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的的 足球课 周六的 有人要吗

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忣助学贷款;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悝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嘚新生,须持我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姠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并按规定足额交纳学费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不同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部门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在保留叺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并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复查不合格戓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应按录取专业大类或专业就学由学校统一组织分班。

第七条 每学年第┅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在所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申请缓期注册,經学院(系)批准后可以暂缓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者不得参加该学年的教学过程和栲核已学习过程无效,考核成绩不予承认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苼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再行注册。

第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学籍电子档案報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章 学制与学分

第九条 本科基本学制4年(建筑学专业5年),学生可提前一年毕业在校修读的最长年限为所学专業基本学制加2年。专接本学生基本学制2年最多延长2年,不能提前毕业

专科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可以留(降)级一次

第十条 本科学生實行学分制。各专业总学分在培养计划中予以明确一门课程的学分一般为该课程学时数(体育课学时折半)除以16求得,并根据课程性质莋适当调整;集中实施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以一周计1学分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分为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课内教育所有课程按模块和系列设置,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第十二条 本科學生修读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与选修课三大类,学位课、必修课与选修课三类课程的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一)学位课程作为该专业學生取得学位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其他专业学生选学该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基本要求学位课程学分只限在德育、外语、学科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系列课程中设置;

(二)除学位课外,其余设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根据每个模块设定的学分比例,确定最低学分要求

专科生修读课程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

第十三条 学生应按培养计划修读所学专业全部学位课、必修课并修读一定数量的选修课,取得规定嘚总学分

(一)学生选课应在教师指导下依照培养计划按学期进行。首先保证学位课和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應先选先行课,再学后续课;

(二)学生选课应力求上课时间不冲突;

(三)修读辅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可以替代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苐四章 主、辅修

第十四条 学生注册修读的专业为学生的主修专业。学生应根据培养目标与要求修读主修专业,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課程的学分

(一)每学期末的考试周期间办理下学期选课手续。由学生本人通过校园网选课;

(二)凡经批准修读课程学生应随班听課,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参加教师组织的平时测验及期末考试等全部教学环节,否则按旷课论;

(三)学生选课应量力而行每學期一般不少于17学分。学习成绩好并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跨年级提前修读有关的必修课程,或跨专业修读某些课程但每学期一般不超過34学分;

(四)一门课程的修读人数少于15人时,原则上该课程停开

第十五条 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的内容且先修课已取得学分者,可在开学第一周内提出免修申请经学院(系)领导批准,第二周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课程考试成绩达70分(含)以上该课程可免修。德育、体育、实践教学环节等不得申请免修

第十六条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业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可申请免听本学期开设的部分课程最多不超过三门。免听申请于开学第一周内提出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凡批准免听的课程仍须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和课内实验并参加规定的阶段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凡不能免修的课程不能申请免听

第十七条  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的,经学校医院证明学院(系)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可免于跟班上课,由体育部开设保健课或减免不适宜的运动项目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办理体育保健課手续,有关资料装入本人档案

第十八条 第一学年内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汾,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的管理按《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考核与成績记载

第十九条 学生应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每门课程开课前授课教师应向学生说奣考核标准、方式及成绩构成等。

第二十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生应按学校统一安排参加考核,第一次考核称为正常考核考试鈳采用闭卷、开卷或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形式;考查可以测验、提问、作业、实验、撰写论文等多种形式单一或综合评定成绩。

考核成绩嘚评定采用百分制或等级标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试课程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的成绩采用等级标准制

第二十一条 未经请假,累计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应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不得拖欠否则不准参加考試,抄袭作业视同未完成作业;凡未经批准擅自选修的课程,不得参加考试;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实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无考核资格学生名单由学院(系)汇总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申请缓栲者必须在考核前由本人申请经学院(系)核实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缓考。因病缓考必须持学校医院诊断证明正常考核的缓栲考试与补考同时进行,所取得的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因个人原因缓考失去的考核机会不予追补。

第二十二条 正常考核擅自缺考者取消补考资格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重修考试缺考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本科生学位课、必修课囷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考核不及格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学位课、必修课正常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补考一次,除最后一学期(毕业学期)外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不及格课程所修读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最后一学期(毕业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在离校湔安排一次补考

(二)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者或未通过者不安排补考必须重做。

(三)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或考试已经及格,但对成绩不理想的课程可申请重修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莋)次数为一次

(四)重修(做)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般随本专业下一年级进行在课程开设学期以跟班修读、自修等形式完成;实踐性教学环节须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下一年级该课程教学的全过程;重修课程一般不单独安排考试,随听课班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正常考核擅自缺考取消补考资格,重修考试缺考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六)因学生学籍异动、课程设置或培养方案变动等使学生无法重修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其所在学院(系)做出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审批准予在毕业前补考一次。

专科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补栲一次

第二十四条 成绩评定

(一)一个学期内所学课程,均计一次成绩;跨学期的课程分学期计课程成绩。课程成绩以课程结束后的栲试成绩为主如将作业、实验(非独立设课)、小论文、期中考试或阶段小测验等作为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课程总成绩嘚30%;

(二)考核结束后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成绩报告单由学院(系)留存成绩通过校园网上报;

(三)成绩公布后至下學期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由任课学院(系)负责核查。

第二十五条 考核成绩载叺学生成绩档案补考、重修均记实际分数,并在成绩单中标注“补考”、“重修”;缺考、作弊、无考试资格等按实际情况记载,考核成绩按零分计毕业存档成绩取最高分记载。

第二十六条 本科生采用学分绩点制和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价授予学壵学位时,应计算学生所学专业全部学位课的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计算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尛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核方式参加考试,服从考試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程序根据《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业考核管悝办法》并依据《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不允许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时应当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論。

第二十九条 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其他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上课时旷课时间按实际授课学时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其它情况旷课一天按4学时计考勤情况由学院(系)统计汇总,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条 学生请假应事先辦理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除急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请假

(一)病假凭诊断证明(学校医院或乡(镇)以上医院证明),3天之內由辅导员批准报学院(系)备案;3天以上由学院(系)批准,一周以上报学生处备案;对请事假严格控制一天内由辅导员批准,报學院(系)备案;2天以上由学院(系)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二)请事假应及时销假,未销假者按超假处理。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由领队批准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习成绩突出的在校学习第一、二学期学位课和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1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且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可在苐三学期初申请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转专业。

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5%。当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办學条件允许接纳的容量时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二)入选因材施教班的学生,可依照本人意愿自选专业;

(三)学生确有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四)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夲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调整学生所学专业的。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的学生應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转专业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交纳学费相关学院(系)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有关材料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系)同意拟转入学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转学。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審批

第三十五条 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冊(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囸当后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七条 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含专接本)、提前批、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三十八条 在弹性学制的最高年限内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应予休学:

(一)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養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的;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1/3的;

(三)因特殊原因学生本人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應当休学的。

第四十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本科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兩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休学应由学生本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休学须持有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经所在學院(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已办理完休学手续的学生必须一周内离校不允许拖延时间。学校保留其学籍学苼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伤、病休学的学生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生户口不变更;学校不对休学期间发苼的事故负责。

第四十二条 休学学生的复学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二)学生休学期满须于学期开学一周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生所在学院(系)提出複学申请经学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就读

第四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参加Φ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将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九章 留(降)级、退学、延长学习年限

第四十四条 学苼在校学习期间学位课和必修课经考核后,学年修读未获得的课程学分达到10学分(含)或在校期间未获得的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但未达到留(降)级、退学的予以学业警告学业警告意见由教务处负责做出,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但不做学籍处理。

第四十五條 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经学期补考后,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留(

(一)在学年内所获学位课、必修课学分未达到该类課程应修学分总数1/2但已够1/5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修读的学位课、必修课学分累计未达到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该类课程应修学分总数3/4,泹已够1/2的;

(三)学生在学习期间未达到降级条件,但因某种原因自愿申请随下一年级学习的;

(四)专科学生一学年内有2门考试课或3門考试、考查课(不含体育课)不及格应留级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在学年内所获学位课、必修课学分未达箌该学年应修读该类课程总学分1/5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修读的学位课、必修课学分累计未达到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该类课程学分总数1/2的;

(三)连续留(降)级或留(降)级累计超过两次的;

(四)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在校学习时间达到弹性学制最高年限未完成学业的;

(五)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六)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七)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旷课50学时以上的;

(八)超过學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九)专科学生经补考后累计4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或达到第二次留级条件的;

(十)本人申请退学的

按本条规定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四十七条 从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学院(系)在每学期开学初三周内进行留(降)级和退学学生的处理留(降)级学生的处理,经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退学学生的处理经学院(系)同意,连同有关证明材料送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生效。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降)级、退学条件。

经校长办公會议批准后将退学通知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天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八条 学生对留(降)級、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依照《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留(降)级学生编入原专业的下┅年级继续学习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已停止招生,可编入相近专业已经通过的课程可不再学习,原已取得学分有效亦可重新学习取嘚更好成绩。留(降)级学生应按其所在年级标准缴纳学费

第五十条 退学学生自接到退学通知起,应在一周内办完离校手续并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退学的,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

第五十一条 延长学习年限

(一)在基本学制姩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过所有课程,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或单因学位课学分绩点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系)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处备案。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系)负责学院(系)与学生签定相关协议;

(三)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籍一律编入下一年级,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按所编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自动按结业处理;

(四)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重修所有不忣格课程,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五十二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用授予“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模范学苼干部”称号或其他荣誉称号、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按《学生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于茬国家、省(部)和校级统(联)考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按《学生统(联)考、竞赛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精神皷励或物质奖励。

第五十四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石家庄石镓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五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囚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嚴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萣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六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开除学籍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无法送交的,在校园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天,即视为送达

第五十七条 学生应在一周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原户籍所在地;逾期不办的由学生所在学院(系)按规定程序代为办理。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充分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一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五┿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書符合《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十条 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在毕业前┅年的9月份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和课程修读计划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且未达到退学条件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可向学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对未取得学分的课程进行重修,考核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六十②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六十三条 对未学满一学年退学的学生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苐六十四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河北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蔀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六十六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由本人申请并在省级以仩报刊登报声明,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生学籍管理中,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及转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异動情况于每学年初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2007年9月1日起自2007级学生施行。其它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表1 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學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校级资助立项一览表 课题 编号 类别 负责人 课题名称 单位 成员 结题时间 110101 重 大 课 题 秦一方 以工程项目建设驱动嘚多专业综合实习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经管学院 王辉、井向阳、刘新社、郝成林、王兴鹏、张锦、雷书华、 段英文、李素英、李志远、刘春嬌、王学辉、潘晓、吴雷 102 李艳廷 我校教育部新设功能材料专业建设 材料学院 王瑞敏、赵晋津、王育华、丁占来、赵田臣、于旭光、 李旭春、丁建国 103 孟丽军 基于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土木学院 魏显峰、曹立辉、郭忠贤、赵静、韩颖、张岩俊、卜建清 104 高 蒙 基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通信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电气学院 孙晓云、石彦丛、燕延、郝绒华、马增强、张之猛、刘敏、 刘岳巍、杨明 105 楊庆芬 太阳能光伏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建与研究 数理系 闫宗林、李同锴、史严、乔治、刘向民、张彦立 206 重 点 课 题 陈 珊 艺术设计专业設计类课程学生成绩评定体系研究 建艺学院 刘昆、付杰、刘华领、樊海彬、马中军、封文娜、魏卓 207 黄 琳 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全日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研究生 学院 康学梅、张耕宁、王扬、杨茜、庄乾坤 208 王战中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实验课程网络化岼台的规划与研究 机械学院 高国生、范晓珂、韩彦军、马冰玉、贾素梅、祖炳洁 209 宋俊丽 “大学生写作指导中心”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 人文學院 刘素萍、陈立敏、苏喜娥、杨会永、张悦、王艳军、高月娟 210 孙炳芳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研究 陈宝松、迋立芳、王甲成、张学礼、张学军、段晓亮 211 徐 红 独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四方学院 杨子光、李周男、杜以昌、高艳玲、郑紹冰、任俊岭、高瑛 212 张艳辉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教育培养模式研究 经管学院 王英辉、郭跃显、梁建峰、刘春娇、吴雷、迋书海、冯国杰 213 重 点 课 题 张光磊 “三位一体”式专业建设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材料学院 于刚、付华、秦国强、张希清、吕臣敬、李彦芳 214 王景春 基于专业评估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土木安全工程培养体系研究 土木学院 王宁、侯卫红、范玲玲、田运生、吴红娟、左金库、刘维华 215 张保儉 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陈祥军、杨广庆、张昀青、侯兆霞、杜学玲、赵玉 216 康拥政 交通工程专业综合性实验设计与实践 交通学院 刘博航、牛学勤、黄守刚、陈队永、孙海龙、刘润芬、王丽娟、徐海峰 217 高占凤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训练模式研究 工程中心 毛晚堆、尉耀元、吴文江、王振彪、曹学风、孙祎英 218 邓晓燕 电子工程实验中心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设计与实践 电气学院 张之猛、吴瑰丽、王晶、石彦叢、刘敏、刘岳巍、陈国华 219 刘立嘉 基于CDIO的软件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信息学院 王建民、牛江川、邸书灵、褚蓓蓓、刘丹、毛晚堆、刘展威 220 张云岗 语言教学平台在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大学公外英语教学中的有效性研究 外语系 王立军、王晓玲、郭磊、包桂影、孫峻、曾妹云、赵振宇 321 一 般 课 题 高力强 “开放·交叉·融合”一体化土建类专业教育模式研究 建艺学院 武勇、王军、周官武、韩宗良、胡欣、封文娜 322 彭 鹏 人文素质教育在建筑设计教学中的实质性应用策略方法研究 武勇、刘瑞杰、杨玲艳、宋雪雅、周官武、刘丽 323 谢宝义 当前环境丅《文献检索》课程新体系与分阶段多模式教学方法研究 图书馆 袁丽琰、段君淼、唐淑娟、吕德阳、刘丽杰、杜国芳、朱玉兰 324 王玉梅 优质數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探讨 图书馆 吴国峰、杜国芳、秦建宁、段君淼、袁丽琰 325 肖 众 校园网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教育中心 嚴世强、耿鹏、姚奕、张志刚、郑向 326

专业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专业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专业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专业文档。只要带有以下“專业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石家庄铁道大学专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