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遇上买的商品缺斤短两怎么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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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遇到过,网购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了。


一般都是通过以下列举方法进行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认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2)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3)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4)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5)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我们可拨打消费维权电话,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权。

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2)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3)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4)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自己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我们维权。

4、仲裁机构仲裁。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实例:九派新闻从上海徐汇区法院了解到,孙先生去年双十一在淘特app购买牛肉干时,发现货不对板,页面详情显示的产地是锡林浩特,收到的牛肉干包装产地却是呼和浩特。

在向商家提出疑问时,对方辩称两种牛肉干“都一样”,是同一个工厂做的。因怀疑商家售假,他便找到之前购买的剩余几袋牛肉干查看,发现包装上没有重量标识。孙先生带着相关牛肉干商品去称重,发现其中两袋的重量合计425克,折算成四袋,重量只有850克,共缺150克。

他向商家反映某该情况,商家回复“重量差点点”。此后,他起诉商家虚假宣传、缺斤少两,法院判定店家构成欺诈,孙先生获得无条件退款和“退一赔三”。

徐汇区法院判定,参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千克价格高于30元,不高于100元,且不高于1千克的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2克的负偏差。本案中,根据相关订单详情显示,孙先生向食品店购买的牛肉干为1,000克,结合证据,涉案牛肉干商品的重量不达标。

该食品店在出售涉案商品时,提供了与商品真实信息不符的虚假信息,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该商品,上述行为限制了孙先生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行使,已对其构成欺诈,应认定具有欺诈行为。

最终,法院要求商家退还孙先生货款并赔偿500元。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共有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一方的出轨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个人去世后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中写明的出上述人员之外的人具有继承权。 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概念区别。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责任区别。法人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换页变造是否犯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合同换页变造犯法,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合同换页鉴定,确定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几种: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合同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坚果的净含量经常藏在不醒目的角落里——你以为买了2罐共500克松子,但“买一斤赠半斤”后,3罐总净重不足一斤。更要命的是,标明净重175克,实际却只有150克。

坚果本身使用一两克左右的干燥剂便足够,但“如果想达到4克,技术人员也可以根据您的要求做配比”。

杭州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专项检查,走访调查全区范围内以电商为主的坚果炒货类企业,“对缺斤少两、标识不清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 | 南方周末记者 黄思卓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董梦圆


这不是马锐拉第一次网购上当受骗,但小小的3罐松子,着实让这位35岁的互联网创业者体会了一次什么叫“不可承受之轻”。

被商家“买一斤送半斤”的宣传图片吸引,加上九千多名消费者购买过,马锐拉国庆期间从淘宝下单了两罐250克的松子,加送半斤后,实际收货3罐。“一罐吃完只需10分钟,哪有那么快?” 直到现在,他依然很愤怒。

2020年10月5日晚上,马锐拉发布了一条长微博,精确地为每罐250克的松子“称体重”——塑料罐83克,铝盖3克,不可食用小包14克,松子151克(其中保鲜袋1克)。也就是说,松子本身只占总重的60%。罐中的干燥剂沉甸甸的,“拿在手里跟砝码一样”,打开后可见许多小石头形状的物质。就连塑料空罐子也很重,“掂着好似一枚玉玺”。

松子、山核桃、香榧、开心果、巴旦木、夏威夷果、腰果……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营养价值较高的坚果成为消费者的新宠。市场调研机构欧睿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坚果行业市场规模为220亿元,2019年已跃升至315亿元,年均增长10%,到2025年预计将达429亿元。

但真金白银花出去,换回的却可能是“买罐子送坚果”的待遇——所谓“买一斤送半斤”,实际指的都是毛重。你以为买了500克松子,但“买一斤送半斤”后,3罐的总净重不足一斤。坚果的净含量经常藏在不醒目的角落里。更要命的是,标明净含量175克,实际却只有150克。

购买了多家网上店铺的坚果后,马锐拉意识到,“这似乎已经成了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在“中国山核桃”之乡杭州市临安区,整顿大幕已拉开。

“双11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监管挑战。”2020年11月10日,临安区市场监管局书面答复南方周末记者称,为了满足订货需求,企业容易产生侥幸心理消极应对,或者逆反心理拒不整改。

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配方和重量

直到微博发出,马锐拉才意识到“踩坑”的不只是自己。“几乎所有人都被骗了。”11月5日,他向南方周末记者感慨。很多网友在微博留言称有类似遭遇,有的警醒“下次一定睁大眼睛”,有的干脆发誓“不再上淘宝买干果了”。

“有些人闭着眼睛不看(净含量),又贪便宜,买来发现吃亏了。”一家自称临安的山核桃仁淘宝卖家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把总重、净重都写在商品描述里,总重包括包装和干燥剂的重量,净重是山核桃本身的重量,“数字会有1-2克的误差”。

少量的克数误差并不违规。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净含量100克-200克的,允许短缺量为4.5%;净含量200克-300克的,允许短缺量为9克。

一罐产自杭州的山核桃仁和内附的脱氧剂。(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董梦圆/图)

但南方周末记者计算后发现,这家店铺中不同规格的山核桃仁,净含量只占总重的32%-65%。最小规格、净含量仅45克的产品已下架,店家的解释是,“这款(消费者)评价太差”。

换言之,消费者买回家的往往是沉重的罐子和干燥剂(或脱氧剂)。

脱氧剂的主要成分是黑色的还原铁粉,可以用来降低食品包装内的氧气浓度,使食品保持新鲜;干燥剂的主要成分是白色的硅胶,可以吸收水分,使食品保持干脆的口感。给这些不可食用小包“增重”的做法,在行业中被称为“配重”。

“这是行业里的普遍现象,没几个不这么做的。”11月7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临安坚果生产商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五年的从业经历让他明白,消费者往往只看重价格是否便宜,而不懂得分辨和称重。他曾看到过重达50克的干燥剂,“有巴掌那么大”。

2020年双11的前一周,南方周末记者在阿里巴巴1688批发平台,以买家身份咨询了四家食品脱氧剂(干燥剂)供应商,均表示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配方和重量,“想要什么样的材质和重量,我们都能提供”。

当南方周末记者说明是用于坚果食品中的干燥剂,一家名叫“济南岚笠干燥剂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表示,坚果本身使用一两克左右的干燥剂便足够,但“如果想要达到4克,我们的技术人员也可以根据您的要求做配比”。

“有的客户一点脱氧效果都不想要,只想要‘完全配重’(指全部只为增加重量)的脱氧剂。”该供应商表示,这样的需求同样可以满足,而且“越是配重(干燥剂)价格越低”。

一家名叫“杭州干将实业公司”的干燥剂供应商透露,总重250克的坚果,一般会使用5克和10克的干燥剂,但现在国家查得严,如果用“完全配重”,“查到会被罚”。他的建议是用“70%配重”,即干燥剂中只有30%的物质有干燥效果,“这样您用得放心,我们也卖得放心”。

休闲食品行业中,坚果这个细分市场近年来高歌猛进。蓬勃发展的表面下,最受消费者关注的,当属马锐拉曝光的缺斤少两“套路”——“买一斤送半斤”的松子,罐身正面标注着大号字体“重量250克”,“净含量175克”被印成一行小字写在罐子背后。

很少有消费者会像马锐拉一样,认真地给罐装坚果的每部分称重,因此也很少有人意识到,一罐坚果的可食用部分可能只占整个产品的60%左右。

这不是“坚果套路”第一次被暴露在阳光下。裁判文书网2016年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浙江宁波的一位消费者在天猫平台“憨豆熊旗舰店”购买的腰果和松子,真实重量低于标注的净含量,违反了相关计量检验的国家标准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商家存在“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并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商品价款的3倍金额。

“线下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前述临安坚果食品生产商表示,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管理和职业打假人的监督下,坚果实体店的情况要比线上好很多,“线上很难监管”。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由此产生。一位在山东经营实体坚果店铺的商家一直在考虑进驻电商,但总担心吃亏,“线下售卖都是按斤称重,很少缺斤短两”。

对于坚果商家缺斤短两的“套路”,行业协会也很无奈。河南省坚果炒货商会会长张勇对南方周末记者坦言,商会每年开会都会请专家向企业强调标注净含量,但商会只能引导,并无处罚权。

目前,食品干燥剂、脱氧剂这类产品并无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还曾多次导致灼伤皮肤、儿童误食等事故。市面上的脱氧剂重量不一、大小不一,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此解释,企业可根据脱氧的需求生产不同规格型号的脱氧剂。

“相比其他食品、工业行业,食品包装内的干燥剂、脱氧剂准入门槛较低,监管也松懈得多。”2019年,湖南省耒阳市政协主席张东辉撰文指出,应规范食品包装内干燥剂的使用,尽快制定标准。

“如果再这么玩下去的话,最后其实所有人都是输家,只有平台和不法商贩是赢家。”11月5日,马锐拉对南方周末记者强调,他花了千余元买坚果、发微博,不是为了获得更多关注度,而是希望坚果行业的“潜规则”能得到约束。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杭州临安区年产山核桃1.5万吨,中国一半以上的山核桃都来自这个地方。巧合的是,“缺斤少两”的坚果电商大多也来自此处。

在这个“山核桃之乡”,针对全区范围内以坚果炒货类电商为主的专项检查已经展开。“对缺斤少两、标识不清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目前已对销售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立案查处,还约谈了坚果炒货经营户86家,包括缺斤少两被投诉的10家企业。

截至11月6日,临安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抽样共101批次,已完成检测78批次,其中净含量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率为23.1%,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4批次,不合格率为43.6%。

“所有不合格产品我们均交由辖区所依法从严查处。”临安区市场监管局介绍,已经对坚果炒货企业加强了培训宣传,通过电商协会倡导企业自查自纠,还和淘宝平台治理部门多次对接工作,“淘宝平台将线上投诉多的企业名单抄告市场监管部门”。

11月9日,淘宝相关负责人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平台已经在配合杭州临安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整改,主要是生产端的问题”。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淘宝上“买一斤送半斤”等混淆总重和净重的宣传语已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在商品标语中强调净重。

在网易严选平台上,坚果商品的标题中均明确标示了净含量。11月9日,网易严选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所有坚果类产品自上线起在商品标题处就标出了净含量,并非因网友质疑才改进,“不合规的产品包装设计和信息传递是不被允许的”。

事实上,临安区每年都会开展包括坚果炒货商品在内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检。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要求、实际净含量是否与标注净含量相符等。根据“浙江在线”的报道,检查人员现场搬来了电子秤,抽样检查产品净重——先称空罐,再称成品,最后核对产品包装正面标注的净含量。

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在书面回复中表示,2015年,该局抽检坚果炒货产品30批次,不合格率80%,后逐年加大抽检力度,到2019年,坚果炒货产品抽检68批次,不合格率下降到19.12%。

除此之外,临安区市场监管局还对全区15家脱氧剂(干燥剂)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经检查无法提供进货来源与产品检测报告的,均要求停止使用”。

但临安区市场监管局也坦言,临安坚果炒货企业面广量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学历普遍不高,年龄大多在50-60岁之间,“食品安全知识和品质控制的经验积累不足”。后疫情时代,直播带货、抖音卖货等线上销售发展迅速,“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以及监管手段还跟不上新兴业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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