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讲,我国天津空港经济区区和都市圈的一体化应当着眼于哪些方面

国内主要经济区发展模式探析及加速推进西咸一体化的建议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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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主要经济区发展模式探析及加速推进西咸一体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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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保,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一城独大”、“小城区大农村”,是武汉城市圈的典型特征。在武汉城市圈进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进都市圈发展向高级化演进,促进区域发展与转型,提升中部地区开发开放水平,作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之一,具有重要的试验价值。“以大带小”,就是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实现武汉与区域其他城市协调互动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和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做到示范引领、项目支撑、产业带动、市场牵引、服务拓展。
一“以大带小”发展的作用机理及试验价值[1]
(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增长极是一个相对的空间概念。从全国范围来讲,增长极可以是一个广域的区域,如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相对于广域的区域而言,增长极可以是一个中心城市以及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圈(群)。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审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正是要培育基于制度创新的新的增长极。
佩鲁、汉森等人认为,增长极是一种在某一特定环境下的产业推进型单元,或者是与周围环境相结合的一种成长性城镇推进型单元。作为地理空间概念的区域,增长极具有极化和扩散等效应。作为一种发展战略,增长极开发就是在高成长性的城市开发区或具有高推进能力的产业进行重点投资与发展,然后借助增长极的各种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促进城市体系的分化与形成。
魏后凯:《现代区域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增长极理论强调创新的推动作用和创新的不均匀分布,正如佩鲁所说:“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种增长不仅仅是对厂商或产业追加投资,更多的是创新。只有成功的创新性的厂商和领头产业在一定的经济空间中对其他厂商和产业才具有支配诱发和推进功能。创新需要相应的空间环境和空间条件,这也必然导致制度创新在空间分布的不均衡性。基于制度创新的增长极理论对于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现实的指导作用,也构成了目前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高进田:《增长极理论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财经问题研究》2008年第2期。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就是在特定的区域通过制度创新,扩大开发开放,培育区域增长极。实际上,从深圳特区、浦东开发、东北振兴战略,到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综合配套改革、北部湾经济区,都体现了“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这一国家战略内涵,是以中心城市率先发展带动整体区域发展战略的具体化。
促进中部崛起是我国新时期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东、中、西区域发展差异的现实情况出发,中部地区的发展需要依托现有条件,培育几个发展引擎,形成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城市圈(群),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在长江中游,武汉—鄂州—黄石、长沙—株洲—湘潭及周边地区是人口稠密区,然而却不是我国经济发展高地。同样是人口稠密区的长三角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18.9%,珠三角占10.33%,而武汉城市圈占2.25%,长株潭占1.4%,武汉—长株潭仅占3.65%。作为武汉城市圈核心城市的武汉,拥有8449平方公里区域和近900万人口,而地均经济总量和人均财政收入两个指标分别为3698.49万元/平方公里和2674.71元,低于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武汉市地均经济总量是上海市的1/5,是广州市的1/3。
本文数据若无特别说明,均为2007年底统计数据;数据根据《湖北统计年鉴》、《武汉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资料整理而成。人口的集聚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经济发展,尽管我们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却由于制度创新力的弱化,资本等要素并没有在这一地区有较大的集聚,从而影响了本区域开发开放的进程。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沈阳固定资产投资在年分别以66.7%、40.3%、31.2%和31.9%的速度增长。
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了基于区域合作的“泛长三角”概念。今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不能停留在“15+1”的城市范畴,要考虑“3+2”,即把苏浙沪三省市和属于长江中下游,也属于中部地区的安徽、江西全部纳入“泛长三角”通盘考虑。而且,江西、安徽两省也作出了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与合作的姿态。武汉城市圈处于“泛长三角”和“泛珠三角”经济联系、东部与西部发展交汇的中间地带和过渡区域,中部崛起要形成共同区域利益,实现要素整合和制度协作结合,必须有一个引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高地。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要在特大中心城市武汉和同城化后的长株潭的引领下,培育“双核型”中部经济区,形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形成合理的城市规模体系
都市圈是区域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圈域内城市形态是点、线、面、网相结合的三维空间结构,单一的大城市或缺乏核心城市支撑的都市圈都无法形成完善的区内贸易互补和要素分工。因此,城市圈的发展应体现大、中、小城市在区域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在发展水平上的协调:大城市要做强,中等城市要做大,小城市(镇)要做优,并在圈域发展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城市规模大小是区域人口、资源、资本等各种要素集聚程度的重要标志。城市体系结构的核心是城市与区域的关系,核心城市一般为特大城市,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城市之间的结构及规模对城市圈的发展程度、发展质量、聚集和扩散力有很大的影响。当一个城市圈的所有组成城市的平均规模比较大时,这个都市圈的发展水平相对比较高。纽约、东京、伦敦、巴黎等世界著名都市圈,都经历了由核心城市长大—单核心圈形成—多核心圈域合作—大都市圈协调阶段,显示了由小到大,由中心到外圈的一致性。
章昌裕:《世界都市圈形成与发展的共同之处》,日《中国经济时报》。
如纽约都市圈包括纽约、波士顿、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几个大城市,以及其他近40个城市,城市化水平90%以上;巴黎都市圈包括巴黎、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安特卫普、布鲁塞尔、科隆等著名城市。王小鲁等通过建立度量城市经济的规模收益和外部成本的模型方法,认为按市区非农人口计,100万~400万人的规模区间城市净规模收益足够,200万人口时城市净规模收益达到最大值,低于10万人和超过1200万人的城市净规模收益为负。
王小鲁:《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1期。
而且,当城市从一个点延伸到一个带,进一步地将区域内若干个网络节点城市联结为一个环圈时,区域的经济潜力和发展效益将呈等比例数增加。在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区域,南京、杭州、广州等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上海、宁波、苏州、无锡、昆山、温州以及深圳、佛山、珠海、顺德、东莞等城市的影响,既有大城市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牵引与互动,也有中小城市对大城市发展形成的“倒逼”。
相比之下,武汉城市圈处于都市圈发展的初级阶段,整个圈域的城市规模等级结构不合理,“一城独大”是典型特征。副省级城市武汉,城市人口527万;8个省辖城市行政区域,城市人口分别为:黄石128.72万,孝感159.93万,黄冈164.62万,鄂州45万,咸宁82.92万,仙桃68.41万,天门60万,潜江34.70万;在所属的县级城市(区)中,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的缺位,城市人口在30万~50万之间的只有鄂城(38万)、孝南(43.0万)、大冶(39.37万)和汉川(42.80万);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超过总数的87%。2007年,武汉经济总量为3140亿元,是第二大城市黄石的7倍。高首位度与城市等级规模的断层并存,极不利于大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发挥,也使武汉市与其他中小城市的关系链发生断裂,造成城市体系整体功能发挥受阻。
彭勇、肖玲:《武汉都市圈空间结构与结构优化研究》,《城市问题》2007年第1期。
由于“一城独大”,武汉城市圈内“倒逼机制”还没有形成。加快武汉城市圈城市规模等级的结构优化,有利于区域整体效益获得叠加式提高。因此,必须完善圈域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做强武汉,做强做大黄石、仙桃、潜江、鄂州,提高黄冈、咸宁、天门、孝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形成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其他中小城市(镇)为网络节点的圈层结构,推进武汉城市圈向高级阶段发展。
“小城区大农村”凸显圈域城市化、工业化的二元结构特征。除武汉、黄石外,城市圈内7个城市都是我国特有的地改市或县升格市的城市化产物,2006年,孝感、咸宁、黄冈、鄂州4市的建城区面积分别为32平方公里、31平方公里、27平方公里、46平方公里;武汉、黄石、鄂州、仙桃、天门、潜江、孝感、咸宁和黄冈的城市化率分别为63.64%、47.76%、45%、46%、37%、34%、30.65%、28.98%和22.5%;武汉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0%左右,而其他8个城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值在35%左右,武汉市已迈入工业化后期门槛,其他8个城市尚处于工业化初中期水平。城市化是由工业化和市场化推动发展的,由行政区划调整推动而产生的“城市”,尽管能在一定时期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但区域城市化形成的产业关系和利益关系脆弱,城市发展基础差,产业结构单一,公共服务及城市功能弱,城区经济实力欠强,仅从地方财政收入单项指标看,武汉市为221.68亿元,黄石市为19.71亿元,鄂州市为8.51亿元,孝感市为16.65亿元,黄冈市为19.93亿元,咸宁市为11.10亿元,仙桃市为3.31亿元,潜江市为3.85亿元,天门为2.18亿元。武汉与8个城市的可支配财力相差11倍以上,8个城市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力不从心,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因此,依托特大中心城市武汉进行“以大带小”的试验,实质上是在优化区域城市体系的基础上,探索一种新的新型工业化和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模式,更进一步说就是解决武汉与周边城区和广大农村腹地经济联系和共同富裕的问题。
(三)强化中心城市功能
城市圈经济和发展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中心城市能量聚集和扩散的过程,中心城市规模和能量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城市圈的范围,中心城市服务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城市圈的一体化程度,中心城市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圈的性质。
高汝熹、罗守贯:《2006中国都市圈评价报告》,上海三联书店,2007。
国内外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的实践证明,围绕中心城市发展是都市圈形成的基本特点,纽约、伦敦、东京等都市圈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的高度发达,都是以其核心城市纽约、伦敦、东京、上海、广州、深圳的繁荣强盛为前提的。集聚经济是一个城市能够长大的本质原因,集聚是先导,扩散是结果,集聚是为了扩散,而扩散则进一步增强集聚能力。
在集聚经济阶段,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吸引和扩散功能的发挥是同时进行的,当前者的力量大于后者时,集聚经济效应对于中心城市而言是规模报酬递增,而对于周边城市而言是“吸血”式的“黑洞效应”。对此,孟祥林通过理论模型作了进一步地解释。他认为,资源之所以转移到大城市是因为在大城市可以得到更大收益,只有当大城市的经济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大城市的经济能够回馈给中小城市时,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影响才会由吸收(回流)转化为辐射;此时,大城市依靠其强大经济实力对腹地施加超经济影响,创造腹地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公共服务条件,腹地资源即使不转移到大城市,也可以获得相应甚至更大收益,核心城市与腹地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在核心城市圈形成不同等级的次一级城市及城市体系。
孟祥林:《核心城市与腹地间关系:以京沪为例的经济学分析》,《城市发展研究》2008年第2期。
显然,中心城市之大,不仅体现为国土面积和城市人口,应当更多地体现在经济能级、产业基础、科教实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上。“以大带小”的程度取决于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即是集聚经济为主还是服务经济为主。如果大城市具有足够的能量与实力带动中小城市发展,一体化进程中的许多体制性障碍和利益制衡均会因大城市充分的外部性和溢出效应而迎刃而解。武汉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与特大中心城市地位极不相符,城市发展处于集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阶段。2007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刚跻身于3000亿元俱乐部,人均GDP接近5000美元,进入工业化后期门槛,与我国发达地区城市圈的首位城市具有明显差距。这是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程度低于其他城市圈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1+8”一体化推动乏力的利益症结。因此,“以大带小”的城市圈发展,就是做大做强特大中心城市,在实现集聚经济的同时接轨服务经济。
接轨服务经济意味着,既要解决集聚不够的问题,又要发展服务经济。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发展符合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大城市的发展趋势与要求。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也将服务经济作为转型与发展的重要目标。以服务经济为主不等同于以服务业为主,不是某一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必须高于制造业。服务经济必须以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为先导,传统服务业和制造业利用信息技术丰富内涵、提档升级,先进制造业利用信息技术提供个性化服务,构建起技术层次高、服务能力强、资源消耗低、环境友好的新型产业体系。服务经济意味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农业的高度服务化,需要产业融合发展的组织形态,强化城市的网络节点功能和服务功能。
(四)带动区域的发展与转型
武汉城市圈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要为发展中的地区实现战略转型提供经验,作出示范,探索一条边发展边节约资源,边发展边治理环境的又好又快模式,实现区域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将“以大带小”发展寓于“两型社会”建设目标之中,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战略转型的首要任务是城市和区域结构的优化升级。2008年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出口加工型中小企业已有6万多家临时关闭,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高涨,人民币汇率上升,世界经济走缓,国内土地、能源供给紧张,环境压力加大和人力资本上升等因素综合造成的。目前,上海、广州、杭州、南京以及深圳、东莞、浙江等地都在谋求发展的转型升级。在制造业高成本时代,中部地区的发展也不能独善其身。如果说“两型社会”改革是国家给予我们转型升级的动力,那么,东部地区谋求向“微笑曲线”两端发展也给了我们转型升级“倒逼”的压力。产业配置结构直接关系到资源的利用效率。武汉城市圈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结构偏重,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不高,而且湖北能源产品自给率低,工业能耗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70%,其中8个高能耗产业占45%。如果武汉城市圈服务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可以减少70万吨标准煤,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可减少8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万元GDP能耗下降约1.2个百分点。构造新型产业体系,以产业结构高级化推动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进而促进产业结构效益和经济质量的提升,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由于区域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区域竞争中具有替代效应,因此,必须依托特大城市武汉现有产业优势,率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抢占“微笑曲线”两端,带动城市圈其他城市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
战略转型要从城市圈内要素整合和制度协作上着力,实现区域资源配置效用的最大化。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是武汉城市圈各成员城市的共同要求。特大中心城市是区域资源的配置中心,其他城市围绕中心城市进行产业分工与合作,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基础设施为先导,以利益为纽带,以项目为抓手,以大企业和园区为龙头,构建有效的区域产业链和产品分工体系。推动产业一体化的过程,是核心城市与成员城市之间协调利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过程,是解决城市发展外部性的过程。按纳什的均衡理论,区域城市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不合作的组合策略将会导致博弈双方陷入“囚徒困境”;相反,若各城市选择产业互补、优化资源配置,则可在各自利益最大化基础上有效降低过度投资和重复建设,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新型城市化着眼于区域城市之间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为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空间的前提下,资源闲置也意味着浪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与咸宁、孝感两地先后启动了“园外园”的跨行政区“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国家也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对此进行先行先试。
战略转型的主要目标是把武汉城市圈率先建成生态城市群,而区域环境保护和治理需要大城市的带动。环境保护和治理具有外部经济性和公共产品特性两大特点,环境产业具有投资大、风险小、进入门槛高的特点。大城市更有能力保证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所需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供给,“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证明了这一点。循环经济强调产业内循环和区域内循环,集中供热、供气、供电,以及规模化的垃圾处理,可以节约各种费用。武汉市在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持平台,加强资源环境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能为其他城市提供支持和示范。国家已批准在武汉青山、阳逻和鄂州建立跨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策划投资855亿元进行项目运作。这一具有标本性质的循环经济试点意义还在于,武汉市水域面积占25%以上,城市圈不少河流湖泊为多个城市共有,需要从流域层面考虑排污治污,而资金共同运作则是修复、保护区域生态水网的关键一环。除水务债券和环保基金外,国家已批准在武汉建立武汉城市圈排污权交易平台,把排污权交易市场化。“环交所”将成为以武汉市为中心,推动区域治污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平台,从而推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市场机制的建立。
“两型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高级社会形态,这是战略转型的终极目标。要提高城市圈区域综合承载力,大城市发展承载力需要中小城市疏解,中小城市需要在承接大城市公共服务中提高产业发展的承载力,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武汉城市圈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主要集中在武汉。在目前8个城市“两型社会”建设方案中,都把依托武汉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资源优势和经验作为重要抓手。“1+8”城市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迫切需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以大带小”,实现“1+8”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这样,有利于其他城市更有效地承接产业转移,在分化大城市功能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五)整体提升武汉城市圈国际和区域分工地位
在全球化时代,城市等级系统取决于各城市参与全球经济社会活动的地位、程度以及占有和支配资本与信息处理的能力,城市职能结构应以各城市在经济活动组织中的地位分工为依据。
Friedmen,“The World City Hypothesis:Development & Change”, Urban studies,1986.
“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面临的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国际资本加速向中部地区转移的机遇,同时在高油价时代,也面临着跨国公司在世界区域范围内重新调整产业链区域布局的可能。中心城市国际化,其影响不仅仅限于中心城市的腹地和区域,关系到整个国家如何参与国际分工并在世界分工体系中处于何等地位。国家已明确武汉城市圈为中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是未来武汉和武汉城市圈发展的重要战略取向。如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城市与产业发展的选择和定位,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格局及城市群战略中提升城市在分工合作中的地位及话语权则显得极为重要。
从国际视野看,纽约、伦敦、东京、巴黎、芝加哥、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国际化大都市,都具备跨国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国际金融中心、信息枢纽、国际物流中心、国际制造中心、国际文化与科研中心和多国籍人口集聚地等功能,只是不同城市所体现功能强度有所不同。这些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城市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具有超出本区域和本国的辐射半径,凭借强大经济实力和现代产业体系,对区域乃至全球经济产生带动作用,处于经济流量和信息网络的重要节点上。广州市提出要成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家经济中心城市之一,跻身世界重要城市行列,整体提升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之前,上海提出建设国际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成为服务世界、服务全国、服务长三角的世界网络节点城市;同时,天津、青岛、重庆、成都等都把成为全国重要经济中心城市作为发展定位,以明确在全球及区域分工格局中的地位。武汉及武汉城市圈处于南北交汇大十字架区域战略格局中心点上,必须以辐射区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姿态与能力,主动参与区域和国际分工与合作,以提升武汉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来整体提升武汉城市圈的国际化水平,促进中部区域的国际合作。
二“以大带小”的推进战略及方式
武汉与城市圈其他城市之间的关系,以本质上讲是引领带动、协作互动、共建共享、互补双赢的关系。我们提出“以大带小”发展,旨在正视武汉城市圈发展的特殊阶段和个性特征。“以大带小”不是简单的“大城市带小城市,小城市依托大城市发展”的成长路径。“以大带小”要体现在武汉市对武汉城市圈发展方向上的引领和发展层次的提升上,即强化武汉中部经济中心的功能,提升武汉城市圈以及各城市发展的高度,以服务型产业结构增强城市之间协作互动的深度,以综合经济辐射网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
按照中央、国务院对中部地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武汉作为中部经济中心的框架应是“一个基地,四个中心”,即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综合交通通信枢纽中心、全国商贸物流中心、中部金融中心和中部科教研发中心,形成立足中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型产业结构,构造综合性经济辐射网,进一步提升武汉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为将武汉建设成城乡一体化、开放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奠定基础。服务型产业结构和综合性经济辐射网是中部经济中心建设的主体基础和能力基础,经济中心功能要以多样化和主导地位来体现。经济中心建设是武汉作为特大中心城市的历史责任,也是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的共同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着武汉城市圈的未来发展方向。为此,“1+8”城市要以经济中心为基点,实施四大战略。
——差异化发展战略。武汉市以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先导,建设高端技术与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基地;以区域创新为动力,提高优势科教资源向周边城市扩散能力;以金融中心建设为重点,以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建设和区域共同市场建设为基础平台,打通武汉与全国的市场通道,吸引国内外资本向武汉聚集,推动武汉产业链向外延伸,形成先进制造业带动、金融物流等高端服务业作纽带、科技研发为支撑的国际化价值链和产业链。武汉中心城区是城市圈核心功能区,黄石、鄂州、孝感、咸宁、黄冈、仙桃的主城区是武汉市城市功能拓展区和依托武汉率先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天门、潜江以及8个城市所属非中心城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先导区、特色产业基地、生态涵养区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区。要处理好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的关系,重点开发区域也有优化开发成分。
——产业集群战略。发展规模经济,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集群化和多元化发展。发挥本地企业产业配套的地缘优势,促进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链接,鼓励其将关联配套的中小企业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形成上中下游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集群。加快武汉与周边城市,特别是武汉城市圈内城市的产业对接,形成区域生产要素互补、各城市合理分工的产业布局。要进一步发挥武汉商业集聚辐射作用,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延伸商业网点,谋划面向中部、服务全国的物流网络、零售业网络和文化创意产业网络的战略布点,建立大型商业物流枢纽,拓展中部区域市场。
——文化引领和品牌提升战略。增强产品知识含量、文化含量,以文化多样性促进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争取将武汉建设成为中国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品牌集聚辐射中心和品牌交易运作中心。整合武汉城市圈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加大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以区域文化培育区域意识,强化武汉区域文化标识,共同运作城市品牌,以武汉制造品牌引领、提升城市圈产业发展,在金融、物流、信息、文化、旅游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
——“三港”协同战略。以武汉新港、航空港、信息港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整合武汉城市圈的港口、物流、航运资源,将武汉新港建设成为长江流域的主枢纽港,成为对全国航运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同时,加强邮电通信、信息网络、水利枢纽、湖泊治理、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外对接、立体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和经济辐射网络,促进武汉城市圈与国内外的联系和资源共享,为区域外部经济要素的流入流出创造良好环境。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中,8个城市对武汉市寄予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以大带小”作用的期望。这是因为,作为特大中心城市,武汉具有先行试点优势、管理经验优势、技术研发优势,支柱产业优势,市场优势,资金优势以及城市软实力的优势。“以大带小”的推进,必须依托这些优势,充分发挥这些优势。
1.典型示范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建设,需要以点带面,需要先行先试典型示范、经验借鉴和引领推广。目前,武汉市已先期启动涉及循环经济、高新技术、金融、环保产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绿色建筑和绿色消费、绿色公交、新能源利用、节约型机关、垃圾处理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改革试验工作;青山、东西湖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园区,青山—阳逻—鄂州跨市循环经济示范区,汉南城乡协调发展试点区,武汉新洲汪集、江夏金口土地流转试点,江汉现代服务业核心区试验,武昌总部经济区以及王家墩CBD和江岸沿江商务区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建设已经取得进展或开始启动;六湖连通和大东湖生态水网建设,武汉市“883社区行动计划”,以基地、企业和项目为依托,集中连片推进“四到家园”的“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等建设模式与经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项目支撑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市共建共享,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辐射服务功能打基础、管长远,并以此为先导,推进城市圈产业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建设。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启动项目131项、1.1万亿元投资总规模中,以武汉为主体的占了70%以上。目前,武汉新港规划、选址已全面启动,汉宜铁路已开口奠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武合铁路、武昌站改造、汉口火车站改扩建、新建武汉站、武汉北枢纽站等重大项目建设正加紧推进;天河机场第二航站楼已启用,第三航站楼及第二跑道建设即将启动;武汉—孝感、武汉—黄石、武汉—鄂州3条城际铁路将与武汉市轻轨和地铁对接,将进一步强化武汉市重点区域线网覆盖,提高城市快速路网通行能力和与周边城市的交通对接能力。为提高大通关、快通关能力,天河机场国际部已投入使用,阳逻港口岸联检楼和武汉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筹备工作稳步推进,武汉始发的国际代码共享航班目前已开通至温哥华、巴黎、伦敦、悉尼、墨尔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德国等11条国际航线。上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凸显武汉城市圈接南转北的区位优势,为城市圈各城市资源要素的快速流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3.产业带动
目前,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功能区,“点—轴”开发产业空间布局已经形成。在武汉东北部,已形成阳逻物流中心、钢材深加工中心和船舶配套制造基地,形成以80万吨乙烯工程为龙头的化工新城及化工产业集群;北部,形成盘龙临空经济区;西北部,以东西湖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形成新的食品、环保产业集群;西部,依托武汉经济开发区,形成汽车及零部件、家电制造产业集群;东南部,依托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关南、关东、大学、富士康4个科技园,以及生物医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武钢4个产业园和1个光谷软件园,中芯国际12英寸芯片项目已正式投入试运行;同时,在江夏流芳、佛祖等地,武重、武锅、长动和南车集团武汉基地集聚于此,形成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武汉市的电子信息、钢铁、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在二环与三环之间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构建起产业集聚区,产业呈放射状向周边辐射延伸的轮廓已经显现,这些区域是周边城市与武汉产业对接的重要节点。上述产业,契合国家对中部地区的功能定位,事关中部崛起战略支点作用发挥的力度。要做大做强节点区域的龙头企业,壮大延伸产业链,继续争取国家将重大装备制造与国产化项目、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此布局,积极承接国际资本进行战略性投资和高端产业转移,并以此为跳板,使其他城市能够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如黄石建材、孝感盐化)既依托武汉协作配套,又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从而形成龙头企业在武汉、生产配套在周边,主业在武汉、辅业在周边,研发营销在武汉、原材料加工配套在周边,服务中心在武汉、连锁机构在周边的产业一体化格局。
4.市场牵引
区域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是一体化建设的基础,除了有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竞争规则外,大市场建设对市场融合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目前,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正加大力度推进。汉口银行鄂州分行已经设立,汉口建设大道中段,中南路周边已形成区域金融总部、外资、股份制等驻鄂银行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集聚区,成为金融前台服务主要节点。至2008年6月底,武汉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24家,保险公司35家,证券公司总部2家,分公司2家,区域管理总部4家,证券营业部70家,上市公司35家;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在内,已有9家金融机构在汉建立了全国性或区域性后援服务中心,关南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已经奠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已得到批准,天风证券总部已从成都迁来武汉,日本瑞穗银行武汉分行筹建工作正抓紧进行,民安保险、渤海财产保险、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和阳光人寿保险将在汉设立机构;国内首个跨区域的政企联合投融资平台——“湖北联发投”在汉成立,以光谷联交所为主体的产权综合交易市场已经起步。王家墩商务区,阳逻港口物流园区,天河航空物流园区,汉口片专业市场群,舵落口物流中心,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国家稻米交易中心,国家生猪期货交割中心,临空、临港经济区等重大市场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国汉正街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建成,国家已经批准以武汉为中心建设环境初始权交易市场。这些大项目,夯实了中部区域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基础,强化了武汉作为中部区域共同市场的龙头地位,有利于围绕武汉及武汉城市圈支柱产业,发展配套性强、辐射面广的,体现城市圈相关城市特色的钢材、汽车、建材、纺织、电子、化工、食品等专业市场,完善以武汉为中心全国性的粮食、棉花、油脂大型批发市场。在继续做大做强武商联集团过程中,以集聚式的商业街和辐射面广的连锁经营体系为重点,在城市圈统一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形成新型业态分工合作体系。同时,以武汉新港建设为抓手,依托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建设圈内各城市1小时物流服务圈,积极发展面向全省及周边省市3~6小时物流服务圈,进一步拓展面向全国大多数城市及地区的8~10小时物流服务圈。进一步整合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发展以武汉为集散地的城市圈乃至全省文化旅游线路,提高文化旅游市场的影响力。
5.服务拓展
武汉市优质科技资源、教育资源、卫生资源和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资源要向城市圈其他城市拓展、延伸,提高城市圈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以利益为纽带,以项目为主线,以武汉几大开发区科技园和孵化园与周边城市经济对接互动为中心,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基地)为基础、为源头扩散技术,做到区域范围内产学研结合,帮助周边城市解决产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技术难题和技术需求。实施圈域内部委高校对口支持地方院校计划,武汉重点高校每年拿出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接收国内地方高校教师进修、访问和挂职锻炼,同时在周边城市中心城区建立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实验、实习基地,或办相应独立学院或分院。武汉市省属和市属三甲医院与周边城市中心医院进行对口帮扶,鼓励协和、同济等大型医院通过兼并、参股、重组、托管等方式,参与圈内其他医院的经营管理,或设立分院与医疗基地,三甲医院互认诊断结果,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医疗服务联运机制,建立重大疾病救治紧急医疗求助网络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做好武汉市各区、开发区与孝感、咸宁、鄂州、黄冈等市、县、区建立的30多对友好区、县关系,实行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在重点组织帮扶对接基础上,把武汉市城市管理、社会及社区管理经验与做法带到周边城市。
三“以大带小”发展的机制保障
武汉城市圈“以大带小”,可以说是在同一个省级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圈内部区域经济协作,比跨省更容易操作,所涉及问题也简单。但从操作上讲,由于现行财税体制和就业压力,目前构建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机制,仍受到各城市政府行政经济利益的强力制约,城市政府同样是市场利益主体和竞争主体。在这种制度构架下,设计一种分工格局并不难,难在如何实现这种设计,解决区域规划与执行“两张皮”问题。因此,建立一个不被行政关系和垄断力量扭曲的区域治理结构和市场规则,使区域协作由政府行为转为企业行为、市场行为,实现区域要素整合与制度协作结合,则显得极为关键和重要。
1.在国家规划层面上明确武汉中部经济中心城市定位
1999年,国务院在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将武汉定位为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中部地区各城市间已形成了新的格局,迫切需要一个超级经济中心的引领。在国家批准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了武汉作为更大范围区域经济中心的定位,希望国家能从实施国家战略与地区综合比较优势的对接高度,尽早在国家规划层面明确武汉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地位,围绕武汉中部经济中心城市的定位,尽早出台中部6省区域发展规划,便于中部地区增强向心力,减少离心力,便于国家政策在中部地区更好地贯彻和实施,便于大项目大产业更好地在中部地区布局,便于中部地区各个城市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功能特色,错位差异发展。
2.建立健全多样化的区域组织与治理体系
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构建集中性、松散型、联合型的多样化区域协调组织与治理体系。组建具有一定行政等级和实权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委员会(厅),赋予并强化其对各城市总体方案和各种专项规划的协调、监督权和实施权,综合解决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湖北省和相关市人大立法,成立城市圈决策管理机构,形成一体化和“两型社会”相关法律规范,提高法律约束力。完善市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武汉市为牵头城市的专项协调委员会,对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财税、金融、招商引资、环保、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进行统一协商。培育、组建以非政府组织、中介组织为主并具有区域服务功能的社会体系,如武汉城市圈联合商会或行业协会、武汉城市圈非政府组织服务中心等,以加强城际交流与沟通,提高区域社会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在产业整合、公平竞争中的有关经济、财务和法律等问题。
3.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的选择,打破行政壁垒,校正竞争秩序,健全区域市场合作机制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方案已获国家批准,武汉等9个城市的总体方案和专项规划也纷纷出台。我们必须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做好省市方案、城际间方案的对接。毕竟,我们与长三角区域合作不同,没有经历由要素合作向制度合作阶段演进,再由制度合作推动进一步的要素合作。今后,在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会有许多方案和规划难以涉及的问题出现。湖北省总体方案中九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是以尊重市场主体、利益主体选择,实现城市圈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是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目标的,实现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改革主导力量是企业、市场,推动力量是各级政府。“以大带小”的发展将是市场与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市场和企业的自主选择是产业分工的基本要求。比如,产业一体化的“以大带小”,并不意味着武汉市水泥、火电、造纸、小型化工等全部转移周边,武汉市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转则转;周边城市依托武汉协作配套,是积极配套而不是被动接受,只有符合产业内在发展规律和分工协作的机理,即企业间有内在技术经济联系和产品分工关系,互利双赢,城市合作才具有持续力。
因此,要建立起一种城市圈内企业与企业之间有效合作、深度合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竞争规则,冲破那种“既不让城市利益外溢而发展成本最好由别人承担”的行政区利益导向。如果没有区域合作的市场机制和竞争规则,任何联系会、协调会都将流于形式。从长远看,利益补偿机制等是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权益之计,当利益补偿不能弥补要素流动而带来的损失时,协作机制则显得较为脆弱。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王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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