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商银行卡里的钱总是莫名其妙境外pos支出的被支出,一共被转走了726元,怎么回事啊

10000贷款本金。 银行的一年基准利率是4,假定年利率.88%、总还款金额是: 10142.64元、共应还利息: 142:4,贷款年限:6 个月 .44元: 等额本息法月供还款额是: 169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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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2+59.2元。则当月账单金额为:.,欠银行1689元。 下下下月利息为.元.2=3855.2(在没有其他消费的前提下),下下下下月账单金额为:715.18+11.08=726。 最后一个月只用还726.27元即可。 总计支付手续费和利息一共为,到31日为止共10天,利息为:6000*0,截至到31日总费用为:10+30=40元。 31日还2200,则还欠银行3800元.2+59.(四舍五入) 下月还1000元,欠银行钱为2647.96元。 下下月利息为:.;百度现金贷".04元。 下月利息,欠银行715.18元。 下下下下月利息为715.18元.08元:+15.04=2689元。 下下月还1000元.08=193.26元。 明白了吧?(手机百度&quot:5*31=26。 下下下月还1000元,到8日账单日还有8天,利息为:=1715.18元,下下月账单金额为:2647,下下下月账单金额为.76+41.04+26.7556.下月账单为:3855取现的收费分两部分:1是取现手续费,一次性收取,一般是10-30元;2是利息.18+11.18*0..27元,只要钱没还清,每日按照万分之五的利息进行收取。 21日取现6000元,手续费10元(假设).96+41 热心网友&
工商银行信用卡取现了一万元之后,不能够就行最低额度还款,必须要全额还款,除了取现的本金还有手续费和利息。
当然啦。还款10000时,你可以选择较少月供额的方式或者较少还款期数的方式。 &
如果有钱还是先还上比较好些 其次,信用卡透支限额是10000元,按你未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每天的利息,直到还清为止首先,工行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透支提现了10000元,每个月最低还款是10%,可以分10个月还,最多取现金额不会超过总限额的一半即5000元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满意请点“支持满意回答”支持一下,不太合算呵,不过利息很贵的
透支信用卡里面的资金,必须在透支的期限内足额还款和利息,在重新透支取现操作,不可能用户只是支付利息,分两年才支付10000的本金的。既然你需要长时间使用资金,建议你到银行直接贷款更加方便。
还款日为每月25日偿还上月全月透支或还清最低还款额。
你可以选在在10月25日前还清10000,也可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不过要交利息就是了
1.使用存款机存款 由于通讯原因或是存款机内部故障(比如收钞时纸币卡住) 纸钞会打入废钞箱 2.存款机会对客户进行的每笔查询及存款交易进行记录 并打印机内交易流水 对于吞钞而未记账的交易也会有相关记录 3.发生吞钞后 客户一定要记下存款机上的银行联系电话 并与银行得取联系 向银行说明情况 留下银行卡卡号 及联系方式 4.一般银行会一至三天清机一次 最长一周清机一次 清机之后会全面核对账务 客户一定要有耐心等待解决 5.客户持存款机打印的回单 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去领取被吞钞的现金 或是由银行转账入客户银行卡 如果你有打印的回执单 可以凭回单及本人身份证到那家主管ATM的银行去领取吞卡和吞钞如果没给你打印 可以向银行提供你的卡号 经查证 一定会返还你的卡和现金的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热心网友&请开启您浏览器的JavaScript选项
601398:工商银行H股公告(2016年度业绩公告)
公告日期:
金流量净额
(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4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
日止报告期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
3.业务回顾
2016年,工商银行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坚持聚焦本源,专注主业,严守底
线,总体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净利润2,791亿元,增长0.5%。加权平均权
益回报率、基本每股收益及成本收入比等均完成董事会经营计划。这个结果来之不
易,尤其是三个方面变化令人欣慰。
一是净息差降幅得到较好控制。集团NIM为2.16%,剔除「营改增」因素,较上年收窄
21BP,降幅与上年基本持平,这主要得益於本行主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定价
管理水平,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利息净收入下滑趋势,保障了盈
利稳定。二是收益结构持续改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1,450亿元,剔除「营改
增」因素增长4.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升1.15个百分点至22.6%。三是新动能不断
成长。境内银行大零售条线实现营业贡献1,961亿元,在境内银行营业贡献中占比提
升0.67个百分点至39.66%;大资管大投行等条线增长动能不断增强,资 产托管、资产
管理、养老金等业务收入增幅超过或接近10%;境外机构和境内综合化子公司实现
净利润211.3亿元,占集团净利润比重提升0.7个百分点至7.6%,对集团盈利增长的拉
动作用稳步增强。
回顾过去一年,面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跨业跨界竞争加剧以及各类风险交织
多发等因素叠加影响,经营中两难甚至多难问题增多的严峻挑战,本行管理层按照
董事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一手抓转型发展,一
手抓风险防范,努力提升经营发展的稳健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新常态,不断提升融资发展质效。本行以适应、把握、引领经
济新常态作为贯穿经营发展的大逻辑,以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
主攻方向,着力转变信贷规模扩张模式,更多地依靠存量资产移位调整、做大资产
流量来把握结构性机遇、防控结构性风险。境内分行全年新投放贷款3万亿元,其中
新增8,446亿元,存量移位2.16万亿元。投向结构上,项目贷款累放9,466亿元,同比多
放1,298亿元,主要投向交通、公共设施、重点城市功能提升、优质政府购买服务、
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资本占用较低的零售贷款增长较快,其中境内个人住房贷
款增加7,170 亿 元,增幅达28.8%;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508亿元,增速高於同期各项贷
款平均增速。区域布局上,大中城市行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机
构新增贷款占全行6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投放达235亿美元,增长35.8%。
非信贷融资规模持续增长,年末企业债投资、股权融资、理财投资、委托贷款等融
资余额2.5万亿元,非信贷融资与地方债投资合计新增是各项贷款新增的1.17倍;签
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总金额550亿元。信贷与非信贷融资一体化服务的推进,改 善
了本行的融资结构和质效,也多样化地满足了实体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更加主动地响应市场和客户变化需求,加快推进经营转型。面对新形势新变化,银
行只有与市场、与客户合拍共振,顺时应势,因需而为,才能实现持久发展。本行积
极顺应金融脱媒大背景下跨市场融合发展以及客户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增多的趋势,
充分发挥集团牌照和协同优势,不断完善全价值链服务,努力为传统动能改造和新
动能成长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大零售领域,个人客户金融资产突破12万亿元,保
持市场领先;信用卡发卡量达1.2亿张。大资管大投行领域,理财产品余额达 2.7 万
亿元;资产托管收入68.9亿元,比上年增长24.3%,这些业务规模或收入保持市场领
先;投行业务收入250亿元,并购交易财务顾问业务保持亚太地区领先。与此同时,
我们坚守战略基础业务,始终把存款作为转型发展的基础资源来发展,境内人民币
存款新增12,802亿元,同比多增6,102亿元,创近三年来最好水平。
更加前瞻地把握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大服务创新。本行持续深化大数据和信息化
战略,积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投入近千个应用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科技与业务的
融合创新,尤其是继续从产品、场景、渠道等多维度推 动e-ICBC互联网金融发展。到
2016年末,「融e行」开放式网络银行平台客户达2.53亿户,其中移动端动户数达6,605
万户,增长 64.2%;「 融e购」电商平台年交易额达1.27 万亿元;「融e联」即时通讯平台
客户达6,649万户,是年初的12.4倍;网络融资新增1,057亿元,规模达到6,293亿元,
成为国内最大的网络融资银行。同时,本行将科技创新优势与线下网点服务优势有
机结合,加快网点渠道的布局优化和智能化轻型化改造,全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
服务体系,努力在降低成本基础上提升服务能力和客户价值创造。
更加深入地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各类风险可控。风险管理是影响本行盈利增长
的最大变量,也是经营发展的最大压力所在。面对资产质量持续承压和各类风险交
织的挑战,本行以管理实质风险为核心,坚持从严治贷、铁腕治贷,强化信用风险
防控,把好新增投放的「闸门」,加强存量风险的监测化解,创新不良贷款清收处置
机制,确保了资产质量的基本稳定。到2016年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62%,较上年末上
升0.12个百分点,同比少升0.25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剪刀差减少189亿
元,同比少增 860亿元,信用风险管控出现了积极变化的信号。本行加强对金融市
场的研判,及早制定风险防范策略和化解预案,着力强化表外业务风险、流动性风
险、利率汇率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理,风险防范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深化内
控合规管理,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治理,特别加强了境外机构合规和反
洗钱管理,还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风险管理控制平台,
识别并堵截电信欺诈6.34万起,预防客户资金风险9.3亿元,既有力地维护了客户资
金安全和银行声誉,也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履行了大型银行的责任。
4.讨论与分析
4.1利润表项目分析
2016年,面对严峻的外部经营环境,本行立足支持实体经济和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传承与创新,坚持开源节流并举,严格全面风险防控,总体保
持了盈利平稳。2016年实现净利润2,791.06亿元,比上年增加13.86亿元,增长0.5%,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20%,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15.24%。营业收入6,416.81亿元,下降
4.0%,主要是利息净收入受息差水平下降影响下降7.1%至4,718.46亿元;非利息收入
1,698.35亿元,增长5.6%。营业费用1,931.12亿元,下降12.6%,成本收入比27.40%。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78.94亿元,增长1.0%。所得税费用841.73亿元,下降1.6%。
利息净收入
2016年,利息净收入4,718.46亿元,比上年减少360.21亿元,下降7.1%,占营业收入的
73.5%。利息收入7,914.80亿元,减少802.99亿元,下降9.2%;利息支出3,196.34亿元,
减少442.78亿元,下降12.2%。净利息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02%和2.16%,分别
比上年下降28个基点和31个基点。报告期内,2015年人民银行五次降息并放开存款
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的影响进一步显现,市场利率中枢下行,以及日起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利息净收
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
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
付息 率(%)
付息率(%)
客户贷款及垫款
12,658,686
11,607,327
 非重组类债券
 重组类债券(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
总生息资产
21,841,527
20,550,489
非生息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3,259,118
21,792,776
16,878,531
15,579,27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款项(4)
已发行债务证券
总计息负债
19,996,202
18,759,070
非计息负债
21,360,043
20,142,166
利息净收入
净利息收益率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平均余额为年初和年末余额的平均数。
(2)重组类债券包括华融债券和特别国债。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4)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
含卖出回购款项。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5,382.19亿元,比上年减少783.22亿元,下降12.7%。受
2015年人民银行五次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影响,报告期内新发放贷款及存
量贷款重定价後执行利率水平比上年大幅降低。日起「营改增」後利息
收入价税分离也使得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有所减少。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平均收益率
平均收益率
中长期贷款
客户贷款及
 垫款总额
12,658,686
11,607,327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平均收益率
平均收益率
公司类贷款
客户贷款及
 垫款总额
12,658,686
11,607,327
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1,772.98亿元,比上年增加64.65亿元,增长3.8%。其中,非重组类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1,731.06亿元,增加67.07亿元,增长4.0%,主要是报告期内本
行适度加大债券投资力度,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余额增加5,286.27亿元。2016
年市场利率中枢下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31个基点。
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41.92亿元,比上年减少2.42亿元,下降5.5%,主要是部
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使得报告期内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446.78亿元,比上年减少31.89亿元,下降6.7%。主要
是2015年人民银行多次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日均余额减
少2,465.57亿元所致。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312.85亿元,比上年减少52.53亿
元,下降14.4%,主要是受报告期内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影响,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收益率下降30个基点。
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2,578.50亿元,比上年减少401.60亿元,下降13.5%,主要是受2015
年人民银行五次下调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影响,平均付息率下降38个基点。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平均成本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平均付息率
平均付息率
16,878,531
15,579,271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 443.14亿元,比上年减少54.87
亿元,下降11.0%,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平均余额减少
1,483.65亿元所致。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174.70亿元,比上年增加13.69亿元,增长8.5%,主要是
境外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及票据增加所致。
非利息收入
本行持续推进收入结构多元化,2016年实现非利息收入1,698.35亿元,比上年增加
89.69亿元,增长5.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6.5%,提 升2.4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1,449.73亿元,增长1.1%,其他非利息收益248.62亿元,增长4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增减额增长率(%)
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
担保及承诺
代理收付及委托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开展产品、服务与渠道创新,继续加大结算类业务优惠
力度,推进零售、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战略转型发展。2016年实现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1,647.14亿元,比上年增加30.44亿元,增长1.9%。其中:个人理财及私人银
行业务收入增加17.15亿元,主要是代销个人保险业务收入增加;对公理财业务收入
增加21.35亿元,主要是对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费收入、对公外汇业务收入和债券代
理发行及承销收入增加;资产托管业务收入增加13.49亿元,主要是托管资产规模增
加带动收入增长;担保及承诺业务收入增加12.63亿元,主要是由於承诺业务收入增
本行继续向实体经济和消费者减费让利,加大结算类业务优惠减免力度,个人人民
币结算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国际结算类业务收入及投行
顾问类业务收入减少,导致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两项收入比
上年下降。
其他非利息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增减额增长率(%)
交易净收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负债净损失
金融投资净收益
其他营业净收入
其他非利息收益248.62亿元,比上年增加73.87亿元,增长42.3%。其中,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净损失减少58.49亿元,主要是
由於理财产品结构变化,本行向客户兑付的结构性存款支出减少所致;交易净收入
增加22.30亿元,主要是衍生产品估值收益增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增减额增长率(%)
房屋及设备费用
税金及附加
本行持续严格成本控制与管理。营业费用1,931.12亿元,比上年减少277.23亿元,下降
12.6%。其中:税金及附加减少250.01亿元,主要是本行自日起由缴纳营
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导致营业税金支出减少;职工费用1,133.54亿元,下降0.7%;
其他业务费用319.66亿元,下降5.8%,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将原包含在业务费用中
的税金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核算,以及电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购置等支出减少较
资产减值损失
2016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878.94亿元,比上年增加9.01亿元,增长1.0%,其中计
提贷款减值损失861.38亿元,增加1.16亿元,增长0.1%。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41.73亿元,比上年减少13.42亿元,下降1.6%,实际税率23.17%。
4.2分部信息
本行的主要经营分部有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本行利用MOVA
(基於价值会计的管理体系)作为评估本行经营分部绩效的管理工具。
经营分部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公司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营业收入合计
地理区域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境外及其他
营业收入合计
4.3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16年,本行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保持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提升资产负债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紧密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走势,适度增加
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组合结构。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客户存款的稳定增长,优化负债
期限结构,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2016 年末,总资产241,372.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74.85 亿元,增长 8.7%。其中,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简称「各项贷款」)增加11,233.80亿元,增长9.4%;投资增加
4,712.11亿元,增长9.4%;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2,911.55亿元,增 长9.5%。从
结构上看,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的52.9%,投资占比22.7%,现金及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占比13.9%。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3,056,846
11,933,466
减:贷款减值准备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12,767,334
11,652,812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买入返售款项
24,137,265
22,209,780
2016年,本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金融监管要求,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导向,深化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信贷结构,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对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三大支撑带」和「四大板块」发展战略,
创新推广小微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信贷需求和消费升级。2016年末,
各项贷款130,568.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33.80亿元,增长9.4%。其中,境内分行
人民币贷款114,429.41亿元,增加8,449.05亿元,增长8.0%。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公司类贷款
13,056,846
11,933,466
公司类贷款比上年末增加2,711.32亿元,增长3.4%。从品种结构上看,流动资金贷款
减少343.44亿元,主要是受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进出口贸易减少等因素
影响,企业流动资金信贷需求下降所致;项目贷款增加2,733.23亿元,增长6.9%,主
要是继续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及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升
票据贴现比上年末增加1,979.41亿元,增长37.9%,主要是为满足资产负债组合管理
需要适度增加票据贴现资产配置。
个人贷款比上年末增加6,543.07亿元,增长18.5%,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7,246.41亿
元,增长28.8%,主要是本行紧跟国家房地产政策导向,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及改善型
合理购房融资需求;个人消费贷款减少640.55亿元,下降20.6%,主要是本行加强个
人消费贷款用途管理,同时受互联网金融竞争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个人消费融资
需求下降所致;个人经营性贷款减少388.19亿元,下降13.2%,主要是受部分小微企
业主有效融资需求有所减少所致;信用卡透支增加325.40亿元,增长7.8%,主要是
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以及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发展所致。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12,261,034
11,233,456
13,056,846
11,933,466
贷款质量保持总体稳定。2016年末,按照五级分类,正常贷款122,610.34亿元,比上
年末增 加 10,275.78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3.91%。关注贷款5,840.11亿元,增加635.19亿
元,占比4.47%。不良贷款2,118.01亿元,增加322.83亿元,不良贷款率1.62%。新常态
下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改革深化,产业转型加速,部分行业及企业资金链偏紧,
偿债能力下降,导致本行资产质量管控承压。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
贷款占比(%)不良贷款
占 比(%)
公司类贷款
13,056,846
11,933,466
公司类不良贷款1,598.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6.15亿元,不良贷款率1.96%,主要是
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资金紧张加剧,贸易类
企业以及传统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导致贷款违约。个人不良贷款513.32亿
元,增加75.94亿元,不良贷款率1.22%,主要是部分借款人经营性收益下降或工资性
收入减少导致个人贷款不良额上升。
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
贷款占比(%)不良贷款
占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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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电子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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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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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住宿和餐饮业
2016年,本行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满足国家重点领域投资项目贷款需
求,对传统产业中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子行业进行重点服务,支持
行业龙头企业及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行业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其中,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贷款增加863.92亿元,增长6.0%,主要投向国家优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增加839.65亿元,增长12.9%,主要是投资与资产管理
等商务服务业贷款增长较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增加560.00亿元,
增长12.1%,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增
加403.22亿元,增长5.2%,主要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和清洁能源
发展的信贷需求。
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
增加主要是受商贸市场供需结构未有实质性改善、商品流通和进出口贸易规模延
续下行走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逐年下降、电商平台冲击传统零售业等因素
影响,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贷款违约增加。制造业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受行业产能过
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制造业企业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导致贷款
违约所致。
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
贷款占比(%)不良贷款
占 比(%)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境外及其他
13,056,846
11,933,466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其中:本年新增
   本年划转
   本年回拨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2016年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2,895.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58亿元;拨备覆盖率
136.69%;贷款拨备率2.22%。
按担保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票据贴现
13,056,846
11,933,466
抵押贷款59,866.2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876.26亿元,增长8.9%。质押贷款16,106.80
亿元,增加1,055.36亿元,增长7.0%。保证贷款18,674.24亿元,增加2,250.54亿元,增
长13.7%。信用贷款35,921.13亿元,增加3,051.64亿元,增长9.3%。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各项贷款的
占各项贷款的
金额比重(%)
金额比重(%)
3个月至1年
注: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於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
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逾期贷款3,461.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29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1,950.12亿
元,增加322.16亿元。
重组贷款和垫款55.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4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
和垫款13.98亿元,减少1.72亿元。
借款人集中度
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4.5%,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的13.3%。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2,836.29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2%。
2016年,本行不断完善债券组合投资体系,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保证流动性
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 度增加投资规模。2016年末,投 资54,811.74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4,712.11亿元,增长9.4%。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非重组类债券
重组类债券
其他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及其他
非重组类债券49,827.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40.89亿元,增长9.5%;重组类债券投
资1,792.49亿元,减少139.38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所致。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非重组类债券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中央银行债券
政策性银行债券
从发行主体结构上看,政府债券增加9,307.89亿元,增长63.4%;中央银行债券减少
2,984.01亿元,下降83.7%;政策性银行债券减少1,936.42亿元,下降12.8%;其他债券
减少46.57亿元,下降0.4%。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本行加大了对地方政府债和国债
的配置力度;报告期内受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债券市场供给结构变化影响,中央银
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其他债券余额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
注:(1)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6年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120,009.25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13,194.50亿元
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6,814.75亿元,分别占65.9%和34.1%。
2016年末,总负债221,561.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68.41亿元,增长8.6%。
1金融债券指金融机构法人在债券市场发行的有价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行的债券,但不包括重组债券及央行票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17,825,302
16,281,93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
 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已发行债务证券
22,156,102
20,409,261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6年末,客户存款178,253.02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15,433.63亿元,增长9.5%。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10,115.06亿元,增
长12.0%;个人存款增加 5,391.67亿元,增长7.1%。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
4,567.88亿元,增长5.6%;活期存款增加10,938.85亿元,增长13.8%。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其他存款(1)
17,825,302
16,281,939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卖出回购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5,893.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21.15亿元,增长74.8%,主要是报告期
内本行根据内外部资金情况适时增加公开市场融入资金。
2016年末,股东权益19,811.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6.44亿元,增长10.0%。归属於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9,697.51亿元,增加1,802.77亿元,增长10.1%。
4.4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按照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
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
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
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2016年末,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12.87%,一级资本充足率13.42%,资本充足率14.61%,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核心一级资本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
  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
  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一级资本净额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扣除项目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总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1)
14,564,617
13,216,68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注:(1)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後的风险加权资产。
关於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发布 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资
本充足率报告》。
2016年末,根据中国银监会2015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的
杠杆率7.55%,比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满足监管要求。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一级资本净额
调整後的表内外
 资产余额
25,904,533
25,357,448
25,309,554
24,599,374
23,813,992
4.5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要监管指标
流动性比率(%)
贷存款比例(%)(2)
本外币合计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
 比例(%)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
 比例(%)
贷款迁徙率(%)
注:(1)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
(2) 2015年中国银监会将贷存款比例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行未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5,904,533
23,813,992
金融机构间资产
金融机构间负债
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374,432,043
345,214,765
14,061,641
11,507,109
有价证券承销额
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
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
第三层次资产
2017年,全球经济将延续低迷、疲软、分化、动荡的总体趋势。中国经济缓中趋稳、
稳中向好,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推动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
效益有望稳步提升。
本行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第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激发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
力,释放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对经济发展产生更强的撬动作用,为银行业创造更
健康、更高效、更可持续的运行环境。第二,新型城镇化、中国制造2025、消费升
级、「互联网+」等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发力,将在民生、新能源、新技术、物联网、节
能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产生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银行信贷布局和经营转型提
供腾挪空间。第三,「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跨区域系统
工程的实施将孕育大量优质投资机遇,形成庞大的跨区域互联互通金融服务需求,
为银行业提供良好的业务发展机会。第四,经济金融领域的新技术革命浪潮迭起,
为银行构建线上业务渠道、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和建立与客户的新型业务关系
提供契机,由此推动的客户需求个性化、多元化也为金融创新提供无限的空间。
本行面对的主要挑战包括:一是金融风险隐患增大,原发性、输入性、交叉性风险
多点多发,交织演化,进一步考验银行的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能力。二是资本约束
趋紧,既带来银行业务发展的成本压力,又对构建资本集约型的经营模式提出了更
高要求。三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到建立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的深化期,
银行息差空间收窄,要求银行进一步推动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构建多点支撑和
多源动力的盈利增长新格局。四是金融科技的发展将改变银行传统的竞争格局,推
动银行优化运行质态和重塑服务模式。
2017年是中国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和本行第四个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本
行将立足外部环境的变化,坚持战略传承和转型创新,以稳质量、调结构、求创新
为着力点,确保继续实现提质增效发展。
聚焦实体经济本源,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主动对接「十三五」规划,积极支
持国家「四大板块」和「三大支撑带」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与绿色
环保行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力度,优化资产配置结
构;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部署,依托跨市场、
一体化的经营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选择;发挥本行全球一体
化服务优势和境内外联动功能,紧跟「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扩
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夯实发展基础。依托大数据技术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在严控新发放贷款质量的基础上,加快逾期和潜在风险贷款压降化解,加大不良贷
款清收处置力度,强化代理投资和债券承销投资风险管控,遏制信用风险多发和贷
款劣变势头。统筹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境外合规风险管理,
防止各类风险交叉传染和叠加共振。始终保持案防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
键环节的整治力度,强化内控、筑牢防线。
加快创新变革,构建竞争发展的新优势。积极推进大零售、大资管、大数据和信息
化等战略以及信贷体制机制、重点城市行竞争力提升、人员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改
革,构建有利於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创新活力的业务运
行体系。着眼金融与科技双向融合的发展趋势,深入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
继续做强本行融e购、融e行、融e联三大平台和互联网支付、融资、投资理财三大产
品线,巩固本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同业领先地位。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在经营管理
中的应用,建立客户导向下的高度聚合的信息体系,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新型服务
营销模式,全面推动经营模式变革和服务升级换代。
5.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73,596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其
中H股股东133,081户,A股股东440,515户。截至本业绩公告公布日前上一月末(2017
年2月28日),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53,187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 况( 以 下数据来源於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质押或冻结
报告期内股份
股东性质股份类别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的股份数量
增减变动情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34.71 123,717,852,951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4.60 123,316,451,864无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86,051,725,196未知
-7,832,417
 公司╱香港中央结算
464,460,581无
156,136,404
 有限公司(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62,235,995无
187,975,90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4,322,828,137无
 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梧桐树投资平台
1,420,781,042无
 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1,013,921,700无
 有限责任公司(4)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90,487,231无
 —保守型投资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317,038,927无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7,694,769无
-2,091,100
注:(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证券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051,725,196股H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464,460,581股A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
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2主要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5.3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截至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
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
本行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占全部普通股
主要股东名称
A股数 目( 股 ) 权益性质
占A股比重(%)
股份比 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
实益拥有人
118,006,174,03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
实益拥有人
124,731,774,651
注:(1)截至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
123,316,451,864股。
(2)截至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
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占全部普通股
主要股东名称
H股数 目( 股 ) 权益性质
占H股比重(%)
股份比 重(%)
TemasekHoldings(Private)Limited受控制企业权益
8,682,954,08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实益拥有人
8,663,703,234
BlackRock,Inc.
受控制企业权益
5,152,636,652
5.4优先股相关情况
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覆[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本
行於日非公开发行了美元、欧元及人民币三币种非累积、非参与、
永续境外优先股(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本次发行的境外优先股於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境外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美
元境外优先股、欧元境外优先股和人民币境外优先股分别以美元、欧元和人民
币缴足股款发行。本次境外优先股无到期期限。本次境外优先股的合资格获配
售人不少於6名,其仅发售给专业投资者而不向零售投资者发售,并仅在场外市
场非公开转让。
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境外优
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人民币345.5亿元。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後,
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344.3亿元。本行境外优先股
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後全部用於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
境外优先股种类
美元优先股
2,940,000,000美元
147,000,000股
600,000,000欧元
40,000,000股
欧元优先股
人民 币 12,000,000,000元人民币100元
120,000,000股
人民币优先股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覆[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
本行於日非公开发行了4.5亿股境内优先股。本次境内优先股的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值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
首5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後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
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本次境内优先股首5年初始股息率通过市场
询价确定为4.5%。经上交所上证函[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
於日起在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工行优1」,证
券代码360011。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50亿元,在扣
除发行费用後,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449.5亿元,
全部用於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境外及境内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於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
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优先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8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
(或代持人)数量为2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6户。截至本业绩公告公布日前
上一月末(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8户,其中境外
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6户。
本行 前 10 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於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有限售质押或
期末持股比例
条件冻结的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 147,000,000
TheBankofNewYork境外法人
人民币境外
— 120,000,000
Depository(Nominees)
40,000,000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设置的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由於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4)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行 前 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於2016 年12 月31 日 的在册境内优先股股东情况)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中国移动通信
境内优先股
200,000,000
 集团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
境内优先股
50,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
境内优先股
35,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境内优先股
3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境内非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华润深国投信托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
境内优先股
10,000,000
  山东省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
境内优先股
10,000,000
 黑龙江省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境内非
境内优先股
10,000,000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设置的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 了《 关 於优
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批准本行於日首次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
於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
本行境内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
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本行境内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内优
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後,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
利润分配。根据境内优先股发行方案约定的有关股息支付的条款,本行按照4.5%
的票面股息率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2,025,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本行境外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清算优先金额。本
行境外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外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
分配股息後,不 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根 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方
案约定的有关股息支付的条款,本行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为196,000,000美元(含
税)、40,000,000欧元(含税)和8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境外优先股股息
按股息派发宣告日汇率折合人民币24.25亿元,实际派发时分别以相应优先股币
种派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按10%的税率代扣
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一并计入
境外优先股股息。
上述股息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付息情况请参见本行於上交所网站、香港
联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行近期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如下表:
优先股种类
股息率人民币百万元)
股息率人民币百万元)
境内优先股
境外优先股
优先股赎回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会计
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国际会计准则32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
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不
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6.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7.其他信息
7.1企业管治守则
关於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的遵守情况:2016
年5月31日,本行董事会选举易会满先生为本行董事长。同时,易会满先生辞去本行
行长职务。在新任行长选举产生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前,依照有关规定,由易会满
先生代为行使行长职权。日,本行董事会聘任谷澍先生为本行行长,其
任职资格於2016年10月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後,本行已满足上述守则条文的要求。
关於第A.5.1条守则条文的遵守情况:日,原独立非执行董事MC麦
卡锡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日,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绍信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本行已满足上述守则条文的要求。
除上文所述外,报告期内,本行全面遵守了《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守则条文
及建议最佳常规。
7.2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行已就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采纳一套不低於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
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标准的行为守则。经查询,本行各位董事、
监事确认在截至日止年度内均遵守了上述守则。
7.3利润及股息分配
本行报告期利润及财务状况载列於本行年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部分。
经日举行的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日收市後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日至日期间的现金股息,
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333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人民币约831.50亿元。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以356,406,257,089股普通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人民币2.343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为人民币835.06亿元。该分配方案将提
请2016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如获批准,上述股息将支付予在日收市後名
列本行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本行将於日至2017年7月 10 日( 包
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本行H股股东欲获得建议分派
的现金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於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
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行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室。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
则,A股股息预计将於日支付,H股股息预计将於日支付。
本行近三年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含税,人民币百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 %)
注:(1)普通股现金分红(含税)除以当期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优先股股息的分配情况请参见「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7.4证券的买卖或赎回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子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证券。
8.财务报告
8.1审计意见
本行2016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夥)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2合并利润表、合并综合收益表、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
8.2.1合并利润表
截至日止年度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利息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交易净收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负债净损失
金融投资净收益
其他营业净收入
减值损失:
 客户贷款及垫款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所得税费用
 母公司股东
 非控制性权益
 —基本(人民币元)
 —稀释(人民币元)
8.2.2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日止年度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本年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後净额:
 以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小计
本年综合收益总额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於:
 母公司股东
 非控制性权益
8.2.3合并财务状况表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款项
12,767,334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652,812
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物业和设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137,265
22,209,78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17,825,302
16,281,939
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已发行债务证券
22,156,102
20,409,261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未分配利润
非控制性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4,137,265
22,209,780
8.2.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日止年度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财务报表 现金流量
非控制性 股东权益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一般准备 重估储备
折算差额 套期储备 其他储备
本年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015年度普通股股利
股利分配—优先股股利
提取盈余公积(i)
提取一般准备(ii)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支付给非控制性股东的股利
(i)含境外分行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0.84亿元及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6.69亿元。
(ii)含子公司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94亿元。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其他 公司债券
投资 财务报表 现金流量
非控制性 股东权益
股本 权益工具 权益成份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重估储备 折算差额 套期储备 其他储备
小计未分配利润
650,236 1,530,859
6,445 1,537,304
本年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014年度普通股股利
股利分配—优先股股利
提取盈余公积(i)
提取一般准备(ii)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收购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非控制性股东投入资本
支付给非控制性股东的股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转股及赎回
781,988 1,789,474
11,045 1,800,519
(i)含境外分行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0.71亿元及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8.90亿元。
(ii)含子公司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3.03亿元。
8.2.5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日止年度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占联营及合营企业收益
 金融投资摊销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未实现汇兑收益
 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收益
 权益投资交易净收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负债净损失
 物业和设备及其他资产(不含抵债资产)盘盈及
  处置净收益
 股利收入
经营资产的净(增加)╱减少: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款项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19,674)
 其他资产
(1,795,252)
(1,210,467)
经营负债的净增加╱(减少):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客户存款
 其他负债
所得税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支付的所得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物业和设备及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处置物业和设备及其他资产(不含抵债资产)
 所收到的现金
购买金融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492,693)
(2,007,160)
出售及赎回金融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支付的现金
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收到的现金
分配股利及红利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非控制性股东资本投入
发行债务证券所收到的现金
支付债务证券利息
偿还债务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收购非控制性权益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优先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向非控制性股东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包括: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
8.3 2016年生效且与本集团相关的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下述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及其修订於2016年生效且与本集团的经营相关。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递延管制账户》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的修订—购买共同经营的权益的会计处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澄清折旧和摊销的可接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的修订—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年度期间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的修订—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豁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修订—披露改进计划
采用上述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影响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递延管制账户》
该临时准则允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首次采用者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完成这一领
域的综合项目前,继续采用其之前适用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递延管制账户余额进
行会计核算。
本集团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适用该项新准则。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的修订—购买共同经营的权益的会计处
该修订对购买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权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供了新的指引。具
体而言,该修订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澄清折旧和摊销的可接
该修订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中引入了一个可推翻的假设,即对无形资产使用以
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是不恰当的。只有在收入和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高度
相关」,或 者当无形资产被表达为收入的一种方式时,该假设才能被推翻。该 修订同
时禁止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下对不动产、厂场及设备使用以收入为基础的折旧
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的修订—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该修订允许主体在单独财务报表中使用权益法对其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的投资进行会计核算。由此,主体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法对相关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按成本核算;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进行核算;或者
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所述的权益法核算。
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年度期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年度期间)包含对四项准则的修订及对其他准
则与解释公告的相应後续修订,相关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
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采用上述年度改进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
号》的修订—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豁免
该修订明确了与投资性主体相关的下列方面的会计要求:
母公司本身为一家投资性主体的子公司,该母公司可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第 4(a)段豁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使该投资性主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
所有(包括该母公司在内)的子公司。
本身是投资性主体的子公司,即使提供与母公司投资活动相关的服务也不应被
纳入合并范围。
在应用权益法时,如果投资方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可以(而非必须)保留其
作为投资性主体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对其子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即投
资方可以做出会计政策选择。
当投资性主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所有子公司时,即使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仍
必须提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规定的投资性主体相关披露。
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修订—披露改进计划
该修订对下列多个列报事项进行了澄清:
对重要性的评估与某项准则最低限度披露要求的考虑;
报表附注的顺序;
分拆与汇总;
「小计」的列示;以及
源自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披露。
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未采用任何其他已发布但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及修订。
8.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列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8.4.1利息净收入
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
  公司类贷款及垫款
  个人贷款
  票据贴现
 债券投资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已发行债务证券
利息净收入
8.4.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
担保及承诺
代理收付及委托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4.3交易净收入
衍生金融工具
8.4.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净损失
8.4.5金融投资净收益
投资於非上市公司的股利收入
投资於上市公司的股利收入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净收益
8.4.6其他营业净收入
保费净收入
保险业务支出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
处置物业和设备、抵债资产及其他资产净收益
银行杂项收入
收购产生的利得
8.4.7营业费用
职工费用:
 工资及奖金
 职工福利
 离职後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房屋及设备费用:
 土地及建筑物经营性租赁租金
其他管理费用
税金及附加
8.4.8除客户贷款及垫款外的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转回)减值损失: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金融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4.9所得税费用
(a)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
 中国大陆
 中国香港及澳门
 其他境外地区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递延所得税费用
(b)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机构按照其经营地适用的法律、解
释、惯例及税率计算应缴税额。本集团根据本年税前利润及中国法定税率计算
得出的所得税费用与实际所得税费用的调节如下:
按中国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不可抵扣支出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所得税费用
8.4.10股利
已宣告及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
 2015年年末普通股股利:每股人民币0.2333元
  (2014年:每股人民币0.2554元)
已宣告及已派发的优先股股利
 分配优先股股利
待批准的拟派发普通股股利(於12月31日尚未确认):
 2016年年末普通股股利:每股人民币0.2343元
  (2015年:每股人民币0.2333元)
8.4.11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减:归属於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本年净利润
 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减:归属於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本年净利润
 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支出(税後)
 调整後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支出後的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本年净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本报告期末,本行无发行在外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8.4.12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
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具。本
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上述的特定金融工具的金额,其仅反映本集团衍生交
易的数额,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抵销原则,将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部分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
融负债进行抵销,在财务报表中以抵销後金额列示。於日,适用金融
工具抵销原则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493.79亿元,衍生金融负债余额为人民
币516.28亿元;抵销之後,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300.74亿元,衍生金融负债余
额为人民币323.23亿元。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货币衍生工具:
 货币远期及掉期
 买入货币期权
 卖出货币期权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掉期
 利率远期
 买入利率期权
 卖出利率期权
商品衍生工具及其他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货币衍生工具:
 货币远期及掉期
 买入货币期权
 卖出货币期权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掉期
 利率远期
 买入利率期权
 卖出利率期权
商品衍生工具及其他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包括利率掉期、货币掉期、货币远期和权益类衍生工具,
主要用於对现金流波动进行套期。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本集团认定为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工具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1至5年 5年以上
权益类衍生工具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1至5年 5年以上
权益类衍生工具
本年度并未发生因无效的现金流量套期导致的当期损益影响(2015年:无)。
公允价值套期
本集团利用公允价值套期来规避由於市场利率变动导致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率风险以利率掉期作为套期工具。
以下通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净损益反映套
期活动在本年度的有效性:
公允价值套期净收益╱(损失):
 套期工具
 被套期风险对应的被套期项目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本集团认定为公允价值套期的套期工具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1至5年 5年以上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1至5年 5年以上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於报告期末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列示如下: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其中:货币衍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信用衍生工具
    商品衍生工具及其他
    净额结算的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i)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依据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
包括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8.4.13金融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4.14其他综合收益
以後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减:出售╱减值转入当期损益净额
   所得税影响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本年损失
  减:所得税影响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後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4.15承诺和或有负债
(a)资本性支出承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列示如下:
已批准但未签约
已签约但未拨付
(b)经营性租赁承诺
经营性租赁承诺—承租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经营性租赁合同租用了一些建筑物。其中就下列期间
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的租金如下:
经营性租赁承诺—出租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经营性租赁合同向第三方租出飞行设备及船舶。其中
就下列期间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出固定资产最低租赁收款额情况如下:
(c)信贷承诺
本集团在任何时点均有未履行的授信承诺。这些承诺包括已批准发放的贷款和
未使用的信用卡信用额度。
本集团提供信用证及财务担保服务,为客户向第三方履约提供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预计大部
分承兑汇票均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信贷承诺的合约金额按不同类别列示如下。所披露的贷款承诺金额及未使用的
信用卡信用额度为假设将全数发放的合约金额;所列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保证凭信的金额为如果交易对手未能履约,本集团将在报告期末确认的最
大潜在损失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开出保证凭信
 —融资保函
 —非融资保函
开出即期信用证
开出远期信用证及其他付款承诺
 —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原到期日在一年或以上
信用卡信用额度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i)
(i)信贷承诺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根据银监会核准的范围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内
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权重法计算。
(d)未决诉讼
於日,本行及╱或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
人民币55.15亿元(日:人民币47.15亿元)。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已经根据现有事实及状况对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了足够准
备,该等诉讼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
生重大影响。
(e)国债兑付承诺
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国债。国债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前兑付
持有的国债,而本行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兑付金额为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
的应付利息。於日,本行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债的本金余额为人
民币976.46亿元(日:人民币974.77亿元)。管理层认为在该等国债到
期前,本行所需兑付的国债金额并不重大。
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国债不会即时兑付,但会在到期时兑付本息。
(f)承销承诺
於日,本集团及本行无未履行的证券承销承诺(2015 年12月31日:
8.4.16分部信息
(a)经营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的经营分部主要
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
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贸易融资、存款、对公理财、托管及各
类对公中间业务等。
个人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
括个人贷款、存款、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等。
资金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货币市场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自营及代客外汇买
卖和衍生金融工具等。
此部分包括本集团的不能直接归属於或未能合理分配至某个分部的资产、负 债、
收入及支出。
本集团管理层监控各经营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和评价其业绩。
分部信息的编制与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融资。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资金平均成本确定的,
并且已於每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分部间资金转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
额为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从第三方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外部利息
净收入╱支出。
分部收入、费用、利润、资 产及负债包括直接归属某一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
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本集团在确定分配基准时,主要基於各分部的资
源占用或贡献。所得税由本集团统一管理,不在分部间分配。
外部利息净收入
内部利息净(支出)╱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他净收入╱(支出)
减值损失:
 客户贷款及垫款
营业利润╱(亏损)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所得税费用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日分部资产
10,840,773
24,137,265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
30,077    投资
—   物业和设备
246,2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943分部负债
10,088,166
22,156,102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
外部利息净收入
内部利息净(支出)╱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他净收入
减值损失:
 客户贷款及垫款
营业利润╱(亏损)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所得税费用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日分部资产
10,075,355
22,209,780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    投资
24,185   物业和设备
224,4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780分部负债
20,409,261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
2,297,884(b)地理区域信息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并在中国大陆境外设有分行或子公司(包括: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法兰克福、卢森堡、首尔、东京、伦敦、阿拉木
图、雅加达、莫斯科、多哈、迪拜、阿布扎比、悉尼、多伦多、吉隆坡、河内、
曼谷、纽约、卡拉奇、孟买、金边、万象、利马、布宜诺斯艾利斯、圣保罗、奥
克兰、科威特城、墨西哥城、仰光、利雅得和伊斯坦布尔等)。
地理区域信息分类列示如下: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总行本部(包括总行直属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长江三角洲: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
珠江三角洲:
广东,深圳,福建,厦门;
环渤海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青岛;
中部地区:
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
西部地区: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内蒙古,西藏;及
东北地区:
辽宁,黑龙江,吉林,大连。
境外及其他:
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和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境外及其他
外部利息净收入
内部利息 净( 支 出 )╱ 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他净收入
减值( 损 失 )╱ 转 回:
 客户贷款及垫款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所得税费用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境外及其他
地理区域资产
(5,479,261) 24,108,867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司
     的投资
    物业和设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未分配资产
24,137,265
地理区域负债
(5,479,261) 22,102,859
未分配负债
22,156,102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境外及其他
外部利息净收入
内部利息 净( 支 出 )╱ 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他 净( 支 出 )╱ 收入
减值损失:
 客户贷款及垫款
分占联营及合营公司收益
所得税费用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中国大陆境内(总行和境内分行)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境外及其他
地理区域资产
(7,372,469) 22,188,714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公司
     的投资
    物业和设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未分配资产
22,209,780
地理区域负债
(7,372,469) 20,345,000
未分配负债
20,409,261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
9.未经审计补充财务信息
9.1杠杆率披露
杠杆率披露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
年第1号)附件3《杠杆率披露模板》进行披露。
与杠杆率监管项目对应的相关会计项目以及监管项目与会计项目的差异
并表总资产
24,137,265
22,209,780
并表调整项
客户资产调整项
衍生产品调整项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表外项目调整项
其他调整项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5,904,533
23,813,992
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及相关明细项目信息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23,433,899
21,377,92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调整後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
23,422,339
21,366,257
 交易除外)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
 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表外项目余额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1,709,572)
(1,425,102)
调整後的表外项目余额
一级资本净额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5,904,533
23,813,992
9.2高级法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定量信息披露
2016年第四季度
折算前数值折算後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零售存款、小企业客户存款,其中:
 稳定存款
 欠稳定存款
无抵(质)押批发融资,其中:
10,631,454
 业务关系存款(不包括代理行业务)
 非业务关系存款(所有交易对手)
 无抵(质)押债务
抵(质)押融资
其他项目,其中:
 与衍生产品及其他抵(质)押品要求相关的现金
 与抵(质)押债务工具融资流失相关的现金流出
 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
其他契约性融资义务
或有融资义务
预期现金流出总量
抵(质)押借贷(包括逆回购和借入证券)
完全正常履约付款带来的现金流入
其他现金流入
预期现金流入总量
调整後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现金净流出量
流动性覆盖率(%)
上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最近一个季度内月末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10.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披露的资本充足率
报告摘要信息
10.1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并
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额
总资本净额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核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关於2016年末资本充足率计算详情请参见「讨论与分析—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人民币百万元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3,144,466
11,864,984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4,564,617
13,216,687
10.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
内部评级内部评级法
法覆盖部分未覆盖部分
资产证券化
风险暴露合计
12,331,478
14,929,743
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
非零售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违约风险加权平均加权平均风险加权平均风险
违约概率级别
暴露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违约风险加权平均加权平均风险加权平均风险
违约概率级别
暴露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零售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违约风险加权平均加权平均风险加权平均风险
风险暴露类型
暴露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合格的循环零售
违约风险加权平均加权平均风险加权平均风险
风险暴露类型
暴露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合格的循环零售
10.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人民币百万元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
 利率风险
 商品风险
 股票风险
 期权风险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本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覆盖范围包括集团汇率风
险、母公司及工银加拿大利率一般风险、母公司商品风险,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标准法计量。
本行采用历史模拟法(选取99%的置信区间、10天的持有期,250天历史数据)计量风
险价值并应用於内部模型法资本计量。
风险价值(VaR)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一般风险价值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商品风险
压力风险价值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商品风险
一般风险价值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商品风险
压力风险价值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商品风险
10.4操作风险
本行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2016年末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952.72亿元。
10.5其他风险信息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假设市场整体利率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虑管理层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
取的风险管理活动,2016年本行按主要币种划分的银行账户利率敏感性分析如
人民币百万元
上升100个基点
下降100个基点
银行账户股权风险
人民币百万元
公开交易非公开交易
未实现公开交易非公开交易
潜在的股权投资
风险暴露(1)风险暴露(1)风险损益(2)风险暴露(1)风险暴露(1)风险损益(2)
注:(1)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非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
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2)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是指资产负债表已确认而损益表上未确认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11.发布业绩公告、年报及资本充足率报告
本公告同时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
行的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及中国银
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披露的2016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将刊载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
com),其中,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将寄发予H股 股东。根据中
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和2016年资本充足率报告亦与年报摘要同时刊载於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
本业绩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制。在对两种文体的说明存在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易会满先生、谷澍先生、张红力先生和王敬东先生;非执行董事
汪小亚女士、葛蓉蓉女士、郑福清先生、费周林先生和程凤朝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柯清辉先生、洪永淼先生、
梁定邦先生、杨绍信先生和希拉C贝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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