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许云鹤 彭宇案的结果

许云鹤案具体开庭时间_百度知道
许云鹤案具体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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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后说是要继续取谘悖骡剿璩济嘛汐矛搂证,而不是等候结案,所以时间应该在2个月之内再次开庭。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不会看到结案,因为结果是内部调解,民众不会知道调解的结果是什么。无需再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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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天津版彭宇案事件始末_最终结果将近期公布_彭宇个人资料
天津版彭宇案事件始末 最终结果将近期公布_彭宇个人资料 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 天津版彭宇案事件,天津版彭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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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版彭宇案事件始末 最终结果将近期公布_彭宇个人资料
日,网友在华声、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
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22日,天津&许云鹤案&二审开庭。这起案件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在撞人还是助人均没有清晰证据的情况下,车主许云鹤一审被判赔受伤老太10万元,在社会上引发争议。
事件真相扑朔迷离,但毫无疑问的是,双方当事人至少一方未能尽述事实,成为双方说法迥异的谜题,也将当前有关道德与诚信的思考和讨论推上舆论浪尖。
撞人还是助人?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日前,天津车主许云鹤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发表名为《助人为乐反被讹10万 法院乱判葫芦案何处申冤?》的帖子,称自己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老太王秀芝,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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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丽为您推荐:真理越辩越明,请换位思考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不想被蒙蔽,不想成为别人的工具。许云鹤,王老太,其中必定有一人说谎。    
其实这个事情本身而言是一件很小的案件,之所以闹得这么大,因为:    这件事情首先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又一个彭宇出现。     
我相信大家看到这个信息的时候都是义愤填膺,特别是看到法院的判决加上许云鹤的说明,检验结果无法判定人车有接触,判定许云鹤承担10万余元的赔偿的时候,更是觉得这个判决结果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并无法想象。    
所以网上的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支持许云鹤,谴责王老太,其中也包括了不久前的我。    
现在多想一下,未必事情真的像大家想的那样。我们整理一下思路,为什么大家一边倒的支持许云鹤?是因为这个事情和彭宇案是如此的相似:都无证据证明撞人,都被判罚巨额赔偿,种种相似好像把人们受伤的道德伤口又给重新划上了一刀。    
事实上,许云鹤案与彭宇案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彭宇案中,假设彭宇真的撞了人,确实是有可能是自己没有注意,但在许云鹤案中,这一点是完全的不可能存在,也就是假设是撞了人,那么就是许云鹤在撒谎;如果没有撞人,就是王老太在碰瓷。    
目前对许云鹤而言,大家认为其最有利的证据就是检验报告上写明没有人车相撞的痕迹。    
抛开感情因素,来看详细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许云鹤停车照片。任何一个司机缓慢正常停车,应该都不会出现照片上的情况,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车给撞了,没有哪一个司机会做这种事情,因此许云鹤在这事上撒谎的可能性很大。    
但为什么检验报告查不出来呢?这个情况并不是不存在。我曾经倒车撞上柱子,后保险杠中央凹进去了大概有2cm,但是当我吧车开前让车和柱子分开之后发现,保险杠的变形几乎消失了(但漆是裂开了的)。这样的事例可以说明,如果车刚撞上王老太就停住,确实可以造成王老太所描述的情况,即给撞来趴在发动机盖上又倒地上,倒地的地方距离车2米多也不是不可能,并不是得撞飞才能到那个距离。而且这种碰撞确实不至于让车产生掉漆,王老太的描述中也是在发动机盖上留下手印被许云鹤擦了,那么对车进行检验就无法找到撞人的痕迹。    
王老太一方说许云鹤在打电话,并且说了些什么都还记得很清楚,是否可以调取电话记录来看是否真有该通话记录,如果有,找到接电话的人进行查证。    
其实这个案件最大的疑问,或者大家最关心的,应当是赔偿金额问题,法官判赔的10万余元让人无所适从。如果没撞上,肯定不用陪,但是报警来了交警并做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了,那么现在的判决也应当依照交通法来进行处理,许云鹤也会赔偿,对车子的检验证明的理解不能说错;如果撞上了,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所以不管怎么说,许云鹤进行赔偿是必然的了,那么其发帖的目的也就很明显:不接受10万多的高额赔偿判决,利用舆论来对法院进行压制。    
立贴为证:如果二审判决许云鹤赔偿金额在2万以内,许云鹤将不会再提出上诉。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如果没撞上,肯定不用陪,但是报警来了交警并做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了,那么现在的判决也应当依照交通法来进行处理,许云鹤也会赔偿,    ++++++++++++++++++++++++++++    什么意思?楼主浪费我等的阅读时间啊
  楼主是为数很是的认为王老太冤的人,我非常支持楼主的观点。在第一次在各大网站看到所谓“天津彭宇案”时我也是极其愤慨,同时也极其担忧对社会造成的道德危机。但是当我看到事件发生时的照片和法院判决书的全文后,我发现许云鹤在撒谎,这绝不是一个学雷锋反被诬陷的事件,而是一起非常简单的交通事故,许云鹤对判决书断章取义,误导民意,达到给二审法院施压的目的!  对于事实真相,我请大家思考一下,是许云鹤现在对真相的描述接近事实,还是在事发当天他在交通队做的事故笔录更接近事实呢?我相信正常的分析都会认为是后者。按照许云鹤现在的描述,他下车以后王老太找他要手机给家里人打电话,他没有想到王老太的第一句话是:我被人撞了。如果这时发生的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他学雷锋,那他的反应是什么?是找交警还是找治安民警?即使到了交通队,他只是否认撞到人了,为什么不敢表白自己是学雷锋做好事?  对于大家广为诟病的10万元的判罚,我希望大家仔细研读整个判决书,我觉得判罚没有错,法院首先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10万多元的判罚是判第三者强制保险赔偿,而判许云鹤个人责任的只有1489.18元,只不过由于许云鹤没有缴纳第三者强制保险,他违反了交通法规,所以他必须为自己的违反行为买单!  
  @中移动短信有陷阱  01:56:16    如果没撞上,肯定不用陪,但是报警来了交警并做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了,那么现在的判决也应当依照交通法来进行处理,许云鹤也会赔偿,        ++++++++++++++++++++++++++++        什么意思?楼主浪费我等的阅读时间啊  -----------------------------  意思就是说,此案是以交通事故来立的案,根据现有交通法的精神,许云鹤也是赔定了,只是看赔偿金额多还是少。
  楼主是没有遇上这样的事,胆子也小,碰上别人找你麻烦,出钱息事宁人。什么问题都要调查,你没有调查就随便站位置,很不妥。本来这个事件给大家的道德心理打击已经很大,在问题没有解决完之前,这个帖子可以沉了
  当时车速是多少?
  @枚宏  08:40:45    楼主是没有遇上这样的事,胆子也小,碰上别人找你麻烦,出钱息事宁人。什么问题都要调查,你没有调查就随便站位置,很不妥。本来这个事件给大家的道德心理打击已经很大,在问题没有解决完之前,这个帖子可以沉了  -----------------------------  所以我说,大家一致支持许云鹤的根本原因就是受了前面彭宇案的影响,支持许云鹤的人都是好人,但是不能说支持王老太的人就是坏人了对把?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事实的真相现在没有确凿证据来证明某一方的对错,所以我们只能从各方的描述和所列举的证据来结合常识进行争论。    @枚宏 你所说的“这个事件给大家的道德心理打击已经很大”的说法,事实上已经存在了,但是如果是许云鹤在撒谎,又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怎样的一种危害呢?请冷静。
  @站在树梢看月亮  08:42:33    当时车速是多少?  -----------------------------  结合对该路段很熟悉的人的描述,该路段很繁华车流多,可以判定车速不会快,这个事实的结果适用于当事双方的各自描述:许云鹤说的没有撞到和王老太说的撞趴到车盖上掉下来。    我再说一个事情:我开车缓慢停车,制动距离有10~15米,本身因为是在隧道里面车辆很多,车速就没有超过20KM,但是在停车后大概2秒的时间被后车追尾,造成我车的熄火。追尾情况我的尾杠无变形,只是中间按纽状的倒车雷达凹进去了一点并掉了一点漆,后车是一个老夏利,发动机盖向上凸起断成两段,前保险杠左侧掉了下来。    因为我是第一次被追尾,所以对这个事情记忆非常清楚,我的车几乎没有损伤,但对方车的伤害是比较大的。
  淡定···········
  为何不提老太翻越护栏在先呢?这不等同于闯红灯了吗。该撞  
  二人必有一个在撒谎。根据目前看到的信息,不能确定是谁在撒谎。唯一能够确认的,是王老太确实是伤残了,而且是那时间那地点伤的。他们两人我都不认识,对他们的人品无从判断,因此我不会轻易地挺谁谴责谁。    这世界上,碰瓷的人,有。撞了人不承认的,也有。
  @心有猛虎-25 09:02:19    为何不提老太翻越护栏在先呢?这不等同于闯红灯了吗。该撞      -----------------------------  王老太翻越护拦,不可否认的是违章了  同样许云鹤无交强险上路,也是违章行为  从这方面来说,两人都没有解脱的理由,所以用这个来说事没有什么意义。  从情理上来说,希望谁都能遵守规矩,开车的特别痛恨乱开车的人和乱走路的人,但从法律来说车子必须礼让行人,所以我看到有人撞红灯也只能减速避让,我让了之后心里也是骂骂咧咧的,相信也没人会故意在能避让的情况下直接撞上去,为什么呢?生命宝贵,以人为本。  上海静安的事故,和这个事故的区别,除掉那个死人这个没死人之外,还在于上海的交通事故司机本身是没有错误的,而这个事故中双方都有错误在先。
  @ptco  09:06:03    二人必有一个在撒谎。根据目前看到的信息,不能确定是谁在撒谎。唯一能够确认的,是王老太确实是伤残了,而且是那时间那地点伤的。他们两人我都不认识,对他们的人品无从判断,因此我不会轻易地挺谁谴责谁。        这世界上,碰瓷的人,有。撞了人不承认的,也有。  -----------------------------  ++++++++++1  我之所以写这些东西,也是担心出现一种情况,就是许云鹤要是真的欺骗了天下人。其实在现在事实真相无从判决的情况下,王老太一家已经承受了太多委屈,这一点是对他们很不公平的。    所以首先要冷静。
  根据交法第76条,即使司机无责,也要赔偿,只不过比有责时适当减轻。
  关键的前提王老太严重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即使许撞了王,应该承担责任,也不该承担现在这么多,赔十万,太多了。
  我之前为了能看到“事实真相009”的微博,特意第一次注册了微薄,并且也发表了一些过激言论,包括注册的名字都是针对王老太一家人去的,现在已经正式向他们道歉,地址见“/”。
  交法第76条,即使司机无责,也要赔偿,只不过比有责时适当减轻。    鳥法律之下  必出鳥人    在國外你亂過馬路被撞死沒人會陪你錢的  所以大家都守規則, 司機們開車也壓力沒這麼大    中國的法律說實在的, 都是些鳥人想出來的    
  @ff1-08-25 09:21:09    关键的前提王老太严重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即使许撞了王,应该承担责任,也不该承担现在这么多,赔十万,太多了。  -----------------------------  根据交法,这些赔偿应该首先从交强险里出(额度是10万),上交强险是车主的法定义务。如果许依法上了交强险,他只需要赔一个小零头。由于他违法没有上交强险,造成损失只能由个人承担。所以这个10万让许埋单是合理的。
  楼主真有病,支持王老太,行人都跨栅栏,横穿马路了。那还要栅栏干吗?还要制定交通安全法干吗?还行天桥、人行道干吗?
  @窮人有罪  09:29:04    交法第76条,即使司机无责,也要赔偿,只不过比有责时适当减轻。        鳥法律之下    必出鳥人    ......  -----------------------------  所以上海静安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司机赔5万,是因为司机无责  这个事情闹的这么大,都觉得赔10万多太多,有人拿静安的事情来做比较,就没有在意那个司机无责,而许云鹤本身却也是违章上路的
  @窮人有罪  09:29:04    交法第76条,即使司机无责,也要赔偿,只不过比有责时适当减轻。        鳥法律之下    必出鳥人    ......  -----------------------------  这点我同意,交法76条事实上助长了行人的违章行为,而且很多都是严重的违章行为。如果没有这条法律在,我估计王老太也会老老实实地去走人行横道,这个事故很可能就根本不会发生。
  王老太严重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倒想知道王老太该罚多少钱!!!!
  @独生草  09:32:01    楼主真有病,支持王老太,行人都跨栅栏,横穿马路了。那还要栅栏干吗?还要制定交通安全法干吗?还行天桥、人行道干吗?  -----------------------------  拜托,如果大家都按规矩来,在本案中王老太也不爬栏杆了,许云鹤也没有违章上路了,大家都好好的何苦来?  在往大里说,大家都尊纪守法,哪里来的贪污腐败?  现在的情况是有人不遵守,那么只能以之前定下的规矩也就是我们的各种法律为准绳来进行违法行为的判决,大家都是成人了,是否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呢?
  @独生草  09:34:32    王老太严重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倒想知道王老太该罚多少钱!!!!  -----------------------------  这一点如果要认真起来,可以去查一下交通法,不过日常生活中是没有看到或者听说过真有人因此被罚的,这也是经常有人闯红灯的原因之一,一般发现都是阻止。  另外王老太被罚多少钱。。。她已经为她的错误买单了不是吗。。。骨折,出租车拒载,还有大家的责骂,这已经是很高昂的代价了
  杂谈沉的太快,顶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欢迎大家理性讨论
  那么一打把年纪,还横穿马路跨护栏,被撞完全就是活该。    难道谁开车的时候,还要防备着突然跳出来个欧巴桑咩?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09:40:09    另外王老太被罚多少钱。。。她已经为她的错误买单了不是吗。。。骨折,出租车拒载,还有大家的责骂,这已经是很高昂的代价了
  -----------------------------  以上代价是王老太违法行为自找的。  不能免责她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行为。
  @曲奇不甜  09:53:22    那么一打把年纪,还横穿马路跨护栏,被撞完全就是活该。        难道谁开车的时候,还要防备着突然跳出来个欧巴桑咩?  -----------------------------  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不修改,司机就是要有这种心理准备。而且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都要上齐了。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曲奇不甜  09:53:22    那么一打把年纪,还横穿马路跨护栏,被撞完全就是活该。        难道谁开车的时候,还要防备着突然跳出来个欧巴桑咩?  -----------------------------    
哥们你说的很有道理,这个道理的前提是你开车也是一个尊纪守法的司机,否则这句话只能由别人来说而不是同样违章的司机来说。    
套用到这个案件里面,就是双方都有错误在先,现在王老太骨折的事实在后,那么请你告诉我一下,如果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现在掌握的证据无法判定是否人车相撞,此案的事实是从开始到现在都是以交通事故的流程在往下执行。
  不能成为免责她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理由。
  @独生草  09:58:04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09:40:09      另外王老太被罚多少钱。。。她已经为她的错误买单了不是吗。。。骨折,出租车拒载,还有大家的责骂,这已经是很高昂的代价了    -----------------------------    以上代价是王老太违法行为自找的。    不能免责她违反交通法横跨护栏,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行为。  -----------------------------  确实是其自找,但量是过大了对不对,如果仅以交通事故判定,不会有后面的出租车拒载和大家的责骂,心理上的伤害常常比肉体上的伤害更为严重
  不管王老太冤不冤枉,这么大把年纪,还出来害人害己,还振振有词,不知道悔改。
  许云鹤停车照片。任何一个司机缓慢正常停车,应该都不会出现照片上的情况,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车给撞了,没有哪一个司机会做这种事情,因此许云鹤在这事上撒谎的可能性很大。  虽然许云鹤撒谎了,但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撞人了,即使真撞了也没办法,交警没有及时取证?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09:47:59    杂谈沉的太快,顶上去让更多的人看到,欢迎大家理性讨论   -----------------------------  你真不是在理性讨论,而是想博得人们的同情,逼许出钱而已。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09:58:31    @曲奇不甜  09:53:22      那么一打把年纪,还横穿马路跨护栏,被撞完全就是活该。            难道谁开车的时候,还要防备着突然跳出来个欧巴桑咩?    -----------------------------......  -----------------------------  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证明撞了,那就是没撞咯
  有些法律表面上看是在帮助救助弱者,实际的效果就是害了他们。第76条是即还害了行人,也害了司机。
  法官的判决很搞笑,说是被吓得跌下来伤了,一个滚滚铁流中身手矫捷横穿8车道跨栏的67岁老太,胆子就那么小?
  @xj1-08-25 10:01:43    不管王老太冤不冤枉,这么大把年纪,还出来害人害己,还振振有词,不知道悔改。  -----------------------------  如果仅仅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相信你不会有这么大的怨气的    另外“还振振有词,不知道悔改”这两句话有点过头了把。。。。。。    做个假设,如果是许云鹤撒谎了,大家的爱心被利用的感觉想必会相当的糟糕    其实这个事情到了现在,当事双方无论哪一方撒谎,都不可能有机会坦白了,否则舆论的力量足以让其无法再安静生活,所以呢我也可以判定,法院的判决最终还是许云鹤会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是多少就不好说了。    不知道有木有律师朋友?如果你接这样的案子,在你掌握的证据基础上(因为是二审了,证据都差不多了),是不是只能尽力降低赔偿金额?利于网络舆论是否是一种有效的力量。。。。。。。。。。
  二审就终审了,即使再判10万,许云鹤也不能上诉了。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10:01:00    确实是其自找,但量是过大了对不对,如果仅以交通事故判定,不会有后面的出租车拒载和大家的责骂,心理上的伤害常常比肉体上的伤害更为严重
  -----------------------------  如果行人都象王老太这样,无视法律,随意横穿马路,跨栅栏,那以后会有更多的人,不紧肉体会受伤害,心灵受伤害的人会更多,因为机动车越来越多。没有规矩不成方园。  王老太之所以遭人拒载,遭人唾骂就是因为她的行为伤害了大家的心灵。骂她的并不都是司机哈。
  @曲奇不甜  10:07:03    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证明撞了,那就是没撞咯   -----------------------------  
其实证据是有的,就是断了的腿,医院证明,受到大力冲击折断的可能性非常大,自己摔断的可能性很小。    
断腿就是证据,王老太一方控诉许云鹤撞的,那么现在是由许云鹤提出证据来证明不是自己撞断的,所以他出了验车报告,所以说证是举了的。    
现在的事情是:王老太无法证明断腿是被许云鹤的车给撞的,许云鹤无法证明腿不是他的车撞断的,所以大家讨论的也很激烈。只是根据现场的图片来看,许云鹤紧急停车的可能性确实是非常大,所以他在撒谎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这一点请其他司机朋友出来确认一下。
  @独生草  10:11:40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10:01:00      确实是其自找,但量是过大了对不对,如果仅以交通事故判定,不会有后面的出租车拒载和大家的责骂,心理上的伤害常常比肉体上的伤害更为严重    -----------------------------    如果行人都象王老太这样,无视法律,随意横穿马路,跨栅栏,那以后会有更多的人,不紧肉体会受伤害,心灵受伤害的人会更多,因为机动车越.....  -----------------------------  现在这样的行人还少吗?随意跨主路护栏的,闯红灯的,比比皆是。有的护栏高跨不过去,就把护栏中间的栏杆拆掉钻。行人自身的道德水准低下是一方面原因,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也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
  关注。
  @独生草  10:11:40    王老太之所以遭人拒载,遭人唾骂就是因为她的行为伤害了大家的心灵。骂她的并不都是司机哈。  -----------------------------  请问她究竟如何伤害大家的心灵了呢。。。。。。  只不过是因为有人说她讹诈,是碰瓷  大家一开始就被引入了这样的观念,先入为主的人为王老太讹诈,我也是这样认为  但是现在时间过的多一点,冷静下来看证据,中间的蹊跷确实很多  不要让彭宇案影响到大家的判断这个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拜托楼主不要忽悠拉吧!开车的人都知道,不管速度快与慢,只要是前方出现情况,首先想到的是——刹车!刹车有两种,一种是前方有紧急情况紧急避让一脚刹死!第二种是遇到前方有情况进行避让,也就是轻刹车转方向,避开眼前的障碍物,因为前方有一点安全距离,踏死刹车的,也就没有了刹车痕迹!否则的话就是误踏在油门上,那后果就是这样的啦!您说这次司机刹车了没有?请仔细看照片,再不行就到交警队调档?假设当时是司机发现前面老太翻越护栏,他减速前行,没有到此老太摔在车道内,你作为司机是将车直行呢,还是要打轮避让呢?这是此一!  第二是要没有强制险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联系,首先他的车是有拍照,也是合格的车,强制险故名司机,就是强制你无条件参加的险种——有事故发生后,你不要自己掏腰包吧!风险转嫁到承保人身上,要是你没有责任,保险公司照样拒赔的!
  围观。。。。。。。。  
    作者: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回复日期: 10:17:15  回复
      @曲奇不甜  10:07:03      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证明撞了,那就是没撞咯     -----------------------------     其实证据是有的,就是断了的腿,医院证明,受到大力冲击折断的可能性非常大,自己摔断的可能性很小。         断腿就是证据,王老太一方控诉许云鹤撞的,那么现在是由许云鹤提出证据来证明不是自己撞断的,所以他出了验车报告,所以说证是举了的。         现在的事情是:王老太无法证明断腿是被许云鹤的车给撞的,许云鹤无法证明腿不是他的车撞断的,所以大家讨论的也很激烈。只是根据现场的图片来看,许云鹤紧急停车的可能性确实是非常大,所以他在撒谎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这一点请其他司机朋友出来确认一下。   
  ====================================================================  希望你能明白什么叫证据。  断腿除了证明她腿断了之外,不能证明是许云鹤撞的。  判许云鹤赔钱,需要的是可以证明许云鹤撞了老太太的证据,而不是老太太腿断了的证据。  再者说,老年人怕楼梯不小心摔一下都可以骨折,跨护栏摔断腿很离谱吗?      民事案件里的举证责任在主张一方,换句话说,谁主张谁举证。  许云鹤无需拿出自己无辜的证据,只要老太太一方拿不出许云鹤撞人的证据,那就是没撞。一审法官脑残。  
  我開車  有個鳥人突然跳出來  我為了閃他自已撞了  然後他跑了      請問誰賠我時間和錢 ?  真是宇宙間的不解之迷啊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10:21:11    @独生草  10:11:40      王老太之所以遭人拒载,遭人唾骂就是因为她的行为伤害了大家的心灵。骂她的并不都是司机哈。    -----------------------------    请问她究竟如何伤害大家的心灵了呢。。。。。。    只不过是因为有人说她讹诈,是碰瓷......  -----------------------------  要是出租车载着老太,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刚才周围人的谩骂,前方有事故司机突然刹车,突发疾病死在车上,你说在么办?要是到家下出租车,从出租车上摔下,他们家人说是出租车没停稳,摔着老太啦!你说怎么办?
  @王树芳  10:22:25    拜托楼主不要忽悠拉吧!开车的人都知道,不管速度快与慢,只要是前方出现情况,首先想到的是——刹车!刹车有两种,一种是前方有紧急情况紧急避让一脚刹死!第二种是遇到前方有情况进行避让,也就是轻刹车转方向,避开眼前的障碍物,因为前方有一点安全距离,踏死刹车的,也就没有了刹车痕迹!否则的话就是误踏在油门上,那后果就是这样的啦!您说这次司机刹车了没有?请仔细看照片,再不行就到交警队调档?假设当时是司机发现.....  -----------------------------    我真是在忽悠吗哥们。。。  你说的情况并不是完全的情况好把。。。本案发生的过程相信你也了解,许云鹤是有一个变道的动作,从中间变到左边,所以车头朝护栏的情况不是不可能,此其一;这个路口车多车速慢,能有机会造成目前的事故现场,即比较短的制动距离,并且车速不快没有留下明显的刹车痕迹,此其二;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这是否是不允许其上路?
  楼主认为鉴定就只是看看有没有痕迹?    你太天真了    一个大活人一百斤左右,正顶上去,两米多远,即便保险杆不掉漆,连接处总会有松动或者被撞击而移动产生的痕迹,你以为鉴定就是请个人看一眼就完事了啊    那汽车撞人有几个是能看出来的?
  @王树芳  10:27:42   要是出租车载着老太,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刚才周围人的谩骂,前方有事故司机突然刹车,突发疾病死在车上,你说在么办?要是到家下出租车,从出租车上摔下,他们家人说是出租车没停稳,摔着老太啦!你说怎么办?  -----------------------------    
所以说这就是舆论的力量,你的这些假设都有一个前提,就是王老太之前的事故是进行了讹诈。    
如果你的假设不成立,是许云鹤撒谎而王老太是被冤枉的,那请问你又何以自处?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10:21:11    @独生草  10:11:40      王老太之所以遭人拒载,遭人唾骂就是因为她的行为伤害了大家的心灵。骂她的并不都是司机哈。    -----------------------------    请问她究竟如何伤害大家的心灵了呢。。。。。。    只不过是因为有人说她讹诈,是碰瓷......  -----------------------------  因为她的违法行为,破坏了人们的安全防患意识!
  @王树芳  10:22:25    拜托楼主不要忽悠拉吧!开车的人都知道,不管速度快与慢,只要是前方出现情况,首先想到的是——刹车!刹车有两种,一种是前方有紧急情况紧急避让一脚刹死!第二种是遇到前方有情况进行避让,也就是轻刹车转方向,避开眼前的障碍物,因为前方有一点安全距离,踏死刹车的,也就没有了刹车痕迹!否则的话就是误踏在油门上,那后果就是这样的啦!您说这次司机刹车了没有?请仔细看照片,再不行就到交警队调档?假设当时是司机发现.....  -----------------------------  刹车的情况不好说,哪种情况都可能。    交强险的情况,没有责任也是要赔的,请仔细看交法第76条。只要出了事故,不管责任在谁,先拿交强险来支付赔偿,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来赔偿。
    想不到老太婆家里也会找水军啊!楼猪收钱死全家      
  上车时的李连杰,扶杆旁的林黛玉,翻越护栏时的刘翔,惊恐摔残的王老太。翻越护栏说白了就赌,拿自己的命赌,愿赌还不服输,一口价10W,无本万利。新型职业领航者。矮油,对了,发帖的酬劳是从10W里扣的吗?如果法院不判10W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窮人有罪  10:24:41    我開車    有個鳥人突然跳出來    我為了閃他自已撞了    然後他跑了    ......  -----------------------------  这个问题交法出台后就很多人再提。制定法律的专家们是笑而不语。
  @ptco  10:18:23    @独生草  10:11:40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10:01:00        确实是其自找,但量是过大了对不对,如果仅以交通事故判定,不会有后面的出租车拒载和大家的责骂,心理上的伤害常常比肉体上的伤害更为严重      -----------------------------      如果行人都象王老太这样,无视法律,随意横穿马路,跨栅栏,那...........  -----------------------------      如果行人都象王老太这样,无视法律,随意横穿马路,跨栅栏,那以后会有更多的人,不紧肉体会受伤害,心灵受伤害的人会更多,因为机动车越.....    -----------------------------    现在这样的行人还少吗?随意跨主路护栏的,闯红灯的,比比皆是。有的护栏高跨不过去,就把护栏中间的栏杆拆掉钻。行人自身的道德水准低下是一方面原因,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也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   -------------------------------------------------------------------  严重同意!“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也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天津市做为直辖市  交通管理真的太差,希望交管方面,能下大力度,加强管理。
  @还差一个冬天  10:32:20    楼主认为鉴定就只是看看有没有痕迹?        你太天真了        一个大活人一百斤左右,正顶上去,两米多远,即便保险杆不掉漆,连接处总会有松动或者被撞击而移动产生的痕迹,你以为鉴定就是请个人看一眼就完事了啊......  -----------------------------    
不要这样说,签定怎么样进行怎么样判定,我无从得知。我只是推论有这样的一种可能性存在:因为低速撞击,并且因为刹车还算及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也没造成明显的松动之类的痕迹,这个可能性是一定存在的。    
至于多大的力道能让保险杠或者螺丝产生变形或者松动,我确实不知道,真的要变形了的话,估计也不会只是脚的骨折。    
另外请质疑的朋友,也质疑一下停车的情况,车头太靠边了几乎要撞到护栏,这样的停车方法有几个司机朋友愿意承担风险的?
  @我很丑也很不温柔
0:14:00   真理越辩越明,请换位思考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不想被蒙蔽,不想成为别人的工具。许云鹤,王老太,其中必定有一人说谎。         其实这个事情本身而言是一件很小的案件,之所以闹得这么大,因为:......  -----------------------------  我就是对你的推断提出几个反驳:一,老太倒地位置距离停车点应该是四五米而不是一两米吧,这一点很重要。二,有人,也包括你,推断是刚碰到就停下,请问,谁相信这么偶然的事件会发生,不是刹车不及重重地碰上,也不是没有碰上,恰好是刚刚碰到一点就停下了,恐怕是刻意去做也不一定能做到吧?三,就算是真的恰好碰到一点就停下,那么按道理在碰撞的位置肯定能残留一点衣物纤维吧?拿去化验一下就一清二楚。如果这鉴定报告只能按照车辆碰撞位置的变形情况而不是根据是否沾付上被撞物的残留痕迹来做,那根本是不可能鉴定出像你说的这种特殊情况。如果车辆不变形就鉴定不出来这种碰撞,那肯定是非常可笑的,如果是低速碰上一个小孩呢,车辆完全没受损也没有任何碰撞痕迹,但可能那小孩已经被撞死了
  @海逸冥殇  10:35:45    上车时的李连杰,扶杆旁的林黛玉,翻越护栏时的刘翔,惊恐摔残的王老太。翻越护栏说白了就赌,拿自己的命赌,愿赌还不服输,一口价10W,无本万利。新型职业领航者。矮油,对了,发帖的酬劳是从10W里扣的吗?如果法院不判10W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哈哈哈,发贴有酬劳,那也只是让我心安理得,让大家稍微能够冷静
  @海逸冥殇  10:35:45    上车时的李连杰,扶杆旁的林黛玉,翻越护栏时的刘翔,惊恐摔残的王老太。翻越护栏说白了就赌,拿自己的命赌,愿赌还不服输,一口价10W,无本万利。新型职业领航者。矮油,对了,发帖的酬劳是从10W里扣的吗?如果法院不判10W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故意碰瓷是不可能的,再说怎么是无本万利呢?你没有伤残鉴定谁赔你这么多钱。    职业碰瓷肯定是有,但王老太一定不是。
  许云鹤是记者,对记者的话要多加思考。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法律精神!而最大证据只是一张车尾的照片,没有现场照,没有局部照,没有附近目击的证人证言,可以很直白的说,如果不是看在一把年纪,也伤了,法院根本就不会立案的。而法官采信证据的逻辑本身就有问题,一再的强调必然性,如果必然性逻辑是可行,那倒地两米开外合理的话,这是必然是车速快,车速快而撞上的话,必然会飞出两米外,飞出两米外的话就必然不止这点伤。最后再跟法盲楼主说一下,现在已经是上诉程序除非发回重审,不然判决下来就是终审,无论多少都要执行,并无两万内就不再上诉之说。
  王老太非法穿越马路,从栏杆跨越,就是撞伤,也不干司机的责任!!!何况属于人车没有接触的情况!!!
  王老太决不是职业碰瓷者,她要是故意碰瓷,这岁数恐怕命都没了。
  @julian-25 10:37:54  
我就是对你的推断提出几个反驳:一,老太倒地位置距离停车点应该是四五米而不是一两米吧,这一点很重要。二,有人,也包括你,推断是刚碰到就停下,请问,谁相信这么偶然的事件会发生,不是刹车不及重重地碰上,也不是没有碰上,恰好是刚刚碰到一点就停下了,恐怕是刻意去做也不一定能做到吧?三,就算是真的恰好碰到一点就停下,那么按道理在碰撞的位置肯定能残留一点衣物纤维吧?拿去化验一下就一清二楚。如果这鉴定报告只能按照车辆碰撞位置的变形情况而不是根据是否沾付上被撞物的残留痕迹来做,那根本是不可能鉴定出像你说的这种特殊情况。如果车辆不变形就鉴定不出来这种碰撞,那肯定是非常可笑的,如果是低速碰上一个小孩呢,车辆完全没受损也没有任何碰撞痕迹,但可能那小孩已经被撞死了    ......  -----------------------------  
1、距离确实只有2米多,并不是4、5米,这个4、5米如果不是错误的说法,就是有人故意误导  
2、之所以会假设是因为刚碰到就停下,原因是车速快不起来,结合停车时与栏杆的距离来看,假设不不是没可能成立    
3、正面碰撞无勾挂的情况时,是否能有衣物纤维残留我不知道,现在也无从判断,因为当时是以交通事故立案的,没有人能提前进行这方面的准备    
4、你说的小孩子的事情,我在前面有举一个例,我开车被追尾的事。按理说那么慢的车速那么远的距离,正常行车不会被追上,另外我车尾保险杠没事但后车甚至连发动机盖都断成了两截(老夏利,不知道开了多少年了)
  各位是否看过一审判决书,爱卡论坛上贴出来有。上面说的是不能确定撞上了,也不能排除撞上了。交法上没说没撞上就不算交通事故,即便是没撞上,刹车和摔倒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交法的规定,这种也算交通事故。既然算交通事故,好了,咱们就按照第76条来吧。
  有人说王老太非法穿越马路?!如果汽车在自行车道行驶,大家可以随便砸车吗?
  我每天上班回家,必经一个十字路口,该路口为单向三车道,分别有导流箭头指示,最内侧车道供左转用,中间车道为直行,外侧车道为直行和右转,信号灯为左转和直行分开的模式,直行时左转车辆需等待,直行红灯后7秒左转才开始放行,很普通很常见的路口模式。  我通过这个路口的时候,需要直行,无论直行道上排队有多长,我都能心平气和的排队等待,从来没有过一次例外。  而很多车辆(占全部车辆的十分之一比例)都会选择先走左转线再到信号灯附近位置加塞进直行线,这时候会产生一个有利于加塞车辆的情况,和两个不利于加塞车辆的情况。有利情况是通过加塞的行为,节省了自己的行车时间,晚高峰时段,可以少等待2-4个信号灯的时间区间,该路口的信号灯时间区间为199秒(从本次绿灯亮算起,至下次绿灯亮),也就是说加塞的人,可以为自己节省7-14分钟不等的时间,同时节省了汽油。  不利因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要面临加塞,如果技术不行或者太好面子都不太容易加的进去,有可能面临加塞失败,看官们可以试想一下,您已经排队一刻钟了,从后边的左转车道上呼啸过来一个车,非要插到你的前边,你是什么情绪。一般人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缩短和前车之间的跟车距离,已避免被加塞。而且情绪上也不一定能够淡定,心里肯定会数落加塞者祖宗八辈。其次,如果加塞车辆加塞失败,通常都会继续在左转线内等待,以待下一次绿灯区间的时候再次试图加塞,这个时候,他身后排队正常左转的车辆就不能正常行驶了,眼看着是绿灯,但是前边却挡着一辆直行车,没办法,自己还得陪着等上3分半钟。肯定心里也是要默念加塞者祖宗八代的。  可是骂归骂,为什么加塞者永远有勇气去加塞呢?因为这个事情他听不见有人骂,而且就算听见了,身上也不会少一块肉,他更不相信会有报应这回事儿。  我非常痛恨加塞,而且保持着不被加塞的记录,因为我豁的出去,我在直行道上,绝对不等不让,你加塞的爱进来,我就绝对撞你丫的,绝对没二话,就算判我部分责任,老子认了,不就是花点钱吗?老子要的就是顺心顺气!说来奇怪,这么多年我也没见过楞插进来被我撞得车,呵呵  结合楼主的帖子,咱们坐在驾驶员的位置来考量一下这个问题吧,你一个跳护栏的,还那么理直气壮,不撞死你丫的就是轻的,还想要钱?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法律了?还有没有道德了?世人还有没有起码的正义感了?  我的假设条件是,确实撞上了,老太太的腿就是这个车撞的,怎么了吧!你不翻护栏,司机能把车开到你们家屋里去吗?在这个假设条件下,我认为不应该有赔付!如果说确实没撞得话,那就更不应该赔了。  所以,我和楼主持相反的意见。
  楼主认为冤的话,楼主赔王老太10万元吧!  许是因搀扶而脱不了干系,楼主是立场和王老太相近而脱不了干系!
  具体的技术细节没必要讨论了,交警、医院、车辆鉴定单位、法院那么多人都参与分析了,人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比我们多得多,都没有最终确定的结论。我们仅凭媒体报道和几张照片就能得出结论了?    
  楼主英明啊。。。    我国人民普遍素质不高。。。    路上翻栏杆现象屡禁不止。。。    以后百姓可以大胆放心的去翻去爬。。    反正不管违不违法 总会有司机买单。。。    有法不依。。多河蟹的社会。。。    以后就别定什么法律了。反正也没什么用处  
  反复阅读三遍全文,以为方方面面都说得甚好。  严重一顶!
  @王树芳  10:22:25    拜托楼主不要忽悠拉吧!开车的人都知道,不管速度快与慢,只要是前方出现情况,首先想到的是——刹车!刹车有两种,一种是前方有紧急情况紧急避让一脚刹死!第二种是遇到前方有情况进行避让,也就是轻刹车转方向,避开眼前的障碍物,因为前方有一点安全距离,踏死刹车的,也就没有了刹车痕迹!否则的话就是误踏在油门上,那后果就是这样的啦!您说这次司机刹车了没有?请仔细看照片,再不行就到交警队调档?假设当时是司机发现.....  -----------------------------  1:只要是以交通事故立案,无责已要赔的.2:有法院的判决书,保险公司要赔.打官司已是保险公司的事
  @我拽吗  10:54:00    有人说王老太非法穿越马路?!如果汽车在自行车道行驶,大家可以随便砸车吗?  -----------------------------  你不能说小偷偷了你身上10块钱,你要他偿命吧?做人不能太极端,走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辆,本身就面临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一点废话的余地都没有,就是个全责,您知道全责什么意思吗?按北京当下的收入标准做考量,撞死一个24岁有孩子的女性,需要赔付200万元左右,而且还要坐牢,而这个坐牢的时间长短还要考量死亡者家属是否谅解,刚才说的200万仅仅是官面上该判的,具体赔多少家属会签字谅解协议就不好说了,要是家境殷实的大户,我估计怎么也得500万起吧?你不给钱,老子就不签谅解协议,不签谅解协议,法院就得重判。我不是说行人和非机动车就该死,而是说这些开车不守规矩的傻逼早晚把自己弄的倾家荡产、人财两空,他愿意这么干,你拦着他干嘛?
  @unclb  10:54:40    我每天上班回家,必经一个十字路口,该路口为单向三车道,分别有导流箭头指示,最内侧车道供左转用,中间车道为直行,外侧车道为直行和右转,信号灯为左转和直行分开的模式,直行时左转车辆需等待,直行红灯后7秒左转才开始放行,很普通很常见的路口模式。    我通过这个路口的时候,需要直行,无论直行道上排队有多长,我都能心平气和的排队等待,从来没有过一次例外。    而很多车辆(占全部车辆的十分之一比例)都会选...........  -----------------------------    
哥们你说的话说到大多数老实开车的司机心里面去了,我开车也是,如果对方客气我就礼让,如果对方不客气,我也不会客气。    
说说你的假设意见,如果撞上了不赔,这个是不成立的,无论如何都要赔的。    
那么如果真没撞上,只是吓到了导致摔断腿,这个按现行的法律来判也是要赔的。    
那么最后一种情况是我既没撞上你,也没吓着你,你是自己摔断的,我是否要赔呢?我也觉得这种情况不要赔。    
现在大家都认为许云鹤案是这最后一种情况,所以谴责王老太,支持许云鹤。。。但是大家是怎么认定这个情况的呢。。。谁能告诉我一下,从哪些证据表明了这一点?恰恰相反,从许云鹤停车的照片来看,最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最小的了,是不是?
  @顶个帖子来  10:59:45    反复阅读三遍全文,以为方方面面都说得甚好。    严重一顶!  -----------------------------  
轻拍,呵呵,马屁很痛的
  中国司法不透明,对于一些社会反响大的案子就必须公开透明。否则谁知道内部再搞设么把戏啊。
  第一,不可能碰瓷,  第二,老太太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违规在前,就是撞了也是白撞。每当我看到某些行人或者自行车违规穿行在机动道上的时候,总是想,这些人,就应该被撞一次。如果老太好了后,你看她还敢翻护栏不敢。这次的判罚是为了她以后的生命负责。  第三,老太太被吓倒摔伤是具备条件的,所以,从道义上,我觉得李应该主动出些钱安慰一下老太。大致在1万元左右。但钱的名义是从道义上,而不是赔偿。  第三,至于没上保险,撞上护栏,违反交规,该罚多少就多少,和上面的事情不掺和。
  天津人碰瓷的很多,对一部分天津市里人表示鄙视,天津的文化就是市井流氓文化,一些流氓专门在车站码头市场等地方找外地人的麻烦,在天津生活过的人都应该知道。
  @unclb  11:03:14    @我拽吗  10:54:00      有人说王老太非法穿越马路?!如果汽车在自行车道行驶,大家可以随便砸车吗?    -----------------------------    你不能说小偷偷了你身上10块钱,你要他偿命吧?做人不能太极端,走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辆,本身就面临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一点废话的余地都没有,就是个全责,您知道全责什么意思吗?按北京当下.....  -----------------------------  @unclb理解错误了 @我拽吗 的意思了把。。。。
  @len76  11:05:19    第一,不可能碰瓷,    第二,老太太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违规在前,就是撞了也是白撞。每当我看到某些行人或者自行车违规穿行在机动道上的时候,总是想,这些人,就应该被撞一次。如果老太好了后,你看她还敢翻护栏不敢。这次的判罚是为了她以后的生命负责。    第三,老太太被吓倒摔伤是具备条件的,所以,从道义上,我觉得李应该主动出些钱安慰一下老太。大致在1万元左右。但钱的名义是从道义上,而不是赔偿。    第.....  -----------------------------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案件已经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认为做好人做好事没有好报,导致所有的评论都指向“今后还敢不敢做好事”这个命题。    
另外你的看法是给吓到的,如果是真的撞上了呢?其实我们无法判定,但如果真的撞上了就说明许云鹤在撒谎来利用大家向善的想法,利用道德来愚弄社会,这种可能性如果真的是事实的话,危害性比王老太讹诈只怕更为恶劣。所以建议大家都不要只谴责某一方甚至于去漫骂了,讨论只归讨论。
  许云鹤和彭宇两岸,真相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问题是两个法官判得太糊里糊涂了,程序正义有木有啊!  
  有几个人没闯过红灯,有人行道不走走马路。。。开车时见缝插针,违规掉头。。。
  @klinsqi  11:12:36    许云鹤和彭宇两岸,真相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问题是两个法官判得太糊里糊涂了,程序正义有木有啊!      -----------------------------  民事就是这样,与刑事不同。不讲究疑罪从无和证据确凿。看谁的证据更有力,更相对可信,也可以进行逻辑推理。    这个案子,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判的基本没什么问题。
  @jjlr_-25 11:13:05    有几个人没闯过红灯,有人行道不走走马路。。。开车时见缝插针,违规掉头。。。  -----------------------------  
我都干过。。。
  @ptco  11:19:06    @klinsqi  11:12:36      许云鹤和彭宇两岸,真相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问题是两个法官判得太糊里糊涂了,程序正义有木有啊!          -----------------------------    民事就是这样,与刑事不同。不讲究疑罪从无和证据确凿。看谁的证据更有力,更相对可信,也可以进行逻辑推理。......  -----------------------------  
我不是学法律的,只是日常生活中多少了解得到一些,并且自己在开车呢所以多交通法了解更多一点也更关注一些,老实说像这个吓到人也算责任的事情,也是头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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