巜平生欢》第四章中毛遂自荐的主人公是谁的朋友游冬被家里送出国读书,他是去哪个国家?

第四章(10)---平生欢
第四章(10)
这次是她来我的学校,我带她散步走了两圈。她极少来我学校,此番她过来的时候,我知道我们之间气数已尽,不过是戒断时期的混沌,割扯不下。一片腊梅暗香中,与她并肩走着,阳光温糯,天地静好。可是,但凡想到我们之间再也回不去了,就有种说不出的难过。
她来见我,竟然只是为了来找我借钱。
说是广告公司里的一个项目,她的客户印宣传手册,要拿货之后再付款,印刷厂又不肯赊账,必须她先行垫款。她钱不够,来找我借。
我苦笑,也没细想,说:“好,我借给你。但你不要再和那些网上找来的男人纠缠了……”
换作平时,大概她会激烈反对我的措辞,但这次她格外温柔,轻声说:“你误会我了,我真的没有……”
我不想再听,只是说:“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没找就对了。”
她挽着我,不经意之间,直向食堂的ATM机走过去。她要的不是我的表白、我的抒情,她要的是我在机器上转款两万给她。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全部家底儿都搭进去的一个数。
转完,她说:“谢谢你。你饿了吗?我们在食堂吃点儿什么吧?”
我说:“换个地方吧。”
她撒娇说:“节省点吧,我欠着你呢。”
我说:“我请你。”
那晚,我带她去了我们第一次吃饭的那个餐厅。
还是如此喧嚷,拥挤,热闹。一切未曾改变,然物是人非。我们坐了同一张桌子,还是隔得很远,还是像初见时那样沉默、煎熬。
如果当初送别游冬那晚……我不去喝那一次酒……不烫着她的手……不请她吃饭……那一切都不会发生。我夹着菜,盯着碗里的白饭,猝不及防,热泪充盈眼眶。
我尴尬于自己的软弱和如此不能自制,猛擦干眼泪,语无伦次地说:“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的……”
四周喧闹而熟悉,我突然触景生情,极力想挽回一切。抬起头看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柔山,给我一点时间。你等等我,好吗?我在挣钱,我不是没有在挣钱,我们会好的,我会让你不用工作的,你也不用再找别人……借钱办事……”
她什么也没说,低下头摸出一包烟来,抽出一根,点燃开始抽。
我不知道她会抽烟,以前也没有见过。她抽烟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完全不认识她了。
“你别这样好吗?你一大男人掉眼泪我特别受不了,”她皱着眉说,“……你说的生活,你可以,但那要等到多久去了呢?等你有了那一天,我们还在一起吗?”
“柔山,我认真的。”
她抬起头,望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邵然,我知道你好,但我等不起。你懂吗?”
一言至此,我也明白无可挽回了,低头自言自语:“你感情也想要,物质也想要,是不是太贪心了?”
“你觉得这是分开的是吗?只能二选一是吗?我怎么不觉得呢?跟你这么久……我……”
她烦躁地摁灭了烟头,脸扭向了一边。
我在心里想,这顿饭之后,真的从此再不牵挂了。我能给的,都给过,算是一点赔偿,真的不欠她了。
喧嚷的餐厅,俗世欢闹场面,我却突然想起第一次去她家里,还有那一锅散发着浓浓当归味道的鸡汤。那香味如此强烈,古典,浓郁,如“冬蝉夏艾――静与苦”。
如今那香味已烟消云散,再也无法捕捉。我早就不是她的第一个,但她是我的第一个。第一次亲热时,我格外羞怯而紧张,怕她不满意,怕她在我的身下想起别人来……但凡想到她的身体曾经属于过好些人,我便痛苦难当。我们的第一次是格外失败的,她抱着我的头说:“没事没事,会好的。”
我的脸埋在她的颈窝里,闻到一种令人伤感的体香。
在我走神的工夫,她从餐厅服务员那里要来纸和笔,写了那两万元的欠条,落款签名“尹柔山”,然后将欠条递给我。
我拿着那张纸,盯着末尾的名字,在心里觉得,柔山这一劫终于快要看到尽头了吧。平生欢第四章游冬去哪个国家出国留学_百度知道
平生欢第四章游冬去哪个国家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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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平生欢》中的爱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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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民青春是美好的,生在如此美好时代的青春爱情更让人留恋回味。这是青春的幸福和骄傲。当今文坛,能够把新时代青春恋爱与婚姻记录得有声有色,写出年轻一代的喜乐悲欢,让人感动思考的文字并不多。近读2014年8期《中华文学》选载七堇年的长篇小说《平生欢》,给人一种陌生化的阅读快感,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近二十万字的文本,感慨颇多。小说故事并不复杂,以第一人称“我”为叙述视角,讲述了李平义、邱天、陈臣、白杨、弹簧(谭黄)、游冬、柔山、付斌等几个人的学习工作恋爱故事。小说重点写了三对青年人的学习工作爱情。首先写了“我”和柔山的爱情纠葛,因为大学同学游冬的介绍,“我”认识了柔山,工作以后,和柔山居住在一个城市,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恋爱故事。二人缠缠绵绵,柔情似水,但终因柔山的独立生活意识和“我”的家本位的男子主义,二人分道扬镳。柔山为了成为经济时代的弄潮儿,用青春和金钱铺路,一路拼搏,可最终还是一个平凡人。“我”不理解柔山,当然柔山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这是有爱而最终不能走进婚姻殿堂的憾事。让人感动的是谭黄对白杨的追求和爱慕。白杨在同学里面是美人,美人不可能跟差生谭黄确立恋爱关系,自然成了优秀生帅哥陈臣的意中人。白美人和陈臣在高三轰轰烈烈的恋爱,弄得名誉扫地,陈臣也成了老师眼中的差生。此时,谭黄始终关切着白杨的幸福。陈臣考上大学后,白杨落榜。二人不可避免地分手。白杨在社会上闯荡几年后,为了安抚爸妈,凑付结了婚。可这期间,她和陈臣仍然藕断丝连,但是陈臣却把她的爱当成了发泄点,视其为玩物。白杨离婚后,自由几年,谭黄仍然一如既往没有放弃对她的帮助和追求。谭黄这一形象在闪婚闪离的当下,很是另类,有些感人的唯美。李平义对下肢瘫痪的邱天的爱情,体现了当代青年人的崇高。邱天属于残疾人中的佼佼者,因为下肢瘫痪,她拄着拐杖,坐着轮椅,读完了高中、大学,又到英国深造,对爱情她虽然向往,但是不敢奢望,却能够和高中同学保持良好纯正的关系。她的坚强性格,赢得了时代宠儿李平义的好感。李平义对邱天的爱,来自他思想的高远,在无国界医生的奉献中,他更明白了得到的同时,要及时地付出,才能够体现一个人的价值。最后,他们结合了。这对恋人,多多少少表现了一个成功人士对残疾同学的怜悯,这让人担心,李平义能否把婚姻维持下去。《平生欢》吸引读者的不仅是故事本身,还有作者语言的功夫。曾经看过一位评论者对作家毕飞宇的评论:“如果把小说比喻成一辆马车,那么,语言便是马车的轮子,它能够把小说带到小说应该抵达的地方。毕飞宇显然深谙此道。”笔者以为,七堇年也谙熟语言这马车的车轮子。一部作品,思想和形象二者缺一不可,思想的深度,决定了作品主题的深度。而形象决定着作品能否感人。要有生动的形象,便要靠语言的功夫。恰如作者所说:“我仍然相信,思想浓度和文字驾驭力,合起来才能叫做文学上的才华。”无疑,80后作家七堇年属于驾驭语言的高手。精炼的短句,排比对偶,形象新颖的比喻和夸奖的运用,在每一小节中都能够随手拈来。叙述摒弃了乏味,形象中可见抽象,抽象中蕴含着形象。文本很少大段大段的铺叙,叙述描写精要,议论抒情恰到好处。青春的美好,配上美丽佳句,语言节奏如行云流水。作家对青春人生的思考,多用形象贴切的比喻,深入浅出地生动表达,给读者以启迪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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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六单元《文无定格,贵在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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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六单元《文无定格,贵在鲜活》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 9: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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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如何评价七堇年的新书《平生欢》?
 自己无才,贴篇豆瓣的书评,感觉写的挺客观到位的!时间的刻刀 命运的群像子生花了两天时间,将先行刊登在《收获》上的故事读毕。   近三十年的时光碎片,拼贴在这十万字内,稍显意犹未尽,却又如此酣畅淋漓。是有三年未读到她这么长篇的文字了,这是一场久别的重逢,如同走了很长的路途之后再次逢着故人,相视一笑,坐下叙旧,交谈着彼此这些年的境遇,感叹着彼此的改变。然后再次挥别,各自走各自的路去。   这个故事,与她之前所带给我们的不同,不再是一两个或是一两个家庭的故事,其中囊括的人物故事,超过了此前的任何一部小说。邵然、邱天、邱叶、李平义、陈臣、白杨、弹簧等等,他们从故乡小城雾江出发,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命运中起起落落,在时间与宿命的长河里泅渡着,去往不同的彼岸。这更像是一张大的合影,不是某一瞬间的定格,而是一组命运的群像。这一组群像记录着故事中人们各自的生活与境遇,平实、淡然、不施脂粉。   故事平淡,却也更加真实。它不似《大地之灯》那般锋芒毕露,充满对命运的掌控欲,也不似《澜本嫁衣》那般消极低沉,充满对宿命的拷问。她对每一个人的故事平铺直叙,娓娓道来,让人读来能找到些许熟悉的影子,可就是想不起它的模样。   她弱化了故事中人物之间的感情,不似《大地之灯》那般虔诚,也不似《少年残像》里那般极端,不似《澜本嫁衣》中那般廉价,也不似《尘曲》中那般固执。但是弱化并不代表着单薄,故事里的感情还是浓厚得如一碗浓稠的粥,“我”与尹柔山的分分合合,弹簧对白杨的锲而不舍,平义对邱天的依恋,读来让人唏嘘。减少了对于那感情些描写的篇幅,让整个故事里的感情,成为人们宿命中的一些点缀,让人明白生命中除了情与爱,还有其他。如同平义独自一人开车去滇川交界的无人野外时所感受到的那样:“一个星球尚如一粒尘埃,何况区区一个人?一生几度荣辱,几场悲欢,那简直是尘埃中的尘埃。……得失之心,一念之间的事,又不过是围绕一些比尘埃还渺小的东西。一个人作为一粒尘埃的俘虏,其实是很可怜的。”   于是这个平淡却真实的故事就更加宏大了,它触及到了众多普通人的悲喜,不再局限于对个人感情的强烈表达与抒发。她在笔触上不再似原来那般极致追求文字洗的练程度,而是更加平和,巧妙地将她自己隐藏在文字背后,调度着人物的命运,把控着故事的节奏,在个人与群体的命运间收放自如。对于主题的探讨点到即止,剩下的,交给读者自己品味个中滋味。故事只是一个媒介,让读者借由此去更加的深入自己,并非是深入作者。   就是在这样平实的记录中,看到了人生的万种风情,看到了命运的悲戚,看到了岁月的苍凉。   我也想起了自己的故乡,那是南方的一座小城,我家也是住在单位大院里,小时候也和院子里的孩子们一块玩。但由于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市里读书,便早早地脱离了那个群体,那些玩伴们便渐次生疏,不再有过多的交集。于是我便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学校里的同学,只认识人,但并不熟识他们的家庭,而院子里的玩伴们,早已生疏至陌生的境地,却仍旧能从家人邻居口中得知他们家中情况的二三事。   记得有个男孩,比我小一些,小时候常在一块玩。他母亲患有心脏病,家中为了治病已是负债累累。某一天,那个阿姨就在与邻居们聊天的时候倒下了,那一年他刚十岁出头。多年后我在路上看见他的父亲,已经老的让我几近认不出了,干瘦的身材,头发花白,穿着一身油腻的工作服,与我儿时记忆里的他大相径庭,他曾是比我父亲要年轻的一个小伙子啊,如今的境遇竟把他折磨成了这般模样。   还有个从母亲那里知道的事情,一个孩子父母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她跟着母亲,无心念书,去学了厨师,在酒店里打工,然后又不堪忍受那样的环境,想去读职校,她母亲任他颠簸,迁就他,让他就这么漂着。母亲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已经近十年没有看见他了。   我离开他们太远了。   有时候我反而觉得,自己离得远了,才能在某一天的回头中觉察到时间这把刻刀的力度吧。   我们在那些不知悲愁少不更事的日子里可曾知晓,命运对我们的安排呢?   时间与宿命,是她的文字中逃不开的话题,无论是卡桑的颠沛流离,还是叶知秋的陷落沉沦,亦或是余年一家人的爱恨纠葛,都摆脱不了宿命的那双大手。那双手死死地掐住他们,任时间在他们的生命中碾过,让最初的那个自己碎成渣。   这个故事,亦是如此。从小城雾江出来的人们,带着各自的爱恨悲欢离开这片故土,或是去他乡打拼,或是去异国求学,有人想忘掉过去,有人想成为过去。待至多年后,才发现自己早已被烙上了那片土地的印记,那种一碰就锥心般的印记。陈臣终是成为了自己极度憎恶的父亲那般脾气暴烈的人,白杨终于沦落为最普通不过的小城女人,平义在经历了辉煌看遍了生死之后,接回了远在异国的邱天,回到幼年的“我们”曾经在春游时去过的那座老教堂成婚,“我”回到了故乡,过上公务员谨小慎微的太平日子。曾经想抛弃的逃离的,一转身,又回到了原地。世界如此之大,命运却如此牢牢地拴住他们几个,把他们与他们的过去归置在一起,相互牵扯着,谁都逃不开。   这几年,从零零散散的一些消息中得知她境遇的改变,而这境遇的改变,确是影响着她的文字的。她不再是那个呼喊着生死悲怆,爱恨别离的青涩女子,她把自己隐藏在故事后面,不声不响,让人难以察觉。她没有在文字中批判什么,也并未赞颂什么,我们看不到她在文中对人们命运的态度,她只是把故事尽量真实的呈给读者,是非论断,任由他去,如同她在结尾写到的:   时光驯服一切,我与往事之间,像回声,再怎么千回百转,终究消失在山谷。   至此,生命的春夏大约已渐入尾声,立秋在近。   故事中的人们即将跨入生命的秋季,收获自己于春夏时分耕种的果实,而她也会在故事完结之后,收获属于自己的成熟。   我期盼着下次的相逢。
我还是比较喜欢七堇年的散文
没有看到我希望中的突破。七堇年仍然没有摆脱安妮宝贝等一些女作家的影响,太滥用大段的心理描述了。我觉得,好的小说应该依靠情节和人物自行驱动,而不应该夹杂太多的来自作者的陈述。另外,我喜欢有一个好故事的小说,而《平生欢》显然不在此列。刻意避免戏剧化,会使得小说平淡得如温开水。 众角色的发展仍然流于表象。情感走向看似新鲜,其实还是小七的陈年老醋。个人看法,期待七堇年的成长。
只读了七堇年的三本书,《澜本嫁衣》《尘曲》《平生欢》,也斗胆来评价一下。
《平生欢》毫无疑问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读来也最舒服。舒服,也是作者赋予阅读的一重境界。初中时候读《澜本嫁衣》,那种灰暗的题材让我觉得很沮丧(事实上,我阅读抗力的上限就是在心塞中一步步拔高),又因为人物经受的苦难离我太远,这种沮丧流于表面,风吹即散。高中读《尘曲》,散文和小说的合集,纯属是为了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小说里同性恋者的爱情和暴食症患者的爱情故事)。总体印象是,文笔很好,有思想,读过万卷书,也行过万里路。但我读她的书,总是磕磕巴巴,无法一气呵成,以我个人的阅读体验,这种吃力程度《澜本嫁衣》>《尘曲》>《平生欢》。这个排名和我心智的成长不无关系,也反映了七堇年这些年写作的熟练,沉淀和突破。
回到本书。发散性结构为群像刻画提供了平台,故乡雾江像一条扯风筝的线,隐隐地羁绊着这些年轻人,有的或飞往他处,有的或尘埃落定于此,但故乡的人事岁月都深深烙印体内,都有沸反盈天的某个时刻。这共同或重叠的诸多记忆便是这个结构的中心。
我觉得七堇年写作此书是有野心的。回归平和的叙述姿态,故事囊括了邵然、邱天、李平义、陈臣、弹簧、白杨的三十年,插入了游冬、柔山等人的跌宕起伏,想写浮生众人,想让读者找到你我他的影子,姑且不说尝试成功与否,但整本书的确显得更加从容,更有气度。而我看完,也不能免俗地思考了下人生。若干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身边睡着谁,当跨过了眼前的苟且,是否又能抵达曾经的诗和远方。
正如《平生欢》封底所写,平凡的人,各有各的平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命运面前,芸芸众生各显神通,兀自挣扎,都活出了自己的路数,只不过结局是一定的,终将化成苍穹下的尘埃,甚至比尘埃更小。书中穿插的一些游历的回忆和风物描写都有所表达,摘抄两段: 只觉得,原来每个人的历史一铺展开来,都是一天一地的斑斓璀璨。像是在什么也看不见的城市夜空中,重重灯幕雾霾之后,其实有无数星星,每颗星星都在闪光,都在遵循不同的轨道,有不同的引力,属于不同的星系。
在这繁华的人世以前,天空清澈,大地翠绿,没有人类,没有爱恨情仇,一切是干干净净的原始。在人类创造了这么大的世界,这么多历史,这么多爱恨情仇之后,天空渐渐变成今夜的模样,浑浊而迷蒙,正如红尘滚滚,掩埋着无数渺小的我们自己。
这么想,颇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然。
七堇年写《平生欢》,沿袭此前风格,没有转型也没有什么失误,文采上稳定发挥,要探讨要表达的东西更有亲和力,叙述的方式更加使人舒服。我在豆瓣上打了四星。
私人感受。以上。
愿意再看一遍
不会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看完有点低落吧。
看完之后有太多共鸣,从新概念开始看她的文章,书也是一本不落的买,近几年却一直比较失望,澜本嫁衣,少年残像,尘曲,都不甚喜欢。平生欢买来也一直没看,最近书荒,就拿来看,没想到,竟看的停不下来。书中很多话,竟和我这些年写进日记里的感悟一致。每读到一句,会想一会儿。谢谢七堇年,在学生时代的被窝和大地之灯之后,再次让我读到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
来知乎,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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