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录取分今年有级差分设置吗

华东理工大学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公布_政策解答_在职研究生考试网
华东理工大学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公布
  【导读】为了培养具有远见与创新精神的经济管理人才,推动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发展,把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生培养成为中国商业文化和精神的传承者,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针对,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
  1.奖励考取我校项目的优秀生源;
  2.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倡导&勤奋求实&的优良学风和校风;
  奖学金汇总
奖学金名称
奖学金额度(人民币,单位:元)
联考奖学金
230(含)分以上
220(含)分以上-229分
210(含)分以上-219分
游学奖学金
200(含)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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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奖学金
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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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奖学金
指定考辅机构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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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条件
  考生需在2018年招生年度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最终被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正式录取为,可有资格获得以上奖学金。
  奖项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联考奖学金:参加华理2018优选面试获得优秀档加分的考生,根据考生2018年管理类联考总分(综合与英语二总分,满分300分),不包括优选面试加分。按照:230(含)分以上、220(含)分以上-229分、210(含)分以上-219分共三档直接评定;
  励志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段提出申请并提供指定考辅机构培训证明后评定。
  校友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段提出申请并提供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后评定。
  游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联考成绩达到200分(含)以上的考生,考生在实际参加游学项目时,可申请该奖学金抵扣游学费用。
  考生如在2018年招生年度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被我校正式录取,以上奖学金(游学奖学金除外)将以抵扣学费的形式予以减免;
  优选面试旅行补助:对于异地考生,前来华东理工大学参加优选面试,考生提供来参加面试所乘铁路或航空往返票据。如在2018年招生年度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被我校正式录取,将补助人民币壹仟圆整,以抵扣学费的形式予以减免;
  综上所述,所有可以叠加,奖励总额不超过学费总额; 本奖学金设置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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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10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3分中国海洋大学0分中山大学:50分 (专业分差) 第二志愿要减去5分 第三志愿减去8分 第四志愿及后续志愿减去10分 华南理工大学:30分(非第一志愿选的最低要700分才能上) 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 而且优先招物理生 华南农业大学:无级差 不过要注意 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10分以上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30分 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根据往年录取情况基本不录第二志愿北京林业大学今年招生二志愿考生,明确规定第一、第二院校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0分;北京师范大学今年在部分省招收报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第二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40分以上。 高校的招生章程中,一般规定学校的专业分数级差为3至10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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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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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http://www.ecust.edu.cn。学校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建有研究生院,是“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各地经济结构、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类)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在一本批次(一本、二本合并的省份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在学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第十四条 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第十五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下同)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设计学类专业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九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由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设计学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实行。
第二十二条 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台湾免试生、香港免试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实行。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我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本人选报的3门高考选考科目中至少有1门必须符合高考专业志愿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费与住宿费。学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的暂行规定(修订稿)》校财(2009)4号文)。学校采取按学分预收结算的方法收取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下列专业除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学年;设计学类专业为10000元/学年;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6000欧元/人),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6000欧元/人),上述3个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赴德旅费和生活费自理。学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5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多样化、个性化的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也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广阔的实践平台。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公示学校的各类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特殊类型招生名单。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ecust.edu.cn/,咨询电话:021-,电子邮箱:zsb@ecust.edu.cn,传真: 02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责编:赵佳(实习生)、林露)
教育部今年将完成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巡视全覆盖
教育部日前印发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直属机关任务分工方案》显示,教育部党组今年将对9所直属高校和5家直属单位进行巡视,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完成对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巡视全覆盖。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
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我是江苏今年的考生,什么是专业级差分?_百度知道
我是江苏今年的考生,什么是专业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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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4分,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4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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