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网上信访有用吗,答复告知回复记录doc怎么就打开了

我是山东省乐陵市王久荣对山覀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安局,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杏刑初字第367号管辖权私刻公章时间是怎么认定的有异议。

(1)管辖权被告侯云通在山东省庆云县私刻的公章和使用,应归侯云通所在地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

(2)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单方任意提取山西宏图印章样本的真伪没有法律依据

(3)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局对侯云通交代的材料,公安局询问的笔錄第54—55页侯云通和合伙人孙玉朋在2010年8月份干的山东省庆云县教育局崔口乡、严务乡两处教学楼工程时、侯云通挂靠的山西宏图公司、招標时山西宏图出示了所有的证件、并委托侯云通为项目经理、在建后两所学校时、侯云通合伙人孙玉鹏说用章的地方太多、老去公司太麻煩,在2011年8、9月份私刻的印章

(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8月被告人侯云通伙同孙玉鹏(未查获)在山东省庆云县一刻章小摊(摊主未抓获)伪造的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法人郑福寿的名章各一枚。

(5)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没有依据杏花嶺区公安局杏花岭区检察院依法查明私刻印章的时间2011年8月的事实,在没有抓获伪造印章摊主和合伙人孙玉鹏杏花岭区法院审判员王富岼对刑事案件作出了草率的判决、并把私刻印章时间提前了一年、时间是(2010年8月份)、我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杏花岭区法院、提出異议、中级法院张永明审判长回复说,对此案不太清楚、叫我找杨力审判员、杨力说;私刻印章时间是侯云通自诉的、具体情况叫我问杏婲岭区法院王富平、我给王富平审判员打了N次电话都没有回复、我想王富平审判员心里是有鬼的其目的就是、(山西省宏图公司项目部經理侯云通在建山东省庆云县教育局教学楼工程时因资金短缺、在2011年4月18日向我借款110万元。宏图公司侯云通、公安局司法鉴定机关、王富岼审判员、恶意串通、来推卸山西省宏图公司应承担的债务。

现在是法制社会、宏图公司虽然势力强大、但法律是公正的宏图公司等人嘚恶意串通已损害第三人的违法行为,望有关领导明察给受害者明确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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