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一种商品每件成本a元卖出去39,缴纳税款6.24,成本32,那我是不是不挣钱?

某商店同时卖出两件商品各300元,一个赚了20%一个亏了20%,是赚了,还是亏了,_百度知道
某商店同时卖出两件商品各300元,一个赚了20%一个亏了20%,是赚了,还是亏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第一件成本:300÷(1+20%)=250元赚了:300-250=50元第二件成本:300÷(1-20%)=375元赔了:375-300=75元所以赔了:75-50=25元
采纳率:24%
基数不同,当然亏了
赚了300×1.2=360300×0.8=240
亏了,因为这样的话虽然是不赚不亏,但是商店是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如果不赚钱就是亏了。
抱歉,不知道
这个还用问,亏了呀
没赚就是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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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这门手艺自张氏家族代代传承,传至张彦,已到第六代。200多年的岁月流转,变的是时代更迭和家族匠人的新老更替,不变的是刻刀、青砖和守艺之心。
“东汉,蔡伦以位尊九卿之身兼任尚方令,总结以往人们的造纸经验,革新造纸工艺,终于制成‘蔡侯纸’。”
本次展览旨在让观众真切的感受到“纸”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材料,更能懂得“纸”作为四大发明的珍贵,懂得“纸寿千年”蕴涵的真谛。
现在充斥在市面上的所谓的“纸”,与真正能够代表中华文明高度的纸,纯然属于两个系统。
日,国民党杨森部突然袭击我新四军驻平江加义通讯处,我新四军留守处十几个干部惨遭杀害,同时,在平江的红军家属及其他革命分子被杀者不下千余人,其中有一红军家属兄弟八人竟被杀掉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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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中华网含税进的商品不含税卖出,内账中成本怎么核算及会计分录?_百度知道
含税进的商品不含税卖出,内账中成本怎么核算及会计分录?
我有更好的答案
内账中成本怎么核算及会计分录?内账就不用管增值税了。直接记录进价与售价就行了。如果有增值税,内账单独登记。“含税进的商品不含税卖出”,两种记账办法:1)如果打算成本与销售匹配,有可比性,可以先将含税价还原为不含税价,再计入成本,卖出直接是不含税价,不用计算了。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2)如果打算核算简便,且仅是为了核算利润,其他不考虑,可以直接将含税价作为成本,卖出的不含税价作为收入。销售成本结转的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两个方法分录均一样。内账的增值税可以逐笔登记,也可以每月按实际交纳金额做一笔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采纳率:84%
来自团队:
含税?是说的含增值税?假如你们公司月初库存6个,单价120元(不含税)购进5个 ,单价100元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17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现金)
5*100+5*100*0.17
物资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物资采购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8*150+8*150*0.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8*150*0.17 成本核算要看你们公司是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6*120+2*100
贷:库存商品
6*120+2*100
加权平均法 单价=(6*120+5*100
)/11=110.9091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8*11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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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 有45名老三板投资者署名。文章一式六份,寄往以下6位中央领导:&&&&&&&&&&
&北京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中共中央总书记办公室邮编:100017&&
&北京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国务院总理办公室邮编:100017&&&&&&&&&&&
北京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办公室邮编:100017&&&&
肖钢&&&&&&&&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证监会主席邮编100033
&&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岐山书记办公室邮编100053马凯&&&&北京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国务院马凯副总理办公室&&邮编:100017&&&&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请90日内回复,谢谢领导。
&&本文章字数共计4万3千字(加上附件共6万7千字)。欢迎转载&&&&
&&&&&&&&&&&&&&&&&&&&&&&&&&&&&&&&&&&&&&&&&&&&&&&&&&&&&&&&&&&&&&&&&&&&&&&&&&&&&
&&&&&&&&&&&挂号信回执单邮局查询连接&&&&&&
日向多家媒体寄出本次文章,内容详见链接
在此向收信部门申请,批准执笔人把本文章寄往多个国外媒体。本文章自寄出后,120天没有官方回访信笺,本人会认为官方默认同意。&&&&
中国证监会的回信,链接
文章中的QQ,也是我的。只加媒体专用。
京中兴股东联盟QQ群&&&&
老三板投资者联盟QQ群&&&&
本次收到125元捐款
捐款使用情况说明:
一共打印了7本文章,每本45页,分别向6位领导和一位捐款人寄出。
A4纸&&&&&&&&300张&&&&&&&&
9号大信封&&
7各&&&&&&&&
6个中央领导挂号信&&&&78元(每封13元)
1个捐款人平信&&&&&&&&&&&&10元(邮票)
洗照片12张&&&&&&&&&&&&&&&&
12元复印证件&&&&&&&&&&&&&&&&&&&&&
共计使用了125.5元
文章复印、打印&&执笔人火烈冰山承担&
邮局6封挂号信与1封平信费用发票如下
&事后对文章中没有提及的内容,几点补充
一,国务院文件国发[1992]1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的法人股内部流通试点于当年7月1日开始试运行。《要点》明确指出,“选择若干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和进行股份制试点的企业集团,通过指定的证券市场试行法人股内部流通”。与此同时,国家体改委批准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主管的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为指定的法人股流通市场。
二,国务院文件国发[1992]6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中提到“要加强全国证券交易系统的自身建设”。而这个1992年被国务院认定的合法证券市场,在1999年又被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1998]10号认定非法市场而关闭。
三,《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文件中明确:
“(四),。。。。。。。如果股票或股市发生问题,影响股民利益,势必波及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
&&(五)股份制知识缺乏,人才严重短缺,工作经验不足。目前,不少经济部门的管理人员和领导同志,甚至试点的股份制企业负责人,普遍缺乏股份制企业、股票、股票市场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对股份制企业的运行、股票的操作、股市的驾驭等知之更少。这已经成为股份制企业组建和试点工作进行规范、继续深化的主要障碍,也是一些地方把组建股份制企业单纯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上项目的重要原因。”&&  &&&&
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
文  号:中发[1989]11号
内容中明确“
(3)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经验教训。.....
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同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削弱也是分不开的。”
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
中发(1993)6号明确“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要继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试点,”
六,1992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小平同志这句话,被当时定位资本市场成立的政治指示,没有这句话就没有股份制,没有这句话庇护,很多人都要带上“走资本主义”反革命帽子。我要问一问“小错误”谁当替罪羊,“小错误”怎么办?理所应当么?
七,中国人民银行发文《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明确:“二、交易系统:指中证交所属并由中证交管理和运作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英文译名: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缩写NETS或简称为NET系统);”
八,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章程》明确:“中证交是全国性的金融企业”、“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九,国发〔1993〕91号《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完善对证券交易所和交易系统的管理;创造条件逐步统一法人股与个人股市场、A股与B股市场。”
十,证监函字[1994]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配套行政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函》中明确:“1、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境内、外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不影响原寄信内容,又能使文章增加理论依据,不断更新文章内容,最新版本去链接中查看
&以下是原信,信中文章内容:
强烈要求制定出台
&&两网遗留问题优先解决细则&&平反两网历史冤案,无条件转市!
&&老退市股解决细则&&退市股新老划断,老退市股降低上市门坎!
&&投资者保护法&&中国资本市场必备!
须管理层各位高官统一认识,中国证券市场24年来,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
执笔人:于&&
&&&&&&&&&&&&&&&&&&&&&&&&&&&&&&&&&&&&&&&&&&&&&&&&&&&&&&&&&&&&&&&&&&&&&&
本上访文章&一式六份,寄往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请90日内回复,谢谢领导。
本文只在小草三板网站论坛提前已经发表,用来征集签名。此信件寄出后,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官网邮箱寄出,并在全国人大官网提供的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CCTV央视网,中国广播网,CHINADAILY网,光明网,共产党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国际在线,法制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工人日报,搜狐,和讯,人民代表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等网站;凤凰财经、文汇报、商报、经济日报、华富财经等香港媒体提供的信箱发出。在此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申请批准执笔人把本文章寄往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时代周刊、华尔街日报、泰晤士报、英国BBC、金融时报、路透社等国外媒体(这些国外媒体的文章经常被国内新华社主办的参考消息报所引用)。本文章自寄出后,120天没有官方回访信笺,本人会认为官方默认同意。
有45名老三板投资者署名,代表全体老三板176万投资者。也想代表主板投资者,更想代表国家、社会团体的投资机构,向国家最高层提出强烈要求。
第一部分 至关重要的13项强烈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部分 中国投资者队伍,富可强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资者保护缺失原则立场构架,保护投资者需要顶层设计!制定《投资者保护法》。-&-
3.1,法律应定义正常损益和非正常损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设立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保障机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3,建立终身破产还债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建立融资人违法赔偿条款,分等级区分危害,加倍赔偿投资者。- - - - - - - - - - - - - -
-& - - - -
3.5,各层次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权益平等,不区分对待。保障其收益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同权同利。--
3.6,建立网络补偿划拨赔付系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修改《刑法》《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等法律,支持《投资者保护法》直接划拨赔付,不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赔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8,对于各法律法规规章中,每项逐项条款中加注责任惩罚和受害赔偿内容,修改添加原法或将内容罗列入《投资者保护法》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投资者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保护,投资者保护法的作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数据为根据,批判国内股市融资立场,剥夺投资者。资本市场中需要反种族歧视、反压迫剥削的革命性改革!推翻封建王朝的标志是立宪,建立真正市场化的标志是制定《投资者保护法》!-&-&&&6
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上位法原则,造成两网历史遗留冤案,并且违法不实施善后工作。谁敢对国务院追责!两网问题已不再是制度上的问题,而转化成政治上的问题。两网非法,就严惩开办人监管人,给人民一个交待。如果两网是合法的,就给两网投资者一个交待。建国以来,继文化大革命之后第二个历史冤案。政治冤案需要平反,无条件上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两网法律关系概括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两网成立到灭亡的政治身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1,STAQ系统政治背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2,NET系统政治背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3,资本证券市场中的政治问题定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5.3,以法律为准绳,阐述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上位法原则,迫害两网。造成历史冤案。
5.3.1,相关法律与简单陈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2,以中兴实业为例,详解证监会错误使用国办发[1998]10
号,违反1993国务院112号令,对两网残害,国务院负监管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3,以中兴实业为例,详解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证券法》《公司法》。- - - - - - - -
-&& - - - - - 13
5.3.4,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公司法》。理应仿照两网“非法”事件,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定性非法并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刘纪鹏:法人股市场关闭 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 - - - - - - - - - - - - - -
-&&-------&
5.5,国务院、证监会和地方政府,违法不履行两网善后工作,两网作为我国资本市场革命先驱,做出了巨大贡献,屡次承担小白鼠试验品角色,上市审批比退市股还严历,本末倒置。把两网丢进老三板政治牢笼至今不理不睬,14年来可操作性的制度一切空白,现以非上市身份歧视对待。-
- - - - - - - - - - - - - - - - - - - -&
5.6,以京中兴为例,两网股进入老三板冤狱后,无有效制度无融资权的情况下,公司被侵占上亿元权益,
监管机构形同虚设,投资者投诉无门。《投资者保护法》缺失,为肮脏行为缔造了“合法”庇护!- - - - - -
老退市股包装上市,掏空侵占退市,证监会多年不出政策实施细则,投资者怨声载道,要求股改清欠,降低上市门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第七部分两网和老退市股14年的上访历程落得一场空,社会反映强烈。176万人和公司强烈要求中央尊重历史,平反两网政治身份,无条件上市。降低老退市股上市门坎!
- - - - -& - - - - -& - - -
第八部分 举例论证现资本市场怪象结症。呼唤《投资者保护法》。- - - - - - - -
- - - - - - -- - - - 25
8.1,对于在国家机关混饭、混权、混职称、混日子的四混公务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淘汰制,一经举报核实,就要求下岗才会出效率,砸碎金饭碗铁饭碗,才会杜绝政府部门踢皮球,玩太极的现象-
- - - - - - - - - -
8.2,券商搞乌龙,罚款几亿上缴国库,投资者非正常损失无赔偿,是何道理?& - -
- - -& - - - - - - - -
8.3,大股东玩虚假恶意,套取几十亿真金白银,只罚款50万,只警告处分,监管层审批责任不追责则,投资者非正常损失却无赔偿,索赔之路漫漫其修远兮!空谈法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老退市股环保1在破产重整中,法院和证券监管层糊涂行政执法,大股东与受益人,此地无银三百两,投资者稀里糊涂割让75%股份,同时丧失特有的流通权,用来换取三无承诺。管理层全在忙新三板融资构建,不管老三板死活,该有的网络投票制度被雷人般的解释否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5,最新国务院国办发(号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规章,把投资者区分成白人和黑人两种对待。我们坚定相信,国家党中央的全部决策绝对是正确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对于下属管理执行过程中往往走样变形的现象,希望中央高度重视!-
- - --& 27
8.6,三板建设应把挂牌制度逐渐设置为注册制即可,但三版的其他各个方面制度重新做起是历史倒退的表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 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中,每项条款普遍缺失违规责任处罚,更无受害者赔偿。“法”如废纸,不能贯彻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第九部分老三板170多万爱党爱国投资者,真切希望中央政府正视历史,尊重历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点实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部分 期待中央回信答复意见,接受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一部分 老三板投资者签名和执笔人个人请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二部分 附件一:两网和退市股一些剪短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附件二:2012年度京中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数据,总资产1.9亿,净资产3830万,所以科技路35号的偷卖转手问题,适用如下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关重要的13项强烈要求!
(一)老三板要和主板一样,实行重大决议,有网络投票渠道;限制大股东“一言堂”侵犯中小股东利益。&
(二)改变老三板交易规则提高流动性 ;
(三)向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时,老三板流通股民具有同主板一样配售权利。
(四)优先股制度也适用老三板。
(五)尽快推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老三板再上市和优化公司政策;制定重组、定向增发、融资规定;推出股改和清欠细则。流通股缩股比例应该和重组后的业绩挂钩,有法可依,严防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
(六)两网和老退市股和新退市股,三者必须新老划断。1999年和2007年作为划断两个门坎,由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不同制度带来的遗留问题,区别对待。时间早期的问题股优先对待,适当降低转板门坎作为补偿。反对老问题等新问题一揽子解决这种拖拖拉拉办事效率。党的政策阳光至今没有照耀老三板市场。
(七)两网股历史遗留问题自1993年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国务院违反触犯《证券法》《公司法》行为造成的。致使文化大革命以来第二号冤案产生,至今过于久远,政治问题政治解决,马上立即平反两网政治冤案,无条件平移转上市。确定其上市身份,现总共就8家,解决一家是一家,三年后再退市,股民无怨言。&
(八)2007年以前的老退市股,以主板ST股摘帽条件或比照现有的沪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大幅度降低此标准,作为上市条件。
(九)公布两网和老退市股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由国务院或下属各部委牵头,利用行之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使各部门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协调步伐,堵漏疏流,贯彻落实。调动两网和老退市股公司的上级主管和各省与地方政府积极性,督促两网和老退市股重组,支持一部份公司换股上市,支持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介绍上市。借鉴国办发[1998]10
号文件第五项第4条内容,暂停有问题股的地区和部门,新股发行或上市申请。
(十)新三板建设不要把老三板丢在一旁,剃头挑子一头热,老三板制度不可以另行规定,要与新三板制度一同出台,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因为老三板是新三板的开创者,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驱,爱幼而不尊老,是何道理?
(十一)在新办法、新规定制定之前,两网和老退市股公司可以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A股上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规则,进行结构治理、并购重组,尽快建立或加强主营业务,实现旧貌换新颜,力争再上市。
(十二)立即制定《投资者保护法》,建立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资金来源为融资人,设计责任人终身赔偿程序,建立非正常投资损益赔偿机制,证监会公告认定虚假欺诈等案件后,可以通过市场网络系统,简单可操作性的使广大分散的投资人得到补偿,不拘泥只靠单一复杂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是搞注册制的前提基础,是我国资本市场顶层设计中的顶层。
(十三)在《投资者保护法》未制定出台以前,由国务院尽快出台投资者保护条例,条例内容按照第三章内容逐项逐句逐词分条款参照制定,作为过度时期法规,来规范证券市场。在国务院出台投资者保护条例之前,由证监会制定可立即执行的相关规定,填补市场规范空白。
第二部分&&
&中国投资者队伍,富可强国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面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投资者的队伍逐渐壮大,处于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充斥着国内、国外各个角落,主板投资者、三版投资者、4版投资者、还有各种社会团体、国家的投资机构。数亿人士,关系到众多家庭。投资者保护的好,有利于我国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国有资产升值,国际地位形象,更能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良化循环,壮大发展。
投资者保护缺失原则立场构架,保护投资者需要顶层设计!制定《投资者保护法》。
保护投资者权益,是我国证券市场管理层常年宣扬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全是为了融资服务的,无法可依也是其重要原因。20年来我国证券发展史证明,任何监管都做不到人为监管落实到位,也无法杜绝丑漏现象防不胜防的出现,更无法市场化平衡买卖双方利益这一现实。投资者怎么保护?投资者需要哪些保护?管理层始终都没站在投资者立场上考虑过。本章节所述,在我国现有法律和制度里都是空白。尤其最重要的是,我国证券市场面临改革,由审批制转为注册制,就更加急需《投资者保护法》出台保护弱者。本章节为投资者保护法中,所必需的构架要素。
&3.1,法律应定义正常损益和非正常损益。
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什么,那就是挣钱的,就是收益权。没人进证券市场是为了搞无私捐献的,所以在证券市场里资金缩水带来的亏损,由谁来承担?这就需要定义法律层次上的名词。一是正常损益,二是非正常损益。正常损益是指无恶意的投资环境中,由于企业自身和外在因素发展变化中,价值的变化,决定的损益。非正常损益是指在恶意的投资环境中,由于大股东或受益人被证监会认定欺诈,恶意掏空,包装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价值变化,导致投资者的损益。正常损益由投资者承担,而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理应由违法违规责任人承担。投资者一词的定义不仅指个人,还定义为社会团体或国家投资机构。
3.2,设立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赔偿机制。
法律框架下,理应设立一个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赔偿机制,想要融资的必须先在赔偿机制内质押资产或股份,才能融资。这样就能支持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的赔偿,做到有资产能赔付,有资产可执行。对于已经出现的责任人违法,无资产可执行的情况,可以没收其持股,同时没收其名下所有资产,用来补偿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
3.3,建立终身破产还债程序。
建立责任人终身赔偿制,如责任人不能偿还投资者全部非正常损益,则宣告其破产,并处于终身还债程序中,直到还清为止。在投资者非正常损益没有得到全部赔偿前,责任人不能有名下资产。此举绝对震慑责任人要遵纪守法,不偷奸耍滑。
3.4,建立融资人违法赔偿条款,分等级区分危害,加倍赔偿投资者。
把资本市场中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细分条款,按损害程度,分等级加倍赔偿投资者。比如,大股东乱承诺的现象,在承诺没有实现时,不仅要强制使其兑现承诺,还要加倍兑现承诺。《消费者保护法》中就明确写到,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以获得3倍赔偿。为何证券市场不可以仿照实施?
取消行政或警示性处罚。建立向投资者送股的赔偿惩罚制度。
3.5,各层次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权益平等,不区分对待。保障其收益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同权同利。
无论是主板还是三版投资者,都是我国法定投资场所的投资者,投资者的权益应一致,要一视同仁,不能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区别对待。保障其收益权,知情权,和决策权,同权同利。主板有的好制度,三版市场理应共有。比如公司治理、重组增发、分红回购、信息披露、问询机制、网络投票、投诉处理、赔偿机制、退市机制、保险机制、准备金制、内幕交易违法作为等方面。并升级完善这些方面,让融资和投资双方势力得到互相补偿,达到相互平衡制约才是最根本的。
比如现在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重大决策表决机制规定,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即可通过,而广大不能到场的投资者表决权被剥夺,明显不公平不平等。限制了一方,就意味这对另一方的放纵。这种原始社会方式,理应被网络现代化所取代。
3.6,建立网络补偿划拨赔付系统。
在交易所电脑网络系统中,提高技术手段,来支持网络自动补偿划拨赔付,并且能达到100%赔付投资人非正常损益的功能。
3.7,修改《刑法》《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等法律,支持《投资者保护法》直接划拨赔付,不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赔偿。
凡是被证监会或法院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投资者的非正常投资损益,不用再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自动划拨从责任人质押资产到投资者账户补偿,做到每一个投资者都能得到补偿,避免了法律诉讼程序,诉讼费用,交通费用,律师费用,误工费用,同时也避免了持有少量股份的投资者放弃权益的现象。或由中国证监会组织成立投资者诉讼部门,专门代理违法违规公司的广大投资者向法院集体诉讼,诉讼权益,由全体广大投资者共享,包括未主张权益的投资者。
&3.8,对于各法律法规规章中,每项逐项条款中加注责任惩罚和受害赔偿内容,修改添加原法或将内容罗列入《投资者保护法》中。
见本文章第八部分8.7小节。
3.9,投资者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保护,投资者保护法的作用
总之,投资者不关注责任人能判多少年,只关注自己的非正常投资损益能不能得到赔偿。只关注该知道的,投资者是不是都能够知道的知情权。只关注能不能表达自己作为股东意见的决策权。更关注自己的投资收益权能不能得到伸张正义。这三种权,长期以来都是被剥夺,被强势力人所代替。长期投资理应获得回报,本应享受历史进程红利。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投资者保护法》尽快出台,用法制打击丑陋现象,而不是用行政手段遏制。法律条款规定的越细越好,做到老太太的裹脚--“又臭又长”。细到极致,界定才能分明;覆盖广阔,才能毫无漏洞。要让责任人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而不是行政手段的伸缩性。不怕你违法,只要违法就让你怎么吃进去的,再怎么吐出来补偿受害者,让法平衡市场,保护弱者。管理层只需向法院一样按律执法,行政既能简单化,更不会站错立场(既当裁判员,同时又当运动员)。如果有了《投资者保护法》,就是随时悬停在融资人和监管人脖子上的一把双刃剑,看谁还敢玩虚假恶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让市场做到纯净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搞注册制的前提基础。
第四部分以数据为根据,批判国内股市融资立场,剥夺投资者。资本市场中需要反种族歧视、反压迫剥削的革命性改革!推翻封建王朝的标志是立宪,建立真正市场化的标志是制定《投资者保护法》!
&&&&现在证券市场中,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比如两网股,老三板的退市股,老的问题不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灾难重重,困难重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越理越乱,越治越糟糕,头疼偏治脚后跟。即便有中央决策,也在后续过程中,歪曲理解,执行变形。究其根本就是没有切身的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建设市场。上届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2年6月上海陆家嘴论坛,就公开说过,
“中国资本市场没有理由不成为世界第一”的狂言。管理层天天想着融资融资再融资,使规模赶超美国。要知道,美国可是有证券200年历史历程。而我国只有24年证券历史,单说最近几年事:2005年在我国只有8900亿流通市值时,启动的998——6124点指数的大牛市。
2008年只有1.8万亿流通市值时,启动的1664——3478点的指数翻倍行情。而到今天流通市值高达19万亿,市场中能承接筹码的保证金只有6000亿,没有成倍增长。大小非的解禁,还有新股上市,可见所有的制度都是为了融资而服务的。没完没了地再融资大跃进,造成流通市值几年间骤然超大幅提升。这种以空间换时间的赶超策略,是广大投资者用屈辱流血的代价换来的。比如优先股制度本来就是为了提高绩优股地位,鼓励股市稳定专门设立的,只许公司赎回,稳定靠吃股息来引入社会投资的。2013年优先股制度引入我国,变形为优先股持有3年后可转普通股,无疑又要造成限售股、无数大小非解禁套现、内幕交易等问题。当初股改全流通为了什么,折腾来回,又回到股改前的样子了;比如2013年新股改革配售,本来是为了鼓励长期投资,但新股改革后的市值配售,需要按市值配比之外,还要提前2天有资金才能参加配售申购(还不一定申购成功),无疑想要参加配售只能提前卖出股份留作申购资金,无疑又给市场紧张的流动资金增加了压力。由于无资金,只能提前卖出部分股份,实际在强行做空市场。要么只能放弃配售,把配售权让给机构,形成了新股改革制度还是过去老样子,形如虚设;比如对中小散户购买新股,设立必须先买老股等各种障碍,歧视、刁难中小散户,新股发行比例仅40%。而网下申购机构条件极宽松,比例高达60%;比如违反《公司法》大股东锁定期限制的规定,证监会擅自决定,鼓励老股东在上市前,大量转让自己股份给新股东,变现资金达89亿,这是对中小投资者严重的不公正、不公平行为。在这些新情况下,原本困难重重的股市指数如何能抬起头?机构投资者所占市值的比例只有10%(美国占60%以上),现在市场存量保证金只有6000亿的中国股市,怎么能扛得动并打得动18——19万亿的流通市值?怎么能承受每年5000亿以上的新股扩容和再融资?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2009年金融危机最低点是6400点&,
如今2013年跨入2014年已是16000点,涨幅高达1万点 , 纳斯达克指数&
2009年最低1200点现在4100点涨幅高达3000点,看世界上各国指数,日本日经225指数,伦敦ftse,巴黎cac,德国dax,荷兰,新加坡,韩国,印尼等国家股市指数,自2000年至今的涨幅,都远远超过我国股市。就连小日本资产负债率高达200%,股市都创了6年新高,涨幅60%。美国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源地,都能站在其证券两百年历史指数的最高点上,不断刷新纪录,股市为国人造福。为什么我国就是那全球仅存世界垫底的股市。
13年来,中国GDP从8.9万亿——58.9万亿,增加了50万亿,增幅为5.62倍;货币发行量从13.24万亿——112万亿,增幅为7.46倍。房价物价至少涨8倍,唯独股市13年,涨幅竟然为“负数”,使股市的经济晴雨表功能严重扭曲。这实在是全世界股市的奇观。股市雄霸全球,东亚病夫,而国民gdp增长百分比始终全球第一。难道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就是个P?在中国就行不通?违背中国特色?
中国投资者就没有收益权?凡是赔钱的投资者就是赌徒?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曾表示投资老三板的股民就是赌徒。日15时,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姚刚说:“
现在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是强制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叫老三板。很多人为了赌这个公司还能回到主板上市就去买,造成了很多的问题。”这是中国管理层始终站在融资立场上造成的,从来都没有站在投资者立场上,考虑长期建设市场。能融资的市场大赚特抓,不能融资的丢进垃圾场置之不理,转嫁责任问题是“赌徒”造成的!上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任时,曾强调说:“大盘蓝筹股到了历史罕见投资价值的时候”。时过两年后的今天,还不是再创新低。官员们说的话,老百姓心里自然有杆秤。融资融资再融资,这是对投资者的压迫!对投资者严重的种族歧视!剥削投资者收益!致投资者经济效益于赌注!致人民幸福于口活套话!长期融资立场,虽带来了股市规模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带来的是国民资产严重缩水下降,超大规模资产人间蒸发,恶性循环,致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致国有资产土崩瓦解,而那些融资人确是肥的流油。我国24年证券市场发展史,正好比是我国奴隶、封建社会,以融资人为代表的强势一方,各自为战,搜刮投资者一方的民脂民膏。而作为政府管理层,没有起到正确监管作用,反而站在融资人立场维护平衡,可想而知能做到三公吗?在毛主席领导下,代表广大穷苦老百姓利益,经过8年抗战,4年国内解放战争,终于建立了新中国。而在我国现如今的证券市场,却又重新再现这种被歧视、被剥削、被压迫的民族,他就是广大投资者。他们24年来,一直面对着制度不平衡,一直受着融资人的凌辱,同时还受着管理层的不公待遇。两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14年不能解决,比建立一个新中国还要难。国务院成立的合法市场,几年后宣布是非法,两网公司和投资人从此被打入冷宫;融资人轻松地就能玩欺诈、套现,成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几十亿的利益所得,但违规违法换来的却是警告处罚或是蹲几年监狱,罚款几十万上缴国库,而投资者被融资者套走损失的成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几十亿的利益无法实现赔偿。文化大革命历史冤案都能平反,我们投资者也能相信,在我国投资市场上的冤案也能平反。请管理层站在投资者立场上,想一想投资者到底需要什么?老百姓需要的是市场环境纯正,非正常损益能得到轻松的完整赔偿,只有在此环境之下,资产缩水才心甘情愿。政府管理市场要用市场为老百姓谋福利,如遇损害,融资人要全部赔偿投资者损失,操作言简意赅,不需要复杂的过程。我们常在说,要小日本正视历史犯下的罪行,反思现在的错误行径,回到全人类大团结的轨道上来。习主席说过“矛盾倒逼改革”,希望管理层切身改革,彻底的改变观念,放弃融资观念,把投资者的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不管是融资,还是市场建设,都要围绕着投资者保护为主题做工作。对于投资者保护法治空白,该立法的立法,该修宪的修宪,拿出共产党人的气魄来!远看成岭,侧成峰,只有彻底放弃融资立场,以后长期站在保护投资者的立场,建设市场,所有以前难解决的问题,都会由视觉的不同,迎刃而解。对于中央下达的政策,在执行中才不会走样。对于长期大炼钢铁似的融资大跃进,也要有个休养生息缓进的过程。证监会官方网站回答投资者问题时表示:2012年以来的统计数据显示,自然人投资者在账户数和交易额方面占绝对多数,表明我国股市仍是一个以散户为主要参与者的市场。截至2013年6月底,沪深两市共有A股有效账户数1.34亿户,与2012年底基本持平。关系到数亿投资者,涉及到13亿家庭成员,怎么能没有个成文的法律保护?光靠偶尔想起来,说两句保护就行?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这是党中央积极倡导的,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证。投资者的保护,才是资本市场顶层设计中的顶层,这个顶层设计不好,建设多少个市场,都会产生不稳定基础,摇摇晃晃!
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上位法原则,造成两网历史遗留冤案,并且违法不实施善后工作。谁敢对国务院追责!两网问题已不再是制度上的问题,而转化成政治上的问题。两网非法,就严惩开办人监管人,给人民一个交待。如果两网是合法的,就给两网投资者一个交待。建国以来,继文化大革命之后第二个历史冤案。政治冤案需要平反,无条件上市!
5.1,两网法律关系概括图。
见第 9页。
5.2,两网成立到灭亡的政治身份。
上海、深圳交易所是1990年时,先后由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分别成立。
STAQ系统于1992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体改委)牵头成立,NET系统于日由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成立的。&STAQ
和NET历史上习惯简称两网。以“两所两网”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就此建立起来。两网非法关闭后,大多数两网股转为沪深主板上市,2001年后,现在尚余8家在老三板挂牌。两网股之一中兴实业(现在的京中兴,代码400006)就是1993年在NET系统挂牌的上市公司。在北京理工大学的官方网站上,科技产业一栏的公司介绍中,在2009年以前都是写京中兴是上市公司,现改为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
5.2.1,STAQ系统政治背景
国务院批准成立的STAQ系统,由于其牵办人国家体改委退出政治舞台,殃及STAQ系统的合法性。现在的中国证券市场设计研究中心的前身是“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
简称“联办”。 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创建者。
1988年9月底以后,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组成了“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联办”前身),到日,由9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签字“联办”成立,其中就有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王岐山为发起人之一,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联办”中有大量人物陆续进入新成立的证监会。刘鸿儒、高西庆、周小川曾任历届证监会主席。“联办”积极参与了中国“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年间,“联办”相继主持或参与了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和中国证监会的设计、创办、组建。日
“联办”建立的STAQ系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开通典礼。日,国家人事部批复国家体改委,允许将“联办”挂靠其下。1992年7月STAQ系统第一家公司挂牌,由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牵头正式成立运行。
国家体改委是日,五届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职能由国务院总理(任主任)暨各政府部门部长(任成员)直接行使。担任着国家改革中枢,可以领导国家各部委的特权部门,中国证监会是1992年10月成立的,在国家体改委面前实际就是一个下级部门。1997年9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二中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体改委终止运行。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
“国家体改委”撤销,降格改设为“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体改办”);标志着从此退出了政府内阁组成序列。随着国家体改委轰然倒下,1999年两网系统也作为失去娘的孩子,成为试验品。两网系统定性非法,盖上了历史政治冤案的大红公章,挂牌公司由此蒙冤。两网公司和投资者的死活开始被政府置之度外。年 马凯任国家体改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现在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上任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是两网时期国家体改委一员。国家机构改革实际就是革了百万投资者的命,革了两网公司的前程。成立两网证券交易场所,是国家总理的信誉,国务院的招牌,国务院批准做的大饼,最后化成坑你没商量的非法陷阱。这就是纯粹政治迫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实施,第七条之内容: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两网从合法变成非法,当时这社会经济秩序到底搞的是什么名堂。姓“资”还是姓“社”,形式意识上的桎梏,恐怕政府管理层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我们投资者可以理解,但国家机构改革怎么能让合法的老百姓,带上非法的帽子去蹲大狱呢?我们投资者相信当时国家最高管理层绝不会搞出非法股票交易场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当年的经办人监管人都能成为后来的政府高官,安然无恙没有违法,所以两网更谈不上非法,需要平反。
5.2.2,NET系统政治背景
NET系统和深圳上海交易所批准成立机制都一样,命运却不同,被定义非法。NET系统于日由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成立的。其交易系统规则是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证交)开发设计的,中证交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证券业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发文《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第一章第二条:“二、交易系统:指中证交所属并由中证交管理和运作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英文译名: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缩写NETS或简称为NET系统);”“第一百五十七条 本规则经中证交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证券主管部门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共同议定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在原中证交的基础上改组设立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属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1996年12月在国家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一直延续至今。1999年证券法实施,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撤离了对国家证券监管。1999年中兴实业向中央国债登记中心(NET
系统)申请撤牌,当时是以国务院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文件撤牌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绝对是合法的,怎会有非法股票交易市场,怎会挂牌非法股票?经济体制改革本无定式,要走不寻常路,可以理解,制度问题可以制度解决,但合法和非法定性,乱伦在一起,对中兴实业公司来讲,就是政治冤案。
5.2.3,资本证券市场中的政治问题定义
资本证券市场中的政治问题,就是监管方、融资方、投资方三个阶级,一方强势对另一方的歧视、剥削、压迫,甚至以敌人对待。只有当资本市场发展到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强势管理或强迫多数人的政治模式,实现市场中的投、融资双方(包括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双方)全面无缝相互制约、相互利益赔偿终身制,通过严厉法制,从而达到自我必须主动规范时,原来意义上的政治现象才会转化为一般社会现象而最后彻底消亡,从此不会再出现。这就需要《投资者保护法》顶层设计,更需要先平反历史政治冤案。
5.3,以法律为准绳,阐述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上位法原则,迫害两网。造成历史冤案。
5.3.1,相关法律与简单陈述
两网8家历史遗留问题直接责任人:国务院,(等级之高令人乍舌)。中国证监会;
国务院与证监会触犯法律:《证券法》日实施(老证券法,以下的证券法全指此法),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六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日第七条;《公司法》日实施,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触犯法律等级之高令人乍舌)
违反国务院自定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112号发布)(以下简称:1993国务院112号令)内容第九章第81条;
非法强拆两网,错误使用国务院自定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
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998]10 号)。中国证监会发布《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被害者:两网公司和两网投资者,对于两网关闭无任何责任,两网公司和两网投资人应获得更多补偿。
两网损害时间:自1999年非法关闭至今长达1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自文化大革命后第2号冤案。
形同虚设,忽悠上访的两网善后文件:国办发[1998]10 号第三项第6条中规定;证监发行字[
号;琼府办函[1999]70
号;《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证监会办发(2000)29号&;《关于做好原STAQ、NET系统投资者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办发(2004)30号文件;《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号。
5.3.2,以中兴实业为例,详解证监会错误使用国办发[1998]10
号,违反1993国务院112号令,对两网残害,国务院负监管责任。
1994年《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1993国务院112号令是《证券法》出台前6年中,唯一规范全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法规。内容第九章第81条中规定:“(十三)“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十六)“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场所定义明确,毫无争议确定两网系统是合法交易场所,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证券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已挂牌和申请挂牌的公司如何执行会计制度的函》证监函字(1993)79号(8月30日实施)的内容,也明确了两网系统的合法身份以及挂牌的上市公司地位,同时也证明了两网系统属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时,同时视察了NET系统的监控中心,并与王伯岩经理亲切握手,江总书记饶有兴趣地了解了NET系统的运作情况,陪同视察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还给NET系统题词,题词内容是“加强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实施,第七条之内容: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所以肯定的是,国家主席、中共党中央的总书记不可能去一个非法市场去视察,也不会和非法市场犯罪头子握手,中国证监会主席也不会和一个非法组织去加强合作。但是日,两网系统被有关部门以“国庆彩排交通管制”和“设备检修”为由暂停交易,之后被定义为非法市场关闭。中国证监会把一个合法证券市场监管成非法的,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合法市场,转身又说这个市场非法,这些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同时也违背国务院法规和证监会规章,自相矛盾,鲜血淋淋。
这里以中兴实业(为京中兴的前身,现代码400006,原两网股之一)为代表,根据当时法律,来证明当时最高层政府机关违法事实。京中兴历年年报的基本情况一栏里就有明确写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
号)的有关规定,经1998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中兴实业向中央国债登记中心(NET 系统)申请撤牌,并于1999 年10 月9
日起暂停其流通股在该系统的交易,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产重组分立并转换到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号)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办函[1999]70
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中兴实业实施资产重组分立并转市。”,但在2000年中兴实业公司实现了资产重组分立并没有让转市,此时政府诚信何在?
《证券法》日正式实施,
第七条明确写道“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当时中兴实业以国办发[1998]10
号和证监会《方案》向NET系统申请撤牌,而被同意撤牌,中国证监会当时是《证券法》认可的全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对这种以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文件为根据,对撤牌行为给予了许可。证监会非法错误使用和领悟了国办发[1998]10
号精神(同时也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因为文件中明确指出清理整顿的对象:“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设立产权交易所(中心)、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等机构,从事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以下简称“股票”)的场外非法交易活动”,其中并没有明确设于北京的STAQ和NET两网系统是非法,也没有在文件中出现“STAQ”和“NET”特有字眼,更没有“中央国债登记中心”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字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明确写到NET系统中文名称是“全国电子交易系统”和英文全称“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简称NET系统,1997年,NET更名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办发[1998]10
号中都没有提到这特有的名字。国办发[1998]10
号仅针对非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地方股票交易场所或机构进行清理,仅对非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清理,而两网系统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国务院同意成立的,挂牌的又是1993国务院112号令承认的上市公司,所以并不适用国办发[1998]10
号。既然国办发[1998]10
号都不适用NET系统,那证监会的《方案》对于NET系统来说,更是废纸一张。如果两网是非法市场,那么沪深交易所也是非法市场,因为沪深交易所批准成立的机制与两网一样,都是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体改委牵头成立的。
国办发[1998]10
号是国务院办公厅的,而1993国务院112号令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法律效力应高于前者。证监会如此行政就违反1993国务院112号令内容第九章第81条之规定,同时错误理解、使用国办发[1998]10
号文件,造成两网系统冤案。
5.3.3,以中兴实业为例,详解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证券法》《公司法》。
1993国务院112号令是为优化整个资本市场的资本,优化配置多层次市场体系,解决公司各类股份流通问题的法规。以两所两网为格局设计制定的行政法规。有类似于今天证券市场格局。当时在两网系统挂牌交易的法人股,法律定义为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也是对1994《公司法》中第一百三十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等条款的具体细则。
《证券法》颁布前,6年里,证券行业适用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国务院112号令,《证券法》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与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1993国务院112号令不是同一法律效力层次。既非母法与子法关系,又非普通法与特殊法关系,2者如何衔接配套,在证券法中没有予以明确。在《证券法》实施后,1993国务院112号令并没有被国务院废除。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证券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此条,两网系统股票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证券法》中未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场所”二词的法律定义,所以《证券法》和《公司法》支持1993国务院112号令内容第九章第81条中对两词的法律定义规定,证券法并提高了第81条的法律地位,已不再是国务院旧法规,而变成了证券法法规。这两个词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地位高于国办发[1998]10
号。对于证券法中未规定的,当时《公司法》有如下两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四十四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另外两网系统是依照年间当时的法律,合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公司也是依照当时法律程序批准成立的,并履行当时法律程序,是合法批准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法》中,没有对本法实施前已存在的两网系统和挂牌公司溯及既往制定任何明确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特别规定除外的法律原则(《立法法》日实施,第八十四条中写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由此,《证券法》支持两网是上市公司,两网系统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法》中任何一条规定都没有否定这合法事实。至此,根据《证券法》中“第一百六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在证券法实施后,应保障两网系统合法运行。保障两网挂牌公司是上市公司地位延续。又根据《证券法》中“第三十二条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两网股票是依照年间法律,核准的合法上市交易的股票,此时公司法和1993国务院112号令仍具有法律效力,又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应当按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如有不符合《证券法》规定之处,理应规范后转板或合并延续,不能改变原合法身份,更不能定义非法。否则就是违反上述《证券法》和《公司法》相关条款。《证券法》中溯及既往的具体规定只有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继续依法进行交易。&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完全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两网系统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又是证券法认定的合法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公司不能以非法的形式摘牌。由于此条没有规定两网系统,所以两网只能参照此条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转交易所上市,两网如有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由国务院出文规范达到《证券法》相关规定之后在交易所上市。在没有国务院另行规定下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前,《证券法》保护两网系统是合法证券交易场所身份,保护两网股票是合法上市公司身份。然而从日《证券法》实施到日中兴实业申请非法名义撤牌,前后2个月时间,没有看到国务院出台相关两网达到《证券法》规定的实施办法。两网股民上访时,证监会官员曾说:两网系统不是交易所和证券经营机构。对此股民有话要说:两网“系统”是非法,2001年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是什么玩意?是证券交易所?还是证券经营机构?这个“系统”就可以比两网“系统”合法?很显然证券法里没有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系统的任何规定。既然证券经营机构里可以有“系统”,那么两网就可以完全依照211条规定执行,不能有定义非法的环节,只能走合法的渠道,通过规范达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路子。2013年国发〔2013〕49号《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写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法人股早已实现全流通的今天,全国股转“系统”就合法,两网系统就是该系统前身,却是非法身份,管理层玩的是什么疙瘩汤。《证券法》中第一、三、四条写到“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务院自己批准成立的市场,几年中后自己又宣布这个市场非法,反复无常,折腾两网公司和投资人的权益当作玩物,严重侵犯两网公司与投资机构和近十万名投资人利益,已构成严重后果,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三公原则没得到体现。监管人作为交易活动中的当事人,在中兴实业完成资产重组分立后并没有给予转市,善后工作不履行承诺,没有体现出地位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欺诈绑架两网行为已构成事实,并长期存在至今。两网的两个政治后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脱离国家证券监管、国家体改委1998年从政治舞台上轰然倒下之后,凡是法制不健全、界定不清和没有规定的(见本文章第八部分8.7小节),证监会怎么打太极都有道理。
日,国务院和证监会明知《证券法》《公司法》存在,错误使用国办发[1998]10
号以非法名义宣布合法的两网公司撤牌,宣布合法的两网系统是非法,在违反1993国务院112号令基础上,又明显违反《证券法》《公司法》相关规定,罪上加罪,责无旁贷!我们知道《证券法》《公司法》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的上位法,法律地位决定着,国务院和下属机关行政执法或制定各种法规和规章都要在国家法律规范下运行。国家最高行政与权力机关国务院,公然违反国家法律约束,并指使下属部门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违反事实。态度极其恶劣,行为极其严重,危害极其广泛,影响极其深重!以人为本的原则性何在!保护投资的文件精神何在!&国务院和证监会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关部门,是不是还在我国共产党领导下政府机关,居然敢挑战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欺诈绑架两网行为已构成事实,并长期存在至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两网公司和投资者要求无条件平反恢复上市公司身份,无条件转主板上市!
5.3.4,国务院和证监会违反《公司法》。理应仿照两网“非法”事件,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定性非法并关闭。
我国第一部《公司法》1994年第一百三十条中写道:“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直到2006年1月第二部《公司法》实施,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写到:“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老公司法规定特点是公司股票不能分种类,同股同权同利,强调三公原则。而我们看到的是,1994年到2006年,12年老公司法实施期间,无数家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发行了股份,存在没公开成分,并老股限制流通,老股价值低于新股,A股和H股,A股和B股同时出现,没有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尤其是1999年《证券法》出台以前,6年里,作为证券监管的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明知违法,还制造无数起违法事件发生。为什么不把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定性非法关闭,为什么不把这些家上市公司定性非法!
既然管理层允许公司限制股份与流通股份同时存在,也允许A股和H股同时出现,也允许A股和B股同时出现,这些无视当时《公司法》第130条存在的现象,都不认定非法,而对于两网既往合法的事实,更不能用国办发[1998]10
号追其既往是非法,所以理应让两网法人股生存,理应合法,最起码通过规范达到证券法要求后上市,最为关键的是,这当中不能有定性非法环节。
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要没有改朝换代,那么新法就不能认定老法是非法,只能新法优于老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理,老体制下认定合法的产物,就不能被新法体制下认定非法,只能通过规范适应新法。两网被认定非法,没有体现出这一原则。
5.4,刘纪鹏:法人股市场关闭 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
 本节题目和内容,整篇援引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日《中国金融家》上的文章如下:
如果说不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设立是中国股份制的第一个特征,那么在1992年建立法人股流通市场则是中国股份制的另一个独创。募集和流通、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一对“连体兄弟”,没有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则名存实亡。这是任何国家资本市场都遵循的发展准则。遵循这一规则并赋予其公有法人股的内涵,既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发展中国资本市场,让公有资产能率先在公有制范围内流动起来的权宜之计,也是把股份制同国际规范和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创举。
正是在这一理论背景下,1992年7月和1993年4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的法人股市场先后在北京建立。到1993年6月,两个系统共有挂牌流通定向募集股份公司法人股17只,会员公司近500家,开户的机构投资者近3.2万个,累计交易额为218亿元。国内外有识之士对这一独特的市场普遍给予较高评价:
  第一,找到了公有制和资本市场对接的新形式,只有法人资本的流动,才能使按市场手段实现国有企业资产存量的优化配置成为可能。
  第二,公有法人资本的公开交易有效地防止了私下交易和协议转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三,培育了一批行为理智、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市场行情稳定,在资本充分流动的前提下,市盈率始终在15倍以下且无暴涨暴跌现象。
  第四,对深沪股市的过度投机起到了抑制作用。
  第五,为定向募集公司的资本流动找到出路,通过挂牌交易可对这些公司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以实现法人行为规范化。
  两大系统运作一年的实践表明,法人股市场具有长期投资为主、适度流通为辅,投机性小,稳定性高的特点。而且两个系统在不断规范自身的基础上,已总结出一套法人股流通的审核、挂牌、披露和监管的经验。然而,正当人们普遍看好中国法人股市场的发展前景之际,这一市场却终止了。理由有两条:其一,法人股市场和个人股市场对立,割裂了中国证券市场,不符合国际规范。其二,法人股个人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认真分析这两条理由,不难看出其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后者正好解决前者的不规范之说;而就前者来说,从未有人反对中国应该早日实现资本市场的统一,在流动优于不流动,法人股应与个人股同股同权的规范理论之下,既然深沪股市承受不了这一重压,为什么不让法人股暂时先在法人股市场里流通呢?我们没有指责A股和B股两种股份并存于一个企业之中为不规范,我们也承认一个企业的A股和H股可以在两个市场上同时流通,为什么却偏偏就不容法人股的流通呢?况且法人股个人化究竟是公股私有化还是私人股社会化,是国有资产流失,还是增强了公有资产的控制能力,也不宜过早下结论,更不能无根据地中止法人股流通的试验。
中国的法人股流通试验夭折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股份制和证券发展史上的一大遗憾。如果当时这两个交易系统保留下来,实际上不流通的法人股、国家股和流通的个人股就会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的深入最终会完成自然的对接,也就不会引发后来按市价减持国有股导致长达五年的股市下跌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历史悲剧。同时,如果保留了这两个市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实际上是从最初就已经开始建立了。
5.5,国务院、证监会和地方政府,违法不履行两网善后工作,两网作为我国资本市场革命先驱,做出了巨大贡献,屡次承担小白鼠试验品角色,上市审批比退市股还严历,本末倒置。把两网丢进老三板政治牢笼至今不理不睬,14年来可操作性的制度一切空白,现以非上市身份歧视对待。
国务院和证监会,非法关闭两网后,批复原则同意中兴实业实施资产重组分立并转市,
2000年中兴实业实施资产重组分立完成后,为何不给转市。为了解决两网股交易,
2001年6月成立证券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从此两网公司先后流落到此系统(老三板)市场交易,在老三板,400006又经历了再次资产重组,海南中兴退出,北京理工中兴进入,其结果还是没有转沪深交易所上市。此时,一问管理层,这个2001年6月证监会批准才成立的股份代办系统,比当初的国务院批准的两网系统更有前程吗?二问1999年原则批复同意中兴实业重组分立并转市中的“市”,就是在当时匿造出来的“市”?专指两年后2001年6月才成立的股份代办系统?这个在当时匿造的市场比两网系统更合法吗?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中规定:“第二条本试点办法所称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证券公司自有或租用的设备比中央国债登记中心的设备更先进吗?两网公司始终都是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这么一关闭一变地方就被搞成是“非上市公司”,还声称已经解决两网问题。管理部门强迫两网投资者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并且强迫投资者签订风险合同,否则不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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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内方案中第三项第6条.写到:“对不具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条件的挂牌企业,要动员现有股东(特别是内部职工)继续持有股份,享受股东权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督促其做好分红派息工作”。各地方政府违反规定,现8家两网公司自在两网系统摘牌后,至今从来没有过分红派息。投资者以此状告地方政府,能不能打赢官司?
证监会办发(2000)29号&,证监会办发(2004)30号文件为了解决两网问题,采取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在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其原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中国证监会表示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但我们看到的是符合条件的粤传媒(代码400003)从2001年开始就一等再等,已是超200人的公众公司,已形成事实婚姻,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已发行条件,却还要再次走发行过程,来达到常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IPO条件(全国任何一家公司达到此办法IPO条件,都可以上市,纯属忽悠歧视两网的特殊性),最后2007年只能采用这IPO方式实现上市,所以不是转板成功案例。
证监函(号《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87号建议的答复》中肯定了两网公众公司的属性,但不承认在证监会出生前,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体改委批准的两网公司已发行和上市身份,规定两网公司需要二次公开发行达到常规IPO条件,还要经过证监会审批才能上市。而同是非上市属性的退市公司,因出生的娘胎沪深交易所“对路”,只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上市。函中还规定了退市公司股改可以比照上市公司规定原则进行,而两网股则没规定。本末倒置,退休比离休干部待遇高,滑稽之极,这也是多年歧视两网公司事实之一。两网错过了中国资本最佳发展时期,竞争激烈、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大背景下,沪深主板随便一个超垃圾公司都有过融资活动,而两网却长期剥夺融资权。股本与两网类似的,负债上亿的沪深主板公司,有哪一个比两网公司质量好?大自然(400001),长白(400002),海国实(400005),京中兴(400006)这些两网公司在14年不能融资的情况下,还能坚持经营。做到有主营,有利润,有经营方向。京中兴公司管理层普遍学历程度之高(理工导弹专业),年报季报从没中断过,履行的是上市公司的义务,享受的是非上市公司待遇。主板那些所谓绩优公司,都来老三板试一下环境,看看在14年没有融资权的情况下,有几个能做到绩优?&&有几个能活到最后?负债几亿几十亿的几百个主板垃圾公司们,长期能在主板混,凭什么比两网公司地位高?退市后的烂公司经营、财务、披露长期全部彻底瘫痪,2012年有了沪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只需交易所审批就可上市,而两网上市却要走常规IPO,须证监会审核,凭什么退市股比两网公司优先上市?不要忘了老三板成立是两网股民上访争取的,是为了解决两网股交易成立的,退市股是后来客。退市股历史只有8年,起码还曾在主板荣耀过。而两网股24年冤屈,长期边缘化,绝对的最高层政府全部责任,造成两网公司环境越来越糟糕,如今还是最底层的阶下囚。大自然(代码次向证监会申请上市都失败,大自然10多年来连续保持每股收益为正,每股净资产高于3.5元以上,财务季报中报年报从来没有中断过,就这样的好公司不让上市,那些在主板交易的具有融资权的上市公司,长期资不抵债,负债几亿几十亿,有何脸面立足主板?这14年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多少垃圾公司上市,就是不让两网重组上市,就是因为两网历史上的“非法前科”吗?千言万语全省略,就是一句话:歧视两网的手段让人恶心!
小草三板网站创始人刘伟中老师,自STAQ系统买入大自然股份至今没有卖出,现刘伟中老师已去世。两网投资者年龄有限,已有很多逝者,逝者希望得到安息,生者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解决。京中兴上市身份后续问题没有解决前,2000年是我们永远忘不了的日子。两网上市问题就是国务院和证监会的一面镜子,不会因为公司名字变了,问题就没了;不会由于投资人去世了,问题就没了。两网的股票依然总是长期存在的,承诺没兑现前,将会永远记着。两网系统1999年是设备检修为由暂停的,现在股民问:15年过去了,设备检修好没?证监会办发(2000)29号中,不要说恢复不了,是你根本就不想恢复,别来玄乎套!
一直到2012年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出台,2013年全国股转系统成立,正式定义两网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日,《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宣布全国股转系统扩容全国。证监会公告[2013]54号规定1999年9月以前,被国办发[1998]10
号文件清理关闭的非法产权中心、交易所(各地方政府举办的),原挂牌的未上市公众公司(强调“未”字),都可以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在新三板挂牌变成非上市公众公司)或主板上市。而两网系统是国务院同意办的系统,两网公司身份地位随着全国股转系统核爆似的大扩容,将被前者低档货色所赶超。
现在已是全流通的天下,还在限制两网法人股已不合时宜(其实两网股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前已经重组了,现在流通的已经不是法人股了),应马上恢复上市身份。两网所谓善后工作一直就是泡影,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一概没有,仅有的几个文件全是空架子,越来越不利两网的生存和原上市公司地位,两网系统由合法变成了非法,上市地位变成了非上市地位,在这过程中两网公司和投资人无任何过错。当初批准成立两网时,就是为了把两网公司和投资者关进长期无法融资的牢笼。关闭两网时,管理层目光短浅,没有从长期着眼建设国家金融市场,更没考虑保护两网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最高层政府行事出尔反尔,国家信誉颜面尽失!如果1999年不把两网非法关闭,而是继而规范化发展,在有序的监管下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到今天,我国资本市场的正金字塔体系早就实现了审核制转向注册制。最起码已经形成了初步规模的市场化,至少要提前10多年完成。关闭两网就是历史倒退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两网现只剩8家公司,总股本15.22亿股,公众流通股份6.79亿,股东人数约近十万人。
两网公司和投资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革命先驱,为资本市场做出了巨大贡献,屡次承担小白鼠试验品角色(年为计划经济转型做实验,年为法人股流通市场做实验,年为老三板创立做实验,2006年为新三板创立做实验,年为全国股转系统三板市场做实验),长期忍受非法凌辱和强奸,被无情指定非法,玩劣于鼓掌之间,长期受着管理层组合拳式太极推手不作为,长期制度空白。把两网问题当作一般性问题,同其他后期股票问题所谓一揽子拖延解决行为,本身就是流氓无赖行为,对两网歧视,漠视两网公司和两网投资人利益。不尊重历史,等同小日本参拜靖国神社!强烈要求按照本次上访文章第一部分(一)项至(十一)项给予解决!
5.6,以京中兴为例,两网股进入老三板冤狱后,无有效制度无融资权的情况下,公司被侵占上亿元权益,
监管机构形同虚设,投资者投诉无门。《投资者保护法》缺失,为肮脏行为缔造了“合法”庇护!
&以京中兴为例,代表所有8只两网股的共有特征和类似经历。
北京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显示京中兴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是北京理工大学科研资源产业化的主要平台(http://www.bit.edu.cn/oldbit/kyxs1/kjcy/lgzx/index.htm)。北京理工大学是党中央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属政府全资办的高校,是国务院工信部直属七家高校之一。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属于国有产权,京中兴的颓衰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流失,但工信部从未制定关于直属高校科技产业有关文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指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同时又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所以京中兴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在合法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意见》教技发[2009]1号规定:资产公司应对所运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善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承担起对本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学校和学校企业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要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包括执行严格规范的学校内部决策程序,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程序。如因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将依法追究学校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的决策,必须追究有关决策人员的责任。《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
[2005]2号规定:“25、办好科技企业,是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渠道,是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积极推动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高校应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确实抓紧抓好。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列为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26、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关系到高校自身的改革与长远发展。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高校产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
站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高校要发挥自身科技成果优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这是我国高校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高校科技产业必须成为我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力量,成为强国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有责任使学校产学研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促进产学研和学校的健康发展。作为高校科技企业,应该在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起到带头表率的作用。高校有人才、有技术优势,高校的科技企业做强做大,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虽有文件规范,但没有具体责任惩罚内容,致使高校科技企业长期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产学研运行体制不灵活、无强制保值增值追责机制、缺失国有资产流失处罚措施、校长或管理团队四混观念(混饭混权混职称混日子)以及种种的不规范行为等问题,既妨碍了高校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也尚未建立有效、长效机制。学校要搞企业,就正经气势的好好搞,否则就别搞,坑蒙拐骗公司和投资者的钱,把公司搞的10多年半死不活的,高校就是罪人。当前首要迫切解决的是:清理、整顿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和关联的二、三级控股子公司,消除同业竞争,整合、清欠、重组、注资强化控股地位,保证学校和国家利益最大化,没有上市公司的高校,力争打造出一个高校特色平台上市。规范高校关联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运营质量、资金链保障和核心竞争力,不能“一阵风”,要长抓不懈。同时也强调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然而我们看到的京中兴进入老三版前,京中兴每股净资产1.3元,时隔13年后,现在只有0.13元。这是对党中央会议精神、法律规章文件、校长为首的管理团队和政府监管机构的极大讽刺!印证了本文章第八部分8.7小节内容。
上个世纪末,投资价值8700万元的北京京铁中兴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铁商厦),2006年评估京铁商厦亏损并计提走3000多万,以至于2006年京中兴年报巨亏。2008年继续将京铁商厦投资低估,价值只剩1200万元,被清算出售,如何解释京铁商厦7千万的负债呢?投资者的钱被人暗算,责任人逍遥法外。京铁商厦是靠出租北京西客站主体楼的一部分(非客运部分的商用面积)。一直以来,采取的是租赁经营方式,即经营的好坏与公司无关,公司只是按时收租。财务报表显示该京铁商厦每年都是亏,既然每年亏损的,不再租凭就可以止亏,再者,北京的房地产价格已今非昔比,应该获利非浅啊,既然不是自营的,怎会亏损如此严重呢?
2002年中兴实业资产重组时,在密云开发区的500亩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价值1.6亿元,作为置入的资产之一,北京理工大学正式入主京中兴。之后不久,京中兴用其中209亩,等价置换北京密云工业开发区总公司名下处于开发区科技路35号的13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厂房建筑所有权(两权简称科技路35号)。科技路35号价值6252.36万元,平均每亩46万元。置换后,总共427亩地和地面建筑资产,由于年年的财务报表减值准备,至今账面价值只有4000万元。又面临北京市密云工业开发区总公司对长期闲置的土地进行收回的窘地。逐渐繁华的科技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北京的地都是涨价,怎么这块427亩地不仅不涨,13年竟缩水1亿2千万元,天下奇闻!难道当初500亩原值1.6亿元是虚假核算的?是不是同京铁大厦一样,投资者负责这些亏空?京中兴管理层对土地长期闲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北京理工科凌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理工科凌,网址http://www.clean-ev.com/)曾租用科技路35号,至今租金500万元没有收回,为什么?理工科凌是以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孙逢春为首,国家电动车实验室的实践工程运行基地。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理工世纪)是理工科凌和京中兴的母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理工世纪是北京理工大学的国有绝对控股子公司。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理工资产公司)是北京理工大学国有独资企业,负责管理学校一切经营性资产,戴斌是其党委书记,同时又是理工科凌、京中兴、理工世纪、理工资产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理工大学副校长赵长禄曾是理工世纪的法人代表和董事。根红苗正名牌大学背景的母公司和多位大学高级领导联手欠京中兴500万元租金,长达10年不还,是何道理?如果这500万属于国家国库,谁敢不还?法制不健全为一些高管玩忽职守创造了“合法”条件!谁为投资者说句公道话?高校编制内干部同时兼任校办公司高管是普遍现象,同时学校领导是校企主管的上级领导,专业学科性副校长常为企业产品代言,造成不能区分是企业经营行为还是学校的公务活动。导致公司利益转移外流,或母子关联公司利益混淆。严重损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甚至影响国有资产的收益,以及学校领导的清廉。
执笔人日浏览北京密云县国土局网站,无意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中土地使用证号:京密国用(2013出)第00124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74799.59;土地坐落: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35号;已于日批准过户至北京北汽摩有限公司名下。这块136亩地与地面厂房建筑原价值6252万元,有2.4万平米厂房,3间厂房中,有2间是2层结构。
201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数据,京中兴总资产1.9亿,净资产3830万。据此按照2006年《证券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非上市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有关条款列入本文章第十二部分附件二中,有关适用关联交易的条款没有列入)。对于必须披露的信息门坎给了明确规定,对于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惩罚也有明确规定。所以科技路35号的偷卖转手问题,在拟定和正式协议生效这两个环节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必须公布披露,直到该资产已经过户都没有披露。更重要的是没有经过京中兴公司股东大会提议与投票程序,没有公开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转让。
上网查询北汽摩官网(http://www.bjbam.com/cn/about.aspx?faid=687)披露:“北京北汽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日,北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和谊前往密云协调解决北汽摩有限公司在密云工业开发区的土地问题,并要求北汽摩有限公司明确产业定位,发展特种车、专用车、改装车。”、“日,北汽集团董事会讨论通过了北汽摩有限公司电动车项目立项,决定投资6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购置密云开发区原科凌电动车公司厂区,1000万元用于支持北汽摩有限公司电动车项目的发展。
” 、“ 2011年9月,北汽摩有限公司电动车分公司成立。”。
日北汽摩电动车分公司开业(北京密云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官网:http://www.myxf119.com/cms/article_info.action?id=6)。以此,投资者判断:早在2010年,京中兴高管就科技路35号转让事项与北汽摩进行了协商,并于2011年达成了5000万元协议。洞悉科技路35号已在2011年就被北汽摩电动车厂无偿使用至今,京中兴公司也从未公告过。
在密云国土局网站还查询到,在2010年时,处于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的多块工业用地公开拍卖,每亩起拍价都在50到60万以上。当时北汽摩也拍了一块地:土地使用证号:京密国用(2011出)第00023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59818.87;土地坐落: 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科技路67号(简称科技路67号);有1.7万平米厂房,批准日期:。
日北京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让公告显示这块地5448万元的起拍价,平均每亩54万元,现在这块地作为北汽摩散热器厂使用。而科技路35号的厂房和土地情况比科技路67号还要好,面积还要大,成交时间还要晚2年,由于是内幕交易,只5000万低价偷卖给了北汽摩,合每亩36万元。比科技路67号每亩便宜18万元,总差值达2500万元。北汽摩与京中兴管理人员渊源颇深,私下超低价内幕交易输送利益是必然结果。京中兴高管约束机制严重缺失也是罪魁祸首,董事会、监事会和3位独立董事形同摆设花瓶。不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谁愿意卖命顶撞顶头上司呢?本小节再次证明了本文章第三部分内容的必要性。京中兴公司2012年报中对于密云的427亩地和地面建筑总核算只剩4000万账面价值,这为低价内幕交易做了前提基础。
日北京理工大学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校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来自理工大学官网http://www.bit.edu.cn/xww/xwtt/72839.htm),理工资产公司老总戴斌(京中兴董事长)和国家电动车实验室负责人孙逢春副校长出席了会议。据此,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出售和出租科技路35号也属于关联交易规范范畴,应当及时信息披露和进入议事程序。没有投资者保护赔偿的约束机制,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理工大学和北汽集团同属于国家所有,二者之间的各方面合作内容,你来我往优势互补,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没有受到损失。但京中兴只是理工大学的一个小企业,从京中兴只付出没回报的角度看,公司确实受到了伤害。公司应有的利益转移到什么地方了,不得而知。
我家族内有个人,2008年底花了1000元买了几个已使用几年的旧电器,没想到是被盗物品,被物价局核算价值1万多元,以此被定为明知,以窝藏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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