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教务爱笑会议室监考老师安排系统的课设报告,有的贴上吧

教务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
310()2:30I313()2:30II3192:30412:30432:30
B4178B20119
9122014410
353:0027350200252184
317--32817
3182:303187:303242:303252:30429:30()53319:3033110:303312:30417:3001B2022013423:00()()
184&&36&&1026
21-520003000
313813957586061
4118-120140151-153100-102
103104106109-113
444563-67133-137
31524211320QQ281425126
3.227&&&&&&&&&&&&&&&&&&&&&&&&
2012121123
16007-12127128
200938-4356
141-145154163164
2&&&&168169
126-2729-337
17-105107108114-1177
19-1241252
22-146-1505
23155-157165-1676
24-170-1734
25174-1807
26181-1844
5000100006
1.4&1.61.58彩蝶排课 排监考 成绩分析 系列教务软件
技术支持:
&&&操作学习群:&&
&&&& 微信扫描关注:
版可同时使用,2015可直接导入2014版基础数据Excel文件,但不要将2014旧版数据库的备份迁入2015版&&& 牢记 彩蝶排课 百度搜索找到本网站!&&&
国内排课软件开创者,超过10000所学校使用,适应中学、小学排课、职校、高校、培训机构,十几年不断改进完善
一键导入学校基础数据、5分钟内开始自动排课、12项排课规则、8种课表、一键生成、联机打印、导出Excel
全校自动排课、全校班级、教师在一张大表上浏览、预排、调课、多课表参照调课、总揽全局、符合老师传统的排课习惯
随时自动升级、永远使用最新功能……请共享给周围学校
3& & &()
新手一定耐心仔细看看操作讲解视频、前面老师都是看一遍很快上手、一次学会、每个学期轻松
&&&&&&&&&&&&&&&&&&& && &
彩蝶排课大师
电子信箱:&
北京市回龙观回龙南路国仕汇1002 &&
电话:010-&&京ICP备号-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15:09:23& 作者: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
&泉信院教函〔2013〕27号关于做好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系(部):&&&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9、20周为期末复习、考试周,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命题&&&1、根据本学期本系所属考试科目(考查科目除外)课程组织好期末考试的各科试卷命题工作,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必须按照《命题与试卷编制规范》(泉信院教〔2010〕24号)执行, 2学分课程及考查课程命题2套试卷(A、B),4学分的课程命题3套试卷(A、B、C),6学分的课程命题4套试卷(A、B、C、D)。&&&2、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必须按《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卷(模板)》要求排版(试卷电子版格式可在QQ共享中下载),并于16周星期五(12月20日)以前按要求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及系(部)主任批准的试卷、《试题命制双向细目表》、《试题审批表》、《命题质量审核表》以及试卷和参考答案的电子档交教务处,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材料教务处一律不予接收。&& 二、&考试项目及安排&&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B级考试:、15日进行;&& 2、期末考试日期:全校期末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定于日至1月17日共四天;&& 3、期末考试时间:&& 上午: 8:30-10:10;下午: 15:00-16:40。&& 4、从2012级学生开始,我校的大学英语、计算应用基础两课程分别参加全国大学英语B级和全国(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并以其成绩作为课程成绩,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学生须通过这两个等级考试方可取得这两门课程学分。&& 三、考试组织(考试前一周完成)&& 1、考试组织。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全院统一组织管理模式进行。&& 2、考场编排。分单双号考场采用单人单桌考试,监考老师根据学生学号(或座位号)按一定顺序编排座位。&& 3、考试证件。学生必须携带有相片的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能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服从监考教师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4、监考组织。本次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监考工作,不得私自更换监考人员。院级巡考若发现有监考老师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考场纪律混乱,有明显舞弊现象,除按规定处理作弊考生和按规定记监考老师教学事故外,将影响系部考核。&& 5、监考标识。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实行配戴监考标识牌监考,要求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监考标识牌和试卷。&& 6、考务办公室。设在实验楼一楼106教室。&& 7、考查课。由各系(部)安排的考查或认证课程,必须在复习周(第19周)完成,并将考查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四、考风考纪&& 各教学系要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教育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做文明考生。凡在考试中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泉州信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泉州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作弊学生不得参加补考,需跟下一年级重修后才能参加重修考试。&& 五、阅卷、成绩报送&& 1、本学期的阅卷由课程归属系组织教师在指定阅卷室集中组织流水阅卷,各系(部)要将集体阅卷安排表上报教务处备案。&& 2、评卷完成后,经复核评卷无误后,由任课教师在《学生成绩报告单》(附件3)登录学生考试成绩,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确认,老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部分不熟悉上网的教师可交由系部教学秘书录入成绩。&& 以上工作在考试后3日内完成。&& 六、资料报送及存档&& 归属系教学秘书需将下列资料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 1、经任课教师签字和系部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的《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报告单》电子档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所在系(部),系秘书收齐后将一份成绩单复印件及整理好电子档成绩打包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孙莉处。&& 2、阅卷工作结束后,所有学生试卷及评分标准(实践课程还须将试题、评分标准、学生作品刻录成光盘)、《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打印软件自动生成表式)、《期末考试分析报告》(附件4)及《学生成绩报告单》(手抄版原件)由归属系(部)按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存档。&& 附件1: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汇总表&& 附件2:第一学期期末考查课程汇总表&& 附件3: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报告单&& 附件4: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分析报告&& 附件5: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命题与试卷编制规范(泉信院教〔2010〕24号)&&&&&&&&&&&&&&&&&&&&&&&&&&&&&&&&&&&&&&&&&&教&务&处&&&&&&&&&&&&&&&&&&&&&&&&&&&&&&&&&&&&&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关于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排 - 考务 - 广外教务处文件管理系统
您的位置:&&&&&&关于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排
关于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排
来源:广外教务处文件管理系统&&&&作者:&&&&发表时间:&&&&浏览次数:1396&&&&[发表评论]&&&&评论数:0
&关于2006年12月23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排各有关教学单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定于2006年12月23日&上午9:00开始分别在北校区和南校区同时进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定于2006年12月23日&下午3:00开始在北校区和南校区进行。现就有关考试事宜安排如下:总主考:詹德华&&& 副主考:霍海洪、孙家和、钱亚敏技术总监:乔万林、邹宇平、&陈坚志&监察员:&袁长青& 焦方太考务办公室、试卷领、还地点:北校区:留学生部一楼大厅,负责人:李燕& 潘相宇&&& 南校区:F座208室,负责人:张瑛&& 李碧& “考务信息网络平台使用”办公室负责人:北校区:康洁(地点:行政南楼224室;考务值班和举报电话:)南校区:陈平仲(地点:南校区机关行政楼226室;考务值班和举报电话:)巡视员、播控主考:12月23日CET4-6级考试北校区巡视员:周富强、黄巧萍、何洪亮、王斌考试播音总控室总主考:权立宏&& 播控:温敢南校区巡视员:李碧燕、李悦、董金伟、江健、肖武东、彭玲玲考试播音总控室总主考:&&&&&&&&& 播控:李孟庭、余心乐&请各考生届时按规定提前15分钟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纸用)、黑色签字笔、橡皮和《准考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借书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含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三证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所有考生在考试进场前需要办理无线耳机借用手续,并请遵守有关设备管理规定,损坏电教设备要赔偿。请教育技术中心做好考前准备。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教&务&处&&&& 2006年12月13日温馨提示各位考生:①12月22日下午6时后教学楼所有CET考试考场开始布置并封考场,届时请同学们提前带走自己的学习用品以免影响学习或丢失学习用品。&&& ②凡是没有按CET考试中心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届时如只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一卡通或借书证)两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附件一: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广东省考试中心编制& 2005年版)一、考生要按照省考试中心的要求,在报名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下午14:45)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纸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纸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纸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纸一律无效。六、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得在答卷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纸一律无效。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附件二: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广东省考试中心编制& 2005年版)l.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CET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4.监考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5.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应认真核对考试级别、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监考人员领取试卷等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考场。6.监考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监考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7.考生入场时,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9.试卷启封时,监考甲要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及听力磁带密封完好,监考乙当众启封并核对,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的采取有效措施,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10.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11.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监考员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12.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向考生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13.监考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登记等手续。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14.监考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15.监考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省考试中心允许,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16.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闲聊、阅读书报、离场串岗、睡觉、抄做试题等)。17.监考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监考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纪行为。监考员违纪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三: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广东省考试中心编制& 2005年版)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戴耳机的;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的;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10.在试卷规定以处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1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12.在答卷上填写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1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14.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15.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16.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17.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18.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的;19.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0.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21.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的;2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23.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2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2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26.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Copyright& 2006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考研监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