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群骂人调解完还可以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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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里发了别人的裸照,对方不同意调解,说要让他坐牢然后赔偿一百万
贵州-遵义&06-14 10:57&&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在微信群里发了别人的裸照,对方不同意调解,说要让他坐牢然后赔偿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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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15098男子微信群发视频侮辱他人 调解后释前嫌赔礼道歉男子微信群发视频侮辱他人 调解后释前嫌赔礼道歉北青网百家号渭南青年网 合阳讯 4月11日,合阳坊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在手机微信群发文字侮辱她人的名誉权纠纷案件。2018年1月,鱼池承包经营户贺某某和张某某在合阳县洽川镇渔指七单元附近的鱼池发生了争吵,争吵时张某某用手机录制了视频短片,后将此视频发送至有90人的微信群内,同时配上侮辱性文字,并许诺转发至贺某某所在县一个群给发一个红包,张某某的行为导致贺某某产生心理负担,并影响到正常生活,贺某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贺某某和张某某是河南老乡,在洽川镇承包经营鱼池,张某某之所以拍视频发送至网络,是两人在此之前就存在矛盾。贺某某曾因怀疑张某某的妻子偷过她家的钱同张某某发生争吵。了解到事情起因后,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二人,贺某某认识到自已怀疑他人有过错在前,张某某也认识到有矛盾要理性解决,而不是乱发视频中伤、侵犯她人名誉。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贺某某向张某某妻子道歉,张某某在曾发视频的微信群里向贺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北青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时政社会娱乐是北青内容主线,互联时代有我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临河法院婚姻调解微信群 化解“感情危机”|微信群|婚姻调解|感情危机_新浪司法_新浪网
  原标题:临河区法院婚姻调解“微信群” 有效化解“感情危机”
  “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抚养长大,孝敬公婆,尽心尽力地操持全家人的生活,这现在怎么都成了我的不是了。”38岁的李燕在微信上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孔瑞英哭诉着自己多年来的艰辛生活。
  日前,家住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的李燕一纸诉状将丈夫张弘刚诉至临河区法院,要求离婚。李燕与张弘刚结婚多年来,伴随着女儿的长大,房子、车子都有了,眼看日子逐渐有了奔头,两人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大。2016年,李燕无法忍受与丈夫张弘刚因家庭琐事的长期争吵,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李燕最终撤诉。岂料,2018年新年过后,李燕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转到临河区法院司法确认室婚姻组,人民调解员孔瑞英第一时间向原被告了解了情况,得知夫妻二人一直以来家庭和睦,感情稳定,然而,夫妻二人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婆媳、姑嫂矛盾。了解到情况后,孔瑞英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多次驱车去到李燕的公婆家,进行耐心地说服劝解。
  为了让李燕和张弘刚和好如初,也为了让更多起诉离婚的夫妻解开心结,孔瑞英在征询多方意见后,专门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将所有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夫妻全部拉入群中。“控制好心情,生活才会处处祥和,好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维护,用心维系好婚姻,体会到彼此的不易,了解到各自的责任,婚姻才能长长久久。”这是孔瑞英在微信群里说的一段话,这样的话,她会每天不定时地进行推送,同时也会不定期推送一些自己调解成功婚姻和解的相关案例。
  “很多要离婚的当事人看到这些话,会细细反思自己的过错,更多的开始愿意解开心结,主动和解。微信群里最多的时候能有四五十个人,部分夫妻和好后,就退群了,会再有新的当事人入群。”从2017年10月建群至今,孔瑞英共接收了100多起离婚案件,这里不乏有新婚燕尔,也有到了金婚、银婚的白首夫妻。“很多当事人提起离婚只是因为一时之气,面对面调解时,会碍于情面,不肯认错,调解会陷入僵局,将他们拉到微信群里,他们看到这些话,会受到触动,自己也会主动和另一半解决问题。”谈起建立微信群的初衷,孔瑞英笑着说。
  在经历了长达两个月的调解后,李燕和丈夫张弘刚终于认识到彼此的过错,体会到夫妻情分的不易,和好如初。
  利用“微信群”这种便捷式、大众化的传播工具,临河区法院婚姻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进入“微信群”的离婚夫妻中,“感情危机”得到有效化解的达到70%以上,不仅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了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而且使许多影响家庭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消弭,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来源:临河法院 魏杰
编辑:sf_li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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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男子被罚款300元来源:襄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在网络上骂人是违法的吗?当然,任何言论自由都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即便是网络,也不能言语违法。7月27日,高新区米庄派出所就依法处
原标题: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男子被罚款300元来源:襄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在网络上骂人是违法的吗?当然,任何言论自由都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即便是网络,也不能言语违法。7月27日,高新区米庄派出所就依法处罚了一名辱骂他人的男子。7月16日,米庄派出所接到市民陈某的求助,说自己被王某威胁了。民警多方调查发现,陈某因征地补偿问题与王某发生纠纷,之前公安机关曾为双方调解过一次。后来,双方为此事再起分歧,7月16日,王某在某微信群里辱骂陈某及其家人。民警一一查阅微信群里的聊天记录和语音文件,王某辱骂陈某的言语不堪入耳,已经被固定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米庄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互联网时代,公民的表达路径越来越广泛,即使是在自媒体发表言论,也应坚守基本的素养和德法界限。由于网络传播具有速度快、受众广等特点,其影响往往也就更大。因此网络言论更应该考虑其正当性,顾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
[责任编辑: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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