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硕士招生【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艺术硕士】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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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编辑:考研中心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是为了培养、拥护共产党,拥护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具有良好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2.高等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已发表过研究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或培养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听力、政治、外国语(2、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考生可以兼报&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兼报说明。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四、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统考科目成绩及总分不低于国家;其他科目成绩不低于学院的合格分数要求;随后按&拟录取名额分配&分配方式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主科成绩高低,若主科成绩并列,则按总分成绩排名;非表演专业按总分成绩高低排名,若总分成绩并列,则按主科成绩排名;录取总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为限;在录取阶段,&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
  注:1、民乐系本将作为试点采取分专业录取方式。2、&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于专业主科考试前公布。
  (三)一个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不超过3名。
  (四)专业特别突出,考试成绩未达到分数线者可在名额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
  (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
  五、报考和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双向& 就业
  (二)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为三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一学年。
  (三)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后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可以在音乐会通过后申请,亦可与后一场音乐会同时进行。
  (四)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学费及住宿费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要求,2016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原则上按学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3人间,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4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育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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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2016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预览〗
根据吉林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网上报名公告,关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及时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公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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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
中央音乐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学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三)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五、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10名(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六、报名与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1.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要求及注意事项
日―9月5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
1.时间:7月12日8:00― 9月5日23:00 2.网址: yjs. 3.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
9月6日―7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网址:yjs.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打印带照片的报名表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否则无效)。 3.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均验原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的证明,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均验原件)。 6.每报考方向交费100元。
9月15日―16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网址: yjs.(公告栏)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 yjs.(公告栏)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初试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3.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到声歌系报送考试曲目并抽签。 4.报考中提琴方向的考生到管弦系抽取指定乐章。
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网址: yjs.(公告栏) 3.声歌系联系电话:.管弦系联系电话:
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本科结业);(3)报考音乐教育学方向考生;(4)报考视唱练耳方向考生;(5)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yjs.(公告栏)。
1.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科目的考试。 2.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部办手续。
10月15日―17日
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
考试日程以当天公布的考试日程为准。
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yjs.(公告栏)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
10月1日―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前须先领取校验码后才能报名,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学术型专业代码选择:050402 专业学位专业代码选择:055101 网址:
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网上确认复试报考信息。
网址:yjs.(公告栏)
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
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
上网查询统考和专业复试成绩。
yjs.(公告栏)
上网查询录取情况。
yjs.(公告栏)
  2.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填写《》,凭此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贴照片处也须盖章)到所在地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在我院规定交报名材料期间将此表交研究生部。
  七、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85分以上;其他方向主科80分以上。②政治、外语及总分要求国家下达分数线以上。
  3.本类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不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
  八、入学
  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2.在本院学习专业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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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1年全国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涵盖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和指挥系等各音乐表演方向,以及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和视唱练耳方向。预计招收22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1.符合第(一)条中的1,2,4,5各项要求。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四、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2、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见下表日期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日&9月5日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1.时间:7月1日8:00& 9月5日23:00 2.网址: yjs. 3.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9月6日&7日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网址: yjs.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打印带照片的报名表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均验原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的证明,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均验原件)。 5.每报考方向交费100元。9月16日&17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1.网址: yjs.(公告栏) 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9月22日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址: yjs.(公告栏)10月8日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 3.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到声歌系报送考试曲目并抽签。 4.报考中提琴方向的考生到管弦系抽取指定乐章。1.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 2.网址: yjs.(公告栏) 3.声歌系联系电话:.管弦系联系电话:10月9日加试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本科结业);(3)报考视唱练耳方向考生。10月10日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yjs.(公告栏)1.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科目的考试。 2.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部办手续。10月15日&17日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考试日程以当天公布的考试日程为准。10月21日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yjs.(公告栏)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10月1日&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专业代码选择:055101 网址: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发准考证。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2011年1月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3月中旬上网查询统考和专业复试成绩。网址:yjs.(公告栏)5月中下旬上网查询录取情况。网址:yjs.(公告栏)五、录取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85分以上;其他方向主科80分以上。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以上。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六、报考和录取类别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七、学习与学位授予1.学制为3年。2.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其中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音乐会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3.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八、报考费用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九、学费及住宿费1.学费标准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2010年经批准的学费标准仅供参考:各方向20000元/生&学年。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2.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十、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公告:为了给广大学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网站在线课件已升级完毕,可正常使用。下载课件正在升级中,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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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全国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来源:中音在线&&编辑:s老师&&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2、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考生可以兼报“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兼报说明。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四、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统考科目成绩及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其他科目成绩不低于学院的合格分数要求;随后分系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主科成绩高低排名分专业类别录取。录取总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限,各系名额分配以简章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  (三)一个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专业特别突出,考试成绩未达到分数线者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破格录取。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五、报考和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 就业  (二)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为三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实习一学年。  (三)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后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可以在音乐会通过后申请,亦可与后一场音乐会同时进行。  (四)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学费及住宿费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要求,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原则上按学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3人间,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4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阅读:精品视频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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