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化工厂上班,现在得了溧阳市阳光化工厂皮炎在家休息不能上班是否能按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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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需要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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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需要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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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销基本法-TMR(岗前培训)
&&阳光电销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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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我是受害人的家属,也在逼不得已发此贴,望广大群众知道顺丰就这样欺负一个打工7年的员工的
起因是日加入早班7.30左右在公司下货,忙的感觉不适就歇一会,后被同事发现问怎么了
刚准备站起来的时候,就晕倒了,同事看到赶忙扶起来,大概有10分钟左右,好点了,岗位主管意思回家看医生去,
家人也同意了,(这个过程也是在场同事后来说的,因为晕倒自己也不记得了)刚好那天是双休日到医院看病,
化验血做心电图,也没查个所以然来,礼拜一上班去,又心口疼,坚持上了一天班以后就请假去看病
因为自己本身好好的身体,平时感冒也很少,都觉得没什么,怎么就突然心口疼
大医院看病很头疼,今天挂号看了,在等结果的时候那个医生又不上班了,而且有的检查要排队一共礼拜
再还没检查到结果的时候又在家里晕倒两次,后来医生建议住院,如果发现心口疼晕倒能当时看到原因
在住院的第二天心口又疼,后住院室医生都怀疑是心脏血管堵塞,血管不痛,可能要放支架,就赶忙手术
造影看看,在紧张的等待手术门打开的时候,医生说是心脏血管痉挛,并且还带有斑点,需要长期吃药
让斑点不在多,控制血管堵塞的药
在住院期间顺丰公司无一个人问,点部经理一个电话一个短信都没有,后在家属看不惯的情况下打电话给公司工会
最后他们也来看了,(买了果篮和牛奶来的感谢他们)也问医生了解家人的病情,医生也说了,顺丰工会的
人说医生都是吓唬人的,没那么严重,我们当然希望没那么严重,但是经常晕倒不是一件好事,
而且家人是顺丰的快递员在路上骑电动车也不安排,而且晕倒会心肌梗赛就更严重了,
家人才30多岁,正是家里顶梁柱需要上班,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生病真是急坏了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6-08-19 17:00
小哥年龄不大啊
是家族遗传还是什么
发表于:16-08-19 17:02
哪里说开除了,文字中没看出来啊
发表于:16-08-19 17:04
住院一个礼拜出院在家里休息,也按时吃药中,在家里面疼了两次但没有晕倒,现在已经4个月了没发过
每个月到医院复查,在这期间4月份家属上班的工资就延迟并少发了几百块,我们问了就说在补上
而且这期间休息一直提供病假资料的,也多次联系公司感觉自己身体好了,可以安排比快递员轻松点的工作
顺丰人力资源一直说没有合适的,只有主管工作可以,但是家属知道主管是要上下货的,问客服岗位都说没有
发表于:16-08-19 17:05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niuxinniu 的话:
小哥年龄不大啊 是家族遗传还是什么 ...
1979年生的,他父母都在,都没有心脏病,我们也好奇好好的人怎么这样子了,而且家里其他人也没有心脏病
发表于:16-08-19 17:06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鼓楼碧君 的话:
哪里说开除了,文字中没看出来啊...
我还没有写完
发表于:16-08-19 17:18
&&[第3版 08-19 17:18]
我们在出院到现在不知打了多少电话给公司人力资源了,都说没有合适的岗位,而且今天工会说了,家人也提供病假条,
但是有个医疗期,等医疗期结束就直接开除了,同意也罢不同意反正是顺丰就这样的规定
而且在4月份到现在每个月的工资都少发,顺丰给家人按南京市最低1770元的标准乘以0.8的工资来发的
我们也没有说什么,就在说要结束医疗期要开除的时候我们觉得不同意,我们就到劳动局去问了
原来顺丰是一个发工资不合理的公司,已经违法了,因为病假期间工资按最低0.8来算,社保的个人部分也是
顺丰公司来承担的,可是顺丰没有承担,反而在本来该给的0.8里面还少给了
发表于:16-08-19 17:14
你还没写完,如果公司是要开除你,只要他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是可以的。如果任何补偿没有就是公司不对。
发表于:16-08-19 17:16
被系统删除于: 17:41:31
发表于:16-08-19 17:20
愿楼主早日康复
凯典免费量房、做方案和报价、免费送效果图、凯典隐蔽工程质保十年。
发表于:16-08-19 17:21
发表于:16-08-19 17:25
&&[第2版 08-19 17:25]
我们很生气顺丰怎么是这样一个公司的,本来不上班了,家里各种用钱的地方也多,你没有给一毛钱关心一下
反而在该给的时候老是少给,而且每个月都少,已经连续四个月了,问工作一直说每个部门都满了
可是家人不上班也不行啊,年纪轻轻,在你顺丰上班7年生病都不想要了,到其他地方上班也不要啊
因为生病体检也不过关啊,那么大的连锁顺丰就没有容纳家人一份工作吗?哪怕钱少点,给个岗位也行啊
一直说没有,眼看快到医疗期结束了,就来这种狠话,直接开除,不管理同意不同意
发表于:16-08-19 17:24
看看顺丰最后是怎么解决
发表于:16-08-19 17:25
所以入职体检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这不是职业所导致的,还真不能要求公司给安排个轻松的工作。快递员是很辛苦啊,愿早日康复,换个工作。
举杯对这份情说珍重 
思念为你燃烧寒夜中 
爱写满了手 
怕摊开看了心痛 
此情此景我心一片秋 
人未亡 情已断肠 
恨爱一世的荒唐 
面对命运我步步退让 
手一放 痛就疯狂 
翻云覆雨到绝望 
痴心爱过我又能怎样
发表于:16-08-19 17:27
这事只要有瑕疵,法律肯定是偏袒个人。不用网络喊冤或媒体曝光,那反而让事情复杂化。赶紧劳动仲裁或起诉...
发表于:16-08-19 17:30
以下是引用 第14楼 @岚 的话:
所以入职体检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这不是职业所导致的,还真不能要求公司给安排个轻松的工作。快递员是很辛苦啊,愿早日康复,换个工作。...
是不是职业病医生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但医生说了,饮食也有可能,上班累也有可能
但不管怎么样是一个好好的一个人到顺丰上班去6年多了,生这个病,谁也是不想的
顺丰上班早上7点多点就要到那里工作下货,到晚上8点多甚至10点多下班是正常的一件事情
点部天天开会,中午吃饭到晚上10点在吃晚饭,常年这样,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其他原因
发表于:16-08-19 17:33
帮顶!还是劳动仲裁吧。不说顺丰违法什么的,但这事做的确实不够人性化。
发表于:16-08-19 17:37
病假期间公司给多少工资都是有银行记录的,都可以查到的,我们觉得给您打工几年的公司而且是那么大的一个顺丰公司
对待每个员工都是一样的,我想您多给一分也不可能的,可是偏偏不这样,当你问工资明细的时候就出现问题了
就说少发了,在没有问的时候也没个电话或者短信说工资少给,这就是顺丰,就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给您打工的顺丰
扣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快递员送货各种辛苦就不说了,既然选择这行再累也要受着,可是事实不这样的
一直少给工资
发表于:16-08-19 17:38
在原因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必须是工作劳累导致的身体不适。这无论是怎么说,用人单位必须兜着。当然是单位有能力的情况下。
发表于:16-08-19 17:41
回复 第18楼 的 @苦恼的夏洛:你发在西祠,没什么效果的,顺丰的老板也不会看西祠,微博去发吧!
有人牵挂的漂泊,应该不叫流浪! 
有人陪伴的哭泣,应该不叫悲伤!  & 
     QQ:268891
发表于:16-08-19 17:44
顺丰没什么错啊病假扣工资不是正常么又不是工伤不能因为你身体不适合做快递,又没有核实岗位就养着吧大公司做的都很正规的
我想要一段情。不后悔。不怀疑。不怨恨。
我想要一个人。不说谎。不背叛。不伤害。
发表于:16-08-19 17:47
希望爰叶哉庖豢橛星惺悼尚械慕饩龇桨福裨蛐」局灰⑸焕庵肿纯鼍统圆幌
发表于:16-08-19 18:17
回复 21 楼 @clipno :
扣工资是病假期间的最低工资、员工有病假条是不能扣的、而且是南京市的最低标准1770乘以0、8,但员工个人社保的部分也是由公司承担的、但是公司没有承担已经违法了,
发表于:16-08-19 19:07
病假工资是南京市的最低标准1770乘以0、8,但员工个人社保的部分也是由公司承担的、但是公司没有承担已经违法了,说的对
发表于:16-08-19 19:13
非工伤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80%就不违法,休完相应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岗的如果没有合适岗位另行安排的,公司是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还有代偿金。当然,公司出于道义,可以再给一部分补偿,一般来说劳动法是倾向劳动者的。
妖艳于外,清净于心。
发表于:16-08-19 19:15
佛不渡我,我自成魔!
发表于:16-08-19 19:33
马上医疗期也快结束了,公司意思没有合适的岗位、愿意赔偿一年的一个月工资、但是我们不想这样、因为还是想去上班的、不能年纪轻轻就不上班、家有老小都需要养活、妈妈是残疾人、爸爸大母指没有了,本来家庭很困难、也由不得不去上班、生活来源怎么办?只是希望顺丰看在平时给你工作多年的份上安排一份工作都不给、
只愿意赔偿一个月工资结束、那以后我们到别的单位人家也不会要我们、毕竟生病连体检也过不了、只是需要一份工作
发表于:16-08-19 19:40
帮顶!!!!
发表于:16-08-19 19:42
你的诉求是什么?
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
还可以向你所在单位的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
也可以向南京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发表于:16-08-19 19:52
这个身体,真不适合做快递
发表于:16-08-19 19:53
回复 29 楼 @车尔盖世 :
嗯、谢谢!我们去了解了,法律援助中心也希望我们打官司、毕竟单位说按规定办事、但真真没有按劳动法走、我们也没有要求什么、就是不希望被开除、能有一份工作养活家、自己一个月药费就大几百、还有社保断了怎么办?
发表于:16-08-19 19:56
顺丰没有替你家缴纳社保医保么?
致自己的青春
发表于:16-08-19 20:00
以下是引用 第31楼 @苦恼的夏洛 的话:
回复 29 楼 @车尔盖世 : 嗯、谢谢!我们去了解了,法律援助中心也希望我们打官司、毕竟单位说按规定办事、但真真没有按劳动法走、我们也没有要求什么、就是不希望被开除、能有一份工作养活家、自己一个月药费就大几百、还有社保断了怎么办?...
你这样的要求只有公务员之类的体制内单位可以办的到!
一般的企业只会跟你按正常的流程来了!
发表于:16-08-19 20:03
如果顺丰有补偿金给你,解除合同是没问题的
发表于:16-08-19 20:09
回复 32 楼 @alchen :
顺丰交了五险没有公积金、保险里面的钱在住院各种检查的时候就用光了,买的意外钱也是自己花钱也没有对口、开除了社保就给停了、最后我们只能求助法律了
发表于:16-08-19 20:12
回复 34 楼 @云淡风清75 :
我也不懂、还是等礼拜一问劳动部门、反正这期间无人问我们、没有看见一分钱、而我们不想被开除、还是想去上班、社保不能断、因为现在每个月都到医院去检查
发表于:16-08-19 20:19
我认识这个人,他送奥体名座快递的
发表于:16-08-19 20:21
如果单位确实想解除合同,只要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赔偿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你就是去申请仲裁也没有用的,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只要这几种情况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你能靠上哪一条呢
发表于:16-08-19 20:25
回复 37 楼 @鱼的眼泪11 :
嗯、是的、现在想去单位也不肯了,他平时工作什么样、客户您多少见到过、是顺丰太不厚道了,只是心脏血管痉挛、不是绝症、还是想上班的
发表于:16-08-19 20:31
&&[第2版 08-19 20:31]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苦恼的夏洛 的话:
病假期间公司给多少工资都是有银行记录的,都可以查到的,我们觉得给您打工几年的公司而且是那么大的一个顺丰公司
对待每个员工都是一样的,我想您多给一分也不可能的,可是偏偏不这样,当你问工资明细的时候就出现问题了 就说少发了,在没有问的时候也没个电话或者短信说工资少给,这就是顺丰,就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给您打工的顺丰
扣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快递员送货各种辛苦就不说了,既然选择这行再累也要受着,可是事实不这...
生病期间工资拿到的基础工资没有绩效(投递计件工资),不上班也就是底薪打8折,不存在你家人工资被克扣,我有次跟快递小哥聊起知道的,快递都是基础工资(一定数量底薪)然后加上你每天投递快件(好像是每件5毛),就是你投件越多拿到的就越多,你家人生病没法投递就只能拿基础工资,如果上班不投递就只能拿基础工资,你老公生病不上班所以要打8折(可能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没有克扣你家人工资,这种私人公司说开除就开除是常态,你家人心脏问题这种病人家肯定不敢再用了,说出事就出事还不如开除解除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给你赔偿就是了,私人企业用工没有终身制
发表于:16-08-19 20:27
回复 38 楼 @云淡风清75 :
不管结果如何?毕竟是好好的一个人到公司上班的、法律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不能由着公司怎么样?但公司已经违法为何让社保还让受害人承担、这是不对的、
发表于:16-08-19 20:30
回复 40 楼 @深海幽蓝zaishui :
按病假最低工资打八折是对的、但是劳动法规定打八折社保是公司承担、可是顺丰没有承担、还是从八折里面扣的
发表于:16-08-19 20:33
以下是引用 第42楼 @苦恼的夏洛 的话:
回复 40 楼 @深海幽蓝zaishui : 按病假最低工资打八折是对的、但是劳动法规定打八折社保是公司承担、可是顺丰没有承担、还是从八折里面扣的...
你的理解有问题,打八折就是从你家人的底薪扣除,不是公司承担明白吗
发表于:16-08-19 20:35
回复 43 楼 @深海幽蓝zaishui :
错了,这个事情也是劳动局的人说的、你可以了解一下、八折公司要承担社保的、不应该让员工承担了,我所发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你也可以打听一下
发表于:16-08-19 20:36
虽然你描述的有点凌乱,我也坚持看完了,目前为止单位不存在有违法行为,你想换岗人家同意才行,这是双向选择,如果人家不同意也不违法现行劳动法,明白么
发表于:16-08-19 20:40
单位开除你家人也是单位在行使自己权利,只要给你赔偿就是合法的,明白啦
发表于:16-08-19 20:42
那顺丰应该没有违法,你申请劳动仲裁也没什么作用。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自己交社保,如果有失业保险的话,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享受期间应该不需要交纳社保。出保险期以后,可以选择自己交居民社保或者挂靠单位,体力不行可以选择做做位商吧,其实总比最低工资收入要高的。其实没有任何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会轻易养这样一个员工的,国企或者公务员才有这样的可能。
致自己的青春
发表于:16-08-19 20:42
如果你家当时想要这份工作就不该惊动单位,你让单位去人看到把你家人病的这么严重,单位肯定不会用你的
发表于:16-08-19 20:44
医疗期结束后,仍不能工作的,单位也没有其它合适岗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你没有仲裁的理由啊。
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答复你病假工资里养老保险个人支付部分由单位支付,这说法是错的。省工资条例当时确实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不久之后随着最低工资规定的改变,又改变了这个说法,这部分仍然由个人承担,如果你就此仲裁,不会得到支持。
站在你的角度,如果单位以医疗期结束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你可以申请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级别,单位应再支付6个月医疗补助费。
如果你最近医疗费用较大,也可以和单位协商暂时保留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自己全额承担社保,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再解除劳动合同。
合情、合理、合法才能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
最后祝早日康复。
发表于:16-08-19 20:52
通篇看下来顺丰目前没有什么违反劳动法的,其实这种情况,可以以情动人,和公司相关负责人多说点好话博取一些同情,看能否安排一份合适的工作,维权意识太强也不是好事,你们的诉求是要继续在公司工作,清闲的工作,你觉得这个靠硬的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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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inia)
(深深的丧)
第三方登录: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医疗期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2009年12月,阿丽与阳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阿丽担任部门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
  11月30日至日。日,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开始休病假,阳光公司为其报销了医疗费用并发放了病假工资。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阿丽因病没有回公司上班,阳光公司停止为阿丽发放工资和缴纳保险。
  阿丽向大兴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阳光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病假工资并报销医疗费用。
  大兴仲裁委裁决阳光公司支付阿丽日至2013年5月病休工资6720元,驳回了阿丽关于报销医疗费的请求。阿丽与阳光公司均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阿丽认为,其在阳光公司工作期间患上重症肌无力,应当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阳光公司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阳光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停止向其发放工资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阳光公司认为,日,阿丽患重症肌无力住院治疗。阿丽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阳光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阿丽依法享有的医疗期应为三个月。2012年
  11月29日劳动合同终止时,阿丽的医疗期早已届满。阳光公司停止为阿丽发放病假工资并停缴保险,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阿丽要求阳光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病假工资
  8000元和医疗费用1.5万元的诉讼请求。
  关注一
  什么是&医疗期待遇&?
  我国实行医疗期制度,按原劳动部规定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虽然其不能上班工作,但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法定的病假待遇,这个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就是医疗期。当然享受病假待遇还要履行病假手续。
  《劳动合同法》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解除病休职工劳动合同规定了两项条件。首先,要求劳动者医疗期满。对于医疗期未满的患病休假职工不能解除,如在医疗期内病愈,则应安排其上班工作。其次,要求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在具体操作上,原劳动部认为,如劳动者患病难以治愈,则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需注意,上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案中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不能继续工作,进行治疗后至今未愈,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故正确确定其医疗期是解决双方纠纷的关键。
  关注二
  如何计算医疗期?
  原劳动部制定的医疗期标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为3-24个月,医疗期可在一定周期内循环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阿丽实际工龄不满十年,在阳光公司工作不满五年,根据原劳动部规定应当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阿丽日患病停止工作,至日劳动合同到期时,已经超过法定医疗期。阿丽主张其医疗期为24个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日到期终止。
  需注意,各地的医疗期制度多按原劳动部的规定执行,但是也有一些地区自行制定了医疗期计算办法。如上海的医疗期标准就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明确: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下列情形中关于医疗期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一)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二)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
  需注意,上海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仅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不受本单位外工作年限的影响,自入职后的病假天数累计计算,也不存在周期内循环计算问题,满20.83天为医疗期满一个月,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如果阿丽医疗期届满,如果她还不能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批准她请病假,并继续支付病假待遇,直到日劳动合同也届满时,终止劳动合同。
  关注三
  如何延长医疗期?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上海则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简单地说,关于延长医疗期的条件,按原劳动部的规定是属于三种重大疾病,按上海的规定是完全丧劳。但是司法实践中也有一种意见:上海的规定是在原劳动部的三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作了扩展性的解释,即三种重大疾病可直接延长医疗期,而其他疾病延长医疗期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劳。
  结合本案,阿丽能够享受的医疗期为三个月。阿丽主张其应当享受24个月医疗期,但是其所患的重症肌无力,不属于以上《通知》第二条所列举的特殊疾病,阿丽亦没有经过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医疗期。因此,法院认定阿丽患病应当享受的医疗期为三个月,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即使在上海,阿丽也不符合延长医疗期的条件。
  关注四
  如何支付医疗补助费?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的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由此可见,原则上医疗补助费计算基数与经济补偿金是一致的,即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用一个公式来表示:经济补偿金与医疗补助费年限之和=N+6。其中N表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按照上海口径,至日,阿丽的医疗期届满,如果她还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日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能否主张医疗补助费?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办发[1997]18号文又进一步明确规定:&《通知》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由此可见,医疗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能够主张医疗补助费的情形,仅限于&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合同后无须支付医疗补助费。若劳动者被鉴定为1-4级,则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也无须支付其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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