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去那告是捡察院吗

版权所有: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金鸽网络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5号 邮编&# 电话&#-以下试题来自:
问答题陈某、李某、王某3人系同一单位的职工。日晚,陈某、李某看完电影后在大街上闲逛。陈某被过路行人张某无意中踩了一脚,尽管张某对陈某连连赔礼道歉,但陈某仍不依不饶,借着酒劲,揪住张某的衣领对其拳打脚踢,李某也加入其中,引来许多围观的群众。王某正巧路过现场,见状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帮忙。陈某、李某将张某按倒在地,掐住张某喉部,并用随身所带的匕首连刺张某腿部及背部,致张某重伤,后张某经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住院3个月。陈某、李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张某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赔偿其住院期间所花的全部费用、所经营的店铺在停业期间所受的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只将陈某、李某两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移送法院起诉。 问题:人民检察院只将陈某、李某二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做法是否正确王某是否有责任赔偿张某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参考答案区人民检察院只将陈某、李某二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正确。王某也有责任赔偿张某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问答题 参考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合同有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2.问答题 参考答案起诉状
  原告:张三,男,35岁,自由职业,住××科技大学×号楼××室
  被告:大明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市×...3.问答题 参考答案甲、乙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D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丰台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丙的户籍迁出尚未落户,又没有经常居住地,户...4.问答题 参考答案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在法律上一直处于不太明朗的状态,首先,学校和学生(家长)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学校应当提供适当的教育服务,如果...5.问答题 参考答案
在交通过于拥挤的城市,对车辆进行临时性的必要限制是合理的。但是,现行的车牌拍卖制度是否存在合法依据,是否符合依法行...
热门相关试卷
最新相关试卷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你在电话中能知道对方是公、检、法单位?他要来调查,也应该出示证件。电话中,可以不理睬对方,挂机就可以。
从你说的情况看,这应该是办理了取保候审。开庭时他必须到庭接受审判。取保候审不影响判决的结果,宣判后也必须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检察院未告知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办?-问法知道-问法网法律咨询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问题详情问题分享到:danjxito检察院未告知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办?已解决悬赏分:0所在地区:河北 - 静安区 人气:案子还没有交到法院之前,我们找检察院沟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告知我们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谁知道啊,当时我们也没有请律师,他们作为我们权利的维护人,不告诉我们这个权利是不是违法行为。最佳解答待认证 北京 - 延庆县积分:63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所以说对于提醒被害人是否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检察院的义务是“可以”告知,而不是“应当”告知,不告知的话不是什么违法行为。
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直接交流。相关问题回答者:田纪华回答者:51wf回答者:王奇回答者:王奇回答者:张道兰回答者:田纪华回答者:51wf回答者:王奇回答者:王奇待解决问题 44:09 13:09 54:03 59:03 10:04 16:04地区:北京 - 东城区电话: 律师地区:北京 - 朝阳区电话: 律师地区:北京 - 朝阳区电话: 律师地区:北京 - 朝阳区电话: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地址:大兴区团河团桂路3号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645号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甲3号国家司法考试
1.选择试题2.注册/登陆3.开始答题4.提交试卷5.查看成绩6.答案解析
您的位置:&& && && && 试卷题库内容
试题来源:
人民检察院只将陈某、李某二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做法是否正确?王某是否有责任赔偿张某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正确答案:
区人民检察院只将陈某、李某二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正确。王某也有责任赔偿张某所遭受的各种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本案中,王某参与殴打张某,虽然由检察机关认定对王某不起诉,但王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王某属于第一项中所列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他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应把他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向张某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第&1&题:填空题:
  田某是某村办企业厂长,一日,田某怀疑职工袁某盗窃本厂财物,便私设公堂,指令保安王某对袁某在该厂仓库进行&审讯&,长达20个小时,并对袁某有殴打、侮辱行为。此后田某听说公安机关介入本案,便资助王某5000元,令其逃匿至外地。此外,当公安人员依法进入该厂仓库调查取证时,田某便煽动、带领不明真相的职工群众&护厂&,致使公安人员被打,警车被砸毁。
[问题]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答案解析:第&2&题:填空题:
日,江苏省扬州市某酒店开张营业,事前该酒店通过社会关系经过扬州市工商局、扬州市卫生管理部门和扬州市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了营业许可证。开张后不久,由于酒店的锅炉发出噪音影响了附近许多居民的日常工作、休息和生活,于是附近的十户居民于200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该案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是以环境侵权提起诉讼,还是以相邻权妨害提起诉讼或以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存在不同的争议。
  [问题]
& &请你由此案谈谈我国相邻权妨害制度的设立。(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应重点谈谈本案是否属于人格侵权纠纷和我国对本问题的立法重要性。)
&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解析:第&3&题:填空题:
刘某系外地一个体工商户,欲在某县从事废旧金属的收购业务,于是刘某去该县工商局咨询有关申请事宜,县工商局没有安排人员作具体解答,刘某也没有查阅到有关材料,而被告知直接来办理执照即可。第一次到县工商局办理执照时,刘某被告知要到县公安局办理治安管理登记后,才能办理执照;办理了治安管理登记后,刘某第二次到县工商局时,又被告知,应当有刘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证明;第三次去办证时,刘某又被告知应当有在本县的暂住证。这样,刘某一共去了县工商局五次才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因申请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没有载明废旧金属的收购,刘某又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而此时,县工商局要求刘某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解析:第&4&题:填空题:
&  被告人李玉书,男,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桂珍(女, 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奸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奸。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连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本题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答案解析:第&5&题:填空题:
人们通常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的主要负责人称为&一把手&,&一把手&既是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又是权力行使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地位举足轻重。&一把手&个人素质的高低,权力运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其本人的能力与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兴衰成败。由于&一把手&大权在握,如监督不力或机制上存在漏洞,很容易滋生腐败。
  &&县检察院对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当地&一把手&职务犯罪现象呈逐渐上升的势头。1997年至2003年7月底,该院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32件32人,其中人,人,人,2003年1月至7月就已有6件6人。
  通过对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检察官总结出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点呈六多:即党员多,党政、企业负责人多,受贿、贪污多,粮食、教育、电力系统发案多,大要案多,伙同下属犯罪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一把手&为首的窝案串案突出。如2000年该院查办的以县交通局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9人,2002年查办的以原县粮食局长为首的窝案、串案涉案人员达12人。
  问题:
  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一把手&纷纷坠入犯罪的深渊泥请你作简要分析。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解析:
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