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存放骨灰的地方小北路有免费存放快递的地方吗

主营产品: 外蒙古货运,乌兰巴托散货拼箱,俄罗斯货运,圣彼得堡货运,外蒙古拼箱报关,外蒙古散货双清.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北岸

注册资本:200万元(万元)成立时间:

  • 主营产品: 国际海运,国际空运,拖车,报关,商检,仓库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8楼A

    注册资本:500万元(万元)成立时间:

    • 主营产品: 主营国际快递和陆运、空运进出口运输代理的国家一级货运代理企业(批准文号:MOFCOM19771)。 ...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万元)成立时间:

      • 主营产品: 仓储,配送,vmi/jit配送,包装,装卸,物流方案设计,运输。

        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

        • 地址: 郑州市城东路94号华亿大厦508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成立时间:

          • 主营产品: 国际小包,国际快递,货运代理,深圳小包,北京小包,南京小包,济南小包等,时效快,包税包双清包报关。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杨美地铁站(A或B出口)信挚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万元)成立时间:

            • 主营产品: 为货主找车,专线运输郴州至全国各地普货,大件,零担,搬家等业务

              地址: 郴州市高速路口(腾强物流停车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万元)成立时间:

              • 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陶吓261号万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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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发稿前

越秀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风险区域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划定高风险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白云区对部分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调整风险区域等级,公布重点场所;

黄埔区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对辖区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28日起狮岭镇部分区域公交暂停服务,划定风险区域,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番禺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

南沙区公布重点场所,划定风险区域等级和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增城区新增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 自2022年11月29日8时起,我区矿泉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详见下图)。

瑶1-2网格(除瑶台西街243-263号)、瑶3-1网格、瑶4-1网格(除前进大街40号之三)、瑶4-2网格、瑶6-1网格瑶台西街214-246号、瑶7-1网格、瑶7-2A网格、瑶7-3网格(除瑶池西街35号、37号、39号)、瑶9-2网格(除瑶池大街7巷-9巷单号门牌)、瑶9-2A网格(除瑶池十八巷21、23、25号)、瑶9-3网格、瑶9-4网格。

二、将以下区域解除管控措施。

1、瑶台社区瑶9-1网格(北至御龙服装城围墙、西至原高风险区边界、南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至广园西路所围成区域)、瑶9-1A网格(北至原高风险区边界、西至瑶台西街、南至广园西路、东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所围成区域)。

2、机务段社区机务段大街92、94、96、98、100号。

3、机新社区机场新街7、9、11、13、15、17、19、21、27号。

4、王圣堂社区王圣堂十一巷29、31、33、35-49号,王圣堂十一巷横巷1-17号(单号),王圣堂十三巷横巷22号。

以上区域周边瑶台西街(瑶台前进北街路口至向阳大街路口)、瑶台前进北街(瑶华中街路口至瑶华街路口)仍处于临时管制状态,暂停社会车辆和人员通行,解封区域的居民可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出行。

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居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卡口落实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执行。

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黄花岗街、洪桥街和登峰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 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高风险区域如下:

黄花岗街:水荫路34号大院,云鹤北街一巷至十九巷。

洪桥街:法政右巷以西,法政路以北,小北路以东,小北路小学以南(含小北路小学)所围成的区域。

登峰街:东至横枝岗二街,南至恒福路,西和北为恒福社区管辖范围。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鉴于当前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 自11月29日通告印发即时起至12月3日24时,在越秀区全域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二、倡导居家办公。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市民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暂停大型活动。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必须举办的需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暂停部分场所开放。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

五、强化社区管理。以住宅小区、楼栋、大院、村居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设置出入口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上述场所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按场所有关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六、继续做好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来(返)穗人员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继续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继续对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七、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社区(村)、单位企业、市场商超等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八、公布的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域, 按公布的期限和措施落实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珠光街、大东街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 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珠光街:湛塘路广善街5号。

二、大东街:元运街13号。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 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光塔街:海珠北路书同巷6-1号、4号、6号、8号,庆福里12号。

梅花村街:越秀区东郊市场2号、3号。

大塘街:德政北路500号,德政北路512号,仁庆里3号、5号。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东六街2号嘉颐居3-8楼。

珠光街:八旗二马路92、94号。

以上区域实施“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上述门牌的底商、商业办公场所暂停营业三天,从业人员“三天三检”。

光塔街:祝寿巷社区(除高风险区外),象牙北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梅花村街:中山一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东六街9、10号嘉颐居9-34楼(除高风险区外)。

珠光街:海傍街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 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花城湾畔小区A栋。

2.怡安花园小区家豪阁、家喜阁、家宝阁(怡安路248号、250号、256号、258号、260号、262号)。

3.中海名都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1.金汇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2.东晓橫街182号大院。

3.东银广场晓翠庭5至18、22至32层。

5.东晓路雅墩街4号,雅墩北街12-18号(双门牌),雅墩东街7-15号(单门牌)。

新龙里5号之一、18号之一、22号,聚龙四巷7号。

万松园17号一门、二门,万松园18号一门、二门。

1.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1栋。

2.奋勇北街22号之一。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 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1.新港西路208号大院之一、之二。

2.滨江东路蓝康街3号(蓝色康园A1栋)。

3.愉景南苑乐天轩A座。

1.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2.晓港东二马路16号。

1.广纸路东三街31号。

2.工业大道346号。

3.南箕路8、12号。

1.金丰花园赤岗路203号。

2.新安后街15号3栋。

1.凤阳小区凤阳街47号。

2.叠彩园绿榆轩2座。

3.逸景翠园东区绿雅居A座。

南新一街8、10、12、14、16号。

龙吟大街63、65、67、69、78、80、82号,十巷7号、十二巷1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 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1.客村西南约十六巷1—4号。

2.赤岗西路横一街33号。

3.赤岗东二街15号。

1.前进路80号粤安大厦。

2.江南东路37号天汇大厦东座。

3.新兴街1号及之一、2号及之二至之四,万寿一巷8号及之一、11号、12号及之一、13号及之一、14号,康公街34号。

滨江西路130号6—29层。

1.南箕北约7巷1—6号。

2.广纸丙中街1号,34号。

4.晓燕湾晓燕街58号。

5.燕子岗南路34号。

6.泉塘兴泉小区54号。

7.工业大道中373号3号楼。

8.南景园南景街34号。

1.富力现代广场G1栋。

石榴岗路17号大院15栋。

1.瑞宝北街十二巷7号、8号及之一、10号,十三巷7号、9号。

2.北便基一巷1号、2号之二,北便基4号及之一、5号之一。

3.瑞宝北街十一巷2号、4号、6号、13号、15号、17号,十二巷7号、9号、11号。

4.北便基21号之二、23号,十二巷1号、3号、4号、6号、7号,十三巷1号、3号。

5.聚龙社一巷2—5号,二巷3号、4号,三巷11号、12号,四巷17、19—21号,五巷17号,北街一巷1、3、5、7、9号。

6.聚龙社七巷8—12号,八巷6、8、9号。

7.南约大街6号,南约二巷3号、4号,三巷1—4号。

8.南约大街五巷1—4号,六巷1、2号,南约大街16号。

9.南约八巷13号、15—17号、20号,七巷9号、10号。

10.南约四巷13—16号,三巷8号。

11.聚源大街9号,东约六巷5号、6号及之一。

12.瑞源街四巷6号、7号,五巷6号、7号,六巷6号、7号。

13.瑞海新村一巷9—11号,二巷9—11号,三巷9—11号。

14.瑞海新村十二巷6—8号,十三巷6—8号。

15.瑞海新村六巷3—5号,七巷3—5号,八巷3—5号。

16.瑞海新村十一巷6—8号,十二巷6—8号。

17.瑞海新村一巷1—3号,二巷1—3号。

18.英豪花园A1栋。

19.南洲名苑怡乐街64号。

22.和安大厦翠和街3号。

23.九亩洲中街13巷3号。

2.爱都铭轩A1、A3栋。

1.仑头西约大街三巷9号,四巷3号、5号、6号、8号、9号,五巷3号。

2.北山桥头大街150—154号、160—164号、170号、174号(双门牌)。

3.北山青云大街二巷11号之一、13号、15号、21号、21号之一、22号、23号、26号,三巷80号、82号、86号、88号。

4.北山青云大街六巷3—7号,七巷1号。

1.逸景翠园东区荔影居D座。

2.逸景翠园西区豪园居A座。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益鹏翠园、爱都铭轩、银威花园

、020-(医疗服务)

、020-(医疗服务)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 高风险区,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1.南漖新村七巷3-5号,八巷3-5号,九巷3-5号。

2. 东塱村福星巷8号、8号旁(无门牌)、17号、19号、21号,多星巷14号、15号、21号。

2.波园四横街1号、3-5号;连生四街2号、4号。

西塱湛涌东约二巷11号、13号、15号。

芬芳街76号、78号。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 临时管控区,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道:塞坝涌以北(芳村儿童福利会对面)、承鸿停车场以西、大小涡涌以东、金达阁一线以南所围合区域。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雅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西村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南漖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南漖经济联社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东塱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东塱联社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东沙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中南街道办事处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海中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海南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中南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东漖街道办事处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西塱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东漖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芬芳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茶滘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曼宁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白鹤洞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如意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石围塘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 高风险区,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花地大道中280号、282号(碧桂园朝花)。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增滘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海龙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怡苑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冲口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部分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荔湾路92号7、8栋;大塘基11、13、15号,永安围1、3、5、7,永安围菜地1-4号、永安围菜地2号之一,永安围一、二、三巷1-18号,永安围二巷22号。

2. 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冲口街:信联4巷以南、信联街以东、信联8巷以北、信联新街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南源街道高风险区,通告如下:

南源街:东风西路5号、7号、7号之一。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南源街道西场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南源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1.龙溪南边村南边一街东二十七巷4-6号;南边二街三巷2、4号;南边二街四巷1-4号。

2.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二巷2、4、6号;沙溪二街三巷3-8号、11号。

锦御一街2号(中海花湾壹号B区B1栋)。

福泉下巷19号、21号、22号、24号、25号、28号、29号、30号。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 高风险区,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一)芳村大道以北、广三铁路(岭海街)以西、大涡街以东、蓬莱花园以南所围合区域。

(二)山村路9号、9号之一、9号之二。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桥中街道:坦尾路以南,珠江沿岸以东、以西、以北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网格3保留的临时管控区外)。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巨大压力。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经综合研判, 决定自11月29日起,在荔湾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二、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 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触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以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市民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居家办公人员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 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

(一)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二)围院式管理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按所在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三)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五、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 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 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到店自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七、旅游景区、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旅游景区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八、来(返)穗人员应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九、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立即上门开展抗原检测。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应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 我区划定如下风险区域:

员村四横路5号大院西侧围墙,员村街5号大院南侧围墙,员村四横路4号大院南侧围墙,员村三横路东巷,松岗园一巷,员村新街,白水塘路,员村消防救援站南侧围墙,员村三横路,黄埔大道合围区域。

东至长湴南街五巷,西至长湴中街,北至长湴东街十三巷、山林顶,南至长湴西大街接长湴南大街临街南侧楼栋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南至乐意居以北、长湴南大街、米基路,西至长湴西路、西头园,北至电器原件厂围墙,东至植物所围墙、兴科路出口(除高风险区域外)的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一)员村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二)长兴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白云东街以东、新市河涌萧岗段以南、云城西路以西、永泰南街口森浩物流以北的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域外)

(二)东至迎南里1号,南至东华大街与塘边大街交叉口,西至塘边大街6号,北至秉德里二巷16号(除高风险区外)

(一)国泰巷15号、17号

(二)九龙花园腾龙阁A座A梯、B梯,腾龙阁C座A梯、B梯;九龙花园港龙阁A座C梯,港龙阁B座C梯,港龙阁C座C梯

同德花园同雅苑(除同雅街78号、121号、123号外)

(一)郭塘006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二)大石岗村(除高风险区外)

祥港花园南区(除高风险区外)

大源白路东街6号、8-13号、15号、17号、21号、23号,大源白路东街一巷32号、34号,大源白路西街一巷6号

凰岗社区007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一)白水南八巷以东,钟联路以南,白水南一巷以西,广龙地块围墙以北合围(除高风险区外)

(二)广从十路1288号停车场及宿舍楼,登塘矮岭西路36号、38-44号(双号)

松柏里东一巷1号、4号、6号、7号、9号,东二巷9号,东四巷1号、3号、4号、5号、7号、9号、11号、12号

长红村长湴02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汇侨新城东一区(除高风险区外)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履泰大街7号、9号、11号、13-16号,履泰大街二巷1-9号、9号之一、10号之一、11号、14号、26号、33号、34号;芝兰里1号、3号、5号、8号、10号、12号;东华大街7号、9号、9号之一、19号、19号之一、21号、23号、25号、27号、27号之一、29号、31号

(二)履泰大街二巷13-17号(单号)、28号、42号

(三)胜堂大街13号、15号、23号、35号,胜堂四巷2-8号(双号)、11号、12号,胜堂七巷2号、12号、14号

(一)长岭东街21号、23号,长岭北街2号

(二)港龙一横路8号、16号、42号、48号

友塘中街7号、7-1号、10号、10-1号、12号,友塘北街1号、1-1号、2号、3号、4号、4-1号、5号

江夏荷木岭二巷5号、8号,三巷2号、4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五巷2号、6号、6号之一、7号之一、7号之三、12号,六巷1-3号;江夏荷木岭西街一巷3号、5号、7号

(一)秀水塘东街50号、52号、54号,东街十八巷5号,东街十九巷6号、8号,东街二十巷6号、8号,中三街33号、35号

(二)大田东十六巷17号

(一)云山居11栋1-4梯,12栋1-4梯

(二)永泰致和街26号以东、永泰致和街32号以南、磨刀南街57号以西、磨刀南街37号以北

金盆永福路28号、30号、61号

(二)长湴中街11号之一、31-1号,长湴中街东一巷6号、6-1号、8号、10号、12号、16号、18号、20号、26号、28号,联和街4号、5号、6号、8号、11号

(三)竹仔园南五巷9号、11-16号,南六巷7号、9号、11-14号、16号、18号,南七巷8-10号、12号、13号、13-1号、14号,南八巷10号、12号、16号、19号、21号

(四)鹅场西街一巷3号、4号、6号、7号、10号、10-1号、14号,鹅场西街二巷4-12号(双号),鹅场西街三巷4-12号(双号),长红书院10号、12-14号、17号、19号

(一)太和中路142号、146-160号(双号),联升西路10-38号(双号),朝辅街1-23号(单号)、33-43号(单号)、2-52号(双号)

(二)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A13栋

(三)科盛路3-1号(小红楼)

(四)兴丰村秧地乪路9号、13-21号(单号)

清湖隆兴工业园围墙以东,新科科甲同兴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以西,新石路以南,环岗北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一横路以北合围区域中01、03、04、05、06网格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因疫情防控需要, 请11月28日11点至12点30分到过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口(同和方向50米天桥底)的人员立即扫码报备,并尽快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同时按照村(居)委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口(同和方向50米天桥底)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动态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永和街

部分区域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 永和街小东新村一巷9号、10号、11号楼和二巷9号、10号、11号楼

按当前最后一例核酸异常情况的发现时间(11月27日)重新计算,顺延5天,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如27日起连续满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情况,且最后一天管控区域内全员及环境、污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转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定会胜利,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辖内相关管控措施,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辖内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1月28日起,我区对辖内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烯湾科城园区全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裕丰围南街11号之一、裕丰围南街12号、裕丰围南街12号之三: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港前路197号大院1、2号,荔香花园58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一)招商雍景湾15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招商雍景湾A16栋:实行“足不出楼、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三)招商雍景湾其他楼栋: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横迳十一街1、3、5、7号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镇龙大道285号镇龙建设路1-1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以上“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如连续满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情况,且最后一天区域内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通告发布即时起至12月4日24时,在黄埔区全域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强化社区管理。以住宅小区、楼栋、大院、村(居)、经济社、网格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设置出入口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上述场所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二、做好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来(返)穗人员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社区报备。继续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继续对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

三、从严控制大型活动。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体育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必须举办的需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请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社区(村)、单位企业等场所请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五、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21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迎宾大道聚喜莱国际大酒店。

(一)九潭村兴礼巷以南、竹基巷以北、槐庭路以东、竹基大圳以西。

(二)保利水晶花园1期、保利高尔夫郡北区、保利高尔夫郡南区、飞鹅岭小学、保利水晶幼儿园及附近区域(保利水晶花园1栋、2栋、3栋、7栋、8栋、9栋,5街1-8号,水晶公寓A栋除外)。

(一)秀全中学新校区。

(二)钻石豪园C3A座。

花都大道东117号迎冠建筑工地。

风神大道以南、大田一队二街以北、大田一队一巷7号小巷以东、大田一队一街以西区域。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区域内居民群众继续落实“三天三检”。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狮岭镇部分区域公交暂停服务

为配合做好花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依照 《关于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88号) , 对狮岭镇部分区域公交即日起暂停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以南、京广铁路以东区域(除高风险区外)的狮岭镇辖区范围的公交站。

2、临时停运线路(12条)

花23路、花25路、花25B路、花31B路、花62路、花63路、花63A路、花81路、花83B路、花88路、花89路、花93路。

3、临时截短线路(2条)

花83路线路截短,原首末站“狮岭龙头市场总站”调整为“芙蓉大道路口”。

花86路线路截短,原首末站“金碧御水山庄总站”调整为“和郁同心路口”。

4、临时绕行线路(1条)

花80路线路绕行新赤路,原途经“官禄布村-冯村中学”段飞站。

请广大市民密切留意疫情动态及公交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 自管控之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二)老鸦斗大街6号。

(三)狮中路7、7-1、9、9-1、11、13、15号,康政西路44号。

(四)皮革城金豪公寓。

(五)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六)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以上区域落实“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一)河滨路以南、旗岭大街以北、金狮大道以东、杨仙路46-2至旗岭大街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雄狮西路、铁路线、老鸦斗大街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三)康政西路以南,康政西路16-2号至16-4号以北,狮中路以东,康政西路32号至16-2号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四)祥丰南路、合和路、陈迳街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五)新扬村旧学校以南、新扬村村委会以北、新扬小学街以东、水渠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六)合成北路东九巷10-1号,东九巷1号、2号、3号、4号。

以上区域落实“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巨大压力。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 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倡导近期居家办公,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倡导新华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的企业员工和市民,于11月29日至12月4日实行弹性工作制或暂时居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闭环生产运行。

狮岭镇继续实施 《关于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88号)》 的防控措施。

二、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楼栋”创建

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推动小区、村居自治管理,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扬邻里互助互爱精神,广泛动员城乡党员、志愿者、村(居)民,倡导组建小区、村居防控志愿队伍,齐心协力创建“无疫社区(村、小区、网格)”、“无疫楼栋”。

三、 全区继续实施2022年11月26日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第183号)》 和11月3日发布的 《花都区关于继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8号)》 的防控措施。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综合研判, 从2022年11月28日起,我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 高风险区,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龙慈路62号智联花园14栋23层、24层、25层。

1.植村村北约下街31号、33号、35号,北约下街十一巷2号。

2.诜村村南塱四巷4号,南塱五巷3号、6号,石南路32号,石中一路19号108铺。

3.大山村大涌路143号、145号,沙涌坊北大街二巷2号、2号之一,周岸坊前街13号之一,周岸坊前街一巷8号,周岸坊前街二巷4号,校前大街1号、3号,大涌路124号、126号,朝东一街7号、9号、11号,朝东二街10号、12号。

4.会江村安平路东二街5号,仁和街20号、22号、24号、25号、27号,仁和街十七巷1号,红绵南街三巷1号、2号、4号、6号。

5.大兴村振兴街一巷8号、15号、17号。

6.河村村岗尾街6巷13号、14号、15号、17号,东路东八巷5号之一,石陇街21号,东路东九巷5号。

7.银湾社区滨江绿园绿馨居1座,绿海居3座,锦绣银湾3座3梯14层、15层、16层。

8.丽景社区群贤路穗华二街63座2梯、3梯。

二、将大石街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银湾社区滨江绿园。

(二)会江村东至和平路,南至石南二路,西至石中二路101号,北至会江1号岗、会江2号岗的围合区域。

(三)大山村东至涌口村西边界,南至群贤路,西至建华路、建华南路,北至朝阳东路的围合区域。

三、将以下区域调整为 低风险区,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山海连城利联花园8栋。

北亭村博凌大街二巷1号、3号、5号、5-1号、7号,三巷1号、2号、3号、3-1号、6号,阜丰二街一巷8号、阜丰大街四巷7号。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居民朋友如遇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到过南沙这些场所的人员,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 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珠江街道珠江东路十一巷巷口

重点场所名单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自 2022年11月27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万顷沙镇同兴村振兴路5、5-1、5-2号。

(二)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四巷17、17-1、18、19、20-1号。

二、自 2022年11月28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1.大塘村麒龙西路2、4、6、8号(先锋路信谊一巷以东,麒龙西路以西,先锋路以北,麒龙西路10号以南区域)。

2.凤凰社区叠翠峰25、26栋。

1.南沙区中医院住院部及医院后门工地宿舍。

2.新兴社区新兴路88号。

1.蝴蝶洲社区碧桂园倚荔轩4号、碧桂园漾月轩9街10、12、14号。

2.南沙社区南湾三街19、21、43号。

(四)大岗镇镇南社区翠江酒店。

(五)龙穴街道龙穴社区海新冷库。

2.十涌德安围、就安围、六安围区域。

高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三、自 2022年11月29日6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一)万顷沙镇东至界河,南至张寒字号横耕路,西至消防路,北至开口围排灌河区域(包括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

(二)南沙街道大涌村大涌下街26号、26号之1、28号、28号之1、30号、113号、113-1号、113-2号、115号。

(三)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42号、44号、48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珠江东路十三巷2号、3号,珠江东路十五巷1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增城区关于新增风险区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1月28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如下:

新塘镇黄沙头村东至地塘尾街19号,南至地塘尾街1号、沙溪社鱼塘,西至地塘尾街6号,北至沙头路16号、18号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荔城街夏街村,东至夏街路、南至夏街小学、西至校前路、北至夏西二路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停止商业”等管控措施。区域内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1月29日0时起,调整如下风险区域:

1.新塘镇坭紫村雅居电梯公寓。

2.新塘镇中城智慧园b3栋。

宁西街保利i立方花园3栋。

永宁街誉山国际三区77栋、四区15栋。

以上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按照《增城区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和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14号)要求,实行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上述管控范围和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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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卫健委、广州各区发布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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