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2012年12月邵阳市中小学生2012教师工作总结技能培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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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邵阳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
关于2012年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技能培训和教育实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根据湘政办发〔2005〕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规定,现将2012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统一组织教育实习。
二、报名时间:日至15日。
三、培训时间: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四、培训地点:
1.师范:承担邵东县、隆回县、邵阳县、新邵县、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等幼儿园、小学、初中层次申报人员的培训和实习工作。联系电话:2359073
2.武冈师范:承担绥宁县、武冈市、城步县、新宁县、洞口县等幼儿园、小学、初中层次申报人员的培训和实习工作。联系电话:4236072
3.邵阳教育学院:承担全市高中、中专(职高)层次的申报人员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的培训工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前强化培训放在2011年3月初进行)。联系电话:2354337。
五、其他要求:
1.各培训机构于日前将培训计划和参培人员花名册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各培训机构按省要求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务必在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将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并办理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邵阳市教育局
课程辅导招生
为帮助参加2012年的考生有效备考,教师网强力推出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辅导课程:模块班,高分技巧班,冲刺预测班,习题精讲班,真题详解班。预报从速!试题集
教师学历要求及报考流程
(责任编辑: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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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录入:县教育局
编辑:县教育局
邵教通〔2012〕144号
关于举办2012年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小学:
为确保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语文等19个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在今年秋季学期落实到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115号)要求,我局决定,8月中下旬举办2012年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8月18日&2012年8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2012年秋季承担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各学科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和县市区学科教研员(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2)。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新旧教材比较、新教材重点难点解析与课堂教学设计、专题研讨与备课实践等4个模块,每个模块一个单元时间。
四、培训地点
邵阳市区(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各中小学务必在8月5日前将参加各学科培训的骨干教师名单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局基础教育科(),每学科指定一位领队(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4)。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罗泽富 2293563,;
王继平 2293517,<font color="#, 。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欧阳叙学;
魏燕娟& ,。
1、2012年邵阳市各县市区起始年级学科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数分配表
2、2012年邵阳市市直学校起始年级学科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数分配表
3、2012年邵阳市起始年级学科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安排表
4、2012年邵阳市起始年级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报名表
邵阳市教育局
2012年7月26日
2012邵阳市骨干教师学科培训安排表
报到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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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到
8月18日下午~19日下午培训
<font color="#.专家解读2011年课程标准和教材。
<font color="#.课堂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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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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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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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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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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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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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英语
8月20日上午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到
8月20日下午~21日下午培训
小学英语:湖南教育出版社
中学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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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
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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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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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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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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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学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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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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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到
8月22日下午~23日下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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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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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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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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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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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
<font color="#
小学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学音乐: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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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邵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记分办法及资料准备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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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邵阳市关于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教通[2012]14号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邵阳市关于全面提高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一中、各中心校:
现将市教育局《邵阳市关于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邵教发﹝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大祥区教育局
&&&&&&&&&&&&&&& &&&&&&&&&&&
邵阳市关于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
实施 意 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年)》精神,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和优化学校管理,大力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年工程&,突出教学的主体地位,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狠抓常规教学,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教学指导,改革评价体系,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师素质,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抓教学、求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全体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全市教育工作的主线。根据目前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分析教学现状,深入研究教学策略,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持续更新教学观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向常规管理要质量,向教研活动要质量,向教改课堂要质量,向实践创新要质量,全面抓好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切实加强教师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培养。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把规范师德行为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方面认真抓好,将师德师风水平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和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要求、严标准开展&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并予以奖励。
2、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各中小学校校长作为教师培训的组织者和培训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努力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操作性强的教师校本培训方案。学校要引导教师以自学为主要形式,以教育教学实践为基本途径,以掌握新课标、新教材,提高教材的处理能力为基本要求,以教学方法的研究、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在学科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3、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建立教学名师库,并大力发挥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给各类名师下达目标任务,加大对青年教师、新任教师的培养力度。教学名师必须是学校担任教学主科的一线优秀教师,一般控制在本县市区在职在岗教师总数的2%左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把教学名师库的入口关,对进入教学名师库的教师在绩效工资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并进行三年一次的考核,经考核不过关的取消其&教学名师&称号,取消其经济上的优待。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参与评选&教学名师&。
(二)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1、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常规。各地各学校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教育教学基本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考试等教学基本环节的监管,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时不得提前下课、不准拖堂,课堂上不得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上课时间不会客,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严格按课表上课,不私自调课、占课,因病因事调课需经本校教导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坚决纠正随意增加课时、加深课程难度、延长上课时间的做法,严肃处理节假日违规补课等行为,确保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2、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发挥教学团队作用。各中小学校教师应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备课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集体备课主备人应根据自己对教材的理解,撰写出本次集体备课的讲稿,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每次可轮流由一位教师主讲,其他教师再作补充。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教材研究的能力。同年级平行班原则上使用同一教案(或导学案)、课件。
3、充分发挥学校教研活动作用。各中小学校学科教研组要按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安排具体活动内容与时间,要采取保证措施,确保计划落到实处。教研组要根据教学改革要求,从教学实际出发,每学期确定1项以上教研专题,积极引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做到不求人人做课题,但要人人搞教改;要引导教师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并在教研组内交流;各任课教师每学期要写一篇有价值的学科教学论文;要通过教研活动达到增强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快校本研修一体化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学校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
4、开齐各类教学课程并开足课时。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将体育、音乐、美术、技术、写字、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按要求列入课表,落实各科教师,合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校设施、设备及实践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发和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课时。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文件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3-8年级开设写字课。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每周安排1-2次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社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
(三)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1、建立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各中小学校的教学安排要紧紧围绕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灵活进行,彻底改变传统 &以教为主& 的教学方式,教师在课堂上尽量做到少讲、少写,确保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时间。努力创设宽松的课堂学习环境,把课堂还给学生,把讲台还给学生,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学校现有教师的师资水平、教学设施配备等实际情况,做好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思想转变工作,彻底转变传统教育教学观念,要以课堂教学改革为载体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建立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制订详细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实行课堂教学改革。
2、科学安排学生练习作业。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以本校教研组为单位,分年级分科目安排教师积极编写并不断修改完善好学科导学案。导学案要进行民主讨论,各科任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题目的难易程度和题量大小,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导学案。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学生进行合作探讨,共同完成导学案。课内外作业设计要重视实效性,在内容上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在难易程度上要符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除书面作业形式外,要适当安排一些口头性、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要针对学生个体的认知差异,设计分层次作业、选择性作业。
3、建立新型学生评价模式。各中小学校要改变传统&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采用适应课改模式的全面的、动态的评价模式,评价过程要关注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的增长,关注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掌握情况,关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成长变化等,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发展的目的;对学生的评价要因地进行,不局限于试卷考试,不局限于书面成绩,要把学生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创新能力、合作意识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等因素纳入学生的考评范围进行评价和衡量。教师要关注学生学习的整体状态和个体差异,评价学生要重点关注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习方法的掌握情况,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情况,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况,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
(四)多举措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的入学手续,按照&五个统一&,即与城市学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统一考核评价、统一升学标准,竭力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切实担负起安排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有关政策减免困难家庭学生的相关费用,不得歧视随迁子女,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2、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成立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可行性强的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要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各科任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学校要每周开设一节心理健康课,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上课的机会了解留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及时解决;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别关爱以弥补亲情,确保留守学生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每周与父母联系一次,鼓励留守儿童给家长写家信、节日寄贺卡;要开展贫困留守学生资助活动,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贫困留守学生生活费。各中小学校要全方位开展关爱留守学生活动,促使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各方面融入班级集体。
3、多种方式合作办学促进共同发展。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共赢&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办学,鼓励优势学校和薄弱学校互相学习、合作办学。各县市区对于进行合作办学的学校应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在合作办学中作出一定贡献的教师和学校领导要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在评优评先以及晋级中予以适当倾斜。合作双方学校可以采取&五个统一&方式(即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教学资料、统一检测评价、统一信息交流),领导层交流如双方互派校级领导到对方学校担任教学副校长及教务主任、优势学校派出同志负责培养带好教学管理工作、薄弱学校派出同志跟班学习管理经验以及互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骨干教师等方式进行交流,以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五)全面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1、全面衡量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奖惩制度的制定要围绕新课程标准要求,注重有利于推动教法学法改革、学生能力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质量提高等关键环节,形成科学的、易于操作的、面向全体学生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水平考核办法,按学期、分年度进行检测与评估。各学校要建立学业成绩质量跟踪检测制度,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组织召开学生或家长参加的教学反馈座谈会,逐步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做法。教师评价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进行奖惩,要把教师日常备课、上课、作业、教学论文、课堂教学改革及参加各类活动等过程性工作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2、分级建立并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逐步建立并健全与绩效工资挂钩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教学质量提升幅度较大的学校和教学质量突出的学校,要用一定比例的经费大张旗鼓的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对管理松懈、教育教学质量水平不高或滑坡较大的校长要适时进行诫勉谈话。各中心学校要设立教学质量奖,并按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及时兑现奖罚,特别是对勇于承担基础较差班级教学工作且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的教师、对留守儿童教育和随迁子女教育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教育教学奖惩办法,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要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和晋级。
3、分学段落实各项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工作。市教育局将分学段制定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标准,对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进行奖惩。市教育局将综合考核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参加高考本科上线情况和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九科合格率在全省全市排名情况,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奖惩,对综合考核排名前列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县市教育局予以奖励。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合格率严重偏低被省教育厅通报批评的学校和综合考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一切奖励;因学考成绩合格率严重偏低而被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高中学校要及时进行整顿、调整、撤并或停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义务教育九年级学业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对合格率及提高率排名前列的县市区及市直中学予以奖励;对全市义务教育六年级质量检测的合格率进行排名并予以奖励;对各类考试合格率靠后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年考试排名靠后的市直学校校长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策略和方法。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之本,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和统筹部署,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工作收到实效。
2、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研室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学校加强指导,开展听课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以课堂教学为抓手,深入课堂,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校长要真正把精力投入到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力度,努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学校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贯彻方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要加强课程管理,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要深入研究本地本学校在提升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要创新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不断以新的办法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新的问题。
邵阳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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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14:12:26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2013年湖南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2013年湖南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各县市区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及省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66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接受规定的教学能力、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基地接受了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专业和实习,经市局统考与实习合格后确认为合格;  (2)参加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3)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不需参加普通话测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我市指定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大祥区人民医院红旗分院,地址市红旗路百步蹬)为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局指定。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实给予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要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进行认真审核,切实把好申请人员思想品行审查关。  5.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专业课程和实习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6.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表格在网上下载)和《邵阳市局教师技能结业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邵阳市局教师工作科确认;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相应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统一安排现场确认。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因,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3.专家审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学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公示。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将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在相应的局政务网或相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公布受理举报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颁发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有关事项  1.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专业和实习”。 教师专业的主要内容是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技术、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通过使之具备相应层次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统一组织实习,集中实习一般不少于6周,实习期间学校和机构要安排高水平的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严格考核并认真填写《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实习鉴定表》,经统考和实习合格后发放《教师技能结业证书》(我市非师范毕业生的教师专业和实习工作已经于2013年1月前完成)。非师范毕业申请人员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专业和实习,或和实习测试不合格的,行政部门将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心理学》考试。其中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中学学和中学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小学学和小学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日至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大祥区、双清区和北塔区的报考人员持相关资料到邵阳学院办理报考手续。  2013年,全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7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下午2:00- 4:00 心理学(闭卷)。  3.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参加2013年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必须按湖南省厅制定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和先后测试的原则,进行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县市区局要按规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测试工作。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县市区局组织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由县市区局确定);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邵阳市局组织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教师入口关。要严格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受理、专家审查、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尤其要重视对申请人员实际教学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考察。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集涉及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3.做好2013年邵阳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工作。2013年邵阳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工作由省厅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省、市州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具体管理并完成各项工作。市局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按照《2013年湖南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2013年邵阳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学、心理学考试工作中,准考证的编排、打印与发放,试卷运输,组考,保密保卫等具体事项的实施工作,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切实保证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对“网络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加强对管理系统的密码和密码卡的管理和使用,杜绝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每年春季、秋季两个批次网上申报开始前,要在管理系统内做好现场确认点的设置工作,将现场确认的有关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明确的公告。在认定过程中,要及时依据有关结论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日期为:  春季批次 4月1日― 7月15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5日。  5.教师资格认定是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行政许可,各县市区行政部门要严格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认定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市局将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表格下载网址:/index.jsp(湖南教师网)   邵阳市局   日附件:邵阳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
工 作 内 容
2012年12月-2013年1月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与实习、统考测试
2月20日-2月26日
学、心理学考试
各点上报数据、花名册
全市考试数据汇总
向省上交考试软盘及花名册
1、打印准考证 2、联系确定考点
发放准考证
3月11日-12日
安排布置考务工作
去省领取试卷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察看考场布置
学、心理学考试
3月18日-3月22日
省里阅卷、登分造册
具体时间由省里定
公布,网址www.hnteacher.net
具体时间由省里定
考生申请,县(市、区)汇总上报市局
具体时间由省里定
具体时间由省里定
到省里领取合格证书
考生领取合格证书
4月15日-30日
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5月8日-10日
春季批次现场确认
5月18日-19日
春季批次面试、试讲
5月23日-30日
5月31日-6月1日
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6月17日-18日
核发教师资格证书
书面总结、统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月15日-31日
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11月5日-7日
秋季批次现场确认
11月16日-17日
秋季批次面试、试讲
11月21日-28日
11月29日-11月30日
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12月3日-12月4日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总结、统计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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