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医院地址路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中国建筑西南院是规划设计公司,有总承包投标资格?

01-乐西高速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A4标段完成深化设计现场踏勘项目路线乐西高速起自乐山市区,经凉山州雷波、美姑,止于昭觉,从昭觉借道西昭高速到西昌。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桥隧比72%,其中特大桥9座、特长隧道5座,在雷波嘛咪泽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大风顶将以隧道方式通过。路线全长277.6公里,预计投资300多亿元。项目建设工期5年。
工程量A1标K0+000~K49+000主线长度:49.000公里,特大桥:3184米/4座,大桥:16238米/38座,小桥:300米/11座,特长隧道:4045米/1座,长隧道:5735米/4座,中隧道:4505米/7座,短隧道:2235米/6座,一般互通式立交:3处,桥隧比:74%,建安费:81.2亿元设计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A2 标K49+000~K79+475、K89+400~K109+200主线长度:50.275公里,特大桥:1286米/2座,大桥:14214米/43座,中桥:218米/3座,小桥:282米/10座,特长隧道:5440米/1座,长隧道:10335米/6座,中隧道:4865米/7座,短隧道:1500米/4座,一般互通式立交:3处,桥隧比:75.9%,建安费:69亿元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A3标K109+200~K110+015、K118+400~K169+694.16主线长度:52.109公里,特大桥:2012米/3座,大桥:12915米/41座,中桥:236米/3座,小桥:314米/11座,特长隧道:6065米/2座,长隧道:7265米/5座,中隧道:1270米/2座,短隧道:275米/1座,枢纽互通式立交:1处,一般互通式立交:5处,桥隧比:58.2%,建安费:51.76亿元设计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A4标(控制工程)主线长度:18.310公里,特长隧道:17895m/2座(哈噶祖隧道9855米、由莫合隧道8040米),桥隧比:97.7%,建安费:30.8亿元。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最新动态:8月13日消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对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A4标段控制性工程及邻近地质复杂段落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组围绕路线方案重难点,从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路线平纵线形指标、工程规模、长大纵坡等方面,现场进行了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影响路线方案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细致辨识,为该项目进一步深化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持。7月13日,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开始招标。
02-G4217线高速公路马尔康至甘孜界段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查项目路线川藏北线G4217成都至昌都(成都一都江堰一汶川一马尔康一德格岗托);穿越甘孜州境内的主要为马尔康至德格岗托段。
控制点位和建设进展控制点位:主要控制点为马尔康、炉霍县、甘孜县、白玉县和德格岗托。项目起于马尔康的卓克基,经双江口电站上游工区,由炉霍县北侧、甘孜县南侧绕过,以特长隧道穿雀儿山后进入白玉县,沿赠曲河经河坡、白埋至德格岗托终点,总体呈由东向西走向。建设进展:路线全长约439公里,桥隧占比约62%。目前,成都至汶川高速公路已经建成通车,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预计年内贯通;马尔康至德格岗托,正加快开展项目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最新动态:8月13日消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主持召开了G4217线马尔康至甘孜界段高速公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厅交通设计院项目组对预可报告做了全面详尽的汇报,各相关地方政府及单位充分发表意见,审查专家组对该项目预可报告,尤其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时机及走廊方案比选、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估算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审议和讨论,认为该预可报告充分分析论证了项目建设必要性,同意项目推荐路线走廊并认为走廊论证合理充分,经济指标基本合理,给予审查通过。(厅交通设计院)
03-高速公路久治至马尔康、昭通至西昌高速公路开展工可报告咨询评估现场调研项目路线久治至马尔康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起点青海省久治县青川界,经阿坝县、红原县,止于马尔康县,设置枢纽互通与在建汶川至马尔康高速相接。项目全长224公里,占地17691亩,桥隧比40%,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7座。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段采用24.5/25.5米、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287亿元。
昭通至西昌高速项目起于凉山州西昌市小庙,接G5线京昆高速公路,经凉山州喜德、昭觉、布拖、金阳等县,止于金沙江与牛栏江汇合口的川滇界,对接G7611线昭通至金阳段,与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和金阳至攀枝花段互通。项目全长181公里,占地14961亩,桥隧比74%,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0座。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双向4车道标准建设。
最新动态:8月13日下午,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外业验收会在成都召开。会上,设计单位分别就各自承担路段的初步设计外业资料收集、路线方案比选、沿线地质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领导、专家和参会各方对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日至8月4日,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G0615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和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等两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可报告咨询评估现场调研工作。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项目情况汇报和技术研讨,对我省提交审查的工可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路线方案、技术标准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该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奠定了基础。(厅规划处)社会资本方中标单位(6月30日发布):牵头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4-高速公路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完成初步设计现场踏勘项目路线泸石高速沿大渡河布线,全长约97公里,高速起于泸定县,经泸定县城,绕海螺沟景区,跨越大渡河,入石棉境内后,沿大渡河一路下行,经安顺,止于石棉,接雅西高速。其中甘孜州境内约58公里,雅安市境内约40公里,按双向四车道建设,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总投资约145.5亿元。
最新动态:8月3日消息,厅公路设计院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赴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开展初步设计现场踏勘工作,现场听取项目总体设计汇报,并围绕项目前期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路线方案、对外协调、水电站库岸塌岸等问题,对全线路线方案、桥隧工程、互通式立交、不良地质等复杂重要工点逐个进行了现场察看,为后续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该项目全长约96.80公里,北接雅康高速,南连雅西高速,具有地形极其陡峻、山势极其险要、地质构造极其复杂、地质病害极其发育、气候极其复杂、生态条件极其脆弱、工程建设环境极其复杂的特点。项目建设后,将快速改变甘孜州的交通环境,有利于甘孜州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对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加密区域路网、带动沿线旅游资源开发以及维护藏区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厅公路设计院)目前,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第二次)已发布中标:中标单位:牵头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5-高速公路重庆梁平至四川开江(重庆段)顺利召开工可研究行业咨询会项目路线起于达万高速公路开江县讲治段,经甘棠、任市、新街出四川境至重庆市梁平县文化镇、经新盛、龙门、明达、礼让至仁贤接梁忠高速公路。
工程量开江至梁平高速公路全长约55公里,其中,开江县境内长约31公里,梁平县境内长约24公里,项目估算投资44亿元。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最新动态:8月1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在重庆组织召开了重庆梁平至四川开江高速公路(重庆段)工可研究行业咨询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高速集团,梁平区政府等有关单位领导参会。会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项目组陪同交通委员会、项目咨询审查单位及梁平区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研。会上,我院首先汇报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并就本项目重点路段路线方案、各专项报告开展情况、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参会单位领导和专家充分肯定了该院所做的各项工作,认为可行性研究方案经济合理,设计内容、深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并就细节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本次会议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06-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公路工程大卡子隧道段顺利召开初设评审会项目路线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公路工程其起于雅安石棉和甘孜九龙县交界的白水河,路线向西经下车铺子、湾坝彝族乡、两叉河,以隧道穿越小卡子山后止于锅底凼。工程量本项目线全长61.2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区内地形条件复杂,不良地质发育,沿线资源稀少,平均海拔高,设计难度大。其中拟建大卡子特长隧道全长10360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为目前国内最长的单洞对向行车特长隧道。勘察设计中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TJ4标段:四川君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最新动态:7月27日,甘孜州交投组织召开了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九龙段公路工程大卡子隧道段初步设计评审会,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甘孜州交通局、九龙县政府、兴蜀公司及咨询审查、设计单位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参会。会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项目组详细汇报了隧道总体设计、TBM实施方案、施工组织、造价控制措施等设计要点。专家组认为设计方案合理,设计内容、深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本段路线初步设计工作从2018年3月开始启动,项目组围绕大卡子特长隧道组织多次技术讨论会,实地踏勘、考察、调研项目建设条件,广泛收集业主和地方政府意见,最终确定路线方案并通过引入TBM技术以有效缩短施工周期,提升工程质量。
07-国道318线康定折多山隧道TJ2合同段主洞出口端顺利进洞项目路线项目起于康定市折多塘村道班沟沟口,顺接国道318线,跨折多河,设隧道穿越折多山,至于瓦泽乡塘泥坝村接国道318线。工程量路线全长约10.244公里,其中:新建隧道长8427米/座,康定端平导1300m,新都桥端平导1300m。中桥66.1米/1座。隧道两端接线长约1.81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工期5年,概算投资14.755亿元。项目穿越著名的鲜水河活动断裂带,洞口海拔约3800m,洞身段最高海拔4545m,具有高寒冷、高海拔、高烈度“三高”的显著特点。
施工TJ1标中标: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元)施工TJ2标中标: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元)建设进展:日,由藏高公司代建、四川路桥承建的国道318线康定折多山隧道TJ2合同段主洞出口端顺利进洞。
最新动态:7月24日至25日,四川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到国道318线康定折多山隧道公路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回访。回访组与折多山隧道项目指挥部等参建各方一起对隧道进出口、弃土场及试验段路基逐一查看,在现场对技术方案和施工难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在设计回访座谈会上,回访组针对现场提出的高海拔地区抗滑桩施工工艺、堆积体内长管棚施工方案及软基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重点强调了要及时实施洞口预加固工程、合理控制隧道施工工序及安全步距、加强隧道变形监控量测。折多山隧道项目指挥部领导对我院及时有效的设计回访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参建各方根据项目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有效利用施工周期,合理优化技术方案,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设计回访组表示将与参建各方一起克服高寒高海拔环境下的建设难题,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08-高速公路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展开设计回访项目路线路线起于名山与蒲江交界处观音阁,顺接成雅快速通道蒲江段规划线路,沿成雅工业园区规划道路至解放乡上跨成雅高速公路,经红星、车岭、名山货运站至永兴北下穿成康铁路,沿雅安物流园西侧至草坝设桥跨越青衣江,经南郊至对岩接原国道108线。
工程量本项目路线全长60.374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桥梁、隧道、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其中蒲江界至永兴段路基宽度28米,永兴经草坝、大兴、南郊至对岩段路基宽度18.5米,水津关大桥宽24.5米。建设内容: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照明等工程。新建里程约44.5公里,估算总投资34.691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1.975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746.02万元,设置特大桥1490.93米/1座、大桥5440米/15座、中桥702.5米/13座,隧道1465米/3座,桥隧比占路线长度的15.1%,并设置相应完善的交通服务及安全设施。本项目工程具体范围以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图为准。计划工期:施工准备期1个月,建设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雅安交通开发公司联合投资建设。施工中标:一标段: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桩号范围:K00+000至K29+698)二标段: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桩号范围:K33+698至K43+598.93)三标段: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桩号范围:K29+698至K33+698、K54+065至K60+633.57、连接线GK0+000至GK0+877)最新动态:8月8日消息,四川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组织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对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进行了设计回访,重点就水津关青衣江特大桥水中墩承台施工方案以及陈家湾连拱隧道施工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现场提出了处治措施和完善整改建议,强调了洞口段施工工序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回访组还对本项目软基处治、桥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并就设计与施工的符合性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日,成雅快速通道控制性工程——水津关青衣江特大桥核心部分之一的钢栈桥施工已全部完成。日,成雅快速通道控制性工程陈家湾隧道正式进入掘进施工阶段。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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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8-0093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州政府办
成文日期:日
题: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凉府办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 08:10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的通知凉府办发〔2018〕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已经十一届州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凉山州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回顾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三)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升。
  二、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与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二)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改善规划实施范围。
  (二)实施期限(近期、中长期)。
  (三)阶段目标。
  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
  (一)近期(年)主要改善措施。
  (二)中长期(年)主要改善措施。
  六、重点工程
  (一)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三)重点工业行业减排治理工程。
  (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五)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
  (六)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
  (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执法监督。
  (三)严格考核问责。
  (四)保障资金投入。
  (五)强化科技支撑。
  (六)加强信息公开。
  (七)推进联防联控。
  附表: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分解统计表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当前,生态环境质量正在迈向总体改善进程的一个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大气污染是近年来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务院2013年发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措施。《关于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6〕17号)明确提出,“已达标城市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凉山州作为四川省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六个市州之一,虽然近年来大气环境质量均能达标,但在城镇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不断增大。为推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夯实富民强州的绿色根基,按照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回顾
  近年来,凉山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制定并实施《中共凉山州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凉山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达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近年来,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其中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2015年完成国控城市点的六参数能力建设,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8.4%以上,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PM10考核指标较2013年同期明显下降,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臭氧改善也较为明显,均能低于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以炼钢、水泥、造纸、铁合金、有色冶炼、铅酸蓄电池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年,加快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为主的产业结构进行战略调整,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有西昌新太平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德昌新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甘洛县水泥厂等57户企业。
  按照城市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在城市上风向、城市规划区等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逐步关停并转或搬迁。实现了城市主城区内无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
  小型工业企业分类治理,对“小塑料”企业(作坊)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出有证及无证的35家塑料加工企业,其中需整治的违法企业(作坊)25户,推动企业自主完成“三清两断”。针对全州砖瓦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全州共排查106家,针对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凉山州砖瓦行业企业整治方案》,进行分类处理。2017年通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砖瓦行业专项整治等工作,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240家,其中取缔176家,升级改造64家。
  针对全州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期间,对西昌宏鑫实业、德昌县志能稀土、会东县利森水泥等64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验收企业34家。
  (三)大气污染物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1.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制定了《凉山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建立了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把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县市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下达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钢铁烧结机/球团二氧化硫治理、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大气结构调整项目32个,着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制度和燃煤小锅炉淘汰补助制度,“十二五”以来,全州淘汰落后和减排项目100多个,累计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22万吨、炼钢120万吨、水泥246万吨、铁合金2.2万吨、造纸3.65万吨、制糖15.1万吨、有色金属冶炼4.36万吨、有色金属冶炼4.36万吨。城市建成区累积淘汰燃煤小锅炉33台,未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9家重点企业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基础调查,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已完成199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2.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城市施工工地、道路和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整治,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划定了西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西昌市政府发布《全面禁煤的公告》,印发了《西昌市主城区全面禁煤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分年度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3.机动车污染防治。
  强力推动机动车减排,积极落实黄标车淘汰、老旧车报废、新车发标等措施,并在全省率先建成投运3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5个检测场所,2015年西昌市对黄标车实施了区域禁行,年全州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7969辆。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的市场监管,从日起,与全省同步全面使用国五标准汽柴油。
  (四)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升。
  目前,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及17县(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已建成,均具备PM10、PM2.5自动监测能力,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全州17个县(市)均成立了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持证上岗率100%,凉山州于2016年启动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推动环境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金额及排污费征收金额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二。开拓创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方式,深入开展“五张清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大检查,即履职清单、问题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
  成立了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山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实行会商机制,共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印发《凉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污染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实施。完成了门户网站“凉山环保网”接入州政府网站群平台的建设工作和全州环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州广泛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全民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新增西昌市主城区未来三天的空气质量预报,设置“环保违法曝光台”,强化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
  二、大气环境现状评价与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自动监测概况。
  截止2017年底,凉山州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共有5个,均位于西昌市城区内;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点16个,其余16个县各一个;监测点位布设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详见表2-1。自2015年起,凉山州西昌市环境空气质量常规自动监测项目实行六参数全自动24小时监测,其余各县于2016年实行六参数全自动24小时监测。
表2-1 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统计表
县(市)名称
所在具体位置
点位管理级别
西昌市青龙寺
清洁对照点
西昌市邛海宾馆
西昌市政府
凉山州政府
冕宁县城迎宾路
会理北关街道站
会理县城关镇滨河路244号
政务中心 
宁南县南丝路北延段新政务中心 
木里县政府
木里县县政府办公大楼楼顶
盐源县环保局
盐源县环保局园林街29号
美姑县环保局 
雷波县行政中心 
雷波县工商局办公楼楼顶 
布拖县空气自动监测站 
布拖县环保局楼顶 
德昌县政府 
德昌县政府  
甘洛宾馆 
甘洛宾馆 
普格县行政中心 
普格县政文西路政府大楼 
金阳县环保局 
金阳县环保局办公楼顶 
喜德县党校 
喜德县县委党校 
越西县环保局 
越西县果园路255号 
昭觉县人民路3号 
会东县政府 
会东镇三鑫路北一段156号 
  2.综合评价。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评价方法,2017年凉山州西昌市有效监测天数36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59天,达优天数为188天,达良天数为171天,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其中优为54.3%,良为44.1%;总体超标天数6天,占1.8%,均为臭氧轻度污染,全年无中度、重度、严重污染。各县(市)中会东、木里、盐源县的优良天数比例最高,达标率均为100%,德昌、雷波、金阳县的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全州98.4%的平均水平,其余各县优良天数比例在98.4%~99.7%之间。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表2-2& 2017年度凉山州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统计表
  单位:天
轻度污染天数
中度污染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优良天数比例
  3.主要污染物。
  2017年,凉山州西昌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变化较为平稳。二氧化硫月平均浓度范围为12~27微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1月和8月;二氧化氮月平均浓度范围为16~32微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12月和8月;颗粒物月平均浓度范围为25~53微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1、12月和9月;细颗粒物月平均浓度范围为16~35微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12月和9月。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80~153微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4月和10月。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范围为0.9~1.4毫克/立方米,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出现在12月和6、8月。总的来说春夏季臭氧浓度较高,冬季除臭氧外其他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秋季各污染物浓度均相对较低。详见图2-1。
图2-1 2017年凉山州西昌市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变化
  2017年,凉山州17个县(市)所在地的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在4.7~21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7.2微克/立方米,美姑、普格、宁南和越西县年均浓度高于西昌市;17个县(市)所在地的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在2.5~24.2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3.4微克/立方米,德昌县年均浓度高于西昌市;17个县(市)所在地的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9.5~66.1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颗粒物年均浓度为37.9微克/立方米,冕宁、德昌、甘洛、会东、雷波、昭觉、美姑、普格、喜德、盐源、宁南和越西县年均浓度高于西昌市;17个县(市)所在地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11.3~38.1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3.3微克/立方米,德昌、雷波、喜德、宁南和越西县年均浓度高于西昌市;17个县(市)所在地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在49~132微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臭氧浓度最高,其余各县均低于西昌市;17个县(市)所在地的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在0.3~1.9毫克/立方米之间,西昌市一氧化碳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会理、雷波、普格和越西县高于西昌市。
表2-3& 2017年凉山州各县(市)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表
SO2(ug/m3)
NO2(ug/m3)
O3-8H 90百分位(ug/m3)
CO 95百分位(ug/m3)
PM10(ug/m3)
PM2.5(ug/m3)
  根据凉山州2017年首要污染物天数统计分析,凉山州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其中,美姑县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5个县(德昌县、雷波县、喜德县、越西县、宁南县)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其余西昌市等11个县市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5个县(布拖县、德昌县、雷波县、昭觉县、西昌市)达标率较2016年有所下降。德昌县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连续2年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2017年浓度值较2016年有所下降,但仍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4.年度对比分析
  通过凉山州国控城市点监测数据分析,2017年凉山州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4%,较2016年(98.8%)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与2015年基本持平。
图2-2 凉山州年度达标天数对比分析图
  凉山州各国控城市点年只监测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颗粒物三参数,五年来这三种主要污染物的年均值浓度均能达到二级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颗粒物近5年的变化趋势如图2-2所示,各站点二氧化氮浓度逐年下降, 二氧化硫浓度除2016年略有上升外,其余各年均逐年下降,颗粒物浓度于2017年略有上升。
图2-3 凉山州三种主要污染物逐年变化趋势图
  如表2-3所示, 2017年SO2、PM10、PM2.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与年相比均持续下降,NO2年均浓度和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基本保持平稳。凉山州国控城市点各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总体保持平稳向好。
表2-4 凉山州国控城市点各污染物年均浓度对比表
  (二)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虽然近年来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较好,各自动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但是根据凉山州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未来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具体分析如下:1.工业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较复杂。
  2017年凉山州GDP 1480.91亿元,全省名列第9位,经济规模较大,产业类别较多,特别是以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重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产废环节多;且凉山州有面积大、人口多、县(市)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等特殊州情,部分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有待改善,这就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控治理的复杂性,是“十三五”期间凉山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的主要问题。
  2.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跟上。
  “十三五”时期是凉山州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稳增长、调结构压力加大,预计经济发展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彻底转型,仍将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GDP预计以年均7%以上速度快速增长,城镇常住人口继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刚性增长,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对滞后,土地、能源等供给需求持续增高都将进一步增加全州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3.首要污染物治理难度大。
  结合目前的空气质量和历史监测数据分析,臭氧是凉山州环境空气占比最大的首要污染物,其次是细颗粒物。臭氧成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对其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协同处理要求较高。综合凉山州城市及产业发展、日照强和气温高等气候情况分析,在接下来的较长一段时间,臭氧将可能持续成为凉山州环境空气的首要污染物,这也给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4.环境监管能力体系薄弱。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在广度、深度、精度上进一步扩展,对凉山州环保监管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全州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运行管理需加强;环境统计数据、污染源清单调查、环境信息化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乡镇(街道)环保监管力量薄弱;大气环境预警预测平台还未建立。为满足污染治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需要,凉山州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需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
  5.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力量不足。
  由于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大气污染防治已从点源控制向协同防控转变,从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控制转变,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全州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源解析、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大气污染形成机理、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治理等领域研究能力不足,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凉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转变方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为着力点,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持续改善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率,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防治并重。
  综合统筹联防联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环境准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有效控源减排,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2.控制排量,改善质量。
  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彻底改变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的不利局面,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3.强化保障,注重实效。
  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牵头、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政府主导、业主主体的资金投入机制,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措施,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改善规划实施范围。
  本次改善规划的实施范围为凉山州全境,包括1市16县(含1个自治县)。
  (二)实施期限(近期、中长期)。
  本次规划实施期限近期为年,中长期规划至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三)阶段目标。
  本规划阶段目标年分别为2020年和2025年。2020年为近期规划年,要求满足《四川省“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川办发〔2017〕18号)和《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的目标,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2025年为中长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
  到2020年,凉山州西昌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27.1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8.3%;其余16个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到2025年,凉山州西昌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7.1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8.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余16个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
  (一)近期(年)主要改善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1)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按照凉山州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与布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结合各县(市)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强化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引导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动建设以西昌为中心、德昌和冕宁为基地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推动成凉、太和工业园区与西昌新区整合共建临港经济开发区。加快城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退城进园”,新建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分散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城市上风向、城市规划区等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项目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逐步关停并转或搬迁。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环保局
  落实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支持重点企业围绕钒钛、稀土、石墨烯和金属新材料运用,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积极推进万凯丰富铈稀土永磁材料、江铜稀土永磁体、重钢西昌矿业电解海绵钛生产线等项目,不断拓展延伸产业链。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雷波凯瑞磷化工技改扩能、四川鑫盛源化工10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改、博鑫铜业10万吨再生铜等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环保局
  (3)加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
  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管理台账,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实施分类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搬迁;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达标的可以恢复生产,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坚决关停;对达标治理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一律依法关停取缔。2018年底全面推进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小散乱污”企业污染。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
  (4)严控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
  严控“两高一资”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新上项目的信贷管理,严把政策界限、严格准入标准、严守审贷关口,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路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优化信贷结构,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佳的项目。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严格控制国家、省、州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州安监局
  (5)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药业等重点行业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名录,按行业分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8年完成钢铁工业许可证申请与核发,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名录行业的许可证核发。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经信委、州发改委、州安监局
  (6)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旅游业比重。
  大力优化服务业供给。加快构建“5+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科技服务业、健康产业,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编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精心打造“五大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中国旅游扶贫示范区,进一步增强凉山旅游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旅发委
  配合单位:州规建局、州文广新局
  2.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利用。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制定全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煤炭使用,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加快建设雅砻江、金沙江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开工建设卡拉水电站,加强燃气输送通道建设,实施“气化凉山”工程,积极推进攀枝花-凉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逐步实现“缅气入凉”。到2020年,凉山州一次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35万吨标煤以内。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以水电或天然气替代煤炭。
  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对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监督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鼓励焦炉气综合利用,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到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
  (3)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升级。
  在全州范围内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城市建成区内推行天然气、水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批燃煤锅炉,生产生活确需自建锅炉的,只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西昌市城市建成区、全州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用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停产治理。到2020年淘汰20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
  3.加强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全面达标排放。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开展全州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调查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的排查评估,建成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工艺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改造,限期稳定达标;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责令关闭。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建立“红黄牌”未达标警示处罚制度,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2019年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
  (2)加快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推进钢铁行业节能环保升级改造。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全部实施烟气脱硫,不得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所有钢铁烧结及球团应安装脱硝设施;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加强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确保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尽快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加工业综合整治,加强对原料制备和运输系统、工业窑炉进、出料系统以及制酸系统等的富余烟气收集,提高冶炼烟气的收集率及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确保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深化燃煤锅炉治理,除列为淘汰对象的锅炉外,所有燃煤锅炉均应采取脱硫措施,20t/h以上的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原则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20%以上,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水泥行业减排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安装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各环节严格落实抑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开展水泥行业季节性错峰生产,全州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每年错峰停窑生产时间不少于100天。
  开展砖瓦行业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为重点,开展砖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基础调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挂牌督办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完成砖瓦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各类污染源超标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工商局、州发改委
  (3)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
  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口径调查,建立重点排放源清单。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坚持以炼焦及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及医药行业、表面涂装、人造板、印刷包装、橡胶制品与塑料制品和制酒等行业的综合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州重点行业开展 VOCs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VOCs重点行业的环保调查,逐步完善、动态更新污染源数据,为VOCs污染治理提供基础资料。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VOCs排放;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及实施,选取适用可行的治理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对重点行业VOCs从源头控制、过程收集、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限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高污染排放工艺、产品的使用,对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控制工作,逐年减少VOCs排放总量。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机动车排放控制和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加强交通源VOCs治理。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和农业源VOCs污染防治,加强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VOCs治理,以秸秆禁烧为重点减少生物质燃烧的VOCs排放。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削减1800吨以上。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质监局、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规建局、州食药监局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园区内企业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排放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大幅提高企业主要原材料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推动钢铁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州国土局、州工商局、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
  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治理城市面源污染。
  (1)加强城市臭氧综合治理。
  协同治理臭氧产生的前体物,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等能够促发臭氧生成的物质。通过“车、油、路、厂”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治理:提升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改善汽车尾气装置,减少排放;提升燃油质量;同时,逐步实现公交车、出租车改用燃气;治理交通拥堵;淘汰落后产能,控制燃煤电厂、水泥、涂料、油墨印刷厂等企业排放的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交通局、州规建局、州工商局等
  (2)加强施工扬尘整治。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标准化设计、装配化施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全面采取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围挡、喷淋、物料覆盖、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和拆迁湿法作业六个百分百。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西昌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及出口200米内道路、起重机、料堆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实现精细化管理。
  牵头单位:州规建局、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
  (3)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全面实行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场上路前必须清洗,建立完善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对运输渣土的车辆登记注册,实行一车一证,确保使用达标车辆规范运输。推广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对重点路段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
  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提高道路扫净率,实现精细化保洁。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西昌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90%以上。
  着力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各地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尽力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交通局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州林业局
  (4)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加强露天堆场扬尘监管,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蓬并修筑防风墙。运输及装卸时尽量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堆场内作业时应做到喷水抑尘、及时清理。在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牵头单位:州规建局、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国土局
  (5)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加强规划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稳步推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煤改气”“煤改电”。到2020年,西昌市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70%,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
  强化露天烧烤管控。划定露天碳烤经营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经营户有序入驻碳烤经营区,配套安装烧烤油烟净化设施;对不原意入驻碳烤经营区的,强制推行“碳改电”“碳改气”无烟化改造,配套安装烧烤油烟净化设施;强化烧烤动态管控,防止经营户反弹,并鼓励经营户入室经营,严禁占道经营。到2020年,西昌市主城区非碳烤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食药监局
  (6)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全州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
  牵头单位:州规建局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
  (7)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按照“增加绿点、延长绿线、开辟绿面、拓展绿网”的思路,点线面相结合,配合城市发展规划,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沿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形成线状林带;沿河道沿岸广植树木,形成棋盘式的城镇林带网。
  牵头单位:州规建局
  配合单位:州交通局、州国土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
  (8)大力管控烟花爆竹燃放。
  加强凉山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实行烟花爆竹源头管控,逐步减少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危害和安全知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州安监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规建局
  5.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车油路管”综合防控。
  (1)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基础上,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
  加强新车信息公开。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信息核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强化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按国家和省上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实行城市建成区“黄标车”禁行。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跨区域转移,鼓励、引导黄标车及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
  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污染治理。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的。采取限行、限号等措施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加快推进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DPF)。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有序规划建设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到2020年全州新增各类充电设施120个以上。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配合单位: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
  (2)加强油品市场监管。
  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在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国IV标准普通柴油基础上,加快普通柴油品质升级步伐,力争2019年实施汽、柴油国VI标准,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用燃料油逐步并轨。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油品行为,成品油经营站(点)抽检覆盖率达到50%。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安装的油气回收设施的油气回收率要提高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配合单位:州质监局
  (3)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路网结构,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科学设置机动车单行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倡导和鼓励绿色出行,加强步行、非机动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周边高速公路ETC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州规建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
  (4)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清排放状况,建立管理台账。严控不达标机械的销售和采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经济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械提前淘汰。全面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的供应保障和监督执法。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配合单位: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
  (5)加强旅游车辆管理。
  加强节假日期间凉山州外来旅游车辆和私家车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驶入景区,提高景区内道路的整体水平,保障道路畅通,适时实行部分景区交通管制,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旅发委
  配合单位:州交通局
  6.推进农业源大气污染整治。
  (1)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
  开展农业氨排放摸底调查。2018年底建立完善大气氨排放清单,摸清氨排放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和控制区,开展
  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项目。
  加强种植业氨排放控制。调整氮肥结构,降低碳酸氢铵施用比例,扩大非铵态氮肥施用比例。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的施用。改进施肥方式,提倡氮肥深施,提高机械施肥比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
  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开展密闭负压养殖试点,建设符合区域特点、养殖规模和防治要求的氨排放净化装置。限制人口密集农村畜禽散养,推进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开展“种养一体”试点,根据种植业规模和土壤环境容量确定养殖规模,实现养殖业废弃物就地处理利用,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大气氨排放,促进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废物利用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州发改委
  (2)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 落实州、县(市)、乡、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划定秸秆禁烧区,重点整治德昌、西昌、冕宁安宁河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市周边秸秆禁烧,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以奖代补”机制,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强化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大力加强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到2020年,农村秸秆焚烧得到全面管控。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财政局
  (3)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秸秆等生物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五化”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利用,对秸秆还田的农机装备实施补贴。重点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秸秆成型燃料利用。在技术成熟条件下,因地制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气化等能源化、燃料化利用。推广青贮饲料、压块饲料等技术。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导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电、造纸、板材等产业发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农牧局
  配合单位: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科知局
  7.提升大气污染监管能力。
  (1)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优化完善现有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逐步建设并完善路边、农村等网格化微型空气监测站点及垂直监测、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加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障全州17个县(市)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财政局
  (2)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按期完成年度新增国、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任务,并实现各级监控中心联网。加强扬尘网格化监测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3)加强执法监管能力。
  加强环保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环保、公安、规建、农牧、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及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的创新。强化大气环保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工作,全面落实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和执法队伍的“双随机”制度,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等
  (4)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尽快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提出有效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继续开展与雾霾预报预警密切相关的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发生发展演变、预报预警技术和数值预报技术方法的研究。加强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合作,完善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预警发布机制。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配合单位: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等
  (5)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州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设施方案,包括企业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以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等。完善预警分级标准,建立应急管控企业名单,落实“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或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鼓励产能过剩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企事业单位要将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培训,适时举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州县市的应急能力。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配合单位: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二)中长期(年)主要改善措施。
  1.持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到2025年,所有大型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继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起重机、料堆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
  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在凉山州各县(市)规划和建设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配套设施。
  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业气态氨的控制。
  2.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持续优化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企业退城入园,减少散乱污企业数量,通过工业集中化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清洁生产,深化产业链,加强发展产品附加值高、单位GDP排放强度低的行业。
  进一步扩大燃煤锅炉淘汰升级范围。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提高淘汰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下更大力度淘汰燃煤锅炉。
  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在2025年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水泥、砖瓦行业的大型企业和燃煤锅炉均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并与县(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
  继续加强凉山州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治理,逐步加强重点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的治理,进一步完善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及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强VOCs与NOx的协同治理,科学确定适于凉山州本地的VOCs与NOx削减比例,有效防控臭氧污染。
  3.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监测和管理能力。
  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保、气象等部门合作,开展大气边界层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继续完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各县市本地污染过程预测预判,加快推进天气预测平台建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进一步增加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时更新老旧设备,同时增加机动车监测设备。
  六、重点工程
  为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需实施能源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业行业减排治理、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等七大类重点工程项目。
  (一)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包括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燃煤锅炉淘汰升级工程项目等。
表6-1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项目表
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
推进攀枝花-凉山天然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西昌、冕宁、德昌县、会东、会理等县(市)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配套中缅天然气城市管道工程及加气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
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加快推进西昌、德昌、会东、冕宁等县(市)风电场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各县(市)人民政府
燃煤锅炉淘汰升级
全州淘汰20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攀西药业和西溪(集团)股份公司的燃煤锅炉替换改造
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包括铁合金行业、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力、纺织、食品、建材、石墨电极、采矿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表6-2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表
铁合金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在西昌、冕宁、德昌、越西、盐源、甘洛等县(市)25家铁合金企业开展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工程,共计完成22.26万吨落后产能淘汰。
各县(市)人民政府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关停,四川西昌合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厂关停,关闭四川会东满银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姜州铜冶炼厂年产0.02万吨生产线一条及辅助设备。
涉及县(市)人民政府
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四川新锐有限公司极板M9408AJ等54台,组装6-FM-4AH等92台
甘洛县人民政府
电力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布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水轮机型号HL110-WJ-60,发电机型号ISW145/51-6。
布拖县人民政府
纺织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四川美姑春潮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意大利141型包覆纱机74台。
美姑县人民政府
食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西昌市元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西昌市正中食品有限公司和布拖县富农淀粉厂等3家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关闭四川宁南金沙江糖业有限公司、布拖县同济淀粉厂、布拖县民主酒厂等3家企业。
涉及县(市)人民政府
建材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金阳县民心砖瓦厂隧道窑拱顶3条生产线、布拖县元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匹砖生产线一条、河东乡新普民族砖厂年产210万匹砖生产线一条、河东乡砖厂年产1000万匹砖生产线一条,共计淘汰9210万匹标砖。
涉及县(市)人民政府
石墨电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甘洛县阳泰冶金碳素有限公司变压器1台型号ZHSSPT-20000/35、石墨化炉生产线2条 、机加设备13台.型号CW,关闭甘洛县金成碳化硅陶瓷材料厂一条6300KVA电阻炉及分级包装设备等,共计淘汰2.13万吨石墨电极。
甘洛县人民政府
采矿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淘汰金阳县成宗矿业有限公司经整改环保、能耗等不达标的3条生产线。
金阳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业行业减排治理工程。
  包括电力(自备热电厂)、炼钢、有色冶金、砖瓦、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和VOCs综合治理。
表6-3 重点工业行业减排治理工程项目表
电力行业(自备热电厂)减排治理项目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能源动力中心减排治理。
西昌市人民政府
炼钢行业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炼钢行业除尘脱硫改造,确保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涉及县(市)人民政府
有色冶金行业综合治理
进一步规范除有色冶金行业脱硫设施运行,加快推进企业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
各县(市)人民政府
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业综合治理
关停淘汰一批砖瓦制造厂家,加强对其余企业进行脱硫、除尘改造。
各县(市)人民政府
水泥行业综合治理
突出抓好水泥行业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
VOCs排放综合整治
完成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
  1.电力行业(含自备热电厂)减排治理项目。
  主要包括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能源动力中心减排治理项目。
表6-3-1 电力行业(含自备热电厂)减排治理项目表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能源动力中心减排治理项目
1、2、3、4、5号煤气燃气锅炉机组脱硝治理,总装机容量为240兆瓦
西昌市人民政府
  2.炼钢行业减排治理项目。
  持续推进炼钢行业除尘脱硫改造,确保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表6-3-2 炼钢行业减排治理项目表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精脱硫改造项目
改造为一塔式OMC脱硫工艺,提高脱硫效率
西昌市人民政府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焦炉外排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改造为SDS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提高脱硫、脱硝效率
西昌市人民政府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项目
利用现有装置实现协同脱硝功能
西昌市人民政府
  3.有色冶金行业减排治理项目。
  主要包括丰鑫硅业烟气净化装置建设和天益再生资源公司再生铅项目废气净化设施建设。
表6-3-3 有色冶金行业减排治理项目表
甘洛县丰鑫硅业有限责任公司4*25000KVA矿热炉项目烟气净化装置建设项目
4*25000KVA矿热炉项目烟气净化装置建设
甘洛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天益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10万吨再生铅项目废气净化设施建设项目
年回收10万吨再生铅项目进行除尘、脱硫等废气净化设施建设
甘洛县人民政府
  4.水泥行业减排治理项目。
  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表6-3-4 水泥行业减排治理项目表
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西昌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盐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盐源县人民政府
会东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会东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宁南县人民政府
昭觉金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昭觉县人民政府
四川嘉华锦屏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冕宁县人民政府
凉山州乃托水泥有限公司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综合脱硝效率
越西县人民政府
  5.砖瓦行业减排治理项目。
  开展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基础调查工作,实施砖瓦行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实施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保证达标排放。
表6-3-5 砖瓦行业减排治理项目表
会东新街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小坝乡山北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新云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顺发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姜州湾德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永仁县通达页岩砖厂会东分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云宏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新云团结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新街河边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铅锌镇宏鑫页岩砖厂
会东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瓦沟页岩机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金阳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民心砖瓦建材有限公司
新建脱硫设施
金阳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春光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旭日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巴洞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王所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新联机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德州镇果园富民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乐跃东升纸厂
新建脱硫设施
德昌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李子乡史觉兴隆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喜德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泰峰建材有限公司
新建脱硫设施
喜德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李子乡联营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喜德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红鑫机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甘洛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宏发页岩机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甘洛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田坝页岩砖厂
新建脱硫设施
甘洛县人民政府
  6.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
  以炼焦及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及医药行业、表面涂装、人造板、印刷包装、橡胶制品与塑料制品和制酒等行业的综合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州重点行业开展VOCs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表6-3-6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表
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西昌市人民政府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西昌市人民政府
西昌丰泰包装有限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西昌市人民政府
德昌金锋橡胶有限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德昌县人民政府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昆鹏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会理县人民政府
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冕宁县人民政府
  (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主要包括了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餐饮油烟治理等城市面源治理项目。
表6-4 城市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表
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和拆迁;施工现场和拆迁现场应采取围挡、喷淋等切实有效的压尘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
道路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监督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安装GPS定位系统
各县(市)人民政府
餐饮油烟治理
大型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治理设施,烧烤配套安装烧烤油烟净化设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
  主要包括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新能源汽车发展等项目。
表6-5 移动源污染治理项目表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采用政策补贴等方式,按国家、省要求如期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任务。
各县(市)人民政府
新能源汽车发展
到2020年,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强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建设示范工程
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
  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氨排放控制、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
表6-6 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种植业氨排放控制项目
调整氮肥结构。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的施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
养殖业氨排放控制项目
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建设氨排放净化装置。开展“种养一体”试点。
各县(市)人民政府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利用。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秸秆成型燃料利用。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扬尘网格化监测能力建设、环保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等。
表6-7 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表
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各级监控中心联网
各县(市)人民政府
扬尘网格化监测能力建设
完成重点施工工地、采石取土场以及堆场的颗粒物监测点位建设,监测数据接入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环保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仪器、车辆与用房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凉山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州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并开展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全州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重大政策和措施;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各县市政府落实;加强与周边区域的联防联控,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各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督。
  凉山州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部门环保责任清单,加强环境执法体系建设,明确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考核问责。
  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责任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初对各县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进行规划中期、终期考核,根据中期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规划,保证终期实施效果。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任务推进不力、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空气污染问题突出且环境质量恶化的,将采取通报、约谈、限批、问责等方式逗硬考核。
  (四)保障资金投入。
  1.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切实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投入,将环境保护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对规划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
  2.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充分发挥环保资金杠杆的撬动作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推动企业配套治理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入多元化建设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五)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科研能力,加强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加强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继续完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措施,提升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效果。
  (六)加强信息公开。
  构建各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发布平台,规范发布模式。州环保部门实时发布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开展空气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新建项目要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重点企业要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定期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性和相关措施、成效。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建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推进联防联控。
  遵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面加强与周边城市在西南区域大气污染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建立健全大区域内大气环境状况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共享信息平台,互通区域内重大项目审批、执法等信息,实行环境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公开跨界重点大气污染源信息、联合整治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度,提高联防联治效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政策制定同步协调,实现大区域内大气环境管理制度的整体对接。
  附表: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分解统计表
  附表:
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分解统计表
主要工作内容
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州发改委、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调整产业结构。
州发改委、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
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严控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州环保局、州安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州经信委、州发改委、州安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旅游业比重。
州发改委、州旅发委
州规建局、州文广新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利用。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升级。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全面达标排放。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州环保局、州经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快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发改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
州环保局、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交通局
州发改委、州质监局、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规建局、州食药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发改委
州国土局、州工商局、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治理城市面源污染
加强城市臭氧综合治理。
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州交通局、州规建局、州工商局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施工扬尘整治。
州规建局、州交通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交通局
州环保局、州林业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州规建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州工商局、州环保局
州食药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州交通局、州国土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力管控烟花爆竹燃放。
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规建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车油路管”综合防控。
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
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油品市场监管。
州交通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州交通局、州规建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州规建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旅游车辆管理。
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旅发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农业源大气污染整治。
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
州环保局、州发改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州发改委、州农牧局
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科知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提升大气污染监管能力。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州财政局、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执法监管能力。
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州环保局、州气象局
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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