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被拖欠该如何维权的

您好,当时村长是进行的口头承诺,但没有书面承诺吧?另外村长不是行政机关,一般来说在征地后,补偿款就会下发。

这两年,征地拆迁涉及到的范围越来越广,其中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农村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他们对征收信息或是程序以及如何查找资料或是获取征地材料更是一概不知。对于自己的补偿标准应该是多少也往往没有概念,关于补偿也往往都是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并且村委会也经常不公开重要信息,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在征地拆迁中,村公开是非常重要的。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公开的村务包括:

第一,依法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法律规定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费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费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第三,就在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第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征地拆迁本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因涉及的利益比较大,不少村委会为了一己私欲,有了侵占、截留被征收人款的心理。那么,村委会是否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所有者所有。

土地补偿分配的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因为被征地从根本上来讲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被征地的农民实质是享有该承包地的使用权,因此,从原则上讲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

而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截留)问题,是被征地农民经常问到的问题。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前条件便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规定</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虽说,村委会可以提留一部分征地补偿款,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4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通过上面的法条,可以知道法律上对于私留、截留征地补偿的行为,也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

在征地拆迁中,一旦发现有村委会人员截留征地补偿款,那么将会依法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并且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颂,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村务公开是非常重要的,被征收人一旦发现自己的补偿不合理时,可要求村务公开,这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同时一旦发现村委会有违法行为,也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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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程款的,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欠款事宜,约定还款的时间与方式,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申请支付令。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石祖新律师。现在给大家解答“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具体采取哪种方式,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无相关约定,如果约定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的,去法院起诉就不会被受理;反之也是一样的。

      另外,我们也要看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有效,如果约定的是既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XX仲裁委申请仲裁,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然,最后提醒大家的是,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纠纷相对复杂,对方拒不付款的原因是也多种多样的,如果出现此类纠纷的,还是建议大家委托律师来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   工程款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政府克扣征地补偿款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收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恶意拖欠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履行,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农民工赚钱更是不容易,可是总有些黑心的老板会拖欠工人们的工资,有些老板是确实一时困难,而还有一些是故意拖欠的,这时候农民工朋友一定要理性的进行讨薪。那么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1、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2、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

  •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额之后要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属于自己的行政复议,但是安置的费用一般是由相关的人员来补偿的。而且被挪用的人员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法律责任。那么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怎么办?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安置补偿款中,除了直接支付给个人的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属于私人合法财产应归个人自主支配之外,凡是已经支付给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必须专款专用,除了经过村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程序决定如何使用该项专款之外,村委会无权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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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都知道为了保全双方的利益,建筑施工的公司和工人是需要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避免一些纠纷和常见的问题。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是复杂的,那么,工程拖欠款不给怎么办呢?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工程拖欠款不给怎么办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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