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运动会致辞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立定跳远教案,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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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花垣小学成功举办54届运动会
| 发布时间: 23:35:27
【中国网-传媒经济】湖南消息 &(记者 蒋水妹 &通讯员 &石秋宏) &11月3日,湖南省花垣县花垣小学第54届田径运动会缓缓的拉开了帷幕。操场上彩旗飘扬,天空万里无云,先是鼓号队吹吹打打地进入会场,随后就是各班运动员喊着自班的口号绕会场一周,为自己鼓劲喊加油。该校党支部书记王槐辉为此届运动会致辞,随后运动会在校长周洛军宣布开幕声中展开角逐。
此次运动会为期3天,从11月3日起至5日止。实行年纪赛,比赛项目分别为:一、二年级50米、100米、200米、400米、立定跳远、垒球、迎面接力(一、二、三年级)(男、女各15人);三——六年级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跳高、跳远、垒球、跳绳(90秒钟)、4×200米接力等比赛项目。运动场上,运动员们龙腾虎跃,奋力争先,充分体现了花垣小学学生青春活波,拼搏合作,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观众席上,全体学生激情澎湃,不断为运动员们加油鼓劲,使他们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
集体的努力,众人的配合,在一阵阵呐喊声与掌声中化作无穷的动力,参赛的同学纵情地投入着。运动会现场,气氛热烈而高涨,助威声此起彼伏,跃动的倩影在运动场上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经过三天的紧张激烈的比赛,各年级各班的运动员在操场上奋力拼搏分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来源:中国网-传媒经济
责任编辑:陈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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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盐城市阳光体育运动联赛――中小学生足球等15个项目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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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盐城市阳光体育运动联赛――中小学生足球等15个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2013年盐城市阳光体育运动联赛――中小学生足球等15个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13年盐城市阳光体育运动联赛――中小学生足球等
15个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1、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盐城赛区)暨盐城市第三届“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3--6
2、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7--8
3、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9--10
4、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10--12
5、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竞赛规程………….13--14.
6、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15--17
7、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18--19
8、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20--21
9、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竞赛规程…………22--23
10、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网球比赛竞赛规程…………24--25
11、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竞赛规…26--27
12、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竞赛规…28--29
13、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竞赛规程…30--31
14、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32--33
15、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保龄球比赛竞赛规程……34--35
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盐城赛区)
暨盐城市第三届“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城市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盐城市足协
三、协办单位:亭湖体育局、亭湖教育局、盐都体育局、盐都教育局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第一阶段联赛,2013年3月至6月第二阶段联赛,在小学组设定四个点、初中组设定二个点。
五、参加单位:盐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布点学校
六、参加办法
(一)比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1、小学生男、女组(日-日出生的运动员)
2、初中男、女组(日-日出生的运动员)
(二)参赛资格
1、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在籍的就读学生。
2、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按照《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注册管理规定》办理注册,并到所属市级联赛委员会领取由全国联赛委员会统一制版、编号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参赛资格登记证》,领取参赛资格登记证的审核依据为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审核、管理单位为市级联赛委员会。市级联赛委员会审核完毕后上报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运动员凭此参赛资格登记证参加本年度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小学组比赛实施运动队注册制度
(三)报名
1、报名运动队必须准确填报下列内容
(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一式两份;
(3)运动员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近照);
(4)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登记证号码及学籍卡号;
(5)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6)运动员医疗及伤病保险证明复印件;
(7)各成员校在收到《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后一周内上报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人员名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2、初中女子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参赛人数至少16―20人,男至少8人,女至少8人,运动员人数最多不超过25人;小学男、女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参赛人数男队员至少在7人以上,女队员7人以上,运动员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
3、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4、报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内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运动队参加比赛。
5、报名运动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6、运动员的报名单在联赛开始前经市级联赛委员会确认后,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在本地区联赛开始前一周,上报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
七、资格审查
&& (一)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其资格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审查确认,方可参赛。
&& (二)各成员校所有参赛运动员需参加校园足球联赛注册、保险和参赛证方可参加比赛。无校园足球注册、保险和参赛证发生比赛伤害一律由各成员校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赛制
&&& 年度盐城市校园足球联赛小学组采取5人制,初中组采取7人制。
(二)联赛时间
全年度联赛分两个阶段举行:
第一阶段于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间举行。初中组分为两个赛区,小学组分四个赛区进行比赛,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最后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如有两队积分相同则按两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确定,胜者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三队的净胜球、进球数进行比较,多者列前;如还无法确定则进行抽签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于2013年4月至6月间举行。初中组分两个赛区,第一阶段各小组赛积分列前四名的队伍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联赛的第一至第八名,第一阶段各赛区积分列后四名的队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联赛的第九至十六名。小学组分四个赛区,第一阶段各赛区前两名的队伍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联赛的第一至第八名,第一阶段各赛区积分三、四名的队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比赛的第九至第十六名,第一阶段各赛区积分五、六名的队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联赛的第十七至二十四名;第一阶段各赛区积分七、八名的队为一个赛区,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出年度联赛的第二十五至三十二名(名次排列方法同第一阶段)。
九、竞赛规则、规定
&1、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必须是标准天然或人工草皮足球场,(小学组、初中组比赛中,边线球与《江苏省青少年年度比赛》规程一致,采用手抛球)。
&2、小学生组比赛为5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中学生组比赛为7人制,比赛采用5号球。
&3、每场比赛时间:小学生组每场比赛45分钟,分三节举行每节各1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初中组比赛每场60分钟,分三节举行每节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所有组别每场比赛报名队员均可替换,位置不限(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队员一经替换出场不得再替换入场。
&5、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动停赛下一场(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6、如因不可抗拒原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7、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
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8、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9、比赛穿胶钉的胶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场下队员及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10、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得佩戴饰物。
11、各参赛队为教练员、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一)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比赛弃权论处,并停止其学校一年以上的注册及比赛资格。
(二)一名运动员一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所违规代表运动队相关参赛成绩按0:3判负,如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三)凡被取消注册资格的运动队、运动员,由所属市级联赛委员会报送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
(四)在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二次,将处罚停赛一场。
1、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做累计;
2、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3、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将处罚停赛一场。
4、比赛中严禁铲球,违者球员在裁判员出示红牌后,停赛两场,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五)凡无故不参加联赛、参加比赛的场上球员人数(小学组不足三人包含三人;初中组不足四人包含四人)或在比赛中途弃权的布点学校,违反条例两次取消布点学校的比赛资格,由市级联赛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下列处罚:1、警告;2、通报批评;3、取消布点学校的荣誉称号;4、摘牌。
(六)处罚详细内容以《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为准。
十一、赛区管理
(一)赛区委员会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负责组建组委会,组委会应建立安保、竞赛、接待、财务、纪律等机构,处理赛区的各项工作,确保赛区竞赛和其它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二)赛区负责组织“纪律委员会”处理并向组委会、市校园足球联赛工作委员会报告比赛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
(三)赛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的规定处理教练员、运动员和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赛区委员会在比赛结束后,必须认真写出赛区工作总结,连同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和具有相关资料的软盘,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上报市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并将成绩册寄往各参赛学校。
(五)如赛区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市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有权追加处罚。
(六)凡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赛区,在印制秩序册时,必须印有联赛标识;同时,必须在主赛场显要位置悬挂联赛标识。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由市级联赛委员会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市级联赛委员会和足协负责联赛的裁判费、比赛的会务费、器材设备及相关的组织费用。各布点学校负责参赛的交通费、餐费、服装等费用。
十四、奖励
(一)联赛委员会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校长奖”、“优秀足球指导员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赛区奖” 等奖项。
(二)比赛奖励小学组前八名、中学组前六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五、未尽事宜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和承办赛区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市级联赛委员会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东台市体育局& 东台市教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4月中旬在东台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少 年 组:99-2000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1年出生
儿童乙组:2002年出生
儿童丙组:2003年出生
儿童丁组:2004年以后出生
2、竞赛项目: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者可按骨龄检测结果升至相应年龄段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先循环后淘汰制,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采用21分(即每球得分)制。
3、各组只有2人报名的不比赛。
1、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2、交通费自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算。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滨海县体育局& 滨海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4月下旬在滨海县体育馆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少年甲组:97年-98年出生
少年乙组:99年-2000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1年出生
儿童乙组:2002年出生
儿童丙组:2003年出生
儿童丁组:2004年以后出生
2、竞赛项目:单打、团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但各组别报团体的人数最多各4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经升组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的成人标准球台和红双喜牌三星40毫米硬质白色球。
3、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际乒联最新规定的球拍。
4、团体赛(各单位选派3人上场比赛,其中1人必为直拍&正、生、反、长胶&打法的队员)采用五场三胜制(即:A-X、B-Y、C-Z、A-Y、B-X);单打比赛人数确定是五局三胜制还是三局二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
5、比赛实行无遮挡发球及“一分钟暂停”的有关规定。
6、单打先分组循环,后淘汰;团体赛先分组循环,后同名次交叉决赛,决出一至六名。
7、赛前对儿童组运动员进行文化成绩测试。
8、上场比赛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省注册证或个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全队在各项比赛中名次分之和排列名次),不足6队(含6队),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分。
2、单打、团体比赛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队(含6人/队)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名。
3、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4、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3、报到时,参赛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运动队须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东台市体育局& 东台市教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5月上旬在东台市体育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
少年组(男、女):98-99年出生
儿童甲组(男、女):年出生
儿童乙组(男、女):年出生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运动员各组别不得少于10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4、每队需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一致。
5、凡参赛的运动员除儿童乙组外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经升组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3、比赛视运动队数采用不同的竞赛方式。
4、每场比赛为4节,每节10分钟,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第一、二节可暂停2次,第三、四节可暂停3次。
5、参赛时抽签号码在前的主动与抽签号码在后的协商出场服装,以防颜色相同。
6、比赛少于3个队不进行比赛。
八、记分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2、总分=比赛积分。总分高者,总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
3、按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含6队),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算。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5、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少年组、儿童甲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儿童乙组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3、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4、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射阳县体育局& 射阳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四、时间和地点:5月中旬在射阳县少年体育学校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级别
1、竞赛组别
少年甲组:96年-97年出生;
少年乙组:98年-99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0年-2001年出生;
儿童乙组:2002年-2003年出生;
2、竞赛级别
少年甲组:
男子:52、56、62、69、77、85、85+公斤级
女子:48、53、58、63、69、75、75+公斤级
少年乙组:
男子:47、52、56、62、69、77、85、85+公斤级
女子:44、48、53、58、63、69、69+公斤级
儿童甲组:
男子:44、48、52、56、62、69、77、77+公斤级
女子:40、44、48、53、58、63、63+公斤级
儿童乙组:
男子:40、43、47、52、56、62、62+公斤级
女子:36、40、44、48、53、53+公斤级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儿童乙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经升组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及其有关规定。
2、运动员一经报名报项,不得更改。赛前称体重,出现与报名时超体重者,以弃权论。
3、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省注册证或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组、各级别以总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名(含6名)时,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名。
2、设男、女团体总分奖,并奖励前六名。以各运动队男、女在各组、各级别的总成绩名次分之和计算男、女团体总分。
3、设团体总分奖,并奖励前六名。以各运动队男、女团体总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5、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报名表一率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详细注明自费参赛与工作人员性别,报名后不得更改。
3、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少年甲、乙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儿童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裁判长、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4、各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建湖县体育局& 建湖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在建湖县体育中心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 竞赛组别
少年甲组:96年-97年出生
少年乙组:98年-99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0年-2001年出生
儿童乙组:2002年-2003年出生
2、& 竞赛项目
少年甲组(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少年甲组(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少年乙组(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1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少年乙组(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儿童甲组(男子10项): 60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立定跳远、跳高、后抛实心球、垒球。
儿童甲组(女子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立定跳远、跳高、后抛实心球、垒球。
儿童乙组(男子8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远、垒球、跳高。
儿童乙组(女子8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远、立定跳远、跳高、垒球。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运动员若干。
2、各单位参赛经费由各县(市、区)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报项规定: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个队参赛,从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中组队。
6、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儿童乙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升组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省注册证或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3、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制作。
4、不足3人(队)报名的项目不比赛,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5、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双倍计算。
八、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队(含6人/队),不递减录取,按高限录取名次。
2、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并分设男、女团体总分奖,根据各单位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名次分之和分别排列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名次和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名次,并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4、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少年甲、乙组和儿童甲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儿童乙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临时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3、各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器材说明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亭湖区体育局& 亭湖区教育局
三、竞赛时间、地点:6月上旬在盐城市文港小学举行
四、参赛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
少年组:99年―2000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1年―2002年出生
儿童乙组: 2003年―2004年出生
六、竞赛项目
(一)少年组
(二)儿童甲组
3、刀(剑)
(三)儿童乙组
1、男女集体基本功
七、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若干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参赛由各县(市、区)体育局和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名,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运动员必须由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健康证明。
5、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均自理。
八、竞赛方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参赛运动员项目必须报全,若有缺项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3、少年组套路比赛时间不得少于1分10秒。
4、儿童组套路比赛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5、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6、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省或市注册证,否则不得参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少年组:男、女分别录取拳术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名。
2、儿童甲组:男、女分别录取拳术、短器械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名。
3、儿童乙组:男、女基本功前六名、男、女拳术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名。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赛前二天报到。
3、参赛队报到时,少年组、儿童甲组须交验省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儿童乙组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临时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且骨龄符合年龄规定,否则不得参赛。同时,需要大会安排食宿的请与赛前3天告之赛区,另外有关比赛费用见补充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大丰市体育局& 大丰市教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7月上旬在大丰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与竞赛项目
1、竞赛组别
少 年 组:98年-99年出生
儿童甲组:2000年-2001年出生
儿童乙组:2002年-2003年出生
儿童丙组:2004年-2005年出生
2、竞赛项目
少 年 组: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儿童甲组: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儿童乙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儿童丙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
6、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者可按骨龄检测结果升至相应年龄段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不足3名运动员报名的项目不比赛,由赛区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3、每名运动员可报四项(接力项目除外)。
4、赛前对儿童组进行文化成绩测试。
5、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八、记分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均录取前六名,不足6人(含6人)时不递减一名录取,并按高限计名。
2、设团体总分奖,按各运动队运动员所获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分数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4、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少年组、儿童甲组、儿童乙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儿童丙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3、运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城市体工队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7月中旬在市射击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青 年 组:96年以后出生
&&&&&&& 少 年 组:2000年以后出生
2、竞赛项目
男子:气手枪40发个人
&&&&&& 小口径自选步枪3×10个人
&&&& 气步枪40发个人
女子:气手枪40发个人
&&&& 小口径自选步枪3×10个人
&&&& 气步枪40发个人
男子:小口径自选步枪30发卧射个人
&&&&& 小口径自选步枪3×10个人
&&&&& 10米气步枪40发个人
&&&&& 10米气步枪40发团体
&&&&& 小口径手枪慢射30发个人
&&&&& 10米气手枪40发个人
&&&&& 10米气手枪40发团体
女子: 小口径自选步枪30发卧射个人
&&&&&& 小口径自选步枪3×10个人
10米气步枪40发个人
&&&&&& 10米气步枪40发团体
&&&&&&& 标准手枪15+15(慢+速)个人
10米气手枪40发个人
&&&&&& 10米气手枪40发团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参赛人员原则上为市射击队的现有在训人员。
3、参赛项目参照省赛要求执行。
4、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5、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6、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7、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击竞赛规则》。
2、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3、比赛器材的使用规定:
(1)枪支自备,型号不限,比赛子弹自备(可在赛区按实际价格交费)。
(2)枪、弹的运输必须遵照《枪法》和公安部门的规定。
4、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出现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5、各项目名次不得并列。出现同分,按规则规定的评定办法评定;若仍相同,按最后一组靶纸、最后一发弹着距靶心近者名次列前。
1、各单位领队、教练、运动员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2、交通费自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按高限录取名次。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省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城市网球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7月下旬在市体育中心网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少 年 组:日-日
儿童甲组:日-日
儿童乙组:日-日
&& &儿童丙组:日-日
& &2、竞赛项目: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省或市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
6、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者可按骨龄检测结果升至相应年龄段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三盘二胜制和每盘平局决胜制;比赛两盘平局后,采用12分7胜制,每局3:3平分后,采用无占先计分法。
3、报名不足3人,取消该组别比赛。
4、比赛视报名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食宿费、交通费均自理。
2、比赛相关费用见补充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 各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人(含6人),不递减录取。
&&&&&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2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省或市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3、各单位需要大会安排食宿的请于赛前3天告之承办单位。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响水县体育局& 响水县教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8月上旬在响水县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全市省、市级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
五、参赛组别与竞赛项目
1、竞赛组别
少 年 组 :1999年-2000年出生
&& 儿童甲组 :2001年出生
&& 儿童乙组 :2002年出生
儿童丙组 :2003年出生
儿童丁组 :2004年以后出生
2、竞赛项目:单打、团体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各组别可报团体男、女各4人,另各单位各组别可报2名超编运动员参加单打比赛。
2、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日前,取得该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或训练基地在训学员.参赛运动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及格,身体健康,且骨龄符合要求。
3、报名办法:各参赛队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寄市体育局训竞处,赛区各一份。并将报名表以邮件形式报市体育局训竞处(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
4、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和省或市注册证及学籍卡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并进行骨龄审查,骨龄超值+1.5,骨龄不合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5、年被批为省、市级体育项目传统校的单位必须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的成人标准球台和红双喜牌三星40毫米硬质白色球。
3、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际乒联最新规定的球拍。
4、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即:A-X、B-Y、C-Z、A-Y、B-X);单打视参赛人数确定是五局三胜制还是三局二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
5、比赛实行无遮挡发球及“一分钟暂停”的有关规定。
6、单打先分组循环,后淘汰;团体赛先分组循环,后同名次交叉,决出一至六名。
7、儿童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
8、测试项目:原地羽毛球掷远、1分钟3.5米移步、45秒双摇跳绳、30秒仰卧起坐、60米跑。
9、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10、测试成绩排名和男、女单打项目比赛名次排名分别按照20%和80%的比例进行计算,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儿童甲、乙、丙、丁组男、女单打比赛最终名次。测试成绩同时作为运动员评选优秀运动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11、上场比赛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省注册证,否则不得参赛。
八、裁判员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抽调二级(含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九、录取名次
1、各组别男、女单打、团体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个队、人(含6个队、人)不递减,按高限录取。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都区体育局& 盐都区教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8月中旬在盐城市第一中学举行
&四、参加单位:全市省、市级篮球传统项目学校
五、参赛组别
高中组:95-97年出生
初中组:98-2000年出生
小学组:年出生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各组别男、女各12人。
2、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日前,取得该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参赛运动员要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及格,身体健康,且骨龄符合要求。
3、报名办法:各参赛队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寄市体育局训竞处、赛区各一份,并将报名表以邮件形式报市体育局训竞处(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
4、各单位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各组须进行骨龄审查,骨龄超值+1.5,骨龄不合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5、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年被批为省、市级篮球体育项目传统校的单位必须参加比赛,如少一支代表队参赛则在年终市对县竞技体育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2、每场比赛分上下半时,上、下半时为20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10分钟。
3、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总分相等,按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以上总分相等,则以互相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每队需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两套,两套上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及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否则不予上场比赛。
八、裁判员
&&&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抽调二级(含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九、录取名次
1、各组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个队(含6个队)不递减,按高限录取。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参赛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建湖县体育局 &建湖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全市省、市级田径传统项目学校
四、时间和地点:8月中下旬在建湖县体育中心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1、& 竞赛组别
高中组:95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出生
初中组:98年1月1日至日出生
小学组:日以后出生
2、& 竞赛项目
高中组(男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高中组(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初中组(男子10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
初中组(女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小学组(男子6项):60米、 200米、800米、立定跳远、跳远、垒球。
小学组(女子6项):60米、 200米、400米、立定跳远、跳远、垒球。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
2、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3、市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
4、报项规定: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参赛,从参加个人项目运动员中组队。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骨龄规定:凡经省体育局、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不合格运动员可参加测验,不录取名次。
6、2013年-2016年被批为省、市级体育项目传统校的单位必须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省注册证,否则不得参赛。
3、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发放。
4、只有2人报名的项目不比赛,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5、接力项目按双倍成绩计算。
八、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按9、7、6、4、3、2计分,不足6人(含6人)时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分。
&2、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4、评选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2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省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及学籍卡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3、参赛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都区体育局& 盐都区教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下旬在神州路初中、潘黄实验学校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
五、竞赛组别
儿童组(男、女):年出生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不得少于14人。
2.各单位参赛经费从各自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
3.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4.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并在省、市体育局注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骨龄规定。凡经省、市体育局骨龄检测合格者可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骨龄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经升组参赛,一旦参赛,今后就以此年龄作为参赛年龄,不得再降到原来年龄。如不参加今年比赛,则可以明年重新进行骨龄检测。
七、竞赛办法
1、& 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必须是标准天然或人工草皮足球场。
2、比赛为7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
&3、比赛时间为每场45分钟,分三节举行,每节各15分钟,每节比赛间休息为10分钟。
4、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参加第一节和第二节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提交给裁判员(一、二节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名单不得重复),参加第三节比赛的运动员名单(可以重复)在第二节比赛后提交给裁判员。
5、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赛下一场(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6、如因不可抗拒原因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
7、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8、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9、比赛穿带胶钉的胶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场下队员及教练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10、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得佩戴饰物。
11、各参赛队为教练员、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
八、记分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2.总分=比赛积分。总分高者,总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净胜球、进球数多者列前,如还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3.按男、女组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含6队),不递减录取,按高限计算。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5.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和赛区,工作人员注明性别,运动员必须填写最好成绩等,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Email:)。逾期报名和报名表不符要求,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各单位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儿童组运动员须交验省或市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3.裁判员提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4.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食宿等相关费用,具体标准见补充通知。
十、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盐城市中小学生保龄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盐城市保龄球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10月中旬
四、比赛地点:盐城市全民健身中心保龄球馆
五、参赛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市直各中小学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1、竞赛组别
少年甲组:1995――1997年出生
少年乙组:1998年――2000年出生
儿 童 组:2001年以后出生
2、竞赛项目:男女单人、男女团体
七、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若干人。
2、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参赛经费从各自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或体育事业费中列支;市直各中小学的参赛费由各中小学解决。
3、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4、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个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经市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年龄组的比赛。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09年最新的FIQ―WTBA十瓶部竞赛规则。
2、男、女单人赛每人在同一条球道上打3局,按3局总分的高低排名,高者在前。
3、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参赛队伍中至少四名选手须各自打满单人3局,该队伍中排名在前的4人分数总和累加进行排名。
4、所有项目若出现同分,则以单局分高者排名在前。
5、单局最高分出现同分时,则以最早出现的最高局分为准。
6、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个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单人赛各组奖励前六名、团体赛各组奖励前三名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
1、有关比赛费用见补充通知。
2、各单位食宿费、交通费均自理;食宿如需要大会安排的,请于赛前三天告之赛区。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各单位必须打印填写报名单(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赛前20天分别寄送至市体育局训竞处(市解放南路102号,电话;传真)和盐城市保龄球运动协会(电话,传真)。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参赛。各单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弃权。
2、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学籍卡及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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