗獾(外形很像狗,但不是狗,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刚才被人用钝器猛击头部。正说着,只见一个大约35—40岁的男人(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文化素质非常低下的小市民商贩)从小商店旁边修电动车的铺子里走出来,左手拿着一根铁丝,右手拿着一把尖刀。他撬开狗獾的嘴,熟练地用铁丝穿过它的嘴,绕着上颚拧紧后扭成麻花结,然后提起来就走到人行道花坛边,把它挂在花坛铁栏杆上。此时,我注意到狗獾微微睁开眼睛,眼神是如此的微弱和凄凉。它一定也知道接下来那个男人要对它做什么,也意识到它要面对临死前怎样的折磨和痛苦,它的心里一定充满着极度的恐惧,但它已毫无力气做出任何反抗,甚至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它的生命权已经被强行剥夺,不再属于自己,是生是死全寄希望于那个屠夫冥冥良知中是否还残存着一丝恻隐之情,因而眼神中还流露出对生的眷恋和对那个屠夫的哀求,其情其状,让我不忍再驻足多看,于是拔腿快步离去。但是屠夫就是屠夫,肆意宰杀生命对他来说就像日常吃饭拉屎一样平常,像我等有人文情怀之辈内心所具有的怜悯恻隐之类的朴素情感,对他们这类人来说稀缺得就像沙漠中的水一样。只见那个男人把狗獾挂好之后,拿起刀,娴熟地从狗獾的口部开始活剥它的皮,可怜此时小动物还没有死,它在紧捆的铁丝下忍受着一个生命远远不能忍受的痛苦,抽动着身子……,这一幕,我在远处看着,看着,这只小动物的身体在抽搐,我的心也在抽搐。突然间,我愤怒了,我为有这样野蛮冷血的人类对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干出这样野蛮冷血的事愤怒了,我当时就想要把这一幕拍下来,上传到网上,让所有的网友来评判,这样的人,还能称它为人吗?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类,特别是进入现代文明阶段的人类,作为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物种,应该怎样对待其他动物?是以世界统治者自居而任意奴役虐杀它们?还是出于对一切生命的敬畏和博爱而平等尊重它们的基本权利和感受呢?其实这个问题早有答案,在欧美等国,敬畏生命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已经深深植于普通老百姓的观念中;博爱也是自由社会基本价值体系所倡导的。而且更进一步,这种敬畏和博爱意识,已经从对人类拓展到对人类以外一切有感知,有感情的生命身上。所以国外很多先进国家在宣扬这种理念的同时,都制定了《动物保护法》,从公民的个人素质到法律制度两方面来提高对动物权益的保护。所以,在他们的社会中,是不会普遍存在我今天所看到的情景的,如果文章中的那个男人胆敢在西方社会的大街上干出这等令人发指的血腥事情,后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和周围人鄙视的唾沫。  也许有些偏激的网友会问我一些钻牛角尖的问题,既然你对动物有这么强的恻隐之心,那你还吃肉吗?我的回答是:吃。他接着问,你一边吃动物的肉,一边还为动物鸣不平,你不觉得虚伪吗?我的回答是:不虚伪。为什么呢?首先我声明,我不是个迂腐的道德传教士,我是一个真正的辩证法主义者,我知道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走极端。在对待动物问题上,我既提倡尊重一切生命权利,也考虑到人类千百年来养成的饮食习惯和食物结构。从我树立生命权利意识起,我只将自己的肉食食谱限制在猪、牛、羊、鸡、鸭、鱼上,跳出以上范围的我都没吃。退一步说,即使我吃上述肉食,也主张用立法的形式保障它们在宰杀之前得到善待,宰杀它们的手段也要文明仁慈一些,不要给它们带来更多痛苦。在这里,吃不吃肉食和怎样对待动物是两码事,如果仅仅为了满足自己需要(比如食欲或动物毛皮)而随意虐杀动物,只会让我平添罪恶感。  善待动物,其实也是善待我们自己。印度国父圣雄甘地有句名言:“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和方式,决定了一个民族的高度”。怎么理解这句话?对待动物态度和方式,从大处说展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从微观上来说体现了一个人自身人文素质的高低。一个人或社会,如果对动物都能做到关爱和尊重,那他一定会更关爱他的群体。而任意残杀和虐待动物的人,他对付同类也是麻木和冷漠的,因为在这等人眼里,除了自己重要以外,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生命都不重要。其他人和动物在他们心里的地位没有什么轻重区别。小悦悦的死不正是个例子吗?为什么那么多人见死不救,当然理由多多,但大都没说到点子上,这个事件最本质的问题是这些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恻隐。但是设想他们中间有一个人平时能善待动物的话,见到小悦悦能装出没看到的样子吗?如果我们大多数人在灵魂深处树立了敬畏一切生命和博爱仁慈的意识,我们的社会还会是今天这个人人都诅咒的社会吗?  从今天我看到的这件事情上,我比较出我和那个龌龊男人之间的优劣之别。我赞成人有高低贵贱之别的观点,只是这种区别不是基于在财富和出身,而是以个人价值观念和内在素质为判断准绳。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人,具有尊重一切形式的生命的意识是成为一个高贵之人必备的条件。至于那个虐杀狗獾的屠夫,我真的不情愿称呼他是人,如果一定要说它是人的话,我只能以鄙视的措辞称它是个尚未脱离动物阶段的低级的人。  最后,我倡议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在你看到这篇文章之后,和我一起,关爱你所遇见的所有动物,树立对生命的敬畏和博爱意识,和我一起,鄙视和谴责那些血腥杀戮动物的人。也希望能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周围的人,发动更多的人一起来行动起来,减少直至杜绝此类恶性再次降临到那些可怜的动物身上。      可怜的动物在忍受活剥的痛苦中无助的死去
残杀野生动物,不像话,有关部门呢?
个人感想,楼主既然看到,为什么不制止呢?在这愤世又有何用?无非就是用帖子吸引人罢了。如果真是狗獾,小时候,在农村抓住狗獾是要烧死的,这玩意的习性是打洞吃地里的花生玉米昆虫老鼠什么的,并且还咬人,最主要的是它经常出现在墓地,农村以前可是很少会有火葬,有时候狗獾都能把人骨头拖出来,更不要提那些腐肉了,想一想吃了那么多的尸体,有一天咬了你一口,不说疼不疼,光那些细菌病毒什么的,心里就过不去那个槛。知青下乡的那几年,我们在村里没少抓了这东西,但是就没人敢吃,全都烧了。肉不但腥还十分的臭,在农村分钱不值,也就城里一些有钱人不知道这东西的习性,嗷嗷的出钱买,几块钱炒到了后来几千块钱,全是糊弄人的,爱护动物全是他们喊出来的,东西也全是他们吃的。爱护动物人人有责,濒危的动物更是应该得到保护。但你看看那些剥羊剥牛的,你会感到更血腥,量力而行,劝导为主,自己做到了再去呼吁别人,不然全是笑话。
你这条狗去死吧
楼主,傻逼!做死吧你,你连别人不一样的看法都不能尊重,何谈批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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