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内地新疆中职班高中班高三学生,我因病...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统一考试语文试题卷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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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统一考试语文试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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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十年耕耘不寻常 薪火相传铸辉煌——我的10年内高班教育情结
十年耕耘不寻常& 薪火相传铸辉煌——我的10年内高班教育情结 &
作者:刘亚蓓 &&&时间:
&&& 2010年是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办班10周年。作为一名从事内高班工作10年的老教师,我想起了朝夕相处的学生、合作10年的同事,抚今追昔,感慨万千。10年来的心路历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 一、主动请缨,迎接挑战
&&& 2000年,国家开办内高班。当时对我们来说,如何办好内高班还是一个未知数,没有任何经验。前景虽然是光明的,但前途充满着困难,可以说是风险与机遇并存,极具挑战性。
  & 我主动请缨到内高班工作。1924年,英国登山家乔治·马洛里随英国登山队又一次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时,美国《纽约时报》记者问他:“你们为什么登珠穆朗玛峰?”他回答:“因为山在那里。”今天,同样有许多人问我:“为什么选择内高班?”我回答:“因为事业在那里。”我觉得民族教育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千秋大业。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民族团结贡献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家人对我的选择很不理解,担心万一搞不好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都劝我不要做“出头鸟”。我本人很自信,正因为工作有难度,有挑战,才更能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性。对于一个内地的教师来说,能参与民族教育的机会是不多的,我很珍惜这次机会。
&&& 二、呕心沥血,倾情投入
  & 内高班学生从当年新疆中考的学生中择优录取。他们勤奋好学,求知欲强,充满朝气,但由于年龄较小,第一次远离父母,到内地求学,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他们万里迢迢来到内地,无论是在空间距离、还是心理距离上都很遥远。他们大多为16岁左右的初中毕业生,正处于从幼稚逐步走向成熟、从依赖父母逐渐走向独立生活的心理急剧变化的重要时期。当同龄人还在父母呵护下生活的时候,他们已经远离家乡和父母开始独立生活,而他们的阅历和知识都不足以应付这种变化,于是就出现了独立性与依赖性、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等一系列矛盾。
  & 由于地域、气候的差异,以及饮食卫生习惯的差异,内高班学生初来乍到,语言不通,饮食不习惯,气候不适应,远离家乡,想家想父母,会感到诸多的不适应。在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关心和帮助,最需要感情的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使他们适应新的环境,才能谈及其他方面的教育、培养问题。为此,我们从生活入手,专设了清真食堂,给他们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给孩子们一个温暖的家。
  & 首批内高班学生到校前,我已认真研究过每个学生的档案,把80个拗口的名字和一张张陌生的脸对应起来。当孩子们一下火车,惊喜地发现我能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这一看似简单的举动一下子就缩短了孩子们与我的心理距离。
  & 古丽加乃提同学是到内地后第一个过生日的学生,生日那天我特意准备了贺卡与鲜花,当我手持鲜花和贺卡出现在她面前向她表示祝贺时,古丽加乃提眼含热泪激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外面过生日,虽然我的父母不在身边,但有老师和这么多同学给我过生日,我比在家里还要高兴。”
  & 老师们的一次爱心付出,可以使学生铭记在心;一次无私的奉献,有时会给学生带去心灵深处的震撼,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内高班学生生病的时候,领导、老师、校医为他们送医、送药、送水果,经常陪伴到天明,班主任老师更是细心关怀照顾。这一桩桩、一件件感人的事迹深深打动着孩子们的心灵。
  & 首届内高班学生热孜瓦古丽到校第四天突发阑尾炎,住进了医院,需要马上手术。我一方面请新疆教育厅与其父母联系,一方面与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外科主任联系,请他亲自主刀,手术十分成功。热孜瓦古丽的父母不放心,想来无锡照顾女儿,我通过电话劝慰其父母,并将治疗和休养方案及时告诉她父母,请他们放心。在热孜瓦古丽住院治疗期间,我每天都到病房看望她。就在同时,我的女儿也因胃出血住院治疗。因为牵挂着内高班学生,在女儿住院的9天时间里,我只在女儿输血的那一天去看过一次。我的举动引起了妻子和女儿的不满。女儿出院后,有一次我利用晚饭的时间问妻子:“如果换位思考,我们的女儿到几千公里以外的地方读书,你希不希望老师对她多关心一些?”妻子无语,女儿也默然。从此以后妻子用行动默默地支持着我的工作,女儿也因此有了许多名叫“古丽”(维吾尔语,意为花儿)和“米尔吾提”(哈萨克语,意为珍珠)的好朋友。
&&& 2004年暑假,首届内高班学生毕业了,我自费来到了喀什(我校首届毕业生中75%的学生来自喀什),第一次走进内高班学生的家,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开办内高班的举措深得新疆各族人民的欢迎,浓浓的师生情谊至今令人难忘。学生们对我说:“老师,有你在,我们感觉好像在无锡。”
&&& 热孜万古丽是首届内高班毕业生中的佼佼者,当年考上了厦门大学,但因父亲英年早逝,母亲没有工作,还要抚养5个孩子,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热孜万古丽在家排行老大,当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她决定放弃上大学的梦想,想去打工减轻母亲的压力。得到这个消息后,我立即赶到她家,经过一番努力劝说,终于做通了她和母亲的工作,但她母亲提出要送孩子去厦门。我说:“我十分理解您的心情,但出门要一大笔费用,您又不懂汉语,不如这样,让孩子坐上乌鲁木齐到上海的火车,提前通知我,我从无锡上车与她会合,由我负责将她安全送到学校。”听我说完这些肺腑之言后,热孜万古丽的妈妈感激得热泪盈眶。很快,大学报到的日子到了,我在上海联系了朋友,不仅安排好了热孜万古丽的食宿,还带她游览了东方明珠塔和金茂大厦,第二天把她送上了上海至厦门的火车。大学一年级的寒假,我把热孜万古丽接到家里,在无锡度过了寒假,让她重新感受到了父爱。在我的资助下,热孜万古丽顺利读完了大学一年级,并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再加上勤工俭学,从大二开始,靠自己读完了大学,并取得了双学位。如今,热孜万古丽已在喀什的一所高校工作,每当回忆起这段往事时,她总是深情地说:“要是没有李老师和其他好心人的帮助,我就上不了大学,那样会后悔一辈子。”
&&& 2002级内高班学生塔力甫家在距无锡约6 000公里、平均海拔4 000米以上的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由于塔力甫基础较差,学习中困难很多,表现出自信心不足。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助他树立信心,我专程到塔力甫家进行家访,向家长汇报塔力甫到内地后所取得的进步。塔力甫眼含热泪,紧紧抱着我说:“老师,真没有想到,您会大老远地到这里来家访,您是到塔吉克自治县来的第一个内高班老师。”我对他说:“在我20多年教师生涯中,家访过的学生不下几百个,这次家访有特殊的意义。你是我家访的第一个塔吉克族学生,也是离我家距离最远、海拔最高的一次家访。”塔力甫的父母亲和亲朋好友也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孩子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党和政府培养的结果。”
&&& 通过家访我了解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地处帕米尔高原,全县仅有一所中学,孩子们上学非常不容易,塔力甫的入学成绩是当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中考成绩中的第三名。万里家访,使塔力甫更加感受到学校、老师的关怀。新学期开学后他学习更加刻苦,经过努力,于2006年考上了本科院校,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大学毕业后他回到了新疆,成了一名医生。
&&& 三、辛勤耕耘,无怨无悔
  & 2003年2月25日,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巴楚县发生6.8级地震,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内高班有12名学生来自该地区,全校师生闻讯后立即组织捐款,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共捐款近两万元寄往灾区,献上了一片爱心。高二(2)班学生安尼瓦尔江的家乡巴楚县琼库恰克乡是地震伤亡人员最多的重灾区。当我关切地询问他家中有什么困难,并表示要给他资助时,他说:“我在内地上学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灾区的同学现在很困难,他们更需要帮助。”从这简单朴素的话语中可看出他的思想境界,同时也反映出学校教育的成果。
  & 2006年2月,新疆教育厅组织内高班优秀学生家长代表团赴办班学校参观学习。学生阿布都热合曼同学的父亲作为家长代表来到了学校,在听了学校领导的介绍和实地考察后,这位来自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的农民饱含深情地教育儿子,要“吃水不忘挖井人”,“受人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阿布都热合曼激动地表示:“一定要好好学习,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办一所汉语学校,让家乡更多的孩子有机会接受汉语教学。”2007年阿布都热合曼高中毕业,顺利考上大学,朝着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 2007年5月下旬,太湖蓝藻暴发,无锡市的生活用水一度受到影响。面对“水危机”,学校领导迅速作出了暂停教师和本地学生的供水、确保内高班学生生活用水的决定。学生们知道这一情况后,纷纷给校长、内高班办公室写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由于当时天气比较炎热,内高班学生洗澡成了问题,根据市学校管理中心的要求,学校给每一位内高班学生发一桶纯净水用于洗澡。很多学生听说后表示,现在其他同学和老师饮用水都有困难,我们用纯净水洗澡太奢侈了。第二天,有60%以上的内高班学生把纯净水送到学校的食堂,以保证食堂的正常用水。
  & 2008年5月,我的母亲因病去世,许多内高班的学生打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给我打电话或发短信安慰、鼓励我。他们说:“老师,我们也很难过,您要坚强,要挺住。”“您既是恩师,也是我们慈祥的父亲。您虽然失去了妈妈,但您还有我们,我们都是您的孩子”……时隔多年,每当回想起孩子们的这些话语,我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
  & 在内高班工作,我觉得在成就学生的同时,自己的思想也得到了升华。我们付出了许多,但我们得到的更多。看到孩子们的成长和进步,我有一种收获的喜悦,为了这种收获,我们无怨无悔,所有的付出都值了。
&&& 四、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 目前,内高班的毕业生中,已有部分学生从大学毕业,走上了各个不同的岗位,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2009年国庆期间我去了西藏,听说内高班2005届毕业生艾沙江从武警学院毕业后,现在西藏边防总队定日边防大队珠峰派出所服役。我不顾路途远,海拔高,专程前往。在海拔5 200米的珠峰大本营师生见面,我们都十分激动,这份幸福别人是无法分享的。艾沙江告诉我,大学毕业后到西藏执行为期5年的援藏任务。他说离开无锡后,十分想念母校,到珠峰大本营后,在游客登记时,特别留意有没有从无锡来的游客。因为高原紫外线强照射的原因,艾沙江的肤色变黑了,但身体更强壮,思想更成熟了。曾因表现出色两次荣立三等功的艾沙江说:“4年内高班的学习生活使我终生难忘,无论我身在何处,我都永远不会忘记内高班,不会忘记母校,不会忘记老师和同学们。内高班教我做人,让我成长,我一定会做一名优秀的武警战士,用实际行动回报祖国和人民的爱!”分别时,艾沙江取出珍藏的盖有“奥运圣火登珠峰纪念”和“珠峰大本营”纪念章的明信片,写下了祝词:“祝母校全体教师员工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并请我带回母校。
&&& 2010年6月,我再次来到喀什,寻访首届内高班毕业生。时隔6年,当年的孩子们都已长大成人,思想也更趋成熟。他们由衷地说:“现在能与老师在一起谈谈生活、工作、思想、人生,感觉真好!”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现在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当老师,他们告诉我,自己当了老师后才真正体会到当年老师带他们真不容易,现在他们以老师为榜样,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着学生。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民族教育事业后继有人,开办内高班取得了很大成绩。当内高班办班20周年、30周年的时候,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必将硕果累累。
&&& 10年来,内高班的老师们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汗水,他们像蜡烛一样点燃自己,照亮新疆学子的心,他们成了新疆学子的父母和知心朋友。我作为一个30多年教龄、任教内高班10年的老教师,终将离开内高班教育岗位,已经有许多青年教师怀着无比的热忱挑起了内高班事业的重担。尽管内高班的老师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把内高班学生培养成为“信得过、靠得牢、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让内高班学生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实现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洪流,与爱国主义精神共频共振,已成为每一个内高班教师的共识。
  & 内高班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已内化为每个教师的自觉行动。这种自觉行动一代代薪火相传,升华为一种刚毅不屈、奋发有为的优良传统,深深铭刻在内高班教师的心中,使之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 (作者曾任江苏省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新疆部办公室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办 新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办 &&&&新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并技术维护&&&&咨询热线:7753855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转学、休学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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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
新教基(2010)12号
&&& 为进一步加强内高班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0]8号)精神,结合内高班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 内高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无故中途转学。
&&& 第二条 内高班新生入在校后的一个月内,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复检,经复检不合格者,须转回生源地就读。
&&& 第三条 内高班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转回生源地学校同年级就读:
&&& 1、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
&&& 2、预科阶段因不能适应当地学习和生活环境并要求回疆的。
&&& 3、预科结业后,经考核未达到要求者。
&&& 4、因病经医院确认不宜在内地学习者。
&&& 第四条 内高班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转回生源地学校低一年级就读:
&&& 1、& 思想品质差、学习态度不端正。
&&& 2、有违反民族团结的言行,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但尚未触犯刑法者。
&&& 3、被发现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如更改民族成份、更改户口性质,用他人户口报考)。
&&& 4、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
&&& 第五条
&&& 学生因病自己要求回疆的,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专项体检,并由体检医院提出书面诊断意见,再经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内学办)组织医学专家确认后做出最终决定意见,并正式通知学校。
&&& 第六条
&&& 自高中一年级起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内高班学习的,家长须一次性缴纳学生在内高班学习期间的国家培养经费,包括办班城市投入的经常性费用(按办班城市投入标准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入的学生部分学习生活费用(按每学年2300元计),以上费用全部交至办班学校。培养经费按实际在校月数计算,满15天不满1个月的按满月计算。学校收到培养费后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七条
&&& 内高班在校学生未经允许无故放弃在内高班学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内高班学籍,办班学校和自治区内学办概不出具任何相关证明和学生档案材料,并将违纪学生的违纪情况如实记入本人档案,由办班学校将档案转交自治区内学办留存。已回生源地或在疆内其它地区就读的学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将通知相关部门和学校,不允许其当年在生源地或就读地参加高考,若违反本规定,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就读学校的责任。
&&& 第八条
&&& 凡被办班学校做出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理的学生,转回生源地就读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生就读学校须对学生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管理,每学期需将学生的综合表现如实报自治区内学办,由自治区内学办转入自治区招办一并进行学生高考档案。
&&& 第九条
&&& 学生在校期间患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须休学治疗的,可休学一次。对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3个月内不能治愈的学生,须由家长接回治疗并申请休学,治疗期间的费用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外,其余费用一律自理。
&&& 第十条
&&& 学生暑期返乡探亲期间患病的,经自治区内学办指定医院诊断确需休学治疗的,由学生及家长向所在办班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附医院的相应诊断证明材料,由办班学校视具体病情提出休学处理意见,报自治区内学办审批。
&&& 第十一条
&&& 学生休学时间最长期限为一学年。休学期满,由家长向自治区内学办提出复学申请,由自治区内学办指定医院复查诊断并将诊断结果材料发至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学生方可返校学习;经医院诊断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内地就读的,可转回生源地就读。
&&& 第十二条
&&& 凡需要转回生源地就读或休学的,由学生及家长抽所在办班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当地有关部门和教育局的证明,由学校研究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自治区内学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回生源地就读或休学。转回生源地就读的学生在办班学校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后,由自治区内学办统一出具相应转学证明,由学生家长自行在生源地联系就读学校。
&&& 第十三条 凡因各种原因需转回生源地就读或休学治疗及复学返校学习的学生,由家长负责接送,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家长处理。
&&&&&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_教育部门户网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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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
教民[2000]8号
  为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内地新疆高中班的顺利开办和成功举办,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我部制定了《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新疆班)的领导和管理,结合新疆班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新疆班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始终贯彻教育工作的“三个面向”和“四个统一”的要求,为新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团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志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教育部负责制定有关新疆班的方针、政策,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检查、评估,以及有关协调工作。凡涉及办学体制、方针政策和招生计划等办学中的重大问题,必须逐级上报,归口教育部批准后实施。设有新疆班的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业务指导和毕业生升学计划工作。
  第三条 新疆班由所在市教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双重领导,以所在市教委领导为主。各市教委在市人民政府教育支援新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新疆班办学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解决办学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疆班办学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负责新疆班的招生、进出新疆的组织、经费划拨、派遣新疆班管理教师等工作,并根据新疆的实际需要,提出新疆班升学分流的初步意见,报教育部审批;配合教育部、内地承担办学任务的省(市)教育厅(教委),解决办学中的有关问题,定期组织对内地办班情况的考察和调研。
  第五条 新疆班要设在内地教学条件、质量好的一类非民族中学或符合条件的高校附属中学,实行合校分班,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新疆班的工作要纳入全校工作计划,统一管理。
&  第六条 新疆班学制四年,含预科一年。新疆班学生不分民族统一编班,使用汉语文授课。预科阶段重点补习初中的汉语文、英语和数、理、化课程,以达到初中毕业水平。教材统一使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预科教材。
  第七条 预科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习成绩很差,跟班学习预科阶段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退回新疆,并可补录新生;预科结业后,进行结业升学考试,考试合格升入高中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退回新疆。
  第八条 高中阶段的教学按当地教学计划执行,可以参加会考。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水平确定新疆班编班形式,不作统一要求。可与当地学生合校分班或混合编班;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在当地普通高中插班学习的学生,可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毕业后发当地学校高中毕业证书。
  第九条 要选派政治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并有管理和教育经验的人员担任新疆班学校的领导和教职工。新疆班的编制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教职工以1:8(一个班8个教职工)比例配备。实行“定编不定人”,定期轮换,对不合格教职工及时调换,确保优秀教师到新疆班任教;新疆派到新疆班的管理教师,要服从当地学校的领导,在学校统一管理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 设有新疆班的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民族问题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把政治思想工作寓于各科教学和校内外各项活动中。政治课除按要求组织教学外,还要根据新疆各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实际,特别注意加强以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以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民族团结教育;加强行为规范、革命传统、勤俭节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无神论的教育,以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等。
  第十一条 新疆班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和监督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负责组织。按照教育部关于新疆班招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新生入学关,确保生源质量。每年录取的新生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应占招生总数的80%以上,同时招收10%的汉族农牧民子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比例,按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新疆总人口比例确定。
  新疆班限招户口在新疆的各民族学生,凡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学完初中全部课程、年龄不超过十七周岁、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由新疆自治区教委负责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凡报考新疆班的学生,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检要求,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严格进行肝功能化验和胸肺透视。体检表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医生签署意见,医院盖章后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第十三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地、州(市)考试、阅卷、体检工作结束,将预选学生的档案、中考成绩、体检表等材料统一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领导小组高中班工作办公进行审查,再由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被录取学生的档案(包括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团员证明书、体育合格证和中考材料),都要随学生送内地该生所在学校。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条件不合格或者有冒名顶替者,学校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退回新疆。
  第十五条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学校凭录取通知书为学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并建立学生档案。对在册但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3个月内不能治愈的学生,商新疆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接回新疆治疗;如家长要留子女在内地治疗,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新疆班的管理,要坚持“爱、严、细”的原则。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地高中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校纪校规,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在学习、生活上要关心、爱护,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根据民族班学生的实际和心理特点,学校管理工作要安排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做到细致入微,责任到人。对学生中发生问题和情况,要认真对待,正确区分,及时加以解决。
  新疆班学生要学好民族语文。学校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有关民族文字书刊,供学生在课余时间自学,并可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学好民族语文。
  第十七条 经过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补考。补考后仍有2门主课或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实行逐步淘汰,退回新疆,在当地学校就读。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中途转学。因病申请休学的,可休学一次。休学时间最长期限为一学年。
  第十九条 新疆班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锻炼身体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长爱幼,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严禁打架、骂人,严禁饮酒、吸烟、赌博,杜绝各类不良行为的发生;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和无神论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学生要按时作息,不得无故旷课,因故不能上课或有事外出的要经批准。学校应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劳动技能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作为对学生奖惩和升留级的依据。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操行评定,并将评定意见书面通知家长,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第二十条 对德智体诸方面或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它单项荣誉称号,给予必要奖励。学习期间,凡受表彰的学生,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升学参考。
  第二十一条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要写出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新疆自治区教委备案。凡被退学返回新疆的学生,由新疆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家长按时接回。
  第二十二条 凡拨给新疆班的各项补助专项经费要在校长统一管理下专款专用,收支单独列帐核算,并将收支帐目和预算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三条 新疆班办学所需经费(包括教职工人头费、办公费、办学条件改善费)和学生的学习、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装备费、校服费、假期活动费、取暖降温费、公杂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8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民[2000]2号)的规定,由支援城市政府负责解决。在物价水平上涨时,要及时提高生均经费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学生的部分学习、生活和医疗费补贴经费,按年度直接拨付给办班学校。
  第二十四条 新疆班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原则上实行缴费上学制度。学生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学习、生活费和医疗费(每生每年900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统一收取,并按年度足额拨付给办班学校。对于贫困农牧民和城镇特困职工子女要酌情减免有关费用,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凡各地方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给新疆班学生的学习、生活补贴经费的发放,要实行困难补贴金、奖学金制度。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予以补贴,不搞平均主义。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学生生活补贴具体办法。学生就餐一律实行饭菜票制。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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