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兵指挥学院工业管理学院如果同一门学科修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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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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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视频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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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改稿),郑州航空港区,郑州航空港,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图,郑州?46da?空管理学院,郑州航空港区招聘,郑州航空港区邮编,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河南郑州新航空部,郑州航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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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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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 课程与选课
第三条& 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校开设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由学校直接排定,不进行选课。自第二学期开始学生所修课程由学生在上一学期自行选择。
第五条 选课原则
1.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选课;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学习内容;学生应根据学校各学期的教学安排,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自主选择主讲教师及上课时间。
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24学分(不含辅修专业课程,下同)左右为宜,最少不得低于12个学分;
3.学生应首先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连贯性较强的课程应先修读先导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4.学生不得修读低于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同类课程,一般不能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
5.累计修读学分未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80%者,不得进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第六条 选课准备
1.学生入学后,学生导师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帮助学生制订修业计划和指导修读课程;
2.熟悉本专业的培养计划。专业教学计划是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年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并经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后制定的,是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学生一般应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课程安排顺序修读,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基础和学习特点自主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但在选课时一定要注意课程之间的先后逻辑关系。学生必须修读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后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3.认真了解课程开设情况。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学生数以及教学资源状况而安排的,是学生可选课程的根本依据。学生应该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选择本学期应该修读的课程;
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不同,课程安排也有所区别。同类或者同名课程对不同专业学生的要求不同,学时数及学分数也不同。即使学时数相同的同名课程,对不同的专业其教学内容也有可能各有侧重。学生选课时应注意选择修读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如学生修读非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所修学分按选修课学分计算。若学生选择其他专业同名、同类课程的学分数高于本专业该课程学分,即同名、高一层次的课程,学校原则上同意用高学分课程替代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同名、同类课程,但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相应课程学分标准计算;
4.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学生在选课前应检查本人学习进度,特别要检查是否有前期应修读但尚未修读的课程,或者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有此类课程,应在下一学期首先选择修读此类课程,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进程;
5.了解任课教师情况及课程简介,拟订自己的计划课程表。学生可以通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了解任课教师的情况,或者向导师及上一届同学了解课程及任课教师情况。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及本人的实际情况,拟定课程修读计划(课程、教学内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学校在安排任课教师时已考虑了教师的特长和教学特点,因此学生应尽量按学校推荐的课程表选课;学生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在推荐课表以外选择修读课程及任课教师。
第七条 选课时间及安排
学校在每学期第12周,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登录到学校教务处主页,进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界面,输入本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查阅并在导师指导下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
学校在第13周开放选课网站,选课分三轮进行:
1.第一轮(第13周)
学生依照学校公布的课表在网上选课。每位学生每学期的必修课(含专业核心课)一般必须修读。
(1)必修课:进入学生选课界面,系统显示下学期本专业具体课程安排(包括:课程、任课教师、时间、地点、已选人数等)。学生可选择快速选课,由系统按推荐课表一次完成必修课的选课,然后再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可以按课程逐门进行选课。必修课选课实行本专业学生优先原则;
(2)本专业选修课:进入学生选课界面,进行专业选修课的选课。专业选修课实行本专业学生优先,选课不分时间先后,由电脑随机派位产生课程教学班名单;
(3)全校公共选修课:欲选择修习全校公共选修课,进行此项选课。
(4)跨专业选修课:欲选择其他专业课程(包括辅修专业课程选课)者,进行跨专业选修课选课。跨专业选课也实行随机原则,在首先满足本专业学生选课的基础上,所余容量由电脑随机分配给跨专业选课的同学。不选择其他专业课程者,不进行此项操作;
(5)学生选定课程后提交选课结果,完成第一轮选课。
2.教务处进行选课后台调整(第14周)。
实选人数与课程容量基本符合的课程,按实际选课结果确定。
实选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该课程不开设,选修该课程的学生作未选中处理,可在第二次选课时改选其他课程。
必修课在首先满足本专业学生修读的基础上,容量剩余部分由电脑随机选取跨专业修读的学生;选修课在所有选课学生中随机选取修读学生。
实选人数超出参考容量较多的课程,按以下办法处理:
(1)增开新班。教务处与任课教师所在系(部)协商,在其它时间另行增开教学班。对于优先权低的学生采用随机抽签处理,未被选中的学生可在第二次选课时改选其他教师的相同课程或者改选其他课程;
(2)增加容量。在教室安排许可的情况下,改在容量较大的教室上课;
(3)作未选中处理。在保证本专业及辅修专业教学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对其余学生作未选中处理。
3.第二轮(第15周)
(1)学校将于第15周在网上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并开始第二轮选课;
(2)进入选课系统,检查并确认第一轮选课结果。对第一轮未选上的必修课与选修课可以进行补选。原则上已经排定的课程不得取消或者改选。第二轮选课实行容量限定,先来先得的原则。选课结果提交并被系统接受后不得修改;
(3)学生确认并提交后完成第二轮选课。
4.教务处在网上公布第二轮选课结果(第16周)
以此统计各门课程修读学生名单、每位学生修读的课程与学分,选课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5.第三轮(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
(1)确因课程安排冲突问题或学籍变动,在前两轮选课中未能完成选课的,可以在本轮选课中补选。原则上本轮选课不得退课,确有特殊困难者可以到教务处申请调整课程,每人限调一门;
(2)&开学后第二周统计学生最终修读课程情况,作为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以及按学分收费的依据。
第八条 选课应当注意的事项
1.选课结果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希望学生在选课前作好充分准备,选课时慎重考虑;
2.学校根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计算相应的学费,于每学期清算一次,办理缓缴费的学生应当于学期末之前缴清学费;
3.《大学英语》课程安排了多名教师开课,建议,最好选择原任课教师,否则可能给选课造成困难;
4.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课程予以停课处理;
5.实验课选课后请同学们留意各实验室有关实验开课的具体通知。
第九条 必修课考核(包括除实践环节外课程补考)不及格,学生应当根据学校的规定重修,以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条 选修课考核(包括补考)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其他选修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以放弃。
第十一条 全校公共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记载成绩,不组织补考或者重修。但考试严重违纪、作弊或者缺考者,应当参加学院组织的重修,通过者记载成绩,取得课程学分。
第三章 课程免听与免修
第十二条 学生可以在选课后,对已选定的课程申请免听或者免修。
第十三条 课程免听。允许学习成绩好,先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学生申请自学。申请免听的学生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免听申请表&(附件一)经导师同意,任课教师批准,系(部)备案,可免听某些课程的部分内容。被批准免听者,应当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和课终考试,并按成绩考核规定记载成绩。任课教师有权根据学生学习情况随时中止学生的课程免听。
第十四条 课程免修:对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有所长,先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含3.5)以上,通过自修(学)能够掌握某门课程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可以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学生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免修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交自己笔记和作业足以证明已经自学的材料和免修理由,经导师同意,任课教师批准后,系(部)备案。免修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该课程课终考核。课程总成绩按课终考核成绩记载。
第十五条 学生免听、免修课程,同一学期不得超过2门,全学程最多不能超过6门,其免听、免修手续每门课程只能办理一次。
第十六条 下列课程,学生不得申请免听、免修:
1.教学计划中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
2.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3.两课、体育课。
第十七条& 学生因身体疾病或者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宜上体育课者,经所在系(部)和体育教学部审批同意,可随堂见习或者参加指定的其他体育项目的学习和锻炼,经考核及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第四章 缓& 考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与学校组织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可以申请缓考:
1.参加研究生考试者;
2.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者;
3.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要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病危、病故者。
第十九条 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当在考试前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附件三),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任课教师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方为有效。事后补办无效,并作缺考处理。已办理缓考手续,却又参加正常考试者,成绩无效。
第二十条 每学期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应当参加下一学期学院组织的补考,否则按缺考处理。
第五章 补考与重修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可以参加在下一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录。补考不得申请缓考。
第二十二条 补考在新学期开学第三周内进行,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当在补考开始的前两天到各系(部)办公室办理补考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生所修习课程未取得学分 (含缺考、考试违纪、作弊)时,学生要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应当按学校规定进行课程重修,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 课程重修需要正常参加选课,选课方法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课程的重修次数、重修范围不限。对所学课程成绩(及格或者不及格)不满意者,允许学生多次申请重修,并以所取得最高成绩记入学籍。
第六章 学生转学、转专业及跨校修读课程学分认定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后,其转学、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相应课程层次等同于或者高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层次,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但按本校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相应课程学分标准计算,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层次要求,则学分无效。
第二十七条 学生可以申请在与本校签定有校际间跨校修读协议的外校修读相应课程。在外校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相应课程层次等同于或者高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层次,则所得学分有效,予以承认。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所修读课程学分认定手续:
1.要求原所修读单位出具成绩单(证明);
2.持成绩单(证明),在转学、转专业四周内,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附件四)&,经转入系(部)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确认。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应专升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其他规定与正常学生相同。
第三十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应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其他规定与正常学生相同。
第三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其他规定与正常学生相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原《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课程管理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选修课程与免修课程暂行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专升本学生有关教学、学籍等方面的管理规定》、《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实施重修制的暂行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重修、补考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请登录郑州航院教务处主页,进入&常用下载&页面下载)
一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免听申请表
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免修申请表
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四&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南校区: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15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文苑西路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联系电话:8;33学校网址:www.
近六年录控线与校线对比趋势图
近六年录控线与校线对比趋势图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河南→理科)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河南→文科)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13→河南→理科)
应用物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信息类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交通运输类
图书档案学类
图书档案学类
公共管理类
环境与安全类
新闻传播学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信息类
电气信息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工商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类
交通运输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航空航天类
工商管理类
飞行器动力工程
航空航天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信息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13→河南→文科)
工商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工商管理类
图书档案学类
公共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49年建校,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部,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省管为主的办学体制。现已发展为以管理学科为主,涉及工学、经济学、法学、理学、文学等学科的普通高等院校,成为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航空工业生产第一线、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1900余亩,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0万册。1500亩的新校区已入住16000余名学生,2009年,一个全新的现代化校园将全部建成。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信息科学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语系、法律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数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电子通信工程系、艺术设计系(艺术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院、系、部,还有信息统计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3个,工业工程和会计学专业系国家管理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87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近300人,博士、硕士560余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4人,航空科技带头人16人;聘请张彦仲院士、李培根院士等兼职教授62人。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项)、基于NSFC的国际合作项目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此外还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国航空基础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航空管理科学基金项目、解放军总装备部技术基础项目、财政部项目、国家审计署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百项。
学校设立有工业工程研究所、会计与财务研究所、CAD/CAM研究所、质量工程研究所、土木工程与管理技术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等19个研究所。
学校与美国、日本、丹麦、瑞典、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数十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先后承办过“2001年中韩质量国际会议”、“2001年中国会计教授会常务理事会年会”、“2002年新世纪情报学教育战略研讨会”等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学校从1984年开始聘请外籍专家、教师来校任教或进行学术交流,并接收培养韩国等国外留学生。1982年起学校选派教师前往美、英、法、加、日、德、澳等10多个国家留学、访问。
学校确立“德育首位,教学中心,质量至上,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管工结合”的办学特色,建校近60年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人才10余万名,一大批毕业生相继成为所在单位的高级管理人才或业务骨干。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在大学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87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近300人,博士、硕士560余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河南省优秀专家、?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4人,航空科技带头人16人;聘请张彦仲院士、李培根院士等兼职教授62人。
学校设有临床学院、基础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医学二系)、口腔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0个院(系)。
经济统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质量管理工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建筑工程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环保、气象与安全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在大学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领导担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际代码:10485,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省属院校(941),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
  办学校址: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南路7号,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文苑西路。
  第六条 办学特点:学校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部,现为省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学校在多年的建设中积 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学科门类由建校初的单一管理学拓展到现在的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理学、文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秉承&严谨、求实,开 拓、进取&之校训,不断探索适应河南经济和航空工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管理学科为主,管理学与工学密切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确立了在航空 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研究领域中的较强优势。学校现已建设成为管理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重要基地。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专科学生,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除法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基础课,其他语种的考生,到校后须改学英语。凡报考会计学(CIMA方向实验班)和会计学(ACCA方向实验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110以上(满分150分)。
  第九条 学校除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和空中乘务专业男女单独招生外,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M--1.74M,男生 1.74M--1.84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发音清晰。其他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 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为原则(即录取系统中志愿清,分数优先),在同等条件下参考选考科目或相关科目成 绩。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专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江 苏省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四个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中,河南省为四个美术类专业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河南、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陕西、贵州、重庆籍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吉林籍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鉴于江苏省实施新高考方案,我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一门限选物理或者历史,且等级为B以上,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或者政治或者地理,且等级为B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专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六条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会计学、会计学(金融会计方向)、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统 计学、经济统计学(企业管理统计方向)、贸易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金融学、金融工程、档案学、档案学(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方向)、图书馆 学、物流管理、英语、法语、翻译、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广告学专业:3400元/生&学年; 其他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57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专业:96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简称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工业工程、土木工程为1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预科结业后按我校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95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对外合作办学各专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 奖贷助学情况。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度进行评定,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单项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院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普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3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50015
  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信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2./zsjyc/zhaosheng/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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