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高职考试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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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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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招考是福建省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安排在每年的1月举行(即春季高考)。2015年高职招考报名人数达到9万多人,其中普通高中报名人数为6.3万人,厦门大学等福建省本科院校均提供一定比例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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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高职考试怎么考_百度知道
高职考试怎么考
1、上完中职后,报考“对口升学考试”,凡招收对口生的院校现在基本上都可以录取。2、中职毕业后与普通高中一起参加变通高考,现在各省的高考成绩基本上都很低,如果上专科的话,能考到200份左右基本上就能上。3、回到高中进行复读,这样考试的成绩会更高一些,如果发挥比较好,有可能上本科。4、中专读完后,直接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到高职院校报名上专科。中职:学校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学生毕业属中专学历。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中等职业教育是在高中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也包括部分高中后职业培训,目前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其定位是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大量技能型人才与高素质劳动者。高职:高等教育,技术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目标是实用化,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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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6天津高职升本科招生问题问答_专升本考试_3773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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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高职升本科招生问题问答
来源:招考资讯网
2016年我市部分普通高校继续进行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2016年1月7&日开始,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报名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高职升本科招生
自2001年开始,我市启动了从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经过十余年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又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了我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了高等职业教育通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的立交桥。
2.2016年招生规模
今年,我市共有14所普通高校安排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1879个,比去年增加了62个。其中普通本科院校招生669个,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培养院校招生1000个,五所独立学院招生210个。大大增加了考生选择报考的机会。
3.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⑵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外省市高职学院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4.报名时间和方式
在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安排中,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服务考生,服务基层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了报名程序,更加方便考生报考。
全市报名安排在2016年1月7日至12日进行,报名方式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7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1日、12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5.&网上报名程序和志愿设置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按照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以填报三个录取批次的学校志愿。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可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每个批次的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考生还可填报一个服从批次调剂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时,如考生未能被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且填报了批次服从调剂学校志愿,可以参加本批次调剂学校的录取。
6.&现场确认程序和要求
已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11日、12日,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和被外省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应届毕业生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考生办理信息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相关报名资格证明及复印件。按规定认真核对报名和志愿信息后签字确认,进行现场摄像,交纳文化报名考试费。
7.&承担报名考试的区招生办公室
今年承担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工作的区招生办公室有: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滨海新区(塘沽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被外地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以上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
8.&关于退役考生报名考试
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到相关区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手续,填报志愿。根据我市招生规定,“退役考生”只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必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和理科类,以及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录取。
9.&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期间履行报名手续,填写《201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收推荐免试生资格审批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审批,逾期不再补办。
10.&考试形式
根据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
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安排在2016年1月15日至25日期间举行。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可以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文化报名考生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报考学校进行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文化考试: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安排在2016年3月26日举行。考试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两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内容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进行命题。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须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考试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或草稿纸生答题无效。
11.&录取顺序
为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市高招办将招生工作分为三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包括: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五所学校;第二批次包括: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五所联合培养 “软件工程”专业的学校;第三批次包括: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和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五所独立学院。每个批次设置A、B两所学校志愿;第二批次还设置一个批次服从调剂学校志愿。
录取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
12.&录取机制和规则
高职升本科的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
招生学校按照录取批次顺序和考生的专业志愿,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13.&关于联合培养的“软件工程”专业招生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建大学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举行“软件工程”专业招生培养工作,五所学校共安排招生计划1000个。招生工作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协助五所普通高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均在大学软件学院(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校区内)进行。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填报的五所普通高校志愿分别录取,学籍分属五所普通高校。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习。五所普通高校和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共同组成教学委员会,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和教学要求,由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负责日常教学组织实施。毕业时由五所学籍学校按规定颁发本学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国家“软件工程”专业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14.&关于独立学院招生
今年,经学校申请,市教委批准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五所独立学院开展“高职升本科”招生。
五所独立学院将严格按照普通本科教学规定实施管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做好与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确保教学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时授予独立学院的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15.&录取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历证书等。
高职升本科招生不单独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凡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新生,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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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 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 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精神,2015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为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院校申请省内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于4月3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申请。2014年已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专业),如继续试点,可不再申请;如退出试点,需另具报告。其中,中职学生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录取。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审核,并公布2015年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经审核批准公布的院校,方可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体育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二、关于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注册入学工作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各试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于5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中,面向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要明确报考的基本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应突出技能性人才选拔要求。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或技能等级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三、关于招生计划凡经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公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只能转为面向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民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及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均可转为面向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四、关于考生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其自身情况,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未被录取、且报考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其自身情况,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不参加对口单招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但其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要求。五、关于考生体检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普高考生应参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中职学生应参加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组织的对口单招体检。六、关于注册录取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一)普高考生注册入学(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及专业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取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七、关于时间安排面向中职学生和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对口单招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面向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中职学生注册时间安排第一轮:6月1日至2日6月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6月2日8:30—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6月2日12: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第二轮:&6月3日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14: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第三轮:&6月4日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14: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二)普高考生注册时间安排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第一轮:8月16日至18日8月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8月17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8月18日8: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第二轮:8月19日至20日8月19日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8月19日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8月20日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第三轮:8月21日至22日8月21日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8月21日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8月22日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八、关于招生管理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各项招生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高职院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招生宣传力度,使考生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要科学规范开展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主动、正面宣传院校专业特点、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高职院校避开省教育考试院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注册入学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注册入学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各有关中学须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学生申请注册入学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注册入学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给付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视其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解除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严格规范注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通过注册入学系统开展注册入学工作,以注册入学系统注册成功的数据为唯一录取依据。严禁向未经本人确认的预录取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帮助确认预录取信息;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严禁录取未成功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高校招生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学生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因招生收费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对违规收费的高职院校,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由省教育厅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削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暂停下一年度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资格。九、其他有关要求(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单招的有关规定执行。(二)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三)凡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的院校和专业学习。(四)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至所辖有关中学,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2015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传真:025-,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教育考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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