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续贷贷款续贷时间错过了 赤壁教育局还会给办理不?教育局说系统已关闭是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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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源地贷款今起接新申请 错过续贷仍可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去年已获得贷款今年继续申请)已于12日结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昨日介绍,今日至9月5日,今年考上大学的新生和去年没有贷款的在校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图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cn/),进行网上申请打印出在网上填好的申请表格办理其它所需申请材料持申请表和其它要求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预签合同,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均需先进行网上申请据介绍,所有申请对象均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cn/),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再持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加盖公章。打印出申请表格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如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最多只需到三个地方盖章新申请贷款学生中,大学新生和在校老生申请时需要准备的资料略有差异。新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从在线系统中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在校老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将新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换成“高校出具的困难证明一份(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其他证明)”即可,其它材料一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及从系统中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上需加盖公章,可把所有材料一起准备好后再到相关单位(一般为村委会或居委会及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以免往返重复盖章。最多只需要跑三个单位盖章,为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联系人工作单位。续贷学生错过时间仍可办理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提前在“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当地教育信息网上,了解贷款申请指南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可以致电或直接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湖北学生资助网“资助指南”中有2013年各地办理贷款的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多次往返带来麻烦。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为:027-312475。同时,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方便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在续贷办理期间申请贷款的学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要开通贷款办理“绿色通道”,如错过时间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家长,可提前向当地资助中心写出说明、预约时间,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将在8月30日-9月5日期间集中受理。续贷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为:申请表2份(盖章单位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高校出具的困难证明1份(在校期间已由高校提前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一式3份,可复印,只需一个单位盖章)。再携带2012年贷款合同到现场办理即可,不需要其它任何材料。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量居全国前列据了解,我省从2007年开始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截至2012年底,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7.27亿元,资助学生46.5万人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量及受助人数位居全国前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资助政策之一,未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入学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高校还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多方合力,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链接“八贷八不贷”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办理贷款:(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谨防诈骗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以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助学贷款或资助政策。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昨日提醒,学生和家长不用委托任何人办理,不用交任何费用。助学贷款需要经过学生提供相关证明申请、教育局或学校初审、经办银行最终审核等程序;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需要经过班主任、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对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评议,还要经过院系审核及公示、学校审核及公示,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执行。对所有资助项目,学校及其他任何机构、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教育部门或高校都是义务为学生办理,不收取任何“中介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声称交钱就可以通过“暗箱操作”获得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事情绝不可能,肯定属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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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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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7月25号去办的,今年不知道,应该时间差不多,可以上所在地生源地教育局的网站看时间,现在还没出。证件如下:1、悍乖盾辉墉禾堕痛乏腊村贫困证明;2、2012贷款申请表;3、2011年的贷款合同;4、所在大学发的生源地贷款证明;5、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纯手打,望采纳!
1、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4日-8月13日(不受理2011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2、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5日(不受理2011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1、2011年已获得贷款、2012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4日-8月13日(不受理2011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2、2012年大学新生及2011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5日(不受理2011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2011年已办理贷款在校大学生、2012续贷的大学生是在7月15日至8月几号,2012新生、2011未贷款的大学生在8月16日至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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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太湖县实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 -太湖教育局
太湖县实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来源:财务股   作者:财务股
【浏览次数:4631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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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的对象
凡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户籍在我县,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已申请信用社贷款、就读地贷款等有关国家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申请贷款金额以100元为单位。
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办理时间、地点
从2009年7月27日在太湖县教育局开始受理学生助学贷款申请。
四、申请助学贷款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前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存折(去年已申请过的不用再办理),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作为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账户一经设立不得任意撤销)。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网站(网址:www1./xszz/)下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分新生、在校生,一式两份)填写申请信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申请人的贫困身份。
五、申请助学贷款应提供的原件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提供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新生)、学生证(在校生)、邮政储蓄存折。
2、共同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分新生和在校生,一式两份)
六、申请助学贷款应提供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2、入学通知书(新生)
3、学生证(在校生)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5、在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
七、助学贷款的办理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达现场,提交五、六两条所列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合格后再办理助学贷款申请的录入工作,并由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出借款合同回执,交学生带至高校报到,再由高校填好后于10月20日前寄达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20日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收到高校寄回的借款合同回执视为学生撤销申请。
八、特别提醒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前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预存5元至该账户,不要办理如短信通等其他收费业务,以免存入的5元钱被其他收费业务划走,导致贷款无法转至学生就读的高校。
2、共同借款人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而非担保责任,银行有权向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追偿到期债务。
3、借款人应讲诚信,按时还贷,对违约行为开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A、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生源地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B、将违约学生信息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C、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
D、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E、载入全国生源地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等
联系电话:68960
&&&&&&&&&&&&&&&&&&&&&&&& 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09年7月15日
(各单位和个人也可到本站“资料资源”--“表格下载”中下载文件)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申请类型:
借款人信息
*借款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现详细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共同借款人信息
*共同借款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 □军人身份证&&& □武警身份证
& *与借款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家庭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制(年)
*学校类别1
□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类别2
□中央部属高校&&&&&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
申请贷款情况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
*申请贷款金额(元)
*申请期限(年)
□7年& □8年& □9年& □10年&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高校要求报到日期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确认:
&&&&&&&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属实。
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共同借款人签名:
签字日期:
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部门:村委会(居委会)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资格审查部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审查部门:县(市、区)资助中心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经资助中心审议,同意其申请贷款。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1.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2.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后书面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
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
7.申请贷款金额为之间的100的整数倍,包含。
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申请类型:
借款人信息
*借款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现详细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共同借款人信息
*共同借款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 □军人身份证&&& □武警身份证
& *与借款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家庭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制(年)
*学校类别1
□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类别2
□中央部属高校&&&&&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
申请贷款情况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
*申请贷款金额(元)
*申请期限(年)
□7年& □8年& □9年& □10年&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高校要求报到日期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确认:
&&&&&&&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属实。
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共同借款人签名:
签字日期:
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部门:村委会(居委会)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资格审查部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审查部门:县(市、区)资助中心
审查意见:
&&&&&&& 借款学生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经资助中心审议,同意其申请贷款。
&&&&&&&&&&&&&&&&&&&&&&&&&&&&&&&&&&&&&&&&&&&&&&&&&&&&&&& (加盖公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
1.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2.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后书面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
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
7.申请贷款金额为之间的100的整数倍,包含。
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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