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道路没有硬化,老婆被邻居小孩占有私自占有公共道路做养殖,影响我家通行,找村委会协商无果,怎样解决

河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9批)_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题
河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9批)
序号:110393  索引号:J18-0147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一、洛阳市洛龙区D160094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刘富村南北大街,两侧的生活污水排污管道,水沟较浅污水容易溢出来,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关林街道办事处刘富村南北大街两侧生活污水排污管道采用开放式排水,常年由于两侧居民利用此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出现较多淤泥沉积,导致排水困难,出现污水外溢和排水沟破损失修等情况,加之大部分村民只排不清,出现气味难闻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8日,刘富村两委对排水沟拉网排查,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漂浮垃圾、沉积淤泥进行了打捞清运。现已把刘富村污水管网改造列为2018年洛龙区全域污水整治内容,项目于5月25日完成招标,正在督促尽快进场施工。
  问责情况:无。
  二、洛阳市洛龙区X160090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盛唐至尊六号楼的住户,我们楼前有一排商铺,其中有一家叫粥香小铺的饭店,他们的抽油烟机装在住户的窗户底下,油烟直接排放在我们一楼住户房门前,从去年10月底到现在,我们多次打了环保投诉电话,每次政府人员都告诉我们,他们家装了油烟过滤器,但是这个油烟过滤器是装在我们北侧房屋和卫生间的窗户底下,而北侧卫生间是一个长条形的通道,四周封闭只有北侧有一个出入口,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抽烟道,致使我们二号住户,从3层一直到33层住户西侧卫生间和书房不能开窗户,否则满屋子都是油烟味。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能够实地调查取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居住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粥香小铺餐饮店确实在饭店后厨楼梯间窗户上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排出的厨房气体先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再经40米通风管道后排放。12369热线一共接到两次关于粥香小铺的投诉,两次均安排该店进行整改,但是都没能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粥香小铺餐饮店向小区内排放油烟的通风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部拆除,改造后向南朝马路排放,并确保经油烟净化设备的废气达标排放,避免扰民。
  问责情况:无。
  三、洛阳市洛龙区X170008
  反映情况:河南省洛阳市绿都悦府小区位于洛阳市洛龙区,8号楼为目前小区在建项目。自2018年5月以来,该工地每晚10:00—次日3:00,夜晚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渣土车连续卸载产生巨大噪声。扬尘方面,工地沙土堆积裸露无覆盖,造成大量沙土扬尘,小区住户无法开窗透气。投诉人于日至5日共计3次向洛阳市环保局反映投诉此事,未见任何成效。洛阳市环保局接到热线投诉后,6月3日晚派人前往施工现场查看,给我电话回复说“施工单位仅仅拉了几车土,再卸完几车就走了”。截至6月5日,该工地仍然每晚违法深夜施工,后续向洛阳市环保局热线投诉无反馈无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洛龙区环保分局于6月3日与4日晚上接到群众对该工地的投诉,现场核查,中亿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对车库顶板进行种植土回填,渣土车拉土噪声扰民。作业期间雾炮喷淋开启,进出车辆冲洗。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劝阻,该工地停止了夜间施工作业,此后再无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得到解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要求中亿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后期施工作业中继续落实好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七个百分之百”措施,在涉及绿化作业时要严格实施湿法作业,落实降尘抑尘措施,提高扬尘治理标准,严禁夜间施工。
  问责情况:无。
  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X120080(*)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东头“郑州航空港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郑州航空港区管辖)的生产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排放到京珠高速东边我们村的一条小河中(柳河),污水的排放量很大,估计每天排污量在数百吨,污水又脏又臭,并且有毒,在河边闻到河水的刺鼻气味后就会呛得直打喷嚏,河中鱼、虾、蝌蚪等水生物已经绝迹,污水漫到了我家农田里,致使果树、庄稼死亡,把铁锨放到河水里蘸一下拿出来就会很快生锈,小河蔓延几十里,有很多农田都受到污染。进行过多次举报,均没有得到处理,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的处理结果为无污染!手机产业园没有违法排污行为!环保局工作人员不但对非法排污不予处理,且多次用手机号给我打电话进行恐吓威胁,排污口的方向明明是在河东岸200米外的手机产业园,港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却狡辩说污水是由河西岸几公里外的新郑排过来的。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东海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北邻东海路、东邻华夏大道,占地约370亩。2012年,新郑市在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位置建设标准化厂房,但中途停止建设;2013年年初,田川公司与新郑市协商,由田川公司对未建成的标准化厂房继续建设,称为“手机产业园”,于2014年3月建成,环评要求禁止有产生生产废水的企业入驻,其生活污水统一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3年年底,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原新郑市八千乡炎黄大道以北部分划入航空港实验区,“手机产业园”也随区划归入航空港实验区管理,成为现在的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
  柳河位于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西围墙以西约500米处,西邻京港澳高速,距京港澳高速约100米,流向为自北向南,其功能为泄洪沟,非汛期常年处于干涸状态。柳河在明港办事处辖区内自北向南途经大路韩、坡刘等村,境内全长约2公里,其中东海路北侧1.4公里已废弃,在东海路南侧约600米处进入新郑境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日,接到督办单后,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春山带领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任岩及市政工程建设处和明港办事处等单位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沿柳河河道从人民路自北向南进行徒步排查,明港办事处辖区内河道全部干涸。举报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柳河问题,经查,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产生的废水在柳河人民路口处被截流,通过泵站抽至人民路污水管网,未沿河道流动。由于柳河属于泄洪沟,非汛期常年处于干涸状态,河道内未见有鱼虾等水生物,河道两侧树木郁郁葱葱,河道内杂草丛生,长势良好。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排出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经查,据田川公司一王姓经理透露,2013年田川公司接手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时,新郑市已完成人民路(现东海路)雨污水管网的配套,从2014年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建成后,雨污水沿管网流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6年,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入驻企业爆发式增长,排水量不断增加,日,明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例行路段巡查时,发现人民路污水从窨井外涌,经调查,新郑市在未与航空港区沟通的情况下,自行将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通往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堵截,造成生活污水排入柳河。针对此情况,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开会、实地调研。日,由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牵头、明港办事处具体负责在人民路(现东海路)南侧建设蓄污池,对排入的水进行截流,通过吸污抽排方式将蓄污池污水送至航空港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先后共投资约17万元。经测算,当时水流量约100立方米/天,后因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入驻企业的大量增加,水量比修建蓄污池时增加很多,吸污抽排已满足不了现在的蓄水量,航空港实验区随即确定建设临时泵站的处理方案。2017年3月底,在柳河炎黄大道处建设泵站,将柳河水抽入新郑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先后共投资约10万元。其间又两次遭到新郑市对污水管网的截流造成污水再次排入柳河,后经管委会与新郑市协调,问题得到了解决,污水管网恢复正常。同期,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环保热线收到投诉,反映明港办事处人民路与京港澳交叉口东侧小河有污水排入问题,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靳晓广等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因新郑市对污水管网的截流造成生活污水排入柳河,河道内未见有鱼虾等水生物,且未发现污水淹没农田现象。环保局工作人员均将处理意见耐心向举报人电话一一回复,其间环保人员提出见面将事由详细解释清楚,举报人以不愿透露身份为由拒绝见面,环保人员从未有过恐吓威胁行为。为切实解决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周边雨污水排放问题,2018年5月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牵头在东海路北侧建设一条临时排污管线,通过抽排使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污水排入航空港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先后共投资约45万元,该临时管线已于2018年5月底建成并正常运行(设计排水量为每天4800立方米,目前实际抽水量为每天接近3000立方米,工作能力满足需要),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污水排放问题得到解决,柳河干涸。下一步,待2018年11月份东海路正式污水管线建成后,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周边区域污水可通过新建污水管道向东自流排入航空港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处理及整改情况:自2016年7月份发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污水被堵进入柳河的情况后,航空港实验区先后采取在人民路南侧建设蓄污池、柳河炎黄大道处建设泵站、东海路北侧建设临时排污管线等措施治理截污问题。截至2018年5月底,东海路北侧临时排污管线建成后,柳河已经干涸。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排出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下一步,航空港实验区将加快东海路正式污水管线的建设进度,将临时泵站改为正式管网进入航空港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确保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X0021
  反映情况: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凌庄行政村河北张村村民居住环境不合格,房屋拆迁5年多,一直住在环境恶劣的简易铁皮房子里。离机场跑道太近,只隔着一条铁丝网,飞机起降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卫生条件极差,用的都还是旱厕!臭气熏天,苍蝇、蚊子、老鼠横行。投诉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书记安群楼,在职期间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渎职懒政,决策不力,甚至激化矛盾,搞个人崇拜,行政不作为!其行为造成郑港办事处至今还有1万多名群众,在拆迁5年多后仍然没有安置,群众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无家可归,群众民怨沸腾,求告无门,要求严查严惩。投诉郑港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振华,在职期间工作态度简单粗暴,渎职懒政,故意激化群众矛盾,行政不作为,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按时按规定回复上级发回群众的信访案件,长时间拖延扯皮,敷衍了事,中央巡视组发下的信访案件,不按规定给群众回复,不给群众出诉求单,要求严查严惩。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港办事处凌庄村河北张自然村位于始祖路与雍州路交叉口往东约600米路南,该村共230户、950人。2013年年初,该村完成整村征迁,群众自发在其原村庄周边未征用土地上搭建了临时安置房,该村临时过渡区总占地面积约85亩(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每人临时过渡面积不得超过15㎡,实际该村群众过渡面积均超15㎡),紧邻机场围网,最南侧一排过渡房距机场二期跑道约180米,最北侧一排过渡房距机场二期跑道约700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6月14日上午,航空港区城镇办副主任姚昆,郑港办事处主任杨振国和副主任王强、高丹清,凌庄村包村干部朱军凯及办事处环保科人员到凌庄村河北张自然村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房屋拆迁5年多没有安置”是实际情况,其中有合村并城整体规划的影响,也有群众自愿选择的因素;“离机场跑道太近,存在噪音”也是实际情况,经检测,机场周边不宜长期居住;“用的都是旱厕”也是实际情况,卫生条件虽然简陋,但定期有专人清理打扫,村委会还安排人每天进行过渡区卫生保洁,所以并没有像群众所反映的“卫生条件极差,臭气熏天,苍蝇、蚊子、老鼠横行”的情况。群众反映郑港办事处书记安群楼、信访办主任张振华的各项问题及由此造成群众无家可归、民怨沸腾的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年初,因机场二期项目建设需要,郑港办事处凌庄村河北张自然村进行了整村征迁。由于该村属于重点项目提前征迁,非航空港实验区计划的合村并城统一征迁,所以征迁时安置房暂未完工。鉴于此情况,航空港实验区按照每人每月400元向被征迁群众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发动群众投亲靠友或租房临时过渡,临时过渡期18个月,超过18个月未安置的,过渡安置费加倍发放,为每人每月800元,发放至群众正式回迁安置房。征迁后河北张村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原村庄周边搭建临时过渡安置房进行临时过渡,并自发在其原村庄周边未征用土地上建起了临时过渡安置房(铁皮泡沫彩板房),临时过渡区总占地面积约85亩。
  2014年年底,原规划建设的凌庄出租区(现名华康小区)已建成移交,共有60㎡户型房屋568套。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郑港办事处计划按照每人30㎡分配安置房(实际每人应分配安置房60㎡),剩余30㎡待统一规划、建设完成后再进行分配。日,凌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讨论是否参与此次人均30㎡的安置房分配。经各村民小组逐户摸底排查,凌庄村共计645户,其中624户不愿意参与此次分房,15户愿意参与,6户不确定。结果是99.98%的群众考虑到以后分散居住的不方便,和本村大部分土地没有被征收,耕种距离太远等原因,自愿继续在临时过渡安置区生活,等待安置房建设完成,一次性分配到位再进行回迁安置。最后,郑港办事处尊重群众意愿,将凌庄出租区移交房屋统筹分配给了其他村未安置群众。出于安全及生活环境考虑,郑港办事处于2015年对辖区临时过渡区彩板房进行统一改造,河北张村临时过渡房已全部改造完毕,其中部分群众改造为防火阻燃岩棉房屋,另一部分改为砖混结构房屋。改造房屋的同时,统一硬化了临时过渡区内道路,统一改造了集中排水设施。
  2018年,郑港办事处持续开展临时过渡区环境整治活动,郑港办事处向凌庄村配备了150个轮式果皮箱,修建了垃圾集中收集池、排水槽、沉淀池,配备了1000个干粉灭火器,建立了11个微型消防站,更换了老旧电线,坚持垃圾日产日清。截至目前,凌庄村已出动数百人次,清运垃圾300多吨,大大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
  2013年年底,郑港办事处辖区11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整村合村并城征迁任务。征迁结束后,郑港办事处对未安置群众、缺口安置房面积进行了统计、上报(凌庄村在此范围内),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43号)第二条:关于郑港办事处未安置村庄安置区规划建设的问题,原则上同意将洞庭湖路南、凌风街两侧航程置业标六安置区开发配地(两地块共计217.5亩,其中,东侧160.5亩,西侧57亩)地块用于规划建设郑港办事处未安置村民的安置房。目前该项目已经立项,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待招标完成后,立即开工建设。
  根据机场三期建设需要,2018年将对郑港办事处凌庄村的几个自然村(含河北张村)现在的临时安置区整体搬迁,需进行重新规划选址,统一建设,进行再次安置。目前,已初步确定位于洞庭湖路与凌越街交叉口、长安路与大寨路交叉口两块土地作为安置新址,现正进行实地调研、规划、设计。
  针对投诉郑港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振华问题,经办事处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日,办事处信访办接待汪某某夫妇信访关于安置房分配不合理案件。经了解,汪某某夫妇在2013年河北张村征迁期间,将其户口从郑州市金水区回迁至郑港办事处河北张村,之后多次以安置房没有交付到位开始上访、非访,并采取多种形式各种渠道赴省赴京进行上访。办事处主要领导曾多次与其沟通,并按照政策分配其相应拆迁补偿,该夫妇拒不接受。6月6日当天,该夫妇再次提出超出政策范围的不合理要求,在此期间,该夫妇态度恶劣,与信访办工作人员张振华发生冲突,并强行将卷宗带离,至今拒不归还。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凌庄村(含河北张自然村)临时安置区即将搬迁的实际情况,航空港实验区将尽快核定选址,建设标准高、环境好、配套全的新过渡安置区,或协调其他现有小区房屋供群众过渡安置,并及时完成群众搬迁。在此期间,加大对临时安置区整治力度,最大程度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目前,河北张村已在原有基础上新配备了40个轮式果皮箱,考虑夏季蚊蝇滋生又配备了40个灭蝇笼,并在原有2名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增加6名保洁人员,共8名保洁人员,将原来不定时清扫保洁改为每天清扫保洁,每周对旱厕进行一次蚊虫消杀,并定期对粪池进行清理。同时,航空港实验区将积极协调、督促回迁安置小区建设进度,尽快完成群众回迁安置;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过程中,始终为群众着想,耐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杜绝激化矛盾。
  问责情况:无。
  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X160108(*)
  反映情况:郑州航空港区1.新港大道以东,2.如云路以南,3.银港大道以西(新建老年公寓西邻),4.如舞路以北,几处地段存在连片工地污染情况,起伏的土堆,砖堆,废弃物,被推倒的果树堆等,防护覆盖率不到10%,一旦刮大风,飞沙走石。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工地为郑州和坤包装有限公司项目工地。该工地位于新港大道以东、如云路以南、新建老年公寓以西、如舞路以北,总占地面积45671.9平方米,约68亩。公司法人邵江,男,汉族,河南宜阳县锦屏黄龙庙村14组484号,身份证号011132。土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日办理土地证,土地环评手续正在申办。2017年11月份,工地围挡完工,西侧临新港大道段为砖石结构,其余为6米铁皮围挡。由于该项目地块部分树木和高压线路等附属物清表未全部到位,当前工程一直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正在招标中。
  (二)现场调查情况。日上午,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质安站杨威、新港办事处李亮、南管区王石凯等人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调阅建设方相关手续与文件资料。经查,该项目属于待建工地,尚未进场施工。目前,该项目场地内70%以上地表被杂草树木覆盖,四周围挡完好,围挡喷淋管线安装到位,部分裸露地表有防尘网覆盖,现场确有清表散落在场地内的零星杂树、小土堆,但已覆盖防尘网,加之四周封闭围挡,不会造成扬尘污染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和坤包装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实际情况,由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质安站和新港办事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高标准再次加盖防尘网,确保该项目裸露地表全覆盖;二是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该项目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施工标准,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加大对项目单位的教育宣传力度,督促其提高自我环保意识。
  问责情况:无。
  七、郑州市荥阳市X120018
  反映情况:郑州荥阳崔庙镇镇领导为了政绩,引进个人企业“天瑞水泥厂、石料厂”。开山采矿致使青山被毁、绿水被断。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噪声,严重破坏生态,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希望当地政府恢复绿色植被,发展林业,退耕还林,把这里变成青山绿水的森林公园。附件:尘土旅游记、朝军生来信、老领导朝部长儿子郑州几个老战友来信、省直退休老干部心声。希望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10000t/d带18kW余热发电生产线,是省政府重点工程,2009年建成投产,总投资18亿元,设计年产熟料320万吨。注册资金52000万元,总资产320000万元。企业现有职工600余人,其中荥阳市当地职工约300人,占企业总人数的50%。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实现销售收入62.26亿元,为当地贡献直接税收8.2亿元、间接税收2.83亿元,合计贡献税收11.03亿元。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于日获得环保部环评批复;日通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豫发改工业〔号);日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环验〔号)并准予该项目正式投产。2017年根据郑州市政府要求,建设完成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示范工程,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二氧化硫小于100mg/m3和颗粒物小于20mg/m3的目标。
  此条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旋窑工艺,中央集中控制系统全部自动化操作,核心设备均从国外引进,产品广泛应用于南水北调、黄河大桥、郑州地铁、城际高铁、京珠高速等重点工程。与项目配套的18M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0年7月并网发电,属资源综合利用电站。
  (二)现场调查情况
  日,荥阳市崔庙镇、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到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矿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矿区开采、骨料生产线未见生产作业现象,正在进行二期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经查,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矿区位于荥阳市崔庙镇芦庄村,采矿权人为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矿山企业名称为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荥阳市芦庄矿区水泥灰岩矿。该矿山于201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矿区面积1.8124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至日。矿山基建期之前,公司便对矿区爆破安全距离内百姓房屋进行拆迁并在新村安置。
  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荥阳市芦庄矿区水泥灰岩矿采矿证于日到期,荥阳市国土局责令该公司于日停止开采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停字〔2018〕第5020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改字〔2018〕第5020号),并抄告荥阳市崔庙镇政府和荥阳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制止。3月份荥阳市国土局、崔庙镇政府对该矿山企业的计费装置和集配装置进行了拆除,该矿山已全面停止生产作业。在办理矿山采矿许可证前,该公司已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设计方案内容实施,对已开采完毕的区域采用渣土平整、覆土绿化、建挡土墙、砌排水渠等措施,修复矿区地形地貌、消除矿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减少矿区水土流失。
  目前正在恢复治理当中,其中恢复治理分为两部分,矿区西侧为治理第一期,已完成治理34017平方米(51亩),依托矿区地形,修建排水沟,分层分批次治理,该区域已全面种植绿色植被,完成恢复,完成台段平整回填渣土10.2万立方米,表层覆土27213.6立方米。已栽植绿化苗木(龙柏)2000棵。完成浆砌毛石排水渠1539.04米。第二期于2018年恢复治理,计划面积130亩,目前已完成80亩,种植树木3500余株。一、二期治理完毕后,总治理面积达181亩。计划边坡治理边剥离开采区废石20万立方米,已完成7.5万立方米;表层覆土13万立方米,已完成5万立方米;栽植绿化苗木(龙柏)1万棵,已完成栽植2000棵,种植草坪5万平方米,已完成草籽播撒3万平方米。设计浆砌毛石排水渠3000余米。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矿区正在逐步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企业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拆迁安置。下一步,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八、郑州市高新区D100006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要建一个雪莲变电站,地基已建好,存在环评手续造假,距离居民区太近,诉求人认为选址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以下称为:雪莲变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玉兰街与长椿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2411平方米,规划容量3×63MVA,全户内布置,主要服务梧桐街以北、翠竹街以南、雪松路以西、西四环以东区域,至少能解决2至3平方公里范围内供电需求,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开发,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电力博大实业有限公司监理。2014年11月,郑州110KV雪莲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1日,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雪莲变项目属城市供电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民生工程,主要为升龙又一城等周边居民企业提供生活、生产供电服务。该项目基坑工程于日建成,5月30日开始搭建临建,6月4日完成临建建设,6月5日完成施工场地硬化,6月5日至10日进行施工场地养护,6月11日进行塔吊搭建,6月12日塔吊搭建完成。针对举报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要建一个雪莲变电站,地基已建好,存在环评手续造假”问题
  郑州110KV雪莲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项目立项、专业机构编制、专家技术评审、公众参与、审批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14年11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号)。在公众参与环节中,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将雪莲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日在《郑州广播电视报》和7月7日在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一次公示;9月2日在《东方今报》和恩湃集团官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及周边张贴进行信息公示。在项目信息公示基础上,一是开展公众参与现场问卷调查工作,二是项目单位组织了公参座谈会,参与人员均为升龙又一城业主及周边企事业等有关单位人员。
  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怀疑雪莲变项目环评造假,于2016年7月向省环保厅提出行政复议,日省环保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郑州市环保局行政批复。
  升龙又一城业主代表王××、赵××、张××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于日立案受理。日,下发《行政判决书》(〔2017〕豫0122行初281号),驳回原告要求撤销郑州市环保局作出的《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110KV雪莲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表〔号)的诉讼请求。
  2.关于“距离居民区太近,诉求人认为选址不合理”问题
  经现场调查,拟建雪莲变电站建筑物东侧距升龙又一城8号居民楼西墙直线距离实测为23.4米,距离5号居民楼北墙直线距离实测为30.2米。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高压线和变电站等常见的重要电磁源电场强度限值是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类比《洛阳110KV中信重机、郑州110KV工人变至220KV耿河变电缆线路电磁环境现场监测报告》,围墙外0米工频电场强度14.31V/m,工频磁场强度0.092μT,其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要求。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自2015年12月份进行规划公示以来,升龙又一城部分业主以种种理由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同意该项目施工。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督察期间,该问题也曾反复举报到督察组,后经多次调查,项目各项手续均按要求办理,辐射环境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查处情况在郑州日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后,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为该项目办理规划、人防、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下一步,在做好雪莲变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无。
  九、郑州市二七区D150103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北路与棉纺路交叉口东北角100米路东,密码国际小区门口有几家饭馆,餐厨垃圾倾倒在公交站台的南边。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该问题涉及的建业密码国际小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北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属于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香榭丽社区管辖。该小区门口周边共有“老秦镇米皮、刘记全羊鲜汤烩面泡馍、黄焖鸡米饭、话匣子不一样的新密味、醉翁烤鱼、老北京炸酱面”6家饭店,均为个体工商户,目前都在经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日,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组织办事处环保办、执法中队及密码国际小区所属香榭丽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未发现公交站台有餐厨垃圾,但公交站旁的垃圾桶周围地面有油污。现场询问商户,但无商户承认自己倾倒垃圾。香榭丽社区派工作人员当天晚上到群众反映公交站周围区域进行巡查,当天未发现有乱倒餐厨垃圾的现象。
  日,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到群众反映的嵩山路棉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公交站点周边调查,现场未发现乱倒餐厨垃圾,经现场走访周边居民群众和环卫工人,根据居民及环卫工人反映确实存在乱倒烂菜叶、已使用餐巾纸等餐厨废弃物的现象。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
  1.集中清洗,全面提升。安排高温高压流动水车到嵩山路与棉纺路向北100米处的垃圾桶油污区,先后使用火碱、强酸对路面油污进行深层清理,再用批灰刀对油腻物进行清铲,确保该范围地面彻底冲刷清洗;同时也对下水管网入口全面排查清理,确保下水管网畅通。
  2.综合整治,规范经营。对嵩山北路与棉纺路交叉口以北的门店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突店经营、占道经营,依法取缔夜市摊点,规范经营、还路于民。
  3.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监管机制,组建环境巡查队,加大巡查密度,设置市容监督岗,加强监管,确保整治不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4.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6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乱倒餐厨垃圾行为,并到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驻五里堡执法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问责情况: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对香榭丽社区三级网格长赵琳琳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密码国际小区所属香榭丽社区主任向街道党工委做书面检讨。
  十、郑州市二七区X150053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桃源路40号仟禧国际桃源公寓,多年来垃圾箱陈旧,还是砖砌的90年代露天垃圾箱,平时垃圾成灾,苍蝇蚊子到处乱飞,老鼠成灾,路过此处臭气熏天。此小区公寓楼居住业主483户。一至三层商铺,业主垃圾倒此处,特别门面饭店商铺垃圾也倒此处,饭店垃圾多又脏又臭,垃圾箱又小又旧,根本解决不了环境卫生问题。多年来一直给社区领导反映,他们不作为,不整改,敷衍了事,因为社区领导和物业有利益关系,每次反映上面来检查就好点,检查一走,死灰复燃,不解决根本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仟禧桃源国际公寓位于兴华北街与桃源路交会处,属于新华社区管辖,小区由郑州金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公寓建于2011年,公寓一共30层,负一楼为电动车充电处;一楼至三楼为商铺;四楼至三十楼为住宅,一共483户,租户多于常住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小区内的垃圾投放处属于砖砌垃圾池,群众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小区物业每天早上、下午对此处垃圾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协调配合物业公司将该处的老式垃圾池拆除并对地面进行水冲清理以消除地面油污和异味;
  2.购买十余个垃圾桶代替垃圾池,并督促物业公司对此处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运;
  3.对于商铺产生的垃圾单独存放,及时清理,确保商铺垃圾不再向院内生活垃圾桶内倾倒;
  4.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定期对院内进行消杀作业;
  下一步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专人每日巡查监管,并对新投放垃圾桶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程度及周边环境进行定时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治效果不反弹,同时社区也将在公寓楼内增设意见箱,建立与居民沟通的桥梁。
  问责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对新华社区三级网格长马世克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郑州市中牟县X1200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有100余家畜禽养殖场,占地2000余亩,全部在黄河滩区和可耕地的禁养区内,污水露天排放,粪便露天堆放,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极大的污染。希望:1.依法拆除禁养区内全部畜禽养殖场(小区);2.加强监管措施防止违规建场,让天更蓝水更绿。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狼城岗镇位于中牟县东北部,下辖15个行政村,人口近4万人,其中7个行政村2.8万人在黄河滩区内生产生活。2009年响应上级号召,全面启动砖瓦窑场拆除工作,2011年全部拆除完毕,共拆除窑场365座。根据《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拆除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场的实施意见》(牟发〔2011〕6号)文件精神,中牟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沿黄三镇砖瓦窑场拆除后的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土地属性,原窑场在可耕地上建设的在窑场拆除后进行了复耕,不在可耕地上建设的窑场在拆除后部分转建了养殖场。
  2016年中牟县政府将黄河滩区划定为禁养区后,狼城岗镇政府对在禁养区内263家养殖场实施了关停,其中黄河滩区内养殖场155家。
  (二)现场调查情况
  日下午,中牟县狼城岗镇政府立即召开了全镇干部参加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会议,针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及时启动污染处置应急预案。中牟县畜牧中心副主任在会上作了相关要求。会后,狼城岗镇相关人员连夜行动,书记、镇长亲临一线,动员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对全镇所有行政村养殖场,特别是滩区内的养殖场展开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情况:狼城岗镇共排查出黄河滩区规模养殖场15家,占地342亩。其中:养猪场14家,占地72亩,存栏生猪2230头。奶牛场1家,占地270亩,存栏400头。2018年年初,狼城岗镇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原清空的规模养殖场有复养现象,并于日对15家规模养殖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于日整改到位。在3月份检查验收时,发现还有养殖场没有整改到位。日,又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养殖场重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日全部整改到位。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查办问题时,14家规模养猪场仍有部分生猪没有清空,1家奶牛场有粪污乱堆乱放现象。
  监管情况:中牟县畜牧中心督导人员于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狼城岗镇黄河滩区内有数家规模养殖场户有复养现象,粪污有直排现象,当即责令该镇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于当日向该镇下发了问题交办单,之后畜牧中心督导人员一直在跟进督促,要求该镇迅速处置,消除污染隐患,并要求6月14日前整改到位。中牟县2016年将黄河滩区划为禁养区,日前狼城岗镇关停了禁养区的养殖场,由于个别养殖场受利益驱动,出现了复养现象。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中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狼城岗镇污染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14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和粪污清理完毕,并实施了断水断电,将饲料和设施设备清离了现场,恢复生态面貌;对1家规模奶牛场粪污及时清理,堆积发酵后还田,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对中牟县狼城岗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规模场和养殖户)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改,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对已关停的养殖场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复养,对还未关停的养殖场加强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与监管,防止粪污直排,污染环境。
  问责情况:1.日、13日,中牟县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罚决字〔2018〕第10443号、1046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决定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2.中牟县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启动追责程序。
  十二、开封市尉氏县D150048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西关加油站北,有个绿瓦厂房是做镀锌的,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诉求人称洧川镇有好多镀锌厂没人管,担心地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日,尉氏县环保局联合洧川镇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位置进行了现场检查,举报人反映的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西关加油站北绿瓦厂房实为开封福英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除该公司外,洧川镇还有另外3家企业涉及镀锌工艺,分别为开封市天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尉氏县卓越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一)开封福英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尉氏县洧川镇西街村,法定代表人侯庆福。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酸洗车间未完全密闭,不能形成负压状态,侧吸集气效率低,存在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酸洗池、助镀池、清洗池、污水处理站周边均未设置围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在对该公司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开封市天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洧川镇南关,法人代表秦卫国,日开工建设,6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建设之中,生产设备尚未安装。
  (三)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开许公路西侧),法人代表刘东亚。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污水处理站周边未设置围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四)尉氏县卓越线路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尉氏县洧川镇西街村,法人代表刘二虎,日通过环保验收。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由于处于调试设备和验收监测,断断续续共生产了15天,已验收通过,目前处于停产中。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酸洗车间未完全密闭,存在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酸洗池、助镀池、清洗池、污水处理站周边均未设置围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开封市福英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尉氏县卓越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影响环境的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由尉氏县环保局予以查封,依法处置。对正在建设的开封市天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由洧川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
  问责情况:依据《尉氏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尉氏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县环保局局长李东辉、洧川镇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杜高峰予以告诫。尉氏县环保局对辖区中队长杜高峰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十三、开封市尉氏县D160030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西边有很多塑料管厂,没有任何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都是小散乱污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属群众身边问题。日,尉氏县政府责令县城西边的洧川镇、朱曲镇、邢庄乡、岗李乡、大马乡、门楼任乡、大营镇、蔡庄镇、县新尉工业园区对生产塑料管行业进行了自查。通过排查,共涉及两个乡镇的四家企业,分别是位于尉氏县蔡庄镇的河南万之通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县新尉工业园区的河南省久庄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河南中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乡镇未发现有此类企业。
  (一)河南万之通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尉氏县蔡庄镇东安头村,法人代表李维娜。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厂区基础建设,生产车间内尚未安装生产设备。
  (二)河南省久庄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县新尉工业园区,法人代表贾鲁彬。尉氏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钙粉在装卸过程中确实有粉尘产生。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省子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粉尘、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三)河南省瑞腾管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县新尉工业园区,法人代表王伟。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安装生产设备。
  (四)河南中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县新尉工业园区,法人代表朱颂阳。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原料在装卸过程中确实有粉尘产生。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省子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粉尘、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原料装卸期间产生粉尘问题,尉氏县环境监察大队下达了《关于对河南省久庄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责令两家企业对原料库进行密闭,确保原料装卸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同时对粉尘、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做到高效、稳定运行。
  问责情况:无。
  十四、商丘市示范区D160050
  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大道海之畔小区,小区内污水横流,几个月无人治理,给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
  调查核实情况: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件,具体公示情况见日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第20项。
  十五、商丘市虞城县D160090
  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与睢阳区交界处商永南路路边,有个卸土场,车辆无覆盖到处遗撒,卸土时扬尘大。投诉人在6月15日向虞城县12369、商丘市环保局反映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该地块不属于卸土场,是芒种桥乡废弃的劳务市场再次整改利用,面积约20亩,原来坑洼不平,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道口西村委会商议,报经乡政府同意,由道口西村填置新土,平整地块,统一栽植楸树苗,在日前已经完成地块平整。由于芒种桥乡距商丘市较近,市内部分非法渣土车为牟取暴利,私自从市内施工工地偷运黄土,非法倾倒在平整的地块上,导致该平整好的地块再次出现土堆,卸土时有扬尘。另外,经调查核实,6月15日虞城县12369未接到对此问题的投诉,同时,经商丘市环保局登录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查询,在系统内也未发现对此问题的微信、网络、电话形式的举报。
  日,虞城县在日常督查中已发现举报件反映的问题,立即责令芒种桥乡政府进行整改,当日下午,道路遗撒渣土已冲洗清扫干净,该地块裸露土堆已全部铲平,并用防尘网进行了全覆盖。
  日,接到交办单后,虞城县联合调查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作出如下处理:
  1.由县交警大队对S325省道(商永南路)加强巡查,一旦发现道路遗撒、非法倾倒渣土的车辆将依法查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由芒种桥乡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辖区内S325省道两侧做好重点看管,一旦发现有裸露黄土及时清理覆盖。
  3.由芒种桥乡政府出动洒水车,对辖区内S325省道不间断洒水冲洗,及时清除两侧积土,对道路扬尘做好严格管控。
  问责情况:无。
  十六、商丘市梁园区D170010
  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魏庄村,村东糖稀厂和村南八宝粥厂无环评手续,属于三无企业,投诉人希望取缔两家厂。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梁园区双八镇魏庄村东糖稀厂。该企业属于家庭作坊,无环评手续,2016年7月停产至今。调查时发现该厂院内存放有4个熬制糖稀的大锅和8个盛放糖稀的空桶。
  (二)魏庄村南八宝粥厂。该厂成立于日,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商丘市勋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建华,无环评手续,2016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该厂被梁园区列入“散乱污”企业整治,但双八镇政府对其没有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调查时发现库房存放有包装箱、饮料空瓶和闲置的其他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梁园区双八镇魏庄村东糖稀厂。对调查时发现存放的4个熬制糖稀的大锅和8个盛放糖稀的空桶,已责令双八镇政府立即清除,现已清除完毕。
  (二)魏庄村南八宝粥厂。对调查时发现的包装箱、饮料空瓶和闲置的其他设备,已在区环境攻坚办、环保、食药监局等部门监督下,由双八镇政府全部清除到位。
  问责情况:梁园区政府对双八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双八镇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同时,要求双八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企业再排查,对“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群众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十七、周口市沈丘县X150060
  反映情况:周口市沈丘县白集镇后三庄行政村后两百米,靠红旗运河西岸边有一家非法熬胶厂,利用动物废皮渣和骨头熬制成胶块,每天晚上8点开始生产到次日凌晨4点停止,熬制过程中产生难闻的臭气,影响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厂始建于2016年5月,位于沈丘县白集镇高庄行政村东,业主王苛苛,主要成品是工业明胶。在2017年6月份开展的“打击散乱污”专项行动中,沈丘县对该胶厂进行了取缔,至今未生产。群众反映的臭气并非生产中造成的,而是业主5月份从家中擅自转移到场内堆放的部分原料,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发生了腐烂变质,产生了恶臭,影响了附近村民,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沈丘县白集镇政府联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治理“散乱污”企业的“两断三清”标准依法进行了取缔。下一步,沈丘县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该胶厂的环境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取缔到位不反弹。
  问责情况:针对该企业的违法情况,沈丘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县环保局纪检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沈丘县环保局副局长苗俊生诫勉谈话。沈丘县监察委员会联合白集镇纪检组对白集镇副镇长李连华诫勉谈话,给予环保网格员、高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越强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安阳市内黄县D160045
  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二安镇码头村,村民徐国印家里疑似是杀猪厂,经常利用渗坑往外排放污水、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1.关于信访人反映徐国印家里疑似杀猪厂问题,经核查,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徐国印实名徐治印。2017年7月,徐治印的儿子徐广磊在二安镇码头村东北宅基地内私自屠宰生猪2头,2017年8月被内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于当月取缔到位。经调查组现场调查,徐治印家中无杀猪锅台和杀猪设备,现场无杀猪痕迹。经向邻居询问,徐治印家中自2017年8月至今没有生猪屠宰活动。
  2.信访人反映经常利用渗坑往外排放污水、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徐治印宅基地周边未发现污水、粪便坑排放现象。经询问徐治印及周边群众,徐治印宅基地后边一处空闲宅基地去年拉土垫高,但徐治印屋后的胡同没有垫土,形成低洼地。针对该情况,为防止雨季到来低洼地存水,日,政府组织人员对徐治印屋后低洼处拉土垫高平整,为邻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问责情况:无。
  十九、安阳市文峰区X160083
  反映情况:安阳市老城区裴家巷与中山街交叉口向西路两侧有南北两排占道经营小吃,每天有大量人员扎堆在路两边就餐,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制作食品搞得烟雾缭绕,造成塑料制品遍地都是,擦嘴用的卫生纸、吃剩的菜汤、制作食品剩余的垃圾、蚊蝇随处可见,环境脏乱差。该问题向文峰区委、区政府和文峰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反映多年,说是这两排违法经营点是向有关部门交钱进行占道经营的,遇到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时,占道经营就会撤掉,检查结束当天就会恢复占道经营,长年如此,日日如此。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当事人反映问题属实。该处的确有两排小食品摊位,共计17个移动食品车,属于北大街夜市管理单位中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用食品车为夜市统一购置的仿古食品车,摊位周边设有若干垃圾桶。经查,该处虽有垃圾桶和保洁人员,但是,垃圾乱扔问题时有发生,且保洁人员保洁不及时,造成垃圾外溢,不能及时清扫清运,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1.6月8日,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北大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处经营商户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告知商户立即改正占道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裴家巷与中山街交叉口向西道路两侧已无占道经营小吃摊位。2.文峰区行政执法局于6月19日约谈了中浩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彻底取缔该处所设的17个小吃摊位。该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区域规范经营。同时,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提升环境卫生标准。3.文峰区行政执法局、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北大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增加执法监管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治理效果,杜绝出现反弹。
  问责情况:1.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安阳市中浩餐饮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北大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城管办主任徐鸣革通报批评,让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3.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对片区责任人王桂林通报批评,让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4.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片区责任人刘巧丽通报批评,让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十、安阳市北关区X160117
  反映情况: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安环攻坚〔2017〕23号要求,灵锐公司应于2017年9月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但至今未能开展搬迁工作,工人一直放假在家,没有收入,生活非常艰苦。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要求企业停产,但一年多来没有进一步整改要求,也不落实搬迁补偿,公司没有任何收入,无法对工人的集资款进行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人反映,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安环攻坚〔2017〕23号要求,灵锐公司应于2017年9月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但至今未能开展搬迁工作,情况属实。2.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没有任何收入、无法对工人的集资款进行补偿,情况不属实。自2012年6月起,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资金安置职工。截至目前,200多名职工已全部领取补偿金。
  处理及整改情况:日,灵锐公司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面启动搬迁工作。目前,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做好设备的选型、厂区规划、料场甄选初步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工作,并对搬迁项目进行了投资预算和生产经营财务测算;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成立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迁建工作方案。迁建工作方案对老厂拆除、新厂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了明确。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安阳市市辖区X1600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几个有关安阳市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1.安阳市区机动车鸣笛现象非常突出,成为市区一种新的污染——噪声污染,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和正常休息。2.一些老旧汽车、摩托车及柴油车经常在市区穿行,冒黑烟,超标排放尾气,加重了市区空气污染。希望认真查处,杜绝这些车上路。3.安阳市占道经营问题向来比较突出。占道经营者乱扔乱倒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比如,安阳市北关区曙光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有个典型的存在了多年的占道经营夜市,每天傍晚开始营业至深夜,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调查核实情况:1.安阳市区机动车鸣笛现象非常突出,成为市区一种新的污染——噪声污染,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和正常休息。经查,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加大查处力度;(2)严把源头关;(3)加大宣传力度。
  问责情况:无。
  调查核实情况:2.一些老旧汽车、摩托车及柴油车经常在市区穿行,冒黑烟,超标排放尾气,加重了市区空气污染。希望认真查处,杜绝这些车上路。经查,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固定设卡管控。(2)加强硬件建设。(3)严格路面查处。(4)开展老旧车辆淘汰。
  问责情况:无。
  调查核实情况:3.经查,群众反映的北关区曙光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有个典型的存在了多年的占道经营夜市,每天傍晚开始营业至深夜,垃圾遍地,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
  曙光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侧为曙光建材市场西门口,市场门口南北两侧分别有佳旭超市、曙光房产中介、彩票店、红鹰擦鞋店、五金店、小二推拿店和一家伤辛酸辣粉快餐小店等,曙光建材市场对面南北两侧为五金百货店、医药连锁店和小快餐刀削面店。经排查和走访门店,此处没有占道经营的夜市和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北关区曙光路街道办事处结合此次举报事件举一反三,专门责成街道执法中队对辖区商户展开经营规范整治工作,强化市容秩序。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日间个别门店店外经营等不规范经营现象进行整治,还居民一个安静祥和、干净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安阳市殷都区X0039
  反映情况:来信人称发现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尾气催化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恳请调查殷都区的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和辖区内的汽车维修店及4S店。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交办件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信访人反映的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的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尾气催化剂(三元催化器)均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该公司配备了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所回收的车辆在拆解中安全气囊经公司专业引爆设备处理。建有台账管理记录,未发生过非法转移。
  但企业在台账记录管理上存在不规范情节,记录不详细、不系统,没有把每辆车产生的危废情况记录在档。
  2.对辖区54家汽车维修企业(包含4S店)逐一排查,截至目前,辖区维修企业共回收废电瓶158块、废机油11705升,拆除烤漆房23家。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台账记录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殷都区将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大排查活动,强化对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和汽车维修企业及4S店的监督管理,使其涉危废物得到合法处置,严防非法转移危废、非法倾倒危废等行为发生,要求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和汽车维修店及4S店按照一车一档登记造册,台账精细化、系统化管理。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鹤壁市开发区D170036
  反映情况:鹤壁市开发区华龙社区杨小屯村村主任刘来顺不顾污染环境后果,将村里上世纪70年代修的水库、后经渤海路办事处同意批复修建的莲花公园当成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场地,填埋垃圾2万多车,收取卸车费100多万元,村主任刘来顺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手中的权力将美丽如画的莲花池租赁给朋友申新红、侄儿刘明涛等人,自己也分得了赃款!现在我村地下水严重污染,井水都是浑的,在七八月的雨季,西部山区的雨水没处存积,严重危及我们的安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为重访件。1.反映的“水库、莲花公园、莲花池”,实际上是开发区杨小屯村一处废弃池塘,不属于水库,开发区工管委、渤海路办事处从未批复修建“莲花公园”。2.2008年3月该村村民申某与21户村民达成承包协议,对该宗土地开挖并建成池塘,铺设防渗网,用作种植莲藕;后来因水源断流、无法引水,出现干涸龟裂,遂成为一处废弃池塘,2009年10月申某不再承包该宗土地。2016年4月,新的承包人承包该宗土地后,因无法种植粮食作物,决定对废弃池塘进行埋土填池后复耕。随后与渣土公司联系,作为弃土场使用,每车收取一定费用。2017年10月停止弃土。但由于管理不严,存在附近村民在此随意倾倒垃圾现象。3.该宗土地实际承包人中刘明涛确系村委会主任的侄子。4.开发区已于6月19日和6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宗土地地下水和土壤进行采样,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再作进一步处理。5.杨小屯村南有1条自西向东长约140米、宽约5米的自然沟,用于雨季泄洪。现场检查时,该泄洪沟内堆积有部分杂草,对泄洪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擅自设立弃渣场收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展开调查;二是加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行为的巡防监管力度;三是对自然沟内堆积的杂草进行了清理和疏浚。同时,开发区管委已安排有关部门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拿出意见和制定措施。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鹤壁市浚县D180054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卫贤镇前公堂村有十几户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鸡粪随意排放,污染环境,请相关部门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卫贤镇前公堂村共有11个养殖场户,其中有养蛋鸡场户5个,存栏只不等;养肉鸡场户1个,存栏8000只;养猪场户2个,分别存栏230头和500头;养羊户1个,存栏100只;养牛户1个,存栏30头;养蛋鸭户1个,存栏3000只。11个养殖场户中除1个养猪户存栏500头为规模养殖场外,其他10个均为非规模养殖场户,非规模养殖场户占91%。有9个养殖场户建有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贮粪场或贮粪池,有3个养殖场户建有贮尿池。由于当前没有成熟的适合中小养殖场户臭味处置的有效办法,确实存在养殖臭味情况。现场发现畜禽粪便露天随意堆放痕迹,由于鸡粪为半固态,在晾晒过程中有臭味产生。11个养殖场中2个猪场均建设有贮粪场和贮尿池,其他养殖场建设有贮粪场,1个蛋鸭场和5个蛋鸡场做到日产日清,1个肉鸡场采用厚垫料饲养,没有污水外排,1个肉羊场和1个肉牛场污水不外排,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卫贤镇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整治方案》,将前公堂村列入重点整治村之一,集中精力对全村的11个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对11个养殖场户送达《卫贤镇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告知书》,明确整治要求;二是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养殖场户依法立案处罚,起到以案促改的效果;三是对卫贤镇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其尽快整改规范。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鹤壁市山城区D180073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宝马宾馆隔壁馨苑住宅小区,长时间受宝马宾馆锅炉房的影响,噪声严重扰民,打110报警上百次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宝马宾馆共有一台4吨燃气锅炉,锅炉置于宾馆东北角的锅炉房内,锅炉噪音主要来自锅炉运行噪音和锅炉排气噪音。群众反映的宝马宾馆隔壁鑫苑住宅小区实际为鑫苑南社区,位于宝马宾馆锅炉房围墙东侧约15米。经对鑫苑南社区部分居民走访,居民反映宝马宾馆锅炉噪音影响夜间休息,曾有人打110举报。经现场检查,发现宝马宾馆锅炉房玻璃破损,锅炉房有噪音。
  处理及整改情况:宝马宾馆已对锅炉燃烧电机加装隔音罩,对锅炉房破损玻璃进行了修复,6月30日前完成双层真空隔音玻璃的更换安装;对锅炉排气噪音,通过采取缓慢释放以达到降噪效果。为避免影响群众夜间休息,宝马宾馆已将锅炉运行时间调整为每天的7:30~12:00,14:00~21:00,21:00以后不再运行。为确保整改效果,山城区委托检测机构对锅炉噪音进行检测,不达标将持续整改,坚决保障群众权益。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新乡市延津县D170015
  反映情况:新乡市延津县小城村东南角有一家养鸡场,鸡粪堆放场区外围,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4年刘志营开办肉鸡场(自2018年5月至今未养殖),养殖技术落后,鸡粪堆放于场区外,影响周边。
  处理及整改情况:王楼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清除场内外垃圾粪便,终止养殖。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新乡市辉县市X00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辉县市常春镇张村丁春来、张宏伟等人在张村乡常年违法烧制氧化镉、海绵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查污染企业”和“查违法行为嫌疑人”双管齐下的思路,辉县市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在“查污染企业”方面:一是重点排查张村乡辖区。张村乡组织乡镇机关和职能站所人员及各村“两委”干部等135人,对全乡24个行政村拉网式排查,先后对14个已拆除“小土”项目逐一进行了复查复核,对所有废弃厂房、偏僻院落进行了深入检查,未发现有生产海绵镉、氧化镉企业。在排查过程中,张村乡将黄道水村西北三凹里1家已拆除的“小散乱污”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该企业是日张村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现场勘察时,未发现工人和经营者,经多方调查,未能联系到经营者,现场仅有砖垒式燃煤炉。日,张村乡政府组织企业办、派出所、环保所对该燃煤炉进行了强制拆除。针对信访案件中反映的违法烧制氧化镉、海绵镉问题,日,辉县市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在该企业原址上取了9个土样,化验结果将在10~12个工作日内出具。待化验结果出具后,辉县市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拉网式排查。除张村乡以外,其他21个乡镇(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结果由乡镇主要领导和环保所长签字确认。其他乡镇均未发现有生产氧化镉、海绵镉企业(项目)。在“查违法行为嫌疑人”方面:经公安部门对辉县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逐一排查,具体情况是:辉县市常住人口中姓名为“丁春来”的有1人,经多方联系,丁春来目前在广东省江门市,公安部门已前往对其进行外调;常住人口中姓名为“张宏伟”的有19人,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公安部门正在进行甄别、筛查。待公安部门确定被举报人身份信息、对其作过调查取证后,再进一步作出依法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公安部门加快对丁春来、张宏伟等相关人员调查问询、案件侦办进度,尽快摸清信访反映问题的实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责成环保部门与第三方公司加强沟通联系,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出具后,及时依法处理。三是责成各乡镇(办事处)和环保、工商、工信等有关部门加强涉重金属企业(项目)监管,严查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问题,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切实加大巡查监管、暗查核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执法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发现的涉重金属环境违法行为,既查处违法企业,又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环境安全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新乡市卫辉市D170006
  反映情况:卫辉市李源屯镇彦村粮库里面有两家砂石厂,白天不干晚上生产磨石粉,粉尘污染严重,老板是郭黎明在工商所上班,李源屯镇镇长有股份是该厂的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日,卫辉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卫辉市环境保护局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卫环纠字〔2018〕0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露天堆放物料,并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制作现场勘察(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对违法事实进行拍照取证。6月11日,卫辉市环境保护局又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卫环罚责改〔2018〕第011号)。
  问责情况:卫辉市纪委监察委已介入调查。
  二十九、新乡市卫辉市X160100
  反映情况:卫辉市安都乡口头村部分党员干部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串通,疯狂盗采国家河砂资源(沧河河道口头段),破坏环境。身为河长的乡党委副书记刘鹏不仅没有负起管理看护沧河河砂资源的工作,反而默许不法分子盗采河砂资源。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6年年初,个别不法人员利用钩机、铲车等设备,买通沿河荒地种植所有人,私采乱挖河道南侧的鹅卵石。2016年,安都乡政府联合卫辉市交通、水利、地矿、交警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予以查处和取缔。2016年10月,在沧河河道与226省道路口设置限高杆两处,并设置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任命乡政府包村干部刘克彬为沧河河道巡逻队队长,组建巡逻队伍,负责沧河河道的巡查工作。
  问责情况:卫辉市纪委监察委已介入调查。
  三十、新乡市X16001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关于加强废旧汽车行业产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报告,来信人称发现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尾气催化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恳请调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安阳市鑫州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许昌市金回物资有限公司、鹤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新乡市金属回收管理总公司等汽车拆解和各地大量汽车维修、4S店等。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大量危险废物”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存在地面油污、灰尘没有清理干净等环保问题,应为部分属实。新乡市金属回收管理总公司成立于1975年,2012年企业改制,2014年5月注册成立“新乡市金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经河南省商务厅批准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具有河南省商务厅备案的《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备案证书》,证书编码:豫车回企证书第0010号。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了《关于新乡市金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2000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噪声、固废)的批复》(新环验〔2018〕17号);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处置协议》、与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废铅蓄电池回收协议》,建立了回收台账。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大量危废物。检查中发现地面油污,尘土未清理干净,拆解件乱堆乱放,油水分离装置未正常运行等环保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整改。加强对报废拆解企业危废物的管理,要求企业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危废物收售台账及规章制度,确保全部危废物交售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防止危废物流向非法市场。目前,检查中发现的油污、尘土、乱堆乱放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一、焦作市修武县D150043
  反映情况: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洼村大队东北边,周迎春养猪场离水源只有两百米,粪便废水横流,气味刺鼻,苍蝇满天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周迎春养猪场离水源只有两百米”问题。经查,该举报属实。2016年1月,修武县西村乡洼村村民周迎春与洼村村委会签订协议,租用该村东北杨掌低洼荒地建设养殖场,当年投入生产。经现场勘察,该养殖厂距村民居住地直线距离800米,占地面积约1.2亩,厂区内建设有3个猪舍,其中育肥间279平方米,妊娠舍200平方米,产房96平方米,养殖规模为年出栏350头。目前,该养殖场共养殖育肥猪72头,妊娠猪12头,哺乳母猪4头。根据《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武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修政文〔号)规定,周迎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于举报中所称“离水源只有两百米”问题。经现场调查,所称“水源”为直径10米,高3米,容积235立方米的蓄水池,该蓄水池位于周迎春养殖场东南250米的山坡高岗处,与周迎春养殖场落差约7米,西村乡洼村村委会于2000年建设,2016年9月修武县公安局帮扶洼村时投资3万元予以封顶,用于防止蓄水池内水质污染。蓄水池内水源来源于村内饮用水井水提灌形成,主要用于林木灌溉、干旱期和特殊情况下洼村村民饮用。
  (二)关于“粪便废水横流,气味刺鼻,苍蝇满天飞”问题。经查,该举报属实。日,经修武县案件落实组现场调查,周迎春养殖场未建设标准化堆粪厂、废水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废水直接排入距猪舍7米远35平方米的坑内,造成气味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修武县西村乡于日下发《中共西村乡委员会西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畜禽养殖场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发〔号),明确规定,从2018年—2020年,逐步关闭辖区内养殖场。根据文件精神,西村乡洼村村委会于日,对周迎春养殖场下达关闭通知,要求2018年9月底前关闭停养。为加快养殖场关闭进度,西村乡洼村村委会以点带面,经多方做周迎春的思想工作,该养殖场于日关闭到位,并对排放坑内的粪便废水予以清理,黄土覆盖。
  问责情况:日,中共西村乡委员会对在环境整治过程中网格责任落实不力的乡第三管区区长李继军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对西村乡洼村村委会主任杨海州(网格长)给予诫勉谈话并全乡通报批评。
  三十二、焦作市孟州市D150052
  反映情况:1.淮河大道和046县道西边有个广济药业,生产过程中经常排放废气。2.西环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康达尔饲料厂,生产过程中经常排放废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淮河大道和046县道西边有个广济药业,生产过程中经常排放废气问题。
  经调查,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81号,主要建设有年产2500吨饲料级核黄素生产项目,生产核黄素采用全生物发酵法工艺。主要产生废气是发酵工段的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于2010年11月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验收。
  1.工艺废气提标改造情况。2015年3月,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该企业对所涉产生废气的部位(多效蒸发系统、提取罐尾气、重污池池体、多效废水回收池、多效冷凝水池及污水生化调节池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密封处理),以高温焚烧的工艺对废气进行深度除臭。2016年3月起,该企业完善了尾气处理设施,密封了滚筒刮板干燥机加热槽和加热筒,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导入五效蒸发的冷凝器,不凝尾气进入公司废气收集管网,送入锅炉焚烧处理。为彻底解决该厂区周边异味的情况,2016年6月,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再次对广济药业下达了《关于对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孟环保〔2016〕46号),该企业对五效蒸发尾气治理、滚筒刮板式干燥系统、废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整改。2017年3月进行了项目竣工监测,经第三方检测,废气达标。
  2.锅炉烟气提标改造情况。2016年8月,为进一步强化废气治理效果,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孟环限〔2016〕04号)的要求,该企业开展了锅炉废气脱硝治理工程,采用SNCR工艺和电脑相结合,实现远程控制生产自动化。经查看该厂近期在线监控数据,锅炉烟气SO2、NOX和颗粒物均能稳定达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特别排放限制要求。此项问题属实。
  (二)关于西环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康达尔饲料厂,生产过程中经常排放废气问题。经调查,举报件反映的“西环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康达尔饲料厂”,实为河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厂址,该公司已于2017年6月整体搬迁至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销售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机肥料等。
  现场检查,河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址未发现生产迹象,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均已清空,废弃旧设备用封条封存车间内,未发现排放废气的情况。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经常排放废气的问题,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对厂区废气进行监测。目前,该企业已与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检测协议,近期对厂区废气进行再检测。
  问责情况:无。
  三十三、焦作市孟州市D150063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移民新村有一个化工镇,姚喜鹏办了一个黄姜厂。1.大量盐酸水排放到厂内渗到地下。2.大量烧煤。3.厂内的反应罐将污水抽到池子内,经过压干再次排放地里。孟州市环保局保护该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反映的黄姜厂实为孟州市瑞盈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有年加工1000吨中药材项目。生产工艺为将鲜丹参、鲜黄姜等原料经过清洗、粉碎、蒸煮、发酵、压滤烘干后制成品,其中蒸煮工段需使用盐酸。按照《河南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有关规定,该项目列入孟州市“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完成后在孟州市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备案。
  (一)关于大量盐酸水排放到厂内渗到地下问题和厂内的反应罐将污水抽到池子内,经过压干再次排放地里,孟州市环保局保护该企业问题。经调查,该厂按照现状评估要求,建设了日处理能力3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蒸煮工段产生的酸性废水(pH约5.5)与其他废水混合后加碱中和,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无废水排放,无法提取水样监测。经调查询问,该厂污水处理设施于2018年5月中旬因设备故障停用,在污水处理设施停用的情况下仍然生产至6月10日,其间产生的酸性废水经熟石灰中和后直接排入厂区内土地。针对其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6月17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再次进行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周边5个水井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厂周边地下水耗氧量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Ⅴ类标准,其余指标pH、氨氮、总磷满足Ⅳ类标准。此问题属实。
  (二)关于大量烧煤问题。经调查,该厂原有一台4蒸吨燃煤锅炉,已于2016年7月将主要管件和部位切割,不具备生产能力。目前,该厂使用一台4蒸吨燃气锅炉供热,厂区内未发现散煤堆存。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厂内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针对其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孟环罚先告〔2018〕第41号)。同时,对其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三十四、焦作市温县D150073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温泉镇滩陆庄黄河边,闫炎、王洋、王超抽沙卖沙,每天凌晨到早上卖沙,没有覆盖,沙尘满天飞,损坏道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1.关于反映焦作市温县温泉镇滩陆庄黄河边,闫炎、王洋、王超抽沙卖沙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温县国土部门现场勘查,举报位置定位与“温县与巩义所有权接边界线”的影像图套合,结合谷歌地图影像比对,该地块大致位于东经113°08′04″、北纬34°51′03″,该位置位于巩义市境内。同时,温县公安部门已安排专人对该线索中涉及的王某、闫某等人展开调查取证,身份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2.关于反映每天凌晨到早上卖沙,没有覆盖,沙尘满天飞,损坏道路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温县黄河街道办事处调查,运砂车运输路线为:黄河岸边向北沿滩陆庄防汛路到五号路,从五号路向西行驶至张庄防汛路,向北至子夏大街。其中,滩陆庄防汛路有2处压坏,其余路段未发现损坏现象,目前,已对损坏路面进行了整修。自6月15日,温县公安局安排警力每天22时至24时在该区域运砂车辆必经路段设卡检查。6月18日,温县公安局、水利局、河务局、海事处等单位对滩区采砂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未发现违法采砂运输车辆通行。6月19日,温县公安局安排警力到滩陆庄南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运砂车辆从温县辖区通行。
  处理及整改情况:1.温县公安局已安排警力对全县河道开展巡查,尤其对每天23时至凌晨3时这一高危时段,要求巡逻警力以每两小时全面巡查一遍的频率开展巡查防范,全面挤压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空间,确保打击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黄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洒水车对运砂车行驶路段进行洒水冲洗作业,强化扬尘管控。在各村设立生态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3.温县河务局组织水政监察人员重点对该河段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高度关注河道内情况,并对本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河道巡查密度,杜绝本辖区类似情况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五、焦作市博爱县X150049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建宏机动车检测中心(私人企业),私自降低环保检测标准,将在外地市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吸收到本检测中心,本省的郑州、济源,外省的山西晋城、长治、太原等环保检测不合格大货车、特种车在本中心检测,环保全部合格;该举报与第X140039号的对象及内容完全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一)审查公司资质、确保主体合法。6月15日,博爱县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信访举报件交办单中的博爱县建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贵屯村东丰收路北侧,属独立法人企业,成立于2011年3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278XG。于2014年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2015年取得环保检测资质,各项证照齐全,属于合法企业。
  (二)细查检测流程、保证数据真实。焦作市博爱县建宏机动车检测中心所有环保检测数据只有实时上传至焦作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和河南省机动车环保检测平台,核实并核准符合GB-、HJ/T241-2005标准后方可出具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报告,认定为环保数据达标;此报告为系统自动审核生成,不可能有人为改变数据现象发生。通过在焦作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调取近期博爱县建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数据,其中该公司日至日共检测郑州、济源、晋城、长治、太原大货车、特种车共计398辆,其中3辆由于环保检测不达标,已由焦作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进行了平台锁定,待维修治理后方可复检。
  (三)抽查检验结果、严格执行标准。依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南省环保厅机动车环检机构检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398份中的检验报告随机抽查5份和对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系统显示的相关信息进行抽查,该公司机动车环检是按照《河南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河南省环保厅2015年1号公告)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同时对该公司出具的机动车环检检验报告授权人签字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该公司用于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均取得了有效期检定报告;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私自降低环保检测标准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但是博爱县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下步工作中,将对该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确保该公司各项业务及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河南省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的规定标准执行,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三十六、焦作市沁阳市X15005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焦作市沁阳市团结东路分布着水南关村4、5家制革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利用丹河向城河注水时机偷偷排放城河内,再流到天鹅湖、小关河等城区河道,严重污染河道水质。2.沁阳市东环路合作街段沁河大堤有家鸟类动物养殖场,距居民区仅150米,动物产生的粪便不做处理排放,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没见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沁阳市团结东路分布着水南关村4、5家制革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利用丹河向城河注水时机偷偷排放城河内,再流到天鹅湖、小关河等城区河道,严重污染河道水质的问题。
  沁阳市团结东路沿线共有6家制革企业,分别为沁阳市金河皮业有限公司、沁阳市腾轩鞋材有限公司、沁阳市正威鞋材有限公司、沁阳市锐帝皮业有限公司、沁阳市大唐鞋材有限公司、沁阳市飞马皮革涂饰鞋材加工厂,全部于2016年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环境现状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告。主要从事皮革的后修饰、整理,没有鞣制工段。废水主要是喷涂废气净化装置定期排放的除尘水、冲洗地面的污水和生活污水,与沁阳市水南关村以及周边的餐饮、小区的污水混合在一起,经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污水管网较细,在雨水多的时候存在污水溢流到护城河的情况,对护城河的水质造成了影响。
  沁阳市引丹河入沁的工程是为了改善护城河和天鹅湖的水质,补水线路为丹河→护城河→济河,其中护城河水流经天鹅湖时,一部分水进入天鹅湖,再经小关河流入济河。今年以来,为了不影响滨河公园改造进度,沁阳市住建局要求暂停丹河水入城,护城河、天鹅湖、小关河没有新鲜水补充处于断流状态,加之进入夏季后气温高导致水质发酵,致使水质受到了一定影响。6月18日,经对护城河、天鹅湖、小关河采样分析,均不含制革行业特征污染物。不存在企业利用丹河向护城河注水时机偷偷排放到护城河内,再流到天鹅湖、小关河等城区河道的行为。
  (二)关于沁阳市东环路合作街段沁河大堤有家鸟类动物养殖场,距居民区仅150米,动物产生的粪便不做处理排放,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没见处理结果的问题。
  沁阳市政府组织环保、农业、林业、辖区办事处等单位对沁阳市东环路合作街段沁河大堤进行排查,发现在沁河大堤合作街段一个草料贮存场院内饲养有一只矮马,一只羊驼,四只袋鼠。院内种有一片桑树林,动物产生的粪便用于桑树林施肥,由于天气炎热,自然挥发有粪臭味的情况属实。
  沁阳市环保局经查阅2018年至今的热线投诉记录,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投诉。
  处理及整改情况:1.沁阳市环保局对以上6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产,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这6家企业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整改方案。
  2.沁阳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东环路合作街段沁河大堤西侧的草料贮存场院内饲养的动物进行清理,目前饲养的动物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依据沁阳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规定,怀庆办事处纪检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合作街村民小组长王艳诫勉谈话。
  三十七、焦作市博爱县X160007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许良村北西街至王庄村口往北500米一个体养猪户,产生粪便遍地流,臭气熏天,蚊蝇扑面,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6月17日上午8时,博爱县农业局和许良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经现场摸排,许良村北西街至王庄村口不止一家个体养猪户,共有9家个体养猪户,共存栏600头,有一处占地约0.7亩堆粪场,一户养殖户存在粪便遍地流现象,臭气熏天,蚊蝇扑面,影响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1.养殖场处理情况。对9家养殖场采取关闭措施,共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目前对母猪、达到及未达到出栏标准的生猪共530头,已全部清场到位。二是对刚繁育正在哺乳期的幼猪,7月20日前清场。2.堆粪场处理情况。占地约0.7亩堆粪场,已取缔到位,恢复为农田,种植上玉米作物。3.产生粪便遍地流处理情况。一户养殖户存在粪便遍地流现象,已责成养殖户当日对粪便进行收集,环境卫生彻底整治到位。
  问责情况:日,许良镇纪委对许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环保网格长杨保金给予诫勉谈话。
  三十八、济源市X150022
  反映情况:济源市邵原镇花园村的宇航石料厂和恒盛石料厂非法占地,非法挖砂,废料乱堆乱放,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6月15日至20日,济源市对宇航和恒盛2家石料厂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2家石料厂均无合法用地手续,市国土局于日将其违法行为列入整改台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市水利局对其在河道内采挖砂砾石的行为,分别要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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