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闯关东全集时期到现在的家族小史 例文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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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难住了很多史学家,生物学家,乃至哲人。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相当于另外一个胡搅蛮缠的理论:鸡生蛋,蛋生鸡。惹得一不小心用一根筷子敲死村西的泼妇刘寡妇家生蛋的芦花小母鸡的二大娘,直抹泪。刘寡妇两片刀刃似的嘴皮子一张一合生下去,不知要生出来多少歪理邪说。
鸡和鸭,都是典型意义上的乡村坚守者,断不会登堂入室出现在城市高大的落地窗前,喝牛奶品咖啡。那楼太高,不接地气,无草木陪伴,一层层钢筋水泥浇筑的,只属于人类的小笼子。
我吃咸蛋,专爱吃黄。黄油流溢,若雨后彩虹;香味四溢,钻进每一个毛孔;蛋白太咸,像塞了一嘴盐。(原因是母亲腌菜腌蛋时常用李二代销点卖的喂牛用的大粒盐,便宜。牛同于人,白日里拉犁拉耙,出一身汗,要补充盐分,否则,第二天就会趴窝。)
母亲在时,不能听见春天里赊小鸡赊小鸭的吆喝声,好像极具诱惑,一定要买上几只。乡村小贩,心眼实诚,卖不说卖,给钱也不要,只赊。这彰显出穷人身上与生俱来的某种大度。顶多记下门牌号,家里头谁谁的小名。来年再到村里上门讨要。(这其间瘟疫,失窃,人为下毒的生死叵测,几可忽略不计。)
时间能证明,诚信的硬度和合理存在性。
村外二里有集市,逢集多为老翁老妪挎一土篮,土篮盛有尚有鸡鸭体温、鸡屎鸭屎的鸡蛋鸭蛋。朱门酒肉臭,穷人卖鸭蛋。蛋在这时充当了村里人的日常用度。油盐醋,小孩用的铅笔作业本。黑与白,穷与富,蛋睁着那只圆滚滚的大眼睛看着,无可奈何。要不岛国作家叫春树的那位,有次在耶路撒冷说:无论高墙是多么正确,鸡蛋是多么地错误,我永远站在鸡蛋这边。这种靠边站充满悲悯,良善,属于那种毫无理由的原始心态。
我看蛋时,易冥想。想蛋壳里的盘古,打了个哈欠,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头顶天,脚踏地,脖子上青筋突突直跳,撑开万物生长的天与地。人不自知,好折腾,说不定哪天你的那枚蛋看不下去就会自动闭合。滚蛋,完蛋,混蛋,虾扯蛋,说的基本上就是这层意思。
这是贬义的蛋,蛋依旧一派圆融,啥也不说,眉目清秀活在我们的冥想里。当你学会画蛋,大致就搞懂了人生的基本道理。
白菜的胡子
白菜生北地,不仅仅是我家的北地,是北方的北地。白菜原名叫菘,意即像松柏一样耐寒。小北风刮着,我家的白菜在雪地里站着。《神农本草》里也有白菜,“久服耳聪目明”,所以村里才没那么多傻子。
齐白石大概是白菜吃多了,脑子里靑凌凌长出一棵大白菜。有人不屑,以为画松,画仙鹤,画梅花傲雪,富贵牡丹才是大家该有的风骨。谁知道世人不领情,偏偏把大师的帽子戴在画白菜的人头上,这多少有点反讽。
我家也种白菜,一级标准的,母亲不舍得,到集市上卖。现在我还记得,赶集那天刮着白毛风,昨夜下的雪,薄却极滑。过了晌午头,没遇见一个买主。又拉回来,放进地窖了。我明白,这是要放到年后,青黄不接,换个仨瓜俩枣。
说了,一级的不让吃,只能吃白菜里的残次品。叶子靑,但劲道。后来残次也吃完了,只好吃白菜疙瘩。《菜根谭》说,“吃得菜根,百事可做”,村后杨二爷也说“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
我只爱吃白菜的胡子。胡子是白菜根须,比疙瘩容易入味,老了不成,一嚼一口渣。后来想,不该那么挑食,要是吃了白菜的全根,说不定也能成个啥啥啥。
地瓜不是瓜,谁都知道。地瓜又叫番薯,番邦舶来的东西,原产地在印第安,不准引种,否则可招杀身之祸。后传入菲律宾(看来那时候就不怎么友好,到现在还一直给我们使绊子)。
相传,明朝时有两位在菲律宾做生意的中国商人,设法将番薯藤编入竹篮和缆绳,漂洋过海,便改头换面成了中国的地瓜。
地瓜不好分类,说不上属粮食还是经济作物,但有一个漫长的时期,由地瓜统治着乡下人的日子。村里人,至今有好多人胃酸,胃溃疡,说是当年吃地瓜吃伤了,一看见地瓜就想跑。地瓜不管,夏日青藤葳蕤,秋日鼓胀似大地乳房(我始终觉得这是我的发明,大地的乳房,香甜,一点也不暧昧)。
在村里,地瓜有N种吃法:
其一,喝地瓜糊涂。小时候总爱问前院的六奶,总喝糊涂是不是能把人喝傻,脑子里灌进去的都是糊涂,成了榆木疙瘩——不开窍。到底也没糊涂成那样,难得糊涂嘛,郑板桥大概也喝了不少糊涂,喝大了,悬腕挥毫,写下“难得糊涂”几个流芳千古的大字。
其二,人畜通吃。把一些成色不好的地瓜洗净,上箅子蒸熟,人吃,猪羊也吃,看家狗饿了,照吃不误。我很少吃,看见黑乎乎的一大锅,心怯,胃里淌酸水。
其三,做地瓜粉。那时候几乎家家,入秋了都会做好多帘子地瓜粉条。生地瓜粉碎,大缸上面放个大箅子,三个人对角揣,使渣与淀粉分离。下地瓜粉时,老黑叔用漏勺在滚烫的沸水上方,捶自己的胳膊,生粉条下水洗个澡就成了熟粉条。晒干,可储备一年,用于猪肉炖粉条。香,香到现在一点不改味道。
其余吃法各种,不怕没吃到,就怕想不到,村里人会变着法儿将地瓜做成吃食,填充肚皮。
据说,地瓜是世界卫生组织评出来的十大最佳蔬菜的冠军。不得了,相当于穷乡僻壤,罄尽所有,培养出一个北大清华的学生,叫人扬眉吐气。
我最怕窝头,地瓜面做的窝头。母亲管地瓜窝头叫橡皮窝窝,劲道,比当下的亲(清)嘴牌口香糖耐嚼。上学前,窝头里放上辣椒酱吃了四个,路上捎带俩,到学校,a,o,e,i,u念到i满地打滚。撑的。地瓜当家的年代,谁都恨,都怨。又感念地瓜的好,说要不是地瓜,早去见了马克思。
补遗:漂泊的地瓜
地瓜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们村,从菲律宾迎风破浪而来,扎根在穷乡僻壤。我妄图在《诗经》中找到地瓜的影子,无果。只能从我家的一亩二分地里拎起一根长长的藤蔓,打量着这位流浪诗人。
母亲栽种地瓜,用去年留好的优等地瓜做种,搭建简陋的小弓棚。到了初夏,剪下若干小段,栽种在南岗子上的麦茬地里。头天晚上烀好的黄豆,施在地瓜旁边,大有红袖作伴好读书之意。
地瓜的生命力不可谓不强,若不然也不会编在竹篮或缆绳里漂洋过海,再次萌发生机。自然界中有些物种就是那么神奇,上苍赋予断肢再植的能力。相比,作为高等物种的人就显得矫情了许多。
我们一帮熊孩子,在初秋的田野上乱窜,像一群盲无目的奔跑的兔子。累了,饿了,就地取材,捡来枯枝败草,用土块堆成地锅的形状,烧红薯。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消半个时辰,田野上就弥漫起地瓜的焦香。
根据科学研究,每500克红薯约可产热能635千卡,含蛋白质11.5克、糖14.5克、脂肪1克、磷100毫克、钙90毫克、铁2克,胡萝卜素0.5毫克,另含有维生B1、B2、C与尼克酸、亚油酸等。其中维生素B1、B2的含量分别比大米高6倍和3倍。特别是红薯含有丰富的赖氨酸,而大米、面粉中恰恰缺乏这种重要元素。我想母亲肯定不懂这些,在贫寒的日子里,栽种一小片其貌不扬的地瓜,只为一家人果腹。
烤地瓜的发源地,严格来说来自我家乡附近的平阴县。
据史载,乾隆和铜牙铁齿的纪晓岚当年到济宁巡访,夜宿平阴县城,晚上到城西关帝庙游玩,老远忽闻一股浓郁的香甜味。纪大烟袋忙不迭买了一块送给乾隆,登时龙颜大悦。(这多少有点夸张的成分,但作为民间故事自有存在的价值,与朱元璋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小时候的玩伴土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典型,与地瓜有关。父亲有一年在建筑工地摔折腰,躺在床上,母亲既要照顾年幼的妹妹,又要照顾父亲,迫使土生不得不离乡背井,做了一只漂泊的地瓜,在北京卖烤红薯,后来听说混得不错,在皇城根下娶妻生子。
大略故乡的地瓜有灵,瓜瓞绵延,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着,冥冥之中,佑护着我们的村庄与乡邻。
淤泥解作白莲藕
村东有池塘,塘中有藕。藕花为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从周敦颐的笔端一路旖旎而来。感染人,却感染不了无心之人,翻一翻现世档案,能贪的、有机会占的有几个能出淤泥而不染?
塘后有庙,六尺见方,泰山奶奶庙,庙小,装不下大神仙。泰山奶奶的牌位也是我们家族的宗祠,说来话长,另附一章做解。藕有心眼,藏拙,不轻易示人。我们村里的小孩才大多不笨。许是藕吃多的缘故。
乡村吃藕常见的吃法:凉拌藕片。横切,蜂窝煤样的小眼,可用一根筷子挑着吃。一根筷子吃藕——专挑眼,是说喜欢鸡蛋里面挑骨头的人,属抬杠专业人士,像斗鸡。四五枚鲜蒜,捣成蒜蓉,青红辣椒丝,穿插其间。藕要焯水,去生即可,万不可煮过,过而面庞黧黑。加村西李二奶家娘的陈醋,加盐,加北周庄周香油的小磨芝麻油。拌而食,青红白三色,鲜脆而真诚。
是村里姑娘最爱的一道小菜。月下桥头,蟋蟀轻弹,有搂抱在一起的青年男女。女说,等过了门,你给我凉拌藕吃。男说,拌藕,生的娃儿也聪明。拌藕,就成了伴偶,拌一辈子藕。这听起来属现实主义文学的笔法。
二一种,炸藕夹,这道菜一般过年才能吃上。母亲将藕切片,双份片,尚余边角藕断丝连。肉末,是村东胡大海现杀的猪肉,无注水,无病变,纯天然,绝非某道大江大河上的不明漂流物。猪肉剁成肉末,以姜末、葱末、少许酱油、盐拌匀,夹于藕夹间。裹以面糊,沸油煎炸,色泽金黄即可装盘。
我那时尚小,却也不敢偷食。母亲信佛,要除夕之夜供奉玉皇、财神各路神仙。就这样眼巴巴看着过了初一,迫不及待抢一口老天爷的吃食。其实炸藕夹热吃最佳,嚼一口,香,酥,满嘴冒油。其味,绕舌三日而不绝。
于江南吃过糯米藕,亦好,清甜,绵软,有江南烟雨之风。其色温润如玉,颇有质感,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闭上眼,桨声欸乃中掠过江南少女的淡白衣裙,恍兮惚兮天上人间。
藕有好名声,观音之莲,莲开并蒂,菡萏香销翠叶残。设若住进一片荷叶下的村庄,其情其境,断不输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的南山。间或蛙声起伏,鱼戏莲叶东南西北,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当真成了莲花之子。
那是白藕与青荷组构而成的哪吒,属魔幻现实主义的范畴。
以上发表于《啄木鸟》2014年9期
装了一肚子的风
不是气的,没人气一个不会说话的风箱。风箱是父亲的专属器物,一场病侵袭了父亲的半个身子,只能坐在灶王爷身边拉风箱。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灶王爷总是慈祥不语,一任风箱呱嗒,呱嗒,串连起单薄的乡间夜色。
我见过木匠爷造风箱,木匠爷本身就是一只风箱,晚年后胸口憋闷,像一只老旧的风箱,风叶残缺,喘不过气来。不过唯木匠爷做的风箱好,薄薄的梧桐木片,拉杆是黑槐树芯,以鸡毛做密封垫,环保,且有清晨雄鸡啼鸣的清脆。
梧桐,“一株青玉立,千叶绿云委”,当年人民的好儿子焦裕禄号召兰考栽种梧桐树,我们村里也栽了很多梧桐树。桐木板,音色薄脆,适宜做乐器,你若日暮走进我们村里,会不会怀疑走进一座民俗音乐馆,弹的是夜鸦归巢,弹的是风吹麦浪,弹的是碧草连天。
我不那么想,我的思想里往往是枯山瘦水。
一位枯瘦的乡间老人,坐在村前的石板桥头,怀抱的是一把失传的焦尾琴。《后汉书o蔡邕传》里说“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那美音一定是来自做风箱的那株梧桐树。风箱,焦尾琴,原本风马牛不相及,只一次对话,便留在泛黄的竹简里。
装了一肚子的风箱,属大肚能容之士,容得下乡村的冷暖苦寒,也能容得下屑小的压榨。“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愁听门外催里胥,官家二月收新丝”里的采桑女,苛政猛于虎里的乡民,背景中都有一只等待的风箱,有眼巴巴的小儿女,坐在瘠薄的暮色里,遥看炊烟,守望踉跄的脚步归来。
乡村游走的铁匠马三,有一只风箱里的战斗机。儿子马大宝,个儿刚好和风箱一般高,前脚立定,后脚蓄势待发状,将打铁的风箱拉得有声有色。豆腐坊的阚婆,总爱捉弄,说:大宝打小练,以后娶个媳妇保证受活。于是满脸被火星子点了雀斑的马大宝更卖力气,铁匠炉里的火星子三尺高。
后来,马大宝娶了阚婆的女儿阚桂枝,阚婆不得已落下帮衬受活的话柄。
风箱装了一肚子的风,练的就是乡野吹过一阵猎猎风尘的吐纳之功。吸,是屏住气活着。呼,是普渡——渡人,亦渡己。
来福与莱菔
来福是我们村里的傻子,哪个小孩要是不好好吃饭,不好好睡觉,大人就说来福来了。
来福真的就来了,头上带着一顶瓜皮小帽,脑袋后面曳着一条鸡尾巴似的小辫子,来福是个哑巴,哑巴来福的四肢表达能力超强,用现在的话说能上达人秀。胖乎乎的来福撕开嘴巴,是问你吃饭没,靠着土墙拿大顶,然后又猫手猫脚状贴着墙根走,是说昨天看见二大爷的萝卜田里有小偷,拔了几根萝卜。
我们没来福那么幸运,来福家祖上是地主,一场运动后来福爷爷被屎尿和唾沫星子淹死了,可后院埋着好多小罐子,罐子里头有光洋,家里没钱花,收光洋的就来了。来福最喜欢吃的是羊肉萝卜陷包子,瞪着两只幸福的大眼睛,鼓着腮帮子,站在孩子堆里馋死个谁。
莱菔是萝卜,跟来福一个叫法,但来福不是萝卜,来福只是喜欢吃萝卜馅的包子。萝卜分为青萝卜,红萝卜,胡萝卜和樱桃萝卜。村里人常吃的是红萝卜和胡萝卜,青萝卜吃了太顺气,往饭场一站放了一个悠长的萝卜屁,太煞风景。胡萝卜比较好亲近,长得水灵,要不莫言家也不会种那么多胡萝卜,不种那么多萝卜也许莫言就写不出《透明的红萝卜》,(我相信那篇小说里说的肯定是胡萝卜,而不是大如牛犄角的红萝卜,那么大再大的太阳也不会透明)。
樱桃萝卜是好玩好看的品种,村里也就外出贩大米的乔二欢家种,据说去安徽贩大米在大车店睡了一个女子,女子说好吃不,比樱桃萝卜好吃不?乔二欢忙不迭说,好吃好吃,就是不知道樱桃萝卜是啥萝卜,回家时带了一些种,房前种了一小片,糖醋樱桃萝卜,想想,就嘎嘣利溜脆。
莱菔,《尔雅》中叫荚,芦萉。《说文》中又叫芦菔、荠根。到了《广州齐物志》才接近了现代称谓,罗白。听起来像个俊美的乡村后生。
来福也算俊美,但不止是形式上的那种美。一个哑巴,半傻,能有多美?时候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们村里的人记住曾经有过一个叫来福的孩子。那年下大雨,河水暴涨,二大爷家的小芹想去对岸喊二大爷吃饭,绾起裤管走到青石板桥的中央,上游冲下来的一根木檩子,横着把小芹推进湍急的河水。中饭时间,河岸上没有人,只我们村的来福瞪着两只幸福的大眼在吃萝卜羊肉馅的包子。“啊”地一声丢了手中的包子,挥舞着胳膊往村里跑,一边“啊、啊”地大声呼唤。谁知道半道又折返回来,扑通跳进浑浊的河水。村里人赶来,小芹趴在檩子上,走了半里多地才发现来福漂在水上的身体。
二大爷年年种胡萝卜,小芹年年包羊肉萝卜陷的肉包子,逢年过节,送到来福的土坟上。
莱菔入药主要是莱菔子,是本草里走出来的孩子,入脾、胃、肺经,消食除胀,其性和平,其味不峻,无偏胜之弊。
我们村里的人都爱吃萝卜,胡萝卜,吃萝卜的时候常常想起来福。昨天回家去看即将收割的麦子,我还看见二大爷家的田头长了几棵夏萝卜,球形的白色花蓬,青碧的叶子,向麦田张望,一定也有一双幸福的大眼睛。
乡村书法家
我们村里严格说来没有书法家,甚至能提笔写字的也不多。
当年有仨,老会计,人瘦而黑,写字就写瘦金体,七仰八叉,账单倒是做得挺仔细,某年月日,公社革委主任二杆子来村里调查,赊李二年家一只老母鸡(芦花母鸡,鉴于还有下蛋的可能,挖河时用一个半工抵。)老师,乡下穷,但绝对尊敬知识分子,一个村里的人都喊老师,概莫能免。老师写粉笔字顺手了,用毛笔太软,干脆撅一根秫秸梃子,蘸墨汁,写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对联,有粉笔字的朴拙,这是有人出嫁女儿。下一个要算上我爷爷,我没见过,只见过爷爷的一支笔筒,年深日久,成了紫檀色,但绝对不是要命的紫檀木料。我爷早年吸大烟,我想写字肯定抽象空灵,一撇在天,一捺在地,一点一横都在空中游弋,这些笔画早晚自己能相聚在一起。
我想说的还不是这,头一个想到的是蜗牛,儿时在村口的石板桥上,从河里捉几只蜗牛,放在石板上,左右以青砖做成一段跑道,当然没有国际汽车拉力赛的惊险刺激,摔泥碗为号,几只蜗牛卖命向前爬。后来我看过一个叫《极速蜗牛》的动画片,最佩服的是导演,这小子少年时肯定和我一样在村口的石板桥上组织过蜗牛比赛,梦想一只蜗牛能跑出超级赛车的速度。蜗牛爬过的痕迹就是蜗牛大师的书法作品,用笔稳,讲究格调,从不管旁观者的态度,只顾自己运腕挥毫,近乎有金石之风的小篆,下笔如刀,断尽金炉小篆香。
第二位属于隐士,像隐居南山的陶渊明。静水柔波。那时村前的小河比较清澈,不像现在,上游罐头厂的废水一开闸,浑浊如米汤,倾泻而下,青蛙,小鱼,极尽挣扎漂浮在水面上,这是能量无限污染无限的人导演的一场自杀好戏,不说也罢,说了我怕那些水中的冤魂半夜去敲他们家的窗户,索一条半条不值钱的小命。河蚌,与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一个阶级,暗无天日的地下生活,并未完全剥夺他们洁身自好的秉性,河蚌用柔韧的斧足,配以坚硬的贝壳,在泥之河里书写逝水流年,是魏碑的忠实拥趸,笔式雄强、朴拙、自然天成(戊戌变法的康有为语)。
我最钟爱的其实是另外一种字体,蝌蚪文。夏日里的荷花开得热烈纷呈,蛙们的肾上腺激素无限分泌,这是自然给予的神圣职责,也是我们村里多少年以来从未缺少过蝌蚪文书写的追根溯源。蝌蚪行文,其笔不凝不涩,笔画浑然天成,且总是处在变化之中。村里的胡半仙,大字不识一个却专治小儿夜哭,一枚秃笔在黄表纸上写写画画,全是别人难识得蝌蚪文,烧灰,装进红色香囊,挂在小儿脖子上或枕在头下,夜哭即止。
仓颉,双瞳四目,坐在村前的小河畔,看飞鸟掠过田野,飞翔的轨迹从容变化,心有灵犀,于是“鸟迹文”谙熟于心。“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这是有关信仰的一种书写,文字即能歌功颂得,当然也能记下斑斑劣迹,别看当下某些人物风光无限,挥斥方遒,说不定哪天东窗事发,史书上也会留下并不光彩的一笔。
炊烟是一位形而上的民间书法大师,农者荷锄而归,归鸟折返故园,我们村里的风箱就组成了一幕田园协奏曲,炊烟适时登场。夜幕下的天空是百年的熟宣,一只袅无行迹的如椽大笔淡墨而行。有米芾的挺拔劲健,也有王羲之的浑厚爽劲,所到之处,乡愁点点,写出了游子远离故乡的淡淡泪痕。
我们村里有很多土屋,土屋相比于现在的混凝土结构更憨厚,朴拙。我走近母亲居住的土屋,一缕陈年的月光刚好迎面而来,抚摸我背井离乡的脊梁,像母亲,像多年不见又拙于表达的情怀。老瓦是老屋的羽毛,羽毛湛蓝,过了很多年依然未改朴拙的质地。
老瓦在乡村的夜里格外安静,任凭月光的清流淙淙流淌,濯洗乡村的艰辛,带去苍茫的风尘。一片老瓦安放在老屋上久了,就成了乡村里的精灵。
雨夜,雨声代替了月光的关照,落在瓦当上清越,悦耳。我喜欢躺在老屋里听雨滴落在老瓦上的声音,像瓦松们的窃窃私语。“这串是我的珍珠手链,要多透明就多透明。”“这滴是我的唇膏,微凉,微甜,像两个月前春天的那场雨。只是那时我们刚刚睡醒,还有冷的风,呼啸而过。”
雨夜里,老屋的屋瓦上起身站起那么多瓦松的精灵。有的在双手合十,心中默祷着什么。有的张开胖乎乎的手臂,好像一踮脚就能穿破一千层夜雨,飞向夜的殿堂,更多的,是沉睡了许久,期盼到一场淋漓的雨,而欢呼,而雀跃,而顺着笔直的瓦当在水流中嘻戏。
我看瓦松时,像面对幼年的自己。眉尖上尚有一滴夜露晶莹,摇摇欲坠,瓦松屏住呼吸,怕一不小心惊动了这天地凝集之水。我喜欢在瓦垄上行走,那么高,以为站在世界上最高的地方,可以看见远处的庄稼,可以看到白杨树的树梢,甚至也能和一株瓦松那样,一踮脚,飞向无边的苍穹。
民间的瓦松,是苦水中泡大的孩子,生活教给了它们隐忍,可以熬过漫长的久旱无雨的日子。这时的露珠是瓦松的依靠,是母亲,一滴一滴珍贵的乳汁,告诉它们坚强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活下去才能和乡村一起见证时光的更迭。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往往天赋异秉。赤脚中医虎子爷,把瓦松在竹簿上风干,可以入药,治便血,鼻衄。
我小时顽劣,不是下水捉鱼,就是爬树捉鸟,所以身上常常挂彩,一如英雄归来。母亲嘴里说着狠话,却又命我爬上老屋的屋顶。新鲜的瓦松捣碎,可以止血——乡下的母亲往往无师自通,土法炮制的民间验方,能止住我们的清贫与疼痛。
《唐本草》赋予瓦松一个诗意的名字,昨叶何草。可入画,一缕月光,一片老瓦,一株青苍的瓦松,擎一枚小小的红花——那是微缩版的莲花,可以安放乡间的清贫,也能普渡那么多困顿的光阴。
我却宁愿叫瓦上松。叫起来醒目,明亮,就像村里一个小麦肤色的孩子。
唐朝的李华应该也是瓦松为数不多的拥趸者之一,写了一首《尚书都堂瓦松》,我愿意如数剽窃,不怕落个盗用版权的罪名。为了瓦松,值。
尚书都堂瓦松(唐李华)
华省秘仙踪,高堂露瓦松。叶因春后长,花为雨来浓。
影混鸳鸯色,光含翡翠容。天然斯所寄,地势太无从。
接栋临双阙,连甍近九重。宁知深涧底,霜雪岁兼封。
刈麦的姿势
麦子长在《诗经》里,“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是穆夫人《载驰》里的经典意象。一场春雨,打湿了《诗经》,也打湿了我们村外的麦田,一株株青青的麦苗,长长的田畦,风一翻,就翻到节气里的芒种。芒种,也是杜鹃的节日,杜鹃啼血,我总以为是替我们村里的人啼血,霜降播种,冬日的冷风中灌水,施肥,打药,少了哪个环节小资伪小资们也看不见风吹麦浪的场景。
耕耘播种,一写到纸上,都显得轻飘,失去了稼穑的分量。我也是,写过一本书,《住进一粒粮食》,天玄地黄的封面,内容越看越觉得单薄。甚至有时想,就这水准,肯定不能传世(我常跟自己说,也就是自言自语,写字一是图了写字的快乐,二还能得到一点儿稿费,三就有些目的难以告人了,竟然想靠一本薄薄的册子被将来的文学史抽上那么一鞭子)。
《齐民要术》里,麦子作为重要一章出现。“麦,非良地则不须种。”说明麦子虽野,也不是哪里都能成活。我小时,村外有片盐碱地,长兔兔酸草,长蓖麻,种下的麦子金晃晃一片,像牛毛,一个穗头上只有三五粒秕子。倒是盐碱地里的硝盐,村里人常在饥荒年代取来,刮地皮,入水沉淀,成土盐,味苦,吃了长大脖子。
我上学的日子屈指可数,没学过《观刈麦》,但学过李绅的《锄禾》,小时坐在一间土屋的土台子上摇头晃脑,至于内容,大凡国人无人不晓,晓是晓,但我相信除了真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没几个人能体会到其中的甘苦。若是真晓了,相信也不会动辄某身居要职的大人把人民币藏在煤气罐里。煤气罐不安全,是消防保密工作做的不好。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看吧,麦子说熟就熟了,母亲在麦收的前夕开始磨镰刀,蘸着月光,映着小河里的流水,抽刀断水,麦子到了安抚众生的节气。
我是现实意义上的无神论者,但却经常会被西教中的某些言辞、行为所感染。“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到吃的;你必流汗才能糊口;它也必长出荆棘和蒺藜来,要不畏劳苦在其间一直找寻菜蔬和口粮,才得以活命。”这是上帝对亚当说的。还有常见到西方电影里,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感谢主赐予我今天的一切。感谢主赐予我粮食蔬菜让我生存。”
麦子一直是母亲的信仰。蘸着月光打磨的镰刀在手中挥舞,母亲的汗水滴滴洒落,我知道,夕阳染红的天空里,必有母亲的血脉在流动,一年过去,去年此时,母亲偶尔还拖着病体,弯下身来,捡拾遗落在地上的麦穗。
那些麦穗颗粒饱满,是母亲孕育的儿女。而今,你去了哪里,那里有没有金黄的麦穗?
乡村舞蹈家
我们村是个天然的大舞台,虽然没有百老汇在世界上出名,但历史要比百老汇悠久。看四小天鹅,踮着脚尖在舞台上砰砰擦擦,老担心那纤细的足尖,会不会时间长了长成畸形,美丽的女舞者嫁不到好人家。我家早年也养鹅,跟天鹅同宗同祖,成份不同,但姿势一点也不逊于它们。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骆宾王骑鹅的年纪就会作诗,我七岁还在河滩上尿尿和泥,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鹅走路的姿势高傲优雅,像整个村庄的女主人,粗门大嗓。夜打三更,伸手不见五指,黑狗用爪子扒拉一下眼皮,还是撩不开浓密的夜色,恹恹睡去,梦里和赖五家的花母狗在青碧的田野上谈情说爱,追逐奔跑。鹅不睡死觉,听见土墙上窸窸窣窣,但绝不声张,只等那黑影走进门口,振聋发聩地“嘎”了一声,就拧上了来访者的黑影。这时的鹅不是舞者,是我们看家护院的兵丁。多少年后,金盆洗手的黑三一跟我父亲说起我家的那只大鹅,还心有余悸。
蝴蝶作为一个美丽的意象,不可能出现在钢筋水泥的夹缝里。尝遍百草的李时珍,想不到也对蝴蝶做过名目上的考据:“蝶美於须,蛾美於眉,故又名蝴蝶,俗谓须为胡也。”这是美学意义上的阐释,和代号为1321号的蝴蝶台风大相径庭。171名五艘渔船上的渔民,75人下落不明。
母亲在老河滩上种了一片油菜花,粉的,黄的,黑的,蓝的蝴蝶都赶来开party,光影闪动,一派热闹场景。舞蹈跳的是好,但母亲不喜欢,说这么多蛾子,不知道要生下多少害虫。我不管,矮矮的个子在花丛里上串下跳,和着蝴蝶的节拍。
傻二是我们村里的活宝,智商不高,但常与人为善。傻二放羊,嘴里噙着一只柳笛召唤羊群来来去去,谁家若是有了急事,把羊群教给傻二可以一百个放心。傻二穿着姐的红棉袄,像一团红色的云,在老河滩上飘来荡去,舞蹈的姿势堪称完美。
月下佬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送给傻子一个傻女当老婆。风吹柔波,河面上荡起粼粼波纹,傻子和傻女凑在一起放羊,凑着凑着就凑到了对面的小树林。满面羞红地出来,二大爷问,傻二这是干嘛去了,不好好放羊。傻二看看傻女,扭捏着说,跳舞。
天知道,那舞是天籁之舞。村里的男人以后憋不住了,也对女人说,好了,我们去跳舞。
坠子来源于东京开封,属于民间戏曲的一种。开封府断案如神的包大人大概听过,小时候,由嫂娘领着,沿着曲折蜿蜒的阡陌,到别村,去听坠子戏。
我不需要谁带领,黑黢黢的夜里一个人,循着刘二瞎子一阵紧紧慢慢的催声鼓,就能找到一棵大树下。唱坠子戏最好的地点应该就是村口的大树下,风清凉,星闪烁,月漫洒,刘二瞎子总能在敲过第一波催声鼓后,喊来村东村西的乡邻。本村的,端着碗,蹲在石碾子上。有小孩穿行于单薄的夜色,爬上矮矮的麦草垛,入定,听刘二瞎子喝了一口酽茶,咳了一声嗓子,开始慢敲简板,轻曳二胡。
坠子戏不同于正本大戏,生旦净末粉墨登场。有时一人,脚踩鼓(极像现代人的架子鼓,不过没有那么疯狂,闭上眼,像吃了摇头丸)。简板放于案上,怀中一把坠子胡,只是念白时方才停下,慢摇简板,道出那些月白风清的念白。有时两人合作,往往另外一个是女的,这样但凡出现旦角,就不用刘二瞎子捏着嗓子装女人了(尽管村里的小媳妇很喜欢刘二瞎子的女人腔,柔起来能让男人肝肠寸断,能让女人泪眼朦胧)。
我不识戏,按二大爷说的应当归于戏盲之流。但我很善于走进坠子戏的某些经典章节,穆桂英骑马闯进天门阵,一杆银枪左挡右刺,杀得敌军鬼哭狼嚎。少年罗成,一身素白盔甲,可惜被一位乡间扶乩之人下了诅咒,英雄命短。有时我想,我若是生在古代多好,可以“月亮娘,八丈高;骑白马,带洋刀;洋刀快,割韭菜。”这是二大娘教给我的童谣,跟由坠子书产生的英雄情结不搭。
说书不说书,上场四句诗,相当于一副中药里的药引子,我以为是最好的诗。“说的是墙上画马不能骑,地上画牛拉不动犁。门框上有个大头钉,拔下来是个黑窟窿。”
夜就真的黑下来,大槐树上的灯笼在风中摇晃。听者进入冥想状态,一会儿冲进敌军阵营,砍头宛如瓢切菜,一会儿后花园里诉衷情,你侬我侬。说者近乎痴人,忽而横眉立目,怒叱佞臣秦桧,忽而躬身如猫锦衣夜行,是鼓上蚤时迁,潜入宋军营帐。
有一次二大爷从状元刘楼罢戏归来,内急,钻进一片小树林。忽而眼前豁然明亮起来,俨然一座旧时庭院。门口有一年少女子,手提灯笼,嫣然一笑竹篱间,二大爷登时看见自己身上着了一件青衣长袍,口有吟哦:“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莫要看不起,二大爷毕竟读过两年私塾,吟诗时也摇一把破蒲扇,手拈几根黄短须,二大娘谓之“发烧了,烧的不轻。”)
以下情节近似于蒲松龄笔下的神狐鬼怪,是二大爷一个人的聊斋。醒来,茫茫霜地,空无一人,唯见新坟旧坟,掩映于枯草间。
乡间谓之“鬼打墙”。
小时随母亲种地,常有缺苗的地方,于棉田,豆田之间,捏几粒芝麻种上。我并未见过像模像样的芝麻田,大概是收成太低,不能填补我们贫寒生活的空隙。芝麻开花节节高,这是母亲常说的一句话,许是安慰自己,也许是告诉我日子不会总是这般苦涩。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说的是另外一层意思,是说人做事要衡量,不能顾头不顾腚。
芝麻即巨胜,不知为啥如此渺若微尘的物件起了这样一个大名字,很像现在小孩叫天豪,文豪,不知能否承当得起。芝麻分黑白二种,我们村一般种的是白芝麻。黑芝麻吃了据说能滋补肾阴,生发(我头发少,可能是吃黑芝麻少的原因,哪天起了兴头也种一片黑芝麻,以作验证)。
清代吴其濬有《植物名实图考》,开卷谷类即是胡麻。一带上胡字,一股西域风沙就扑面而来,想来张骞大人出使西域时的车马不少,胡豆胡蒜胡芝麻,林林总总。不像现代人出国考察,专找奢侈品市场,满载而归为了哄夫人眉开眼笑。
最为形象的还是《本草》,云:胡麻,一名狗虱,一名方茎,黑者为巨胜。其油正可作食。狗身上的虱子,想也比人身上的大不了多少,这是民间文学的直白所在,不用大费周章考据。方茎亦是,除了芝麻大概找不到可以长成如此规矩形状的草木。
秋日长天,母亲在棉田里摘棉花,我便找个僻静的树下,找成熟后的芝麻杆,汗衫铺于地,将芝麻杆倒立,敲打出很多状如狗虱的芝麻,入口,其味芳香,赛过口香糖。母亲收获芝麻,是捆扎成束,置于窗台,几日晴天,便可轻轻敲打出芝麻。.
乡下芝麻的作用有三。一是用来做芝麻盐,放入砂锅炒熟,加入青盐,擀碎。炎夏做凉面,几丝胡萝卜丝,几片青嫩黄瓜,撒入擀碎的芝麻盐,清爽可口。
二是做焦叶,常在逢年过节时,母亲要炸一些面食做供品,祭献天老爷财神爷灶神爷床神各路神仙爷爷神仙奶奶。另和一小团面,擀到薄如蝉翼,中间轻划几道,撒上芝麻,入锅,炸至金黄。口感酥焦。
三是换香油。是换而不是买(那时用来交换的东西很多,我很少见到钱的样子,集市上鸡蛋可以换油盐,粮食可以换蔬菜,多余的蔬菜甚至可以换一块碎花棉布。交换方式简单而颇有古风)。小磨香油顶属李庄的香油李家做的最好,开坛十里香,香油李走过村子的上空一天香味不散。香油李不吆喝,香味儿是最好的广告,敲梆子,一只油渍汪汪的香油棒子能浸出二两香油来。一驾木牛车,吱吱呀呀,左边是一陶罐香油,右边坐着香油李的女儿香香。那时的小伙伴一看见木牛车进村,便展开想象的翅膀:要是做香油李家的孩子该有多幸福,天天闻香油味儿,比老天爷的日子还好。
母亲视香油为奢侈品,墙上挂着一根细铁丝,一段砸成扁平状,叫油蘸子。一般只蘸三下,偌大的一口黑铁锅,漂着的油花几可忽略。
常见的乡间作物里,我很少想到芝麻的存在,芝麻像一位腼腆的女子,即使出门也扭扭捏捏。十几岁的时候读《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芝麻的身后有一扇神秘的大门。真的喊声“芝麻开门”那扇门就能自动打开么?里面是黄灿灿的金子,可以终生享用不尽?后来知道那是神话,属民间魔幻主义范畴。
本来想写一篇有关芝麻的小史,闲来翻书却读到苏轼东坡大人的《服胡麻赋》,“状如狗虱,其茎方兮。夜炊昼曝,久乃藏兮。茯苓为君,此其相兮。我兴发书,若合符兮。乃瀹乃
蒸,甘且腴兮。补填骨髓,流发肤兮。”
未敢生相比之心,只当“补五内、益气力、长肌肉、填精益髓。”的小小芝麻能补补我的文学之虚。
马蜂菜托以及延伸
《随园食单》里面没有这种吃法,马蜂菜切碎,加十三香,青盐,土鸡蛋(我们家不可能有别的鸡蛋,那时虽日子清贫,食用的却是天生地养的食材。不像现在,一枚鸡蛋也能造假,等于浪费智商)。做马蜂菜托可以用两种面,一种叫死面,即不添加酵母。一种叫发面,母亲用苘麻叶包好风干的酵母头挂在门楣上,敲碎,用清水泡好,和进面里。
蒸好的马蜂菜托像鞋底,特大号。需分成若干小块,一家人分食。吃法同生日蛋糕,不过不用叉子小勺,含义亦大相径庭。
袁枚主张性灵说,虽有后人以恶言概之,但对源远流长的舌尖文化功不可失。《随园食单》记:“摘取嫩者,醋合笋拌食。油腻后食之可以醒脾。”另有《随园居饮食谱》中如此描写马齿苋:“妙不可言,嫩者可茹,可馅,蔬中佳品,诸病可餐。”可见对马齿苋是一往情深。
我对马齿苋的认知来源于邻村,村名叫菜园,所以村子里种了很多蔬菜,西红柿黄瓜茄子。
夏日午后,母亲教唆我去偷东西。有风爬过河梁,菜园村的人正是午休时间,知了声鼎沸,像是热锅里下饺子。菜园子以茂密的花椒树作为篱墙,只有极小的空隙。往往遇上这种情况越不能慌张,掰下树枝上的尖刺,恰好容下童年。偷的不是别的东西,是马齿苋,西红柿黄瓜架下,有的是。目的只有一个,想吃母亲做的马蜂菜托。
马齿苋楚楚动人在我的少年时光,也清清秀秀躺在诗人的菜篮子里。嚼一口马齿苋,随口吟哦的诗句也便青青展展,颇具草木之韵。“苦苣刺如针,马齿叶亦繁。青青嘉蔬色,埋没在中园。”这是一大清早看园人顶着唐朝的晨曦去给杜甫去送野菜,菜篮里有莴苣,有马齿苋,上面尚有晶亮的露水。不知当下若有人送某位大人物两把野菜,会不会随手丢尽路旁的垃圾箱里?
再者说来,马苋愿不愿意与此等人为伍也很难说。
马齿苋在南方又称马兰头,也有人叫红梗菜。这样看来,马齿苋属于平民阶层,其更引人注目的是人送外号“长命菜”,所以导致人们趋之若鹜。《蔬食斋随笔》中引用的一首明代五言古风:“马兰不择地,丛生遍原麓。”可见马齿苋的动人风姿遍及大江南北。
村医胡半仙有一灵验妙方,据说传了祖宗好几代,常有患痔着慕名而来,不消几日,风采重现,不用再夹着屁股走路。胡半仙家的土墙上,挂满了悬壶济世妙手神医的锦旗。二大爷某日透露一个重要信息,狗屁神医,还不是一把马蜂菜捣碎糊上。信然,《蜀本草》有据可查,“治痔要药。”简单几个字戳透了胡半仙的画皮,功劳全在马齿苋身上。
不过马齿苋不居功自傲,依旧月白风清,长在我们村的菜园子里。《救荒本草》又谓五行菜,是易经的延伸。淮南人家采其肥茎,以针缕之,浸水中揉去其涩汁,曝干如银丝,味极鲜,且可寄远。
如果哪天你收到宛若银丝的乡愁,那是故乡寄来的马齿苋。
以上发表于《山东文学》11期
很有乡土的味道!!
乡野坐忘书/文艺报/
  生地的本意,是指一个人的诞生之地,一个人在某个村庄诞生,从此就有了这个村庄的气息,包括夜里行走的脚步,也裹缠着故乡的蛙鸣与虫鸣,眼神中时时闪现的是故乡的草木与谷物。
  在这里,我说的生地其实是故乡一种不起眼的植物——地黄。我和一株低矮的地黄相遇,在村前的老河滩上,上游冲击而来的沙质土壤尤其适合地黄的生长。我看着它,毛茸茸的叶片有一种暗的绿意,好像绿得并不畅快,也不张扬;它看着我,一滴露珠跌落,仿佛因我的到来而觉惊悸。
  小时候,祖母用地黄的叶子做菜托,应该是出自饥荒年代的疗饥宝典《救荒本草》,掺和面粉,调成糊状,入锅,煎至金黄。记忆中我只吃过一次,有点苦,有点甜,并非乡村食物谱系中的经典。又有冷淘一法,来自于唐代月光下的诗人杜甫,“青青高槐叶,采掇付中厨”。诗中说的是槐叶,祖母用的是文学里的借用意境之法,采来地黄苗,收汁,和进面里,柳木擀杖来来去去,就有了一锅绿意盎然的地黄面。
  生地与熟地,其实都是地黄生下来的孩子,刚采收的叫做鲜地黄,晒干,烘焙,至内部逐渐干燥而颜色变黑,八成干时即可取出,这时的地黄全身柔软,可以任意揉捏,为生地。生地加黄酒,入笼蒸至黑润,就可以称为熟地了。这有些像我的年少时光,那时尚且青涩,十八九岁的年纪离开故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骨子里尽是乡下人的自卑心理,看城市须仰望,街上走路总是低着头匆匆而过。时间是一座大熔炉啊,火候也刚刚好,40年过去,我由生地变成了“混不吝”的熟地,面孔黑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写下的文字飘着一股淡淡的药香。
  在这里我不得不赘述一下黄酒,前几天因事到江南,遇年少时同学,同学上火,口腔溃疡状,滴酒不沾,我喝黄酒。黄酒色如旧年时光,不止通经活络,活血驱寒,还有疗补记忆的功效,往事如胶片纷至沓来,两瓶下去,竟已微醺,灯光泛黄,面孔泛黄,同时泛黄的还有朦胧的江南烟雨,悬凝成露,跌落眉梢。
  如此,你能想象经过黄酒浸润的地黄,舒展筋骨,在暗夜中慢慢苏醒,抵达脏腑。六味地黄丸,单听名字就有一种古意扑面,说明书上说: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这就是现代病啊,为了车子房子票子日益奔波的人们,一旦停下脚步,就会听见身上各种零件七零八落的声音,穿的是名牌,抽的是好烟,开的是名车,住的是高楼,到最后还得求告于乡野——那株低矮的地黄。
  《神农本草经》说:“今人惟以怀庆地黄为上,亦各处随时兴废不同尔,地黄初生塌地,叶如山白菜而毛涩,叶面深青色,又似小芥叶而颇厚,不叉丫,叶中撺茎,上有细毛,茎梢开小筒子花,红黄色,结实如小麦粒,根长三四寸细如手指,皮赤黄色,如羊蹄根及葫萝卜根,曝干乃黑。”
  叫我说这哪是怀庆的地黄,分明是我们村的老河滩,一株株地黄在鸟鸣中醒来,舒展暗绿色的叶片,大大方方上路,走进了我的纸页,遂成一篇《地黄之书》。
  远志,小草的志向
  远志原本不叫远志,老祖母称之为小草,我有点疑惑,满地都是小草啊,荠菜、节节草、狗牙草、水稗子,为什么惟独把它称作小草?
  多年后的今天,无意中翻看南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说东晋谢安,一开始隐居东山不出,后来下山做了桓宣武的司马。当时有人给桓宣武送了不少草药,其中就有远志,桓宣武问谢安:这种药叫远志,为什么又叫小草,一株草两个名字?在场的郝隆立即回答:“处则为远志,出则为小草。”是为讥笑谢安之意。
  由此看来,一株不起眼的植物也有出世入世之说,入世为药,性温、味苦辛,具有安神益智、祛痰、消肿的功能;出世则为草木,生在山野乡村,聆听鸟语虫鸣,笑对春风秋雨。
  我小,当然不解其意,以为是一株杞柳长在老河滩上,根据地不大,倒也自成一片天地,狭长的叶片如游荡在时空里的小鱼儿,总状花絮,开淡紫、淡粉色小花,有蜂蝶周游其间,嗡嗡缠绵,有蛇与鼠善于地下活动,拨开草丛,看流云飞过长天。有时想,作为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灵也好,遁迹山水间,饮的是滴露清泉,吃的是遍地药香,想和现代人那样坐在“吊瓶森林”里也没有机会。
  我少无远志,熟悉故乡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熟悉东邻西舍憨厚的土语方言。我以为,一座村庄也是一片田野的一部分,我们和虫蚁一样生活在草间,用泥土构筑低矮的院落,用姻亲沟通彼此之间的血脉,世界很大,但我们并不需要太多,春有野草,秋有谷物,冬有御寒的土布棉衣,这足够支撑起我们质朴简单的生活。
  但是,我对又名小草的远志胸有远大的志向毫无非议,比如龚自珍,有《远志》诗:“九边烂熟等雕虫,远志真看小草同。枉说健儿身在手,青灯夜雪阻山东。”意思是说,我纵然通晓兵书,也熟悉边疆的作战地形,可是却得不到朝廷重用,所以空有抱负,也只能像名字叫远志的小草那样,放逐于山野,被大雪封阻在山东道上,不能前进丝毫半分。
  老祖母习惯将植物的功用发挥到极致,采来远志嫩苗,热水焯熟,浸去苦味,淘净,油盐调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焯水后去除根里面的心,这样方可食用。不然,食心,令人心闷。看来到底是心有千千结,心有远大志向而不能施展一身本领,即使一株小草也会积郁于心。
  《本草纲目》中的远志,来自于太山及冤句川谷,冤句既是离我家不远的兖州济阴,大略是古代名邑兰陵处。主治:咳逆伤中,补不足,除邪气,利九窍,益智慧,耳聪目明,不忘,强志倍力。
  我读书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一是记忆力实在不怎么样,再者每日给客人理发,时间也少。直接带来的弊病就是写作时煞费脑筋,常常不知如何下笔,如此看来,以后决不能忽视老河滩上的这株远志,一株小草尚且有远大的理想抱负,我求其次,能借远志的启迪在文学之路上踟蹰而行便可。
  ——不知远志君以为可否?
  着一袭青苍归来
  我以为青苔就是时间在村庄留下的痕迹,日头东升西落,月亮也跟着唱和,就是不肯在村庄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树有时间概念,但藏在心里不说,二大爷和二大娘站在河堤口拉大锯,这才看见了代表时间的年轮。那些弯弯曲曲的年轮,肯定记述着村庄里发生的事情,哪一个转弯的地方添了一口男丁,哪一个直如破折号的地方是受灾的年景,树隐忍着,提供了绝大部分树皮,以供度过荒年,勉强来年发了新芽。
  青苔长在土墙上,起到一层保护功能,村里那些蜿蜒的土墙,一到雨天就会战战兢兢,怕一阵风吹倒,怕一场雨淋垮,青苔小心翼翼望着等同于自身一万倍身高的土墙,努力往上爬,终于站在土墙顶上,临风而立。所以长了青苔的土墙大都是有些年头的土墙。新墙不成,青苔看着修炼尚未够一定级别的土墙,远远看着,就像望着在胡同里蹒跚学步的孩子。
  村里的老井,是活在村庄里的一个老妖精,照天,照树上的云彩,也照人的影子,在水面上摇摇晃晃,能看出谁心里有鬼。有鬼之人往往会站在一口老井前,腿肚子转筋,会努力别过脸去,尽量不让老井看出肚子里的小九九。其实老井明白,谁做下的事情,由谁负责最后的结局,无论是好是坏,都要有个交代。修炼成精的老井,最直接的标志就是井口的青石板上长出厚厚的青苔,一下雨,又湿又滑,真的想把心怀鬼胎之人拖下井去。
  我也怕,小时候看见新疆来的二斤哥床头放着一本连环画册——《聊斋志异之聂小倩》,偷了读完据为己有,去井边打水时脚下一滑,差点悔青了肠子。
  老屋上苫着一层老瓦,像一排排青色的鳞片,闪着靛青色的光芒。我知道,那是时间做了一层铺垫,有千年不老的瓦松在踮着脚尖跳舞,月光下,一袭魅影犹如绝世的精灵。瓦松不怕长满老瓦的青苔,脚下有根,唇间有露,腰间缠着村子里的风霜雨雪。有一夜,我们在六奶家的院子里捉迷藏,夜色黑得黏稠,一碗玉米糊糊也那般黏稠,六奶最小的儿媳妇,说一嘴流利的东北话,玉米糊糊顺着我的肚皮往下淌,哏儿哏儿的东北口音在夜色里,一惊一乍。六奶说上房,有人搬来梯子爬上屋顶,取一带青苔,以豆油调和,抹在玉米糊糊流经的肚皮上,可治烫伤火伤。
  流年有幸,遇见一袭青苍的青苔,以至于童年未曾留下难看的疤痕。
  宋代的叶绍翁,属于小气之人,游了别人家园子又说《游园不值》。我那时以为不值就是用时间换算的意思,趿拉一双草鞋,走了十几里山路,到了门口一看主人不在,真他妈不值。幸好叶大人有大量,草鞋踩在青苔上尚有一份怜悯之心,敲了半天破旧的柴门也没一丝风吹草动,正准备打道回府,冷不丁一枝红杏出来算是“值了”。我这是以小人之心之度君子之腹,作为出身寒门的青苔肯定看出些人世端倪,一边是石阶上的千年寂寞,一边是一枝红杏的蠢蠢欲动——不可破,不可破,怕谁一语泄露天机。
  这是静的青苔,以不变应万变,参透了人生玄机。周敦颐家的青苔是动的,“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就连那连绵的青草也爬上窗台,看陋室里射入隐隐的日光。我还是很期盼那样的日子的,于青苍田野间,建一爿属于自己的小小居所,虽然简陋,但偶有文学同好造访,侃一下当下时势,吹一番东西文章,饮一壶花间浊酒,诉一腔冷暖衷肠,亦不失为一桩雅事——青苔爬上墙角,青苔爬上窗台,青苔从屋檐上借助一茎枯草金钩倒挂,看时间在弥漫的书香中游走。甚至房间的名字我都起好了,叫“一粒谷斋”,实因曾出版了一本小书《住进一粒粮食》,不妨就在一粒谷物中度过余生。
  青苔是属于乡野、乡村的,断不会出现在高大上的城市,即使角落,青苔也会郁闷。出门是扰乱心神的车如流水马如龙,上路是层层一如魔障的PM2.5,梦中是隔壁K歌房里的鬼哭狼嚎,醒来是被灯红酒绿分割的断简残篇。青苔执意住在我们村,六奶走后,一爿老屋在风雨中摇曳,转眼又过了三十几个春秋,土墙上,门楣上,堂屋门前的那株老榆树上,和一排排如青色羽翼的老瓦上,都能看见青苔的绿野芳踪。
  今日与友聊天,说到苔藓,遂成一首小诗《苔藓森林和拇指姑娘》:
  醒来,在青苍的苔藓森林/你率着蚂蚁大军/走向叶子的悬崖。风吹着/一粒水稗草的绿色旗帜/在清晨猎猎作响。//拇指姑娘/一枚琥珀的望远镜/发现旧年的时光。浮游生物/在孵化,出生,在以梦的方式/繁衍家族。//水鸟张开翅膀/不过是一只在阳光下苏醒的蚊蚋/发动机轰鸣,投落蚕屎的炮弹/炸开露珠的晶莹。//我蹲着/蹲坐成一粒朴素的谷物/五岁,是一个孩子与万物/交流的最好年纪。灵魂出窍/以白鸽的羽毛为飞毯/和你一起穿越苔藓的林梢。
  那么,就当我是一个离家多年的孩子吧,穿越层层迷障,着一袭青苍归来在回家的路上。
  草民与王命
  我们村都是一帮子草民。草民有草民的日子,鸡鸣唤醒一天的光阴,纺织,农耕,照顾老人,拉扯孩子,吹大牛,扯闲篇,喝酒,骂街,偶尔有人爬寡妇家的墙头,充斥了整段生命旅程。如果还有一点高大上的想法,就是希望国泰民安,天下无贼,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摊到头上的三提五统少一点再少一点。看看吧,多么没有志气的一帮草民,也怨不得别人在城市的公交车上侧目,在公园里的长椅上躺下也中枪——旁边的修长妇人戳着孩子的额头:不好好学习就跟他们一样,泥腿子。
  我从不以为泥腿子是什么不好的词语,起码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草民万古以来所从事的职业。“一夫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这里面的民是广义之民,每个人都不能逃脱。谁都不用太横行霸道,颐指气使,有一天脱了那身皮,都是芸芸草民中的一粒。
  王不留行也是草民,我祖母说叫马不留也叫禁宫花,马不留实在闹不懂,就像村子里一个姓马的人,一辈子生活在乡村屋檐下,走的最远的路就是去县城,也可能是诞生那天,刚好家里养的一匹马生产,是个死胎,马婆婆为了讨个吉利遂起名马不留,一叫就是一辈子。禁宫花说起来有点意思,祖母说谁家媳妇生了娃儿,奶水不足,便取王不留行整株,煎药服下,登时乳如泉涌。《本草纲目》亦有此意:“王不留行能走血分,乃阳明冲任之药。俗有‘穿山甲,王不留,妇人服了乳长流’之语。”又有妇人患血淋,当下去村前的麦田里采十几片王不留行叶,煎汤,第二天清晨,病即可减去七八分。
  我说的老祖母,其实明白人一眼就能看穿,代表生活在乡间的传统智者,有母性的善良与慈祥,有大地的情怀与草木般悲悯的心肠,掌握着一切行医问药甚至巫蛊之术。本来我是要隐藏下去的,恐有熟人跳踉而出指着我鼻子说睁着大眼说瞎话。写作之人瞎话还是有的,关键在于你如何去看,此处毋庸赘言,王不留君还在麦田等我造访。
  王不留行与麦子一起生长,叶似灯笼草,株高一两尺,正好与童年时的我并肩齐眉。我在后面走,祖母在前面行,高大的抱娘蒿摇曳着金黄的花朵,像一畦繁茂的油菜,不过绝对是我们村草民厌恶的田间杂草。王不留行也是,但村里人并不咬着牙根儿似的恨它们,反正闲来无事,反正间苗除草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活计,正好也能充当牛羊的口粮。本地作家耿立有一部散文集《藏在草间》,大多记述鲁西南乡野间的物事,湖北作家陈应松有一篇散文叫《村庄是一蓬草》,同样以草木之眼透视我们曾经熟悉的乡村,所以有时我想,人无论活成什么样,最终还是离不开草木,花是眼,叶是情,泥土是生命起源的子宫。
  王不留行的种子,生白熟黑,一经夏阳的炙烤,就变成了一粒粒黝黑润泽的珠子,可以串手链。三姐用来做窗帘,那么多黑色的精灵,白白的日光穿过木格窗棂,黑就成了点点透明的发光体,摇曳如风铃。
  我还是要说到那个经典的话题,虽说英雄不问来路,草民不问家乡。有关王不留行的来历,一是因善于行血而知名,“虽有王命不能留其行”,所以叫王不留行。另外一个便是传说,说王不留行这种药是药王邳彤发现的,当时王莽、王郎率兵追杀主公刘秀,因老百姓的保护而不得。邳彤想到这段历史,就给那草药起了个名字叫“王不留行”,借此让人们记住“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
  “得人心者得天下”说了五千年,无非是以笼络草民之心为主要目的,而所谓的王命,不过是当权者自封的王冠。但即使这样,借用一句话说“家不可一日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关键的是君应该以何种姿态面对百姓黎民。
  草民与王命,想来我们村的王不留行肯定不懂,只是顺应天时,长成一株朴素的草,有药性,也有血性,陪伴村庄。
梧桐清音/啄木鸟/2015/4
桐,布衣秀士
梧桐站在我们村的田野上,像是从古典章节里走来的布衣秀士,树皮青色,等同于梧桐的青色长袍,我们小时候欺负梧桐(当然是欺负小的梧桐树苗,恃强凌弱好像是我们骨子里的天性,每每萌生,不计后果,不知羞耻),用骨节尚未成型的小小拳头,比赛谁能把梧桐树打出泪来。硌的手生疼。我相信小小的桐树苗更疼,汩汩,青皮上的汁液如泪般汹涌而出。梧桐树有自动疗伤的功能,没多久愈合了伤口,留下的青色疤痕像是梧桐树的眼睛,看着我们上学,放学,像一群无人放养的羊羔。
我三哥从部队退伍归来,想在乡村干一番大事业,养鸡,天热鸡雏们受了惊悸,挤在墙角叠罗汉,全部死光光,吃了一顿炖乳鸡。种菜,行情不好,种出的辣椒无人问津,倒进村前的小河里。后来想想,有的是土地,干脆响应党的号召,栽种梧桐树。
那时距离焦裕禄在兰考没多少年,据说为治理三害号召全民栽种梧桐树,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只呆了475天,就将一种精神植下,根深叶茂。到如今,焦裕禄号召种植的梧桐树在兰考仍然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不知为广大兰考人民带来了多少收益。1963年,焦同志亲手栽下一株梧桐树,并在梧桐树下合影,后人称这棵树为“焦桐”。其实真正的焦桐来历并非这样,我会在下一章做详细解释。我三哥栽种的梧桐树苗到底是成功了,恰值县里桐粮间作的口号喊得如火如荼,这样销路就不成了问题,从此算是给我三哥树立了扎根乡村的信心。
其实称梧桐为布衣秀士,并不仅仅是我的发明,魏晋时期就有夏侯湛做了一篇《桐赋》曰:“有南国之陋寝,植嘉桐乎前庭。”那时的梧桐树作为魏晋风度的代表,常常伫立在书生们的书房前,青碧如盖,遮挡着当权者的烈日炙烤,荫蔽着书生们闲暇自由的光阴。到了傍晚,一轮残阳挂在屋檐上,听嵇康与向秀打铁的声音,铁花四溅,一如思想的火花飞迸。于是南朝谢眺作了《游东堂咏桐》,其中有“孤桐北窗外,高枝百尺余;叶生既婀娜,落叶更扶疏”的诗句,一如我们村的梧桐,叶生婀娜,落叶扶疏,听鸡鸣骤起,呼报着更次,看一只忠诚的土狗悄悄钻出墙洞,逡巡在村庄周围,为这个简朴的村落恪尽职守。
与魏晋时期的清雅不同,我们村栽植梧桐树的理由无非是发展经济,给腰间瘪瘪的口袋一个鼓起来的理由。“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这是一段时期乡村土墙上最为醒目的标语,我想其中的大部分应该是写的梧桐树。
我家孩子多,所以盖的房子就多,盖的房子多所以破破烂烂的院落就多,院子破烂了不怕,父亲瘸着腿领着我们把三哥种的条杆不好的梧桐树苗移栽在自家院落里,后来一律长成了参天梧桐(参天这个词虽然听着有点大但我相信除了形状之外还应该具有某种灵性方面的特指,在清贫的乡间,每一株植物都有问天的秉性,把握天气,参悟生命数理,夜看星象,听无名草虫在草间无意中泄露天机)。
这是村庄里的梧桐树,日日夜夜和村人居住在一起,清晨撩起雾的面纱,夜晚轻弹指尖,洒落漫天露水。相比,还是田野上的梧桐更显大气,就像一个读书多年的人,终有一天走出家门,身穿青色长袍,那风撩起的书香在田野上自由奔跑,那雨坠落的词语串成诗的珠链,一往情深。
桐,麦田的守望者
我其实是该道一声谢的,代表我们一家人向田野上的梧桐树深鞠一躬,感谢梧桐陪伴过清贫的光阴,不知梧桐君能否领情。
节气在田野上奔跑,我走在田埂上更像一只不起眼的小小的野物,去年刚栽下的梧桐树苗,一阵春风挺起腰杆,好像在这个孤单的世上,并没有什么可怕,好像清贫不过是生命历程中不可或缺的章节。没什么可怕,你看一株小小的梧桐树苗不也在春风春雨中昂起头来,面对这个广袤的原野?
母亲是有所想的,大哥二哥为了生计远赴异地他乡,到遥远的东北做了一株流浪的树,三哥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尽管有过最初的坎坷,还是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只剩下我们仨了,二姐,三姐,从看着我背起书包上学的眼神中,我能读懂一份无奈与遗憾,这看似注定的命运,其实蕴含了很多亲人之间的包容与忍让,很多年后,每当她们说起我的上学,仍然只是不自然的笑着一笔带过。
我不能,我把书包挂在梧桐树的枝桠上,坐在田埂上读书,鸟鸣啁啾,草虫的滴哩声中有词语露珠般滑落。我看见梧桐的叶片更大了,像一叶清荷,这无边的田野就是一泓湖水,这连天的麦田就是起伏的波纹。
是天注定,注定我将成为孤独的麦田守望者,像一株梧桐树青碧着枝叶,伫立在田间。没有辍学之后的捶胸顿足,我知道,既然生而为人就需要面对生活的失意与落魄(后来的很多年,我想,如果我真的学有所成会是一副什么模样:思想了千万遍才下定决心回到这个依然在困顿中挣扎的村庄来看看,锃亮的皮鞋,因在乡间土路沾满了灰尘的小汽车而情绪烦躁,一边是摩登时尚的妻小心翼翼怕高跟鞋崴在泥土里,一边是孩子面对斑驳土墙一脸的鄙夷?)生活没有设计,也没有假设,在我面对一株高大清秀的梧桐树时,忽然理解了月白风清的含义。
《齐民要术》中说:“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园畦种之。白桐无子,成树之后,任为乐器。”又说:“青白二桐,并堪车板,盘合,木屐等用。”听着就像在说生在乡间熟悉的弟兄俩,一个叫青,一个叫白,清清白白,箪食瓢饮,并不奢求什么,只是贡献出自己的所有。
我家麦田里的梧桐树,后来一部分父亲做主给二哥盖了一所房屋,粗大坚实的房梁,直挺的木檩,相当于父亲母亲终于有一天可以站在乡亲面前说,我的任务完成了,这样的一生算是结局完满。
另有一大部分做了二姐三姐的嫁妆。我们村最好的木匠六爷一边将铅笔别在耳朵上,一边与母亲商议做成三组还是五组的组合家具。木花在六爷的手中绽放,薄薄的一层像是时光写下的书签,每一张书签都记录着这个家庭的欢乐与苦难,也写着二姐与三姐羞怯的欢喜。木香在日光中弥漫,仿佛一件事物的生成冥冥中充满玄机,一株梧桐的生长与剖解,从流泪到解成薄薄的板材,又巧妙组合成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器物,是一种生命与光阴结下的契约。
过了许多年,当我抚摸着那些细密的纹理,依然能听见虫鸣啁啾,草虫的滴哩,还有月光从梧桐树的枝叶间流淌,一如琴弦的颤音,在诉说那些简白的光阴。
桐,焦尾清音
大面积栽种梧桐的年代,我们村到处都是梧桐树身穿青色长袍的身影,清亮的日光下,仿佛每一株梧桐树都会走动,从初秋的第一片叶子落下,到夏日青碧如盖。最可欢喜的是春天,柳絮飘飞,一如漫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这时的麦子刚好拔节,梧桐树上开满了淡紫色的花朵,一串串,像集结在一起的微型萨克斯,舒舒缓缓吹起《回家》的节奏。我想,凯丽金的故乡也是春天开满桐花吧,一个人走在异乡的街道上,不由心生回家的念想,“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就这样,一曲蕴含古典章节的乐曲由此诞生。
我曾经写过我们村里家家都有木匠,大人小孩一度都能拿起斧子,锯子,做一些简单的木匠活。那时的汽车还是稀罕物件,经常天一擦黑,村外的土路上响起汽车的喇叭声,我们围着汽车看,木匠人家把一块块剖解好的梧桐板材装上车。据说,运到外地(诸如焦裕禄号召栽种桐树的兰考县,做乐器,主要是琴)。
传说中琴的发明者是伏羲氏,因为梧桐是集造化精气的神树,可制演奏雅乐的乐器。对于梧桐树的选择,伏羲氏更是近乎苛刻,必须要用高达三丈三尺的梧桐,象征三十三天之数理。截为三断,意思是天地人三才。其上,声太清,过轻所以弃之不用。取根部,则太浊,过重也弃之不用。惟独取其中,清浊相济,轻重相兼,这样发出的声音采最为合适动听。这样想来,我们村的梧桐到底还是废弃了太多,不能为琴所用,不知留下了多少遗憾。
(其实也未必,毕竟木匠太多,那些为琴所抛弃的梧桐板材,依旧能为乡村所用,做妆奁,要出嫁的姑娘脸颊绯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嗔笑发呆;做门板,挡住猎猎的寒风,遮蔽节气带来的冷寒;更可裁为床板,在星光满天的梦里守望故园,看如花的儿女一个个长大成人。)
说起琴来,就免不得提起传说中的“四大名琴”,晋傅玄在《琴赋》序 曾说:“齐桓公有鸣琴曰号钟,楚庄有鸣琴曰绕梁,中世司马相如有绿绮,蔡邕有焦尾,皆名器也。”此中可看出梧桐树的功绩。
首先是“焦尾琴”,说是某一天蔡邕在浙江一带的某个人家小坐,主人在厨房里给客人做饭,忽然听见厨房里传来清脆的爆裂声,蔡邕不由得起身去看究竟,原来是灶膛里的一段梧桐木发出的声响,被这个音乐天才一把抢了出来,遂制成一架琴,名“焦尾琴”。
焦尾一词听起来不怎么体面,可能世间珍贵的东西只有在无意间才能发现,就如文学家的灵感,呆坐了多日也想不出个头绪,以为自己的创作是不是出现了问题,满地都是丢弃的废纸,撕扯着头发,想这辈子可能就是一个平庸的写字匠,一生也成不了所谓的大师。只是偶尔,一只蝴蝶飞过窗前,在灯影中恍惚,灵感若隐若现,就是了,兴有心发,洋洋洒洒,遂成名篇。
另有“绿绮”,这个听起来绿意盎然,好像一眼看见我们村的梧桐树,风吹麦浪,绿与绿之间的倾诉与交互,极像爱情,梧桐树是临风而立的青衣秀士,麦子是纤弱的文静姑娘。“绿绮”原本是梁王的一把名琴,司马相如原本家境贫寒,家徒四壁,但司马先生的文章好,梁王要司马相如作了一篇《如玉赋》(不知是附庸风雅还是别有企图,搁现在我想大略有向别人要赞的嫌疑),于是这位当年的土豪一高兴就把心爱之物“绿绮”送给了司马相如,琴内有铭文“桐梓合精”,暗合了下面这一段爱情传奇,琴挑文君。
有一次司马相如去拜访朋友,另一位土豪卓王孙也就是卓文君的父亲设宴款待。酒兴正酣,有人说,听说您老“绿绮“弹得好,不是吹牛吧。司马相如早就听说卓文君才华出众,精通琴艺,且对他亦有仰慕之心,所以就顺水推舟,弹起了琴歌《凤求凰》。果然有心人天不负,躲在屏风后的文君姑娘直听得脸红耳热,小兔子在心里砰砰直跳,到了晚上,便直奔相如住所,巫山云雨鸟。
再者是“号钟“,算是琴里面的鼻祖。传说此琴声音宏亮,犹如钟声激荡,号角长鸣,近乎于我们村的牛哞,对着长长的田埂,一声天地远,两声万古清。高山流水遇知音里,应该就是这架“号钟”琴,穿越高山与溪流,伯牙与子期两位性情中人蓦然相遇。后来传到了齐国贤君齐桓公手上,曾令部下吹起牛角唱歌助兴,自己则弹奏“号钟”与之交相呼应。牛角声声,歌声凄切中,两旁的侍者无不泪流满面。
而后是有余音绕梁美称的“绕梁”琴,直接生成了一个成语,口口相传。依我看,现代与古代的中国文化之间有天壤之别,单是一个成语故事表达的内涵,足以抵过某位作家日夜伏案码出来的一部长篇(我也曾有如此卑劣的想法,但一想起古人如炬的眼神,和为纸张牺牲的草木也便作罢)。
说是一位叫华元的人送给了楚庄王这架“绕梁”琴,楚庄王喜爱此琴无以复加,竟然因为整天弹琴陶醉在“靡靡之音”里,七天不事早朝。这还了得,王妃樊姬于是开始了苦口婆心的说教:“君王呐,您太沉湎于音乐了,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夏桀因为喜爱‘妹喜’ 瑟,而招致杀身之祸‘纣王因为误听靡靡之音,而失去了社稷。现在,君王如此喜爱‘绕梁’琴,七日不事早朝,难道您也愿意丧失国家和性命么?”还别说,倒是这番说教一语惊醒梦中人,陷入沉思的楚庄王只得命手下砸坏了“绕梁”琴,从此勤于朝政。
只是,世间再无绕梁音。
这是有关梧桐的音乐神话,我们村的梧桐树听了应该也有所悟,所谓“玩物丧志”里的物原本与其本身无关,只与相关的人才能产生精神上的共鸣。相比,琴是阳春白雪,我们村的梧桐树是下里巴人,下里巴人有下里巴人的素朴日月,只需轻轻一翻,便能看见时光深处的光影。
桐,大雅与大俗
有关梧桐树栖息凤凰的意象,来自于远古的文学长河《诗经》,在《诗经o大雅o卷阿》有:“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的句子,气质高雅的凤与凰在高岗的上空和鸣,恰似一曲多情的和弦。在那高高的山岗上,有青碧的梧桐,枝叶繁茂,朝霞似火,操琴者也许是一位蛰居民间的雅士,也许是一位在水一方的佳人,指尖轻弹,流露出的是一曲缠绵舒缓的《凤求凰》。
这样的场景说来太过深雅,我们村的梧桐树也许听不懂如此阳春白雪的表达,“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在胡兰成的山河岁月里,梧桐只是作为一种素朴的意象,一如远行他乡的我们,在寂寞与孤独无以复加的时刻,想起了我们的“胡村”,故乡里的灼灼桃花,小溪畔的嗵嗵捣衣声,母亲身披朝霞站在一树桐花下,以清澈的目光铺就的长路迎接我们归来的步履。
这里有必要说起有关梧桐的一种疾病,就像每说到一个人时不能完全以高大全的形象出现。起初栽种梧桐树的几年还好,我们把叶片一如清荷的桐树苗移栽到麦田,到底是播种谷物的土地,肥水丰足,不出三四年就能长到碗口粗细,成了率真的梧桐小伙。后来梧桐树越种越多,每到春天真的是一树一树的“桐花万里”,直到如今我还常做梧桐开花时的梦,在无边的麦田奔跑,跑着跑着身体离开了地面,到处是桐花的紫,到处是桐花弥漫的清甜,身边是紫色的云朵,一如肋间生出一双透明的翅膀,飞翔在故乡田野的上空。
梧桐树枝间生出鸟巢状的凌乱枝叶,比正常的叶片要小,树枝也是横七竖八,老祖母说是老鸹窝,我质疑地看着老祖母的眼神,说看了许多时连一只老鸹也没看见,倒是有几只鸠占鹊巢的斑鸠进进出出,没多久孵出两只小斑鸠,在枝叶间嗷嗷待哺。
这让我想起晋朝时傅咸的《梧桐赋》,里面述说了门前列行植梧桐树招引凤凰的盛观:“美诗人之攸贵兮,览梧桐乎朝阳。……郁株列而成行,夹二门以骈罗,作馆宇之表章。停公子之龙驾,息旅人之肩行。瞻华实之离离,想仪凤之来翔。”高大的梧桐树在庭前枝叶青碧,凤凰展翅从万道朝霞里缓缓飞来,且不管是不是真的凤凰来仪,能否给清贫的乡村岁月带来如何的祥瑞,单是那种美轮美奂的意象就能使人沉醉。
到底是没有见过凤凰的一片羽毛,我们村的梧桐树只是孤零零长在麦浪起伏的田间,树苗长成了小树,小树长成了大树,做门板,床板,房梁,木檩,家具,乃至粗大者做成一口黑漆漆的棺椁,停放在二大爷家的厢房里。二大爷说了,梧桐树,透气,人在里面省得憋闷,想想东想想西,想想这漫长的前生今世,到底做过什么样的大事情,可供躺在松软透气的梧桐木的棺椁里慢慢回忆。
这是叙述的矛盾,在写下凤凰来仪时我的眼前闪现的仍然是故乡的贫瘠,那种简单的底色,黄土黄,麦苗青,梧桐绿。但我不能停止,就如一株正值盛年的梧桐树,无论如何血肉中的年轮还在一轮轮生长。
又有一种镜像,空旷的秋日原野,梧桐树上垂落一个个小小的黑色布袋,一如节气里的标点,走到此时,桐叶已泛黄,翩然飞落。在老祖母的眼里,那些黑黑的布袋是一个小小的谶语,每一个代表一个缢死的冤魂,听来让人毛骨悚然。我这里不妨做一种学究式的解读:
布袋虫,南方也叫皮皮虫,北方民间俗称吊死鬼,我想这也是老祖母之所以说到冤魂的原因。《尔雅》则称蚬缢女,小黑虫,赤头喜自经死,故曰缢女。《说文》: “蚬,缢女也。”《六书》故引《说文》蜀本曰: “蜕为 也。” 《御览·九百四十八》引孙炎曰:“小黑虫赤头,三辅谓之缢女。此虫多,民多缢死。”又引《异苑》云:“蚬长寸许,头赤身黑,恒吐丝自悬。按今此虫吐丝自裹,望如披 ,形似自悬,而非真死。旧说殊未了也。”《尔雅》异云:“有虫半寸以来,周围植以自裹,行责负以自随,亦化蛹。其中俗呼避债虫,罗愿说此於蛅下,不知此乃蚬缢女也。”
如此看来,不过是有关梧桐树的乡间草虫一种,只是被诸如我老祖母一类人假以民间文学的表达方式,半真半假,做了一次宿命论的延伸。
桐,一叶知秋
从春到秋,我们村的梧桐一直保持一种贞静的姿势,一如处子,草长莺飞,雁行阵阵,好像都与一株寂寞的梧桐无关。我能想起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和一位心仪的乡间女孩,手中擎着一枚如青色油纸伞的梧桐树叶在田埂上奔跑,跑着跑着花开了,跑着跑着云散了,跑着跑着走到了盛年。
盛年的梧桐树,有一种君子的凤仪,也更有了一种生命的层次感,所以古往今来,一些风流雅士不知留下了多少有关梧桐的诗词。
古代传说中,梧桐与凤凰有着大致相同的解释,梧是雄树,而桐是雌树,梧桐同生同老,生死与共。唐代孟郊有《烈女操》:“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贞妇贵殉夫,舍生亦如此。”表达的即是这层意思,也为《孔雀东南飞》中的主人公焦仲卿与刘兰芝之殉情作了注脚。
而在温庭筠的《更漏子》里:“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梧桐从而附上了一种更深的离愁,宽阔的庭院里,三更雨淅沥地下着,一叶叶,一声声,犹如诉说不尽的离别愁情,让人难以自抑,只能任凭惆怅的诗行在夜色中的梧桐树叶上疾疾书写。
我去苏州拙政园,有梧竹幽居亭一处,建筑风格独特,中部有池塘,塘中荷叶田田,水有游鱼翩然来去。此亭的外围是曲折的廊道,红柱白墙,飞檐翘角。亭中有美人靠,人坐在上面八面来风,可看见旁边有高大的梧桐树,浓密的树荫罩在水面上,亦有苍翠的幽竹,风吹竹叶沙沙,像洒落的絮语。其实按其来历应该叫做“梧竹幽居”,据说是吴语“吾足安居”的谐音,意思是如果有这么一座幽静的亭园,足可以安然度日。
而我却觉得拗口,不如我们村的梧桐树来得畅快大气。想想,在满眼青绿的田野上,一座简陋的茅屋,一个篱笆青青的庭院,几株高大的梧桐树,不管能否引来和鸣的凤凰,便是在滴答的雨声里,捧一卷史册,听一曲田野间的虫鸟大合唱,也会骨子里透着那么一种舒畅。
徐再思《水仙子·夜雨》中的“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说的应该是深秋的场景,这暗合了老祖母梧桐树能“知闰”、“知秋”的说法。老祖母说梧桐树的每个枝条上,平年有12片叶子,一边六片;而在闰年,每一根梧桐树枝上就会多生出一片。后来虽然我多次考证,也没有找到这种近乎神奇的自然规律,只是偶尔会有巧合。但梧桐知秋却是一种不可改变的物候和规律,“梧桐一叶落,天下皆知秋。”又有诗意,又顺应了流转的节气。
就如当下,寂静的夜深,当我写下这篇有关梧桐的乡村简史,窗外的秋雨正从屋檐上落下。仿佛看见一片飘零的梧桐树叶,在风雨中翩然而落,重归于脚下的泥土,重归于故乡的纹理,一树清音,律动简朴而深邃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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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修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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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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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2015年1
米蒿,对不起
麦子飘香的当口,布谷鸟沿着节气的航线来到我们村。老祖母踮着小脚,像一阵晃悠悠的风,牵我的手,来到我们家的麦田。家穷,土地瘠薄,麦子长得稀,像牛毛。米蒿不稀,整个麦田成了米蒿的战斗根据地,我说这是恶草,是一股不得不根除的恶势力。祖母捂住我的嘴,说归说,可不能惊动米蒿娘。
后来,我从《救荒本草》里知道米蒿原来就是抱娘薅。明代王西楼,有诗有图有真相,“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儿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听着就让人伤心不已。你灯红酒绿,你朱门酒肉,你是否看见昨天的渡船上,年幼的儿子抱着娘的腿,一边哭,一边任凭买主的皮鞭高高扬起也不肯放手。
我们村的米蒿天生地养,就像我们村里的孩子,属于粗放式管理,晃晃悠悠就长大了。长大的人多少能有点出息,长大的米蒿闻起来有一缕浓稠的苦涩。我和老祖母在麦田里拔米蒿,“抱娘薅,结根劳,解不散,如漆胶。”可见是母子连心,好半天才拔了小小的一捆,抬望眼,有的米蒿已经开花结子,在稀疏的麦田里招摇。
到底是穷人,到底是家徒四壁的光景,可再穷我们家也没到卖孩子的田地。初春,紫燕衔泥,米蒿就抱着娘的腿脚,紧紧,不松手。老祖母把抱成一团的米蒿挖回家,择净,淘洗,在温水中焯一遍,挤干里面的水分,也过滤出米蒿骨子里的苦涩与伤感,以青盐,小磨香油拌而食之,竟然是不错的一份凉拌菜。
在《诗经》里,米蒿叫莪,莪蒿的莪,生于水边。“菁菁者莪,在彼中沚,既见君子,我心则喜。菁菁者莪,在彼中陵,既见君子,锡我百朋。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既见君子,我心则休。”这是民间爱情的排比句,从遥远的上游回溯而来,有西北花儿的况味。青青的米蒿啊,生长在水边,我看见帅气俊朗的少年,心中激动不已。青青的米蒿啊,长在水中的小岛上,让我们同舟共度吧,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我仔细端详过米蒿的模样,长在麦子的侧畔,并无一丝卑微与羞怯的模样,风吹草长,这是天地赋予万物的自由与权利。青绿的叶片,很多分蘖出来的枝叶团团抱紧在母体的周围,脐血连在一起,呼吸连在一起,心跳的脉动连接在一起。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莪抱根丛生,俗谓之抱娘蒿。”看来不是米蒿侵犯了麦子的领地,有可能是我们鸠占鹊巢,将原本就令人同情的抱娘薅逼进了时间的角落。
米蒿,对不起,自古穷人是一家。再见你时,我会代表这个操蛋的世界向你深施一礼。
小家子气的水萝卜棵
水萝卜棵显得有点小家子气,我们村里的大人小孩都会唱:“水萝卜棵,喝豆沫,客来了,盖上锅,客走了,可劲喝。”这样说有些转嫁的嫌疑,明明是我们的日子有些窘迫,偏偏转嫁到水萝卜棵的头上
水萝卜,听起来水灵灵的,乡村的清晨,从河水里拎起一串红鲜鲜的水萝卜,水面波光粼粼,映照的是农家简朴的岁月。但加上一个棵字,跟水萝卜就没有了半毛钱关系。水萝卜棵是离子草的别称,就像村里人喊自家的孩子不是黑蛋就是石头,掷地有声。
初春的田野上,麦子尚匍匐于大地,此时的水萝卜棵紫红色面庞,尚未开枝散叶。再过一个节气就好了,等大地苏醒,麦苗开始拔节,一株株水萝卜棵转身脱去紫色的衣裙,换上青绿,就像徜徉在流云下,阡陌上的小家碧玉。
豆沫,来自于一个传奇,是广泛流传于河南河北鲁西南的一种特色小吃。《史记o伯夷列传》记载:“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这里面的薇或许与水萝卜棵无关,但我宁愿相信伯夷、叔齐不受嗟来之食,到田野上去寻觅水萝卜棵的芳踪。
挖来的水萝卜棵,洗净,备放于乡村的厨房。昨夜泡好的黄豆,润泽,饱含着水意,母亲在石臼里舂捣,直至粉碎成沫。还有泡好的小米,绵软,手指轻捻即可化开。不需要什么细致的节奏,每一位乡间母亲都有一套自己的做饭程序,谙熟于心。最好切一叶长长的海带,热气蒸腾中有海浪的潮汐,这是平原与大海的深切交流,在一株株水萝卜棵清澈的眼眸里相知相遇。
葱花,小磨香油,青盐,是豆沫的最佳拍档,腌制好的葱花里面有故乡泥土的味道。
我时常想象那个场景。母亲做好了一锅豆沫,刚要盛碗,吱呀,木门打开,是一位游走乡间的远房亲戚,因为偶尔路过,因为还有一丝朴素的亲戚关系,难免说上几句不咸不淡的话。水萝卜棵在翻滚之后陷入了倾听,贫寒的光景该拿什么来招待客人?溢着浓香的豆沫掩饰不住主人的一丝慌张与凌乱。还好,客人总归是客人,礼节性的寒暄之后,又踏上走乡串户的漫漫长路。
这样说未免狭隘,好像我们村里的人都那么小气。实则不然,不过是我在妄自揣度,以一碗豆沫的引申作为引子,素描当年的贫寒与窘迫。
我家后院是一片小菜园,不知何时,水萝卜棵以何种方式进驻。窄窄的田畦里,常见一株株青碧的水萝卜棵。该是母亲吧,来往于家园与天野之间,鞋子上的泥土,把水萝卜棵的种子带回家,安家落户。
水萝卜棵,子房无柄,长角果细圆柱形,直或稍弯,有横节,不开裂。种子扁平,有边,随节段脱落,每节段有2粒种子。幼苗或种子越冬。
在乡村植物谱上,荠菜应该排在前面,像是国庆阅兵时的方队,个子虽小,却能高举一面绿色的小旗子,在田野上列队行走。
母亲尤其喜欢吃荠菜,一是初春的田野上,沟渠旁到处都有荠菜的倩影,没必要赶集去买。二是患了多年的高血压,村医李二歪说荠菜是最好的方药,疏通血管,改善血液粘度。我就母亲的荠菜食单,大致说以下几种:
蒸荠菜。把蔬菜的茎叶拌以干面粉,上锅蒸,大概是我们村最简单的发明,经过漫长的实践验证,能节约时间,能节约粮食。何乐而不为?我则喜欢的是把蒸好的荠菜,在油锅里爆炒,佐以葱花,姜丝,干辣椒,麻椒若干粒,口感馥郁。
荠菜饺子。荠菜馅的饺子,吃的就是那一份素味道,所以尽量不用猪肉猪油,切好的荠菜沫,磕三两枚生鲜鸡蛋(要农家院里的柴鸡蛋,绿色营养无污染)。热气蒸腾中,饺子是满脸欢愉的孩儿面,质朴,喜庆,落地的饺子起身的面,充满了一缕人文情怀。
荠菜鸡蛋羹。门口老榆树上的鲜木耳,放在窗台上,泡发,洗净,家常面筋,一物两用,将和好的面团在水中抓握,面筋与淀粉分离。开锅,放入一小把嫩绿的荠菜,倒入淀粉,鸡蛋顺时针打好,轻扬入水。羹汤鲜美,入口爽滑。
还有一种比较文艺的吃法,是我的发明。可叫月光下的田园舞曲。择好洗净的荠菜,入开水焯,新汲的井水拔凉,摊入青花瓷盘,蒜蓉,加醋,小磨香油,鲜菇老抽。可用手捏一小撮荠菜,蘸食,入口月白风清。
荠菜又叫护生草,我小时有一段时日常发痢疾,面黄肌瘦,前院的二娘看母亲一筹莫展,遂踮着小脚跑到麦田里,采了一把荠菜子,烧灰,白水送服,三两日即愈。《尔雅》说:蒫,荠实。《食性本草》:“主壅,去风毒邪气,明目去翳障,能解毒。久食视物鲜明。”看来荠菜不止治好了我的肠胃病,对我今天有一双亮度大于一百瓦电灯泡的眼睛也功不可没。
护生草的名字起源于东欧和小亚细亚,其拉丁种名来自拉丁语,意思是“小盒子、”牧人的钱包“,是形容它的角果形状像牧人的钱包。我们村瓜瓞绵延,人丁兴旺,大略就是因为田野上有那么多牧人的小钱包。钱不多,包包也非限量版,但是能够日常用度就好。
真正的食荠者,当数南宋陆游,放翁这边刚吃罢“东坡羹”,转眼又作了一首《食荠诗》:“挑根择叶无虚日,直到开花如雪时。”是说荠菜的形仪之美,为了与本篇的开头对照,直如阅兵队伍中的飒爽女兵,柔弱中可见巾帼之姿。
附:食荠糁甚美盖蜀人所谓东坡羹也
荠糁芳甘妙绝伦,啜来恍若在峨岷。
蓴羹下豉知难敌,牛乳抨酥亦未珍。
异味颇思修净供,秘方常惜授厨人。
午窗自抚膨脝腹,好住烟村莫厌贫。
飞廉守护的村庄
有关飞廉一词有三种解释:
一,即是风伯雨神里的飞廉,蚩尤的师弟,相貌奇特,长着鹿一样的身子,布满豹子一样的花纹。头像孔雀的头,有角峥嵘古怪,蛇一样的尾巴。曾与师兄蚩尤一起拜师学艺,在莽莽的祁山上修炼。这是神话中的飞廉,有形而无实证可考,近乎于鸿蒙之初对天地的信仰。
二,是说秦始皇的始祖,中潏之子。商纣王的大臣,嬴姓,恶来之父。也是后来天下汉姓赵马缪梁秦的祖先。有一统天下的含义,把一干人等都聚集在飞廉门下,声势浩大。
三,就是我们村的飞廉了,一般站在田间地头,远眺着无边的田野,听风听雨,听村子里的人披星戴月来来去去。
飞廉的长相其实并不好,貌似《水浒传》里的张飞,酷爱单打独斗。粗拉拉的伸出几条胳膊,上有利刺般的绒毛。叶片也是,边缘生出一个个明晃晃的锯齿,像一片片蓄意待发的会飞的镰刀。
我们村也叫飞廉为大刺菜,一旦落到菜篮子里,就是秀色可餐的野蔬。苦楝树开花,布谷啼鸣,采飞廉刚刚转绿的嫩苗或嫩叶、茎尖,可食用。入水焯,去其苦涩,凉拌或者清炒,全由乡下的母亲做主。这是实用主义的飞廉,暗合了乡村清淡的胃囊。有时,勾起那一抹乡愁的往往不是记忆里惊天动地的大事,母亲采来的乡野菜蔬,浸透了故乡泥土的味道,舌尖上,胃壁上,形成一生不变故乡的酶,在暗夜中发酵。
飞廉有清热解毒、止血、止痢的功效,在《蜀本草》中有明确的解读:“叶似苦芺,茎似软羽,花紫,子毛白,所在皆有。飞廉兽有羽善走,铸鼎皆肖其形。此草有软羽,刻缺龃龉,似飞廉,故名。”这就找到了我们村飞廉的来路,原来风伯常驻在我们村口,以神的姿态关注村庄里的生生死死,看炊烟飘过屋顶,追随风去的方向。
有一年,客居东北的我舅回来探亲,和我一起放羊。小河里的水哗哗啦啦,难免勾起一些形而上的乡愁,我舅说,闯关东那年,村里的老牛错都让我们吃了,小的还好,抓把叶子在河水里洗洗就塞进嘴里,老了的老牛错叶子上都是刺,扎得人直翻翻眼,差点卡死。
我舅说的老牛错就是飞廉,是东北的叫法。可以想见,离家千里之外的我舅,想家时手里抓着一把扎手的飞廉,手掌被尖利的叶刺扎出血来,才能将儿时的记忆一点点穿起。那是离乡背井的飞廉,在一头老牛浑浊的回望里,忆起故乡的草木,想起故园的屋檐。
我在黄昏的乡路上行走,飞廉仍旧形只影单,各自为政守护在村庄的路口。老河滩上的野草够多,羊们只是在路过飞廉时抬起头嗅嗅,依次走开。也许它们知道,有飞廉守护的村庄就会有质朴平安的岁月,有风神看守的家园一定能走出深深的苦难。
黑天天生在野地里,生在野地的黑天天一副天生地养的样子,既不羡慕也不嫉妒别人。
这是秋天的原野,植物们在走过一个漫长的雨季之后,陷入了沉思。在这个孤单的世界上,谁曾走过我的窗前,谁曾轻轻的叫你的乳名,从此后蓦然转身,消失在田野深处。
羊群在田野上吃草,衰败的野草以最后的汁液供养和善的羊群,你走过来时起了一阵风,你黑黑的脸蛋上写着熟悉与陌生。你说:看,这么多黑蛋蛋,像,像,紫色的~。我看你因表达而飞起的红晕,说像一串串熟透的葡萄。
是的,葡萄,那么多葡萄。你望向不远处你家的羊群,伸出小手,手里是一棵棵珠圆玉润的黑天天,有的因慌张挤破,露出的紫染红了你的手掌。
黑天天。我们叫黑蛋蛋,犹如村里的调皮孩子,翻过低矮的墙头,在无边的野地里奔跑。
我吃了你递过来的黑天天,你的嘴唇,我的嘴唇,都染上了黑天天的紫,一辈子也不会遗忘。
我们把羊群合起来,两群羊就变成一群。野地里的黑天天可真多,沿着秋天的风结了一路。就要下霜了,你说,好看的霜,如果挂在黑天天的睫毛上该有多美。
是,霜是白的,雪的白,乡下老汉胡子的白,炊烟的白,和黑天天的紫融合在一起,白里透紫,像你黑黑的皮肤,黑黑的脸。
那么多年,我再未遇到一个像你有着浅浅黑色皮肤的女孩,笑起来眸子里有着黑天天紫色的光芒。
《本草图经》说:龙葵,旧云所在有之,今近处亦稀,惟北方有之,北人谓之苦葵。叶圆,似排风而无毛,花白,实若牛李子,生青熟黑,亦似排风子。老鸦眼睛草生江、湖间,叶如茄子叶,故名天茄子。
黑天天就是龙葵,龙葵就是黑天天。那么你呢?你是和我一样生在北方村庄里的野孩子,赤脚走过秋天的田野。老鸹眼睛草,生在江湖间,北方有佳人,一株黑天天。
我是有些恍惚的,在面对一株植物时不敢正视你清澈的双眼。或许你来过,或许你只是一阵秋天的风,放牧着羊群,走过我童年时空旷的田野。
那天你走了,赶走了属于你的羊群。我的羊群显得孤单而落寞。你越走越远,像赶走了秋天的云朵,我越追越远,追到你消逝在我童年的视野。
甚至没问上一句你的名字,甚至没来及好好看你一如黑天天晶亮的那双眼睛。
那天回家后,我患了风热,发烧,胡言乱语。梦是恍惚的,黄昏是恍惚的,你恍惚着赶着你的羊群走过,莞尔一笑,再也不见。
老祖母采来黑天天,在黑色的药罐里整株煎熬。那是草木的药香,那是你赤脚走过野地一地寒霜的味道。是药总能除祛病疾,但记忆从来不会抹去,抹去你的笑,抹去你掌心黑天天溢出的紫。
黑天天又叫苦菜,苦葵。开淡白色的花朵,结青青紫紫的果实,微甜,多食有毒。《滇南本草图说》载:治小儿风邪,热症惊风,化痰解痉。
天黑了,思念微苦,黑天天。
小虫儿卧单
初听到这个名字,你会以为是为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儿准备的花铺盖,小虫儿,是我们村里对麻雀的昵称,就像彼此生活多年的亲人,只叫一声小名,就能读懂彼此的眼神。
我那时喜欢在田野上游荡,夏日的黄河故道除了庄稼就是一些葱郁的草木,马齿苋,黑天天,灯笼草,狗尾巴草,都是我从小结识的不会说话的朋友。看见一种草,纤柔的枝叶,匍匐在黄土地上,像是耳朵紧贴大地,在倾听曾经的黄河水浩浩漫过,有风的声音,有大风卷起的漫天尘沙。
我问母亲这是什么草,小虫儿卧单,也叫花被单。我仔细看,青紫的叶片,红润的草梗,有点像马齿苋,不过没那么丰腴。如此,是不是就能为一只小小的麻雀御寒?想到做到,刚好二哥给我捉了一只麻雀,放在小小的竹笼里,便薅了一些小虫儿卧单拿回家。那只可怜的麻雀,羽翼尚未丰满,躲在笼子里瑟瑟发抖,我说:别怕,给你盖上花被单就不冷了,等你长出羽毛,我就把你放回属于鸟儿的蓝天。
麻雀还是死了。其实有时看着好心的我们一直在做逆天的蠢事,子非鱼,如何能懂得一只鸟或一尾鱼的快乐。之后,很多年,我再不养鸟,直至现在,每当看见在笼子里啁啾的飞鸟,就无端替她们感到忧伤。
二娘这人,身体好,一直活到九十七,1980年代,那时的医疗条件还很差,二娘就一直在推荐她的草药验方,且行之有效。譬如菌痢,俗语说“好汉撑不住三泡稀”,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三天就会身体脱水,行走无力。二娘取新鲜的小虫儿卧单二两,煎服,每日三次,不消几日草到病除。
这是草木心生的悲悯,看颠仆在黄河故道上的我们日夜辛劳,并生出千百种草木作为我们强大的后盾。本就卑微的草木,餐风露宿在庄稼的缝隙。有时我们为了多收上三五斗,就会对草木横加戕害,而她们却总能以德报怨,荫护着黄土地上的我们。
古往今来,每当我看见写草木的人就会产生好感,人通了草木性情,气质里也会有草木的悲悯与良善。也许这就是叶嘉莹所说的弱德之美,即使没有更大的力量与拯救人类,也能通过个体的表达,将美德静水流深传递。
小虫儿卧单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地锦,大地一片锦绣。杨万里在诗中写:地锦花铺地锦衣,碧茸上织紫花枝。垂杨舞罢莺停唱,不卷华絪待阿谁。地锦花开,铺满了田野,清明过后的树枝上绽开了紫色的花瓣。垂柳舞动,夜莺歌唱,而你还在烟青色的烟雨中等谁?
此外,我们村如果谁家媳妇在哺乳期奶水不通,取小虫儿卧单干草七钱,用公猪前蹄一只炖汤,以汤煎药,去渣,兑甜酒100克,温服。此方记录在《民间草药》。
奔跑的苍耳
我在秋日的田野上放羊,苍耳站在空旷的野地里看云,但不抒怀。抒怀有时是一件相当无用的事情,“诗最是于事无补”,这是苍耳也能读懂的浅显道理。羊低头吃草,也不嫌弃草叶已经枯萎,像我写作时不能停下手中的笔。
苍耳子,一看就是一个调皮的乡下孩子,但总有很多办法。身上的尖刺就是苍耳的办法,可谓一劳永逸,粘在羊毛上,随便走到某个地方,落地,为泥土掩埋,来年长成一株株葱郁的苍耳。这和我们年少时的促狭大相径庭,采来几枚苍耳子,偷偷放在女同学的头上,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站了大半晌。
《诗经》里的苍耳,不得已担当起怀人的重任,“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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