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拿女子赏10万重金寻狗赏给踢足球的,这些钱是来自纳税人的钱吗

中国拿重金赏给踢足球的,这些钱是来自纳税人的钱吗?
实在闹不懂,不就踢球吗?至于要花那么多钱吗?能产出航天飞机?还是挖沙重船?
沙发自己坐。
照你这么说,所有第三产业都要废掉
不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那点税,早用义务教育免费及新医保等还给纳税人了,国家用的钱是金融电力煤炭石油铁路交通等最赚钱的国企的利润,。让国家拥有财富,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的地方。
在中国不可能有真正的纳税人,很简单共产党打下江山已经宣布土地国有化了,在这土地上工作,发展,做生意也就相当于在商场大楼里跑个腿租,个铺面,难道你交租金时还要强调是你养活了楼主么,楼主一般会说:你租得起就租租不起滚蛋。
不爱好足球就不要在此乱发帖。
足球是个产业,更是门生意。能赚钱。
有个老话叫啥
x花老子钱不心疼啊!合法 吗?那个部门通过的?
21:46:42沙发自己坐。-----------------------------估计你想纳税,可能也没能力。
sb,你买个馒头也把税上了,懂吗!
国内的各大体育协会基本都是靠体育总局的拨款活着,只有足协不仅不靠拨款, 反而在给体育总局上缴收入。足协的钱和纳税人无关,是足协靠运作中超联赛在市场上挣的。
中超卖了八十亿,国家队也有赞助商,许老板掏腰包1500万欧元,足球水平是不行,要说足球产业赚钱能力那是很牛逼的。体育总局都要靠职业联赛输血了呵呵。
还不是看球的傻逼太多么。
纳税人,你丫逗比吧,不是早就私有化了吗?难道我生活在民国?
印度用航天飞机到中国搞侦察?大海上一幕让印专家不敢相信是真的,海面上竟然被中国专家吹起了厚厚的一层泡泡。
22:00:27在中国不可能有真正的纳税人,很简单共产党打下江山已经宣布土地国有化了,在这土地上工作,发展,做生意也就相当于在商场大楼里跑个腿租,个铺面,难道你交租金时还要强调是你养活了楼主么,楼主一般会说:你租得起就租租不起滚蛋。-----------------------------
应该是谁干得好,才给谁钱,干得不好的要逐渐降低待遇。
@yqsp_xswl
22:03:00足球都完全市场化运作了!天涯有些人不过用里皮年薪来故意抹黑土共而已,天涯的美分轮子工公痔精蝇这新四害太多。里皮年薪主要是恒大出。剩下大概四百多万欧元是中国足协出,中国足协的收入主要来自中超冠名权和转播权出售。足协那三成,俱乐部拿七成。2015年至2019年中超冠名权等共卖出80亿RMB,足协24亿。这些钱来自赞助商,而赞助商如何收回投资并盈利,其中和国足的成绩有很大关系。国足踢的好自然关注度高,球...—————————————————有道理
你算哪门子纳税人噢,操干心…晒晒你的个税记录?几个月的都行啊。搞笑!
@双刀王亚樵
14:40:52你算哪门子纳税人噢,操干心…晒晒你的个税记录?几个月的都行啊。搞笑!-----------------------------傻逼
大家还在看李克强:公共资金是纳税人辛苦钱 一分都不能浪费-中新网
李克强:公共资金是纳税人辛苦钱 一分都不能浪费
  来源:央视综合
  北京2月9日电(记者 郭金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9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共资金是纳税人的“辛苦钱”,一分一厘都不能浪费。今后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收回,对国有资产和企业一律从严监管。
  李克强强调,简政放权是释放市场潜力的关键之举,也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具有激活力、推发展、促廉政的“一举多得”之效。下一步简政放权还要加码。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通过放权限权,坚决打掉寻租空间。
  他指出,有的审批“明放暗不放”,有的换个“马甲”又以备案名目出现,有的放权降低了门槛但外面中介“高墙”依然林立。这些乱象成为新的市场“拦路虎”,必须坚决消除审批“灰色地带”,防止改革红利被截留蚕食、对冲削减。
  李克强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推行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公共资金和权力在“探照灯”和“摄像头”下运行,向老百姓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对懒政庸政怠政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
  李克强还强调,政府削权放权的同时还要以刚性制度来管权限权,念好权力“紧箍咒”。要用法治“金箍棒”给政府权力划定边界,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这是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金钥匙”。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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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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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钱怎么花?
http://www.sina.com.cn 日19:00 观察与思考
  日前,深圳在试点推行“绩效审计”、呼唤合理使用纳税人的钱方面,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深圳市200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海上田园旅游区等四大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决策不科学、缺乏内部监控机制、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等诸多问题。其中政府累计投资6.67亿元的海上田园旅游区,近三年来累计净亏损3515万元;政府拿来建污水处理厂的资金被挪用兴建职工楼,罗芳污水处理厂建了126套宿舍,而职工仅为55人……
  观察记者 刘晓林
  “新闻由头”
  多少年来,就“纳税人的钱怎么花”这个问题,记者听到过不少关于“纳税人有纳税的义务却没有所缴税怎么花的知情权”的不满抱怨,听到不少“随便花纳税人的钱”的故事。这个老得掉牙的话题,早已是人人心中有的司空见惯的见怪不怪的习以为常的“合理存在”了。
  日前,深圳在试点推行“绩效审计”、呼唤合理使用纳税人的钱方面,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深圳市200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海上田园旅游区等四大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决策不科学、缺乏内部监控机制、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等诸多问题。其中政府累计投资6.67亿元的海上田园旅游区,近三年来累计净亏损3515万元;政府拿来建污水处理厂的资金被挪用兴建职工楼,罗芳污水处理厂建了126套宿舍,而职工仅为55人……
  深圳各大媒体都将焦点对准海上田园等四大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检讨政府投资行为,斥责财政“败家子”。并配发题为“纳税人的钱不容挥霍”、“花纳税人钱必须精打细算”、“纳税人的钱不能乱动一个子”等评论员文章。
  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痛斥“有些人就是不心疼财政资金,花起来大手大脚”。她强调,政府投资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分分厘厘来之不易,必须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市监察部门一定要介入调查,依法严肃查处”。
  深圳市代市长李鸿忠表示,政府投资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相关部门都必须时刻想着这是纳税人的钱,一定要用好、管好,要自觉纳入到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随着本届政府越来越讲科学和理性,如何合理花纳税人的血汗钱,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理性思考。如何花好纳税人的钱,既是对所有纳税人的充分尊重(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利为民所谋),也是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使我们这个处于初级阶段的国家早日强大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早日全面小康的真实保障。
  纳税人的钱
  用得好吗
  现在,有人声明,纳税人的钱用得普遍合理。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比例,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关系。
  说这话的人甚至还会捧出财务明细账本来对每一个人说:“呶,我们的每一笔钱都用得有凭有据,合情合理,并没有乱花纳税人的一分钱,不信,可以看嘛!”
  的确,应该说大部分纳税人的钱都用得是地方,用得合理。但非要看看账目来论合理,也不见得。花钱者觉得合理,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却未必合理。就算九个指头用对了,只有一个指头用错了,也不能以此自我原谅,不以此为失职渎职。否则怎么算得上对纳税人的钱负责呢!何况,中国的许多地方部门出现了不少乱花纳税人的钱的现象。
  想证明对纳税人的钱用得负责的人且慢出示做得严谨的花钱明细账目。且看读者都告诉了观察记者一些什么事实,从而来证明的确有人对纳税人的钱“乱花”,“花得毫不负责任”!
  “乱花纳税人的钱”事实一:
  乱建“形象工程”
  因为中国现在普遍流行“批示办公法”的人治作风――一个事件发生了,各个职能部门不是依职责日常自觉处理好,而是要靠“领导重要批示”,才“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一个案子出现了,不是按现行法律日常办案,因为有了领导重要批示,则这个“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的案子就不是依法量刑了,而是要“严判”、“重判”了;同样,某个工程,本来不在年度花费预算之内的,但有关部门打了报告,领导也作出了“重要批示”,那么就无所谓年度预算不预算了。领导说花,谁敢不花?特别是那些体现领导政绩的形象工程,花国家纳税人的钱来为自己增光添彩,哪个掌握“一支笔”的领导不愿大笔一挥批准“同意”用钱方案呢?
  有媒体报道说,长江边上的那座号称世界最大的广告牌“中国龙”,自建成之日起就无人问津,如今落得个被拆除的下场。而市政建设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钱花得合适不合适、值不值,与每一个公民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最终,对百姓却没有一个交代。
  北京为了形象建了一个特豪华厕所,里面配备电脑、音响、探头、大屏幕彩电等超五星级设施。因为人们认为这是挥霍纳税人的钱而普遍反对建这个形象工程,这个厕所才中途停建。
  据媒体报道,计划于“十五”期间建成生态城市的某市某区,正建造一个耗资3000万元的标志性建筑,意欲仿造某国官府前一建筑的风格,搭起由100多根罗马柱组成的一道风景,罗马柱的高度将创世界新高。据说该景点还要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据了解,该区在市政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生活污水处理一直滞后,计划中的一期污水处理厂一直在多方筹措资金……
  标志性建筑也好,“形象工程”也好,从外观上看,确实令人“赏心悦目”。据说,还有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吸引外来投资等等功效。从表面上看,这比起那些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之类的行径,多少还能让普通百姓沾点光。但是,就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来说,这股追求“赏心悦目”的劲头实在超前了些。毕竟我们等米下锅、捉襟见肘的地方还太多。比如,人民的住房问题,希望工程问题,生活在贫困线上的人民的生计问题,下岗工人问题,老人福利问题,乞丐的生活保障问题……都需要用钱。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那些具有生杀大权的官老爷们却好大喜功、摆阔气、“打肿脸充胖子”,“上花祖宗的钱,下花子孙的钱,中间花纳税人的钱。”
  “乱花纳税人的钱”事实二:变相侵占纳税人的钱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多少是不该花却乱花乱占的现象。
  全国各种巧立名目的公费考察有多少?出国考察的费用之高,可想而知。但是各地各部门为了出国玩玩,不管是否必要,轮流出国“考察”,而且每次还要顺带发给每人一笔“考察费”。说“考察”,实际上就是去公费旅游。
  全国各地的各种接待费花了多少?无论谁来了,都招待吃住,当然不会是花自己的钱。原来中央三番五次地规定,招待领导的标准是“三菜一汤”,但几年下来,有几个不是超标接待的呢?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是国家行政部门使用纳税人税金进行政府消费和社会服务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大,一般占到GDP的10%以上,西方国家称之为公共经济;政府采购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采购,是节资性的,而不是利润性的;政府采购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采购过程必须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切实用好纳税人的钱保证公共服务的水平,还要为社会纳税人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然而,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却并不阳光。采购过程并未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也没有用好纳税人的钱。
  最近,深圳市政府出台的《廉政公务员退休可获得百万元》制度引起了人们热烈争议。
  制度中规定,“廉政公积金将由政府统一组织,从平时公务员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廉政公积金。如果公务员在任职期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退休时将根据级别不同有望拿到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廉政公积金。如果任职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
  有人认为,这项制度的最大不公在于它伤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公务员的薪金都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拿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是天经地义的事。要廉政,关键还是公务公开、透明,流程化。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这是起码的要求,也是份内事,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怎么配做公务员?
  现在,有那么多官员热衷于研究生、博士生的学历。全国各地官员的个人进修培训费也占用了不少纳税人的钱。
  根据《新民周刊》对中国官员培训“哈佛计划”调查的报道得知,中国高官的哈佛培训资金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设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付国内培训费用150万元人民币,而在哈佛的学习费则由美国安利公司赞助,金额为100万美元。但学员们培训所需的车旅费等仍应当由其原单位支付。
  所有这些,都是堂而皇之的侵占纳税人的钱,是变相地贪污公款。
  “乱花纳税人的钱”事实三:该花的不花
  转而由纳税人二次买单
  现在存在很多该是由纳税人的钱投资的公共设施,或者投入纳税人的钱后让纳税人再次掏钱买票;或者转由民营企业去投资经营,企业再次向纳税人收费,使纳税人不得不重复“二次消费”的现象。
  比如,城市由纳税人的钱投资的公共设施,如公园、博物馆、图书馆、公厕等等,还是要纳税人“二次消费”,自己掏钱到自己投资的地方去消费。
  比如,城市的污水处理,本应是由纳税人的钱投资的公共财政,许多地方却改由企业收费经营。
  国家审计署官员张以宽说:“目前政府预算收入的90%以上为税收,包括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业税等。国债不属于当年收入,是收支完了以后,平衡赤字用的。而政府支出有六大项,分别为政府运转费、基本建设、国防、教育、文化等。其中政府运转费与国防费用是大头。”
  这样看来,政府运转、军警费当然理应由公共财政投入。然而,各地有些行政部门如派出所却以自筹资金买车发奖金为由,通过抓黄罚款放黄养黄再抓黄再罚款等手段积聚钱财。这样能公正为纳税人执法吗?简直就是变相经商、变相侵犯纳税人的利益。
  教育也在政府预算之列。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热衷于提教育“产业化”。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动机,就是希望通过产业化来解决教育经费的不足,减少对教育的拨款。这是为了卸包袱,而且让学校自谋生路,是非常不可取的。
  教育产业化是我国教育出现的一个“怪胎”,助长了学校乱收费和教育腐败。尽管前不久教育部称政府从来没有提过教育产业化的口号,而时下我国教育的现状,正向商业化发展,以赚钱和赢利为目的。目前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其目的是为了所有的适龄儿童普遍受到教育。而现在的“重点学校”实际上变成了“贵族学校”,“名校”创办的“校中校”,利用原校的资源扩大招生,高额收费,使社会上弱势群体的家庭难以承受。这些都危及到国家义务教育的基石,有些贫苦地区的中小学生因交不起高额的教育费用,被拦在义务教育的门外。
  国家行政学院的公共财政专家焦建国说:“在中央与地方财政转移关系中,其收入与支出分配比例,基本上是中央占强势地位。税收分成上,在税法上有明确法律依据。但是在支出比例上,很多是没有依据的,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本来应该由中央全面负责,但现在很大部分是县乡政府来支付,财权与事权未能划分清楚。无奈之下,只好集资办学,比如求助于希望工程。在支出规定上也不确认,比如如果中央财政支出占30%,地方财政支出占70%,那么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实际上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是80%,即使这样,地方政府的经费还是不足。比如,目前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1%,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1%;,全国大部分学校分布的地点在县乡村,地方支出占大头,中央政府理应给地方足够的转移支付用于义务教育。而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不仅不足,而且中央拨付给地方的资金,如扶贫基金、农村公路修建基金、社会保障金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挪用,审计部门要在这上面花很大的气力去做。”
  “乱花纳税人的钱”事实四:
  失职渎职贪污浪费现象普遍
  无论纳税人明不明了自己的纳税人身份,但纳税人的钱支撑了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和警察、军队在内的整套国家机器运转的事实并不以此为转移,纳税人是所有这些机构中的官员及其他一应人等的衣食父母的事实也不以此为转移。所以,仍应从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真实关系出发来考察两个相关问题:人们为支撑这一切付出了多大代价?人们付出的代价购买到了什么样的服务?
  中国公仆“价”高,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政府机构不断膨胀,冗员越来越多。50年代初,全国总人口与官员之比是297∶1,1994年已高达29∶1。如此庞大的队伍,仅工资就令纳税人负荷不堪。官员的过高耗费更是既进一步加重了纳税人负担,又制造了最为刺眼的一种社会不公。
  如果官员好好当公仆,“价”高倒也罢了。问题是,官员中问题丛生。朱基总理曾列数官员几大问题:第一跑官,第二追求享受,第三扰民,第四瞎指挥。
  “跑官”表现为行为短期化、功利化,用纳税人的钱做表面文章、经营自己的仕途等等隐性腐败,也表现为最赤裸裸的腐败――买官。所以朱基总理要问:“是不是在有的基层是官都有价?”
  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换个更明了的说法,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应能让纳税人感受得出,不是让钱打了水漂,更不是花钱买了罪受,请人来高踞于自己头上逞凶扬威,而是花钱换来了只有通过政府才能提供的服务。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少年》一书主人公言:“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可以说这段话道出了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服务――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公民不受无端侵扰。良好的服务(含公共产品)和社会公正都是人民所欲的,人民为此而纳税。
  至于那些拿着纳税人的钱的官员失职渎职的事情,报上几乎每天都有。就在近日,吉林市市长等因重大火灾等责任事故不得不引咎辞职的事件就有多起。
  腐败的实质是什么?说到底就是收税人胡乱收税、用税人胡乱使用税费。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的产物,更是民主的工具。因为只有民主进步到一定程度,国家审计机关才能得到授权对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进行监督,并将其审计结果对人民公开、向人民负责。最典型的就是对政府预算执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这些审计的内容就是通过政府授权,审计机关去监督检查政府机构花纳税人的钱花得怎么样,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如何。
  但是,现在有许多渎职浪费行为通过易地当官或引咎辞职就可以了却干系。深圳市人大黄少良委员提出:“(深圳石化集团)亏损20多个亿怎能只在报上谴责(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之后了事?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他直言:我要是亏损一个亿,只有跳楼的份。这也提出了绩效审计可能带来的一个弊端――由于审计机关接受的审计任务绝大部分为“事后审计”,“即使审查出了问题,有关责任人要么已经换岗,要么退休。怎么追回损失的国有资产,怎样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的责任,都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纳税人的钱
  每一分都花得
  明明白白吗
  有人说,财政预算决算都是通过人大代表举手表决的。而人大代表又能代表广大纳税人,怎么能说纳税人的钱花得不够明白,纳税人没有知情权、监督权呢。真是这样吗?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侣志广说,过去,人大监督的重点是一府两院,对财政的监督比较薄弱,虽然财政部门每次都向人大会议作有关报告,但由于代表对财政体制了解不多,对预算项目的具体规定、要求不了解,究竟纳税人的钱如何花、花在什么地方、对于财政预决算报告该不该举手通过,一些代表心中无数。
  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举行座谈会,邀请与会的20个代表团代表出席,征求各团对此前公布的2004年度广东省各项预算草案的意见。
  这是一个创举,此前广东省历届人大会议都没有进行过类似座谈。广东省人大代表与省财政厅厅长刘昆面对面。通过这次座谈,代表们也感觉到以前的“知情”和“监督”是多么模糊。
  “225.1亿元,2004年广东省省级部门预算中或许有很多钱是不应该由公共财政支出的。”人大代表如是说。
  “(看了预算草案后)我们发现有些支出和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是相违背的。例如,省直机关两个幼儿园以及饭店、理发室的追加投入问题……”预算中,上述两个幼儿园外加省直机关的一个门诊部和一个食堂共计追加支出3000多万元。
  “南沙开发区是广州市经营的公司化运作实体,为什么拿着公共财政的10亿元来搞建设―――纳税人的钱为什么用到这些地方?”“为什么不把这10亿投到山区去,支援农村发展?”
  更多的代表开始考虑另外一个难题:纳税人的钱有没有花在实处?怎样对财政开支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对预算执行的情况应该有审计部门出具报告才可以―――而现在的表述方式仅是一个表格,显然是不够的。”俞雪花代表认为,目前财政预算监督还不够到位。从监督内容上看,对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监督多,对具体支出项目监督少;从监督的时间上看,审议时间短,人大代表往往在开人大会议时才拿到预算报告;从制度和组织保障上看,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水平开展经常性监督,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性知识欠缺。
  记者援用广东省人大会上的这个例子,只是试图说明,以前虽然通过了“举手表决”,但在对纳税人的钱的使用的知情、决策、监督方面,问题还是很多的。
  “其实连财政专家也可能看不懂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实质内容。因为分类太粗,具体项目、来龙去脉不得而知。”焦建国说,“一个完整的预算周期应该为三年,有的国家更长,达到四五年,比如2002年初开始编制2003年的预算,2003年度开始前审议通过,该年当年推行,到2003年度终了,2004年初开始结算,然后审计署审计该决算,2004年中公布审计结果。2003年中,审计署开始审计结算,而我们国内常常是前一年的7~8月份开始布置,10月份开始做,最多半年就编制完毕。”
  预算收入为一种预测,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但支出就不同了,应该有强硬的约束力。具有独立财产权利的纳税人,他们担负着政府的财政供应,就必然要求控制政府的财政,以政治、法律程序保证政府收支不偏离纳税人利益,保障个人的财产权利不受政府权力扩张的侵犯。审计外延应该与预算、决算重叠,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审计报告与预算、决算报告,往往不搭界,那么预算执行、决算的内容是不是就合法了?是不是已经编入国家预算都严格执行了,就没有问题了呢?
  焦建国指出:“现在政府的许多收支仍然没有纳入预算,也就是政府的收支还没有一本完整的账目。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完整账本,从主体看,所有接触政府收支的部门都应该算进来。编制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这些部门要对这些收支负财政责任,这就是部门预算的含义。而且,这个财政责任必须落实到部门行政长官的头上,否则责任就是虚的。而从客体上看,所有接触政府收支的部门应该把他们所涉及的所有收支都编入预算,不得有一点遗漏,由于资金的性质不同,就需要分门别类,以明确对不同类资金的不同控制,这就需要建立复式预算框架。”
  纳税人的钱怎么花纳税人有权管吗
  在我国,纳税人权益意识普遍比较薄弱。
  《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纳税人的一些权利。但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些权利的作用。
  “纳税意识”的淡漠直接导致了“纳税人意识”的淡漠,“纳税人意识”的淡漠又影响着“纳税意识”的提高。应该多尊重纳税人的权利,把纳税人当成“衣食父母”。真正做到诚信纳税,诚信征税,诚信用税,各项税款的使用必须符合民意,才能广税源,最终保持税收收入的逐年增长。
  我们都是纳税人。我们从工资中纳了税,叫个人所得税;从储蓄存款中纳了税,叫储蓄利息税;买房纳了税,叫房产交易税。等等。现今,任何国家的税收都包括间接税和直接税。间接税是从消费品征收的增值税,任何人每购买一次消费品,就纳了一次税。税收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根基,“在我们这里,除了享受阳光和空气外都要纳税”,这是西方经典名言。既然什么都要纳税,那么,纳税人纳税后的权益则更应强调了。
  纳税人应当获得或者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呢?至少应有参与制定税费的权利,参与监督征收税费的权利,参与监督使用税费的权利,以及参与聘用或罢免收税人、用税人的权利。
  如何才能使纳税人的钱花得合理
  现在,我国纳税人的钱收归国库后,通过财政预算进入国家财政支出。现行的财政资金上缴国库与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有抽查显示,40家中央级预算单位实有银行账户3514个,其中重复设置的账户多达1296个,这些账户中有相当部分是用于预算外收入的入账,即罚没与行政收费。这就让审计部门难以摸清各部门手里到底有多少钱,而从国库中拨付的资金,其程序是否合法,又是怎么花的。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审计专家谢志华说:“从国库内拨付的专项资金,应该有‘四专’,既‘专户’、‘专账’、‘专用’与‘专监’,应该首先有一个法定程序,首先是拨款程序,应该是由国库直接拨付到具体项目的单一账户里。而在拨付后,仍应该放在银行里,每项钱用在哪里,应实行信托人制度,也就是由有声望与监控权的专业管理人负责管理。如果拨付给部门,则很容易出现截留与挪用现象。”
  他认为:“重大工程应该有很强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方可以进入预算与实施阶段。目前通常都比较粗糙,因此为重大工程单独成立一个预算委员会就很重要。不可以单独由一个长官说了算,财会制度中的重要原则就是,管钱的人不能管物,管物的人不能管账,同理,管招标的人要跟做工程的人分开。”
  焦建国说,“预算里必须详细地反映一个重大工程的资金怎么来的,很多工程的资金来源很多元,可能分别来自中央、地方、企业与外资。这些钱怎么花,多长时间花完,由哪些部门来负经济责任,可能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是双重责任,也得反映出来。然后报立法部门批准。经过反复论证后得以批准,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按期公布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状况,然后由国家审计部门加以审计。”“除此之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严格的监察和审计制度相配套,真正做到合理地花纳税人的钱。”
  附:英国如何
  管理纳税人的钱
  在英国,所有政府取之于民的收入,均为国家所有,是公共财产,而非行政机关之财产。因此,其收支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其财政收支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全国税收由税务局解入英格兰银行,由银行记入国库账户;第二,全国税收无一分可以非法使用,也就是说,欲支出该款,无论为数多少,非有国会(即人大)法案以法律为依据。以上两点,其要义在于:“全国财政收入须有法律的命令(即由国会以某一法案明白指示)方可动用。”
  现代宪政的奥妙所在,即不要将国家的钱放在行政机关的口袋里,而应由独立的机构掌管。
  全国收支处于审计机关的监督之下:1、看支出是否合法;除非有法律根据,无一钱能自国库支出;没有它的同意,行政机关即不能支出一钱。2、看支出是否依照指定用途使用。3、它只对国会负责;万一有非法使用,它们就要报告国会。该制度的中心人物被称为“都监察兼审计长”。都监察兼审计长地位很超脱。他不能参加政治,因为他即不是众议院的议员,也不是贵族院的议员;同时他独立于内阁以外,他本人及他的副手,为特任官吏,由元首以盖有玉玺的御旨亲任,若无大过,可以终身任职;除非两院议会共同弹劾,否则他不受任何势力的调动。
  在英国,财政部为支取公款之唯一机关,但每当支用公款之先,财政部务须预备一支券,送交都监察使核准,必等核准之后,英格兰银行方同意照数交款。
  在批准支券之先,都监察使必须反复辨明此项支出是否合法。必须毫无疑问,然后依法判行。同时,都监察使又必须郑重审查此项支券曾否依照向银行支款之法定程序而准备。必须毫无疑问,然后依法裁可。两者之中,万一有丝毫不能满意,他必不愿给予支款。非依法准行之后,所支款项,无论多少,不能向银行提出。
  另外,他必须随时核算政府的账目,并且必须每年申报收支决算及审核所得结果于国会。每届国会,众议院必特选若干议员,组织一决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所有审计报告。即使一镑之微,如有可疑之处,必严加审核,而不轻易放过。
  自有此项监察及审计制度,遂生极大普遍效果:在英国,全国收支具有极正确的会计,远非他国所能企及;全国收入中每一分钱,当支出时,均有法律依据,即一一依照国会某一宗法案之规定。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防止部监察使滥用职权?
  第一,通过两院共同弹劾,将其解职;第二,以高等法院所发出之“令状”,他必不敢违背。因此在英国,财政收支受法律监护之程度,不但以国会法案而确定,而且以得法院诠释法案之用意而提高(法院在英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以这样严格的监察和审计制度,谁还敢乱用纳税人的钱。
  附:西方的纳税人诉讼制度
  在美国,居住在A市的迈克发现他们的市长最近用公款到B市去了一趟。他可以以纳税人的名义到法院起诉他们的市长,起诉的凭证是他的纳税证明,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是他认为市长这一趟旅行并非出于市政建设或公务的需要,而是他的女儿在B市的大学中读书,他这一趟旅行完全是假公济私,要求法庭判决市长向公众赔礼道歉甚至引咎辞职,并自己掏腰包为这趟旅行买单。
  法庭会传召市长到庭,市长必须证明这趟旅行对于A市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是必须的,而不是为了去看望女儿。市长可以答辩在B市的过程中,小女只在晚上的时间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了我一回,我请她喝了一杯咖啡,我自己掏钱的。审判可以是法官审也可以是陪审团审,如果法庭裁判市长的B市之行不是必要的,对A市的发展并无实际意义,是公款旅游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不仅这趟旅行得自己买单,连律师费也得自己掏,赔礼道歉是过不了关的,最明智的选择是辞职,同时也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
  这就是西方法律体系中的纳税人诉讼制度。不仅美国有,日本、法国也有,只不过具体操作有所不同而已。
  西方国家税收管理的体系十分严密,在数字化管理和严重的法律后果的警示下,偷漏税在国外几乎是不可能或者说是一种风险性极大的违法行为。有人以此证明外国人在税收方面的道德意识或法律意识比我们强。但事实证明,许多外资企业到中国投资或外国人到中国工作,一开始也照章纳税,但他们很快发现在中国偷漏税是如此容易和普遍,即使被发现或查处,也没有什么严重的法律后果。于是也乐于偷漏税了,因此可以这样断言:在人类社会道德修养群体性地达到相当程度之前,大部分人的行为模式取决于制度设置而不是自身道德修养。
  但是,在西方,纳税人纳税之后,其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受法律保障的。税收征收之后的用途,除涉及国家机密之外,其市政财政预算、决算是受到严格监管与控制的,普通市民可以通过登陆政府的公务网站查询一些项目的开支情况,提出质疑,甚至以纳税人的名义提出诉讼,因为他有权怀疑自己交给政府的钱被花得不明不白。
  司法实践证明,也正是这种法律制度的设置,使得地方的财政避免了许多滥用或错误开支的情况发生。
  在我们中国,几乎所有的教科书中,税收的定义是政府对于公民或法人财产的强制性的无偿性的征收,既为强制性、无偿性,那也就是单方面的义务,就是不对等的,政府的钱花在何处,似乎只须向财政局或审计机关负责就行了,无须直接向纳税人负责。这种税法理论下,根本不存在诉权产生的基础,更不可能产生纳税人诉讼制度了。
  而国外关于税收的法理解释则不同,在西方税法原理中,国家是由全体社会成员依契约而成立的,公民纳税,如同社区居民交物业管理费一样,纳完税后,就有权利要求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如果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存在瑕疵给公众造成损害的话,公众就会通过司法救济要求赔偿,政府将纳税人缴纳的钱花到不是正当的地方,纳税人当然也有权利上法院讨个说法了。
  纳税人诉讼,表面上是一个单位的法律诉权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政府与民众谁是主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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