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帮忙找个人,他是在网吧作案数起的小偷作案记号,作案价值超过万元

手机被偷,报警后,小偷再作案,被抓啦!但是他把我手机卖啦!找不回来啦,不知道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_百度知道
手机被偷,报警后,小偷再作案,被抓啦!但是他把我手机卖啦!找不回来啦,不知道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提问者采纳
小偷偷了你的东西
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你有财产返还请求权
要是原物不能找回
肯定要赔偿了
赔偿你的手机价款
其他类似问题
你可以起诉他相关赔偿!也可以等追踪到赃物的下落后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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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条回答
实践证明可能性不大 小偷一般都不会赔钱 虽然理论上会判他赔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他赔偿
法院会在刑事判决中判令被告人赔偿损失。
可以,不过过程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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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3小偷开奥迪网吧作案 偷芯片只要2分钟
[摘要]一伙开着奥迪A6的流窜盗窃团伙,5天之内横跨湖北、江西2省5地,专偷网吧电脑核心芯片。
一伙开着奥迪A6的流窜盗窃团伙,5天之内横跨湖北、江西2省5地,专偷网吧电脑核心芯片。近日,铁山警方破获此涉案价值20多万元的大案,团伙成员秦某被批捕,同案嫌疑人秦某某、谢某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黄石警方从犯罪嫌疑人住所搜查到的作案工具CPU、内存条不翼而飞5月14日下午3时许,黄石市铁山区广友路11号U2网友俱乐部(网吧)店长黄某(女,27岁)在靠吧台左侧的卡座内调试新安装的电脑时,发现电脑不能运行。黄某将电脑主机打开仔细察看,发现电脑主机上的CPU、内存条不见了,随后她组织员工网吧电脑进行检查,发现共有17台电脑主机内的内存条及其中5台电脑主机内CPU被盗,涉案价值万余元,黄某随即报案。铁山公安分局当天审查立案,并成立了专班进行侦查。开着奥迪流窜作案专班民警发现,5月13日晚上10时至14日凌晨2时许,几个小时之内,黄石市铁山、下陆、黄石港等地区,连续发生8家网吧电脑CPU、内存条被盗的案件,查找到在以往案发地有几个相似的身影,在网吧有互为掩体盗窃的手段,遂锁定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同时发现此团伙系开奥迪A6小车作案。警方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工作,迅速查明了3名嫌疑人的身份。5月23日,民警赶赴广西桂林将嫌犯之一广西人秦某抓获。偷个芯片只要2分钟警方查证,该团伙于日以来,流窜江西的九江、景德镇及湖北的黄石、鄂州、咸宁等地区实施盗窃作案21起,初步核算,涉案价值至少是20余万元。目前另两案犯在逃。秦某供述,他们盗窃电脑芯片手法很专业,每台机子最多2分钟内就可得手,可谓神不知鬼不觉,每天选一个城市,白天看好点,晚上扫荡网吧,作案完毕开车去另一个城市。此次从广西出来,先到江西景德镇、九江,再到黄石,席卷鄂州、咸宁,每个网吧案值不大,但一趟下来“效益”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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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贴“小偷作案全过程” 被疑侵犯个人肖像权
 来源: 扬子晚报
【字号 】【】【】【】
怒了!网友贴出“小偷作案全过程”
网上起争议:此举有助防盗,但是否也侵犯了当事人肖像权?
  “你知道么,有人拍下小偷照片放上网了!”“小偷的确可恶,可这种做法妥当么?”10日,一个关于“小偷照片”的网帖在网上热传,记者在网络论坛里找到了最早的网帖。该帖子上写道:“别看这小偷模样挺老实,天天在南京132路桥北路站台偷东西,前不久偷了我的手机,我就天天注意他,拍照片给了派出所后,他就再没出现。”帖子里还附有9张照片,其中一个男子正跟在一妙龄女子身后行为可疑。
  该帖子的名称叫“看看这个小偷”。发帖者叫“wazq”,发帖时间为10月9日。帖子里发了9张照片,每张的主角都是一个穿黑衣理平头的中年男子,可以看到拍照地点是在一个公交车站,一手拿雨伞的黑衣男子或面对镜头或转身上车,
  其中有多张是该男子的清晰面部特写。记者昨天发现,这则帖子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其中引起争论最大的焦点问题之一是:他到底有没有拍到小偷偷窃的现场?发帖人发布的9张照片中,有2张是黑衣男子挤在一个年轻女子身后,细看可发现他左手拿雨伞遮挡,右手有“小动作”,但并不能凭此完全确定是在行窃。对此,大多数网友表示,发帖人公布小偷照片的目的是为了提醒网友提高警惕,防止财物出现损失,表示赞同发帖人的做法。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随意公布小偷照片的做法有些不妥。”
  网友回忆:
  手机被偷发誓抓贼
  发帖人“wazq”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家住桥北一小区,目前在市区公司上班。他告诉记者,这组照片是前段时间他在大桥北路公交车站附近偷拍的,之所以发上网,一是发现小偷很多,想帮大家实现“天下无贼”的梦想;二是快到年底了,正是窃案高发期,想用这种方法给老百姓提个醒。问起他为什么会这么关注小偷,他说他有过被偷的经历。
  据他介绍, 今年夏天一个早晨,他在华侨城对面的桥北公交车站,连续3辆公交车都没有能挤上去,好容易挤上第四辆公交车的时候,上来一个农民工模样的人,紧贴着他,非要上车,后面还有两个人在死命地推他,后来知道是同伙。其间大约有两分钟的样子,谁知在他即将上车的时候,那人却突然下去了。他下意识地摸了自己的手提包,发现拉链已被拉开,手机已经被偷了,他赶快喊司机停车,此时那个民工模样的小偷早已夺路而逃了。这事让好强的网友“wazq”郁闷不已,并暗暗发誓要抓到这个小偷。事发后他经常在桥北站台附近转悠,希望发现贼踪。前不久一天下午,他果真在站台旁发现了上次行窃的男子,当时他悄悄跟在小偷身后。就在小偷把手伸向一位女子的皮包时,网友“wazq”迅速拿出手机拍了下来。小偷发现有人拍照后迅速将手缩了回来,并在大家的斥责下逃离了现场。回家后,他将这张照片打印出来送到附近派出所,希望警方抓住这个惯偷。
  警方:桥北站一线有便衣
  南京浦口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针对大家反映桥北站附近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他们近期在每天早上6点至9点的上班高峰期,安排了不少便衣民警带领保安在浦六路站、桥北站、桃园站等公交站台开展工作,成果显著,抓获小偷多人。另外,记者昨从泰山新村派出所了解到,关于网上热议的“小偷照片”中的可疑人员到底是否是小偷,由于涉及到案情,他们不便公布。他们可以肯定的是,的确有人拍下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照片后向派出所举报,他们也已立案调查。
  律师:网曝照片涉嫌违法
  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王子珍律师,王律师介绍说,在网上把别人的照片示众,这一做法只适合公安机关通缉在逃案犯。贴照片虽能提醒市民进行防范,但却损害了这些人的民事权利,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被曝光的这些人认为网友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他们要向法院提交自己不是小偷的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案。另外,此案属于民事范畴,不告不立,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究”。(记者 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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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网友贴“小偷作案全过程” 被疑侵犯个人肖像权_法治频道_新华网
网友贴“小偷作案全过程” 被疑侵犯个人肖像权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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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了!网友贴出“小偷作案全过程”
网上起争议:此举有助防盗,但是否也侵犯了当事人肖像权?
  “你知道么,有人拍下小偷照片放上网了!”“小偷的确可恶,可这种做法妥当么?”10日,一个关于“小偷照片”的网帖在网上热传,记者在网络论坛里找到了最早的网帖。该帖子上写道:“别看这小偷模样挺老实,天天在南京132路桥北路站台偷东西,前不久偷了我的手机,我就天天注意他,拍照片给了派出所后,他就再没出现。”帖子里还附有9张照片,其中一个男子正跟在一妙龄女子身后行为可疑。
  该帖子的名称叫“看看这个小偷”。发帖者叫“wazq”,发帖时间为10月9日。帖子里发了9张照片,每张的主角都是一个穿黑衣理平头的中年男子,可以看到拍照地点是在一个公交车站,一手拿雨伞的黑衣男子或面对镜头或转身上车,
  其中有多张是该男子的清晰面部特写。记者昨天发现,这则帖子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其中引起争论最大的焦点问题之一是:他到底有没有拍到小偷偷窃的现场?发帖人发布的9张照片中,有2张是黑衣男子挤在一个年轻女子身后,细看可发现他左手拿雨伞遮挡,右手有“小动作”,但并不能凭此完全确定是在行窃。对此,大多数网友表示,发帖人公布小偷照片的目的是为了提醒网友提高警惕,防止财物出现损失,表示赞同发帖人的做法。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随意公布小偷照片的做法有些不妥。”
  网友回忆:
  手机被偷发誓抓贼
  发帖人“wazq”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家住桥北一小区,目前在市区公司上班。他告诉记者,这组照片是前段时间他在大桥北路公交车站附近偷拍的,之所以发上网,一是发现小偷很多,想帮大家实现“天下无贼”的梦想;二是快到年底了,正是窃案高发期,想用这种方法给老百姓提个醒。问起他为什么会这么关注小偷,他说他有过被偷的经历。
  据他介绍, 今年夏天一个早晨,他在华侨城对面的桥北公交车站,连续3辆公交车都没有能挤上去,好容易挤上第四辆公交车的时候,上来一个农民工模样的人,紧贴着他,非要上车,后面还有两个人在死命地推他,后来知道是同伙。其间大约有两分钟的样子,谁知在他即将上车的时候,那人却突然下去了。他下意识地摸了自己的手提包,发现拉链已被拉开,手机已经被偷了,他赶快喊司机停车,此时那个民工模样的小偷早已夺路而逃了。这事让好强的网友“wazq”郁闷不已,并暗暗发誓要抓到这个小偷。事发后他经常在桥北站台附近转悠,希望发现贼踪。前不久一天下午,他果真在站台旁发现了上次行窃的男子,当时他悄悄跟在小偷身后。就在小偷把手伸向一位女子的皮包时,网友“wazq”迅速拿出手机拍了下来。小偷发现有人拍照后迅速将手缩了回来,并在大家的斥责下逃离了现场。回家后,他将这张照片打印出来送到附近派出所,希望警方抓住这个惯偷。
  警方:桥北站一线有便衣
  南京浦口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针对大家反映桥北站附近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他们近期在每天早上6点至9点的上班高峰期,安排了不少便衣民警带领保安在浦六路站、桥北站、桃园站等公交站台开展工作,成果显著,抓获小偷多人。另外,记者昨从泰山新村派出所了解到,关于网上热议的“小偷照片”中的可疑人员到底是否是小偷,由于涉及到案情,他们不便公布。他们可以肯定的是,的确有人拍下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照片后向派出所举报,他们也已立案调查。
  律师:网曝照片涉嫌违法
  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王子珍律师,王律师介绍说,在网上把别人的照片示众,这一做法只适合公安机关通缉在逃案犯。贴照片虽能提醒市民进行防范,但却损害了这些人的民事权利,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被曝光的这些人认为网友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他们要向法院提交自己不是小偷的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案。另外,此案属于民事范畴,不告不立,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究”。(记者 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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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第A11版:本地新闻
选午夜网吧作案 趁人困马乏下手
俩小偷在市内四区行窃10余起,目前已被拘留
&&本报记者安文元&通讯员高雪娇&&&&本报讯&9月6日,中山区警方将系列网吧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已在大连市内四区作案10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日8时,被害人陈某报案称:其昨夜在网吧包宿时睡着了,醒来后发现放在包内的5000元钱和手机不翼而飞。而在警方正准备调查案件时,又一被害人王某报案称:昨晚在网吧包宿时,其放在电脑桌上的古驰背包被盗,包内有现金1500元。相近的时间、相近的地点引起了受案民警的注意。&&警方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网吧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在两个不同网吧的监控视频中出现了两个相同的身影,但在上网登记信息中却没有二人的身份信息。警方判断盗贼很可能是流窜作案,于是兵分多路走访,最终在其中一家网吧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上网线索。明确了其身份信息后,两个小时内,将系列网吧盗窃财物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先后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均为外地来连务工人员,因身上的钱花光了,便起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常于午夜流窜于各个网吧,那个时间人的精神疲惫,包宿上网人员困了就会睡在电脑桌旁,有时连网管也会打瞌睡,他们可以轻易的潜入网吧盗走他人财物。目前他们已作案10余起。&&针对网吧盗窃案频发,警方提醒网民在网吧上网时,不要随意将财物放在桌上,尤其是凌晨睡着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另外,盗贼还会利用拍肩膀、问事、打架制造事端等吸引上网者注意,进而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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