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此灯烛光的上半句是什么动物

  • 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国际驾照,如果到国外开车,正式的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驾照的公证书,可以要求英文或者法文译本(看看到哪个国家而定); 2、拿公证书到外交部的领事司指定的地点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北京有4、5家代办的,在外交部南街的京华豪园2楼或者中旅都可以。 3、认证后在公证书上面贴一个大标志; 4、有的国家还要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盖章一下。

  • 销售额: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税法上这一概念是不含任何税金的收入。销售额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额会计上指的是营业收入,税法指的是应税营业收入。营业额属于含税收入,适用于饮食业、运输业、广告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 。

  • 这个问题有点不知所问了。 公务员并不由单位性质决定,行政单位行政编的是公务员,但并不是说行政单位的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里面参照管理的也是公务员。 所以你的问题只能回答为:按公务员管理的是公务员。

  •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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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唐朝诗人杜甫的《赠卫八处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这首诗大概是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春天,杜甫作华州司功时自洛阳返回华州途中所作。卫八处士,名字和生平事迹已不可考。处士,指隐居不仕的人。由于这首诗表现了乱离时代一般人所共有的“沧海桑田”和“别易会难”之感,同时又写得非常生动自然,所以向来为人们所爱读。 

  开头四句说:人生动辄如参、商二星,此出彼没,不得相见;今夕又是何夕,咱们一同在这灯烛光下叙谈。这几句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把强烈的人生感慨带入了诗篇。诗人与卫八重逢时,安史之乱已延续了三年多,虽然两京已经收复,但叛军仍很猖獗,局势动荡不安。诗人的慨叹,正暗隐着对这个乱离时代的感受。 

  久别重逢,彼此容颜的变化,自然最容易引起注意。别离时两人都还年轻,而此时俱已鬓发斑白了。“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两句,由“能几时”引出,对于世事、人生的迅速变化,表现出一片惋惜、惊悸的心情。接着互相询问亲朋故旧的下落,竟有一半已不在人间了,彼此都不禁失声惊呼,心里火辣辣地难受。按说,杜甫这一年才四十八岁,亲故已经死亡半数很不正常。如果说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已经隐隐透露了一点时代气氛,那么这种亲故半数死亡,则更强烈地暗示着一场大的干戈乱离。“焉知”二句承接上文“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诗人故意用反问句式,含有意想不到彼此竟能活到今天的心情。其中既不无幸存的欣慰,又带着深深的痛伤。

  前十句主要是抒情。接下去,则转为叙事,而无处不关人世感慨。随着二十年岁月的过去,此番重来,眼前出现了儿女成行的景象。这里面当然有倏忽之间迟暮已至的喟叹。“怡然”以下四句,写出卫八的儿女彬彬有礼、亲切可爱的情态。诗人款款写来,毫端始终流露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意。这里“问我来何方”一句后,本可以写些路途颠簸的情景,然而诗人只用“问答乃未已”一笔轻轻带过,可见其裁剪净炼之妙。接着又写处士的热情款待:菜是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饭是新煮的掺有黄米的香喷喷的二米饭。这自然是随其所有而具办的家常饭菜,体现出老朋友间不拘形迹的淳朴友情。“主称”以下四句,叙主客畅饮的情形。故人重逢话旧,不是细斟慢酌,而是一连就进了十大杯酒,这是主人内心不平静的表现。主人尚且如此,杜甫心情的激动,当然更不待言。“感子故意长”,概括地点出了今昔感受,总束上文。这样,对“今夕”的眷恋,自然要引起对明日离别的慨叹。末二句回应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暗示着明日之别,悲于昔日之别:昔日之别,今幸复会;明日之别,后会何年?低回深婉,耐人玩味。

  诗人是在动乱的年代、动荡的旅途中,寻访故人的;是在长别二十年,经历了沧桑巨变的情况下与老朋友见面的,这就使短暂的一夕相会,特别不寻常。于是,那眼前灯光所照,就成了乱离环境中幸存的美好的一角;那一夜时光,就成了烽火乱世中带着和平宁静气氛的仅有的一瞬;而荡漾于其中的人情之美,相对于纷纷扰扰的杀伐争夺,更显出光彩。“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被战乱推得遥远的、恍如隔世的和平生活,似乎一下子又来到眼前。可以想象,那烛光融融、散发着黄粱与春韭香味、与故人相伴话旧的一夜,对于饱经离乱的诗人,是多么值得眷恋和珍重啊。诗人对这一夕情事的描写,正是流露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它使读者感到结束这种战乱,是多么符合人们的感情与愿望。
这首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诗人只是随其所感,顺手写来,便有一种浓厚的气氛。它与杜甫以沉郁顿挫为显著特征的大多数古体诗有别,而更近于浑朴的汉魏古诗和陶渊明的创作;但它的感情内涵毕竟比汉魏古诗丰富复杂,有杜诗所独具的感情波澜,如层漪迭浪,展开于作品内部。清代张上若说它“情景逼真,兼极顿挫之妙”(杨伦《杜诗镜铨》引),正是深一层地看到了内在的沉郁顿挫。诗写朋友相会,却由“人生不相见”的慨叹发端,因而转入“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时,便格外见出内心的激动。但下面并不因为相会便抒写喜悦之情,而是接以“少壮能几时”至“惊呼热中肠”四句,感情又趋向沉郁。诗的中间部分,酒宴的款待,冲淡了世事茫茫的凄惋,带给诗人幸福的微醺,但劝酒的语辞却是“主称会面难”,又带来离乱的感慨。诗以“人

第二章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摇曳的烛光如温柔的手,拂过她翕动的眉眼。她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忽然觉得哪儿都不舒服。头疼,胸闷,就连身下的床,也不知怎地咯得人难受。天香难受地挪了挪身体,终于还是决定睁开眼。

  最先入眼的,是一对高烧的红蜡,因着周身实在是通透,连带着本应金黄的烛光都带着一丝红彤彤的媚意。天香盯着那烛火微微蹙眉,这不像自己宫中的陈设,何况,平日里哪有这么高的一对蜡烛,简直像是新婚一般。

  难不成皇帝侄儿背着自己自作主张又给自己招驸马了?这个荒唐的念头一起来,天香登时醒了一大半,猛地坐起了身。起得太猛,居然有些天旋地转。

  她揉了半天额头,总算定住了神,再一看自己的衣袖――是红色的。

  好你个小东西,刚刚亲政就打算把姑姑嫁出去么!

  天香忍不住在心里骂起了皇帝侄儿,简直胡闹,她贵为大长公主,听政十年,这个当口,正应慢慢将手中权柄慢慢归还皇帝,哪能当得了新嫁娘?再说,有谁敢娶她?

  她一愣,对啊,以她的身份,谁能娶她,谁敢娶她?

  她不由得扭头看了一眼床上,暗暗松了口气,还好,床上没人,她还没莫名其妙地就跟人做了夫妻,看看天色,也许那个被拉郎配的驸马还在陪酒吧……

  天香定了定神,决定做出一副冷脸来,杀到皇帝去那边好好敲打敲打那小子。如今这情况,自己都被送入洞房了,再退婚是不能了,但若是由着皇帝这么随心所欲,今后还了得?!

  她心静了下来,忽然发现了一缕平和的吐息。不是她的。

  天香大惊,忙向床帏外望去,只见外间的书案上,静静伏着一个一身红衣的男子。从她的位置看不到那男子的脸,只瞧得见身材有些单薄,想是并不伟岸。

  她的心却猛地一缩,心底隐约燃起一个期盼来。

  这期盼燃得她口干舌燥,不禁想走近外间的桌子,去喝杯凉茶。

  天香趿着鞋子,小心翼翼地靠近,掩着胸口,努力压住狂乱的心跳。

  那人似乎是趴着累了,忽然挪了下身子,微微挺起身来晃了晃脖子,换了个方向又趴了下来。

  幽幽的烛光打在那人的脸上,依稀映出了天香二十年不曾见过的眉眼。

  “冯……”才吐出一个字来,天香就捂住了嘴,泪水却控制不住地填满了眼眶。

  是耶?非耶?是梦,还是真?

  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触碰一下那人,指尖却在即将攀上肩头的刹那,顿住了――她害怕这是个梦,镜花水月一般的梦,只消触碰,便会轻易破碎。

  她缩回手,使劲在自己手腕上咬了一下。

  好痛,她看着手腕上的齿痕,心底泛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不是梦,那眼前这个和冯素贞一模一样的人,是谁?

  天香寻了妆镜台坐下,借着烛光端详自己的模样。

  琉璃镜中有一张漂亮精致的脸,圆圆的杏眼泛着水润的光,丰润的两颊和略尖的下巴。

  方才好容易才忍住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

  镜中人是她,这是二十年前的她。

  天香从来不信人能够长生不老,她用了十年遍游天下,用了十年经营朝堂,二十年的风霜,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也增添了成熟的韵致。而现在,她回到了二十年前。

  这是十七岁的天香公主。

  她渐渐回想起了这之前的事情。她病得很重,在昏迷的时候,听到太医偷偷告知皇帝,说自己时日无多了。看着皇帝侄儿红红的眼眶,她提出,自己要去妙州祭拜一个故人。

  皇帝派了尚未就藩的睿王送她到了妙州,她屏退了众人,在冯素贞的坟墓前喝酒。那酒很烈,她感到心脏绞痛,呼吸困难,全身没有了力气。

  然后,眼前一片昏暗,仿佛陷入了永久的沉睡。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心心念念想要再见冯素贞一面。

  莫非这世上真有神明,听到了她的祈愿?

  天香把手放在胸口,感受到了那里有力的跳动,她翻过手腕,看到脉门处有一只鲜红欲滴的红蜘蛛。

  若真是神仙所为,这神仙还真是细致得紧。前世此时,她正是中了欲仙国师的阴阳断魂散,欲仙以此威胁一剑飘红去刺杀她的太子哥哥。

  天香缓缓地舒了一口气,自己是真的回来了。她扭头看了一眼趴在桌上的人,心头一暖,那人真的是冯素贞。

  “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她喃喃低语,心底涌起一股苦涩,见到了,又怎么样呢。

  她其实一直知道自己心里缺的那一块是什么,她也知道自己十年不曾涉足妙州的原因,她心里有个影子,一个一剑飘红和张绍民都比不上的人,一个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的人。

  这世上根本没有冯绍民这个男人,那个人是冯素贞,是日后的李冯氏,李兆廷的妻子。

  便是她二人如今近在咫尺,她二人名义上是最亲密的夫妻,但她们之间,实在太过遥远,隔着一条名为天理人伦的鸿沟。

  她和冯素贞都是女人,理应嫁做人妇,为夫家掌管中馈,诞嗣绵延。

  可是,阴阳结合,繁衍后嗣就是天理么?

  前生冯素贞为了给李兆廷传宗接代难产身亡,而李兆廷却打着传宗接代的旗号纳妾、再婚。

  前生哥哥有过那么多女人,有过那么多孩子,可他还是念念不忘,郁郁而终。

  难道,人生就是要为了这自己强加自己的责任,而背弃昔日的海誓山盟,让别人、让自己伤心么?

  这些难题,早在前生她身为长公主监国之时,便困扰了她十年。

  大臣催她成婚的奏折雪片一般地飞向御案,更有不要命的御史弹劾她悖逆人伦,牝鸡司晨。

  只是昔时她每日忙着,并没有时间去琢磨这烦心事。

  而眼下,冯素贞活生生地在她面前。

  想着冯素贞日后的结局,想到那座白玉打造的墓碑,天香心惊肉跳,不禁合上了眼。

  何止是冯素贞,还有父皇,菊妃,小皇子,哥哥……上一世,她失去了那么多亲人,最后茕茕孑立,形单影只,独自一人承担着帝国的重任和所有的刁难。

  既然命运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不管怎么说,这一世,总要有些变化才是。

  必然要有些变化才是!

  天香定了心神,不再胡思乱想,考虑起了眼下的事。毕竟在她的记忆里,现在已经是二十年前,她对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事情,记得并不深刻。只记得此时间,冯素贞已是假死了半年之久,考上了状元郎,在比武招亲中掉下了跷跷板,成了自己的驸马。

  天香不禁又瞥了一眼伏案睡得正香的冯素贞,眼中露出一丝悯然,又觉得可笑,十七岁时的自己怎会如此愚蠢,居然认不出冯素贞?转念一想,又释然了,当时的自己,毕竟和冯素贞仅有一面之缘,又隔了半年才再度相遇,认不出来,也是情有可原。

  如今,她该如何对待冯素贞?

  “冯素贞?你居然是冯素贞,你这个骗子!”天香扶额,这又惊又怒的情绪她实在是装不出来,毕竟,这事儿她都消化了二十年了。

  “我知道你是冯素贞,咱俩以后就是好姐妹了!”天香一阵恶寒,情不自禁想起前世戏剧里那个李兆廷左拥右抱的结局来,呸,才不要做什么好姐妹。

  “冯素贞,你可知你如今罪犯欺君?日后必须听我的话,唯本公主马首是瞻!”天香毕竟做过监国,真说出这话来,倒也有几分威严。可是,当着冯素贞,她拿着架子,似乎,很是违心啊……

  天香正纠结着,却瞧见冯素贞身子一震,却是醒过来了。

  见天香站在自己身旁,本来还有些迷糊的冯素贞彻底清醒了过来,立刻直起身子向天香行礼:“公主,你醒了?你喝了不少酒,我叫人服侍公主沐浴。”许是刚才一直趴着麻了筋骨,她的眉微微蹙着,身子已经做出了后退的动作,看来是打算溜。

  天香脑子一片空白,她可还没想好如何对待冯素贞!

  “……”她下意识地身子一软,径直倒在了冯素贞怀里,“……绍民……是你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明显地觉察到了冯素贞身子的僵硬和挣扎,但又哪能让她轻易甩开,天香立刻打起了十分的精神缠在了冯素贞身上。

  冯素贞有些慌,见摆脱不掉天香,只得老实扶着她:“公主,我不是张绍民,我是冯绍民……男女授受不亲,你还是……”

  “我知道你是绍民,绍民,”天香故意大着舌头,在冯素贞身上蹭了蹭,“你不是我的驸马么,怎么授受不亲……”

  冯素贞生怕她蹭到不该蹭的地方,识破了自家身份,只得牢牢搂住她的脖子。如此一来,天香身子也微微僵了下。两人身量一般,如此便如同交颈相拥一样僵持住了。

  “来人,备――”冯素贞正要叫人备水,忽然脸色一白。

  洞房花烛到了半夜三更才叫人备水,难免坏了天香名节,日后……

  冯素贞咬了咬唇,终于把心一横,心想反正天香醉着,明日醒来应该什么都记不得了,先把她拖回床上再说,想着她就一只手箍着了天香的腰。

  天香被她搂得身子发僵,倒真的如个醉酒之人一般,被冯素贞半抱半拖地弄上了床,期间还真的觉察到,冯素贞的胸怀,有些太柔软……

  冯素贞好容易让天香倚着床栏坐好,额上已经泌出一层薄汗,忙用屋里原有的水洗了脸,又拧了帕子想让天香清醒些。

  不想,刚到了天香床边,便又被天香搂住了。

  “……绍民,为什么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冯素贞只道天香又将自己当做了张绍民,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忍住了点天香睡穴的冲动。不过和自己一样,都是有情人没能成了眷属的痴情女子罢了。她不禁想到了同样在洞房花烛的李兆廷,心底泛起一阵抽痛。

  “公主,莫要难过,”她故意哑了嗓子,好让自己的声音更像男子些,“绍民当然会和你在一起,会和你一生一世,白头偕老。”

  她见天香伏在自己怀里一动不动,还道她又睡着了,便要帮她躺好。但天香却忽然发了力,将她一下带倒在了床上。

  冯素贞大骇,抬手便要点她的穴,忽听到了天香带着鼻音的软嚅声音:“绍民,你真的会和我一生一世,白头偕老么?”

  冯素贞缓缓垂下手,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边说着,一边给她轻轻顺着背,便如同幼时,亲生母亲常常哄她睡觉那般。

  “绍民,你会不会又离开我?”听着声音,似乎比刚才更困了。

  冯素贞没有注意那个“又”字,只想着赶紧哄了她睡着,便顺口道:“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绍民,你会娶我么?”

  冯素贞心想,公主是真醉了。她唇边浮起一抹苦笑,轻声念道:“枝上花,花下人,可怜颜色惧青春……莺歌燕舞韶光长,红炉煮茗松花香。妆成罢吟恣游后,独把芳枝……归洞房……”

  “绍民。”天香吃吃念着她的名字,尽管知道这只是个假名。她唤一声,冯素贞便很有耐心地答一声。她一边唤着,一边学着冯素贞的动作,给冯素贞顺着背,像个学步的孩子一般。冯素贞莞尔,也就由着她。念了许久,天香又喃喃念起了方才冯素贞念过的那些诗,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春寒料峭的夜里很是安静,两个人拥着,比方才在桌上趴着要温暖得多,温柔的声音近在咫尺,婉转动听。天香的轻抚很是舒服,冯素贞昏沉了起来,微微合上了眼,渐渐没了声音,呼吸也变得平和悠长起来。

  天香从她怀里抬起头来。

  烛火在冯素贞身后跳动,映在天香盈盈的眼中。

  前世皇侄登基时才六岁,每夜噩梦不断,哭闹不止。她便每夜抱着皇侄,如母亲一般哄着他入睡,还特意请教了年长的嬷嬷们,知道怎样按摩人背上的穴位,更容易让人自然地入睡。

  “没想到,这招对大人也是有用的……”天香坐起身来,又摇了摇头,应是冯素贞太累了。

  孤身一人,易性改装,又阴错阳差成了驸马,少不得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纵是看起来神采奕奕,想必心底已经疲倦得不行了。若是不把她哄睡着,想必她今夜又是一夜伏案。

  天香蹑手蹑脚地下了床,给自己灌了一肚子凉茶。

  千般思量,万般考虑,可到最后,居然装醉蒙混过关,这哪里是她堂堂闻臭大侠,天香敬慈大长公主应有的气度?装醉也就罢了,还投怀送抱,做得一副娇憨状,连哄孩子的手段都用上了……

  天香红了脸颊,咬了咬指甲,觉得不顺,抄起一根甘蔗咬了起来。

  还是说,自己心底里,本来就是不想与冯素贞相认的。

  一旦认了她是冯素贞,恐怕不是姐妹,也是姐妹了。

  至少,那个人现在,是冯绍民……

  她咬着甘蔗望着熟睡的冯素贞,她不想和冯素贞做姐妹,不想和她以君臣相论,甚至,不想和她成为朋友,哪怕是平淡之交。

  心底有一股渴望,热烈得怕人。

  “想在你的生命里,重要一些,更重要一些……”

  摇曳的烛光如温柔的手,拂过天香晦明不定的眉眼。


我一直觉得,在冯素贞和天香这对的感情戏中,冯素贞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天香才是。
我对于本文的期待,就是把新女驸马这部各种bug的剧的bug补齐,并且把里面人物的脑残行为解释通顺。
为我祈祷吧!我就是这样一个受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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