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样找出武汉金色雅圆羽毛球群大鸟所有的羽毛

我的都市修行路 183.傲气的大鸟-凤舞文学网
& 183.傲气的大鸟类别: 作者:黑岩贰蛋 书名:&&&&我看着它的血盆大口,只觉得骇然不已。它的嘴里,满是细碎带着倒钩的如鲨鱼牙的牙齿。&&&&我百般相信,要是谁被这只十多米长的大怪兽咬住,那绝对没得跑。&&&&“昂”&&&&大怪兽吞下这只青色大鸟尸体后,显然觉得畅快,又嘶吼了声,便猛然往水里面扎去。&&&&它这动作,顿时引得不过三十多米的海峡里顿时波涛汹涌起来。&&&&它的吼声,也让得我有些头晕,感觉天地都在摇晃似的。&&&&我连忙离悬崖边稍远些,甚至整个人已经趴在地上,只敢露出脑袋去看。&&&&大怪兽刚扎下水里,还没几秒,又猛然浮上来,蹿起,又咬住只青色大鸟的尸体,然后复而又扎下去。它捕食的动作有点像海豚在跳跃时的模样。&&&&直等到海面上的青色大鸟和海蛇族族人的尸体都被它吞食完了,它才又嘶吼几声,在水下消失不见了。&&&&我怔怔了会儿,回头看,发现高莫离这时候俨然已经趴在地上了。再看对面,那些海蛇族人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的实力是都不弱,几乎个个都是内劲层次,但奇怪的是,似乎并没有人能达到内劲上师级别。这真是太奇怪了,难道他们这些人的修炼天赋就这么平均?&&&&我跑过去扶起高莫离,便要往上面的独木桥那走:“咱们过去看看!”&&&&但是,还不等我们走出十米远,天空却是再度(阴yīn)暗下来。青色鸟群又来了,铺天盖(日rì),几乎把阳光全部都给挡住了。而且它们的目标赫然还是我,瞧见我便直接朝着我俯冲下来。&&&&没见过这种场面的人,绝对无法想象数百只大鸟同时朝自己扑下来的感觉。&&&&哪怕是数百只蚊仔围着,那都烦人得很,更何况是数百只大鸟?&&&&我脸色顿时就便了,扯着高莫离便往林子里面钻去。&&&&对面那些海蛇族的族人好歹算是反应过来,连忙朝着这些大鸟(射shè)箭,但是,鸟群已经有准备了,都猛地拔高躲避了过去。它们的实力都不俗,弓箭要想(射shè)中它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qíng)。&&&&两波箭雨过去,哒哒哒的(射shè)在树干上发出沉闷响声,但是响起的凄厉唳叫就那么几声而已。&&&&我和高莫离不敢停留,箭雨刚停,我们便连忙蹿起(身shēn),继续朝着森林的深处跑去。&&&&面对大鸟群,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借着茂密的植被和它们周旋。&&&&只是金色大鸟王好似是被我那记闷砖给彻底惹怒了,尽是对我穷追不舍。它的速度要比它那些子民们快,等到我和高莫离深入到森林十余里的地方时,后头除去这金色大鸟王外,便只有寥寥几只青色大鸟还在追着我们了。&&&&这森林里满是藤蔓,对它们的飞行有不小的阻碍。&&&&再跑出几里地,便是连金色大鸟王也被我们甩得不见踪影了。&&&&我这才和高莫离停下来,经过这阵折腾,我们两也有些饿了,相视苦笑,然后吃随(身shēn)携带的干粮。边吃,我们还在讨论海蛇族的事(情qíng)。他也听到那个白发老头喊的那些话了,但是关于神使和海蛇族,高莫离他也从来没听说过。&&&&我们现在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海蛇族很崇拜我们,而且和青色鸟群不对付。&&&&天色渐渐黑下来了。在秘境里,时间和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和高莫离找到块空地,铺开帐篷,点气篝火。我们两商量好他守前半夜,我守后半夜。在这样的森里里,谁也不知道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不敢掉以轻心。&&&&前半夜,我睡得好好的,外面静悄悄,并没有什么野兽叫唤。&&&&闹钟响起后,我起(床chuáng)跟高莫离换班。我们虽然是内劲高手,但同样需要休息,不然也会没精神。&&&&篝火堆烧得噼里啪啦的,我坐在火堆旁,心里边就在想,不知道那些海蛇族的人怎么样了。&&&&他们应该很想从独木桥那边过来,但显然,是大鸟群在阻碍着他们。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人想事(情qíng)的时候,往往特别容易打盹。想着想着,我也的确被困意侵袭,眼皮子都有些打架起来。&&&&可就在这时,我却忽地听到呼呼的风声。&&&&睁眼、抬头,只见到那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鸟王正朝我扑来,鸟喙尖尖,折(射shè)着火光。&&&&哪怕是在夜里,这家伙的金黄色羽毛被火光印衬着,也好看得厉害。&&&&我连忙就地翻滚出去,躲过它的袭击,然后站起来,顺手捡起根树枝就朝它扑过去。&&&&这家伙竟然会在大半夜来偷袭我,报复心可真够强的。&&&&可惜,它不是我的对手,这是事实。它的速度和反应都不如我。&&&&我手上的树枝啪啪啪的拍在金色大鸟的(身shēn)上,打得它浑(身shēn)金色羽毛哗哗的飘飞起来。它也唳叫不已。&&&&高莫离被惊醒,从帐篷里蹿出来,看到我和金色大鸟又在打架,他又傻眼了。&&&&他看着我尽占上风,没有过来帮我。&&&&有时候打架就是这样,两个没有默契的人合作,说不定反而会碍手碍脚。&&&&最后,金色大鸟被我抽得实在是受不了了,这才扑腾着翅膀飞走。&&&&地面上零散落着不少金色的羽毛,就像是鹅毛,但是要比鹅毛长得多了。&&&&它飞走的时候让我有些想笑,因为我分明感觉到了它眼中的愤怒、无奈,好似还有委屈。&&&&鸟类能有这么人(性xìng)化的表(情qíng),哪怕(身shēn)躯再大,也会显得可(爱ài)。&&&&我的确是喜欢上这只神骏的金黄色大鸟了,要不然,我刚刚也完全可以收拾掉它。&&&&见它飞走,高莫离走出来,说:“庄上师,您怎么不把它逮起来啊?”&&&&他到底也是内劲高手,自然看得出来我是故意放这只金色大鸟飞走的。&&&&我耸耸肩,说道:“这个问题我不是回答过你了么?”&&&&“呵呵”&&&&他有些感慨的笑:“庄上师您是艺高人胆大,要是我逮着机会,肯定不敢放它走。”&&&&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再说什么。&&&&高莫离也很快回到帐篷里睡觉去了。&&&&我捡起地上的金黄色羽毛,小心翼翼的拍掉灰尘,然后塞到自己的包里。呵呵,这金黄色大鸟颇为灵异,它的羽毛好似也带着些不同的气息。&&&&我想把这些羽毛都攒起来,以后给溪溪织衣服也好,虽然现在还远远不够,但说不定以后会够呢?&&&&这夜里,直到天色微微亮,金黄色大鸟都没有再敢下来攻击我了。&&&&它就矗立在离地面有数十米高的树枝上,也不打盹,两眼睛就那么直勾勾盯着我。&&&&我还真怕被它给偷袭啄掉脑袋,是以整夜也没敢睡。&&&&等高莫离醒来,吃干粮觉得有些索然无味的我们两找到条小溪流准备捕鱼。&&&&金黄色大鸟在高处始终追着我们,它的耐心真是极好,一直在等待进攻的机会。&&&&直到我们做好捕鱼的叉子,我在小溪流旁叉鱼,它才终于又按捺不住俯冲下来想啄我。&&&&然后,我便拿着鱼叉和金黄色大鸟干起架来。高莫离在旁边也不担心,只是专心致志的捕鱼。&&&&后来,等到金黄色大鸟被我抽得又是唳叫不断的飞到树枝上去,我把地上的羽毛都捡起来,高莫离已经叉到四条肥鱼了。这些鱼都是海鱼,通体雪白,粼光闪闪的,约莫有几斤重。&&&&我们提着鱼回到帐篷外就开始烤鱼。&&&&金黄色大鸟还是蹲在树枝上看着,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想的,竟然也不叫它那些子民们来。&&&&我估摸着,它可能是和我较上劲了,愣是想要单挑把我给干掉吧!&&&&不愧是鸟王,够硬气,够高傲。&&&&等到鱼烤熟了,香气四溢,我和高莫离大快朵颐。我时不时的抬头,金黄色大鸟始终都还在盯着我。&&&&到我和高莫离吃饱,鱼还剩下两条,我想了想,把它烤熟了,用力朝着金黄色大鸟甩了上去。&&&&可是,让我意外的是,这畜生太他娘的傲气了。烤鱼甩到它嘴边,它竟然是偏过脑袋去,满脸不屑的样子,连看也不看,任由烤鱼又跌落到了地上。(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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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1当广州开往拉萨的火车运行了将近四十个小时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开始使用某种面瘫一样的表情。这种表情之于我来说,是相当的熟悉。我呆呆的望着车窗外黑乎乎的风景,透露出来的一点点星光或者灯火,让我不禁想象着,那里的人们过着怎样的生活,那里的小孩子将会拥有怎样的人生?天刚蒙蒙亮,伴随着火车机械的咣当咣当的声音,我突然想起了一句不知道谁说的话:到不了的地方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做家乡。而我,一直在寻找比远方更远的地方。其实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红楼梦中有一句“反认他乡是故乡”,无非是说这样的行为荒唐,颇有些缘木求鱼或者南辕北辙的味道。须知红楼梦皇皇巨著,很多地方都在用反语。实际上,我们的家乡,其实就是远方。任何人来到藏地,来到高原,他一定会有类似的感慨的。伴随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半小时以后,天亮了。整整一车来自南方的人,毫不吝啬的把所有的惊叹词都扔给了可可西里,还有藏北高原。四十个小时的火车,所有的劳累全部都消失了。因为引入眼帘的,是雪白色的连成一片的雪山,前面是一望无际的戈壁高原。整个藏北高原,可可西里无人区,我从未到过的远方,终于第一次完整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列车飞驰,闪过一大群或者小群藏羚羊,藏野驴,牦牛或者狼的身影,留下整个列车一片惊叹的声音。实际上我的嘴巴开到最大,已经把关于远方还是家乡的沉重问题抛到爪哇国去了,我不放过任何一个给自己惊叹的机会,毫不掩饰自己作为一个内地人应该表现出的孤陋寡闻、夜郎自大、蜀犬吠日、吴牛喘月的气质来。猛然间我觉得文字的力量是如此苍白。我只能不停的呼唤,哇,好大的山,哇,好白的雪,哇,好可爱的小羊羊。我已经忘了去给这些文字去做任何的修饰。就像那些朴实的藏民,在最美丽的风景下,我们能做的只是简洁而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四五十个小时的硬座,所带来的疲惫不堪,终于瞬间融化在美丽的风景之中,变得虚无缥缈起来。进藏的心情,大略如此。绝美的风景总能勾起心底对于澄明心态的共鸣,我觉得我像是忘掉了自己名字的千寻,列车的咣当声一直在提醒着我。好像是在轻轻发问:你会在不可知的未来,遇到怎样的人,过着怎样的人生?“那一年,火车窗外亦是一泓湖水,那一年,我带着我的影子前行。”十月三号下午,火车终于驶入拉萨。青绿色的拉萨河缓缓流过,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告诉我们,她是有多冷。视野中逐渐出现了藏家的小院,三三两两的农人,在金黄色的青稞地理忙活,院子顶上,异常鲜艳颜色的经幡随风烈烈飘动。列车里某个温柔的女声在例行公事样介绍着西藏人文环境和民族习惯:“藏民习惯把密宗佛经书写在经幡上,随风摆动,每转动一圈,就相当于念诵了一句吉祥经文……”“好一个佛的土地啊。吉祥的佛音和祈祷,一声声飘扬在雪域高原的土地上,真是令人神往。”我不禁轻声感慨。下了火车,我像是一个全副武装的行者,赶紧自恋的来了两张自拍,随后直接坐公交车,直奔市区。我抬头看看天,一如既往,万年都没变过的湖蓝色,远处的飞机云清晰可见。路上到处都是旅行者。我猛然有了某种奇怪的想法,不如不叫旅行者了,叫做行者就好了。实际在人生之路上,大家都是“行者”,这个意义上来说,“行者”这个称谓或者身份标识,是不是更加符合生命的本来面目呢。提前两站我就下车了。下一站是客栈,我想下车走走,试试三千米海拔对身体的影响。一路沿着拉萨河走,桥上都是经幡,映衬着红色的晚霞,随风飞舞,我可没心情写出“好像在欢迎我这个远道而来的行者一样”这样的句子。我抬手看表,七点半,猛然想起,十月份的七点半钟,若在我大广东,天早就黑下来了,拉萨倒还是夕阳西下。这就是所谓东西分异吧。或许是因为,拉萨相对于广州,离落日更近而离朝阳更远,千万年来,莫不如此。客栈名字叫做1987,大概因为老板很多年前也是某个“背包客”,只是稍显叛逆了些,所以动起了“拉萨开客栈”的念头。列位看官注意,这绝不是什么疯狂的想法,相反在藏区,这很正常,这一点我在几天以后才明白,因为这里的风景,足够你留恋。产生“不如就在这里生活吧”这样的想法。所以我坚信,这个店的老板出生于“1987”,这是他给这个客栈命名的唯一理由。正像我们标准的八零后,直来直去,内心相当简单。一进门就有两只黄狗扑过来,凶神恶煞的。一顿猛叫之后,突然开始温柔起来。不知怎么我突然想起刚进藏区的自己,对着雪域高原,可可西里无人区一阵惊叹,然后现在也开始温柔起来。好吧,这两件事有共同点么?当然没有!(后来从老板娘口中得知,俩狗分别叫“滴滴”和“点点”)。老板不在家,老板娘接待的我们。老板娘青丝挂面,面相温柔,但是嗓门很大,热情的向我介绍路线以及规划,我一时间听的云里雾里,只在注意雪白的脸庞上,那个没有镜片的超大镜框。恩。八零后女生喜欢的常见小物件,据一些女屌丝说,可以轻易变包子脸为瓜子脸。我心里盘算着。一个大房间,摆着四张床,一晚上软妹币三十五元,由于是穷游,我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预算问题。并非下了飞机就和朋友们去拉萨酒吧胡吃海喝的土豪,我能做的就是,睁大自己的眼睛,尽力的去看。简单收拾一下,我钻进了被窝。客厅里老板娘还在叽叽呱呱,谈笑风生,说着不知名的笑话,我轻轻对自己说,拉萨,拉萨,我来了。终于沉沉睡去。(未完待续)DAY2日照金顶第二天五点钟,我就从被窝里爬起来。北京某大学的某教授,要起很早去小昭寺朝圣,我与她同行。站在1987的小院子里,阵阵寒风袭来,滴滴和点点认出了我的身影,撒娇样呜呜叫了两声,终于又沉沉睡去。抬头望望黑漆漆的天空,猎户座和金牛座正挂在天顶,蟹状星云和昴星团一如既往的性感妖艳,双子座和毕宿五万年不变地俯视众生,天狼星和木星闪着诡异的光芒,我回敬这些星星一个自以为很冷酷的眼神。天空看起来比广州要更加透亮。我想起十年前的高中时代,我总是拿着一架俄国产的军用双筒望远镜,在老家的后院里看星星,试图找出这些深邃天空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趁着夜色,我和教授走在八廓街清冷的街道上,她的皮鞋发出有规律的咚咚声。一大早我就看到她把头天晚上写好的藏文佛经火烧掉了,我为了套近乎,亦向她扮演一个虔诚居士的模样,诚恳的问她,您写的是金刚经还是心经呀?她热情的给我介绍那些功德和因果,告诉我她曾经在扎什伦布寺拍到日照金顶的景色,像是佛祖显灵。我默默听着,看到她的眼神中放出的光彩——对于这种眼神和神采我还比较熟悉。但凡有某种坚定信仰的人,都会拥有一种笃定、温暖而璀璨的眼神。到了小昭寺门口,教授热情得向看门的僧人打招呼,然后卸下行头,正对小昭寺庙门。我看到她向东西南北四个方位长跪行礼,表示她的虔诚,另外一侧的八廓街上,已经开始有三三两两的人群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所见到的众生吧”我胡思乱想。等到她拜完,我突然很认真的说,请教授帮我拿一下背包,我也要拜。于是各种依葫芦画瓢,学着教授的样子,双手合十过头顶,然后是胸前,重复三次,长跪磕头,双手呈某种“瑜伽”式,轻放在地上。不得不承认这其实相当繁琐。长跪的时候,大概我心里所想并不是“佛祖”或者某种密宗真言,双手触碰到小昭寺门口,不知道有几百年历史的冰冷凉滑的石板时,我心里默默说,拉萨,我来了。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远方,其实就是家乡。说“寂寞游子”或者什么“心灵流浪”回家之类的话,当然之余我来说实在太酸,就算在心里,我也说不出来。我知道,大概这是八十年代那些年轻人比较喜欢的句子吧。言而总之,我尽力所表现出的虔诚,让教授看起来很开心。她带我进到小昭寺去转经。小昭寺大殿周围,是长长的步道,几百年历史的木架,固定着铜胎打就的转经筒,转经筒上写满了密宗真言,木架上缠绕着白色的丝质哈达。按照藏传佛教的教义,六字真言念诵一遍,功德无量,据说有使人超脱生死轮回的好处。而转经筒每转一圈,就相当于念诵了一遍真言。所以和那些信众们一样,我一边念念有词,一边用手拨动转经筒。不知怎的,昏暗的夜色,古老的木架,嘎吱作响的转经筒,再加上色彩斑驳略有些坍圮的佛像壁画,让我感到某种强烈的即视感,阵阵袭来。我虚心的,轻声向教授请教:请问六字真言的发音?教授认真教了我几遍。我心头一愣,这不在哪里听过么?哦我明白了。西藏歌手韩红,有首歌叫啥我忘了,反正第一句是“我的家乡在日喀则”,那首歌副歌部分,神秘的吟唱,就是来源于此嘛。发音就是“欧玛丽玛丽贝贝红”。(为了给各位表示发音,姑且如此。六子真言原文是“唵(an)、嘛(ma)、呢(ni)、叭(ba)、咪(mei)、吽(hong)”)。我突然想起,这六个字貌似也曾出现在西游记中,世尊如来写下这六个字,用无边法力在五行山下压住了某个猴头……好吧我的思绪跳转有点快了。出了小昭寺,和教授告别,直奔布达拉宫门口去排队。按照攻略以及前辈驴友所告诉的经验,布达拉宫会限制游客人数,因此必须提前排队预约,领取预约券,第二天才能顺利参观。等我气喘吁吁赶到布宫门口的时候,夕颜已经远远看到我,使劲招手了。和我一样,夕颜也是某个独行的背包客。我看到她身上裹着冲锋衣,帽子墨镜都拉了起来,显然是为了抵御寒风。胸前挂个大大的单反,小手和小脸和小鼻子都冻得通红,心里自然有些心疼和过意不去的感觉。夕颜看我来了,嗔怪道,你可算来了,我这都等了半小时了,所幸九点钟才开门儿,你看都这么多人了。我想她说的没错,我看到长长的队伍,从售票窗口一直排到几百米开外的布宫广场上去了。我说我去搞点吃的来。在布宫广场逛了大圈,楞没发现买吃的的地方,只好将就采购了些哇哈哈AD钙奶,央旁边的小店灌了点热开水,好歹能取下暖就是了。我心里默默说,布宫啊布宫,但愿你的内部有像外面看到的这样的美丽,切莫辜负了俺们提前几个小时来排队买票预约的辛苦。后来我发现,整个西藏之旅,路途辛苦自不必说,然则有一点弥足珍贵的是,西藏,的确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让我感到不值,或者说让我感到费了那么多辛苦,不应该来的。相反,所有的地方,她们的美丽雄奇,造化之功,钟灵毓秀,鬼斧神工,全都超过了我本来对于雪域高原的预期。后来我会把我的想法讲给夕颜听,讲给所有的朋友们听。藏地的朋友们无不认同。布宫的参观,是DAY3的行程,和夕颜略一商量,DAY2往下的行程就变成了:明信片、博物馆,以及某个叫做“罗布林卡”的神奇的地方。罗布林卡,罗布林卡,在藏地几乎每次都忘了这个词,但是回来以后,就变得念念不忘了。正如我们见到的很多风景,借用纳兰性德的诗句来说,无非是“当时只道是寻常”。此是后话。拉萨,大概是全国目前邮政事业发展最繁华的地方了吧。印满无穷风景的明信片,人民币两元一张,全部陈列在邮政所的柜子里。大群游客挤着买,我注意到柜台里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身着一身邮政行业的制服,可惜明显大了一圈。她的眼神中满是茫然和不知所措,以及带了点烦躁:恩,我能理解,因为游客挤满了柜台,叽叽呱呱都在挑,有时候挑好的明信片又要求重新换一张,力图在那群明信片中挑出最好看的来。那个小姑娘大概疲于应付了。所以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我觉得我相当能理解她的辛苦。可是作为游客,我也有我必须完成的事情。我挤到柜台前,小姑娘忙的说了句,先自己挑啊。我说,我要二十张明信片,不用挑了。随手指着柜台,我说,从这边开始,一溜儿拿过来,拿够二十张,完事。省的你麻烦了。其实吧,可以这样说,西藏啊西藏,到处都是美景,在藏地,甚至连专业的摄影师都不需要。一个卡片机,对着天空地面,城池苑囿一顿拍,保证每张都能上地理杂志。若说藏地,印入眼帘的美景有十分,印入照片的也就只有九分了。剩下那一分,任何摄影师都无法补全它。“看景不如听景”这样的“鬼话”,并不适用于西藏。相信我,朋友们。剩下的工作还蛮多的,我和夕颜倒分工合作起来,我拿了一大摞,拿去盖戳。邮政所提供的戳倒是不少,八宝图案啦,布达拉宫啦,喜马拉雅啦,扎西德勒啦,我看乱哄哄一堆人,心里也焦躁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横七竖八每张明信片上面一顿猛戳,看起来活像是五颜六色的质检章。情义就在这里嘛,好像是久别重逢的小夫妻,女孩子上去对着男生脸蛋一顿猛亲,亲成个猪头样,表示自己的心意。这大概就是这些戳字的心意吧。忙忙糟糟的,下午就和夕颜沿着拉萨市区,慢慢向罗布林卡进发。夕颜像是游离于这些美景之外的精灵,我发现她对摄影和美学的研究和造诣相当不错。总能在光和影最恰当的时候按下快门。至于我,正是恰恰相反------所有的人和景几乎都是黑乎乎的。罗布林卡是历代达赖活佛的夏宫,相当于行宫之类的地方。待到我们气喘吁吁走到门口的时候(在拉萨,稍微快走两步,就会气喘吁吁,据说是因为海拔的原因),心里还是有一些小小的失望的。大门口其貌不扬,门票收费六十软妹币。听到门票价格,我的小心脏嘴巴撅起来了,不过,话说不情不愿,我们几个小伙伴还是硬着头皮进去了。及至出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真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原因就在于罗布林卡再一次没有让我失望。历代宗教领袖的行宫,规模大的令人咂舌。好几次我们从某个宫殿出来,以为可以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另外一个宫殿在前方等着我们。哦,并不叫宫殿,而是“颇章”,这个词让我想起了小说《昆仑》中提到的“大元平章”,读过点元史,我大概知道密宗佛教与蒙元,乃至满清王朝之间某种深刻而源远流长的政治关系。从六世活佛开始,罗布林卡记录了上溯至松赞干布,乃至黄教宗主宗喀巴大师至今逾六七百年的历史,很多建筑都极为珍贵。历代喇嘛活佛生活起居,工作弘法等方方面面的细节,都全景展示在我的面前。当然,最吸引我的,就是那些代表着藏地文化艺术顶尖水平的珍宝:各种稀世唐卡,笔画,佛像雕刻,鎏金,木雕,建筑,园林,零零总总,全景展示出藏地文明的过去,现在,还有未来。我再次为这些瑰宝报以惊叹的眼神。给我映像最深的就是达登明久颇章内一座木雕佛龛,供的是三世佛:过去佛燃灯古佛,现在佛世尊释迦摩尼佛,未来佛强巴佛。我在佛龛前久久伫立,凝视着这些佛爷爷的眼神,看遍众生的悲悯与沧桑。按照佛教教义,每一世乃是五十四亿七千万年,照这些僧侣的说法,五十四亿七千万年后,强巴佛降世,每人寿命八万年。当然,我对活那么久可不感兴趣。我关心的是那些精美绝伦的艺术成就。当然,还有某些历史见证,比如陈毅元帅与达赖活佛的会客厅,人民政府给活佛修建的颇章,以及近代某些英国王公贵族送给活佛的汽车、马车、收音机等等实物,代表了宗教历史之外,藏地与中央政府,乃至与世界之间的政治历史。以及某种程度上,历史上的特定时期我国西藏与西方之间在政治上的一些暧昧关系。藏民信众们非常虔诚,他们用的是崇敬而卑微的眼神,对这些活佛、僧侣以及城池苑囿报以极大的憧憬之情,有人为这些佛前供的灯添酥油,有人为这些佛布施供养,实实在在的,我感受到信仰所带来的这些精神世界。由于罗布林卡的规模超过了我们的预想,因此游玩,或者说朝拜,耗尽了我们的体力,伙伴们决定提前回去休息,这一天的经历,代表了在西藏旅行的基本色调,我总结为:身体,很疲惫,心灵,很痛快。最险远的路,往往代表最美丽的风景。高中有篇课文《游褒禅山记》,给我挑明了这个基本观点,而十年后的今天,我用自己的亲身体会,来证实着王安石的理论。想想Day3的行程:布达拉宫,八廓街,我们再次信心满满。我给了夕颜一个我能给出的最一百分的微笑说:GIVE
FIVE,明天加油!夕颜笑容灿烂的回应我。(未完待续)Day 3
偷得浮生半日闲第三天的早上,我们继续按照规划中的路线行进。渐渐开始熟悉拉萨这座小城—没错,她的确是个小城,住的地方1987客栈出门,过了拉萨河往前走二十分钟,就到布达拉宫了。布达拉宫坐北向南,颇有些“坐断东南”的意味在里面。日出日落,总能给这座宏伟的宫殿披上一层金灿灿的霞衣。进了正门,我和夕颜逐级而上,在大门口,我并没像在小昭寺那样长跪拘礼,一步一步接近布达拉宫,充满心胸的,仍然是浩荡的壮观的感觉。我偷偷瞄了一眼夕颜,有趣地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孩子一样的表情。我相信这像是在照镜子一样,我认为我也是一样的表情。不用想的。因为走过正门进去的台阶,看到几个花白头发的老外,听到一阵“Amazing”或者是“Fantastic”之类的惊叹声。所以在布达拉宫的旅程,其实相当简单而且轻松,作为一个远方回家的游子,我能做的就只有一件事:好好的,认真的把自己的惊叹和幸福表达出来。太阳刚出来,风中还有些冷,这样的阳光当然是摄影师们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疑问,夕摄影家兴奋的像是给孩子,举着单反到处拍,让我不禁担心,在台阶上蹦蹦跳跳,在高原可不是啥明智的选择。宫殿内部,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办法再去拍照了。我不想打扰那些佛爷爷的安宁。想做的只是安安静静的进去瞻仰一下,也就足够了。这还是头天去看过罗布林卡,布达拉宫的富丽堂皇仍然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到处都是雕梁画栋,满眼的珠光宝气。纯金打就的灵塔,珍贵的金丝楠木,沉香雕刻的佛龛,还有到处弥漫的酥油灯的香气。猛然想起《大秦帝国》中的某句,大意解出来就是说,并非佛爱珍宝,只在于将人之所爱奉献给佛,这是某种神秘的敬畏。整个密宗黄教在藏地的几百年历史,宗教与政治的那些聚散离合的关系,布达拉宫当然都在默默进行着见证。不过,流连在这些富丽堂皇的艺术精品之间,我已经没心思想那些问题了。登上红宫顶上的天台,可以看到拉萨城的全貌,就像佛悲悯地凝视众生。微风吹来,我感到非常惬意。猛然想起件事,借夕颜的相机来(那会儿她正忙着拍全景),把我的水杯放到砖墙上,就着这个拉萨城的美景,给我的水杯来了一张。一时玩的挺开心,就开始各种自拍,映着暖暖的日光,我和夕颜还有游人们,身上都拥有某种璀璨。和小伙伴们聚头,顺着布达拉宫白色的宫墙转经,然后在旁边的广场喝酸奶,吃葡萄,这感觉真是美极了。喝着浓香的甜茶,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藏民们摇动转经筒虔诚祈福,游人们举着单反虔诚记录,记录心情和时光。暖暖的阳光盖在身上,几乎能感到她的重量。突然想起有句词叫做“天长水阔知何处,偷得浮生半日闲。”(未完待续)DAY4 “向你们致敬!”第四天一大早,打包好所有的行李,我开始向纳木错湖进发。车是现找的,让人无语的行程安排让我着实郁闷了好久。纳木错湖位于当雄县境内,驱车大概也要七八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到,为了最大限度化解这些路途上的郁闷,我强迫自己不要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在藏区,人总是容易很突然的就开心,或者不开心起来。当然大概也可能是心里作用而已。自打来了拉萨,我就发现我已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心情了,真不是个成熟的男人。我这样检讨自己。沿途风景很美,不过安保严格的吓人。几乎每个县,都会有岗哨,实名查证。烧柴油的依维柯在某个加油站停下来的时候,司机居然决定洗车,我很不能理解他洗车的行为,不过也只好接受。在路边打望,包的严严实实的,感受藏地的水,空气,还有风。突然眼前一亮,开过来一列军车。军绿色的大卡车,完全一模一样,一辆接着一辆,看不到尽头的感觉。汽车之间严格遵守着一样距离的车距,按照同样的速度缓缓驶过,很是壮观。这猛然让我想起了进藏火车上看到的那些护路兵,在最荒凉的无人区可可西里,他们顶着烈日,向过往的列车敬标准的军礼。让一整车的游客都大呼感动。所以起了一个念头,兴奋的对同伴说:“我们来给军车敬礼吧!”很遗憾并没有人相应我的号召。我只好一个人站在路边。全副旅游装备,把遮阳帽摆正,站立成一个我能做出的最挺拔的姿势,向军车敬礼。让我开心的是我的行为得到了士兵们的回应。回应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军车鸣笛示意,有的军车开一下双闪车灯,有的汽车兵微笑向我招手,有的亦回敬军礼。有一个帅气的小士兵,右手食指指向自己,画了一个弧线,微笑扬起手指。我觉得他帅呆了。按照正常年龄计算,这些士兵们,比我年龄要小很多。二十岁上下的样子。我看到了士兵脸上,同时拥有军人的成熟英武,但是也有年轻人稚气未脱的特质和表情。我心里默默的说,向你们致敬。祝福你们。到达纳木错湖边,天已经黑下来了。一如在拉萨一样的条件艰苦,我们住进了当地人开的小客栈:昏暗的灯光,四面漏风的活动板房,怯生的店主家的小孩,辛勤劳作而又喋喋不休的女主人,我大概能想象的到,这里的生活又有很多难以为人道的艰苦。一时安顿下来,忙活胡乱吃了几口,我就忙着去纳木错湖边散步了。我感到心情上面某种雾霾,尚未消散。若在广东,我有一万种办法来赶走它。但是此时此刻,我无能为力。我知道这种忧郁的来源,我也并不避讳去谈论它。湖边漆黑一片,我只能感到,风越来越大了。月亮尚未升起来,我只能借着昏暗的小手电筒的灯光,慢慢往前走。猛然之间,我听到远处传来浩淼的声音。用语言来形容,大概就是“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周而复始,永不停歇。这是什么声音呢?同伴好奇问我。我一时也没反应过来,仔细听了一下,支支吾吾说:“大概是青藏铁路吧,听起来像是,火车通过的声音。貌似青藏铁路是有一段路经过纳木错的。”隔了几分钟,那声音并没有消失。我打趣说:“这火车是有多长啊……”刚说到这,我突然明白什么了:“我明白了!那不是火车的声音!那是浪!是海浪的声音!我们在海边!哦不对,我们已经在神湖边了!”我大概永不能忘记那一刻的激动心情了。纳木错湖边,一波又一波的更大的浪花声回应着我,湖面(我宁愿说那是海面)上猛烈的凉风毫不客气的吹向我,我用手电筒照着,借着点微光向远处看:就是令人震撼的海浪的声音!纳木错,一眼望不到边,黑乎乎的湖面,增加了几分神秘。酒能醉人,现在我实在明白,美景也能醉人。整个人的情绪随着壮观的湖景,而癫狂起来。我竭尽所能,向神湖呼喊。呼喊我的爱,我的理想,我的思念,感受着理智逐渐崩溃的感觉。在游记中,我曾不止一次表达过一种感觉,就是在西藏的美景面前,语言文字还有照片,显得多么苍白无力。我只能竭尽所能去写,我并不认为我能完全表达出我在湖边的心境。我不是个外向的人,也不是个善于表达情感的哥们。但是在神湖旁边,我好想看到了一点点,真实的自己的影子。他藏在那个很小的角落,冷漠看了我一眼,带有一丝不屑,终于再次沉沉睡去。就像《哈尔的移动城堡》中,苏菲穿越时光回到过去,看到哈尔与流星签订契约,所展现出的无能为力。面对神湖,我也是这样,又好比《诛仙》之中,男一号看到了满月之井。(未完待续)DAY 5幸福鸟的传说幸福而悠长的夜晚还没结束。返回路上隐隐看到一丝亮光,我顺着亮光走去,边上停着两辆脏兮兮而且风尘仆仆的820摩托车,两个藏族汉纸忙活着往一堆干燥的牦牛粪上倒煤油----他俩一如摩托车的满脸风尘之色,黑乎乎的藏袍显示出孔武的身材,牛仔样的纯皮翘边小帽,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红幽幽的脸颊上显示出疲惫,亮晶晶的眼神中确显示出一丝兴奋和不安。这样的神态,尽管很难形容,确可以让我一眼认出幸福俩字怎么写来。当然他俩的动作亦不失牧民本色,框框框煤油一顿倒,打火机一点,腾地窜出一团火苗,烧的牦牛粪发出一阵难以形容的气味。若是在我大广东,男人们处理这些高度易燃的玩意,那可是无比的小心翼翼。我说,大哥,我也来烤烤火!我想尽量模仿一个藏族汉子的说话,做事,以及思维方式。某一个瞬间,我迷恋这里的一切。这一点都不奇怪,我自己给自己解释说,在藏区,随时都有下一秒钟的冲动,让你说出“我爱死这里了”这样肉麻兮兮的话,而不是在内地的那些旅游区,小心翼翼的把一点点兴趣和喜欢,流露出来。他俩说没问题,相互正寒暄了几句。正当某个藏族老爹掏出智能手机摆弄的时候(我看到他在玩微信,各种刷屏),远处三三两两又来了一些人:我举目一瞧,三五个驴友。看打扮就知。也嚷嚷着加入我们烤火队伍来。他们的心情和我一样,因为这神湖的风景而处于半醉半醒之间。然后下一秒钟,大家的热情,和某种种在原始野性中的舞蹈基因就开始爆发了。我拿出我的尤克里里,轻轻弹出几个旋律,藏族大叔愈加兴奋的唱出藏地民歌(我一直很惊讶他们为何拥有那么高亢的嗓音)。所有人手拉着手,围着篝火跳舞,某种不知名的藏族舞步。那时候还记得。等回到广东的第一秒钟,我就已经忘了。这是人的本性。时光回到八十万年前,人们尚未能理解四季和农业的周期之时,某天打猎大获丰收,男女老幼围着篝火,唱出原始的歌谣,跳着原始的舞蹈,彰显自己的能量,某种足以挑战自然的能量。原始的单音节,原始的旋律,原始的舞步,原始的岩画,文明之光,就此启航。疯狂之后,大家各自散去,我甚至都没记得问,两个藏族汉子的名字和他们的联系方式。“算了吧,相忘于江湖,何尝不好。这样我反而能总是想起你们的。”当然,我也为我的疯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人说喝醉酒会有宿醉,当然被风景醉倒了,这第二天的滋味当然也没那么好。那天晚上,耗尽了我的能量。疯狂的呼喊,跳舞,歌唱,前提是在四千米的海拔。四面漏风的纳木错湖边的小旅馆里,高原反应猛烈袭来,搞得我头痛欲裂,四肢绵软。鼻血流了一晚上也没止住,我想象着我的喉咙,就好比那刚浇上煤油烧着的牦牛粪。而且是叁味真火,喝水也浇不灭。上帝和某种不知名的自然之神提醒着我,谁才是这片大地上面,真正的主人。剩下的时光,我全都用来在纳木错旁边看落月,看星空,看日出,看守着一夜星空,双手冻得通红的摄影家,看日喀则坍圮的墙,佛学院里热闹冲出的小喇嘛,还有无数虔诚摇动转经筒的众生。有趣的是日喀则同行的另外两个小伙伴,我煞有介事的看他们,放佛在看我的另外两个朋友,也放佛是在看,过去的自己。某一刻我突然发现,说啥人和人不一样呢,都没啥不同。藏传佛教说过去佛,现在佛,未来佛,有点相似,我有时候看一些人,那是过去的自己。有些人,是未来的自己。当然有的未来必然会来,有的未来,未必会来。(以下几段鸡汤,说教意味浓了一些,自己的感悟而已。不想看的同学们请直接跳过,因为都是些废话。)所有的不同,原来在于个人的修行而已。如果不能领悟到那个未来的自己,那么就算到了未来,那也还是现在。我指的是说,人生经历的成长过后,对于世界的理解仍然停留在现在的这个阶段,那么我就可以说,那个未来还没来。我希望自己的智慧能够帮助自己,理解现在很多没办法理解的事情。我不晓得佛家是不是教化众生,说让他们顺其自然随波逐流,我是并不同意的。莫忘初心,说的是心底的那些善良和悲悯:正如十年后如果我见到我的那些大学的朋友们,我会告诉他们那几个傻瓜,十年过去了,小眼还是小眼,他一点都没变。他还是那么感情用事,和当年一样,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你们。但是莫忘初心不代表我要停滞不前,生如浮萍。莫忘来时路,那是为了自己能更好的前进。希望自己能提升更多的智慧。让自己强大起来。(鸡汤到此结束,往下是正文)唔,正文到这里基本也接近尾声。西藏之行,我没啥好总结的,到这里,总结的东西都是一路看一路梳理的。回来的路,和去的路一样的辛苦。反正只要是路,就没有好走的。好走的路,就没有好风景。回家的火车上,半睡半醒之间,我隐约回到了九七年,九八年。那时候我还读小学。那时候有一本教材,名字叫做《读物》。三年级的《读物》上有一篇课文,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西藏”这个词的来源与滥觞之地。原文叫做《幸福鸟》。现把原文摘录于此:从前西藏有一个地方,没有河流和田地,没有小鸟和鲜花,没有树木和青草。住在那儿的人们都盼望能得到幸福。  有一个叫旺嘉的孩子听说幸福鸟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就自告奋勇去寻找幸福鸟。可是,幸福鸟在很远的雪山顶上,要找到幸福鸟,必须过三道难关。旺嘉一点儿也不害怕,告别了家人上路了。  旺嘉走着走着,一个黑胡子老妖怪出现了。老妖怪吹了吹长胡子,平坦的道路立刻变成了乱石滩,每一块石头都像锋利的刀子。旺嘉勇敢地踩了上去,双脚被扎破了,鲜血直流。  刚走完这段路,旺嘉又遇到一个黄胡子老妖怪。老妖怪吹了吹长胡子,眼前出现了一片大沙漠。旺嘉忍饥挨饿,不停地往前走。走出沙漠时,他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  旺嘉来到了雪山脚下。这时,一个白胡子老妖怪拦住旺嘉。他吹了吹长胡子,旺嘉立刻什么也看不见了。旺嘉用手摸索着,一步一步往上爬,终于爬到雪山顶上,找到了幸福鸟。幸福鸟用翅膀轻轻地抚摸旺嘉,旺嘉的眼睛又重见光明了。他骑着幸福鸟飞回了家乡。从此,清清的河水流过绿色的田野,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广阔的大地,到处都有鲜艳的花朵、欢唱的鸟儿、高大的树木格茂盛的青草。这里的人们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记得十岁的我,经常在脑子里想象三个“黑胡子老妖”“黄胡子老妖”和“红胡子老妖”的模样,想象幸福鸟轻抚男一号时候的那种幸福。你怎么去要求三年级的小孩去理解追求幸福的苦痛呢?我想很多年以后,我都会梦回西藏,梦回那只金色羽毛的幸福鸟。(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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