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实行分税制欢喜哥是不是卧底就可以避免义务教育成为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年限的国际比较_百度文库
义务教育年限的国际比较
义务教育年限的国际比较
教育不是纯公共产品,但由于教育所具有的利益外溢,投资周期长,投资效益不明显、不确定等特性,世界各国还是将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对教育大力支持。根据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层次不同,我们把教育分为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基础教育的正外部性最强,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的特性,因而各国普遍将其作为义务教育由政府免费提供。我国实行的就是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也被划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近年来,不断有人提议将我国的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12年,对此有人支持,有人反对。那么,义务教育的年限该不该延长?我国目前是否具备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条件?我国的义务教育该朝什么样的方向发展?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不妨先放眼全球,看看其他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和政策是怎样的,从中寻找我国义务教育可借鉴之处。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改革后,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工业革命后,为了普及文化知识,英、法、美、日等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义务教育,且义务教育年限不断延长。20世纪以后,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大多数国家提供的都是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即把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公共服务,由政府免费向公众提供。
各国义务教育年限的长短,大多是由该国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的统计,世界上至少有185个国家和地区推行了义务教育。各国义务年限差别较大,最短的只有4年,最长的达到了13年。对不同义务教育年限国家的数量进行统计,可得到下表。
贡献者:阳光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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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nbsp&nbsp摘&nbsp&nbsp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应当迅速地由“以乡为主”转移到“以县为主”的轨道上来,由县(市)人民政府担负起发展本地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包括统筹教育经费、教师工资,调配和管理中小学校长、教师,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要在充分体现自身的承上启下的职能的过程中,继续落实乡镇政府的办学责任。&nbsp&nbsp&nbsp&nbsp关键词:农村&nbsp&nbsp义务教育&nbsp&nbsp管理体制&nbsp&nbsp改革&nbsp&nbsp思考&nbsp&nbsp&nbsp&nbsp2001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出了新的规定,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要求“县(市)人民政府要真正担负起发展本地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这次调整改变了从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得各级政府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管理权限上发生了变化。新体制的出台既是多年来”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农村的教育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结果,又是在新时期成为进一步保证实现“两基”目标的向导。因此,县(市)级人民政府如何落实新体制是今后一段时期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的关键。&nbsp&nbsp&nbsp&nbsp一、“以县为主”呼之欲出&nbsp&nbsp&nbsp&nbsp每一次新体制的出台都是有客观依据的,然而新体制的效果却不是立竿见影就能体现出来的。“以乡为主”的教育实践使我们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从1985年的“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到1994年“以县为主,以乡镇为辅”,再到2002年教育部将“以县为主”确立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先后共历经了17年。17年来,农村教育“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确实很有成效,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以乡为主”三级办学管理体制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这也是“以县为主”,呼之欲出的缘由。&nbsp&nbsp&nbsp&nbsp(一)“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nbsp&nbsp&nbsp&nbsp原则上基层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于县财政的办公经费、乡镇财政拨给学校的用于危房改造与校舍维修的费用和学生交纳的杂费等三个方面。自从1994年我国财政管理实行“分税制”后,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加大了上交“国家税”的比例,导致乡镇财政可支配的财力萎缩,因此,乡镇财政常以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来弥补相应的财政支出。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财政入不敷出的矛盾,但仍使农村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矛盾得不到彻底的解决。&nbsp&nbsp&nbsp&nbsp此外,在“分税制”改革后,拖欠教师工资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有些地方教师工资按年发放,而且是不足额的发放。黑龙江省兰西县1999年拖欠教师8个月的工资,2000年拖欠7个月的工资,2001年拖欠6个月的工资。领不到工资,教师的生活无法保障,导致许多教师或是离岗另谋职业,或是兼职搞副业,使得教育质量受到严重影响。&nbsp&nbsp&nbsp&nbsp(二)“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得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nbsp&nbsp&nbsp&nbsp学校隶属的行政级别越高,其发展越能得到保证。对比县直属学校与乡属学校的生存状况,就会发现二者所得到的教育资源存在着明显而悬殊的差距。&nbsp&nbsp&nbsp&nbsp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中学和嘉祥县下属的满碉乡中学为例进行比较:从2001年全县教师学历水平来看,嘉祥县直属中学具有大学学历的教师占24%,大专学历的教师占76%;而满硐乡中学具有大学学历的教师占11%,大专学历的教师占50%,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教师占39%。就教师职称而言,也存在同样的状况。县直属中学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10%,一级教师占23%,其余为二级教师;而满硐乡中学没有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一级教师占18%,二级教师占27%,三级教师占23%,其余教师没有职称。可见,县、乡两级在师资比较上,前者具有更大的优势。教育质量差距的拉大很大程度上是由县、乡两级学校教师水平相差悬殊决定的。教师水平代表着学校的整体实力,影响着学校的教育质量。因此,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必须以提高教师素质为前提。同时,就生均教育经费而言,前者也远远超过后者。2000年嘉祥县县属初中学校生均教育经费为937元,同年度嘉祥县农村地区初中学校生均教育经费为465元,不到前者的一半。&nbsp&nbsp&nbsp“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得乡镇财政和教育集资成为基层学校资金来源的另外渠道。但由于基层教育资金主要来自于农村教育费附加,而多年来,一方面由于农民负担过重,乡镇教育费附加征收不上来,另一方面,由于对义务教育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所征收的教育费附加被乡镇政府挪用,于是基层义务教育资金不能得到保障。至于教育集资,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一次性行为,而且还要依赖于当地农民对于义务教育的认识程度,所以具有不确定性。&nbsp&nbsp&nbsp&nbsp由此观之,“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以乡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并且扩大了城乡教育差距。改革“以乡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义务教育管理质量,在一段时期成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工作者的有力呼声。&nbsp&nbsp&nbsp&nbsp二、“以县为主”与县、乡两级政府权责转化&nbsp&nbsp&nbsp&nbsp(一)“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优势&nbsp&nbsp&nbsp&nbsp体制改革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使体制改革成为获取教育最佳效果的手段。“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可为教师工资设立银行专户,使教师工资得到保证,并避免教育经费的挪用和浪费;但强化“以县为主”绝不是硬性地将各地义务教育管理权集中到县,而无视当地实际情况。湖南省在这方面为我们作出了表率。根据全教会的精神,湖南省作出了“基础教育管理权没有收归县一级的,将停止对该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取消其基础教育方面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并根据拖欠教师工资、学校危房改造和公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提出了“三保一制止”的强制措施,即“财政保工资、杂费为主保运转、教育费附加为主保危房改造和改善办学条件,坚决制止乱收费”。[1]同时以此措施配合“以县为主”的新体制,保证义务教育的落实。因此,“以县为主”是我国教育实践的正确抉择。义务教育管理重心上移是与世界各国义务教育的成功实践相符的。义务教育作为一种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nbsp&nbsp&nbsp&nbsp(二)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与县、乡两级政府职能转变&nbsp&nbsp&nbsp&nbsp1.县级政府承上启下的职能体现&nbsp&nbsp&nbsp&nbsp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教育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总政策,另一方面又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的政策和具体实施安排。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才能把事情办好。县级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具体表观为制定和实施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包括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调配和管理中小学校长、教师,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nbsp&nbsp&nbsp&nbsp首先,在全县教育经费管理上,教师工资管理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要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到县财政,设立银行专户。此外,在公用经费使用方面,要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经费。&nbsp&nbsp&nbsp&nbsp其次,对于全县中小学布局的调整。我国人口发展已经进入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阶段。2001年,我国迎来了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根据2002年人口报告统计,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人口比重将逐步缩小。这意味着必须对现存众多的中小学进行布局结构调整。在我国农村受教育人口占多数的情况下,县级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nbsp&nbsp&nbsp&nbsp第三,对于教师编制的调整。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由银行发放教师工资使得乡镇财政由于上缴了原先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资金而财力缩小,于是解聘许多民办教师以减少开销。这虽避免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但也出现了农村师资力量不足的现象。黑龙江省甘南县音河镇中心小学仅有7名教师,全部为女性。据该校校长反映,这种情况也带来许多不使。如果一名教师请病假,将有一个班的学生不能上课。学校“生师比”反映一个国家教育资源以及师资的使用效益。“生师比”过大反映出教师数量和教育经费不足,“生师比”较小则表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较大,教育质量较高。甘南县音河镇的情况与一些县城学校存在的教师超编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粗略统计,全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50多万人。[2]因此,县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在新形势下对全县中小学教师编制作全新的衡量,按照编制配置规律,实现教师合理调配,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效益。&nbsp&nbsp&nbsp&nbsp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做到完全解决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鼎力相助。许多县工业不发达,农业发展又受到地理环境的限制,导致县财政收入根本不能保证当地义务教育所需。如黑龙江省兰西县(典型的贫困县)2000年全县财政收入为4045万元,而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就需要4300万元,也就是说县全部财政收入即使全部用来发放教师工资仍然不够。面对应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呢?一方面,国家应该制定对贫困地区的特殊扶植政策,另一方面,应该加大过渡时期的转换支付力度,并保证新体制在落实时不产生负面影响。&nbsp&nbsp&nbsp&nbsp同时,不但要加大中央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作为更直接的管理者,更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事实证明,国家所关照的重点是东西部的差异,至于县域之间存在的更为普遍的不平衡则需要省级政府来调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在缩小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时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只有各级政府将义务教育视为自身的使命,并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才能真正地将“以县为主”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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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仅仅靠钱就能解决的――民进中央委员虞音谈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在占我国人口总数近80%的农村地区,普及、巩固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能够有效破解农村人口基数庞大、素质偏低,人才资源紧缺等发展障碍,改变农村地区发展水平与速度长期滞后的现状。 &&&&那么,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现状如何?要切实承担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农村教师还需要作出什么样的努力,需要哪些支持?“两会”期间,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虞音。   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教师报:民进中央在今年的“两会”上递交了题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根据民进的调研,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都存在哪些问题? &&&&虞音:这里首先说明一下,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近年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倾斜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受诸多因素制约,教师队伍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大力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的需求。近年来,多项调查和研究均表明,当前我国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农村教师严重缺编,素质整体偏低,流失严重,数量庞大的代课教师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障碍。 &&&&中国教师报:农村教师缺编严重到什么程度? &&&&虞音:当前教师队伍的区域分布很不均匀,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状况。城镇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地区教师过剩,而广大农村地区则教师普遍短缺,尤其是在一些条件艰苦、老少边穷的地区,中小学教师更是严重不足。 &&&&2005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江西、河南、海南、广西、四川、青海六省(区)15个县、109所中小学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西南某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达2.6万人,全省农村小学师生比仅为1:28.34,而全国平均水平为1:20.3,初中师生比为1:23.35,而全国为1:19.4。特别是在一些省贫、国贫县,教师缺编数量更为严重。 &&&&中国教师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缺编严重,这与农村教师向城市流动是不是有一定关系? &&&&虞音:近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稳定性差的问题日益突出,而且教师流动几乎处于一种单向、无序的状态:由边远、贫困的农村向乡镇,乡镇向县城,县城向大中城市,中西部向东部的无序、单向流动。农村地区教师人心思走、大量流失的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严峻事实。据教育部《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统计表明,我国中小学流动教师中将近90%为骨干教师,有的骨干教师在城市培训时就被直接挖走。农村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的大量流失,加剧了贫困农村地区的师资短缺。 &&&&中国教师报:不少新分配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地区任教,有的即使来了,不久很快跳槽。有些地方代课教师数量不断增加,也与此有关吗? &&&&虞音:确实如此。有的农村地区靠大量的代课教师支撑着基础教育。特别在一些条件艰苦、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很多甚至全部是代课教师。据新华社2005年报道,甘肃省农村小学代课教师占到小学教师总数的28.2%;在一些人口稠密、经济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比例更大,如定西市小学代课教师占农村小学教师的46.1%,庆阳市占32.7%,陇南市康县占38.5%。可以说,代课教师的存在,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了广大农村地区师资短缺的困难,他们为我国基本实现“普九”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但目前我国代课教师一方面待遇偏低、生存状况极为艰难,另一方面普遍缺乏专业的教师教育训练,构成复杂,素质也更为参差不齐。科学决策、措施得力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紧迫而繁重的任务。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国教师报:综上所述,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核心是一个“钱”字,可以这样理解吗? &&&&虞音:这样理解可能有些简单化了。 &&&&我国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困难,是长期、多方面因素累积和综合作用的结果,有其长期的、深层次的原因。通过大量的调研,结合思考,我们认为,造成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失衡,农村教师严重缺编、大量流失、素质偏低、生存状况艰难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1.相关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配套制度保障不足;2.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刀切”和推行过急、政策“变形”等现象;3.义务教育教师地位、待遇以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亟待健全;4.教师教育与培训的经费投入缺乏保障,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持性环境建设不足。 &&&&中国教师报:相关决策的科学化和配套制度的保障不足具体有哪些方面? &&&&虞音:以近十年来国家在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相关决策及其影响为例: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体制的分税制改革,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使得农民缴纳的学杂费、教育费附加和集资费仍然是多数农村地区的学校运转和教师工资发放的主要来源,因此造成教师工资拖欠十分严重。 &&&&为解决农民教育负担过重,缓解义务教育困难,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费制”、“两免一补”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民的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然而,由于“一费制”收费标准定得过低,“两免一补”政策中许多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填补学杂费、寄宿费的减免,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原先由农民负担的每年300~500亿元的教育经费来源被停,直接导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严重匮乏。尽管国家和省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贫困地区的县级财政大多无力支撑农村义务教育,唯一的办法只有拖欠。这严重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教师报: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刀切”和推行过急、政策“变形”等现象,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 &&&&虞音:比如,为按期甚至“加速”实现国家提出的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不考虑当地师资紧缺的实际情况和民办教师的生存需要,甚至为了节省财政支出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坚决”清退民办教师;有的地方根本没有解决民办教师的条件,如期解决只不过是将民办教师直接转为“代课教师”,使这些教师以更微薄的工资收入继续进行原来的教育教学。部分地区民办教师转正条件十分苛刻,须自1984年底起在册任教,从未间断,同时需具备户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和心理学过关证等各种证书,而有的民办教师即使有机会、有能力满足这些条件并通过考试,也还必须缴纳数量不菲、种类繁多的费用。 &&&&民办教师取消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存状况的恶化和代课教师数量的攀升。 &&&&中国教师报:国家已经出台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什么还说义务教育教师地位、待遇以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亟待健全? &&&&虞音:现行的《教师法》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缺乏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教育公务员制度未能确立,难以为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目前,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地区教师的医疗、养老、失业等各种保险、待遇等仍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和配套的政策措施。此外,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教师编制标准城乡有别,农村教师编制标准反而较城市偏低,这与我国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大量村小和分散教学点存在的实际情况相违,加重了农村教师编制与数量的严重不足;缺乏有效的教师流动和监管机制,难以全面掌握、合理调控中小学教师的流失与流动;教师的评价与管理,多约束少激励,难以有效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破解难题 &&&&中国教师报: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有什么积极意义? &&&&虞音:实行教育公务员制度,即改变以劳动合同约束教师权利、义务的方式,确立义务教育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的法律地位。以此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和队伍的稳定性,为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创建崭新的平台。 &&&&中国教师报:除此之外,要改变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紧缺情况,需要吸引更多的毕业生进入师范学校,还需要作哪些努力? &&&&虞音:我们建议要建立免费师范教育与毕业生服务期并举的制度。国家应在师范教育上全面恢复实行免费教育,强化师范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补充作用。要明确规定准备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需在教育领域内从事教师职业,至少要完成服务期(一般为五年),违约者应按协议进行赔偿。还应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录用、抽调服务期教师,切实杜绝师范生毕业后的流失问题。 &&&&同时,制定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激励政策。除了继续推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外,还要创新一些吸引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激励机制。如设立“贫困地区教师基金”,直接用于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补助,或定期表彰和奖励长期工作于农村地区的优秀教师。建立“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按照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等级,经济越落后、条件越艰苦的地区教师特殊津贴越高,要使农村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等于甚至高于城市教师的平均水平。此外,还可实施“农村新教师国家奖学金计划”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等,对自愿调任农村地区任教的教师优先晋级加薪,以资鼓励。 &&&&中国教师报:有些地区为了阻止农村教师进城,出台地方政策,禁止城市学校招收农村优秀教师,您认为这样的举措合理吗? &&&&虞音:这种办法可能有一时之效,但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我们希望能够规范而不是禁止城乡教师流动。 &&&&比如,制定全国性的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国家应出台法规,对农村优秀教师的流失加以规范管理,明确流入地必须要对农村教师流出地作出补偿,使流出地可用补偿金或聘用其他合适教师,或为在岗教师提供进修提高的机会,以此保护农村教育。 &&&&另外,还需要完善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的长效制度。大力推进城市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支援农村学校,支教时间应在1年以上,并将其作为晋升高级职称和职务、参评优秀或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并将传、帮、带农村教师的数量与业绩作为考核、评价城市优质学校和教师的重要标准。鼓励和支持当地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各方面专家资源深入农村学校,帮助农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中国教师报:对代课教师问题,民进有什么建议吗? &&&&虞音:首先要承认代课教师的身份、地位及其历史贡献,并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将代课教师纳入师资管理范围。要尽快制定代课教师聘用标准、考核办法、辞退制度等。各地聘用代课教师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聘期、权利和待遇等。可以适当增加农村教师编制,将合格代课教师转正为公办教师;善待教龄较长的代课教师并为其做好养老保障工作;辞退部分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代课教师,并妥善安置。加大对代课教师在职培训的投入,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代课教师最困难教师培训要跟上&  “不要过分夸大农村教师的收入问题!”在民进中央二楼的一间会议室,北京市政协委员、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诸平快人快语对记者阐述自己对农村教师问题的看法。 &&&&诸平说,现在人们一说农村教师就会自然地想到他们的待遇低,生活困难,这种标签式的认识是片面的含糊的。在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教师的收入差距已经很小,甚至有的地方农村教师因为有补贴,收入比城市教师还要高一些。再者,衡量一个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是否合适,应该与同一个地区内各行业的工资标准相对比,“拿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的收入与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名校教师的收入相比,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因为地区差异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而且这个问题也不属于教育自身的问题。” &&&&诸平认为,从总体上说,现在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还是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现在,真正收入过低的教师群体是代课教师”,这些代课教师和同校的公办教师承担着同样的教学任务,只是因为“代课教师”这一身份,他们的收入就比同事们少了许多。 &&&&当前农村教师严重缺编,素质整体偏低,这个问题已成为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高的制约瓶颈。程方平提出,农村教育问题不只是钱的问题,还是要重视培养教师的奉献精神,因地制宜开展教研活动。诸平则对近年来各地开展的支教活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在正常的教师轮岗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支教能够解决农村薄弱学校存在的一些教学问题,但成效有限。朝阳区现在已经把支教重点放在培训当地教师上。“让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为当地培训教师,效果可能更好。”诸平说。 &&&&两位专家一致认为,过去,有限的教育经费相当大的部分被用于学校的硬件建设,“现在,应该把钱更多地投入到教师培训上来了。”“我们对教育的关注是持之以恒的”&&&&&采访结束之际,虞音对记者说:“作为一个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员的参政党,我们中国民主促进会对教育和教师问题的关注是自觉、主动而又持之以恒的。” &&&&近年来,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多次就这方面的问题向中共中央进言。关于教师问题,许嘉璐主席早在2005年就明确指出,农村贫困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存在教师数量不足、质量(素质)不高的突出问题,新增教师来源不畅,在职教师提高的机会不多,现任教师素质方面多有“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情况。他还认为,与教育硬件(校舍、设施、设备)相比,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具有周期长、关联面广的特点,不是我们在将来某一个不得已的时刻,靠短期内加大资金投入就能解决的,也不是仅仅靠钱就能解决的。他进而建议,国家应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师资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提高教师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教师队伍全面发展。 &&&&虞音介绍说,民进中央以及民进地方组织就农村教师队伍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调研。针对素质教育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法修订等现实需要,民进以政协大会上的提案、发言,政协常委会发言,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渠道,积极为农村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例如,2005年全国政协常委会上,民进作了《加强中西部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现义务教育质量公平》的发言;2006年全国政协大会上,民进提交了《加强城乡教师流动的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和《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党派提案。这些发言和提案,连同今年的提案,都是以比较充分的调查研究为基础的。在这方面,民进充分发挥了民进教育界专家会员优势和民进组织网络的作用。自2005年以来,民进中央连续开展了“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研究”(14个民进省级组织参加)和“中国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能力建设”(3个省级组织参加,2个省级组织参与。课题进行中)两项重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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