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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强奸大部分是女人才会遇到的事。所以呢,男人们动动嘴皮子,是不是事不关己,胡说不已呢。看到坛子里一些男人群情激奋的,实在让我很惊讶,看上去好像特别不能接受女人强奸时戴套。那么你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你可以给你媳妇儿多备几个套套
  理由是你或你姐妹以及令堂大人上班出门前又多了一项任务:预测一下今天会否有人强暴她,那人JJ的尺寸有多大?那人喜欢杜蕾斯呢还是山寨货?那人会自己戴套套呢还是喜欢对方女士代劳?那人会不会持久呢?那人完事后会有湿巾打扫战场不?之后,就会检查包包里面缺哪个型号的套套,然后再上淘宝订购,然后---------她发现其实下班时间到了。    所以,还是不如带一把小小水果刀来的方便。
  现在不用500字啦?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怕!
  @无关宏旨  16:43:15  现在不用500字啦?  -----------------------------  手机发帖是不用500字的
  想想你妈被强奸时你希望她戴套还是拿刀
  @绿玉衣  16:45:58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  -----------------------------  顶;,,,,,,,,,,,,,,,,,,,,,,,,,,,,,,,,,,,,,,,,,,,,,,,,,,,,,,,,,,,,,,,,,,,,,,,,,,,,,,,,,,,,,,,,,,,,,,,,,,,,,,,,,,,,很有条理。。。。。。。。。。。。。。。。。。。。。。。。。。。。。。。。。。。。。
  TM的脑残楼主。
  楼主你是强X饭,你全家都是强X饭
  作者:badboy2111 回复日期: 16:37:28  回复
      理由是你或你姐妹以及令堂大人上班出门前又多了一项任务:预测一下今天会否有人强暴她,那人JJ的尺寸有多大?那人喜欢杜蕾斯呢还是山寨货?那人会自己戴套套呢还是喜欢对方女士代劳?那人会不会持久呢?那人完事后会有湿巾打扫战场不?之后,就会检查包包里面缺哪个型号的套套,然后再上淘宝订购,然后---------她发现其实下班时间到了。        所以,还是不如带一把小小水果刀来的方便。  -------------------  
  本来只想借个火,结果她把套子递过来……
  作者:绿玉衣 回复日期: 16:29:26  回复
      你可以给你媳妇儿多备几个套套      好吧,你是情愿你媳妇反抗,冒着生命死亡的危险,与一个肮脏的强奸犯同归于尽。    或者让她冒着感染性病的危险,或者怀孕的危险。      你把贞烈看得高于你媳妇的生命,和你媳妇再次因强奸的不良后果再次陷入心灵和肉体的深渊。    那我请问你,你爱一个人,会宁愿自己爱的人在可能有生还和把损害尽量减轻的情况下,宁愿让她去死么?        
  作者:badboy2111 回复日期: 16:37:28  回复
      理由是你或你姐妹以及令堂大人上班出门前又多了一项任务:预测一下今天会否有人强暴她,那人JJ的尺寸有多大?那人喜欢杜蕾斯呢还是山寨货?那人会自己戴套套呢还是喜欢对方女士代劳?那人会不会持久呢?那人完事后会有湿巾打扫战场不?之后,就会检查包包里面缺哪个型号的套套,然后再上淘宝订购,然后---------她发现其实下班时间到了。        所以,还是不如带一把小小水果刀来的方便。        按你的逻辑,所有的大楼和公共场所安装监视器,是怀着破坏分子、小偷、劫匪出现的兴奋心理?安装灭火器是怀着一场大火来临的变态激情?家里安装防盗门是因为希望小偷来袭的巨大渴望?  你觉得你自己的理由站得住脚么?    
  我是女的  我觉得如果女性遭到qj的时候拿刀子捅qj犯可能会被夺了刀子,先x后杀。  不过遇到团伙犯罪倒是可以拿刀子自刎了先
  作者:绿玉衣 回复日期: 16:45:58  回复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怕!      被抢劫的受害者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确保生命安全,会选择顺从抢劫犯,把钱包或者财物给抢劫犯。但抢劫犯会认为受害者是自愿的么,会认为自己不是在抢劫么,反正受害者没有太过反抗呀。谁都知道,受害者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抢劫犯就算是个白痴,认为受害者这种行为是很喜欢被抢劫的表现,但是,这毕竟是近乎白痴的人的想法。  你觉得呢          
  作者:你有我我有你 回复日期: 17:01:54  回复
      想想你妈被强奸时你希望她戴套还是拿刀      我希望她安全。你呢?
  作者:日月星陈2011 回复日期: 17:16:36  回复
      TM的脑残楼主。        你说的话免了,奉还给你自己,不客气。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作者:hougaozi 回复日期: 17:25:54  回复
      楼主你是强X饭,你全家都是强X饭        这句话通常有个前提。一般是我骂你是强奸犯,然后你跟机器人似的回给我这句话。  可是我并没有骂你呀,难道你觉得我开帖子里说的话是侮辱你了?是哪个字侮辱你了?  你为什么会以为我在骂你是强奸犯呢?  既然你头脑逻辑如此不清楚,你说的话当然也是满口胡言了,不足为信了。  欢迎回到现实世界,幻想家先生。
  女银们还是多想想怎么避开QJ吧,不要夜晚独自外出,随身带个防狼电棍          
    1.如果自动送套,法律很难确定是否强奸    2.这样将会鼓励大量限于胆量还不敢去做的罪犯    3.因为有效的降低了强奸犯的风险,事实上女性将会面对可怕泛滥的侵害。    4.是否杀人灭口与是否反抗不成必然关系,有人因反抗被杀,但同样有大量无反抗的被杀,很多罪犯认为只有死人才最安全。    我个人认为,理性处理最重要。现实中有善于反抗的获得自救,而乖乖听话的下场很惨。不应简单的顺从或反抗,重点是怎样逃跑怎样不被灭口。  
  作者:用牛拉的奔驰 回复日期: 19:08:43  回复
      本来只想借个火,结果她把套子递过来……        好笑么?  本来只想抢个劫,结果她把钱包和最值钱的首饰都递过来。  本来只想勒索点钱,结果家属蠢到把自己半生的财产拿出来。  本来只想贪污点民工的工资,结果他蠢到要跳楼。  本来只想赚点额外的收入,结果正经做买卖的人还要傻到再拿出钱,求着管理的大爷们把钱收下。  本来……    是不是受害者在你眼里都很愚蠢可笑呢?      你是希望他借个火,然后把火种不小心留下来,或者把脏病留下来?  不把套子递过去他把火种或者脏病留下来,那怎么办?          
    作者:你才法克 回复日期: 22:43:15  回复
      我是女的    我觉得如果女性遭到qj的时候拿刀子捅qj犯可能会被夺了刀子,先x后杀。    不过遇到团伙犯罪倒是可以拿刀子自刎了先    遇到犯罪团伙,你选择不受侮辱,放弃生命。  但即使别人选择保护生命,她也没什么可耻的,她是受害者。该谴责的是罪犯。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22:48:55  回复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是的,你看到危及人身安全时这几个字了吧?正是因为在这种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个人反抗,甚至于可能采取暴力行为保护自己,如果他是受害者,他是无罪的。  同样,在犯罪事实面前,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保护自己不怀孕、遭受性病等,采取了一定的妥协行为,也并不是因为他是自愿的,你被抢劫时乖乖交出钱包是自愿么?显然不是。
  作者:shijieluantaoy 回复日期: 22:55:26  回复
      女银们还是多想想怎么避开QJ吧,不要夜晚独自外出,随身带个防狼电棍      这个当然很重要。  但世界上存在强奸事实,这也是回避不了的。
  以前在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看过这样一个案件,雇主QJ保姆,后来调查取证期间发现保姆从开至结束,都没有反抗,最后判定不算QJ,就像你这样,遇见QJ就送上TT,让法律情以何堪。
  递套套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1强奸很难界定,或者就不成立了。  2强奸会变得轻而易举,满大街都是,以后没有女人敢上街了!  拿起刀子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1强奸变得很困难,即使得手,罪行很容易界定  2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贞洁烈女不幸身亡的消息,没多久,敢于强奸的人会越来越少。
  没见过这么狗屁的楼主,三岁小孩呀?   
    作者:zhengstar 回复日期: 22:58:35  回复
          1.如果自动送套,法律很难确定是否强奸        2.这样将会鼓励大量限于胆量还不敢去做的罪犯        3.因为有效的降低了强奸犯的风险,事实上女性将会面对可怕泛滥的侵害。        4.是否杀人灭口与是否反抗不成必然关系,有人因反抗被杀,但同样有大量无反抗的被杀,很多罪犯认为只有死人才最安全。        我个人认为,理性处理最重要。现实中有善于反抗的获得自救,而乖乖听话的下场很惨。不应简单的顺从或反抗,重点是怎样逃跑怎样不被灭口。      1、按你说的,自动交出钱包就不是抢劫了?显然不是。  2、为了预防强奸犯,受害者要承受付出身体和人身安全遭受更大危险的可能性?为了未来还未确定的犯罪,要被实施犯罪的受害者不采取可能降低自己危险和损害的方法?受害者有权利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和减小身体遭受的伤害。对犯罪采取遏制,不应从不保护受害者的角度出发。如果从保护受害者的角度出发,保护已经是事实的受害者,比起保护未来还未确定的受害者,也应该放在首位吧。  3、自动交出钱包也会降低抢劫犯的风险。但为了保护钱包而把生命安全交给抢劫犯,这显然是更大的风险。所以,受害者才会选择一定的妥协。在面临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受害人有权选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用生命去换取强奸犯的减少,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这样的烈士。也无人有权利逼迫受害者去为了公共安全,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安全。  4、是的,你说出了重要的一点,受害的女性面临的是严重的人身安全,你的意思是不管怎样都是死,还不如反抗死得壮烈?不反抗并不比反抗好?你说的对。反抗和不反抗也许都是无用的。但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女性自身有权利选择不反抗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作者:idfyyt 回复日期: 23:08:47  回复
      以前在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看过这样一个案件,雇主QJ保姆,后来调查取证期间发现保姆从开至结束,都没有反抗,最后判定不算QJ,就像你这样,遇见QJ就送上TT,让法律情以何堪。      是呀,很多人借着开车恶意伤人,最后可能无罪释放,那么开车的人就不是犯罪?  一次判决不是圣旨。事实的真相是怎样就是怎样。强奸犯始终是强奸犯。  
  作者:suklor 回复日期: 23:13:00  回复
      递套套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1强奸很难界定,或者就不成立了。    2强奸会变得轻而易举,满大街都是,以后没有女人敢上街了!    拿起刀子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1强奸变得很困难,即使得手,罪行很容易界定    2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贞洁烈女不幸身亡的消息,没多久,敢于强奸的人会越来越少。      1、因为戴套这件事改变了整个事情的性质?显然没有,戴套是受害者一定的屈服,但仍然是作为受害者而做出的,这并不能改变整件事的性质。强奸就是强奸。事情要看本质吧。  2、前面我已经回答了。  拿刀子。  1、为了你的容易界定,需要一个人付出自己的人身安全?法律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的,不是人去迁就法律吧。  2、是呀,为了减少犯罪,少数人去牺牲吧。你愿意做烈士,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做烈士。你自己不必去冒的风险,也不够足够的理由让别人去冒。受害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    
  作者:生今忘遗 回复日期: 23:15:30  回复
      没见过这么狗屁的楼主,三岁小孩呀?     把狗屁两个字还给你。
  楼主是不是猪脑子狗脑子,能提出这样的问题
大概是党员??
  刚才换电池了,怎么上一条已经发出去了?没事,还好楼主NC......
  你NND,也不看看别人在讨论什么?
  楼主是不是猪脑子狗脑子,能提出这样的问题
大概是党员??
  @打竹板板朝上  23:25:44  作者:idfyyt 回复日期: 23:08:47  回复  以前在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看过这样一个案件,雇主QJ保姆,后来调查取证期间发现保姆从开至结束,都没有反抗,最后判定不算QJ,就像你这样,遇见QJ就送上TT,让法律情以何堪。  是呀,很多人借着开车恶意伤人,最后可能无罪释放,那么开车的人就不是犯罪?  一次判决不是圣旨。事实的真相是怎样就是怎样。强奸犯始终是强奸犯。  -----------------------------    你IQ正常么?  前面有人说的那么清楚,主动递套,就很难断定是强奸,这句话你听不懂啊?    叛别人是强奸,也是要有法律证据的。  主动递套,证据不足,你说别人是强奸犯就是强奸犯?你以为你是谁啊?    如果某个滥交的女人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夜情,结果因为琐事争执起来,对对方不满,以强奸的罪名起诉对方,按照你的SB逻辑,难道法律要支持这个烂货?    简直放P么。    
  吃饱了撑的,无聊至极  
  去你妈的
  假如俺是强奸犯,看到楼主她妈这么顺从的拿出套套,俺觉得很刺激,本来就是来强奸,结果变成了通奸,而且戴套多不爽啊,所以还是直接上有意思,顺便给楼主添个同母异父的弟妹多好啊!  楼主你说是不是!
  小心法院会依据你给强奸犯递套这一事实,证明是通奸无罪释放。  话说广东某地有一女子与几个痞子相熟,后几个痞去她家,一时性起,把她干了,此女怕弄脏床单,遂要求屁股下垫一纸巾,不久发现腹中有胎,思虑不过,一纸投向法院。结果因其股下一纸,证明互愿互动,强奸之罪不成立,判几痞子无罪,当庭释放。  
  哈哈  遇到被车撞 就该先趴下装死 免得被车主捅八刀    如果你这个论点成立 那天下的强奸犯看到了这个贴 一定很高兴  楼主你快淫了 你高兴不?  等你赢了我也去试试 看看女的会不会递套
  啊 还有  强奸犯今后要把套保留好的 上面有她的指纹  以后拿到法院 告诉法院是她自愿的
  受到惊吓,临时在裤子里拉一泡大便,我看哪个QJ范还能勃起。
  喵了个咪的,男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情愿自己老婆拿到跟人家搏斗啊,如果侥幸活着,是多么的荣耀啊,如果死了,那也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啊。    你拿个套。是没病,也没怀孕。男的说,你还回来干嘛啊!还有脸啊!
  TMD你们真TM是一群俗人
  @无关宏旨  16:43:15  现在不用500字啦?  -----------------------------  
人家有潜规则,你行不??
  作者:日月星陈2011 回复日期: 17:15:09  回复
      @绿玉衣  16:45:58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    -----------------------------    顶;,,,,,,,,,,,,,,,,,,,,,,,,,,,,,,,,,,,,,,,,,,,,,,,,,,,,,,,,,,,,,,,,,,,,,,,,,,,,,,,,,,,,,,,,,,,,,,,,,,,,,,,,,,,,很有条理。。。。。。。。。。。。。。。。。。。。。。。。。。。。。。。。。。。。。
  靠,正策该咱来就咱来,操那多心干吗!俺巴不得早点实行,俺草民一个,没权没钱也不帅更没胆,关健问题还是常年漂泊各地,心里生理都需要的,所以严重支持楼主,这样俺就不怕了,靓女不再是高权或多钱的人的专利了,俺也有福消受了,哈哈,期待中
  递套是通奸好吧。
  不能接受的理由是社会沉沦了,坏人越来越多,普通平民越来越逆来顺受,或许楼主是个女同志不在乎,可你能保证将来你的孩子遇到了也不在乎吗,起码你应该高兴,虽然我们现在无力也无能,但起码还有点反抗精神
  不放刀
放套和辣椒水或电击枪
先出后面的
无效再出套
刀拿去也是只能吓唬人的 用不好那就是去自杀的 没练过的女人真的别以为自己拿着一把刀就真的能打过男人
  只放刀让女人去拼命的
反正你家老婆女儿死了你都不心疼 我们心疼什么
  @绿玉衣  16:45:58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  -----------------------------  永久性霸占只会出现在你不报警的基础上
这才是强奸犯猖狂的真正原因 因为有超过90%的强奸受害者都是没报警的
强奸犯要蠢到什么地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强奸同一个受害者?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22:48:55  回复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是的,你看到危及人身安全时这几个字了吧?正是因为在这种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个人反抗,甚至于可能采取暴力行为保护自己,如果他是受害者,他是无罪的。    同样,在犯罪事实面前,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保护自己不怀孕、遭受性病等,采取了一定的妥协行为,也并不是因为他是自愿的,你被抢劫时乖乖交出钱包是自愿么?显然不是。  =========================  你回复的第一段严重逻辑不清,我看不懂。受害者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时采取暴力行为保护自己,有问题吗?  强奸跟抢劫的犯罪构成根本不同,你套用抢劫来对强奸作类比是在很可笑。如果你交出钱包,歹徒就会放弃对你的人身伤害,那当然是可以考虑的。但交出避孕套,能避免你的人身伤害吗?当然,如果你认为男性阴茎以勃起的状态(不论上面套着什么东西)在违背女性意志的情况下进入女性阴道抽插至射精的行为不算人身伤害,那就另当别论。  交出钱,或携带自卫武器,或伪造一张艾滋病毒携带病历等,能有效避免被强奸的方式是在太多了,而且都比送套要有效得多。有些人就是拼死了也要给歹徒送套,除了你愿意被强奸外,我实在找不到合乎逻辑的解释。  最后问一句楼主,你随身带套吗?是为强奸犯准备的吗?
  这事可以这么看,这想法来源于我看过的一个新闻(真假真不知道,不过TC嘛),一个女的喝醉了,被几个男的送回家,到家后,这几个男的性奋了,这女的不干,胳膊大腿谁厉害不言而喻,那女的只得要求他们轮奸她时不要把床单弄脏了,而垫了块布(待续)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送楼主一首诗,作者:不详。露珠湿沙壁,暮幽晓寂寂。泥若不透香,沃草腻马鼻。
  @1937tzb  13:06:13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22:48:55  回复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是的,你看到危及人身安全时这几个字了吧?正是因为在这种人身安全受...........  -----------------------------  有效避免强奸的方式还有吗?你提的三个 第一个指望强奸犯一时脑筋急转弯变成了抢劫犯
第二个指望碰运气女人拿把刀就能干过男人
第三个还是碰运气 指望强奸犯还不到精虫上脑或者他自己没带避孕套
我实在找不到一个有力的方式来让女人在遭受强奸时反抗并且能全身而退的
  带套就不能反抗了?反抗无效时就不能带套了?要么死要么干脆全盘放弃艾滋怀孕随便来?身为你家的女人真是很不幸
贞洁比命比健康都重要
你一定很自豪吧~
  强奸是每个人都不愿遇到的,不论是女人还是她的家人。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我希望受害人首先要幸存下来,而不是因为抗争而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论坛里希望女人抗争的,都是男人,这着实让人心寒。他们情愿女人死,也不愿女人被别人强奸,因为这样会毁了他们的声誉。    这点上,小谢要男人得多。    
  麻烦扯犊子前先站在女人角度想想
想打就能打 想赢就能赢的
  @1937tzb  22:48:55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  当一个歹徒拿着刀抵着喉咙或拿绳子拴住你老婆的时候,我很想看看你老婆是怎么反抗的。我相信就算是QJ犯,他也懂得在偏僻的地方下手,并有手段威胁让受害者不出声任由摆布。  有些事情不是嘴皮子上说说那么容易,当你一个人在家,就算你是一个男人,半夜里有蒙面贼进你房间偷窃你会怎么做?尤其拿刀对着你叫你交出钱的时候。      
  我觉得没有争吵的必要  表示反对的人,不是就像LZ想的那样是封建社会“宁失性命不失贞”的遗老遗少们。他们的真正意图是担心这种做法会纵容QJ犯们,让人觉得QJ是合理的,只要准备好套。  小刀是反抗的代表,套是顺从的代表,大家是要讨论顺从还是反抗吧~LZ有点领会错了我觉得  表示接受的人,我也明白,是想说明性命最重要。这是绝对真理,性命绝对比贞操重要的多。    问题就在于,如果递套,事后极有可能被司法认定为自愿行为;你讲绳子刀子威胁什么的,问题是司法只看证据啊,他是有刀子,可你怎么证明他就拿刀子威胁你了啊?这是法律的悲哀,是所有女同胞的悲哀    拿小刀也有问题,万一不小心把QJ犯捅死了呢?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说一个人追小偷,小偷逃跑的时候被车撞死了,结果失主被抓去坐牢了。你确保你用了小刀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么?    我也是女人,我只能祈祷我不要遇到这么可怕的事  这个社会,真的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这种事情的出现,是全社会的悲哀
  者:生今忘遗 回复日期: 23:38:03  回复
      楼主是不是猪脑子狗脑子,能提出这样的问题 大概是党员??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   作者:生今忘遗 回复日期: 23:42:15  回复
      刚才换电池了,怎么上一条已经发出去了?没事,还好楼主NC......     你NND,也不看看别人在讨论什么?    
  把猪脑子和狗脑子几个字还给你。nc两个字也还给你。你nnd几个字也还给你。    你从哪里看出我是党员?就凭你的猜测?  你就凭你的猜测来判断这件事的?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3:49:09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23:25:44    作者:idfyyt 回复日期: 23:08:47  回复    以前在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看过这样一个案件,雇主QJ保姆,后来调查取证期间发现保姆从开至结束,都没有反抗,最后判定不算QJ,就像你这样,遇见QJ就送上TT,让法律情以何堪。    是呀,很多人借着开车恶意伤人,最后可能无罪释放,那么开车的人就不是犯罪?    一次判决不是圣旨。事实的真相是怎样就是怎样。强奸犯始终是强奸犯。    -----------------------------        你IQ正常么?    前面有人说的那么清楚,主动递套,就很难断定是强奸,这句话你听不懂啊?      你iq正常么?  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戴套是否改变事件的本质?并不改变。强奸就是强奸。受害者有权利选择保护自己。就像被抢劫的会选择妥协,把钱包交出来。  因为戴套并不改变案件的本质,所以戴套并不能断定不是强奸。这种推理你觉得哪里错误?        叛别人是强奸,也是要有法律证据的。    主动递套,证据不足,你说别人是强奸犯就是强奸犯?你以为你是谁啊?        如果某个滥交的女人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夜情,结果因为琐事争执起来,对对方不满,以强奸的罪名起诉对方,按照你的SB逻辑,难道法律要支持这个烂货?        简直放P么。      再说一遍,戴套并不改变事件的本质,所以凭这个并不能判断是强奸或者不是强奸。明白了么?      你说的那种情况,即使不带套,那女的如果怀着坏心也会告强奸。跟戴套不戴套有关系么?    放p两个字还给你。                   
  作者:海狮A 回复日期: 00:34:50  回复
      去你妈的      去你妈的几个字还给你。再附送泼夫两个字。不谢。
  作者:好望角之期望者 回复日期: 00:45:14  回复
      假如俺是强奸犯,看到楼主她妈这么顺从的拿出套套,俺觉得很刺激,本来就是来强奸,结果变成了通奸,而且戴套多不爽啊,所以还是直接上有意思,顺便给楼主添个同母异父的弟妹多好啊!    楼主你说是不是!      你的意思是戴套会决定事件的本质?那一个受害人把钱包交出来就不是抢劫了?显然不是。  所以你的说法并不成立。  所以戴套并不改变事件的本质。    你所有的假设,都返送还给你自己的亲人身上。不好意思害你乱伦了。
  作者:一把破扇 回复日期: 00:46:38  回复
      小心法院会依据你给强奸犯递套这一事实,证明是通奸无罪释放。    话说广东某地有一女子与几个痞子相熟,后几个痞去她家,一时性起,把她干了,此女怕弄脏床单,遂要求屁股下垫一纸巾,不久发现腹中有胎,思虑不过,一纸投向法院。结果因其股下一纸,证明互愿互动,强奸之罪不成立,判几痞子无罪,当庭释放。      我都说了好多遍,没有一个人反驳我的问题。  请问抢劫时,把钱包和个人值钱的财产交出来,难道就不算抢劫了么。请回答这个问题。    单个的案件,并不能证明它就是司法的样板。你敢说不是错判?既然你都知道是错判了,该改正的是谁,是受害者?
  学点自卫术吧,反抗不了那就带套
  把伤害尽可能的减小。。。
  作者:巫眼男 回复日期: 01:45:41  回复
      哈哈    遇到被车撞 就该先趴下装死 免得被车主捅八刀        如果你这个论点成立 那天下的强奸犯看到了这个贴 一定很高兴    楼主你快淫了 你高兴不?    等你赢了我也去试试 看看女的会不会递套      我都懒得答你了。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人反驳我的提  我的论点为什么不成立?受害者为什么没有权利选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戴套染病或者怀孕的情况出现,不是受到更大伤害么?    淫字还给你。  我真不乐意回答了。没有一个人能说出道理来。        
  作者:巫眼男 回复日期: 01:47:53  回复
      啊 还有    强奸犯今后要把套保留好的 上面有她的指纹    以后拿到法院 告诉法院是她自愿的      就算套上有指纹,就算戴套,能改变强奸的事实么?不能改变事实的本质。  一个人被抢劫,乖乖送出自己的钱包,就不是抢劫么?    这例子最简单的,我都举例举烦了。
  作者:傻傻的天哪 回复日期: 11:18:20  回复
      喵了个咪的,男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情愿自己老婆拿到跟人家搏斗啊,如果侥幸活着,是多么的荣耀啊,如果死了,那也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啊。        你拿个套。是没病,也没怀孕。男的说,你还回来干嘛啊!还有脸啊!        请注意,被强奸的人是受害者。受害者为什么觉得没脸,她是受害者,她不是强奸犯。
  作者:无故事的风 回复日期: 12:43:50  回复
      靠,正策该咱来就咱来,操那多心干吗!俺巴不得早点实行,俺草民一个,没权没钱也不帅更没胆,关健问题还是常年漂泊各地,心里生理都需要的,所以严重支持楼主,这样俺就不怕了,靓女不再是高权或多钱的人的专利了,俺也有福消受了,哈哈,期待中      戴套不戴套并不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就像被抢劫乖乖交出钱包不代表受害者就是情愿交出钱包。  既然没人反驳,我就不动脑筋了,就一直拿最简单的这个举例子。
  作者:今栖河西 回复日期: 12:46:17  回复
      递套是通奸好吧。        戴套不戴套并不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就像被抢劫乖乖交出钱包不代表受害者就是情愿交出钱包。    既然没人反驳,我就不动脑筋了,就一直拿最简单的这个举例子。
  作者:harkonen 回复日期: 12:50:45  回复
      不能接受的理由是社会沉沦了,坏人越来越多,普通平民越来越逆来顺受,或许楼主是个女同志不在乎,可你能保证将来你的孩子遇到了也不在乎吗,起码你应该高兴,虽然我们现在无力也无能,但起码还有点反抗精神      不在乎什么?被强奸的人是受害者。她和任何人一样有权在乎自己的生命。  你是希望你的孩子遇到危险时选择什么?是尽可能把危害减少,还是别的?    我没否定反抗精神。我是说受害者有权利选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样做她并没有错,她是受害者,并不是强奸犯。
  抽刀,这还要理论?    如果我是女人遇到这事,枪到头上了,不从就是死路一条,那当然是生命第一了,(但不能少了前面的“抽刀”,理智的抗争。)命都没有了,还尊严毛。    “递套”太搞笑了,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13:06:13  回复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22:48:55  回复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是的,你看到危及人身安全时这几个字了吧?正是因为在这种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个人反抗,甚至于可能采取暴力行为保护自己,如果他是受害者,他是无罪的。      同样,在犯罪事实面前,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保护自己不怀孕、遭受性病等,采取了一定的妥协行为,也并不是因为他是自愿的,你被抢劫时乖乖交出钱包是自愿么?显然不是。    =========================    你回复的第一段严重逻辑不清,我看不懂。受害者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时采取暴力行为保护自己,有问题吗?    强奸跟抢劫的犯罪构成根本不同,你套用抢劫来对强奸作类比是在很可笑。如果你交出钱包,歹徒就会放弃对你的人身伤害,那当然是可以考虑的。但交出避孕套,能避免你的人身伤害吗?当然,如果你认为男性阴茎以勃起的状态(不论上面套着什么东西)在违背女性意志的情况下进入女性阴道抽插至射精的行为不算人身伤害,那就另当别论。    交出钱,或携带自卫武器,或伪造一张艾滋病毒携带病历等,能有效避免被强奸的方式是在太多了,而且都比送套要有效得多。有些人就是拼死了也要给歹徒送套,除了你愿意被强奸外,我实在找不到合乎逻辑的解释。    最后问一句楼主,你随身带套吗?是为强奸犯准备的吗?    总算有人反驳我了。  我第一段不过是复述了一下你说的情况。你只是没认真看而已。  好吧,那就看看抢劫和强奸这两种案件吧。  抢劫的目的是金钱和值钱物品,受害者不交出钱包,与歹徒搏斗,也许也会保护到自己的财产。但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他选择交出钱包,以保证自身安全。  强奸的目的是性交,受害者可以反抗,与歹徒搏斗,也许会保全自己。但在人身安全同样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她同样和被抢劫的人一样,有权利以一定的妥协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但她比面临抢劫更艰难的是,她更难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强奸直接威胁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把伤害尽量减少,不去承受强奸可能带来的怀孕或者性病,她没有这种保护自己的权利么?    被抢劫的人有权利为了保护生命送出钱包,那么被强奸的人在已经被强奸的情况下,在她已经被迫或者不得不妥协的情况下,戴套是防止强奸的后果带来更坏的怀孕或性病,不可以么?    你没有理由指责一个受害者。该指责的是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我们的理由是顺从的强奸是不刺激的,是合法的
    作者:我是农民我不丢人 回复日期: 13:19:15  回复
      送楼主一首诗,作者:不详。露珠湿沙壁,暮幽晓寂寂。泥若不透香,沃草腻马鼻。        这首诗不好,恕我看不上,本人不要。但你的心意我奉还给你。我一时兴起,祝你上吐下泻。慢走。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13:43  回复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  
目前这个司法环境不会成为“李刚”们,逃避制裁的后门吗?
  @你有我我有你  17:01:54  想想你妈被强奸时你希望她戴套还是拿刀  -----------------------------  呵呵,TM当是递套了。要不他会多出好多弟妹的啊!
  回答我!!!!!!!
  递套那就是通奸,那就是助纣为虐!!!但如果你反抗了,就算最终失去了,但却赢得了尊严……
  男人觉得丢自己面子吧,即使女朋友死了也好过被侮辱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19:47  回复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13:43  回复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     目前这个司法环境不会成为“李刚”们,逃避制裁的后门吗?
  可悲!不想怎样更好去保护好女人。却把问题丢给女人。为有这种的男同胞感到丢脸!!!!!!!。
  哦,看来楼主是吃饭去了。
  作者:sylvia1129 回复日期: 16:23:44  回复
      我觉得没有争吵的必要    表示反对的人,不是就像LZ想的那样是封建社会“宁失性命不失贞”的遗老遗少们。他们的真正意图是担心这种做法会纵容QJ犯们,让人觉得QJ是合理的,只要准备好套。    小刀是反抗的代表,套是顺从的代表,大家是要讨论顺从还是反抗吧~LZ有点领会错了我觉得    表示接受的人,我也明白,是想说明性命最重要。这是绝对真理,性命绝对比贞操重要的多。        问题就在于,如果递套,事后极有可能被司法认定为自愿行为;你讲绳子刀子威胁什么的,问题是司法只看证据啊,他是有刀子,可你怎么证明他就拿刀子威胁你了啊?这是法律的悲哀,是所有女同胞的悲哀        拿小刀也有问题,万一不小心把QJ犯捅死了呢?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说一个人追小偷,小偷逃跑的时候被车撞死了,结果失主被抓去坐牢了。你确保你用了小刀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么?        我也是女人,我只能祈祷我不要遇到这么可怕的事    这个社会,真的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这种事情的出现,是全社会的悲哀      请问我从头到尾有谴责别人宁失性命不失贞么?你说我领会错了。我觉得是你领会错了吧。  好的意图,这四个字很轻巧。父母打骂孩子致死也是为了他好好学习,意图是好的。但道理可取么?  小刀是反抗的代表,我同意。套是顺从我不同意,套是妥协。妥协和顺从还不一样的。这里明显说的情况是已经选择了妥协的情况。如果选择了妥协,但必然面临人身受到侵害的事实,选择戴套是把这种侵害带来的危害尽量降低,预防怀孕或性病等坏的可能性。  法律是讲证据。但不代表戴套就无证据,对吧。亲密接触不可能不留下一些痕迹,出事地点的脚印、毛发、以及近距离接触留下的痕迹,都可以是证据。  拿小刀的问题并不大,一个人在人身受到侵害保护自己,如果因反抗致对方死亡,这也是正当防卫吧。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08:19  回复
      抽刀,这还要理论?      如果我是女人遇到这事,枪到头上了,不从就是死路一条,那当然是生命第一了,(但不能少了前面的“抽刀”,理智的抗争。)命都没有了,还尊严毛。      “递套”太搞笑了,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    戴套搞笑?  那强奸后怀孕和得性病就不搞笑了?  
  作者:genius0shen 回复日期: 19:15:09  回复
      我们的理由是顺从的强奸是不刺激的,是合法的      顺从和妥协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吧。  你的理由是顺从的抢劫是不刺激的,是合法的?
  作者:playkissABC 回复日期: 19:23:34  回复
      @你有我我有你  17:01:54    想想你妈被强奸时你希望她戴套还是拿刀    -----------------------------    呵呵,TM当是递套了。要不他会多出好多弟妹的啊!       你所有说亲人的话语,都返送到你自己亲人身上。  最恶心拿亲人说事的人,所以,罚你在马桶里呆一个星期,不用交租了。
  作者:一号国宝 回复日期: 19:27:18  回复
      递套那就是通奸,那就是助纣为虐!!!但如果你反抗了,就算最终失去了,但却赢得了尊严……    通奸是双方彼此同意发生性行为。  递套证明双方彼此同意性行为么?药店的店员给你递套就说明同意和你发生性行为了?自动贩卖避孕套的机器给你递套,就证明要和你发生性行为了?  所以,你总承认,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递套都证明是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吧?  很明显,被强奸时递套是在选择了保护生命安全,在歹徒的胁迫下妥协的情况下,戴套尽可能避免怀孕和性病等使人身侵害的后果更严重的一个选择。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自己人身侵害的危害。
  楼主应该是一位女士吧!有可能我的观点会冒犯你,但我还是要说,如果一个女人遇到强奸犯,向强奸犯递上了TAOTAO,我觉得无法忍受。如果真的遇到,首先要反抗,好多强奸未遂的案例说明反抗有一定的作用,一旦反抗不了,也不能递上TAOTAO,这让人接受不了。但我也要重申,如果真的要拿性命搏,那也没意思,也希望她的男朋友,老公能原谅她,必竟她也反抗过。否则就无语了………………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42:05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08:19  回复           抽刀,这还要理论?        如果我是女人遇到这事,枪到头上了,不从就是死路一条,那当然是生命第一了,(但不能少了前面的“抽刀”,理智的抗争。)命都没有了,还尊严毛。        “递套”太搞笑了,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        戴套搞笑?    那强奸后怀孕和得性病就不搞笑了?    ==============================================  
戴套的可操作性,本来就值得怀疑。尊严与“强奸后怀孕和得性病”孰轻孰重,不言而明。
  @打竹板板朝上  23:25:44      再说一遍,戴套并不改变事件的本质,所以凭这个并不能判断是强奸或者不是强奸。明白了么?            你说的那种情况,即使不带套,那女的如果怀着坏心也会告强奸。跟戴套不戴套有关系么?        放p两个字还给你。  -----------------------------    还你个P啊?只会玩偷换概念的弱智。    你那个哪是罪犯自己戴套?你TM分明是主动给罪犯送套。    主动送套,还能断定对方是强奸?你TM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弱智。  
  @打竹板板朝上  19:50:36  作者:一号国宝 回复日期: 19:27:18  回复  递套那就是通奸,那就是助纣为虐!!!但如果你反抗了,就算最终失去了,但却赢得了尊严……  通奸是双方彼此同意发生性行为。  递套证明双方彼此同意性行为么?药店的店员给你递套就说明同意和你发生性行为了?自动贩卖避孕套的机器给你递套,就证明要和你发生性行为了?  所以,你总承认,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递套都证明是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吧?...........  -----------------------------    你TM真是NC啊?    药店的店员给你套是你付了钱买套,会和你发生关系?    这也能拿出来和给强奸犯递套类比?    整个一NC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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